1977年7月19日人民日报 第6版

第6版()
专栏:

一部社会帝国主义和社会法西斯主义的宪法
——评苏联新宪法草案
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大批判组
苏联新宪法草案公布以后,苏修叛徒集团开动全部宣传机器,大言不惭地自卖自夸。勃列日涅夫亲自出马,在关于新宪法草案的报告中,给苏修新宪法冠以“发达的社会主义的宪法”的称号,并吹嘘它是苏联“政治历史上的一个重要里程碑”,甚至是对全世界“作出的又一历史性贡献”。既然勃列日涅夫提出了苏联新宪法的性质、它在苏联历史上的地位等问题,我们就来把这些问题分析一下,看看苏联新宪法树的是一块什么样的“碑”。
“继承”还是背叛?
勃列日涅夫在宪法草案的报告中说什么,宪法草案“坚持了继承性的基础”。苏联新宪法草案也声称它“继承一九一八年苏俄宪法、一九二四年苏联宪法和一九三六年苏联宪法的思想和原则”。勃列日涅夫集团故意把新宪法跟列宁、斯大林主持制定的苏联宪法生拉硬扯到一起,以便真伪杂糅,掩盖新宪法的社会帝国主义、社会法西斯主义的实质。
但是,鱼目岂能混珠?一九一八年苏俄宪法是在列宁领导下制定的人类历史上第一部社会主义宪法。它坚持了无产阶级专政和社会主义这两条根本原则。它明确规定国家政权和宪法的基本任务,是“建立起城乡无产阶级和贫农的专政”,消灭一切人剥削人的现象,无情地镇压剥削者的反抗,“保证劳动群众掌握全部政权和根除剥削者的政权复辟的一切可能”。同时,它还宣布“不劳动者不得食”等社会主义原则。斯大林领导制定的一九二四年苏联宪法和一九三六年苏联宪法,也都坚持了无产阶级专政和社会主义原则。一九二四年苏联宪法规定,只有在无产阶级专政的条件下,才有可能彻底消灭民族压迫,建立起相互信任的环境而奠定各族人民友爱合作的基础。一九三六年苏联宪法规定,由于推翻地主和资本家的政权并争得无产阶级专政而成长和巩固起来的劳动者代表苏维埃,是苏联的政治基础。
勃列日涅夫炮制的新宪法跟苏联前三部宪法有天壤之别。勃列日涅夫供认不讳,在苏修叛徒集团的统治下,“原则性的巨大变化涉及社会生活的各个方面”。对这句话作一个注解,就是:苏联国内实现了资本主义全面复辟。新宪法就是为了在法律上把苏联的资本主义复辟和官僚垄断资产阶级专政固定下来,使其推行社会帝国主义、社会法西斯主义的一整套路线,披上一件“合法”的外衣。同时进一步消除斯大林的影响,给宪法打上勃列日涅夫的印记,为勃列日涅夫树碑立传。勃列日涅夫在关于宪法草案的报告中,疯狂地攻击苏联人民在斯大林领导下建设社会主义的时期是“黑暗”的年代,以此丑化无产阶级专政和社会主义制度。因此,勃列日涅夫集团声称新宪法草案继承了苏联前三部宪法的“思想和原则”,岂不是弥天大谎!
