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74年11月18日人民日报 第2版

第2版()
专栏:

两条路线两部书
——对照起来读《韩非子》和《吕氏春秋》
何诗元
公元前二三八年,斗争形势使刚刚亲政的秦王嬴政面临着重要的抉择:是进一步实践秦国从商鞅变法开始推行的法家路线,发展封建制;还是变为执行儒家路线,恢复奴隶制?这个时期陆续写成的两部书——《韩非子》和《吕氏春秋》,对这一问题做了完全相反的回答。
《吕氏春秋》是在奴隶主复辟势力的代表吕不韦主持下由一批反动儒生编纂的。吕不韦编这部书的目的,是想劝诱和威胁嬴政推行复古倒退的儒家路线。但是,嬴政不仅拒绝了他们的反动主张,而且很快就消灭了这股复辟势力。
韩非在韩国总结了前期法家变法的经验教训,开始写《韩非子》的一些篇章。它传到秦国,嬴政看了很欣赏,接受了韩非的主张,并且实践了法家路线,终于在公元前二二一年建立起统一的中央集权的封建王朝。秦王嬴政称始皇帝。他顺应历史潮流,开创了中国大一统的生气勃勃的新局面。
《韩非子》和《吕氏春秋》代表了根本对立的两条路线。把这两部书对照起来读,可以更清楚地看到当时儒法斗争的实质。一
是维护奴隶制时代诸侯世袭的分封制,还是实行统一的封建君主专制的中央集权制?这是当时儒家和法家两条政治路线斗争的焦点。
战国末年,奴隶主分封制土崩瓦解,秦国经过商鞅变法,已经成为富强的封建国家。对于这种形势,吕不韦站在没落奴隶主阶级的立场上,仇恨至极。在他看来,当时社会大变革的形势简直糟得很。他恶毒咒骂“当今之世,浊甚矣”(《振乱》)。原因何在呢?就是由于奴隶主贵族世袭的分封制被破坏了。所以,他提出“存亡继绝”(《审应览》),也就是孔丘“兴灭国,继绝世,举逸民”的反动纲领。他说:上古时代,分封越多,传世就越长,名声就越响(《慎势》)。由此可见,吕不韦叫嚣“今不如昔”,就是要复辟奴隶制。
韩非从新兴地主阶级的利益出发,猛烈抨击已经过时的奴隶制的分封制,坚决主张建立统一的、中央集权的封建国家。他列举事实,证明分封制的危害性:诸侯实力过大,国君的集中统治就受到损害;大臣太富,必然使国君衰败。他说,商朝的灭亡,周朝的衰落,都是由于诸侯分封割据,各自扩张实力造成的
(《爱臣》)。
为了建立统一的中央集权的封建王国,韩非提出“事在四方,要在中央;圣人执要,四方来效”的原则(《扬权》)。这里讲的“中央”和“圣人”,指的是封建地主阶级统治的代表——国君;“要”指的是统治大权,“效”就是效力。韩非认为只有强有力的国君,才能完成建立统一的中央集权国家的任务。在这个问题上,《韩非子》和《吕氏春秋》又是根本对立的。在当时,是主张加强君权,还是主张削弱君权,实际上也就是拥护还是反对新兴的封建制的中央集权制的问题。
吕不韦认为,国君的职能应该是“劳于求人,而佚(逸)于治事”(《士节》)。国君只要找到了合适的大臣官吏,就应当把权力拱手交给他们,自己可以“养其神,修其德”,大可不必亲自操劳(《勿躬》)。如果国君过问国政,管事太多,那就是包办代替,即所谓“君代有司为有司也”(《任数》)。所以,他一再叫嚷,国君要“无为”,“无智”,“无能”。吕不韦这种削弱君权的论调,显然是说给秦王嬴政听的,力图使嬴政甘当傀儡君主,以便当时身居“仲父”地位的吕不韦能够放手篡权复辟。
在君权问题上,韩非针锋相对地提出了“尊主安国”,“尊主明法”等加强君权的口号。他指出,周代分封制下的周天子,都是有名无实的,所以国家统一不起来。《韩非子》举出:楚国由于“大臣太重,封君太众”,削弱了君权,使得吴起变法失败;而秦孝公用商鞅变法,加强了君权,国家因以富强(《和氏》)。
