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64年4月26日人民日报 第5版

第5版()
专栏:

朱元璋的队伍和政权的性质 吴晗
“在封建国家中,皇帝有至高无上的权力,在各地方分设官职以掌兵、刑、钱、谷等事,并依靠地主绅士作为全部封建统治的基础。”①
元末红军起义的目的是推翻蒙、汉地主阶级的联合统治。就这一点而说,任务是完成了,蒙、汉地主阶级的联合统治确是被推翻了。但是,更进一步,解除阶级对阶级的压迫,却失败了。广大各族人民共同斗争的胜利果实被朱元璋所吞没了。在朱元璋二十年血战的过程中,他最初掌握的主要军事力量是地主武装部队,后来一部分地主参加了他的政权,还陆续招降了一批地主武装部队,出身农民的红军将领也由于取得政权而转化成新的地主阶级了。其中朱元璋和他的家族便是新地主阶级的代表人物。这种变化是由阶级本质决定的。农民是小土地所有者,勤劳朴素,一生在饥饿线上挣扎。在遭遇到残酷压迫、剥削时,他们会奋不顾身,起而反抗。但是还有小私有者的一面,他们渴望能有更多的土地,过更好的日子。在取得胜利以后,他们中间的一些立了功的将领,就蜕变了,成为他们过去所坚决反对的地主阶级分子了。事物的发展使他们走到自己的反面。
元末红军起义对旧地主阶级发生了淘汰的作用。特别是中原地区,一部分大地主被战争所消灭了,遗留下数量很大的空闲的土地。元代后期土地过分集中的现象消失了,这些土地由无地少地的农民耕种。在一个历史时期内,中原地区的土地呈现出分散经营的过程,阶级矛盾缓和了。但在另一方面,东南地区一部分旧地主却由于战争而巩固和上升了他们的地位。同时,从战争中又涌现出一批新的地主阶级,他们占有的土地主要在东南人口较为密集的地区。旧新地主占有的土地越多,无地少地的农民也就越多,就这样,这些地区的阶级关系又紧张起来了。结果是从朱元璋建立新皇朝的时期起,江南地区新的农民战争,农民反抗地主的战争就汹涌澎湃地展开了。地区之大,次数之多,斗争的激烈程度,都超过了历史上任何时代。
元末的农民革命战争,破坏了旧秩序和推翻了压迫人民的蒙、汉地主联合统治机构。他们痛恨、仇视地主,尽管在认识上还不可能把地主当作一个阶级来对待,但在行动上,却对地主毫不宽容,逮住就杀,没收地主的粮食、浮财。例如地主阶级的文人宋濂记当时情况说:
当元之季,大盗起沔阳、蔓延江右,陷吉安,既而州
兵捣走之。盗所过井落,民皆相挻为变,杀掠巨室,惨酷
不忍闻。②贝琼也说:
海内兵变,江南北巨姓右族,不死沟壑,则奔窜散
处。③
地主阶级则正好相反,他们要保全自己的生命财产,就不能不维护旧秩序,就不能不维护旧政权。阶级利益决定了农民和地主分别站在敌对的阵营。在战争爆发之后,地主们用全力组织武装力量,称为“民”军、“义”军,或乡兵、青军、黄军,建立堡砦,抵抗农民军的进攻。现任和退休的官吏、乡绅、儒生和军人是地主军的将领,他们受过教育,有文化,有组织能力,在地方上有威望,有势力。虽然各地方的地主军人各自为战,没有统一指挥和全面作战计划,军事力量也有大小强弱的不同,但因为数量多,分布广,作战顽强,就成为反抗红军的主要敌人了。见于明初人纪载的如:
答失八都鲁:至正十二年(公元一三五二)五月,招募
襄阳官吏及土豪避兵者得义丁二万,编排部伍,败“贼”