如果说有什么“继承性”的话,苏联新宪法倒是实实在在地继承了资产阶级宪法的原则。资产阶级宪法标榜“主权在民”、“自由”和“平等”,以掩盖资产阶级剥削和压迫劳动人民的实质,具有很大的欺骗性。随着资本主义走向垄断阶段,政治上日趋法西斯化,资产阶级宪法的反动性就日益显著。正如毛主席所指出:“现在资产阶级的宪法完全是不好的,是坏的,帝国主义国家的宪法尤其是欺骗和压迫多数人的”。(《毛泽东选集》第五卷第127页)勃列日涅夫一伙抛出的新宪法草案,打着社会主义招牌,为维护官僚垄断资产阶级的法西斯专政和社会帝国主义的内外政策服务,其实质同帝国主义国家的宪法完全一样,是一部欺骗和压迫苏联人民的宪法。
“全民国家”实为“残民国家”
新宪法草案的反动性和虚伪性最集中地表现在它公然宣称:“苏维埃国家已经完成无产阶级专政的任务,它已成为全民的国家。”根据马列主义关于无产阶级专政的理论,在由资本主义过渡到共产主义的整个历史时期,都必须坚持无产阶级专政。马克思指出:“在资本主义社会和共产主义社会之间,有一个从前者变为后者的革命转变时期。同这个时期相适应的也有一个政治上的过渡时期,这个时期的国家只能是无产阶级的革命专政。”(《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3卷第21页)列宁说,马克思的这一指示,是“无可争辩的”真理,“这个真理承认”,无产阶级革命专政的“国家将一直生存到胜利的社会主义转变为完全的共产主义的时候”。(《列宁全集》第22卷第317页)所谓“全民国家”的“理论”,是公然抹杀马列主义无可争辩的真理,歪曲、篡改和背叛马列主义国家学说的彻头彻尾的修正主义理论,同时也是对苏联官僚垄断资产阶级专政的粉饰之词。
取消无产阶级专政,保留“全民国家”,这个彻头彻尾的修正主义公式,一贯被赫鲁晓夫、勃列日涅夫一伙奉为至宝,现在勃列日涅夫又明目张胆地把它塞进了新宪法草案中。这一公式清楚地表明,无产阶级专政,苏修叛徒集团是坚决反对的;而官僚垄断资产阶级的国家政权则是他们的命根子,万万放弃不得的。在“全民国家”的幌子下,他们拚命强化这一反动的国家机器,并使其全面法西斯化。苏联不仅拥有庞大的正规军,而且还继续加强现代化的“内卫部队”,镇压敢于反抗的苏联人民。他们扩大“国家安全委员会”(“克格勃”)这一特务机构,其成员达数十万人,在国内外为非作歹,到处横行。与特务机构相配合,他们特别加强警察机构,扩大了民警局的权限,增加了警察人数,配备了最新式的侦讯器材、现代化的通讯设备和监视装置。他们还设立了许多监狱、集中营和“精神病院”,建立了各式各样的辅助性法西斯组织,把魔爪伸向每个机关、工厂、企业、农庄、学校。此外,他们还以“加强法制”为名,炮制了名目繁多的法西斯立法,等等。他们把反革命暴力强化到如此登峰造极的地步,决不是为了什么“各社会阶层和居民集团的利益”和“全民的社会主义民主”,而是对苏联广大人民群众实行法西斯专政,简直是“残民以逞”。毛主席指出:“现在的苏联是资产阶级专政,是大资产阶级专政,德国法西斯式的专政,希特勒式的专政。”这是对苏修“全民国家”的最深刻最本质的揭露和批判。
用“全民国家”来掩盖其政权的反动阶级实质,并非自苏修叛徒集团始。资产阶级为了欺骗人民群众,从来就把资产阶级专政的国家叫做“全民国家”或“全民政权的国家”。甚至希特勒也诡称他的法西斯国家“没有阶级”,是“人民的国家”。苏修叛徒集团标榜“全民国家”,不过是拾了资产阶级和希特勒的唾余,继承了他们的衣钵。
新宪法草案还宣称苏联共产党是“全体人民的先锋队”,把“全民党”的黑货塞进了宪法。列宁在谈到俄共(布)的性质时指出:“党是无产阶级的直接执政的先锋队”。(《列宁选集》第4卷第457页)苏修叛徒集团竟公然叫嚷什么苏联共产党是超阶级的、全民的先锋队,这是对马列主义建党学说的明目张胆的篡改和背叛。他们所谓的“全民党”,只不过是维护官僚垄断资产阶级专政的工具,实质上是法西斯党。新宪法草案宣称苏联共产党的“领导作用增强了”,这正是苏修叛徒集团适应官僚垄断资产阶级的政治需要,竭力加强其法西斯控制的自供状。苏修一面宣布他们消灭了阶级和阶级斗争,建成了“全民国家”,一面又强调增强作为官僚垄断资产阶级专政工具的党的作用,他们就是这样自己揭穿自己,自己打了自己耳光。