韩非总结了各国变法的经验教训,集中了商鞅、慎到、申不害等法家思想,归结为“法”、“术”、“势”这套法家基本理论,围绕着加强君权问题作了系统的论述。“法”就是国君代表地主阶级宣布执行的法令,“术”就是国君根据行“法”的需要对官吏进行控制的手段,“势”就是国君行“法”的权力和威势。三者结合,成为一套完整的法治理论。
应当看到,韩非毕竟是地主阶级的理论家,他的法治理论是为了加强地主阶级的专政。他讲的“法”、“术”、“势”包含着对人民的压迫、镇压,也包含着剥削阶级内部欺诈的权术。但在当时历史条件下,这些法治理论是为了建立和巩固统一的中央集权的封建国家所必需的,是合乎时代发展的需要的,是有进步意义的。二
《吕氏春秋》从儒家的反动立场出发,反对秦国自商鞅变法以来所实行的耕战政策。它提出:耕耘种植不是国家之“本”,“务本莫贵于孝”(《孝行览》)。只要大家都行“孝”,儒家的道德规范发挥作用,天下自然就达到“大治”。这完全是孔丘的“为孝”即“为政”的老调重弹(《论语·为政》)。《吕氏春秋》宣扬以孝为“本”,反对以农为“本”,就是要用“复礼”路线代替变法路线。
韩非站在法家的立场,对儒家的反动谬论予以辛辣的讽刺和深刻的批判。他指出,把儒家的“仁义道德”当作治国的根本,就象小孩子把土当作饭,把泥当作羹一样,只能随便玩玩,根本不能拿来充饥的。过去讲“仁义”而国家弱乱的,就是三晋(韩、魏、赵);不讲“仁义”而国家治强的,就是秦国(《外储说左上》)。韩非尖锐地质问:孔丘能言善辩,满口“仁义道德”,但是不懂农业,对国家有什么贡献?孔丘的得意门生曾参是个有名的大孝子,可是不会打仗,对国家又有什么好处(《八说》)?
《韩非子》发扬法家“强本抑末”、奖励耕战的传统,强调指出:“富国以农,拒敌恃卒”,耕战是国家治强的根本。既然国家富足依靠农民,兵力强盛依靠战士,国家就应该通过法令,强制不从事生产的浮民、游士去参加耕战;对那些从事“末业”的工商业奴隶主,也应加以限制,以便做到“无事则国富,有事则兵强”。他把这条法治路线叫做“王资”,说它是新兴地主阶级用以统一天下的依靠。只有靠着这条法治路线,才能“超五帝,侔(齐)三王”,成就大一统的空前事业(《五蠹》)。可见,韩非主张奖励耕战是为建立中央集权的封建王朝服务的。
韩非总结商鞅变法的经验,认为:推行严刑厚赏的法,就可以使“浮民”从事农耕,“游士”走上战场(《和氏》)。这样,“国富则兵强,而霸王之业成矣”(《六反》)。
《吕氏春秋》则攻击法家的严刑厚赏是“衰世之政”,是罪恶和祸乱的根源。吕不韦断言,只要“以德以义”,就会收到“不赏而民劝(善),不罚而邪止”的效果(《上德》)。他并不是不要赏罚,而是根据儒家的“礼治”路线,提出了奴隶主阶级的赏罚原则:“赏有义而罚不义”(《振乱》)。《吕氏春秋》中讲了一个故事:春秋时期,晋、楚两国进行过著名的城濮之战。两军对垒,在开战前,晋文公向大臣征求意见说:“敌众我寡,应该怎样取胜?”狐偃主张用诈术取胜;另一个大臣雍季表示反对,认为以诈取胜,可能得到眼前的一时之利,但违背了“仁义道德”,就失去了万世之利。晋文公采用了狐偃的意见,打败了楚国;但在论功行赏的时候,却以雍季为头功。《吕氏春秋》抓住这件事大做文章,把它捧为“赏有义”的典范,备加赞扬(《义赏》)。
《韩非子》中也讲了这个故事,却对这种“赏德”“赏义”的观点大加嘲笑,指出:战争胜负虽然是一时之利,但象那样关键性的战役,只有战胜了,“国安而身定,兵强而威立”,才能有万世之利;如果战败了,“国亡兵弱,身死名息”,哪里还谈得到万世之利?而且,在战争中,对于敌人能讲什么“仁义道德”?韩非针锋相对地批驳了《吕氏春秋》的儒家路线,这说明当时的新兴地主阶级是生气勃勃的。韩非从新兴地主阶级的功利主义出发,认为只有实行“法治”,加强力量,才能实现全国的统一。三