于蛮河。④
刘焘孙:至正壬辰(公元一三五二),天下兵起,红巾乱
湖南,常宁陷,州长贰皆弃城遁,(儒学正刘)焘孙独不去,
因集民为兵,有众万计,克服其州治,就以民兵守之。⑤
胡深:至正壬辰,江淮俶扰,盗贼蔓延闽浙间,由建之
浦城、松溪入龙泉。……公乃集乡民共为守御计,而结寨于
湖山。⑥
胡嘉祐:元季处州属县寇蜂起。……嘉祐走白县令,
……散家财,募武健之士,得千余人而什伍之,大署其旗
为义兵,寇至辄迎击。⑦
陈天锡:元至正十二年壬辰,大盗起江汉间,郡县相
继陷,聚落民争揭竿为旗以应寇。天锡白监郡,……“自度乡
里健儿,一呼之间可得千人,甲胄糗粮,当一一自给,不
以烦县官。……”……天锡还,朝夕聚兵训练如前谋。⑧
萧恩和:当元季寇乱,所在靡宁。……(吉安)萧恩
和父子挺然发帑倡义,保障其一乡,终乱不见兵,至今号
其里曰桃源。⑨
徽州罗氏:至正辛卯(公元一三五一),蕲盗起。……
罗氏诸子募健儿数百人,整其队伍,部领诣辕门请自效。⑩
永康吕氏:元至正之季,民反处州为盗,转掠而东,陷
永康,婺,诸县绎骚勿宁。永康太平里大族吕君文燧散家赀
数千万,与弟文烨合谋,募里强壮子弟得二千人,将之与盗
屡战,盗败走,复其邑,斩获甚众。?
东莞李氏:东莞李氏尤豪于诸族。朝政不行,盗贼蜂
起,富民各耑武断,聚兵自卫。既而各据乡土,争为长雄,
或更相攻掠,井邑萧然。府君亦结民为保,内援官军,外
御群盗,里人赖之以安。?
经过二十年的长期战争,长江南北的巨族右姓,有的死于战争,有的逃亡到外地。如江阴州大姓许晋:
至正十二年七月,红巾陷钱唐,九月陷吴兴、延陵,
十月陷江阴州。州大姓许晋与其子如章,聚无赖恶少,资
以饮食,贼四散抄掠,诱使深入,殪而埋之。战于城北之
祥符寺,父子俱死。?
安陆刘则礼:
至正辛卯,两河乱。乃割财募兵,隶四川平章爻著
麾下,攻安陆、襄、樊、唐、邓,悉讨平之。兄弟子侄多
死于兵。?
以上这些例子都是长江以南地区的。至于中原地区,战争更加激烈、惨酷,地区更广,时间更久,不只是这个地区的地主大量地为红军所消灭,就是参加扩廓帖木儿、孛罗帖木儿和关中四将(孔兴、脱列伯、李思齐、张良弼)的关、陕、鲁、豫等地的地主,也大部分随着这些地主军的消灭而消灭了。
一部分旧的大地主被消灭了。另有一部分中小地主的武装则因势力孤单,兵力不敌,投降了朱元璋,参加到这一新统治集团中来。如至正十八年(公元一三五八)十二月,浦江县民蒋可大等以民兵来降。二十一年池州东流县乡兵头目许山,自壬辰兵起,聚众二万余人以捍乡里,至是来降。二十二年江西宁州土豪陈龙遣其弟良平率分宁、奉新、通城、靖安、德安、武宁六县民兵二万来降。守吉安的土军元帅孙本立等也来降。二十四年温州土豪周宗道、湘乡土酋易华降等等。至于元璋初起时,裹胁驴牌寨的三千民兵和横涧山义兵元帅缪大亨以其众二万人降附,成为元璋军队的主力,那就更不用说了。
这两部分地主,旧地主阶级的残存力量和新兴的地主阶级,构成朱元璋统治集团的基本力量,统治基础。
此外,还由于土地分散经营的结果,农业经济的恢复和发展,孳生了为数广大的中小地主阶层。这部分人的经济力量不大,却人数众多,有文化,有知识,在政治上没有特权,因而不能不拥护、支持新的统治阶级,企图从而取得政治上的特权,来保障和扩大自己的财富。这个阶层的代表人物,当时的智识分子——儒士,是新朝官僚机构所需要的官僚的主要来源。
