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75年3月29日人民日报 第6版

第6版()
专栏:

  第三世界国家坚持原则同超级大国进行斗争取得积极成果
  联合国工发组织第二次大会胜利闭幕
会议通过《关于工业发展与合作的利马宣言和行动计划》,反映了第三世界国家反殖反帝反霸、打破旧的国际经济秩序的坚强决心和迫切愿望
新华社利马一九七五年三月二十七日电联合国工业发展组织第二次大会于三月二十七日清晨六时半在秘鲁首都利马胜利闭幕。
会议在广大第三世界国家坚持原则、坚持斗争,同两个超级大国的种种阴谋破坏活动进行了针锋相对的斗争之后,以八十二票赞成、一票(美国)反对、七票(英国、西德、日本、以色列、比利时、加拿大、意大利)弃权,通过了以“七十七国集团”起草的文件为基础的《关于工业发展与合作的利马宣言和行动计划》。
这个文件反映了第三世界国家反对殖民主义、帝国主义、霸权主义,维护国家主权,发展民族经济的坚强决心和共同愿望,表达了发展中国家和一切主持正义的国家维护第六届特别联大的积极成果,打破旧的国际经济秩序和建立新的国际经济关系的迫切愿望和坚定意志。
大会在《利马宣言和行动计划》中保留了美国反对的“七十七国集团”文件中关于反殖、反帝、捍卫民族经济权益以及加强生产国组织等基本条文,打掉了苏联社会帝国主义千方百计兜售的那套假缓和、假裁军的黑货。两个超级大国在讨论过程中陷入十分尴尬和孤立的境地。直到最后一分钟,当会议把《利马宣言和行动计划》提付表决的时候,苏联代表又变换手法,被迫投了赞成票。
会议通过了大会总报告、第一委员会和第二委员会的报告以及其他一些决议。会议并根据大会主席的提议,决定把四项议案提交联合国工业发展组织的工业发展委员会研究,这些议案是:《关于加强联合国工业发展组织工作的决议草案》、《关于技术转让方面国际合作的草案》、《关于发展中国家对自然资源的永久主权和工业化的决议草案》、《关于建立保险制度来保证发展中国家和发达国家的公司间签定的合同的决议草案》。
中国代表团副团长焦若愚在闭幕会上发了言(全文另发)。他热烈祝贺这次大会所取得的积极成果,并揭露了两个超级大国对这次大会的干扰和破坏。他强调指出,要贯彻执行《利马宣言和行动计划》的基本原则,还必须同帝国主义、特别是超级大国公开的和隐蔽的破坏行为作坚持不懈的斗争。
扎伊尔全国执行委员会国民经济国务委员曼布·马肯祖·马克瓦拉,代表“七十七国集团”在会上发言。他指出,这次利马大会是谋求改变旧的国际经济关系的重要步骤。《利马宣言和行动计划》反映了第三世界国家为之进行了长期斗争的一些基本原则。他强调指出,第三世界国家毫不含糊地对它们的谈判者说,“我们决不会在原则问题上让步”。
印度、象牙海岸、委内瑞拉的代表分别代表会议的亚、非、拉地区组发言,感谢东道国秘鲁为这次会议取得的成果所作出的贡献,表示亚、非、拉国家坚决支持《利马宣言和行动计划》。
大会还根据扎伊尔代表的提议,通过了一项向东道国秘鲁总统、政府和人民表示感谢的决议。
本届大会主席、秘鲁工业和旅游部长阿尔贝托·希门尼斯·德卢西奥最后致闭幕词,他指出,《利马宣言和行动计划》将为发展中国家工业化道路开辟一个新的阶段。他指出,今后还必须完成许多艰巨的任务才能实现发展中国家的共同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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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栏:

  焦若愚副团长在联合国工发组织大会闭幕会议上发言
  揭露两个超级大国对大会的干扰和破坏
新华社利马一九七五年三月二十七日电 中国代表团副团长焦若愚在联合国工业发展组织第二次大会三月二十六日举行的闭幕会议上的发言,全文如下:主席先生:
在联合国工业发展组织第二次大会即将闭幕的时候,我愿借此机会,以中华人民共和国代表团的名义,首先感谢秘鲁共和国总统胡安·贝拉斯科·阿尔瓦拉多将军阁下的重要讲话,这篇讲话对这次大会作出了积极的贡献。同时,我愿再一次感谢秘鲁政府和人民对我们的友好接待。我还要向很好地主持本届大会的主席阿尔贝托·希门尼斯·德卢西奥海军少将阁下和主席团其他成员,向工发组织执行主任阿卜杜勒·拉赫曼·哈尼先生表示敬意;向为使会议成功而辛勤工作的秘书处和全体工作人员表示感谢。
