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77年12月21日人民日报 第3版

第3版()
专栏:

谈谈平等和不平等问题
俞明仁
“四人帮”咒骂按劳分配是“资产阶级的不平等”,是实行“等级制度”,等等。这些论调有一定的欺骗作用,必须予以批判和澄清。
实行按劳分配,多劳多得,少劳少得,确实会带来劳动报酬的不同和富裕程度的差别。从这方面说,它存在着不平等。我们应该怎样正确地对待这个问题呢?
按劳分配的不平等,是从劳动平等中产生出来的。大家都以劳动为尺度来分配消费品,任何有劳动能力的人都不例外,这本是一种平等权利。这种平等权利具有伟大的历史意义,它反对阶级剥削,反对不劳而获,对于地主资本家一类的社会寄生虫是最严厉的经济制裁。但是这种平等权利同时也是不平等的权利,因为社会上的每个人之间,无论在体力和智力上都存在着差别,按照统一的劳动尺度来分配,势必是一些人得的多些,另一些人得的少些。各个人赡养的人口不同,在按等量劳动领取等量产品的情况下,有的生活得好些,有的则差些。这样产生的不平等,在社会主义历史阶段是不可避免的。
小资产阶级常常用平均主义的眼光来理解社会主义和共产主义,一说到平等就认为好,一听到不平等就认为不好。其实,平均主义同马克思主义的社会主义和共产主义是毫无相同之处的。小资产阶级庸人蒲鲁东认为平等是经济关系好的方面,而不平等是坏的方面。机会主义者拉萨尔分子提出“平等的权利”和“公平的”分配。他们都遭到马克思的严厉批判。毛主席也说过:“绝对平均主义不但在资本主义没有消灭的时期,只是农民小资产者的一种幻想;就是在社会主义时期,物质的分配也要按照‘各尽所能按劳取酬’的原则和工作的需要,决无所谓绝对的平均。”我们认识这个问题,不能求助于道德学和法学,而只能应用马克思主义的政治经济学。
马克思主义对待平等和不平等问题,是将它放在一定的社会历史条件中考察的。我们要用社会发展的观点,从生产关系一定要适合生产力性质的规律上考察问题。
奴隶制度是明显的不平等,今天看来,那简直是非常荒诞的。但它战胜了平均分配的原始公社制度,在历史上是个巨大的进步。在奴隶制度下创造了古代世界的文明,它成为历史上全部经济、政治、文化发展的新的起点。恩格斯因此认为:没有古代的奴隶制,就没有现代的社会主义。
资本主义取代封建制度,是以资产阶级的平等战胜了封建等级制的不平等。资本主义制度在历史上的积极作用是无可争辩的。在资产阶级统治的一、二百年时间里所创造的生产力,比起以往几千年的全部总和还要大。社会主义就是从资本主义的母腹中诞生出来的。资本主义的发展不仅为社会主义制度的建立创造了物质基础,而且造就了旧社会的掘墓人和新社会的创立者——无产阶级。
在社会主义制度下,工人阶级和劳动人民成为国家的主人,他们在政治上是平等的。在经济方面,由于废除了生产资料私有制和剥削,大家都平等地有参加劳动的义务和按劳取酬的权利。所以按劳分配是作为资本主义分配制度的对立物而出现的社会主义的新生事物,它是历史上破天荒第一次出现的崭新制度。不过,按劳分配这种分配制度,只能在消费品分配中做到形式上的平等,而做不到事实上的平等。
判断一种分配制度的好坏,不能简单地从它的平等或不平等去看,而主要看它对于生产发展起什么作用。生产决定分配,分配又回过来影响生产。凡是促进社会主义生产迅速发展的,就是好的分配制度。凡是阻碍社会主义生产向前发展的,就是不好的分配制度。当前,各尽所能、按劳分配的社会主义制度,对于调动人们的劳动积极性,从而加快我国社会主义生产的发展,起着巨大的促进作用,我们应当坚决认真地贯彻执行。