朱元璋和他的绝大部分将领都是贫苦农民出身的,过去都曾亲身经受过地主的剥削和压迫。朱元璋的父、祖,几辈子都是佃农,他自己没有一寸土地,从小放牛,当和尚,要饭。大将徐达、常遇春、李文忠、邓愈、汤和、沐英、傅友德、廖永忠、吴良、吴祯、丁德兴、耿君用、炳文父子、郭兴、郭英、张龙、华高、张铨、顾时、薛显、陈德、唐胜宗、陆仲亨、费聚、郑遇春、周德兴、曹震、张温、陈桓、谢成、李新、俞廷玉、通渊、通海父子、胡大海、桑世杰、茅成、孙兴祖、濮英、严德、何文辉、徐司马等人都是出身于贫苦农民的。但是,朱元璋初起时所掌握的军力,却是原来的地主武装。在渡江以后,地主阶级的智识分子陶安、李习、夏煜、孙炎、杨宪、陈遇、秦从龙、杨元杲、阮从道、钱用壬、詹同、答禄与权、朱梦炎、陶凯、曾鲁、朱升、崔亮、任昂、乐韶凤、安然、鲍恂、吴沉、桂彦良、陈南宾、宋讷、张美和、贝琼、赵俶、钱宰、刘崧、单安仁、朱守仁、开济、程徐、吕文燧等人,不是地主,便是元朝的官僚,大量地参加了。浙东的几家地主大族,刘基、胡深、叶琛、章溢也被迫参加了。各地的许多地主武装降附了。特别重要的是通过战争立了功劳,徐达等农民将领也逐渐拥有庄田佃户了。据洪武四年(公元一三七一)的统计,六个国公和二十八个侯,都拥有大量庄田,单是佃户便有三万八千一百九十四户。他的政权也就不能不逐步变质,走到了反面,成为地主阶级的政权了。
①《中国革命和中国共产党》。《毛泽东选集》,第六一八页。
②宋濂《宋学士文集》,卷二十八,《故庐陵张府君光远甫墓
碣铭》。
③贝琼《贝清江集》,卷八,《送王子渊序》。
④《元史》,卷一百四十二,《答失八都鲁传》。
⑤王禕《王忠文公集》,卷二十一,《刘焘孙传》。
⑥同上,卷二十二,《故缙云郡伯胡公行述》。
⑦苏伯衡《苏平仲文集》,卷三,《胡嘉祐传》。
⑧宋濂《翰苑别集》,卷九,《赠进义副尉金溪县尉陈府君墓
志》。
⑨杨士奇《杨文贞集》,《旌义堂记》。
⑩宋濂《芝园集》,卷四,《徽州罗府君墓志铭》。
?宋濂《芝园续集》,卷二,《故嘉兴知府吕府君墓碑》。
?《王静学集》,卷二,《凌府君行录》。
?陶宗仪《辍耕录》。
?李继本《一山文集》,卷六,《刘则礼传》。


第5版()
专栏:学术研究

认识需要反复实践 徐一鸣
人的认识,是一个在实践中不断解决主客观矛盾的过程。
从总体来说,人类的认识是能够认识客观世界的。但是,由于客观世界的错综复杂,它在时间与空间上发展的无限,而人类对它的认识又只能通过历史的、个别人的思维来实现,所以,要在某个时期里完全认识那无限的世界,又是不可能的。这是一个矛盾。这个矛盾规定了人的认识是一个永无休止的过程。
但是,尽管客观世界的发展是无限的,它终究还是要以各个不同的发展阶段、具体过程或具体发展形态表现出来,这就使我们有可能通过认识它的具体发展阶段、过程或形态,而日益接近客观真理。这个过程表现在,人的认识是从实践中获得感性认识开始,然后上升到理性,得到本质与规律性的知识;再运用这种知识于实践,在实践中加以检验和修正,达到主客观的统一,完成一个具体认识运动。