有名无实的公民“权利”和“自由”
从形式上看,在新宪法草案中也写进了苏联公民的种种权利和自由,但是,这不过是官样文章,是极端虚伪的。它一方面标榜公民享有“全部社会经济、政治与个人权利和自由”,同时,又宣布“公民行使权利与自由不得损害社会与国家利益以及其他公民的权利”。这种规定,也不过是抄袭早已被马克思批判得体无完肤的资产阶级货色。马克思在揭露法国资产阶级在宪法中标榜自由的虚伪性时,指出:“这些自由中的每一种都被宣布为法国公民的绝对权利,然而总是加上一个附带条件,说明它只有在不受‘他人的同等权利和公共安全’或‘法律’限制时才是无限制的”。(《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1卷第615页)把资产阶级宪法同新宪法草案作一比较,看,一个是“公共安全”,一个是“社会的和国家的利益”;一个是“他人的同等权利”,一个是“其他公民的权利”,真是如出一辙!其险恶用心,就是“在一般词句中标榜自由,在附带条件中废除自由。”(《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1卷第616页)所谓不得“损害社会与国家的利益以及其他公民的权利”,说穿了,就是不得损害苏修叛徒集团所代表的一小撮官僚垄断资产阶级的利益和权利。长期以来,苏修叛徒集团正是以危害社会和国家利益等罪名,对敢于反抗其法西斯统治的苏联人民进行疯狂镇压。
新宪法草案的虚伪性还表现在,它打着社会主义所有制的招牌,来掩盖苏联全面复辟资本主义的现实。苏修叛徒集团自篡夺党政大权后,即把生产资料社会主义公有制蜕变成官僚垄断资产阶级所有制,把社会主义经济变为国家垄断资本主义经济。以勃列日涅夫集团为代表的一小撮官僚垄断资产阶级,控制了全国的生产资料和社会产品,并凭借高度集中的垄断资本,对无产阶级和劳动人民进行剥削,任意侵吞苏联人民的劳动成果。活生生的现实,戳穿了新宪法草案标榜的“任何人无权利用社会主义所有制来达到个人发财致富的目的”的谎言。
“和平”幌子掩盖疯狂备战
新宪法草案的虚伪性还特别明显地表现在对外关系这一章中。该章煞有介事大唱“和平”高调,宣称“和平共处”、“加强各国人民的安全”、“国际合作”、“支持各国人民争取民族解放”等等是苏联的对外政策。勃列日涅夫在宪法草案的报告中,还厚着脸皮说什么“在自己的旗帜上永远写上‘和平’这个词”。但是,“和平”的旗帜不过是一个幌子。苏联社会帝国主义大搞侵略扩张,疯狂地进行扩军备战,近年来的军费开支扶摇直上,在国民收入中的比重(占百分之二十)和在国家预算支出中的比重(占百分之三十五)已经远远超过了战前希特勒德国和目前美国的水平。苏修叛徒集团把扩军备战作为基本国策,苏联武装部队的总数已经激增到四百八十万人。勃列日涅夫企图在新宪法草案中用“和平”的词句来掩饰他们正在准备发动侵略战争,这只能是欲盖弥彰。
值得注意的是,新宪法草案打出“保卫祖国”的旗号,强调这是“国家最重要的职能,是全民的事业”,并规定军队“经常保持战斗准备”,这就赤裸裸地暴露了新沙皇妄图以武力实现其争霸世界的野心。列宁指出,社会沙文主义者“用‘保卫祖国’这个概念来粉饰帝国主义战争”。(《列宁全集》第23卷第273页)当年的老沙皇,就曾用“保卫祖国”的口号,驱使国内人民为他们的侵略扩张效力卖命。今日的勃列日涅夫一伙又故伎重演,故意抹煞“祖国”这个概念的阶级内容,公然把侵略别国说成是“保卫祖国”,甚至叫嚷什么俄罗斯民族是“主导民族”,应当在全世界承当“解放者”的使命。新宪法草案的上述规定,进一步暴露了苏修叛徒集团在全世界推行霸权主义的丑恶嘴脸,引起了全世界人民的高度警惕。
