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75年6月25日人民日报 第2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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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栏:

持久学习长期作战
景永定
搞清楚无产阶级专政的理论问题,学会运用无产阶级专政的理论进行反修防修的斗争,对我们每个同志来说,都是一个重大的长期的任务,同时又是一个迫切的任务。从理论与实践的结合上学懂弄通,需要有愚公移山的精神,既要长期坚持下去,又要每天挖山不止。谁如果认为学一阵子就可以放松了,那只能说明他还不知道无产阶级专政的最起码的道理。有的自以为已经懂得了马克思主义的人,往往并不真正懂得。
我们所要学的马克思主义,是在无产阶级革命斗争中指导我们每一个行动的马克思主义,而不是口头上的马克思主义。有人自以为学懂了,明白了,可是遇到实际问题,还是不能判断什么是马克思主义,什么是修正主义,甚至把社会主义社会里仍然存在着的某些旧社会的“弊病”当成“宝贝”。有人说起来似乎头头是道,一到实际斗争中就迷迷糊糊,动动摇摇。怎样才能真正学懂呢?只有坚持不懈地学习,反复实践。只有边实践,边学习,把理论和实践紧密地结合起来,把改造客观世界和改造主观世界紧密地结合起来,经过长期努力,才能深刻领会马克思主义的精神实质,使马克思主义理论真正成为自己行动的指南。
马克思主义的认识论告诉我们,人们认识客观事物,总是从实践到认识,又从认识到实践,循环往复,以至无穷。而每一次循环往复,人的认识又比较地提高了一步。为巩固和加强无产阶级专政而斗争,提高无产阶级专政下继续革命的觉悟,识别修正主义路线和进行反对修正主义的斗争,在斗争中改造自己的世界观,都要有一个反复实践,反复认识,反复总结经验的过程,有一个认识不断深化的过程。尤其应当注意的是,社会主义不是凝固不变的。社会主义是衰亡着的资本主义和生长着的共产主义彼此斗争的历史时期,“这种社会主义就是宣布不断革命,就是无产阶级的阶级专政”。在革命发展的道路上,新事物、新情况、新问题不断出现,有许多新的理论问题和实际问题需要我们在马克思主义的指导下去加以解决。我们的思想要不断适应变化着的形势,要掌握社会主义革命各个时期矛盾斗争的特殊性。革命不断深入,我们的学习也需要不断深入。我们要把无产阶级专政下的继续革命进行到底,就必须坚持长期学习,干一辈子革命,学习一辈子。学了一阵子,比不学当然是有了进步;可是,如果认为学一下子就已经掌握了无产阶级专政的全部真理,那岂不是上了刘少奇的认识“一次完成论”的当吗?如果认为掌握马克思主义的理论可以不费气力,一蹴而就,那岂不是受了林彪鼓吹的学习可以“立竿见影”、走“捷径”之类的骗吗?