认识是过程,这个思想本身,就包含着需要经过反复实践的观点,这对整个人类认识史来说是如此,对于一个具体认识过程来说亦如此。同时,它也并不只是认识过程某个阶段所必需的,而是贯彻于整个认识过程的始终,它表现在认识过程的各个阶段上。不仅如此,它还表现在对完成正确认识具有十分重要意义的认识主体——人的改造过程中。
人的认识是从实践开始的。一个人只要与客观事物接触,生活于一定的环境之中,就会产生一定的感觉,获得感性知识。但是,“感觉只解决现象问题,理论才解决本质问题”①。人又只有认识了事物的本质和规律,才能利用这些知识,为自己的目的服务。所以,认识的真正任务,不在于获得感性认识,而在于经过感性认识而到达于对事物的本质和规律的认识。而人们要实现这个任务,就必须首先暴露事物发展过程中矛盾各方面的特殊性,详细占有材料。但是,人们要想达到暴露事物发展过程中矛盾的各个侧面,详细占有材料的目的,并不能依靠一次简单的行动来实现。要使矛盾各个侧面充分暴露,感性材料十分丰富和合于实际,就要经过多次实践,在不同的条件下,以不同的方式去接触事物,才能获得各种不同的感性知识和进行比较研究的基本素材,才能进行“去粗取精、去伪存真、由此及彼、由表及里”的改造工作,找出事物的本质和规律。
人们对一切复杂事物的认识,都必须首先经由这样的过程。例如,要知道盐碱地上不长庄稼的原因和改良办法,就既要广泛吸收当地农民的实践经验,又得从各种科学试验中,掌握盐壤盐分和性质等一系列科学数据,才能进行理论概括,确定其原因并制定改良措施。科学实践如此,其他工作实践也如此。
历史上许多科学理论的出现,许多名著的撰写,都无不经历了一个在长期实践中积累丰富的感性资料的过程。这过程,有许多主要是由某个科学家的长期亲身实践来完成的。例如,达尔文在“伯格尔”号船上经过五年航行,观察和积累了大量的生物资料,才为他的进化论打下了科学基础。当然,一个人不能事事都去直接经验,还需要大量间接经验,需要有直接经验和间接经验的结合。然而,这正好说明了十分丰富的感觉材料,常常是许多人在不同时间和空间里,甚至是在人类世代延续努力中获得的。不过,有时候我们却疏忽了这一点,以致把人的认识过程看得简单了,以为既然实践出认识,那么,只要一经实践,有了一鳞半爪的材料,就可以提出理论,制订计划、方案或办法。当然,这样做总不免要陷于不切实际的空想,要出乱子。
毛泽东同志指出:认识从感性认识上升到理性认识,是对感性认识进行科学地改造,也是认识运动的深化。
虽然社会实践为人们提供了非常丰富的感性材料,从而使人们有可能在此基础上进行整理加工工作,造成正确的概念和理论,但是这个改造和深化过程,并不是单纯的头脑思维过程,而是和社会实践紧密地联系着。理性认识的特点,在于经过现象而到达事物的本质和规律。虽然现象与本质、规律之间,并没有一条不可逾越的鸿沟,但在许多情况下,由于现象的极其繁复,人们对本质的把握却常只能步步深入。这个步步深入的过程,既是运用头脑的过程,也是继续实践的过程。
以北京火柴厂三次去济南火柴厂取“经”(经验)为例。第一次,他们看到了济南厂厂房宽、职工多、设备好和对下脚料的充分利用等事实,对比本厂情况,作出了“经验好是好,只是学不上,用不了”的结论。第二次,他们抓住了该厂职工充分利用原木材的特点,于是认为该厂经验主要是从上到下自觉爱护国家点滴财富的崇高精神,因而就在本厂提出了“物尽其用”等要求。但这个“经”仍然未在本厂开花结果。只是到了第三次,他们才取得了济南厂的“真经”,带回了各工序木材消耗的一整套经济指标和四十六项具体经验②。这个取“经”过程,说明了对事物本质的认识,正是在反复实践中完成的。
