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74年8月6日人民日报 第2版

第2版()
专栏:

论秦汉之际的阶级斗争
罗思鼎
毛主席指出:“阶级斗争,一些阶级胜利了,一些阶级消灭了。这就是历史,这就是几千年的文明史。拿这个观点解释历史的就叫做历史的唯物主义,站在这个观点的反面的是历史的唯心主义。”
从秦始皇统一中国到刘邦建立西汉王朝,这是我国封建制战胜奴隶制复辟,在全国范围内建立和巩固封建的中央集权的统一国家的重要时期,同时也是法家和儒家在政治、军事、文化各条战线大决战的时刻。阶级斗争尖锐复杂,农民起义同反复辟的斗争紧密联系。用历史唯物主义的观点,分析这一时期的阶级关系,研究、总结这一时期阶级斗争包括儒法两条路线斗争的历史经验,对于开展思想和政治路线方面的教育,深入批林批孔,巩固无产阶级专政,防止资本主义复辟,是有帮助的。

在春秋战国时期,连绵不断的大规模奴隶起义,沉重打击了奴隶主贵族反动统治,替封建制取代奴隶制创造了条件。秦始皇作为新兴地主阶级的革命家,顺应历史发展的潮流,进一步摧毁了在关东六国还大量存在的奴隶制残余,建立了中国历史上第一个统一的中央集权的封建国家。“秦王扫六合,虎视何雄哉!挥剑决浮云,诸侯尽西来。雄图发英断,大略驾群才。”①李白的诗,歌颂了秦始皇统一中国的功绩和他的卓越政治才干。凭借着已经成熟的历史条件,在奴隶们反抗奴隶制的伟大斗争的基础上,在经过商鞅变法等一系列社会变革所造成的形势下,秦始皇坚定地实行法家路线,在统一中国的过程中敢作敢为,生气勃勃,成为革命时期新兴地主阶级最杰出的代表。
秦始皇统一中国,具有重大的历史意义。明代进步思想家李贽曾满腔热忱地说:“始皇出世,李斯相之,天崩地坼,掀翻一个世界”②。秦始皇统一中国,确实是一场翻天覆地的大革命,它宣告了封建制在全国范围内的胜利,标志着中国历史的发展进入了一个新的时代。但是,当秦始皇死后,在短短三年内,秦王朝也随即灭亡了。古往今来,有多少人怀着不同的政治目的探讨秦朝为什么二世而亡的问题,作出了各种各样的答案。
从来的尊儒反法派,从董仲舒、朱熹到林彪,从苏修到国民党反动派,无不抓住秦朝二世而亡,大肆攻击“焚书坑儒”,胡说秦朝迅速灭亡是秦始皇实行“暴政”的结果。秦朝的覆灭,是因为对儒家复辟派镇压得太多了吗?不!事实同这种断语相反,秦王朝的失败,正好不是因为对奴隶主复辟派镇压太多了,恰恰在于秦始皇对反动派的专政还不彻底,甚至让他们钻进了政权机关,窃取了重要职务。这是地主阶级的局限性所决定的。毛主席指出:“从来的革命,除了奴隶制代替原始公社制那一次是以剥削制度代替非剥削制度以外,其余的都是以一种剥削制度代替另一种剥削制度为其结果的,他们没有必要也没有可能去作彻底镇压反革命的事情。”秦始皇在粉碎吕不韦复辟集团的同年,鉴于吕不韦大批招募六国儒生入关,图谋复辟,曾下了逐客令。法家李斯做过吕不韦的舍人,因而也在被驱逐之列。李斯写了《谏逐客书》,这是正确的。对“客卿”应该作分析,不能采取“非秦者去,为客者逐”③的政策,一概排斥。但“客卿”中也确实有象吕不韦、淳于越这样代表被打倒的奴隶主阶级利益的坏人,采用“孙悟空钻进铁扇公主肚子”的战术,企图从内部瓦解秦朝的地主阶级专政。根据历史记载,所有知名的秦博士都是齐人和鲁人。齐鲁地区原是孔孟一派儒生根深蒂固的老窠。这种现象是很值得深思的。特别严重的是,他们的政治代表赵高钻进了秦王朝的心脏,深深地隐藏了下来。这就为秦王朝留下了巨大的隐患。
