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64年4月12日人民日报 第5版

第5版()
专栏:学术研究

论隋炀帝开运河的历史作用
王义耀
最高的抽象只能在最丰富的具体中产生。要使历史主义与阶级观点的关系这一理论问题的讨论更加深入,必须把它与具体历史问题的研究结合起来。这里我只想从隋炀帝开运河,来探讨一下统治阶级的历史作用及其与劳动人民历史作用的关系。
林杰同志在《阶级观点与历史主义没有必然联系么?》①一文中不同意宁可同志这样的说法:根据历史主义,应该肯定隋炀帝开凿运河的功绩。他从以下几个方面论证:首先,运河是为了满足隋炀帝奢侈享乐的欲望和适应镇压农民革命的需要而开的,因此开凿运河没有什么进步的历史作用;其次,运河在隋炀帝时,只是给人民带来灾难,造成经济倒退,成为历史前进的障碍等等;再次,运河在隋炀帝以后确实对中国经济文化的发展起了巨大作用,但这只是因为隋末农民革命使得后代不少皇帝,不敢步隋炀帝的后尘去“巡幸”江都,从而使这条害民祸“国”的“御河”,变成促进历史发展的“运粮河”,使这条只给人民带来灾难的运河,变成推动历史发展的运河。同时,林杰认为宁可对隋炀帝开运河的论述是从抽象的三段式出发的,即运河是隋炀帝开的,运河对中国经济文化的发展有重要贡献,因此应该把开通运河算做隋炀帝的功绩。他认为宁可评价隋炀帝的标准,不是历史主义,而是后果决定论。林杰还把慈禧太后造颐和园拿来类比,以证实后果决定论的错误。
对于隋炀帝开运河这件事,有很多人作过评论。历代剥削阶级的许多唯心主义历史家,莫不把隋炀帝看作亡国之君的典型,认为他的全部作为都是灵机一动而作的孽,开运河一事也不例外。所谓“负其富强之资,思逞无厌之欲,……土木之功不息。”“自肇有书契,以迄于兹,宇宙崩离,生灵涂炭,丧身灭国,未有若斯之甚也。”②看起来似乎是鞭笞隋炀帝,事实上是把隋炀帝看作这一历史事件和整个历史发展的唯一主宰。解放以来,对这事的评价分歧仍然不小。现在,林杰则从隋炀帝的主观意图出发,否定了隋炀帝开运河的历史作用。我认为林杰对宁可的批评是不公允的。他的论点在某些方面,仍然重复着非历史主义的分析方法。
由此可以看出,在具体应用马克思主义关于评价历史人物的一些基本原则方面,学术界的意见还没有统一起来。究竟主要是以个人的思想、行动是否符合于历史发展规律,还是以个人的主观动机、愿望来评价历史人物的作用?对历史人物主观动机的评价,是以对待今人的标准去衡量,还是站在马克思主义的立场上,把他放到一定的历史环境去进行分析和批判?这些问题都还需要通过讨论加以解决。
隋炀帝在开运河中的地位和作用
关于隋炀帝究竟开过运河的哪几部分,学术界还没有一致的意见③。一般认为,隋代以前的南北运河经过一千多年的零星开展,到三国两晋时代已略具雏形,隋炀帝进行了几次大规模的加工、连接工作,完成了京杭大运河的全线工程。隋炀帝开运河的工程主要分成四段进行:大业元年(六○五年)开通济渠,这便是历史上称为“御河”或“运粮河”的一段。同年开邗沟。大业四年(六○八年)开永济渠。大业六年(六一○年)开江南河。这条纵贯南北的大运河全长约四千里。此外,开皇四年(五八四年)隋文帝开过广通渠。
大运河之所以在隋炀帝的时代开凿完成,这主要只能从历史发展在当时所提供的必然性和可能性上来解释。