勃列日涅夫集团炮制的苏联新宪法,就是这样的一部欺骗和压迫苏联人民的宪法,它在苏联历史上树立的是一块彻底背叛马列主义的黑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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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栏:

联合起来维护海洋权益反对苏美海洋霸权主义
一些第三世界和第二世界国家代表评本期海洋法会议
新华社联合国一九七七年七月十七日电 出席第三次联合国海洋法会议第六期会议的一些第三世界国家和第二世界国家的代表,在向新华社记者评价本期会议时,谴责和抨击了超级大国的海洋霸权主义立场,并且表示了广大沿海国在根本利益一致的基础上为维护海洋权益而共同斗争的决心。
一些第三世界国家的代表指出,苏美两个超级大国顽固坚持海洋霸权主义的立场,是本期会议未能在若干重大问题上达成发展中国家可以接受的协议的根本原因。
坦桑尼亚代表团副团长耶拉指出,制订新海洋法公约的主要障碍在于海洋大国,它们看来决心要使任何可能影响它们的特权地位的努力归于失败。它们采取种种阴谋手段,实行讹诈、威胁利诱、在发展中国家间挑拨离间和在程序问题上大做文章,企图把会议搅乱而缔结一项能使它们的非法活动合法化的公约。
厄瓜多尔代表团团长路易斯·巴伦西亚·罗德里格斯说:“只要大国仍然保持它们的极端的立场,只要它们还企图统治海洋而无视其它国家的权利,最近的将来就不可能设想会有一项公约。”
尼泊尔代表团团长赛·库·乌帕德亚亚说,在本期会议上,发展中国家表明它们愿意在合理和公正的条件下就有关海洋法公约的各种问题达成协议。但是,少数海洋大国对发展中国家的要求拒绝作出合乎情理的响应。他说:“只有海洋强国承认国际海底是人类共同继承的财产这一原则并把它写入新海洋法公约,才能使会议就国际海底开发制度进行的会谈继续下去。”
毛里求斯代表团代理团长阿·加扬在指责一些大国顽固坚持它们的无理的立场时说:“这些强国横蛮企求的是,使发展中国家不能完全地控制它们的专属经济区。它们顽固地主张专属经济区应该是公海的一部分,这是发展中国家不能接受的。”
这些国家以及南斯拉夫、巴基斯坦、印度、巴西等国的代表强调指出,发展中国家加强团结和坚持原则,对于保卫它们的海洋权益和制订新的海洋法公约具有重大的意义。
坦桑尼亚的耶拉指出,“团结是发展中国家同发达国家进行谈判的最有效的武器。”他说,发展中国家必须经常记住,只有在联合起来的时候,它们才有力量去有效地维护它们的权利。
南斯拉夫代表团团长兹温科·佩利希奇说,发展中国家在关键问题上坚持团结一致,“产生了效果并使它们相互了解”。他指出,深海采矿活动必须在有利于发展中国家的情况下加以组织,不能否定或抛弃共同财富这个原则。他还说,沿海国在专属经济区内享有法定的权利。只有得到沿海国的明确允许,才能在专属经济区进行科学考察。发展中国家绝不允许某些大国在科学考察方面采取单方面行动。
印度代表团副团长贾戈塔也说:“发展中国家在重大问题上能够坚持它们历来的一致立场。”
巴基斯坦代表团团长巴尔·艾·阿洪德在谈到本期会议时说,“发展中国家没有放弃原则”,发展中的沿海国和内陆国之间的分歧不是根本性的分歧,“七十七国集团”应当坚持原则和继续保持团结。
毛里求斯的加扬指出,发展中国家应该结成一个整体,为争取建立新的国际经济秩序而斗争,“这是使会议就海洋法公约达成协议的唯一道路”。
出席本期海洋法会议的加拿大、澳大利亚和瑞典等国的代表在对新华社记者谈话时都不同程度地表示,他们的国家在某些方面支持和赞同第三世界国家的正义立场。
加拿大代表团副团长艾伦·比斯利说:加拿大支持发展中国家关于制订新海洋法公约以取代旧公约的要求。他批评海洋大国坚持在沿海国的领海有所谓“航行自由”。他说,在这方面,“我们的利益同发展中国家的利益是一致的。我们正在为反对同样的人进行同样的战斗”。