马克思主义对待平等和不平等问题,又是结合阶级斗争的现实来考虑的。我们要以阶级斗争的观点,从无产阶级对资产阶级的阶级斗争的立场上考虑问题。
我们从来不把平等问题放在首要地位,它并不是无产阶级革命奋斗的目标。马克思主义在谈论平等和不平等时,是从无产阶级的革命需要出发的。正象对待民主和自由一样,我们只是把它们作为达到目的的一种斗争手段,而不是将它们本身作为斗争的目的。无产阶级革命斗争的最终目的,是实现共产主义。
平等的观念本身,是一种历史的产物。现代的平等要求是资产阶级提出来的。资本主义经济制度是最发达的商品制度。平等思想本身就是商品生产关系的反映。资产阶级为了能够在市场上购买劳动力,为了在商品交换中双方都能以平等的资格相互对待,以及在商品价值的决定上将一切劳动都看成是无差别的人类劳动,它必须冲破封建等级制度的束缚,于是提出了“平等”的口号。权利的平等,成了十八、十九世纪资产阶级在封建制的不平等和特权的废墟上建立资本主义制度的基石。
但是,资产阶级提出的平等是虚伪的,它实质上是不平等。因为,富人和穷人之间无法平等,剥削者和被剥削者之间不能平等。我们无产阶级在革命斗争中利用“平等”的口号,是抓住了资产阶级的话柄,“即以其人之道,还治其人之身”。正如恩格斯所说,这是用资本家本身的主张发动工人起来反对资本家的鼓动手段。你们不是高谈平等么?那好,咱们就前进一步,来一个在生产资料占有上平等,来一个劳动平等和工资平等,人人参加劳动,同工同酬,消灭阶级和剥削!所以,如果说资产阶级提出的平等是要消灭封建特权,以一种形式的剥削代替另一种形式的剥削;那末,无产阶级提出的平等就是消灭阶级本身,彻底消灭一切剥削。
社会主义平等的内容就是消灭阶级和剥削。在社会主义历史阶段,任何超出这个范围的平等要求,便会变为荒谬。“四人帮”故意在按劳分配的不平等上大做文章,挑拨离间,制造混乱,以便乱中夺权。只要我们好好学习马克思主义原著,把问题放到一定的社会历史条件和阶级斗争现实中考察,混乱便会得到澄清,问题也就迎刃而解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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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栏:

恩格斯对“经济公社”的批判和“四人帮”的无耻歪曲
佐牧
几年来,“四人帮”及其舆论工具,肆意歪曲恩格斯在《反杜林论》中对杜林的“经济公社”批判,以售其奸。对于“四人帮”的这一罪恶行径,必须进行揭露和批判。
恩格斯批判了杜林的假社会主义,同时,也正面阐述了马克思主义关于商品货币的理论。“四人帮”却张冠李戴,硬把恩格斯对杜林的“经济公社”的批判,变成对我国社会主义经济制度的批判。他们炮制的一些黑文,在引用恩格斯对杜林“经济公社”的批判的语录时,常常用“因此”、“正如恩格斯所指出的”一类话,把他们的反社会主义的右派观点强加给恩格斯。按照他们的说法,恩格斯似乎曾经断言:一、社会主义的按劳分配,加上货币的存在,必然产生新的资产阶级分子,造成贫者愈贫、富者愈富的阶级分化;二、一切法律和行政规范,对货币都是“无能为力”的,商品货币关系的存在,会瓦解社会主义的经济基础,会把社会主义经济“分解为一群群私有生产者”,等等。
这个所谓社会主义经济关系必然要产生新的资产阶级分子的奇谈怪论,决不是恩格斯的原意,而是道道地地的“张春桥思想”。就在毛主席关于无产阶级专政理论问题的指示发表以后不久,张春桥露骨地说:在社会主义社会里,由于商品生产、货币交换、按劳分配的不可避免,“城乡资本主义因素的发展,新资产阶级分子的出现,也就是不可避免的。如果不加限制,资本主义和资产阶级就会更快地发展起来。”张春桥的这个断语表明,他把社会主义的经济关系同资本主义和新资产阶级分子的产生,是无条件地联系在一起的。不管限制不限制,前者“存在”,后者就必然要产生和发展。