第一,隋代以前,中国经济的重心还一直在黄河流域。然而到隋代以后,中国经济的重心便逐渐南移了。南方经济的发展,造成了政治统一的局面。经济发展和政治统一,必然要求在全国范围内发展交通、促进物资交流;中央集权的封建专制制度的建立和加强,也必然要求在全国范围内加强政治和军事的统治。在当时以河道为主要交通干线的情况下,由于中国的主要水系都是东西走向,所以要把它们沟通起来,就非开凿南北大运河不可。隋以前历代断断续续的运河工程,也无不来源于这种历史发展的客观需要。不过,当时这个需要还不十分迫切。到隋代以后,社会生产力的提高,特别是南方经济的迅速发展,使政治军事中心与经济中心的脱节逐渐成为十分严重的问题。政治上大一统局面的出现,更使这个问题突出起来。同时,专门从经济方面来看,当时实物地租已经是地租的主要形式了。隋朝统一以后,最关心的就是核实它所掌握的全国劳动力,以从他们身上榨取更多的实物地租,把当时南方产量日益提高的粮食,当作“漕米”更多更快地运到北方政治、军事中心去。所有这些要求,都迫使隋炀帝急需开凿一条贯通南北的大运河。
第二,隋炀帝的时代,不仅给隋炀帝提出了开凿贯通南北的大运河的要求,也给他提供了开凿运河所需要的一切政治、经济上的条件,使这一历史事件的完成成为可能。历史记载告诉我们,魏孝文帝、隋文帝等都曾经考虑到开通南北大运河的问题。但由于国家不统一、财力不充裕等等条件的限制,他们便不可能实现这一愿望。而到了隋代,则有了实现这一愿望的可能。
所以我们可以肯定地说,如果没有隋炀帝或隋炀帝没有从事这件工程,在这一时期里,这条贯通南北的大运河是仍然会在中国的大地上出现的。马克思曾经指出:
“其实,只有毫无历史知识的人才不知道:君主们在任何时候都不得不服从经济条件,并且从来不能向经济条件发号施令。”④恩格斯也曾经指出:
“如果我们把这个人除掉,那时就会需
要有另外一个人来替代他,并且这个替代者
是会出现的,——也许是较好些或较差些,
但经过一些时间总是会出现的。”⑤
林杰从运河的开凿是隋炀帝为了满足奢侈享乐的欲望和适应镇压农民革命的需要这点出发,否定隋炀帝开运河的历史作用和运河所起的历史作用,显然是过于夸大了个人动机的作用。当然,这决不等于说在评价历史人物时可以完全不考虑其动机。问题在于如何考虑历史人物的动机。
第一,对于开凿大运河这一重大的历史事件来说,隋炀帝个人的动机和他在这一事件中的地位总只能是次要的。评价隋炀帝在开运河中的历史作用,主要应该看运河对历史发展所起的作用。毫无疑问,剥削阶级所作所为的每一件事情,他们的动机都是为剥削阶级的阶级利益着想的。但是,这并不排斥他们在某些事情的某些动机中,可以包括顺应历史发展方向的内容。否则,就会得出这样的错误结论:评价历史人物的标准是他们的主观动机。剥削阶级都是为他们的剥削、压迫事业在动脑筋,因而历史上的剥削阶级及其代表人物都是一无是处。隋炀帝开运河的动机中,就有适应历史发展方向的内容在里面。先从隋文帝说起。隋文帝在历史上以节俭和与民休息著称。这主要是为隋代开国初年历史条件所决定的。然而即使在当时民穷财尽、百废待兴的历史情况下,为了保证京师供给,他在开皇四年(五八四年)也毅然把开凿连通长安到潼关的广通渠作为一项重大任务来进行。到隋炀帝时财力充裕,开通运河就更成为头等重要的大事了。另外,还可以从封建统治者对漕运的认识方面来看。本来通济渠并不是像林杰所说的那样,被人民起义一拳打将出来的为人民服务的运粮河,而是统治阶级借以吮吸民脂民膏的吸血管。正是因为它主要运的是漕米,所以它被称为“运粮河”。隋文帝在开广通渠的诏书中就曾明确地指出,开凿广通渠是为了“晨昏漕运”。到隋炀帝时,解决南粮北运的问题显然是更迫切了。
因此,不能说隋炀帝开运河的主观动机都是违反历史发展方向的,不能认为他的主观动机是与运河推动历史发展的客观效果完全对立的。