其次,理性认识过程,是概念的形成、扩大和深化的过程,也是人们运用概念进行判断和推理的过程。从形式上看,这个过程似乎只是一个逻辑思维过程,但事实上正如毛泽东同志所指出的,认识的深化运动,是“社会的人在他们的生产和阶级斗争的复杂的、经常反复的实践中,由感性认识到论理认识的推移的运动”③。而且,即使人们一旦达到了合乎逻辑的结论,理性认识并未因此终结,而是要继续不断地回到社会实践中去加深和扩大。例如,早在史前时期,人就已经在实践中知道了摩擦能生热。但不知经过了多少年代以后,人们才达到了“摩擦是热的一个源泉”的理性认识。以后,我们又看到了这一认识在如何地扩大和加深着。在经过了几千年之后,直到一八四二年,迈尔、朱尔和柯尔丁根据这个特殊过程跟同时发现的其他类似过程的关系,进行研究,认识到“一切机械运动都能借摩擦转化为热”。三年之后,迈尔又根据新的经验材料,把上述认识提高了一步,得出了被恩格斯称为是“绝对的自然规律”④。这说明了认识运动的深化是如何地与实践联系着。由此可见,理性认识仍然是一个边实践、边认识,随着实践的发展,不断以新的经验材料来扩大和加深认识,达到主观与客观在最大限度上的一致的过程。
当认识完成了从感性认识到理性认识的飞跃以后,还需再回到实践中去,接受实践的检验,以便确定哪是正确的,可以作为行动指南的,哪是错误的,应当加以修正或抛弃的。
检验认识是否正确,是一个比较复杂的过程。对许多认识的真理性的检验,往往要经历一个复杂的,有时甚至是一个漫长的、曲折的实践过程,才能作出是非判断。有时,由于实践条件的限制,有的错误并不能在短期内发现。例如,历史上的燃素说、热素说、地球中心说等等,就曾长期被人们认为是真理而支配着人的头脑。由于同样的原因,有些正确的思想,在一定时期里也可能得不到证实,这在自然科学和社会科学中都是有的。例如,在自然科学中,关于原子的思想、哥白尼的太阳系学说和门德列也夫的化学元素周期律等,就是在长期科学实验中逐步得到证实的。在社会科学中,先进的革命理论,更要经过人们长期的艰苦的斗争,才能变为现实。从某种意义上说,在实践中检验先进革命理论的正确性,较之在实践中检验自然科学理论的正确性,其所遇到的阻力要大得多,因而要艰巨得多。对革命理论的检验,不仅有赖于生产斗争和科学实践的发展,还特别有赖于阶级力量对比的变化。这些都说明“通过实践而检验真理”的复杂性和反复性。
人们要正确的认识世界和改造世界,在很大程度上还取决于主观条件,即认识要受实践者的世界观、方法论的支配,受精神面貌的制约和经验、知识的影响。
主观世界的改造,不可能在脱离阶级斗争、生产斗争和科学实验的情况下进行,这不仅对于具有资产阶级世界观和方法论的人来说是如此,对于革命阶级和革命人民来说也是如此。当然,世界观的改变需要经过一个艰苦的改造过程,才能做到“脱胎换骨”。认识能力的提高同样要经过不断实践、不断总结,才能从不善于观察问题到比较善于观察问题,从不善于分析研究到比较善于分析研究,从没有经验到比较有经验。所以,主观世界的改造,要经过反复实践,只有在反复实践中自觉地进行自我改造,才能更有效地完成认识世界和改造世界的任务。
