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75年1月8日人民日报 第3版

第3版()
专栏:

东汉末年的阶级斗争和曹操的法家路线
安徽省亳县工农兵理论小组
曹操作为封建社会中期地主阶级革新派的代表人物之一,执行要前进、不要倒退,要统一、不要分裂的法家路线,在东汉末年和三国时期起了一定的进步作用。不管历代代表倒退、分裂势力的儒家怎样给他涂上白脸,也改变不了历史的真相。现在亳县还有不少关于曹操的遗迹,是曹操执行法家路线起了进步作用的见证。
东汉末年的阶级矛盾
马克思说:“每一个社会时代都需要有自己的伟大人物,如果没有这样的人物,它就要创造出这样的人物来。”(《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七卷第72页)东汉末年出现了曹操这样的法家代表人物,是时代的要求,历史的必然。
东汉末年,是一个天下大乱,各种矛盾错综复杂的时代。有地主阶级同广大劳动农民之间的矛盾,有豪强地主同庶族地主之间的矛盾,有宦官、外戚(豪强地主的一部分)同官僚地主(豪强地主的另一部分)之间的矛盾,还有宦官和外戚之间的矛盾;后来,又有这一部分割据势力同那一部分割据势力之间的矛盾,以及北方落后部族侵扰中原的民族矛盾。毛主席教导我们:“在复杂的事物的发展过程中,有许多的矛盾存在,其中必有一种是主要的矛盾,由于它的存在和发展,规定或影响着其他矛盾的存在和发展。”“捉住了这个主要矛盾,一切问题就迎刃而解了。”(《矛盾论》)在东汉末年这些错综复杂的矛盾中,哪个是主要的呢?
就整个封建社会来说,地主阶级与农民阶级的矛盾是主要矛盾。东汉处于封建社会的中期,封建的所有制关系虽然还在巩固发展的阶段,但地主阶级同农民阶级之间的矛盾还是很尖锐的。在地主阶级中,当时也存在着前进与倒退、革新与保守两种势力。东汉末年,由于地主阶级中的保守、腐朽势力豪强地主大量兼并土地,发展成为长期割据混战,迫使大批农民离开土地,到处流亡,严重地破坏了社会生产力。在这种情况下,地主阶级同广大农民之间的矛盾,就激化到大规模外部对抗的程度。
东汉政权本来就是由豪强地主集团建立起来的。豪强地主在这个政权中居于优势地位。从和帝刘肇起,东汉的皇帝都是年幼即位,由太后听政,而太后又依靠自己的父兄掌握军政大权,因而造成外戚贵族专政。皇帝长大后,为了同外戚争夺统治权,又依靠宦官,诛杀外戚,结果政权又落到宦官手里,造成宦官专政。这个皇帝死后,母后和外戚通过拥立新皇帝又掌握政权。东汉中后期一百年间,就形成了外戚、宦官交替擅权的局面。外戚和宦官都是很大的豪强地主,是当时统治阶级内腐朽、保守势力的代表。他们攫取政权之后,为了巩固自己的统治,都极力宣扬孔孟之道,推行儒家路线。《后汉书·曹节传》中说,在汉桓帝刘志的时候,宦官专权,不仅“割裂城社,自相封赏”,并且“父子兄弟,被蒙尊荣,素所亲厚,布在州郡,或登九列,或据三司,……州牧郡守,承顺风旨,辟召选举,释贤取愚”。这些豪强地主不仅把自己统治的地方变成独立王国,任意封赏自己的亲信,自己一家享有政治和经济的特权,就连和他们沾亲带故的人也都在各地当上了官,有的在朝廷窃据了要职。这些豪强地主并不以其现有的财富和“合法”特权为满足,而且大量兼并农民的土地。这种兼并也殃及中小地主和庶族大地主。有人描写那些豪强地主是:“豪人之室,连栋数百(一座接一座的好房子),膏田满野(到处都有他们占有的好地),奴婢千群,徒附万计(在他们家里供使用的男女奴隶上千,在他们土地上劳动供他们剥削的农奴上万);……三牲之肉,臭而不可食(猪牛羊肉吃不了放臭),清醇之酎,败而不可饮(好酒喝不了放坏)。”(《后汉书·仲长统传》)在豪强地主的压榨、掠夺下,自汉和帝刘肇以后,社会生产日益下降,人口和垦田数锐减。当时实际上已经成了农奴的农民,“生有终生之勤,死有露骨之忧”;在灾荒和战乱年月,更是“流离沟壑”,“嫁妻卖子”。