第二,对隋炀帝开运河主观动机的分析,必须坚持阶级分析。说隋炀帝在开运河的活动上和主观动机上有它符合历史发展方向的一面,肯定它有历史进步作用,这并不是说,他的这种活动和动机便不带剥削阶级的阶级性了。剥削阶级的进步作用只能是相对的。这种进步作用只是由于他们的某些活动和动机,不自觉地在不同程度上与历史发展相适应。在隋炀帝开运河这件事情中,来源于剥削阶级反动本性的奢侈享乐、加紧剥削人民、镇压农民革命、对外扩张等等动机当然是存在的,开运河给人民带来的巨大灾难和对生产力的破坏也是令人发指的。我们必须加以揭露和批判。但是,离开了产生这种历史黑暗面的阶级根源,简单化地斥之为罪恶、暴行,这只能认为是小资产阶级廉价的义愤,而不是马克思主义的阶级分析。当然,隋炀帝在开运河中的罪恶,给人民带来了许多严重的灾难。除了隋炀帝个人因素以外,这主要还是剥削阶级的反动本性在离开大规模农民革命较远和国力充裕的特殊历史条件下最显明的反映。
至于说对隋炀帝开运河进步作用的肯定,我是从以下几方面来比较的。首先,与历代封建统治者的其它作为相比较。隋炀帝开运河这件事,从动机和效果方面来看,都有它符合社会历史发展的方面。而封建统治者的其它一些作为,则并无任何积极作用。例如秦始皇造骊山陵墓以及林杰所举的慈禧太后造颐和园,都是如此。混淆这两类不同的事件,说成或者它们在解放以后都能为人民所利用,因此都有历史进步作用,或者它们在解放以前都是为统治阶级服务的,因此都没有进步作用,这是不妥当的。其次,作为从剥削阶级利益出发来从事各种活动的同一个隋炀帝,尽管他的动机是一贯的,而他的各种活动所起的历史作用并不是完全一致的。例如,开运河有它的进步作用,而征伐高丽就没有进步的东西在内。再次,从开运河这件事情本身来看,尽管它给人民带来了沉重的负担和巨大的灾难,但是这些负担和灾难与其说是因为开运河的缘故,不如说是因为开运河的组织者隋炀帝反动的阶级本性的缘故。如果不开运河,隋炀帝给予人民带来的负担和灾难也不会稍小一些。
最后还应该指出,评价隋炀帝开运河的历史作用,也不应该完全排斥隋炀帝个人的特点。就是说,隋炀帝不仅有为其本阶级的动机,还有其个人的动机,个人的野心。这对于运河究竟在什么时候开、如何开法、在开凿过程中对人民残暴的程度等方面,也都是有影响的。不过对其阶级利益来说,这总只是处于从属地位的。
运河在隋炀帝时及在他以后所起的作用
明确了隋炀帝在开运河这一历史事件中所处的地位和所起的作用以后,可以了解,只有从这样的前提出发,即认为运河只是隋炀帝为了个人享乐和镇压农民革命而开出来的,再加以简单的推理,才会得出运河仅是起了提供隋炀帝玩乐、劳民伤财的破坏作用的结论。如果承认运河的开凿是适应时代发展需要的产物,那么也就必然承认运河开成以后,无论在隋炀帝时还在他以后,都对历史发展起了很大的推动作用。还应该指出,运河本身是劳动人民生产斗争的产物,它本身没有阶级性,也并不存在有破坏作用的方面。
隋朝的历史非常短促,但耕地与户口的增长速度,在中国历史上是比较快的。据估计,南方的耕田和户口的发展,比北方要快得多。这是因为一方面当时正处在经济重心南移的过程中,另一方面运河的开凿必然加速南方经济更迅速的发展。南方经济随同运河的开凿和利用迅速地发展起来,江淮一带工、矿、农、林等方面都很快成为全国财赋集中的地区。至于南北经济交流,特别是南粮北运的情况则尤其显著。杜佑在谈到隋炀帝开凿运河时说:
自是天下利于转输。“……通济渠,西
通河洛,南达江淮,炀帝巡幸,每泛舟而往
江都焉。其交、广、荆、益、扬、越等州,运
漕商旅,往来不绝。”⑥唐初陈子昂也说:
“即日江南、淮南诸州租船数千艘已至
巩洛,计有百余万斛。所司便勒往幽州,纳
充军粮。”⑦
从隋代大规模之设仓及其富足的程度上也能反映运河在这方面的作用。隋文帝创设黎阳仓、河阳仓、常平仓、广通仓,就是与开凿广通渠联系在一起的。不过,此渠开成只“关内赖之”。隋炀帝时尽管大兴土木,穷兵黩武,却依然能广设仓廩,而且十分丰裕,以至唐初仍有积粟。此外,运河开通以后,运河沿岸的商业都市日益繁荣。例如,杭州、京口、江都、楚州和汴州等,都成为一方繁盛的都会。当然,城市繁荣的原因很多,而且三国以后沿运河旧址已络续有不少城市在发展起来;不过,隋代运河贯通对它们有很大促进作用也是毋庸置疑的。至于运河对隋朝政治、军事上的发展所起的作用也是非常显明的。隋炀帝得以大规模的修长城、筑驰道、通西域等等,都是与当时的经济发展,与运河开凿所提供的物质保证分不开的。当然,统治者是用它来保证加强剥削农民、镇压农民革命和对外扩张等等需求的;但是,它在加强全国的政治统一上是有积极意义的。至于运河对后世的作用就更加明显了。在一千三百年中,它一直对促进我国经济发展和加强南北统一都起了一定的作用。