我们知道,新的资产阶级分子,是从小生产的资本主义自发势力中产生的,是从非法经营的地下工厂、地下运输以及投机倒把、贪污盗窃等复辟活动中产生的,是从利用职权盗窃国库(如王洪文之流)中产生的,是在社会主义公有制遭到损害和破坏的情况下产生的。只要我们党和国家的最高领导权掌握在马克思主义者手中,坚决贯彻执行毛主席的革命路线和方针、政策,社会主义的经济关系不仅不是产生资本主义和新资产阶级分子的祸根,恰恰相反,它的巩固和发展,正是消灭资本主义和资产阶级的经济基础。“四人帮”把新资产阶级分子在社会主义社会的现阶段还会不断产生出来,歪曲成在社会主义经济关系里不断产生出来,把攻击矛头指向社会主义的经济制度本身,好让他们放手复辟资本主义。
恩格斯对杜林的分配论的批判,决不是对社会主义按劳分配原则的批判。杜林主张在“经济公社”里实现“消费平等”,实现“等量劳动与等量劳动相交换”,这根本不是我们今天实行的按劳分配,而是拉萨尔所鼓吹的那种不折不扣的劳动所得。杜林认为,资本主义的生产方式是好的,只是分配方式不好,社会主义的使命就是要矫正这种情况,使工人获得“全部劳动所得”,使贡献和报酬“真正相等”。这种“分配决定论”,是当时德国工人运动中风行一时的机会主义观点。恩格斯在批判杜林时证明,即使杜林的假设能够实现,工人果真能得到全部劳动所得,仍然摆脱不了受剥削的地位。为什么呢?因为所谓“使工人得到全部劳动所得”,用我们今天的话来说,就是“分光”政策。分光了还有什么积累呢?但社会要发展就必须有积累,这样一来,杜林的理论就出现了一个大漏洞:如果由公社自己来积累,那就不能使工人得到全部劳动所得;如果坚持杜林的主张,使工人得到不折不扣的劳动所得,那么,能够进行积累来扩大再生产的就不是公社,而是私人。由于杜林主张的那种分配,把维持和扩大再生产的资金都分到私人手里了,公社不得不让私人用货币去购买各种生产资料。这样的公社,经过一定时间,社员就必然会成为生产资料的私有者。所以恩格斯接着说:“这样,过去积累的生产资料之所以集中于社会手中,只是要使将来积累的一切生产资料重新分散于个人的手中。这是给自己的前提一记耳光,是达到了纯粹荒唐的地步。”(《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3卷第350—351页)
我们在生产资料公有制基础上实行的按劳分配,不是不折不扣而是有折有扣的劳动所得。扩大再生产的资金,是由国家和集体分别积累的,因此,生产越发展,社会主义的物质基础越雄厚,社会主义公有制就越是巩固和发展。国家和集体虽然用货币支付劳动报酬,但在这种场合,货币只是实行按劳分配的工具,代表从个人消费基金中分配给劳动者的一定的份额,劳动者用它来购买个人生活资料,而不能用它来购买基本生产资料,更不允许用它来放高利贷。可见,我们的社会主义的公有制及其分配制度,同杜林的“经济公社”及其分配制度,是完全不相同的。