豪强地主推行儒家路线,把广大劳动农民逼到了绝境。因而,农民纷纷起义。汉安帝刘祜当政的永初年间,毕豪、张伯路等首先揭开反对东汉统治的斗争序幕。到全国性的黄巾大起义前,局部性的农民起义持续不断,有记载的就有四十多起。到灵帝光和七年(公元一八四年),终于爆发了八州并起的大规模的黄巾大起义。黄巾起义摧毁了东汉王朝的统治基础,沉重地打击了豪强地主统治集团。黄巾起义虽然失败了,但在起义军的打击下,东汉王朝已经名存实亡,豪强地主的统治已经土崩瓦解。
汉献帝时发生了董卓之乱,形成了混战局面,又给人民带来了浩劫。据史书记载,当时关中全境,人民死亡逃散,二、三年间,“无复人迹”,“民人相食(人吃人),州里萧条(城里城外都是冷冷清清的)”,“名都空而不居,百里绝而无民(有名的都城里没有人住,走上百把里路碰不到一个人)”。
各霸一方的豪强地主的黑暗统治同广大劳动人民之间的矛盾,成为当时社会的主要矛盾。
曹操法家思想的产生和发展
在当时,豪强地主与广大劳动农民之间的这个主要矛盾不解决,生产就不能继续发展,社会就不能继续前进,地主阶级的统治也就不能继续维持下去了。在劳动人民奋起反抗豪强地主统治的阶级斗争的风暴中,在地主阶级内部与豪强地主作斗争的势力抬头了。他们代表庶族地主的利益。为了维护地主阶级的统治,促使封建经济继续发展,他们提倡和实行法家路线。是支持还是反对土地兼并、豪强割据,成了当时儒法斗争的焦点。当时的豪强地主都是尊儒反法的,而当时的儒家又都是豪强割据、土地兼并的支持者。孔老二的二十世孙孔融就是最突出的一个。他公开提出要恢复古代“王畿之制”,要求承认豪强割据的现状,后来被曹操杀掉了。庶族地主和农民从不同的阶级利益出发,都反对土地兼并和豪强割据。曹操一登上政治舞台,就面临着这样的社会矛盾。曹操是如何对待这个严重问题的呢?
曹操虽然出身于宦官养子的家庭,但当时他的政治地位和经济地位都是较低的,是受到占统治地位的豪强地主排斥的。在当时复杂的社会矛盾中,他站在庶族地主一边,坚决反对豪强地主。当时,随着阶级斗争形势的发展,各种政治势力的前途已经比较明显了。曹操接受了法家思想,不信天命,具有朴素的唯物主义思想,用合乎当时历史潮流的地主阶级革新派的立场和观点观察当时的政治形势,就看得比较清楚。据史书记载,曹操“博览群书,特好兵法”,“注孙武十三篇”。他还读了不少法家著作。他从政以后,就“览申(不害)商(鞅)之法术”。他二十岁当上洛阳北部尉,刚刚登上政治舞台,就跟豪强对立。他令人赶造“五色棒十余枚”,悬挂在“尉廨”的大门左右,“有犯者,不避豪强,皆棒杀之”。有一次,皇帝所宠幸的宦官蹇硕的叔父违法夜行,曹操将他处死了。这件事引起很大震动,一时“京师敛迹,莫敢犯者”(《三国志·魏志·武帝纪》)。在他当济南相时,济南所属十多个县的县吏,大多依靠世族豪强(世代做大官的官僚大地主),为非作歹。曹操一到,就把其中八个免去官职。后来他又下令不准厚葬,不准进祠堂祭祖,把当地豪强建立的六百多所庙宇全部拆掉。当地豪强大为震惊,纷纷逃到外郡去了。
起初,曹操并没有把解决豪强兼并土地问题作为明确的政治目标,更没有把消灭割据势力、统一国家当作自己的历史使命。他的法家思想的形成和法家路线的实行,是有一个发展过程的,是与当时阶级斗争形势的发展密切相关的。这一点他在《让县自明本志令》中作了自述。他起初只想做一个郡太守,办好地方政教;但为权臣贵戚所不容,不得不辞官家居,准备做一个不求闻达的普通人。后来征为典军校尉,也不过想为国立功封侯,做征西将军罢了。可是后来由于豪强割据,天下扰攘,他才下决心负起统一国家的重任。