人民群众的作用、个人的作用以及
它们之间的关系
在开运河这件事上如何认识人民群众的作用、个人的作用以及它们之间的关系,应该说,这是讨论隋炀帝开运河问题的中心环节,也是正确评价隋炀帝开运河历史作用的根本目的。今天我们对隋炀帝进行专题讨论,并不是因为他有怎样了不起的历史功绩,而是因为隋炀帝开运河这一历史事件相当典型地反映了人民群众创造历史这一历史规律的一个重要方面。在封建社会中农民群众是历史发展的动力,这是一条绝对的规律。然而,它是通过种种复杂的形式来体现的。它可以通过急风暴雨式的农民革命摧毁阻碍历史前进的腐朽社会集团来实现;可以通过农民革命无比强大的威慑力量,迫使新的统治集团在不同程度上施行一些让步政策,被迫承应农民群众的意志,充当农民革命“遗言执行人”的角色,相对地减弱它对社会发展所起的阻碍作用来实现;还可以通过各种各样的阶级斗争迫使封建统治者担当起对生产、社会生活和国家事务的组织和管理的职能,充当历史的不自觉的工具,完成他们根本没有想到和想不到的推动历史的任务。隋炀帝开运河就是属于最后这种类型。
封建统治阶级为什么有可能担当起对生产、社会生活和国家事务的组织管理职能呢?因为封建统治阶级不是人类历史上偶然出现的灾难,而是历史上的正常的必然的现象,是生产力和社会分工发展到一定阶段的产物。它的产生,正是为了完成历史所赋予它的这些任务,而不是单单为了给人类带来种种灾难和痛苦的。剥削阶级担负种种社会职能,充当历史的不自觉的工具这一点,并不是游离在客观的历史发展规律之外的,而是包含在历史发展规律之中的。
同时,我们必须十分强调其存在的历史局限性。剥削阶级的产生,既是历史的必然,更是历史的罪恶。上述剥削阶级的历史进步作用,不仅是以劳动群众艰苦的生产活动为基础为前提的,而且它的实现也都是通过劳动人民的生产斗争和阶级斗争来完成的。历史发展规律,本质上就是劳动人民生产斗争和阶级斗争的规律。由于时代的限制,历史上的劳动人民要推动历史的发展,不得不借助剥削阶级作为历史发展的杠杆,不得不为了推动历史发展而忍受剥削阶级带来的种种消极因素,使历史循着最狭窄、最崎岖、最曲折的道路艰难地前进。恩格斯说:
“自从各种社会阶级的对立发生以来,
正是人的恶劣的情欲——贪欲和权势欲成了
历史发展的杠杆。”⑧这不仅是对剥削阶级存在的历史必然性的科学分析,而且是对剥削阶级正是代表历史局限性的最深刻的揭露。
马克思主义的历史观,要求我们在分析任何一个历史问题时,都采取历史主义和阶级观点相结合的原则。林杰的文章尽管主观上想坚持无产阶级的阶级观点和历史主义,但由于在具体分析的时候离开了一定的历史范围来谈论阶级性,没有分析当时社会的水平给予各阶级的限制和由此产生的阶级局限性,所以一方面苛求古人,要隋炀帝有真正为人民的动机才承认他有历史进步作用;一方面又美化古人,以为封建时代的农民革命已经可以消灭封建社会的历史局限性。虽然作者是歌颂农民革命的威力,但不能不说这是对农民革命作用的简单化的评论。
(原载《学术月刊》一九六四年第三期,本报在文字上作了删改)
①载《文汇报》一九六三年十月二十四日。以下
凡引林杰同志的话,均见此文。
②《隋书·炀帝纪》。
③参看朱偰:《中国运河史料选辑》;扬州师院历
史系大运河史编写组:《隋朝以前的南北运
河》,载《江海学刊》一九六一年第十一期。