对商品制度和货币交换也必须进行分析。恩格斯指出,商品首先是私人产品,是由私人为了自己的打算生产出来的,货币则是商品所固有的价值形式的进一步发展。很明显,恩格斯在这里说的是完全以私有制为基础的那种商品和货币。杜林开出了改变资本主义分配方式的药方,却又声称要原封不动地保存商品生产和价值、货币,这就说明,他是要在保存私有制的基础上搞“社会主义”,这当然是欺人之谈。企图保存以私有制为基础的商品和货币,也就是企图保存资本主义的生产方式。恩格斯还回顾了商品生产的发展历史,证明价值形式进一步发展为货币形式,就会造成商品形式的普遍化,就会逐一破坏生产集体的各种纽带而把它分解为一群群私有者。这里,恩格斯揭露了以私有制为基础的商品生产,导致原始公社制度瓦解的历史。至于社会主义公有制条件下的商品货币问题,恩格斯在这里并没有谈到。恩格斯甚至没有设想过,社会主义社会还会保存商品和货币,这是人所共知的事实。所以,不能认为恩格斯关于商品生产的发展会导致公有制瓦解的论断,是适用于社会主义社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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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栏:

上海音乐学院作曲系师生集体谱写了揭批“四人帮”的新战歌。
  新华社通讯员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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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栏:

斥“四人帮”对社会主义商品制度的污蔑
李岩石
“四人帮”及其舆论工具蛊惑人心地宣称:社会主义商品制度“必然会孵化出资本主义和资产阶级”。为什么是“必然的”,据说有以下几条“理由”:
一是“如果说,在几百年前,曾经从商品中诞生出最早一代的资产阶级,那末,在现阶段,也一定会从商品中孕育出最后一代的资产者”。历史上有过的,现在也就必然有,这就是“四人帮”的逻辑。历史上商品生产和商品交换曾经导致资本主义生产关系的产生。但是,那是建立在生产资料私有制基础上并受价值规律自发调节的商品生产和商品交换。在价值规律的调节下,小商品生产者不断分化,少数人积聚越来越多的货币,上升为资本家,多数人破产,沦为无产者。在封建社会末期,资本主义就是这样产生的。我国现行的商品制度,已不是建立在私有制基础上,而是建立在社会主义公有制基础上,价值规律已经不起调节作用。因此,我国的商品制度已经不同于历史上以私有制为基础的商品制度。在这样根本不同的经济条件下,有什么理由硬说它“必然会孵化出资本主义和资产阶级”呢?!
二是“无论是那一种商品交换,都要实现商品的价值。……为了实现商品的价值,就会出现‘价值追逐狂’”,“出现产值挂帅、利润挂帅指导下的资本主义生产”。商品所有者在交换过程中,既要把商品的使用价值让渡出去,同时又要实现商品的价值。古今中外,商品交换都是如此。但是,能不能说古今中外的商品生产者统统是一批“价值追逐狂”,商品生产都是“资本主义生产”?显然是不能的。因为这既不符合历史事实,也不符合我国实际情况。马克思主义把历史上的商品生产分为简单商品生产和资本主义商品生产。在简单商品生产情况下,商品所有者交换其商品,并不是为了价值,而是为了使用价值。他们之所以把自己的商品卖出去,是为了买回对自己有用的商品。因此,不能把这种商品交换说成是和资本主义商品交换一样,都是为了“追逐价值”。在我国,社会主义商品生产不是为了追逐价值,而是为了满足国家和人民日益增长的需要。因此,国家下达生产计划的时候,不仅有产值、成本、利润这些价值指标,而且首先有数量、品种、质量这些使用价值指标。生产单位必须全面完成各项指标,才算全面完成生产计划。生产单位生产出商品之后,要由社会主义商业部门按照国家规定的价格进行收购、调拨和销售。在这样的条件下,难道这些生产单位和商业企业都成了“价值追逐狂”了吗?