当时,六国旧贵族的复辟势力也是相当强大的。在全国各地隐藏着大批心怀不满的六国奴隶主复辟派和封建割据势力。章太炎指出:“六国公族,散处闾巷之间”,“公族之欲复其宗庙,情也”④,他们企图复辟已经失去了的天堂,是必然的情势。秦始皇对公开的敌人是有一定警惕的,也采取了措施。如平毁六国军事要塞,征收全国的武器,多次巡视,到处刻石,宣传封建制的优越性,批判奴隶制的落后性。但是由于地主阶级的阶级局限性,由于这个阶级取得全国政权时间不长,对反复辟、反分裂斗争的长期性和曲折性认识不足,特别对复辟派从内部颠覆封建政权的危险性认识不足,在取得了夺取政权的胜利以后,地主阶级统治集团便滋长了太平麻痹观念,幻想从此“天下和平”⑤。秦始皇一死,秦王朝对复辟势力镇压不彻底的恶果便迅速暴露,从埋藏在秦王朝内部二十多年的赵高,到躲藏在全国各地的六国旧贵族,一下子都从地底下涌了出来,而地主阶级却没有能够把这股复辟逆流打下去,秦王朝的灭亡就成为不可避免的了。明朝张居正在总结这一历史教训时指出,如果秦始皇的继承者能够“守其法而益振之,积至数十年,继宗世族,芟夷已尽,老师宿儒,闻见悉去”,秦朝就不会这么快灭亡。他所说的,实质上是一个继续和加强秦始皇法家路线,铲除奴隶主复辟势力的问题。而历史事实却相反:“扶苏仁懦,胡亥稚蒙,奸宄内发,六国余孽尚存”⑥,导致了秦王朝的倾覆。“六国余孽”是颠覆秦王朝的复辟势力,而所谓“奸宄内发”,就是指赵高发动的反革命政变,它是秦朝灭亡的最重要的直接原因。
赵高是赵国奴隶主贵族后代,因为“痛其国为秦所灭,誓欲报仇,乃自宫以进”⑦,在秦宫廷里当上了一名宦官,并成了公子胡亥的师傅。赵高是没落奴隶主阶级的阴谋家、野心家,是一个地地道道的儒。赵高父母都因犯秦法而被判处重刑,他本人也差一点因反对新兴地主阶级的统治而被处死。“高有大罪,秦王令蒙毅法治之。毅不敢阿法,当高罪死,除其宦籍”⑧。后来秦始皇看他能说会道,又“复其官爵”⑨,给予重用。阴险的赵高从此改变策略,骗取信任,除继续担任掌管车马乘舆的中车府令外,后又兼管皇帝的印玺和起草机要文件。这样,就使赵高有可能趁秦始皇病危,发动政变。
根据《史记》记载,秦始皇巡游到沙丘时,因病重曾令赵高起草命令,要太子扶苏赶快从前线回来准备后事。但“书已封,未授使者,始皇崩。书及玺皆在赵高所”⑩。紧接着是赵高的一系列阴谋活动,他“留所赐扶苏玺书”,诱骗胡亥,大谈“汤武杀其主”,“卫君杀其父”的历史,叫嚷卫君杀其父“孔子著之,不为不孝”(11),大造反革命政变舆论。同时又拉拢李斯,说什么“书未行,今上崩,未有知者也”,“定太子在君侯与高之口耳”(12),使用各种威胁利诱手段,迫使李斯就范。然后,赵高伪造诏令,逼死太子扶苏,逮捕并杀害坚持秦始皇法家路线的大臣蒙恬、蒙毅,立胡亥为秦二世。一场蓄谋已久的反革命政变终于得逞了。汉代的樊哙曾用秦始皇的历史教训警告刘邦:“陛下独不见赵高之事乎?”(13)樊哙和赵高是同时代的人,他对赵高发动的反革命政变是记忆犹新的。
赵高政变后,立刻用儒家的路线代替了法家的路线。他改变秦始皇执行的保护新兴地主阶级、打击奴隶主阶级的政策,实行“收举余民,贱者贵之,贫者富之”的政策(14),把没落奴隶主贵族重新扶植起来。在赋税和徭役方面,也采取了一系列倒退措施,企图使贫苦农民重新沦为奴隶。秦自商鞅变法后,对公开的奴隶主反对派都是坚决镇压的,“有不从王令、犯国禁、乱上制者,罪死不赦”(15)。赵高篡权后,公然下令“更为法律”(16)。反革命派上台,都要搞翻案,实行“大赦”。