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73年7月1日人民日报 第5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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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栏:

金日成同志接见范文同同志率领的党政代表团
并设午宴招待代表团全体成员 金一同志等出席午宴
越南党政代表团访问沙里院市和开城市受到热烈欢迎
新华社平壤一九七三年六月二十九日电 据朝鲜中央通讯社报道,朝鲜劳动党中央委员会总书记、朝鲜民主主义人民共和国主席金日成同志,六月二十八日接见了以越南劳动党中央政治局委员、越南民主共和国政府总理范文同同志为团长的越南劳动党和越南民主共和国政府代表团。接见时在座的有:金一、崔载羽、张正桓、金载凤和李应球。
金日成同志同范文同同志和代表团团员在同志式的友好气氛中进行了谈话。
金日成同志六月二十八日还举行午宴招待越南党政代表团全体成员。金一同志等也出席了午宴。
宴会是在亲切友好的气氛中进行的。
新华社平壤一九七三年六月三十日电 以范文同总理为团长的越南党政代表团,六月二十九日由朝鲜政务院总理金一和副总理崔载羽等陪同,访问了黄海北道沙里院市。
这座城市的十几万市民载歌载舞,夹道欢迎代表团。当天,沙里院市隆重举行群众大会,热烈欢迎越南贵宾。
二十九日下午,越南党政代表团由金一总理和崔载羽副总理等陪同,离开沙里院市到开城市访问。当晚朝鲜劳动党开城市委员会和开城市行政委员会举行宴会欢迎越南党政代表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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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栏:

支持阿连德总统的政府 谴责反动派发动武装叛乱
智利首都十万多群众集会示威游行
阿连德总统宣布已完全控制局势 叛乱者已向政府军投降
新华社圣地亚哥一九七三年六月二十九日电智利首都圣地亚哥群众十万多人六月二十九日下午举行示威游行和集会,支持阿连德总统的政府,谴责当天上午已被粉碎的反动派发动的武装叛乱。
二十九日下午五点左右,成千上万的工人、职员、学生和其他阶层的人们沿着圣地亚哥市的主要街道举行了示威游行。他们举着旗帜和标语牌,高呼支持阿连德总统的政府的口号向宪法广场前进。
示威群众随后在宪法广场集会。阿连德总统向示威群众报告了当天上午一个装甲兵团在反动派煽动下,调动坦克包围了总统府,企图发动武装叛乱的情况。他强烈谴责反动派企图发动一次政变来反对合法建立的政府。他指出,政府不会容忍暴乱和法西斯主义活动。他表示感谢武装部队对宪法政府的忠诚,并且号召人民组织起来保卫政府。
据报道,在当天上午九时左右,驻扎在圣地亚哥的装甲兵第二团的部分军人在反动派的煽动下发动叛乱,调动了四辆坦克和一些卡车包围了总统府,向总统府开火,守卫总统府的武装警卫进行了坚决的反击。当时正在圣地亚哥郊区住宅的阿连德总统发表了广播讲话,号召全体工人和忠于政府的武装部队动员起来保卫政府。同时,智利陆、海、空三军司令也都表示忠于宪法政府,并立即采取了必要的措施来镇压叛乱。在陆军司令普拉茨将军直接指挥下,智利武装部队包围了叛乱军人,并在上午十一时半平定了这次叛乱,叛乱者向政府军投降。
阿连德总统随即回到总统府,并在中午向全国发表广播讲话,宣布政府已经完全控制了局势,发动叛乱的装甲兵第二团的军营被接管。他还宣布全国其他省份秩序正常,并表示感谢陆、海、空军和警察部队对政府的支持。
智利政府已下令全国各省处于紧急状态。圣地亚哥省军事管制当局同时下令从二十九日晚到三十日晨在全省实行宵禁。圣地亚哥省是在二十七日圣地亚哥市发生暴徒谋害陆军司令普拉茨将军未遂事件以后由内阁紧急会议宣布处于紧急状态的。
