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77年4月12日人民日报 第3版

第3版()
专栏:

共产党员要提高遵守党的纪律的自觉性
钟佐文
我们党是无产阶级的先进的有组织的部队。党章规定,党的组织原则是民主集中制,全党必须服从统一的纪律:个人服从组织,少数服从多数,下级服从上级,全党服从中央。执行党的决议,遵守党的纪律,是每个共产党员必须具备的起码条件。
王张江姚“四人帮”反党集团,为了搞垮我们党,肆无忌惮地破坏党的民主集中制和组织纪律,散布了种种否定党的纪律的反动谬论,极力煽动无政府主义思潮。我们搞好党的建设,使全党同志能够步调一致地实现英明领袖华主席为首的党中央提出的抓纲治国的战略决策,必须在揭批“四人帮”的斗争中,联系本地区、本部门和本单位的实际,彻底肃清“四人帮”大搞无政府主义的流毒和影响,提高全党同志执行纪律的自觉性。
一、关于政治路线与组织纪律问题
“四人帮”大谈“捍卫正确路线”的空话,却闭口不谈遵守党的纪律。他们搞修正主义,搞分裂,搞阴谋诡计,这是严重破坏党的纪律的罪行。他们“捍卫正确路线”是假,破坏党的纪律,以推行反革命的修正主义路线是真。有些党员由于受了他们的影响,认为组织纪律无关紧要。这种看法当然是不对的。
“思想上政治上的路线正确与否是决定一切的”。每个党员都应当把坚持正确的思想政治路线放在首位。同时,必须懂得,正确的政治路线,要有党的组织纪律保证,才能实现。列宁说:“工人阶级的力量就在于组织。不组织群众,无产阶级就一事无成。组织起来的无产阶级就无所不能。组织性就是行动一致,实际的活动一致。”毛主席在总结我国革命的经验时,精辟地阐明了党的纪律和党的路线的关系,指出:“纪律是执行路线的保证”,“加强纪律性,革命无不胜”。正是由于这个缘故,党的纪律对于搞修正主义的人来说,就成了严重的障碍,因而他们要千方百计地加以破坏。“四人帮”一伙在猖狂进行反党活动的时候,就曾疯狂地叫嚷,要“冲破”“党的纪律的束缚”,不正好从反面说明了遵守党的纪律的重大意义吗?
还应当看到,由于“四人帮”破坏党的纪律,煽动无政府主义,给我们的革命事业造成了很大的危害。有的地区和单位的党委被闹得无法进行工作,甚至被搞得瘫痪了,革命无人抓,生产无人管,阶级敌人乘机兴风作浪,资本主义泛滥。这个严酷的阶级斗争现实,也说明了加强党的集中统一领导和党的纪律是多么重要!列宁说:“谁要是把无产阶级政党的铁的纪律哪怕是稍微削弱一点(特别是在无产阶级专政时期),那他事实上就是帮助资产阶级来反对无产阶级。”
二、关于坚持真理与服从组织纪律问题
“四人帮”为了篡党夺权的需要,借口“抵制错误领导”,大肆反对党的领导,破坏党的统一纪律。由于受他们的影响,有的党员错误地提出,党的决定,“对的就服从,不对的不能服从”。也有的说,“少数服从多数,也要看是否正确。”这种说法的错误,在于把坚持真理的原则性同服从组织纪律分割开来,对立起来。
每个共产党员,不论在任何情况下,都要坚持马克思主义的原则,反对错误倾向,这是毫无疑义的。然而,坚持真理是不是就不能遵守党的纪律呢?不是。坚持真理与遵守党的纪律的关系应当是统一的。只讲一个方面,否定另一个方面,是不对的。只讲严守纪律,否认坚持真理的原则性,正象列宁所说的,“没有思想原则的组织性是毫无意义的”。只讲坚持真理的原则性,否认党的组织纪律,那就否定了“行动一致”、“实际的活动一致”,党的团结统一、党的战斗力便无从谈起,马克思主义的原则、党的正确路线也将无法实现。
列宁说,工人阶级政党的纪律的定义,就是“行动一致,讨论自由和批评自由”。这就是坚持真理与遵守纪律相结合。具体来说,二者怎样结合呢?就拿党的纪律之一“少数服从多数”来说吧。党支部或党委会内部对某个问题发生了意见分歧,经过学习讨论、调查和争辩还不能统一,总不能无休止地讨论下去,最后只能是少数服从多数。毛主席教导我们:“少数人在自己的意见被否决之后,必须拥护多数人所通过的决议。除必要时得在下一次会议再提出讨论外,不得在行动上有任何反对的表示。”个人对于组织,下级对于上级,也是如此,必须服从。党员对于党组织的决议、指示,如有不同意见,允许保留,并且可以向上级组织直至中央和中央主席报告,但在行动上必须坚决贯彻执行。这样做,既能纠正错误,又能保证党的团结和统一。
三、关于遵守党的纪律与奴隶主义问题
“四人帮”胡说什么遵守纪律是“奴隶主义”。有些党员受了“四人帮”的蛊惑,划不清遵守党的纪律同奴隶主义的界限。
其实,遵守党的纪律同奴隶主义不是一个东西。党组织的决议、上级的指示,党员必须坚决执行。但是,这些决议、指示,要经过党员详细讨论,让大家领会其精神,不但要明白为什么这样做,而且要懂得怎样去做。这就是说,我们遵守党的纪律,服从党的领导,执行党组织的决议、指示,是充分自觉的。我们党是无产阶级的政党,是代表无产阶级和全体劳动人民的利益的。立党为公,是我们党的宗旨。因此,党在一切工作中坚持走群众路线,所作出的每项决议、指示的内容、目的、意义,都必须尽量使党员明白了解;党员对党的决议、指示领会得愈透彻,执行起来就愈自觉、愈坚决。我们党的纪律是自觉的纪律。而奴隶主义则恰恰相反,它不管正确或错误,只知一味盲目地服从。剥削阶级就是搞的这一套。他们剥削压迫劳动人民,十分害怕劳动群众知道事实的真相,必然实行“民可使由之,不可使知之”的奴隶主义。由此可见,党的纪律同奴隶主义有本质的区别。“四人帮”把我们党的无产阶级自觉纪律说成是“奴隶主义”,是对我们党恶毒的攻击和诬蔑。
把遵守党的纪律诬蔑为“奴隶主义”并不新鲜,老修正主义者阿克雪里罗得早就这样干了。“四人帮”不过是重演老修正主义者的故伎罢了。事实上,在我们党内搞奴隶主义的,正是修正主义的头子们。“四人帮”大搞顺我者昌,逆我者亡,谁对他们大拍马屁,唯命是从,奴性十足,就会受到他们的赏识、重用;谁对他们有不同意见,就必然遭到残酷的打击、迫害。他们搞的这一套,既是货真价实的典型的奴隶主义,又是典型的法西斯主义。
每个党员要提高执行党的纪律的自觉性,最根本的是要不断改造世界观,增强党性锻炼。我们党是无产阶级的政党,而工业无产阶级,正如列宁所说,是经过工厂这个“学校”训练的、富有组织纪律性的阶级。共产党员党性的一个重要内容,就是严格的组织纪律性。但是,在我们党内,有相当一部分党员出身于小生产者和知识分子,同时社会上资产阶级、小资产阶级的思想必然要反映到党内来。因此,个人主义、自由主义在某些党员身上表现得比较突出。由于头脑里装了不少这类脏东西,这些同志容易受“四人帮”反动谬论的影响,分不清什么是无产阶级的党性,什么是资产阶级派性;什么是无产阶级的组织纪律,什么是无政府主义和极端民主化。有的人甚至错误地认为,派性就是党性,无政府主义、极端民主化就是无产阶级的造反精神,等等。其实,这些东西同无产阶级的党性是水火不相容的,“假如听其发展,便会破坏党的统一意志、统一行动和统一纪律”,“纵容这些行为,就必然使无产阶级的任何革命运动遭到失败”。“四人帮”正是看中了这一点,有意把资产阶级派性、无政府主义、极端民主化当作宝贝,大肆鼓吹,一再煽动。从这里,我们看到了认真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不断改造世界观,增强无产阶级党性,自觉遵守党的纪律,是多么重要,多么迫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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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栏:

一种意见被否定之后
去年年底的一天晚上,山东省牟平县初家公社迟家大队党支部,在讨论年终分配问题时,意见不一致,发生了争论。
有的说:“今年收入多了,应增加公共积累,进一步巩固集体经济,扩大再生产。在这个基础上,适当增加社员分配。”有个支部委员坚决反对,说:“社员们辛辛苦苦干了一年,当领导的应当体谅体谅,多分配一些。这几年咱们的家底厚了,少留点公共积累,对生产也不会有多大影响。”党支部书记迟传玉和其他支部委员,认为前一种意见是正确的,就按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通过了。
决议固然通过了,但那个支委思想上的问题并未解决。会议结束后,迟传玉把这位同志留下来,和他一起学习毛主席的有关教导和党的分配政策。迟传玉用大量事实说明:在处理国家、集体和个人的关系上,存在着两条路线的斗争,刘少奇、林彪和“四人帮”,一会儿强调多给社员分配,一会儿强调多留积累,不仅挫伤了社员的社会主义积极性,也不利于集体经济的巩固和发展。然后,迟传玉诚恳地说:要排除他们的干扰,落实好党的分配政策,就要按照毛主席在《论十大关系》中提出的方针办,不能只顾一头,而要兼顾国家、集体和个人三个方面。这样,我们社会主义的家业才能更加兴旺发达。毛主席的教导和支书的一席话,深深地打动了那个支委的心弦。他十分感动地说:“我的意见虽然被否定了,但我打心眼里感到高兴。”
本报通讯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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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栏:

党的民主集中制不容践踏
中共浙江省温州军分区委员会
民主集中制的原则,是马克思主义唯物论的认识论和辩证法在党内组织生活中的具体运用。它既与极端民主化、无政府主义绝对不相容,又与少数人独断专行的专制独裁根本对立。民主和集中是一个统一体的两个矛盾着的侧面。集中,是在民主基础上的集中;民主,是在集中指导下的民主。“这种民主和集中的统一,自由和纪律的统一,就是我们的民主集中制。”王张江姚反党集团肆意践踏马克思主义,蓄意歪曲民主和集中的辩证关系,一会儿宣扬极端民主化、无政府主义,一会儿鼓吹个人独裁,用实用主义的谬论来诋毁民主集中制,用修正主义的货色来冒充马克思主义的真理。
实行民主集中制,是由我们党的无产阶级性质决定的,也是保持我党的无产阶级性质,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重要保证。我们党是无产阶级的政党,最相信广大人民群众的智慧和力量。通过实行民主集中制,在充分发扬民主的基础上集中正确的意见,统一认识,统一行动,就能更好地贯彻执行毛主席的无产阶级革命路线。“四人帮”破坏党的民主集中制,是妄图瓦解党,破坏党,使我们党变为修正主义党、法西斯党,改变我们党的无产阶级性质。
“四人帮”破坏党的民主集中制,结帮营私,结帮篡党,有着深刻的思想根源、阶级根源和历史根源。他们与历史上一切反动的阶级一样,都是唯心论和形而上学的忠实信徒,总是过高地估计自己的力量,过低地估计人民的力量。这样的思想认识路线,决定他们必然目无中央,目无各级党组织,目无群众,无视党的民主集中制原则。历史上,一切混进共产党内的机会主义头子,都是疯狂破坏民主集中制的罪魁祸首。从陈独秀的家长作风、李立三的“一言堂”、王明的“残酷斗争,无情打击”、张国焘的分裂主义,到刘少奇的“驯服工具论”、林彪的法西斯主义,无不如此。“四人帮”破坏党的民主集中制,不仅继承了古今中外新老修正主义分子的衣钵,而且达到了登峰造极的地步。
毛主席曾经深刻地指出:“一切狡猾的人,不照科学态度办事的人,自以为得计,自以为很聪明,其实都是最蠢的,都是没有好结果的。”历史上那个猖獗一时的西楚霸王项羽,独断专行,到头来只落得个“乌江自刎、霸王别姬”的可悲下场。历次机会主义的头子虽然也曾得意于一时,但最终都以身败名裂、遗臭万年而结局。如今,“四人帮”和他们的前辈一样,也只能是“哭向金陵事更哀”,永远被扫进了历史的垃圾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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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栏:朝气蓬勃的共产党员