有些同志头脑里缺少辩证法,孤立地、静止地、片面地看问题,或者认为既然资产阶级法权的存在在社会主义社会里是不可避免的,那么现阶段就不必要花费很大力气对它进行限制;或者认为既然它是一种弊病,有很多坏处,就该一下子把它全部砍掉。这两种想法,尽管表现形式不同,实质上是一样的,都是否认阶级矛盾、阶级斗争贯串于整个社会主义历史阶段。因此,有这两种想法的同志也就都没有把学习无产阶级专政理论和批判修正主义,当作一项长期的战斗任务。应当弄清楚,正因为旧社会遗留下来的某些痕迹在相当长时期内是不可避免而又有弊病的,所以对这些问题需要经常讲,对这些弊病需要坚持斗争。如果因为“不可避免”就不去限制它,资本主义的东西就会膨胀起来,最后把社会主义吃掉。但如果想要“毕其功于一役”,根本否认这些东西在社会主义历史时期“不可避免”,违反社会发展的客观规律,那也达不到逐步限制以至最后消灭这些弊病的目的。无产阶级专政下的继续革命是史无前例的伟大事业,涉及的理论问题和实际问题是极其深刻、复杂的。不准备在长时间里下苦功夫,而想要学懂弄通这些问题,是不可能的。
马克思说:“在科学上没有平坦的大道,只有不畏劳苦沿着陡峭山路攀登的人,才有希望达到光辉的顶点。”我们必须在继续革命的万里征途中长期坚持“认真看书学习”,对马克思主义的理论“再三研究,反复探讨,从各方面思考”。我们必须持久学习,长期作战。当然,这并不是说可以“慢慢来”,正因为任重而道远,就更要焕发精神,只争朝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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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栏:

加强理论队伍建设 发挥理论骨干作用
沈阳部队某团党委重视引导理论骨干紧紧围绕理解毛主席关于理论问题的重要指示,多读一些马列著作和毛主席著作,带动群众把学习不断引向深入
新华社沈阳电 人民解放军沈阳部队某团党委,重视加强理论队伍建设,充分发挥理论骨干在学习无产阶级专政理论中的作用,推动了全团学习运动不断深入。
这个团的马克思主义理论队伍在批林批孔斗争中带头读书,给部队讲课五百八十多次,写批判文章三千多篇,对部队批林批孔运动起了很大推动作用。毛主席关于理论问题的重要指示发表以后,这个团党委结合学习,回顾了过去一年来抓理论队伍建设的实践,认识到在批林批孔斗争中涌现出来的群众性的马克思主义理论队伍,是政治思想战线上一支反修防修、巩固无产阶级专政的重要力量。在当前学习无产阶级专政理论中,加强理论队伍建设,更有重要的现实意义。于是,党委把抓好理论队伍建设列入重要议事日程,由党委书记挂帅,分工一名常委具体负责,党委其他成员也都重视这项工作。今年以来,他们先后三次召开党委会,专门进行研究,制定具体规划,四次召开经验交流会,推广他们的先进经验,并把在学习无产阶级专政理论中涌现出来的积极分子,吸收到理论队伍中来,做到了机关、连队有理论小组,班、排有理论骨干。现在,全团形成了在党委领导下,各级领导层层抓,人人关心理论队伍建设的局面。
在学习中,这个团党委重视引导理论骨干紧紧围绕深刻理解毛主席关于理论问题的重要指示,多读一些马列和毛主席的著作,带动群众把学习不断引向深入。党委在集中时间读书时,每次都吸收理论骨干参加;党委除定期举办理论骨干学习班外,还有计划地选送一些理论骨干到上级举办的读书班学习。理论骨干纪绍明为了搞清楚在社会主义社会,资产阶级法权为什么还不可避免地存在又必须加以限制的问题,结合学习毛主席的指示,认真选读了《哥达纲领批判》、《国家与革命》、《反杜林论》等马列著作的有关章节,阅读了政治经济学方面的一些书籍和文章。纪绍明把自己的学习体会写成提纲,在连里作了辅导,使干部战士深受启发,全连进一步掀起了认真学习革命理论,批判林彪利用扩大资产阶级法权妄图复辟资本主义的罪行的热潮,更加自觉地支持有利于缩小三大差别的新生事物,共产主义精神大大发扬。
理论骨干在学习中发扬理论联系实际的革命学风,用无产阶级专政理论认真总结反修防修,加强部队建设的经验。这个团的一连党支部通过批林批孔,提高了抓大事、抓路线的自觉性,连队办起了政治夜校和图书室,组织干部战士认真看书学习,以党的基本路线为纲,积极开展意识形态领域里的革命,学习小靳庄,自编自演革命文艺节目,学唱革命样板戏,坚持用马克思主义占领连队思想文化阵地,使连队的思想政治工作生动活泼,促进了连队的建设。在学习毛主席关于理论问题的重要指示中,一连理论小组的同志和全连同志一起总结了这方面的经验,深入讨论了连队思想政治工作的任务和如何把巩固无产阶级专政的任务落实到基层的问题,使大家进一步明确了连队建设的方向。今年,这个连队负责搞生产,在人员少,时间紧的情况下,党支部科学地安排各项工作,组织干部战士认真学习无产阶级专政理论,抓路线、抓大事、自觉地用无产阶级思想战胜各种非无产阶级思想的影响,取得了新的成绩。团党委总结推广了一连理论小组的经验,对全团的理论学习推动很大。