在这次叛乱发生后,智利全国各地的许多工人和学生纷纷举行示威游行,表示坚决支持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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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栏:

美苏进行地下核试验
新华社一九七三年六月三十日讯据西方通讯社报道,美国原子能委员会宣布,美国六月二十八日在内华达试验场进行了一次地下核爆炸。
原子能委员会的一个发言人说,这是美国今年以来进行的第七次与武器有关的核试验。
这个发言人还说,美国原子能委员会侦察到苏联今年以来可能进行了两次地下核试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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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栏:

马里国家元首特拉奥雷回到巴马科
发表谈话说这次访问大大加强中马两国友好合作关系
新华社巴马科一九七三年六月二十九日电 马里共和国国家元首兼政府总理穆萨·特拉奥雷在圆满结束对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正式访问之后,于六月二十九日下午乘专机回到马里首都巴马科。
在巴马科机场欢迎马里国家元首的有:马里全国解放军事委员会副主席巴巴·迪亚拉,司法和掌玺部长约瑟夫·马拉,运输、邮电和旅游部长卡里姆·登贝莱,国防、内政和安全部长基西马·杜卡拉,马里全国解放军事委员会委员马马杜·萨诺戈和米萨·科奈以及马里其他高级军政官员。
中国驻马里大使馆临时代办冯越和其他国家驻马里的外交代表也到机场欢迎。
在机场贵宾室,穆萨·特拉奥雷向新闻界发表谈话。他在谈话中说:“我们在中国访问期间,我们所到之处,无论在北京、大寨或上海,代表团和我本人都一直受到极其热烈、极其热情、甚至可以说令人振奋的欢迎。我们每个人都为此深深感动。”他说:“这次访问大大加强了中国和马里之间的友好和合作关系。这种关系展示着今后更好的前景。”
他指出:“中国和马里从一九六○年十月以来就保持着良好关系,致力于反对新老殖民主义、种族主义、犹太复国主义、帝国主义和强权政治的正义斗争。”他说:“在这场斗争中,中国和马里是可以互相信赖的。”
马里国家元首穆萨·特拉奥雷及其随行人员在回国途中,在卡拉奇机场上,受到巴基斯坦信德省首席部长蒙塔兹·阿里·布托和外交部礼宾司长安瓦尔·赛义德的迎送。六月二十八日和二十九日在喀土穆机场上受到苏丹总统尼迈里和苏丹其他高级官员,中国驻苏丹大使杨守正和其他国家外交使节的热烈迎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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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栏:

阮文孝部长在越南南方两方协商会议上
提出促进迅速解决南方内部问题六点重要建议
新华社河内一九七三年六月二十九日电 据越南南方解放通讯社报道,越南南方共和临时革命政府代表团团长阮文孝部长,六月二十八日在越南南方两方在巴黎举行的协商会议第十四次全体会议上,提出了为促进迅速解决越南南方内部问题的六点重要建议。
阮文孝部长在讲话中指出,六月十三日签署的联合公报是“越南人民为使关于越南问题的巴黎协定得到严格和彻底履行而进行的斗争中取得的重要的新胜利”。但是,在联合公报刚刚签署之后,西贡政权就违背他们自己的保证。
阮文孝部长说,西贡政权“一面装出有诚意的样子以便欺骗舆论,另一方面千方百计歪曲联合公报的内容,推迟对联合公报的实现。”阮文孝部长通过具体的例证和数字指出,越南南方当前的实际情况表明,西贡政权“仍然继续沿着老路走下去,这样怎能够有真正的和平,怎能够有正确解决越南南方内部问题的基础?”