在这次大会上,广大第三世界国家的代表,坚决维护第六届特别联大关于建立新的国际经济秩序的正确原则,使大会通过了以七十七国集团文件为基础的《关于工业发展与合作的利马宣言和行动计划》以及其他决议。我们热烈祝贺这次大会所取得的积极成果。
《利马宣言和行动计划》贯彻了第六届特别联大决议的基本精神,反映了第三世界国家反殖、反帝、反霸,捍卫国家主权和经济权益,维护对自然资源的永久主权,发展民族工业,争取经济解放的共同愿望和坚强决心。它表达了发展中国家打破旧的国际经济秩序,建立新的国际经济关系的迫切要求和坚定意志。它提出了发展中国家以自力更生为主、外援为辅发展民族工业的一系列正确主张和重要原则。中国代表团坚决支持这个文件所体现的广大第三世界国家的正义要求和合理主张。
《利马宣言和行动计划》是第三世界国家坚持原则、坚持斗争的成果。在这个文件的起草过程中,遇到了来自两个方面的干扰和破坏。一个超级大国明目张胆地反对关于反殖、反帝、捍卫民族经济权益、加强生产国组织等基本条文,甚至采取威胁、利诱的恶劣手法,妄图迫使发展中国家在原则问题上退让,接受它的无理要求。另一个超级大国更加阴险狡猾。它大耍两面手法:表面上装作支持“宣言”的原则,实质上竭力破坏。它挖空心思地要把它那一套假缓和、假裁军的欺人之谈塞进这个严肃的文件,妄图把会议引入歧途。在第三世界国家团结斗争面前,它的卑鄙伎俩一个又一个地破了产。在这次会议上,广大发展中国家的代表不畏强暴,及时识破并且挫败了超级大国的种种破坏阴谋,使会议取得了胜利。这再一次显示了第三世界国家团结反霸的巨大威力。超级大国已处于“无可奈何花落去”的衰败境地。它们为所欲为的时代已经一去不复返了。
在当前的世界上,不是第三世界依赖超级大国,而是超级大国依靠剥削第三世界过活。超级大国是不会自动放弃它们的既得利益和霸权地位的,它们还要继续挣扎。要贯彻执行《利马宣言和行动计划》的基本原则,还必须同帝国主义特别是超级大国公开的和隐蔽的破坏行为作坚持不懈的斗争。
主席先生,
我们前进的道路是崎岖曲折的,但也是光明的。我们相信,只要第三世界国家在独立自主、自力更生的基础上加强团结,互相支援,并且联合一切可以联合的力量,就一定能不断扫清障碍,取得更大的成就。
主席先生,
对扎伊尔代表团的建议,我们表示支持。谢谢主席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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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栏:

  第三世界国家代表在联合国海洋法会议上发言
  维护本国领海主权 反对超级大国霸权主义
新华社日内瓦一九七五年三月二十七日电 广大第三世界国家的代表在第三次联合国海洋法会议第三阶段会议上,坚持维护本国的领海主权,主张领海范围内用于国际航行的海峡实行“无害通过”,强烈反对超级大国的霸权主义行径。
据悉,在三月二十四日第二委员会审议有关领海、毗连区、经济区和用于国际航行的海峡等项目的非正式会议上,亚非拉许多发展中国家的代表就海峡航行问题先后在发言中阐述他们的原则立场。他们为了维护本国的领海主权和利益,坚决反对超级大国鼓吹的“在属于沿岸国领海范围内的海峡有权‘自由通航’”的无理主张和强加于人的蛮横行径。秘鲁代表在发言中一针见血地指出,超级大国把用于国际航行的海峡视为公海,“这是旧海洋法的概念”。阿拉伯也门共和国代表强烈要求外国军舰通过沿岸国的海峡时,必须事先通知或者经沿岸国事先许可。埃及、阿曼、摩洛哥、马来西亚、西班牙和其他海峡沿岸国的代表在发言中都坚持军用船舶和商船通过海峡时必须实行不同的通行制度的主张。
去年在加拉加斯举行的第二阶段会议期间,苏联代表曾经抛出所谓“关于用于国际航行的海峡”的条款,主张一切船舶“同样地享有通过这类海峡的航行自由”。苏联代表还大肆叫嚷什么苏联不能同意、也绝不会同意用于国际航行的海峡可以由某人片面来决定等等。当时,苏联代表的狂妄谰言遭到了许多第三世界国家代表的反对,处境十分狼狈。