“活着就要拚命干”
“活着就要拚命干”。这是湖南省岳阳造纸厂共产党员、劳动模范夏增刚的豪言壮语。在“四害”横行的日子里,他不怕压,不怕骂,带领群众坚持同“四人帮”干扰、破坏抓革命、促生产的罪恶活动进行针锋相对的斗争。他以身作则,处处带头,发动班组同志一道大干社会主义。
前年,他调到造型三班。工作虽然艰苦,但是他从不讲价钱。任务重,他抢着干;人员少,他顶班干;有急件,他加班干,从不耽误纸机大修的配件供应。全厂大会战期间,他一天干十多个小时。一次,他为纸机大修赶翻配件,不慎被五吨重的行车钩撞倒在地,顿时昏迷过去,领导和同志们赶忙把他送进医院。医生一再叮嘱他好好休息,安心养伤,可是等医生包扎好后,他立即回到了车间。同志们劝他回去休息,他说:“干社会主义流点血有什么要紧?千万不能耽误纸机抢修。”他坚持和大家一起战斗,直到完成全部任务。
去年五月,为了完成一项艰巨任务,车间又把他从三班调到二班。他发动二班同志战高温,夺高产,自己日夜坚持在车间战斗。这时,他爱人得了重病,小孩发高烧,领导多次要他回去照顾,他说:“家里人生病有医生在治。我不能离开自己的岗位。”他坚持不下火线,鼓励全班同志通力合作,胜利完成了全部任务。去年,他月月出满勤,除完成正班工日外,还利用业余时间和节假日,自动加班一千多个工时,一年干了三年的工作量。
(摘自《湖南日报》)
“活着就要拚命干”,一年干了三年活。夏增刚同志的豪言壮语和模范行动,体现了一个共产党员誓为社会主义、共产主义事业奋斗的钢铁意志和高尚风格。
打倒“四人帮”,生产大解放。但是,也应看到,由于“四人帮”多年来的干扰和破坏,我们在前进的道路上还有一定的困难。每个共产党员,都应做抓革命的先锋、促生产的模范,发扬革命加拚命的精神,带领群众大干社会主义,把被“四人帮”耽误的时间尽快夺回来,为大治之年做出更大的贡献。
——编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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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栏:朝气蓬勃的共产党员

“违反制度我就要顶!”
共产党员刘翠惠,是湖北省光化县第一中学的会计。一天,前任总务主任批了一个条子,要刘翠惠开支五十元钱买酒待客。刘翠惠认为,这样做不符合财务制度,把条子退了回去。这位总务主任又批了第二次条子,硬要刘翠惠开支。刘翠惠想,总务主任带头这样做,不仅是资产阶级生活作风的表现,而且破坏了财务制度,事关原则,这个闸门决不能开!她一分钱也不给开支,还对这种作风进行了严肃的批评。这位主任却蛮不讲理地说:“我是总务主任,你是会计,我批条你付钱,出了问题有我负责,关你什么事!”刘翠惠不怕这种以“官”压人的歪风,针锋相对地说:“党有党章,国有国法,大家都不遵守制度,不就乱套了!不合理的开支,就是一分钱也不给!不管你是谁,违反了财务制度,我就要顶!”结果,这笔钱硬是没有开支。
本报通讯员
刘翠惠同志坚持原则,敢于同资产阶级思想作风作斗争,坚决维护财务制度的行动,好得很。作为一个共产党员,对损害国家和集体利益的行为就是要敢管,对资产阶级的思想作风就是要敢斗。只有这样,资产阶级的歪风才能压下去,无产阶级的正气才能发扬起来。 
  ——编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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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栏:党员来信

如何理解“允许少数人保留不同的意见”?编辑同志:
最近,我们在基层了解党支部建设情况时,发现有的同志对党内允许少数人保留不同意见的问题认识不清。有的认为,大多数人的意见一致了,少数人还要保留个人意见,就是固执己见;也有的认为,既然允许保留意见,就可以按自己的意见办。我们认为,这两种认识都不对。
党章规定:“党员对于党组织的决议、指示,如有不同的意见,允许保留”。英明领袖华主席在第二次全国农业学大寨会议上的重要讲话中也明确指出:“我们必须按照民主集中制的原则,健全党内民主生活和人民内部的民主生活,让人讲话,让人批评,允许少数人保留不同的意见”。为什么我们党要作这样的规定呢?我们都知道,在一般情况下,大多数人的意见是正确的,但有时也有这样的情况,即真理在少数人的手里,少数人的意见是正确的。为了充分发扬党内民主,调动全党同志的革命积极性,鼓励党员本着对党负责的态度,对党的工作、对各级领导提出意见、批评和建议,以利于更好地开展党的工作,及时发现和纠正工作中的缺点、错误,党章规定允许党员保留不同意见。党员这样做,是符合党的民主集中制的组织原则的,不能说是固执己见。
但是,允许个人保留意见,并不是允许个人另搞一套。毛主席指出:“党的纪律之一是少数服从多数。少数人在自己的意见被否决之后,必须拥护多数人所通过的决议。除必要时得在下一次会议再提出讨论外,不得在行动上有任何反对的表示。”认真实行这条民主集中制的组织和纪律原则,是加强党的集中统一领导,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重要保证。如果把允许保留意见理解为可以按自己的意见办,就会破坏党的集中统一领导,削弱甚至瓦解党的战斗力,使党组织无法率领群众进行革命和建设。
共产党员 鲍 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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