不同的政治路线,就得有不同的组织路线,依靠不同的人、不同的阶级力量。在这个问题上,《韩非子》和《吕氏春秋》也是尖锐对立的。
《吕氏春秋》说什么“身定国安天下治,必贤人”。什么是它所说的“贤人”呢?就是那些具备“仁义孝悌”等道德的人。《吕氏春秋》一再举孔丘这种人作为“贤人”的典型,正说明吕不韦叫喊“贤人”治国,就是要把国家政权交给奴隶主复辟势力的代表,交给执行儒家路线的反动儒生。
《吕氏春秋》根据这种理论,极力宣扬国君的责任只在“劳于求人”,要把全部精力放在“求贤”上(《士节》)。吕不韦本人不仅以“先贤”自居,还学着奴隶主贵族孟尝君等“四公子”的样子,从各地招来儒生术士三千多人,一时“诸侯之士斐然争入事秦”(《史记·太史公自序》),把一个本来少有儒生的秦国,闹得乌烟瘴气。历史事实说明,《吕氏春秋》提出“尚贤”,就是为吕不韦组织以儒生为主的反动集团,伺机篡权复辟,制造反革命舆论。秦国大权一旦落在这帮人手里,就会破坏新兴的封建制度,根本无法实现统一中国的事业。
与此相反,韩非坚持法家路线,针锋相对地提出“上法而不上贤”(《忠孝》)的原则。他反对《吕氏春秋》吹嘘的“贤人”政治,指出:那些儒生标榜“先王”之道,进行“仁义”说教,扰乱了国家的法制,动摇了国君实行法治的决心。如果让这种一不会务农、二不会打仗的人一天天多起来,对他们赏官拜爵,让他们有机会结党营私、操纵国政,国家就会灭亡,国君就会垮台。必须抛弃儒家的“仁义”,以“法”治国。只有这样,法制才不致遭到破坏,官吏才不敢为非作歹(《五蠹》)。
韩非根据地主阶级的利益,规定用人的准则,这就是看他是否对新兴封建国家有利。他认为,只有顾全国家安危,在需要的时候能够挺身而出,才是真正的“仁义”行为(《难一》)。只有通晓法令、奉行职守、拥戴国君的臣子,才是真正的“贤臣”(《忠孝》)。惟有这种忠于新兴地主阶级政权的人,才应该选拔录用。国君在任用官吏以后,也不应象《吕氏春秋》说的那样“佚(逸)于治事”,还必须对各级官吏“循名实而定是非,因参验而审言辞”,就是要听其言观其行,经常进行审察(《奸劫弑臣》)。厉行法治、言行一致的就赏,夸夸其谈、华而不实的就罚。
韩非反对儒家注重以所谓“仁义道德”取人的做法,主张选拔有管理国家的实际经验的人担任重要官职。他特别强调“宰相必起于州部(地方官),猛将必发于卒伍(军队基层)”,把它作为提拔官吏、将领必须遵循的一条原则(《显学》)。
韩非的这些主张,是从当时新兴地主阶级的政治需要提出来的。事实上,秦王嬴政正是通过这样的途径,培养了一批新兴地主阶级的人才,成为后来统一中国的骨干力量。
《韩非子》和《吕氏春秋》这两部书差不多同时出现,说明当时上层建筑领域里的斗争是十分尖锐的。没落的奴隶主阶级梦想复辟,就要制造反革命的舆论;新兴地主阶级为了巩固和发展自己的统治,就要针锋相对地提出自己的革命理论。这种上层建筑领域里的斗争一直是在反复进行,十分激烈的。
《韩非子》和《吕氏春秋》代表了战国时期法家和儒家两条根本对立的路线:是维护奴隶制的分封制,还是建立统一的中央集权制的封建政权;是实行
“礼治”,还是实行“法治”。秦始皇实行了法家路线,反击了儒家路线,才取得统一中国的胜利。