澳大利亚代表团副团长布伦南说:“我们迫切要求(人们)承认沿海国对专属经济区和大陆架的权利,要求平均分享来自人类共同继承的财产利益。”
瑞典代表团副团长赫尔纳斯在谈到开发深海矿床的问题时说:“我们很同情七十七国集团,我们的利益同它们是一致的。我们认为,大国处于最有利的地位,而穷国则没有真正的发言权。一旦强国捞到了钱,它们是不会放弃的。我们不会让它们自行其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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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栏:三言两语

可一不可再
在埃苏外长会谈中,苏修一方面坚持拒绝执行以前签订的向埃及提供武器的合同,另一方面要求埃及重新缔结一项埃苏友好合作条约,真是既无理又无礼。过去签订的合同可以不履行,一点信义也不讲,这说明一切条约、协定、合同对苏修来说都是没有任何约束力的,他们随时可以撕毁;再缔结什么“友好合作条约”,还不是形同废纸?已经吃够了苏修苦头的埃及断然加以拒绝,这是理所当然的。谁会把砸开了的枷锁重新往自己的脖子上套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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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栏:三言两语

黑白分明
苏修《在国外》周刊最近攻击尼迈里总统对苏修在非洲实行新殖民主义政策、企图干涉非洲独立国家内政的指责是“混淆黑白”,是要“分裂非洲统一组织,在非洲国家间散布不和”。这是极其拙劣的战术。苏修干涉非洲独立国家内政、在非洲推行新殖民主义的勾当,难道干得还少吗?苏丹就是身受其害的非洲国家之一。苏修在非洲国家中,封这个是“进步的”,骂那个是“反动的”,甚至捏造某国要进攻某国的谣言,这才真正是在非洲国家散布不和、分裂非洲统一组织。因此,尼迈里总统的指责是如此的黑白分明,苏修企图加以混淆,倒打一耙,只能是枉费心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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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栏:

西班牙驱逐一名苏联间谍
据新华社马德里电 西班牙外交部七月四日发表一项公报宣布:西班牙政府有关当局立即驱逐苏联间谍古埃纳迪·瓦西里耶维奇·斯维斯尼科夫出境。
据马德里七月四日各晚报报道,这个苏联间谍是西班牙—苏联联合海运公司的职员,他在七月二日下午在马德里近郊被西班牙警察逮捕,因为他进行了收集有关西班牙国防情报的活动。据西弗拉通讯社援引权威人士消息说,斯维斯尼科夫掌握了有关西班牙国防的机密文件。
据新华社马德里电 西班牙《日报十六》七月七日就西班牙政府最近驱逐苏联间谍斯维斯尼科夫一事发表报道,进一步揭露苏联在西班牙进行的间谍活动。
报道说,西班牙总参谋部反间谍机关“掌握着在西班牙活动的大约一百名苏联特务的名单,在最近几个月已把其中两名驱逐出境”。
报道说:“这些特务为了获得情报可能采用三种主要手段:苏联特务同西班牙私人企业进行联系;分析来自同苏联企业有经济关系的国家机关的报告;跟踪一些可疑分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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