这个团的理论骨干还经常分析部队学习的形势,积极主动地提建议,当好参谋,协助各级党组织抓好理论学习。今年以来,他们先后给各级党组织提了八十九条建议。四连理论骨干王德虎经过学习,感到连队要学好理论,党支部“一班人”首先要学好,这样,才能对连队的学习实施有力的领导。于是,王德虎便找党支部书记、指导员姜忠玉谈了自己的想法,党支部很快采纳了他的建议,重新制定了学习规划,带头认真读书,并和战士们一起学习讨论,及时掌握连队学习情况,帮助大家解决学习中遇到的问题,有力地促进了连队的学习。指挥连理论骨干何相明发现有的干部战士对学好无产阶级专政理论的重要性认识不足,便和他们谈心,摸清思想,然后向党支部汇报了自己的想法和应采取的措施,还主动给全连同志讲学好无产阶级专政理论的重大意义,使大家从反修防修、巩固无产阶级专政的高度认识到学好革命理论的极端重要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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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栏:学习简讯

举办广播讲课 推动理论学习
中共云南省楚雄县委根据山区群众居住分散的特点,举办有线广播讲课,辅导农村干部和社员学习好无产阶级专政的理论。
楚雄县委在组织全县干部和社员学习毛主席关于理论问题的重要指示的过程中,总结了东风公社利用有线广播对农民进行思想和政治路线教育的经验,认为在居住分散、交通不便的山区,举办广播讲课,是帮助干部、群众学习理论的一种好办法。县委把办好广播讲课列入议事日程。县委主要领导成员专门开会进行研究,安排好讲课人员和讲课的内容。
开办广播讲课,帮助许多干部、社员解决了学习上的困难。特别是一些不识字的社员、家务拖累较大的妇女、行动不便的老人和盲人都能够通过听广播讲课,参加理论学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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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栏:学习简讯

围绕领导权问题把专题讨论引向深入
上海杨树浦发电厂电机车间工人理论小组,在学习无产阶级专政理论中,贴出了一张革命大字报,批评厂领导在经济、技术领域里不相信群众,而是少数人闭门订计划,影响了工人群众的革命积极性。厂党委立即召开党委扩大会和全厂干部会,联系大字报揭露的问题学习理论,认识到在所有制问题基本解决以后,要保证企业的领导权牢牢地掌握在马克思主义者和工人群众手里,就要特别注意改善生产关系中的人与人的关系。于是,厂党委发动全厂干部和工人,围绕“所有制变更后,为什么领导与群众的关系问题会对企业领导权有重要影响?”开展了专题讨论。大家用马克思主义理论总结经验教训,进一步密切了领导与群众的关系,全厂逐步形成生动活泼的政治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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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栏:学习简讯

引导群众分析典型事例 分清事物的主流和支流
黑龙江省南岔林业局胜利林场的理论学习运动热了一阵子之后,有一阵子冷了下来。原因在哪儿呢?场党委经过了解,发现问题在就概念谈概念,就名词抠名词,联系实际不够,对一些基本观点学得不深。场党委为此在引导大家继续认真看书学习的同时,组织一部分理论队伍骨干,到一个基层单位调查研究,了解资本主义自发势力的影响,总结怎样战胜资本主义自发势力的经验。场党委还通过对好坏典型的分析,引导大家全面地看问题,分清事物的主流和支流,理解事物的正面和反面,分析对比,找出资产阶级腐蚀和无产阶级反腐蚀的斗争规律。群众称赞这种学习方法好:看得见,摸得着,理解深,记得牢。学习热情又高涨起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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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栏:

同量劳动相交换是怎么一回事?