历史的事实告诉我们,社会历史的发展是有客观规律的。只有符合历史发展规律的,才是进步的,最后必然能取得胜利;反之,违背历史发展趋势的,就是反动的,最后必然要失败。这是马克思主义的历史唯物论的基本原理。但是,还应该看到,历史发展的客观规律,只是一种必然性,要使这种必然性能够实现,还需要人们的主观努力。马克思主义不是机械唯物论,而是辩证唯物论,十分强调革命的主观能动性。无数历史事实都证明了:同样是适应历史发展趋势的革命变革,在正确路线指引下,就能逐步取得胜利;相反,如果是在错误路线指引下,不但不能胜利,反而会导致失败,会把历史进程推迟,直到正确路线占统治地位的时候,才能实现这种客观必然性。在秦始皇以前,关东各国新兴地主阶级已经实现过几次变法;但由于当时新兴地主阶级的力量还比较弱,更重要的是由于法家路线不够完整,或者不能坚持,所以失败了。秦国的商鞅变法是坚持了比较正确的路线的,所以成功了。秦始皇继承了商鞅变法的正确路线,特别是实行了由韩非总结历次变法的经验教训而发展得更完整的法家路线,才取得了更大的胜利。如果当时采用吕不韦的儒家路线,不但不能统一中国,相反,必然倒退复辟为奴隶主专政的分裂局面。秦始皇虽然胜利了,但是镇压反革命不彻底,在他死后,被奴隶主复辟势力的代表赵高篡了权,改变了秦始皇的法家路线,激化了地主阶级和农民阶级的矛盾,秦王朝就很快灭亡了。经过农民起义和楚汉之争,刘邦继承了秦始皇的法家路线,才使封建地主阶级专政的国家又实现了统一,并且逐渐巩固起来。这些事实充分说明了法家路线在封建制代替奴隶制的社会大变革中所起的历史作用。
思想上政治上的路线正确与否是决定一切的。这是几千年来历史事实和现实生活反复证明了的颠扑不破的真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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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栏:

坚决与“愚诬之学”作斗争
柏石中
自春秋末年到战国时期,孔丘、孟轲及其徒子徒孙,适应没落奴隶主阶级复辟奴隶制的需要,到处摇唇鼓舌,制造反革命舆论,一时间,儒家思想似乎影响很大,被一些人称为“显学”(显著的学派)。战国末年,新兴地主阶级杰出的思想家和政治家韩非,总结和发展了前期法家思想,进一步建立了法家的思想体系;同时,对儒家的反动思想也进行了全面的系统的批判。《韩非子》一书,把批判的矛头直接指向为复辟奴隶制服务的反动儒家思想。《显学》篇是韩非文章中对儒家思想攻击最激烈、批判最集中的一篇。韩非看穿了儒家学说名为“显学”、其实不过是毫无根据的“愚诬之学”、“杂反之辞”(愚蠢欺人的学说、杂乱矛盾的言辞)。他旗帜鲜明地指出,贤明的君主应该“不听学者(儒家)之言”。
孔孟之徒为了复辟奴隶制,讲不出任何道理,只好求助先王,用死人做旗帜。“大哉,尧之为君也!巍巍乎,唯天为大,唯尧则之。”(《论语·泰伯》)他们把先王捧上了天,要现在向过去看齐,把历史拉向后退。在《显学》篇里,一开头,韩非就针对儒家人物的这些鼓噪,揭露说:儒家鼓吹尧舜,孔丘死后,儒家分为八派,主张各不相同,但都自我吹嘘是尧舜的真传;尧舜不会复活了,谁能证明你们所鼓吹的那些真是尧舜的东西呢?韩非指出:上古时代的传说离战国时期已经二三千年,毫无参验
(比较、验证)的根据,因而对它不能盲目相信。他说:没有根据就相信是愚蠢的,连自己都不能相信的东西却拿来当证据(证明过去比现在好),这就是欺骗。
韩非认为,要推行新兴地主阶级的法家路线,巩固新兴地主阶级刚刚夺取的政权和建立全国统一的中央集权,必须禁绝“杂反之辞”。所以他特别推崇商鞅“燔诗书而明法令”的主张。他认为,如果允许儒家的“愚诬之学”、“杂反之辞”与法治政策同时存在,就好比把冰和烧红的木炭放在一起,要冬天和夏天一块到来,这样做必定会弄得“海内之士,言无定术,行无常议(说话、做事都没有一定的准则)”。韩非的这些主张,符合当时社会发展的需要,为秦始皇“焚书坑儒”,镇压奴隶主贵族的反抗,提供了理论根据。韩非在《显学》里把儒生阻碍推行法家路线的反动言行一一列举出来,进行了严肃的指斥和批判。