农民起义是推动东汉末年历史发展的动力,也是曹操的思想进步的一个重要推动力量。曹操出生前后,正是农民起义的烈火越烧越旺,东汉王朝的统治迅速走向崩溃的时候。曹操从事政治活动以后,出于他的阶级本性参加了镇压农民起义的活动,但他却能够依据法家的观点观察这一问题,看出农民起义是东汉王朝政治腐败和豪强地主兼并土地引起的,看到了豪强地主的腐朽性和必然失败的前途。因此,他一登上政治舞台,就把斗争的矛头指向豪强地主。但他当时对如何解决这个问题并没有明确的想法,还幻想依靠东汉王朝本身改良政治来解决这个问题。他多次向东汉王朝提出革新政治的建议。在黄巾大起义的前夕,光和四年(公元一八一年)和光和五年(公元一八二年)他征拜议郎的时候,曾两次向汉灵帝刘宏上书,但都没有被采纳。这才使他“知不可匡正,遂不复献言”(《三国志·魏志·武帝纪》)。这时,他已经认识到,依靠代表豪强势力的东汉王朝本身去革新政治是不可能的;只有消灭豪强势力,自己掌握政权,才能实行革新的路线,改进政治,恢复和发展封建经济,继续地主阶级的统治。当时豪强地主居于统治地位。他们既有深厚的社会基础,又握有政权。曹操只凭自己的力量是不可能击败他们,夺取政权的。然而,“矛盾着的双方,依据一定的条件,各向着其相反的方面转化。”(《矛盾论》)全国性的黄巾大起义,摧毁了东汉王朝的统治基础,给豪强势力以毁灭性的打击。以曹操为代表的原来居于次要地位的法家力量,利用黄巾起义创造的条件,迅速发展自己的实力,最后击败了豪强势力,夺取了政权。这是曹操实行法家路线的前提条件。建安九年(公元二○四年)九月消灭了袁绍,基本上确立了自己的统治以后,他马上颁布了《抑兼并令》。建安十年又接受荀悦的建议,下了《整齐风俗令》,打击儒生,移风易俗。接着又于建安十五年和二十二年下了《求贤令》和《举贤勿拘品行令》,推行法家路线,在用人上公开反对世族豪强的“世卿世禄”制度。这个过程说明,他的法家路线是逐步走向完备的;也说明,正是由于农民革命的兴起,才推动了曹操法家思想的发展,并为他实行法家路线创造了条件。
曹操在阶级斗争的浪潮推动下,顺应当时的历史潮流,继承法家传统,坚持法家路线,终于采取战争手段结束了混战,统一了北中国;又实行了“抑制兼并”,“广兴屯田”,“整齐风俗”,“选贤任能”等一系列法家政策,打击了豪强地主势力,使阻碍生产力发展的生产关系的某些环节得到调整,重建了封建社会的秩序,使流离失所的农民重新与土地结合,促进了当时生产力的发展。
曹操毕竟是剥削阶级的代表人物,地主阶级的政治家。由于阶级的局限性,他的革新思想和革新路线不可能是彻底的。在他打击豪强、消灭割据势力的过程中,由于政治上的需要,他不能不拉拢一部分世族豪强地主势力,如司马懿等;在他取得统治权以后,为了巩固自己的统治,又很自然地要考虑到儒家思想的作用。他曾毫不隐讳地说:“夫治定之化,以礼为首。”(天下安定时期的教化,以礼为首)。还说:“治平尚德行,有事赏功能。”(太平时期崇尚德行,动乱时期奖赏功能。)这就为以后儒家路线的复辟埋下了伏线。曹操去世的当年(公元二二○年),曹丕刚刚称帝,就马上回到亳县,建大飨堂,立大飨碑,名义上是酬劳军民,实际上是为自己歌功颂德,完全忘记了曹操关于“天下尚未安定,未得遵古”,“将兵屯戍者皆不得离屯部”的遗嘱。接着又尊孔老二为“命世之大圣,亿载之师表”,提出“务欲以德化民”,实行“九品官人之法”等,恢复了儒家的社会地位,并且把世族豪强地主的政治特权合法化,朝着背离曹操法家路线的方向越走越远。
怎样看曹操的功过
说曹操是在历史上起了进步作用的法家代表人物,他的法家思想和法家路线的发展是受农民革命推动的;但曹操又恰恰是镇压农民革命的一个参加者,这又怎么解释呢?