秦二世元年一月,“大赦罪人”(17),被秦始皇专政的罪犯纷纷跑出监狱,在咸阳街头弹冠相庆,而法家人士却遭了殃。儒家比法家杀人要厉害得多、残酷得多。秦始皇只坑了四百六十名反动儒生;赵高却千方百计“尽除去先帝之故臣”,实行血腥的反革命阶级报复。继扶苏、蒙恬、蒙毅之后,秦始皇的子女二十多人先后被害,“相连坐者不可胜数”(18)。接着,右丞相去疾、将军冯劫被迫自杀,李斯也遭到被腰斩和“夷三族”的惨祸。同时,赵高对各郡县地方官也进行了大规模的清洗和屠杀。秦始皇时代的法家几乎一网打尽,无一幸免。赵高镇压了法家的反抗,任意“指鹿为马”,为所欲为,在公元前二○七年,又杀了秦二世,并公开主张恢复六国的分封制。这个钻进秦朝内部的六国旧贵族代表,终于达到了“杀秦子孙而亡其天下”(19)的罪恶阴谋。
在赵高一手策划反革命政变时,唯一有可能起来揭露和抵制的李斯,却表现了不可原谅的妥协和动摇。李斯曾帮助秦始皇统一了中国,后来又参加制定了巩固国家统一、加强中央集权的制度和政策,反对倒退,反对恢复分封制,是一个有过重要贡献的法家。但他也有过许多严重的错误。在赵高策动政变时,李斯为了保全自己“富贵极矣”的地位,一开始就摇摆不定,妥协退让,以至容忍了赵高的阴谋得逞。后来,李斯企图重新进行斗争,然而大势已去。李斯的致命伤是私心重,骨头软,他企图“委曲求全”,但向反动政变策划者讲“委曲”,是无法“求全”的。当然,李斯同赵高有本质的不同。李贽把李斯和赵高作了比较:“斯,龙也。高,蛆也。”(20)李斯是新兴地主阶级的政治家,在历史上是功大于过。而赵高则是韩非在《孤愤》篇中痛斥的那种“无令而擅为,亏法以利私,耗国以便家”的“重人”,是新兴地主阶级及法家的最危险敌人。从赵高的政变,可以清楚地看到秦王朝建立后,奴隶主复辟和地主阶级反复辟的斗争还是非常激烈的。

以赵高为代表的奴隶主贵族的复辟,教训是惨痛的。它证明秦王朝没有能够最后战胜奴隶主复辟势力。这一历史任务自然落到了革命农民的肩上。就在赵高发动政变,篡夺政权后九个月,陈胜领导的革命农民,在大泽乡上空点燃了武装起义的烽火,宣告了赵高、胡亥反动统治的迅速灭亡。
历来的尊儒反法派,包括林彪及其死党,总是把陈胜、吴广起义同“焚书坑儒”联系起来,胡说什么“坑灰未冷山东乱”。这是歪曲历史真相。毫无疑问,秦王朝是要对农民实行残酷剥削和压迫的,是要把地主阶级的挥霍享受建筑在劳动人民遭受剥削的基础上的。如同资本主义制度一诞生,无产阶级就立即开始了反抗一样,从封建制产生的第一天起,农民与地主的对立和斗争就出现了。这种阶级矛盾构成了封建社会的基本矛盾。但是,用封建制取代奴隶制在历史上毕竟是一个很大的进步。维护这个革命成果的斗争是很艰巨的。秦始皇采取的专政措施,当然有针对农民的一面,但在当时历史条件下,更迫切的却是要解决防止奴隶制复辟的问题。特别是“焚书坑儒”,根本就不是对农民的镇压,而是对反动派的专政。那些被坑掉的儒,明明是奴隶主的代言人,也是劳动人民的凶恶敌人。坑掉一批“不耕而食”的寄生虫,广大农民只会拍手称快,决不会加深农民同地主阶级的矛盾。章太炎认为,“诸巫食言,乃坑术士,以说百姓”,秦始皇“坑儒”是为了取得老百姓的谅解,这种看法是有见地的。章太炎还指出:“世以秦皇为严,而不妄诛一吏也。”(21)从秦始皇接受李斯的《谏逐客书》以及对待法家尉缭的态度看,也并不象是儒家所攻击的那样不能听取正确意见。总之,把“焚书坑儒”说成是引起农民起义的原因,是一种违反阶级分析的错误观点,是反动派混淆是非的言论。