韩非斥责儒生不种田、不打仗,每天只是收藏古书,演习辩论,聚集门徒,空论学问。他指出,如果君主崇尚并大量收养和奖赏这些人,“耕者则重税,学士则多赏”,就会破坏农民的生产积极性。韩非认为当时社会的弊病是“所养者非所用,所用者非所养”,因此他十分痛恶当时的儒生,把他们看做危害社会的蠹虫,把他们比做不生产粮食的石头,不能打仗的木偶。他说:“磐石千里,不可谓富;象人(木偶)百万,不可谓强。”韩非的这些主张,体现了新兴地主阶级的要求和愿望,为新兴地主阶级打击和摧毁旧的意识形态,巩固和发展新的经济基础提供了理论武器。
韩非看到当时“愚诬之学”、“杂反之辞”到处泛滥,各诸侯国复辟与反复辟激烈斗争的现实,认识到法家必须有一条正确的用人路线,否则新兴地主阶级的政权就会被奴隶主贵族篡夺。他说,“为悦其言,因任其身,则焉得无失乎!”仅仅听一个人说得动听而任用他,是危险的。韩非认为,用人应该通过实际考察。他说:制作刀剑只看冶铸时青或黄的颜色,铸剑能手区〔ōu音欧〕冶也不能断定刀剑利钝;只看马的牙口和外部形态,最会相马的伯乐也不能肯定马的优劣。如果用刀剑实际刺杀一阵,让马拉上车跑一程,就是普通人也能知道刀剑的利钝和马的好坏。同样,对一个人单是“观容服,听辞言”,就是“圣人”也不能正确地判断一个人;如果给这个人一个职务,考察一下他的工作成绩,一个普通人也能看出他才能的高低。韩非从这个观点出发,提出了一条著名的法家用人标准:“宰相必起于州部,猛将必发于卒伍。”主张宰相、显官一定要从有实际经验的官吏中提拔,武官、猛将一定要从能打仗的士兵中挑选。韩非提出的这种通过实际检验,因能授官,因功授爵的选拔官吏制度,体现了新兴地主阶级的代表人物在封建社会上升时期坚持革新的精神。法家提出的这种用人主张,有力地批判了儒家鼓吹的“世卿世禄”制度;同时,对孔孟之徒到处奔走,妄图凭借摇唇鼓舌来达到篡权复辟的梦想,也是一个打击。后来,秦始皇基本上采用了韩非提出的这些主张,起用了很多有才干的政治家和将领,对于建立和巩固秦王朝的中央集权起了重要作用。
韩非站在新兴地主阶级的立场上,把当时的社会看做是“争于气力”的时代。他指出,新兴地主阶级要敢于使用暴力手段镇压一切反抗者,而不要听信儒家“务德”的虚伪说教。战国末年,被打倒了的奴隶主贵族统治者,不甘心退出历史舞台,复辟与反复辟的激烈斗争,在当时各个诸侯国家里,几乎毫无例外地都在进行着。在这种情况下,韩非强调使用暴力来镇压反抗者,就具有特殊的重要性。
作为地主阶级上升时期杰出的思想家和政治家,韩非敢于大胆蔑视儒家“显学”,表现了敢于革新的精神。但韩非毕竟是剥削阶级当中的一分子,在《显学》篇里,他提出“民知(智)之不足用”,反对
“为政适民”,这些思想,都打着深刻的剥削阶级的烙印,明显地表现了韩非的阶级局限性。
先秦儒法斗争的历史经验告诉我们,旧的统治阶级被推翻之后,复辟与反复辟的斗争,包括意识形态领域的斗争,还会长期存在。被打倒了的阶级一定要寻找一切机会向革命的阶级进行反扑;新兴阶级也一定要在意识形态领域里进行针锋相对的斗争,才能巩固和发展新的社会制度。懂得了这一点,我们就毫不奇怪,为什么刘少奇、林彪把早在两千多年以前就被法家批判过的儒家思想当做他们的救命草。先秦儒法斗争的历史经验启示我们,无产阶级夺取政权之后,决不能掉以轻心,必须时刻警惕阶级敌人的复辟阴谋,把社会主义革命进行到底,把意识形态领域的斗争长期进行下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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