①③《毛泽东选集》第一卷,第二七五页。
②参看一九六三年七月九日《人民日报》。
④《自然辩证法》,人民出版社一九五五年版,
第一八七页。


第5版()
专栏:

司马迁“歌颂”陈涉起义吗? 唐赞功
司马迁的《史记》中《陈涉世家》,是记陈涉起义的。近年来,很多人认为,司马迁为陈涉立“世家”是歌颂了农民起义。我认为这种看法是值得商榷的。
司马迁在《自序》中谈到为什么写《陈涉世家》,他说:“桀、纣失其道而汤、武作,周失其道而《春秋》作。秦失其政而陈涉发迹,诸侯作难,风起云蒸,卒亡秦族。天下之端,自涉发难。作《陈涉世家》第十八。”这段话有两个意思:第一,秦的失政,引起“陈涉发迹,诸侯作难”,推翻了秦朝统治。这是秦朝灭亡的原因和教训。第二,秦灭亡后,换成汉家的天下,而“天下之端,自涉发难”。这是陈涉起义的重大意义。但是,很多人却根据这段话得出结论说,司马迁把陈涉和汤武孔子“相提并论”,当作“圣王”“歌颂”,并且肯定了农民起义的“合理性”。这样的结论不能认为是正确的。
司马迁是怎样看待陈涉的呢?关于司马迁对陈涉的看法,人们常常提到以下两点:第一,根据《史记》的体例,“世家”是记王侯的,司马迁为陈涉立“世家”,和王侯同列,以表示他在历史上的重要地位。第二,司马迁在《陈涉世家》中指出了陈涉在亡秦中的“首难”之功,他说:“陈胜虽已死,其所置遣侯王将相竟亡秦,由涉首事也。”自然这不是司马迁对陈涉的全部看法。但仅根据这些看法,司马迁也无疑是很有见识的。这表现了他的实录精神,是十分难能可贵的。但是,能不能由此得出结论说,司马迁“从人民的角度出发”,“突破了封建统治阶级的正统观点”,“热情地歌颂了秦末农民起义”呢?不能,因为事实并不是这样。
汉朝政权是刘邦在农民起义推翻秦朝统治的基础上建立起来的。刘邦是响应陈涉起兵反秦的。陈涉失败后,他与项羽成了反秦的中心人物。刘邦以“天下共苦秦久矣”,号召人民进行反秦斗争,终于和项羽一起推翻了秦朝统治。刘邦建立汉朝后,为了巩固封建统治,必须表示与秦朝对立。这样,从反秦的角度出发,刘邦是不会否定陈涉的。如果否定他,实际上也就等于否定自己。所以,以刘邦为代表的汉初统治阶级把陈涉看作反秦的重要人物,承认他在亡秦中的功绩,并且把他追谥为“隐王”。《陈涉世家》说:“陈胜葬砀,谥曰‘隐王’……高祖时为陈涉置守冢三十家砀,至今血食。”《汉书·陈胜传》说:陈涉终西汉之世,“血食”不断,至“王莽败乃绝”①。
司马迁把陈涉列入“世家”,与一般王侯同列,是和汉初封建统治者的意志一致的。清人郭嵩焘说:“高帝以陈王首事,为置守冢三百户而谥之以‘隐’,则陈胜之为陈王,高帝制诏御史而为正其名矣,史公安得贬而置之‘列传’……即知陈涉之入‘世家’,史公之尊汉制有宜然也。”②郭嵩焘认为,司马迁是遵照汉制把陈涉列入“世家”的。这一看法很有见地。
汉初统治阶级承认陈涉在反秦中的功绩,并不是肯定陈涉起义。以陈涉为首的反秦斗争,是农民反对地主阶级的起义。刘邦也曾经是农民起义的领袖。但是,汉初统治阶级不会也不可能承认这一点。他们歪曲了农民起义的性质,认为这是一场争夺天下的斗争。蒯通的话很有代表性。他对刘邦说:“秦之纲绝而维弛,山东大扰,异姓并起,英俊乌集。秦失其鹿,天下共逐之,于是高材疾足者先得焉。”③他把反秦起义看成是英俊豪杰为争夺帝位而进行的一场角逐,最后帝位被“高材疾足”的刘邦所得。因此,在汉初统治阶级看来,陈涉是“逐鹿”中的失败者。他们把陈涉追谥为“王”,只不过是承认他在这场“逐鹿”中的“首难”之功而已。司马迁的看法也正是这样。他把陈涉列入“世家”,与一般王侯等同,正是从帝王将相是历史主体的唯心史观出发去看陈涉的,谈不到什么歌颂农民起义。