毛主席指出:“地主阶级对于农民的残酷的经济剥削和政治压迫,迫使农民多次地举行起义,以反抗地主阶级的统治。”在秦二世的时候,正是钻进地主阶级政权内部的复辟派,大大加剧了对农民的残酷剥削和压迫。我们应当从阶级观点比较一下秦始皇和赵高两条不同的路线。秦始皇统一六国以后,继续实行法家路线。始皇二十六年,下令“更名民曰黔首”,黔是黑的意思,秦始皇根据五德终始崇尚黑色,“黔首”在当时应是指新兴的地主和自耕农,是秦始皇对当时人民的一个尊称。在以后的石刻中,多次提到“黔首”,如二十八年的石刻中讲到“上农除末,黔首是富”(22)。三十一年下令实行“使黔首自实田”(23)的政策,鼓励发展封建地主和自耕农的经济,促进生产的发展。赵高掌权后,却对广大农民实行奴隶主式的掠夺,造成“黔首振恐”(24)。应该指出,引起陈胜起义的直接原因,是赵高实行使“黔首振恐”的复辟奴隶制的儒家路线。
在秦始皇时,劳动人民同地主阶级之间的矛盾并没有激化。秦国从商鞅变法时起,废除了井田制,解放了奴隶的生产力,实行“奖军功”,“教耕战”的政策,使“秦民大说(悦)”(25)。当时“山东之民,无不西者”(26),东方诸国的人民都想跑到秦国来。可见,人民群众是拥护封建制代替奴隶制的。秦始皇继承了商鞅的发展封建农业经济,保护农业劳动力的政策,“缓刑罚,薄赋敛”(27),对于从事农业劳动的贫苦农民即“闾左”,规定每年只服劳役一个月,一生作正卒一年和戍边一年,也就是说,一般是不随便“发闾左”服役的。赵高上台后,改变了秦朝法家政策,“始皇既殁,胡亥极愚,骊山未毕,复作阿房”(28),对农民的剥削和压迫空前繁重。在赋税方面,采取“头会箕敛”(29),甚至大规模地“发闾左”充戍卒,实质上也就是使已获得人身自由的农民又重新沦为奴隶,这是革命农民所不能容忍的。赵高复辟奴隶制的罪恶行径,激化了同农民的矛盾,为自己的灭亡创造了条件。“赋敛愈重,戍徭无已”(30),大规模地征发农民服徭役,把全国各地分散的农民都集中和组织起来了。当陈胜、吴广揭竿而起后,广大农民就能很快地组成浩浩荡荡的革命队伍,给赵高的反动统治以沉重打击。赵高的倒行逆施,也加剧了地主阶级同奴隶主复辟势力的矛盾以及地主阶级内部的矛盾。对于赵高在沙丘发动的政变,“诸公子及大臣皆疑焉”,赵高也担心“皆不服,恐为变”。随着赵高、胡亥“法令诛罚日益刻深,群臣人人自危,欲畔(叛)者众”(31),新兴地主阶级和农民从不同的阶级利益出发,都反对奴隶制复辟。当时地主阶级的一部分代表,也参加了推翻秦二世统治的斗争。陈胜起义时打出扶苏的旗帜,正是为了孤立和打击赵高。但当时单靠地主阶级不可能粉碎赵高政变,只有农民的革命斗争才是防止奴隶主复辟的主力。对农民来说,一旦奴隶制复辟,就要重新沦为奴隶。奴隶制残余保存得越多,农民依附于封建地主的程度也就越严重。在思想上,为复辟奴隶制服务的孔孟之道,是束缚奴隶和农民进行革命斗争的桎梏。因此,农民起义的斗争锋芒必然要指向奴隶主复辟势力,指向反动的孔孟之道。在秦末农民大起义中,由关东六国奴隶组成的“苍头军”,也参加了革命的洪流。如东阳陈婴起义,就有“异军苍头特起”(32),由奴隶组成的起义军成为一支重要“异军”。陈胜牺牲后,“陈王故涓人将军吕臣,为仓头军”(33),继续进行英勇斗争。