马克思主义告诉我们:社会总是在生产力和生产关系、上层建筑和经济基础的矛盾运动中向前发展的。
东汉末年,由于豪强专权,兼并割据,形成了混战局面,破坏了社会生产力,破坏了中央集权制的封建政权,使生产力和生产关系、上层建筑和经济基础之间在一些重要环节上的矛盾激化到大规模外部对抗的程度。北方落后部族又乘机入侵,民族矛盾也尖锐了起来。曹操采取战争手段,统一了北中国,重建了中央集权制的封建国家;并且实行一系列法家政策,改革了生产关系与生产力、上层建筑与经济基础不相适应的环节,促进了生产力的发展。
在封建社会里,农民革命是推动历史发展的动力,也是对法家路线的形成和发展起重要作用的因素。法家人物的出现和他们进步思想的形成和发展,受到农民革命运动的推动和影响。在东汉末年,如果没有大大小小数十起农民起义和全国性的黄巾大起义,如果不是农民起义摧毁了东汉王朝的统治基础,如果不是农民起义创造了一定的历史条件,决不会出现曹操这样的法家人物,曹操的法家路线也不可能顺利推行,获得成功。曹操在黄巾起义以前,虽然能够以无畏的气概打击豪强势力,但却屡受豪强势力排挤,有一次不得不辞官归乡里,又一次不得不化名潜逃。直到黄巾起义以后,他才利用农民革命提供的条件,发展起自己的实力,夺取了统治权,使法治路线得以实现。
在封建社会里,法家毕竟是统治阶级的一部分代表人物。他们对被统治阶级(农民和其他劳动人民)必然要实行专政,对农民和其他劳动人民的反抗必定要进行镇压,不可能讲什么“仁慈”,作什么“让步”,谈什么“中庸”。他们提出的革新路线和革新措施,不可能超出封建制度的范围,也不可能是彻底的,而且完全是为了实现和巩固地主阶级的统治。这是他们的阶级性所决定的。当农民和其他劳动人民起来反抗封建压迫和剥削,危及地主阶级的统治时,他们又必然进行镇压。这也是他们的阶级性所决定的。曹操就是这样的一个法家代表人物。东汉末年的特定历史环境,使曹操一方面在农民起义的推动下,顺应历史的潮流,提出一些进步的措施,打击统治阶级内部腐朽势力——豪强地主,对生产关系和上层建筑的某些环节作了一些改革,有利于生产力的发展。另一方面,又参加了对黄巾农民起义的镇压。
马克思指出:“无论哪一个社会形态,在它们所能容纳的全部生产力发挥出来以前,是决不会灭亡的”。(《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二卷第83页)东汉末年处于我国封建社会的中期,还不可能形成新的生产关系。农民革命的目标是推翻封建制度;但在当时的历史条件下,不可能完成这样的历史使命。黄巾起义失败了,原因是多方面的;即使黄巾起义成功了,也不可能建立起超越封建制度的新政权。这是当时历史的条件所决定的。
历史上一切反动没落阶级和复辟倒退势力的代表,包括我们党内历次机会主义路线的头子刘少奇、林彪等在内,一方面鼓吹反动的“天才论”,宣扬唯心史观,否定人民群众是创造世界历史的动力,以便把他们自己打扮成救世主;一方面又极力抹杀法家在历史上的进步作用,拚命宣扬复辟、倒退、卖国的孔孟之道,来为他们“克己复礼”的反动纲领服务。在批林批孔运动中,我们要认真看书学习,努力掌握马克思主义的立场、观点、方法,用马克思主义的世界观批判林彪、孔老二的唯心论和形而上学的反动世界观,揭露和批判他们搞复辟、搞倒退的反动实质;用马克思主义的基本理论研究历史,弄清阶级斗争和儒法斗争的关系,人民群众和法家人物的关系,研究儒法斗争和整个阶级斗争的历史经验,古为今用。这些对于进一步搞好上层建筑各个领域的革命,进一步巩固无产阶级专政和社会主义经济基础,是有现实意义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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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栏:

谈曹操的用人路线