司马迁对陈涉的看法,并没有突破封建统治阶级的观点。司马迁和汉初统治阶级一样,是以地主阶级的标准去看陈涉的。只是当时的地主阶级还处于上升的阶段,他们还多少有些勇气承认历史事实。同时,独尊儒学是在司马迁的时代才开始的,对儒学的改造工作正在进行,儒学还不像后来那样严峻和神圣。所以,司马迁和汉初统治阶级还能比较客观地去看待陈涉,承认他在历史上的作用。《陈涉世家》是时代的产物,以后就再也看不到类似的事例了。
同时应该看到,司马迁在《秦始皇本纪》中,不只一处地把农民起义骂作“盗贼”,如说:“楚地盗”,“盗贼益多,而关中卒发东击盗贼者毋已”,等等。他在《李斯列传》中表现得更加露骨,如说:“楚戍卒陈胜、吴广等乃作乱,起于山东”;“群盗吴广等西略地”,等等。这不正是把陈涉、吴广称作“盗贼”吗?
总之,司马迁把陈涉列入“世家”,在历史上给以重要地位,并且比较客观地叙述了陈涉起义的过程,指出陈涉在亡秦中的作用,没有像后来的封建史家那样对农民起义极尽诬蔑之能事。这在封建社会中是仅见的,具有一定的进步意义,是值得称道的。但是,绝不能由此得出司马迁歌颂陈涉起义的结论。
①《汉书》,卷三十一,《陈胜传》。
②《史记札记》,卷四。
③《史记》,卷九十二,《淮阴侯列传》。


第5版()
专栏:

赵州桥传说的解释和纪录 胡道静
赵州大石桥是我国古代劳动人民的伟大创造,它在工程技术上十分突出。当这座“敞肩拱”设计的大桥在一千三百多年前建成以后,人们就赞不绝口地夸扬它,并为它编了一个极其优美的传说。按照这个传说,赵州城南的大桥是鲁班同他的妹子鲁姜比巧,在一夜之间修成的;鲁姜也在那一晚上,修成了赵州城西的小石桥。大石桥的结实和奇巧轰动远近,连八洞神仙也闻了名。张果老骑驴,偕着推独轮车的柴王前来观光,驴背褡裢里装有太阳和月亮,车上载着四大名山。驴车上桥,桥身就摇晃起来,眼看要坍。鲁班一急,纵身跳到水中,用双手托定拱腹,这才把桥保住。桥身、桥基经这一压,不但没有损坏,反更牢固了,只是桥面留有七八个驴蹄印迹,拱腹上增有鲁班的两个大手掌印。
这座桥的结构了不起,故事也十分动人。传说把“总工程师”归名于鲁班,是因为“鲁班”在民间的印象中,已成为一切“巧匠”的代词。同时,传说又利用了桥身上确实存在的那些迹痕,衍化为仙、匠斗争的遗迹,构成了这样一个巧妙的故事。这是技术业绩同浪漫主义想像结合起来所产生的异花。
可是桥身上为什么要搞上那些迹痕呢?据现代桥梁专家罗英工程师按照工程原理的推测,它们原是一些行车指标和工程指标。由于赵州桥是按“纵向并列法”砌筑的,两边如行重车,桥的安全就会发生问题。桥面上所谓仙迹,都在东侧三分之一部分。这是说,重载过桥如太靠近边侧,石拱圈也许多少有点变形,易招外倾的危险。因此,所谓仙迹原是为了指明行车毋靠边侧、应走中间的表识。手掌印则是一种工程指标,表示万一石桥发生裂痕时,可在手印处暂加支柱,以免立即坍圮[pǐ匹],而可从容修理。