陈胜、吴广起义最后失败了。除了政策上的一些问题之外,失败的主要原因仍然是六国旧贵族和反动儒生从内部的破坏。随着秦末农民起义迅速发展为燎原烈火,潜伏在各地的奴隶主复辟派也蠢蠢欲动,起来“造反”。一时泥沙俱下,鱼龙混杂。不少反动儒生乘机混进了农民起义队伍。如秦王朝悬赏通缉的要犯陈余就“好儒术”(34)。他和另一被通缉的要犯张耳都与孔子后代孔鲋“相善”(35)。陈余隐姓埋名,四出游窜,“尝游赵,知其豪杰及地形”(36),积极从事复辟活动。混入陈胜起义军队伍后,张耳、陈余又派人去动员孔鲋,认为“天下之事已可见矣”,时机成熟了,“子宜速来”(37)。于是,孔鲋等鲁诸儒抱着“礼器”也混了进来。大批反动儒生混入起义队伍,必然企图改变农民起义的路线,于是在农民起义队伍内部也出现了儒法斗争。
孔丘的后代孔鲋公开要陈胜“法先王”,胡说:“昔周代殷,乃兴灭继绝以为政首”,把“兴灭国,继绝世,举逸民”摆在施政方针的首位,要陈胜“诚法之”。陈胜当场义正词严地驳斥道:“六国之后君,吾不能封也!远世之王,于我何有?……安能纯法之乎!”我是靠自己起来造反的,同周灭商不一样,怎么能完全去学呢?把孔鲋顶了回去。陈胜对孔孟之道是采取怀疑批判态度的,他说:“始,余信圣贤之道,乃今知其不诚也。”陈胜手下将领武臣,在与孔鲋辩论时,也认为孔学未必正确,“若韩非者,亦当世之圣人也”(38)。可见,尊儒还是反儒的两条路线斗争是很激烈的。
孔鲋等反动儒生的政治目的是要“兴灭国,继绝世,举逸民”。张耳、陈余攻击秦始皇统一六国的革命行动是“破人国家,灭人社稷,绝人后世”。他们反对建立农民革命政权,主张“遣人立六国后,自为树党”,遭到了陈胜的抵抗。张耳、陈余一计不成,又生一计,诱骗陈胜分兵“北略赵地”。陈胜对他们是有所警惕的,派“故所善陈人武臣为将军”,率领三千农民军出发。后来武臣受张耳、陈余腐蚀,自称赵王。陈胜命令武臣向咸阳进军,张耳、陈余又反对,主张“毋西兵,北徇燕、代,南收河内以自广”,公开从农民起义队伍中分裂出去。在张耳、陈余的蛊惑下,武臣派韩广“略燕”,在燕国旧贵族支持下,韩广也割据称王(39)。
六国奴隶主残余和割据势力纷纷“逐秦守宰而自王故地”(40),实行复辟,这样就牵制和分割了农民起义军的力量。如田儋是齐王田氏后代,他收罗“豪吏子弟”,自立为齐王,带兵进攻陈胜手下大将周市,“周市军还去,田儋因率兵东略定齐地”,然后就在齐鲁一带割地称王(41)。当时,各地起来称王的都是韩、赵、魏、楚等国的贵族后裔。汉代的刘敬说:“夫诸侯初起时,非齐诸田,楚昭、屈、景莫能兴。”(42)六国旧贵族虽然经过秦始皇的沉重打击,但百足之虫,死而未僵,一旦时机成熟,又死灰复燃。他们是农民革命的死敌。
陈胜、吴广起义的伟大历史意义是不可磨灭的。它证明:“中国人民是不能忍受黑暗势力的统治的,他们每次都用革命的手段达到推翻和改造这种统治的目的”。农民起义推翻了秦王朝,粉碎了赵高复辟奴隶制的阴谋,“陈胜虽已死,其所置遣侯王将相竟亡秦,由涉首事也”(43)。在这期间,六国奴隶主复辟势力受到了农民起义的革命大扫除,地主阶级也第一次受到农民起义的强有力的冲击。秦统一后,六国旧贵族盘根错节,在地方上还有相当大的势力。农民起义扫荡了各地还保存着的奴隶制剥削方式。大批没有人身自由的奴隶,砸烂枷锁,参加起义,求得解放。陈胜、吴广起义在摧毁奴隶主复辟政权,扫除奴隶制残余方面,建树了不朽功勋,为汉初最后消灭奴隶主复辟势力,巩固封建制度开辟了道路。陈胜、吴广起义还显示了农民革命反封建的巨大威力,使历代封建统治者提起这次起义就胆战心惊。

陈胜、吴广起义后,紧接着出现在历史舞台上的是以项羽和刘邦为代表的儒法两条路线的大搏斗。斗争的实质是继承还是推翻由秦始皇开创的封建大一统的国家制度,这是从秦王朝开始的复辟和反复辟斗争在新的历史条件下的继续。