④《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四卷,第一二一页。
⑤《马克思恩格斯文选》(两卷集)第二卷,第
五○六页。
⑥《通典》卷一七七《州郡典》七。
⑦《陈伯玉文集·上军国机要事》。
⑧恩格斯:《费尔巴哈与德国古典哲学的终
结》,第二七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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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栏:学术研究

观念的来源、发展和作用
曹日昌
关于《桌子的哲学》的讨论,是有重要意义的。它可促使我们正确地理解存在和思维的关系以及观念的来源、发展和作用,从而更好地掌握马克思主义的认识论。
马克思主义的认识论,可以图式概括为:实践——认识——实践。观念属于认识的范畴,它产生于实践。在实践中,人和客观事物交互作用,产生对客观事物的反映,形成关于客观事物的观念。人根据关于客观事物的观念,指导进一步的实践,作用于客观事物,从而改造客观事物。观念的来源是实践中接触的客观事物,观念既经形成之后,又可指导实践,改造客观事物。
桌子的观念和桌子的关系包括两方面:一是观念的来源,一是观念的作用。在讨论中有人着重观念的来源,主张先有桌子,后有桌子的观念;有人着重观念的作用,认为“就局部来说,桌子的观念可以先于桌子的存在”。
人在实践中接触外界事物,和事物交互作用,在大脑中形成关于客观事物的映像,这是对客观事物的感觉和知觉。感觉是对事物的各种属性的反映,知觉是对事物整体面貌的反映。感觉和知觉都是对当前事物的反映。如果接触过的事物不在面前,还能保有和唤起关于它的映像,则称为表象。由于人保有过去接触过的事物的表象,人就可以和当前正在接触的事物,进行比较。这样就可使人获得关于事物的联系、规律和事物的本质的认识,形成关于事物的观念或概念。观念、概念是对事物的本质特征的反映。在心理学上常把含有形象内容的对事物本质特征的反映称为观念,把主要以语词表现的对事物本质特征的反映称为概念。对于具体事物,如桌子,可以有观念,也可以有概念;对于抽象事物,如哲学、绝对真理,就只能有概念。
人关于客观事物的观念、概念,都是逐步发展的。人在继续的实践中,更深入地接触事物,更多地和事物交互作用,获得更多的关于事物运动、发展的资料,也就充实了关于事物的概念,提高了对于事物的认识。人类对客观世界的认识是这样发展的,个体对各种事物的认识也是这样发展的。
关于桌子的观念在人类认识发展史上是如何形成、发展的,是一个饶有兴趣的问题。可能是像有的同志所设想的:由模制较平整的土墩、石块,造出原始的桌子,形成原始的桌子的观念。以后随着制造和应用桌子的实践以及对桌子的功用和结构的认识的发展,关于桌子的观念也就逐步丰富起来。
今天的儿童和远古人类所处的环境大不相同了,因此,今天儿童形成关于桌子的观念和远古人类所经过的历程当然有所不同。但是,二者也有一些基本的共同点。据儿童心理学的研究,儿童形成关于桌子的观念,一般要经过下列几个阶段:(一)特化阶段。对呀呀学语的幼儿,成人指着一张桌子说“桌子”,儿童也会跟着说“桌子”。这时“桌子”的语音和那张桌子可以形成联系,儿童再次看到这张桌子时也可能叫出“桌子”。但是,这时他只把“桌子”这一语音当作那张桌子的特殊名称,正如哥哥、姐姐各有自己的名字一样。所以当他看到另一张式样不同的桌子时,他并不或不能称之为“桌子”。(二)泛化阶段。在儿童只对特殊的一张桌子叫“桌子”,而不把另一张式样不同的桌子叫“桌子”时,成人常对儿童指着后一张桌子也叫桌子。这样稍经重复,儿童就常对和桌子类似的东西发生泛化反应,他把床、凳子等都叫“桌子”。(三)分化阶段。随着成人对儿童泛化反应的纠正,儿童就可逐步分清楚什么是桌子,什么不是桌子,即可对桌子与非桌子分别作不同的反应。(四)概括化阶段。在儿童能分辨桌子与非桌子时,他还并不一定能概括桌子的本质特征。例如问五至六岁的儿童“什么是桌子”,他多半回答“桌子就是桌子”。再大些的儿童可能答“桌子是吃饭(用)的”或“桌子是写字