人们都知道这个口头传说流布很广,也很悠久,并且编成了《小放牛》的唱词。但是它的编造究竟悠久到什么时候,还没有考查出来。我在《湖海新闻夷坚续志》后集卷二中检得如下一条资料:
“赵州城南有石桥一座,乃
鲁般(即鲁班)所造,极坚固,意谓古今无第二手矣。忽其州有
神姓张,骑驴而过桥。张神笑曰:‘此桥石坚而柱壮,如我过,
能无震动乎!’于是登桥,而桥摇动若倾状。鲁般在下,以两手
托定而坚壮如故。至今桥上则有张神所乘驴之头尾及四足痕,桥
下则有鲁般两手痕。此古老相传,他文未载,故及之。”这可能是最早见于文献纪录的赵州桥传说。据缪荃孙《艺风藏书记》的考证,《湖海新闻夷坚续志》一书是元代初年(约当十三世纪八十年代)所编集的。如此,这个传说距今约已有六百八十年。文末又说:“此古老相传”,那么,十口相传,到这一纪录,又已有相当的年代了。


第5版()
专栏:学术动态

运用人民币为社会主义建设服务
经济理论要给实际工作以指导
最近,北京部分经济工作者和经济理论工作者应本报邀请,座谈了社会主义制度下的货币问题。
与会的同志们谈到,经济工作者和经济学界应当重视社会主义制度下的货币(在我国为人民币)及其流通问题的研究。从社会主义建设的实践意义上说,研究这一问题的目的,在于使货币这个工具能够更好地为发展我国国民经济服务。从理论上说,毛泽东同志早在二十多年前就指出过,搞经济学的,应当能够解释“边币”。全国解放后,“边币”已经统一成为人民币,而我国经济学界对于人民币的性质和职能,以及如何利用它来为社会主义建设服务等等问题,虽然进行了一定的研究,也取得了一定的成果,但是至今仍然有若干问题亟待进一步研究。
会上,大家追溯了近年来关于社会主义货币本质问题的讨论情况。归纳起来,国内学术界对于这个问题,大体上有三种看法:(一)黄金是货币商品,任何纸币都是货币商品黄金的代表;(二)人民币是分配凭证,但是它仍有一般等价物的性质;(三)从一九五六年我国基本上完成社会主义改造以后,私有制基本消灭,人民币已经基本上转化为劳动券了。
与会的同志们谈到,除了货币的本质问题需要进一步探讨以外,在货币与货币流通问题上,还需要研究和讨论下列问题:怎样判断在一定时期内的人民币流通量是多了、还是少了;什么样的货币流通量才适合社会流通的需要;保持正常货币流通量的根本条件;货币流通与国民经济计划的关系;货币流通量与价格的关系;社会主义制度下货币流通速度的特点;银行在调节货币流通中的作用;社会主义制度下货币的准备问题;人民币的产生和发展,反映了什么样的经济生活的发展;货币在社会主义制度下的作用;如何利用货币这个工具来为社会主义建设服务,等等。上述问题都应当逐个地加以研究,写出论文,以推动社会主义制度下的货币问题的研究。
最后,与会的同志们还谈到经济理论研究的方法。大家认为,经济理论的研究,应当以人民群众感到需要解决的问题为出发点,从总结我国建国以来的经验着手,研究和概括我国社会主义建设实践中提出的问题。经济理论研究应当给实际工作者以理论指导,对实际工作中的问题给予理论上的阐述和解释,使实际工作者发生理论兴趣。经济理论工作者应当研究社会主义建设的实践,使经济理论研究工作与实际工作紧密地结合起来。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