项羽和刘邦,原来都属于陈胜领导的农民起义队伍,参加了农民起义斗争。陈胜、吴广牺牲后,项羽和他的叔父项梁立楚国贵族后裔为楚王。后来,项羽消灭了秦军主力,刘邦则占领了关中和秦的首都咸阳。项羽自称“西楚霸王”,并封刘邦为汉王。项羽和刘邦之间的战争,历史上就称为“楚汉相争”。
楚汉相争,从路线上看,是一场儒法斗争。刘邦平生“不好儒”(44),认为“为天下安用腐儒”(45)。项羽则是一个道道地地的孔门信徒。刘邦平时“慢而少礼,士廉节者不来”(46)。同刘邦相反,项羽出身于楚国贵族,“仁而敬人”(47),很讲究儒家那套虚伪的礼节,但对劳动人民却极残酷,他将秦朝放下武器的二十余万士兵当作奴隶,“奴虏使之”,最后残暴地全部杀害(48)。项羽好“礼”,儒家之徒都麇集到他的旗帜下来了。他任人唯亲,“其所任爱,非诸项即妻之昆弟,虽有奇士不能用”(49)。项羽最初被封为鲁公,也决不是偶然巧合。项羽死后,“楚地皆降汉,独鲁不下”,按照儒家的“礼义”,标榜为项羽“死节”,但不久“乃降”(50)。可见,项羽依靠的是六国旧贵族和反动儒生。刘邦原是个亭长。他的主要谋臣和将领中,肖何、曹参、夏侯婴等都是秦朝地主阶级的下层官吏。另一些人是劳动者,如周勃是手工业者兼办丧事,樊哙以屠狗为业,灌婴是小商贩。项羽和刘邦都参加了农民起义的队伍,但这两个政治集团的思想、阶级基础是不同的。
刘邦是地主阶级的政治代表,他继承了秦始皇的法家路线,坚持统一,反对分裂,坚持地主阶级专政,反对奴隶主复辟。项羽则站在六国旧贵族的立场,执行了一条儒家的反动路线,大搞分裂割据,开历史倒车。这两条不同的政治路线,在项羽和刘邦进入秦国的首都咸阳时,就形成了明显的对比。刘邦入关后,废除了赵高的严刑苛法,对杀死赵高、主动投降的秦王子婴及关中地主阶级采取保护政策,取得了关中地主阶级的支持。项羽入关,“杀子婴及秦诸公子宗族。遂屠咸阳,烧其宫室,虏其子女,收其珍宝货财,诸侯共分之”(51)。项羽挖秦始皇坟墓,火烧阿房宫,大肆抢掠,完全是一种发泄六国旧贵族亡国之恨的阶级报复。公元前二○七年,项羽凭借暂时的军事优势,一下子分封了十八个诸侯王,把关中地区一分为三,封章邯等三人为王,“秦父兄怨此三人,痛入骨髓”(52)。刘邦列数项羽的十大罪状,痛斥项羽“为政不平,主约不信,天下所不容,大逆无道”(53),项羽恼羞成怒,但无言可对。
在楚汉相争中,刘邦能够战胜项羽,关键是这个集团的路线比项羽正确。同时也依靠了秦始皇时留下来的强大的物质基础。从军事实力上讲,刘邦远远不是项羽的对手,屡战屡败,几次全军覆灭,但最后却越战越强,一个重要原因是关中人民的支持。关中在吕后、肖何的领导下,积极进行建设,成为支援前线的根据地,源源不断地向前线输送人力和物力。刘邦有关中根据地作为坚强后盾,因此稳操胜券。汉朝建立后,评肖何为第一功。大臣们也认为:“肖何转漕关中,给食不乏。陛下虽数亡山东,肖何常全关中以待陛下,此万世之功也。”(54)
思想上政治上的路线正确与否是决定一切的。失道必然寡助,项羽转战八年,身经七十余战,所向披靡,未尝败北,但政治路线错了,军事上仍旧要失败。垓下之战,四面楚歌,落得个“霸王别姬”,自刎乌江的下场。但项羽临死时还说什么“此天之亡我,非战之罪也”。难怪司马迁要嘲笑他:“岂不谬哉!”(55)