三是“只要商品制度、货币交换还活着,就会发生私人积聚大量商品和货币即大量社会劳动的现象”。“四人帮”把这种谬论强加在列宁头上,说这是列宁的思想。列宁果真有这样的思想吗?没有。列宁在一九一九年三月,即十月革命胜利刚刚一年半的时候,在分析当时俄国经济战线上阶级斗争的特点时是这样说的:“现实向我们证明,甚至在俄国,也同任何资本主义社会一样,资本主义商品经济还活着,起着作用,发展着,产生着资产阶级。”(《列宁全集》第29卷第162页)列宁在这里讲的是“资本主义商品经济还活着。”“四人帮”把“资本主义商品经济”篡改为抽象的商品经济,然后再把它变换为我国现行的商品制度。“四人帮”就象魔术师一样,借助于“商品经济”这一抽象的经济范畴把资本主义变成“社会主义”,反过来又把社会主义变成“资本主义”。
“四人帮”歪曲和篡改马克思列宁主义的一个重要手法,就是脱离社会主义生产方式和经济条件,用商品货币关系的抽象范畴代替对社会主义商品生产的具体分析,从而把社会主义商品生产等同于资本主义商品生产。我国现行的商品制度,是社会主义经济制度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我们应该理直气壮地坚持社会主义商品制度,努力发展社会主义商品生产,使它适应社会主义经济全面发展的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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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栏:

学习马克思的科学态度
陈克 李育安
坚持实事求是的作风,在客观事物面前采取严肃的科学态度,并在实践检验中不断地完善和发展自己的认识,作出符合客观实际的结论,这是一切从事革命工作和科学研究的人们必须具备的品格。伟大的无产阶级革命导师马克思,为我们树立了光辉的榜样。
马克思在创立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的过程中,经过长期的科学研究,对雇佣工人出卖的是“劳动”还是“劳动力”这个问题,改正了过去的提法,作出了科学的结论,就是一个生动的例证。马克思在十九世纪四十年代末期所写的《哲学的贫困》、《雇佣劳动与资本》等著作中,曾经沿用了英国古典政治经济学派关于工资是“劳动”的价格这一用语。后来随着对资本主义生产关系的深入研究,马克思发现这一用语在理论上是不正确的。因为,如果认为劳动是商品,工资是劳动的价格,就会陷入一连串的矛盾之中。首先,既然商品的价值是由生产它的社会必要劳动时间决定的,那么“劳动”这一商品的价值,也必定是由它所包含的社会必要劳动时间决定,于是就出现了一小时劳动的价值等于一小时劳动这种毫无内容的同义反复。其次,如果工人出卖的是“劳动”,那么,这个“劳动”却具有两个极不相同的价值,一个是这个“劳动”为资本家所创造的价值,另一个是工人根据等价交换原则出卖这个“劳动”时所应得的价值。前一个价值必然比后一个价值要大。事实上古典政治经济学派遭到破产的一个重要原因,就在于他们把“劳动”当作商品,把工资当作出卖“劳动”的价格。因此,马克思经过仔细的科学研究,在十九世纪五十年代末期,坚决摒弃了这一用语,改正了古典政治经济学的这个重大错误。他在一八五九年以后的一些著作中,特别是在《资本论》这部光辉著作中,深刻地论证了劳动与劳动力的区别,论证了雇佣工人出卖的不是“劳动”,而是“劳动力”。马克思指出:劳动本身不具有价值,劳动力才是一种具有价值的特殊的商品。这种商品的使用价值就是能够创造价值,并且能够创造出比自身的价值更多的价值即剩余价值。资本家购买劳动力的目的,就是看中了它能够给他带来剩余价值。因此,工资根本不是“劳动”的价值或价格,而是“劳动力”的价值或价格的转化形态。马克思的这一科学发现,不仅克服了古典政治经济学派无法摆脱的困境,而且揭示了资本主义生产方式剥削的秘密。这就使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的基石——剩余价值学说,建立在坚实的科学基础之上,给无产阶级反对资产阶级的斗争提供了强大的理论武器。
马克思是一个无所畏惧的彻底唯物主义者,是一个在科学面前严肃认真,一丝不苟,敢于坚持真理,敢于修正错误的伟人。我们在揭批“四人帮”,肃清其影响和流毒的伟大斗争中,在向四个现代化的宏伟目标进军的过程中,是非常需要学习马克思的这种精神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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