——北京工艺美术工厂金雕漆车间雕刻二班一次学习讨论会的摘记
麦小燕(学习班长、青年工人):上次学习,我们讨论了《马克思 恩格斯 列宁论无产阶级专政》第十二条语录的大概意思。今天咱们对这条语录,再深入讨论一下。谁有问题,可以提出来,大家讨论。
张佩珍(中年工人):我先提个问题吧。“每一个生产者,在作了各项扣除之后,从社会方面正好领回他所给予社会的一切。”这是什么意思呀?
孙茂桐(老工人、二班理论小组成员):是不是这么回事:好比说,我们的雕漆瓶生产出来以后,值多少钱,扣除掉原材料成本、各种费用、应该交国家的利润,等等,剩下的就是发给咱们的工资。
李红(青年工人、车间理论小组成员):孙师傅讲的意思差不多,只是举的例子还不大确切。马克思讲的这句话,是从全社会的范围说的,不是就一个工厂、一种产品来说的。我看这句话是这样的意思:在社会主义社会里,对于个人消费品是按劳动来进行分配的。社会对于生产者创造的社会总产品,先要扣除社会需要的那部分,例如,为了继续生产和扩大再生产的基金,为了应付自然灾害的后备基金,为了满足社会共同需要的文教卫生福利基金,等等,然后才能进行个人消费品的分配。劳动者创造的社会总产品,经过上述必要的社会扣除之后,又正好领回他给社会的那些劳动量。这就是按劳分配,也就是第一段的最后一句话:“他以一种形式给予社会的劳动量,又以另一种形式全部领回来。”所谓“全部领回”,是指社会作了各种扣除之后说的,是从整个社会的范围说的,是从社会总产品在社会中总的分配说的。从这里,我们就不难看出林彪制造的“变相受剥削”谬论的反动实质。林彪说的当然是恶毒的攻击,在理论上是贩卖拉萨尔的“不折不扣的劳动所得”的货色。林彪鼓吹的谬论是对马克思关于社会分配问题的基本原理的反动,是妄想以此来煽动一部分人跟着他的修正主义路线走。我们千万不可上林彪一类骗子的当!
众:不扣除社会需要的那部分,怎么维持继续生产呀?拿什么去扩大再生产呀?国家拿什么去建设新的工厂、修筑新的铁路呀?拿什么去办各种公共福利事业呀?林彪的这个话,反动透顶!
麦小燕:这条语录第二段里说按劳分配和商品交换通行的是同一原则。什么原则呢?就是同量的劳动可以相交换,就是第二段最后一句话:“即一种形式的一定量的劳动可以和另一种形式的同量劳动相交换。”马克思在这里还说:“内容和形式都改变了”。谁说说,为什么说内容和形式都变了?