在战胜项羽后,刘邦建立了西汉封建王朝。“汉承秦制”,刘邦基本上继承了秦始皇的法家路线。肖何进入咸阳后,“收秦丞相御史律令图书藏之”(56),汉朝的法律基本上是参照秦律制定的。刘邦消灭了以项羽为代表的一大批六国旧贵族,建立了封建中央集权的大一统国家。但在战争过程中,仍然还遗留了一批六国贵族残余势力,并形成了一批新贵族。在当时历史条件下,刘邦不得不同他们作暂时的妥协,对他们的代表人物封王封侯。例如齐王韩信,梁王彭越,九江王英布,燕王卢绾等。这就酿成了汉代初年汉王朝同以异姓王为代表的分裂割据势力的斗争。这场斗争是楚汉相争的继续。这些异姓王,对内实行分裂割据,保护工商业奴隶主残余势力,对外向我国北方的匈奴族奴隶主贵族屈膝投降。刘邦、吕后刚毅地消灭了韩信、彭越等人的叛乱,保卫了西汉王朝的中央集权。在消灭异姓王的过程中,刘邦又封了一些同姓王,为后来的吴楚七国之乱埋下了根子。吴楚七国之乱平定后,奴隶主复辟的严重时期过去了。从刘邦、吕后,中经文帝、景帝,到汉武帝刘彻时进一步加强了统一和中央集权,标志着封建社会制度终于巩固了下来。它离开秦王朝统一中国又经过了整整一个多世纪。
从秦始皇统一中国到刘邦建立的西汉王朝,对立阶级之间的阶级斗争,复辟和反复辟的阶级斗争,儒家和法家的斗争,始终非常激烈。历史证明,即使是一种剥削制度代替另一种剥削制度的革命,光有一代人的努力也还不行,必须经过几代人的努力。我们今天进行的是彻底消灭一切剥削阶级和剥削制度的社会主义革命,更必须坚持无产阶级专政下的继续革命,进行长时期的斗争。地主阶级要取得反复辟斗争的胜利,就必须执行一条法家的路线,坚决反对儒家的路线,否则就有出现复辟和倒退的危险。我们今天要巩固社会主义江山,防止地主资产阶级复辟,必须坚决执行毛主席的马克思列宁主义路线,坚决反对修正主义路线。从秦始皇统一中国,经过赵高的反革命政变和项羽的倒行逆施的教训中,我们还可以认识到:从历史的全过程来看,新制度终究要代替旧制度,即使反动派复辟的阴谋一时得逞,那也只能是短命的,暂时的。赵高政变,不到三年,很快就垮台了。项羽倒行逆施,也只能昙花一现。历史的车轮是不能倒转的。新的社会制度必然会在斗争中取得胜利,这是不以任何人的意志为转移的客观规律。“前途是光明的,道路是曲折的。”伟大的共产主义事业的胜利是不可抗拒的。我们应当满怀信心地在批林批孔中加强团结,充分发挥广大群众的社会主义积极性,去争取更大的胜利。
注:
①《李太白全集》卷二,《古风》第三首
②(20)《史纲评要·后秦纪》
③⑩(11)(12)(16)(18)(27)(30)(31)《史记·李斯列传》
④(21)《秦政记》
⑤(14)(22)(24)(28)(51)《史记·秦始皇本纪》
⑥《张文忠公全集·杂著》
⑦(19)赵翼《陔余丛考》卷四十一
⑧⑨《史记·蒙恬列传》
(13)《史记·樊哙传》
(15)《商君书·赏刑》
(17)《史记·六国年表》
(23)《史记·秦始皇本纪·集解》
(25)《史记·商君列传》
(26)《商君书·徕民》
(29)(34)(36)(39)《史记·张耳陈余列传》
(32)(48)(50)(55)《史记·项羽本纪》
(33)(43)《史记·陈涉世家》
(35)(37)(38)《孔丛子》
(40)马端临《文献通考·封建考九》
(41)《史记·田儋列传》
(42)《史记·刘敬传》
(44)《史记·郦生陆贾列传》
(45)《史记·黥布列传》
(46)(49)《史记·陈丞相世家》
(47)《汉书·高帝纪》
(52)《史记·淮阴侯列传》
(53)《史记·高祖本纪》
(54)《史记·肖相国世家》
(56)《史记·肖相国世家》
(原载《红旗》杂志一九七四年第八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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