阮文孝部长说:“在自己方面,临时革命政府一贯严格和彻底地履行关于越南问题的巴黎协定、协定的各项议定书和一九七三年六月十三日的联合公报。我们要求你们方面也必须这样做。这是使枪声停息、实现真正的和平、使人民生活得到稳定并本着民族和解与和睦的精神迅速解决越南南方的内部问题的唯一正确途径。这也是越南南方人民实现自己的最迫切愿望——和平、独立、中立、民主与民族和睦的途径。”
阮文孝部长重申,临时革命政府一九七三年四月二十五日的六点建议,在提出问题的方法方面以及在解决各项问题的内容和程序方面都是完全正确的、合情合理的。
阮文孝部长接着郑重地阐述了越南南方共和临时革命政府为促进迅速解决越南南方内部问题而提出的以下建议:
一、关于彻底停火问题
彻底停火是首要的紧急问题。根据联合公报,越南南方两方的一切正规部队、非正规部队和武装警察必须在越南南方全境彻底实现一九七三年六月十四日的停火令,并且必须严格实施协定和协定的各项议定书。从停火生效时起到两方联合军事委员会作出规定时止,在南方的各方在地面、河上、海上和空中的一切战斗力量必须留驻原地。禁止一切作战行动,敌对、恐怖和报复行动以及一切侵犯生命和公私财产的行动。上述禁止条例不得阻挠或限制越南南方所有各地区之间的非军事补给,人民的往来自由、谋生自由、经商自由和非军事的交通运输。各联合军事委员会应立即商定此方的军事运输工具要通过彼方控制地区的走廊、路线和其他规定。两方联合军事委员会必须尽早完成对越南南方的两方各自的控制区和驻守方式的规定,必须立即讨论和实现必要的转移,以便完成两方的武装力量返回到一九七三年一月二十八日以前的地点的事宜。对峙和正在直接接触的各武装力量的指挥员将进行会晤,以便商定避免冲突的措施等等。
二、关于交还被俘的非军事人员问题
如联合公报规定,协定第八条(丙)款和有关交还被俘和被监禁的人员的议定书第七条所述的所有越南非军事人员必须尽早获得交还。越南南方的两方应尽力在联合公报签署之日起的四十五天内完成这项工作。此外,全部被俘和被监禁的人员在任何时候都必须受到人道的待遇,应允许两方所商定的国家的红十字会团体前往视察拘留这些人员的一切地方。
关于彻底停火的问题和全部交还被俘的非军事人员的问题已由联合公报妥善解决,完全符合越南南方共和临时革命政府六点建议中的第一点和第二点的内容。两方联合军事委员会负有保证充分实现就这两个问题达成的协议的任务,但如遇到障碍需由高一级解决,越南南方的两方协商会议将及时地加以讨论和解决。
三、关于保障人民的各项民主自由权利的问题
联合公报规定越南南方的两方将彻底履行协定第十一条。这一规定妥善地满足了临时革命政府六点建议中的第三点。
根据联合公报和关于越南问题的巴黎协定第十一条规定,人民的所有各项民主自由权利,必须在越南南方的两方的两个控制区立即得到充分的保障,任何一方都不得以任何理由拖延保证各项民主自由权利或限制各项民主自由权利。
本着这一精神,必须立即实现以下各项措施:
1、立即废除一切强制措施、各种集中营和一切强迫居民迁移和定居的措施,立即停止推行绥靖计划、一切警察军事行动、一切侵犯人民生命和财产的迫害、镇压和清洗。废除一切违背协定精神和条文、违背民族和解与和睦精神的反民主法令和战时措施。
2、保障人民的居住自由权利,从此地到彼地或在越南南方两方的两个控制区之间的往来自由,以便从事经商、谋生、探亲、管理田园和房屋、管理亲属坟墓等权利以及通信自由的权利。
充分保障信仰自由、祭祀自由的权利,不得侵犯寺院、教堂、圣室、庙宇等。南方的各种宗教一律平等并得以自由传教。
海外侨胞和由于政治原因而居住在国外的人士,应得以自由返回越南南方探亲、工作、参加政治活动和建设故乡。
3、充分保障言论自由和新闻自由的权利,废除检查、删扣、没收、强迫纳金、罚款等扼杀报刊的措施。
4、越南南方的两方协商一致共同作出决定,允许所有属于各种政治倾向和宗教的人士都可以在越南南方两方的两个地区自由活动,允许属于一切倾向的报刊都可以在两个地区自由发行。
四、关于成立民族和解与和睦国家委员会的问题
民族和解与和睦国家委员会应尽早成立。
1、根据关于越南问题的巴黎协定第十二条(乙)款,民族和解与和睦国家委员会担负督促越南南方的两方实施协定、实现民族和解与和睦、保障自由民主、组织普选并规定普选及地方选举的方式和程序的任务:
甲、委员会将通过同越南南方的两方的密切联系,履行督促实施协定有关停火的各项条款的职能。越南南方的两方向委员会详尽报告履行协定的这些条款的情况。