傅淑兰(中年工人):这里说的内容变了,是说生产资料所有制变了。以前是私有制,现在是公有制。
冯继红(青年工人):傅师傅说得对。现在,一方面,除了自己的劳动,谁都不能提供其他任何东西;另一方面,除了个人的消费品,谁也不应占有别的东西。形式变了是怎么回事呢?我也不明白。
李红:按照马克思当时的设想,在社会主义社会里,不存在商品生产,按劳分配不再采取商品、货币的形式,而是用证书形式,证明他提供了多少劳动。所以说,形式变了。内容变了的问题,刚才傅师傅和小冯说得对。还有一点,就是过去在资本主义社会里,一切都是商品,连劳动力也成了商品。工人给资本家做工,出卖的是劳动力这种商品,资本家付给工人的工资,也就是劳动力这种商品的价格。而在我们社会主义社会里,劳动力不再是商品了,所以说每个人只能提供劳动,而不是提供作为商品的劳动力。
麦小燕:这个问题就说到这里。咱们再看第三段,马克思讲,“原则和实践在这里已不再互相矛盾”,这是什么意思?谁来说说。
张秀英(生产班长、青年工人):第三段有句话:“而在商品交换中,等价物的交换只存在于平均数中,并不是存在于每个个别场合。”我也搞不明白,谁来举个例子讲讲。
王丽雪(中年工人):我说点,说的不对,大家再补充。比如手表和雕漆瓶,这两种东西的价值一样多,它们就应该能交换。但是,它们在市场上出卖的时候,价钱有时高,有时低。市场上缺手表,手表就会涨价;市场上手表太多了,手表就会降价。
孙茂桐:我们现在市场上的东西没有一会儿涨价,一会儿降价呀!除了象西红柿这类蔬菜,冬天贵点,夏天便宜点。
张佩珍:王丽雪说的是资本主义社会的情况。在我们社会主义社会里,商品的价格是国家有计划地规定的,不是由供求关系决定的,所以物价是稳定的。这体现了我们社会主义制度的优越性。
李红:西红柿冬天为什么提高价格?因为它的价值量变了。就是说,冬天生产的西红柿,人们付出的劳动量比夏天的多。
(有人说:冬天的西红柿,是在暖房里长的。)对呀,暖房里的条件就和大田里的条件不一样,劳动量付出的多,生产资料用的多,价值也就多。这条语录里说的平均数不是指这种季节差价的平均数。这里所说的是价格围绕价值上下波动形成的平均数。在资本主义社会里,同一种商品,受供求关系的影响,价格是不固定的,有时涨价,有时降价。但是,从较长的时间看,这种涨价和降价的平均数和商品的价值是一致的。两种产品,比如刚才说的手表和雕漆瓶,如果它们的价值一样,价格都应该是一百元,那它们就可以相交换。但是,它们在市场上卖的价格多少不一定,也许雕漆瓶有时卖一百一十元,手表有时卖九十元。所以说,商品交换中,按原则讲,价值相等的东西才能交换,但实际上在每个个别场合,也就是实践过程中,互相交换的两种东西不一定价值相等,原则和实践是矛盾的。这是资本主义社会里的情形。而在马克思当时设想的采用劳动证券分配个人消费品的社会主义社会里,按劳分配体现的是“以一种形式给予社会的劳动量,又以另一种形式全部领回来。”这里,原则和实践已经不再互相矛盾了。
麦小燕:下面谁讲讲,马克思说“平等的权利按照原则仍然是资产阶级的法权”,是什么意思?为什么说“它象一切权利一样是一种不平等的权利”?
袁道伟(中年工人):这就是说,按劳分配所体现的平等的权利在事实上是不平等的。说它是平等的权利,是说它是用劳动这把尺子来计算个人消费品的分配,不劳动者不得食,等量劳动领取等量产品。这是按劳分配进步的一面。但是,这个平等的权利还仍然被限制在一个资产阶级的框框里。因为它是用劳动这一把尺子去衡量不同等的个人,所以就存在事实上的不平等。拿我们厂的情形来说,有的体力强些,有的弱些;有的技术熟练些,有的差些。干活的时候,有的手快些,有的慢些。各人的家庭负担也不同,有的人口多,负担重,有的人口少,负担轻。于是,“在劳动成果相同、从而由社会消费品中分得的份额相同的条件下,某一个人事实上所得到的比另一个人多些,也就比另一个人富些”。所以,按劳分配“这种平等的权利,对不同等的劳动来说是不平等的权利”,形式上好象是平等的,事实上是不平等的。
李红:谁把这条语录的最后一段话解释一下。
麦小燕:过去,我对这段话理解得不全面。只认为按劳分配在社会主义阶段是不可避免的,没有注意到马克思同时指出了它所体现的平等权利是有“弊病”的。更没有注意到,按劳分配虽然是由社会主义社会的经济条件和人们的思想状况决定的,但是社会主义社会不是一成不变的,随着物质条件和精神条件的变化,具体的分配办法也会发生变化。在这些条件没有发生根本变化的时候,我们还要实行按劳分配;但是绝不能把它的“弊病”当成宝贝,去扩大它,强化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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