在三月二十四日的会议上,美国代表以威胁的口吻说,如果军舰通过沿岸国海峡需要事先获得许可,这就不可能使海洋法达成任何协议。苏联代表则假惺惺声称,(第二)委员会的讨论应该设法谋求“折衷的办法”,说什么今天提出新的立场或者重复已有的立场,在目前阶段是无助于谋求“折衷办法”,等等。这就充分说明了它们的顽固立场。威胁和伪善,恰恰暴露了它们的霸权主义真面目。
中国代表柯在铄在发言中指出,用于国际航行的海峡的制度是关系到海峡沿岸国的主权和安全的一个重要的问题。他说,中国代表团认为,位于领海范围内的海峡,不论是否经常用于国际航行,都是沿岸国领海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对于这类海峡,只能实行无害通过制度,对于外国军用舰艇和外国商船的通过应该区别对待。他强调说,有关文件的条文中应该反映中国代表团以及其他一些国家对于位于领海范围内的海峡实行无害通过的正确主张。
他说,中国代表团一九七三年提出的工作文件中还有这样的条款:“沿海国为了对其领海进行管理,可以制定必要的法律和规章,并予以公布。外国船舶和飞机通过别国领海和领海上空,应遵守该国的法律和规章,外国的非军用船舶可以无害通过领海。沿海国依照该国的法律和规章,可以要求外国军用舰艇应事先通知该国主管机关或经该国主管机关事先许可,方可通过该国的领海。”很清楚,这个工作文件中的条文既是讲的领海无害通过的制度,同时也包括了位于领海范围内用于国际航行的海峡的通过制度。它同中国代表团工作文件中其他条文是密切相关的。它是我们对用于国际航行的海峡无害通过的立场的不可分割的一个组成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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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栏:

  联合国工发组织第二次大会通过
  《关于工业发展与合作的利马宣言和行动计划》
新华社利马一九七五年三月二十七日电 联合国工业发展组织第二次大会在三月二十七日清晨结束的闭幕会议上,通过了《关于工业发展与合作的利马宣言和行动计划》。这项文件的宣言部分指出,外国和殖民统治的残余、外国占领以及各种形式的新殖民主义仍然是发展中国家解放和进步的最大障碍;必须建立新的国际经济秩序,以促进发展中国家的工业化进程。文件的行动计划部分规定了发展中国家为实现上述目标而提出的正当愿望和要求以及发达国家为此应该采取的措施和遵循的原则。
宣言指出,为了改变现有的经济关系结构,迫切需要建立基于公平、主权平等等原则的新的国际经济秩序。在解决世界经济问题、消灭不发达状态和实现发展中国家的工业化过程中,必须在世界各国间实行互不干涉内政、权利完全平等、尊重国家独立和主权的原则。
宣言强调指出,外国和殖民统治的残余、外国占领、种族歧视、种族隔离和各种形式的新殖民主义,仍然是发展中国家及其人民获得完全解放和进步的最大障碍之一。宣言说,发展中国家的处境由于目前国际经济形势经常的和显著的紧张而更加严重。宣言谴责跨国公司损害发展中国家主权原则的做法,并且指出资本主义世界日益增长的通货膨胀、国际货币危机的加剧等等,对发展中国家的经济造成了严重危害。
宣言说,发展中国家当前面临的工业发展问题大部分是由于发达国家的政策造成的。如果不深刻改变发达国家的经济政策,新的国际秩序的目标的实现将受到严重的威胁。
宣言在谈到发展中国家的工业化进程时说,占世界人口百分之七十的发展中国家只占(世界)工业生产的百分之七弱,特别是由于在建立公平和公正的新的国际经济秩序的道路上继续存在着种种障碍,发达国家和发展中国家间的差距正在扩大。宣言说,名副其实的工业化进程必须符合自给自足和社会—经济统一发展的广泛目的。发展中国家工业发展的某些障碍来自殖民政策和新殖民政策或新形式下的从属关系。
宣言在谈到日益加剧的通货膨胀和经济不稳定对发展中国家造成的严重后果时指出,必须在发展中国家出口的原料、初级产品、制成品和半制成品的价格同它们所进口的原料、初级产品、食品、制成品和半制成品以及设备的价格之间建立公正和公平的关系,并争取使发展中国家的出口货物价格同它们从发达国家进口的货物的价格相适应。