乙、对于实现民族和解与和睦、保障民主自由的问题,委员会将:
——检查、监督两方的履行情况;
——制止、发现、调查违反事件,并向各方提出解决办法的建议;
——推动各方废除违背协定各项条款的政策、法令和措施;
丙、委员会将组织普选和地方选举,并规定普选和地方选举的方式和程序;
丁、两方应严格履行委员会达成的协议。各方的报纸和通讯机关应广泛公布委员会的各项决议和决定。
2、委员会包括三种同等的成份。越南南方的每一方将选派本方在委员会中的成员。第三种成份应包括属于各种政治倾向、宗教而不站在任何一方并赞成巴黎协定的人士。在推选第三种成份时,必须保证上述各种政治倾向和宗教有自己的声音;保证这一成份真正具有代表性并在委员会中享有独立和平等的地位。
委员会将包括三十六名委员,每一种成份十二名委员。委员会主席团包括六人,每一种成份两人,其中代表三种成份的三人轮流担任委员会主席。
3、两方将商定委员会的工作制度和活动条件。
必须充分保证委员会的安全以及使活动便利和有效的一切条件,如自由往来,同人民、报界、各方、各有关组织接触,享受充分的优待和豁免权等,以便保证完成自己的重任。
4、民族和解与和睦国家委员会在按照上述第二点和第三点成立之后将立即开展活动。
5、包括三种同等成份的各下级委员会将在所有的省、市、县、乡、坊等行政单位成立。成立各下级委员会的时间由民族和解与和睦国家委员会决定。
五、关于在南方举行自由和民主普选问题
1、越南南方人民可以通过按照协定的第九条
(乙)款进行真正自由民主的普选来自己决定越南南方的政治前途。越南南方人民将通过普选选出真正代表越南南方各阶层人民的立宪国会。
立宪国会将制订符合于越南南方人民愿望的宪法,进而成立越南南方的正式政府,以便实现一个和平、独立、民主、中立、繁荣的越南南方,进而和平统一祖国。
2、按照协定的第十二条,组织普选和规定普选的程序和方式问题,将由民族和解与和睦国家委员会负责。这些方式和程序必须以保证普选的自由、民主和公平为目的。
3、在实现了彻底停火,人民的各项民主自由权利获得充分保证之后,民族和解与和睦国家委员会将尽早定出举行普选的时间。
4、在国际监督下举行普选。监督普选的方式将由民族和解与和睦国家委员会同国际监察和监督委员会商定。
5、将举行地方选举,以便在全越南南方选出省、市、县、和乡、坊的各级代表委员会。地方选举的程序、方式和时间由民族和解与和睦国家委员会决定。
六、关于各武装力量问题
越南南方的两方将本着民族和解与和睦、平等和互相尊重的精神,在没有外来干涉的情况下,根据战后的形势解决各武装力量问题。
在目前,为了迅速稳定局势,南方的两方必须保证自己的武装力量严格履行协定,尊重停火,维护和平,避免一切武装冲突,停止一切侵犯人民生命财产的行动。
为了适应战后形势,必须停止抓丁,停止通过将非正规部队改为正规部队的办法进行扩军,停止一切战争开支,停止推行使用武力的政策。必须充分实现上述各项,以便早日结束敌对状态。越南南方的两方保证不用自己的武装力量来干涉越南南方的政治过程。
越南南方的两方将商定适当裁减军队问题,以便减轻人民的负担,把人力用于和平建设。
在举行了普选和成立了正式政府后,将建立南方的统一的军队,以保卫南方的独立、主权,为人民的利益服务。这支军队将受普选后成立的政府管辖。
阮文孝部长随后说:“我们的协商会议必须集中一切努力,促进谈判,以便在联合公报所规定的四十五天期限内实现关于越南南方内部问题的协定的签定。”
他说:“为了达到这一目标,我们提出以下具体建议:
一、越南南方的两方的两个政府立即颁布充分保障在巴黎协定和联合公报中载明并在这个建议中进一步阐明了的人民的各项民主自由权利的法令,把这视为促进解决越南南方各项内部政治问题的第一项措施。
二、在这个会议上,两方努力商定成立民族和解与和睦国家委员会问题,使该委员会可以在一九七三年七月底开展工作。两方也应在一九七三年七月底签订关于越南南方内部问题的协定。
三、关于谈判的方式,全体会议必须集中力量先解决原则问题,在商定了某一问题的主要原则后,立即成立小组以便具体解决这个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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