上海中华造船厂工人 刘绪沅
曹操为了推行法家路线,写过三篇“求贤令”(即《论吏士行能令》、《求贤令》和《举贤勿拘品行令》),阐述他“唯才是举”的用人路线。
《论吏士行能令》,作于建安八年(公元二○三年)。文章一开头便列举了孔融的谬论:“军吏虽有功能,德行不足堪任郡国之选。”拿它来作为批判的靶子。孔融是孔老二的二十代孙子,是当时反动儒生的代表人物。他拚命鼓吹“依旧制”,开口闭口不离“德行”,企图以此为理由,阻止曹操按法家路线选拔人才,以便维护世族豪强地主的专权独霸地位,继续搞分裂,搞倒退。儒家所说的“德行”究竟是什么货色呢?说穿了一钱不值!汉末,豪强地主享有种种政治特权,“以族举德,以位命贤”,越是反动的世家豪族,越被称为最有“德行”的人。当时还搞了“查举制度”,“查举”的根据是“乡议”,而评定人物、选举人才的舆论和权利,又都垄断在孔融这类豪强地主代言人手里,查来举去,举的都是豪强地主的代表人物。这种人,只有搞倒退、搞分裂的本事,这就是他们所谓的“德行”。
曹操驳斥了孔融的谬论。曹操代表的是当时受豪强地主欺压的庶族地主的利益。在当时的历史条件下,他要“兴国”、“治天下”,完成统一事业,要打击豪强地主的割据势力。因而他的用人标准,就不是儒家的什么“德行”,而是法家的“功能”。也就是说,要重用那些能为实现法家政治路线作出贡献的人。曹操在《论吏士行能令》中,引用并发挥了管仲的“贤者食于能”、“斗士食于功”等法治思想,矛头直指孔孟之道。
写《求贤令》的时候,曹操已经基本统一了北方,却未能统一全国,所以文中说:“天下尚未定,此特求贤之急时。”比起七年前写的《论吏士行能令》来,这篇《求贤令》写得更加鲜明、有力了。曹操举了两个生动的例子:一个是被儒生们捧为“寡欲恬淡”、极有“德行”的孟公绰,一个是被儒生们骂为“不廉不洁”的管仲。前者徒有虚名,对社会毫无用处;后者却帮助齐桓公实行变革,建立了大业。曹操把这两个人放在一起对比,明确地表达了他尊法反儒的立场和观点。他提出:要“唯才是举”。正如“德”不是抽象的概念一样,“才”也是有具体内容的。在曹操看来,“才”就是:一要“明达法理”,即理解和坚持法家思想;二要有真才实学,或能打仗,或懂屯田,或通刑法,等等。这样用人同代表世族豪强的儒家的“任人唯亲”路线是针锋相对的。
在写这篇《求贤令》前,曹操坚决镇压了孔融。曹操一面大力举荐能够帮他实行法治的文武将才,一面坚决镇压搞分裂、搞倒退的反动儒生,干得是很有点魄力。
“老骥伏枥,志在千里;烈士暮年,壮心不已。”写《举贤勿拘品行令》的时候,曹操已经六十三岁了。文中凝聚着他一生中尊法反儒的经验和教训。
在这篇令文中,曹操列举了“负污辱之名”、“有见笑之行”的管仲、吴起等法家先驱和法家代表人物,毫不含糊地将这样的人称为“至德之人”,并要人们大力举荐当代的这样的人,“勿有所遗”。曹操在这里明确地提出了一种以法家路线为标准的“德”,与孔孟之道所鼓吹的“德”完全相反。他严正地批判了儒家虚伪反动的“德行”说,大力提拔那些虽然被世族豪强认为“负污辱之名”,然而在法家看来有“治国用兵之术”的“至德之人”。曹操正是凭这样一支政治力量,去努力完成他的革新和统一的事业的。
曹操的“唯才是举”当然有其阶级局限性,他“举”的“才”出不了地主阶级的范围。他还说:“治平尚德行,有事赏功能。”就是说在完成当时的统一事业以后还是要采取儒家用人路线。封建社会中期的地主阶级革新派,是难以把法家路线贯彻始终的。
在曹操与孔融的斗争中,值得我们注意的是:政治路线上的对立和斗争,总要反映在不同的用人路线上。孔融一伙要搞分裂,搞倒退,就必然要“任人唯亲”,网罗反动势力。林彪一伙也是这样干的。用历史的镜子一照,我们就更能看清林彪反革命的修正主义路线的极右实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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