宣言表示要坚决通过在国家、小地区、区域、区域间和国际一级采取协调措施,来促进工业发展,以便使发展中国家的经济实现现代化,并消除一切形式的外国政治统治和社会—经济剥削。
宣言强调,为了加速工业化,各发展中国家的政府应当采取措施,以保证对本国的自然资源行使国家主权,并在全国范围内和经济合作体系内充分利用这些资源以及掌握的物力和人力。
宣言重申,一切国家都拥有对其陆海自然资源的主权以及对开发这些资源的一切经济活动实行永久控制的不可剥夺的权利,并有权采取适合本国情况的方式,包括根据体现这种权利的本国法律实行国有化来开发其自然资源。不得以任何形式对任何国家采取经济、政治或其他强制措施来阻碍其充分自由行使这种不可剥夺的权利。
宣言重申,《各国经济权利与义务宪章》中所规定的原则应当完全付诸实行。所有国家都有权利和义务把消灭殖民主义、种族隔离、种族歧视、新殖民主义、占领和各种形式的外国侵略以及统治和由此产生的社会和经济后果作为发展的先决条件。那些奉行这种政策的国家有责任向受其害的国家、地方和人民退还和赔偿由于开发、掠夺和损害这些国家、领土和人民的自然资源和其他资源而造成的损失。
宣言主张发达国家不应把普遍优惠关税制用作经济和政治压力的工具,以阻碍生产原料的发展中国家的活动。各跨国公司的活动应该受到节制和监督,以便使这些活动与东道国的发展计划和政策相适应。
宣言强调说,应该采取措施来加强和改组联合国工业发展组织,使它能够在促进工业化和建立新的国际经济秩序方面更好地满足发展中国家的需要,特别是最不发达的国家的需要。经过加强和改组的联合国工业发展组织内,发展中国家,其中包括最不发达的国家应该更广泛地在各级机构内参加制订政策和管理活动,它们的席位应大大增加。
宣言说,应采取协调一致的措施来加强发展中国家对发达国家的谈判地位。发展中国家应考虑采取一切可能的手段来加强现有的生产国协会的行动,鼓励建立它们的其他的主要出口产品的协会,并建立各生产国协会间的协商与合作机构,以协调行动和互相援助,特别是用以对付一切经济侵略和其它形式的侵略。
宣言呼吁发展中国家采取有效措施来争取购买技术、专门知识、许可证和设备的最好条件,争取其初级产品的合理和有利的价格。
宣言强调,发展中国家在从事本国的发展的努力中应当十分重视自力更生的原则,并加强其技术与经济合作的行动。应当尽一切努力去鼓励基于农业活动或与农业活动相联系的工业的发展。
宣言说,发展中国家对于诸如钢铁工业、化学工业、石油化学工业和机械制造业等基础工业的发展应当给予特别重视,以便减少进口,增加自己在世界贸易中的比例,并巩固自己的经济独立。
文件的行动计划部分规定,发展中国家应该建立所有工业部门,并鼓励和支持中小型工业和农村工业,以满足国内外市场的需要,掌握技术,并奠定工业化的基础。
行动计划要求发达国家采取下列措施和遵循下列原则:逐步取消和降低关税和非关税壁垒以及其它贸易障碍;最大限度地坚持从发展中国家的进口“稳定在现有水平上”的原则;采取贸易上的措施,以保证增加发展中国家向发达国家的包括加工农产品在内的制成品和半制成品的出口;对国际组织和发展中国家的政府和信贷机构的财政捐助必须完全不附加任何政治条件,并不得附加除了加于借方的正常条件以外的经济条件;扩大技术援助计划而使发展中国家得益;对发展中国家的投资活动必须符合发展中国家的法律和规章;使发达国家在发展中国家中经营的跨国公司的活动符合这些发展中国家的经济和社会目标;任何国家都不对任何决定对其自然资源以及对这些资源的开发、加工、出售行使主权的其它国家采取歧视性措施或进行侵略。
行动计划还规定:促进发展中国家间的直接贸易;发展中国家采取措施加强经济合作和相互支持,以保证它们之间的团结和对自然资源的完全主权;特别要通过生产国协会采取行动,来协调发展中国家的生产和价格政策。
行动计划指出,以前规定由发达国家拿出其国民生产总值的百分之一,其中百分之○点七应采取官方援助的形式的这一目标,对发展中国家的需要说来是嘲弄性的,虽然这一目标迄今仍未实现。
行动计划要求向联合国大会建议,把联合国工业发展组织变为一个专门机构,并把关于这个专门机构的法规草案提交第七届联合国大会特别会议。行动计划还要求建立一项工业发展基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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