(用)的”等等,但是他只能说出一种功用,而不能对桌子的功用加以概括,更不能从桌子的构造与功能特点把桌子区别于其他家具。大约到了学龄中期或少年期,他才进入概括化阶段,对于桌子一类的东西能作本质特征的概括。
由儿童的关于桌子的观念的形成、发展,可以看出两点:(一)先有客观事物(桌子)存在,才有可能形成关于事物的观念。(二)随着儿童对于事物的实际经验的增长(如接触更多的桌子),关于事物的观念才逐步确切、丰富内容。这两点对成人的关于客观事物的观念来说,也是适用的。
观念来自客观事物,是客观事物的反映。意识的内容是否都是客观世界中直接存在的呢?不一定。人的意识能对客观事物进行分析、综合,可以把客观事物在意识中分成各别的部分,又可以把不同的部分组合起来,因而形成新的、客观世界还没有或不能存在的事物的形象。例如在意识中把车子的轮子和车身分解开来,又把车子的轮子和桌子的腿结合起来,形成“腿下带轮子的桌子”的形象。虽然有轮的桌子当时在客观上并不存在,但桌子和轮子都是客观存在的,所以“带轮子的桌子”的形象的来源还是客观存在。心理学把这种改造旧表象形成新形象的过程,称为想像。通过想像可以创造新的形象。
在纸面用文字表述的观念,是死的东西;但意识在人脑中却是一种“物质力量”,即脑的神经活动。人的一切活动都是受神经支配的,在主观方面意识为观念的神经活动可以支配人的行动。根据观念的内容指导实践,人可以把观念的内容转化为客观事物。例如,“由此往南”的指示,可以使我面转向南方开步走。带轮的桌子的想像,可以使木工造出新型的、便于移动的桌子来。
观念的来源是客观存在。在实践中人和客观事物更多地交互作用,接触到事物的更多的联系与特征,也就更丰富了观念的内容。经过意识的分析、综合,可能形成新的形象,在一定程度上超越直接的客观存在。这是人的认识的发展,观念的发展。观念的意义在于它能反映客观存在,又在于它能指导实践,改造客观事物。在进一步的实践之后,又提高了认识,充实了观念的内容,可以指导更进一步的实践。
观念的来源、发展、指导实践、改造客观事物,是一个统一的过程,也是一个循环往复、逐步提高的过程。掐取其中任何一段加以夸大,都会导致错误。只谈先有桌子后有桌子的观念,不能区别于机械唯物主义;只谈先有桌子的观念才能造出桌子,难于和唯心主义划分界限。对于辩证唯物主义,我们不能作片面的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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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运河开凿情况的资料
运河是我国古代伟大工程之一。运河工程始于春秋哀公九年(公元前四八七年),完成于隋大业六年(公元六一○年),约一千一百年。现根据正史资料将有关运河开凿情况简介如下。春秋哀公九年(公元前四八七年)“吴城邗,沟通江淮”。吴王夫差开凿从江苏江都至淮安之间的江淮运河,称邗沟。南引长江水至射阳湖,又引射阳湖之水,达于淮河。此为大运河的起源。(据《左传》哀公九年;《淮安府志》卷六《运河志》)西汉武帝元光六年(公元前一二九年)开长安到华阴之间的漕
渠三百里,以缩短渭水之弯曲水道。(据《史记》卷二十
九《河渠书》。而《汉书》卷二十四《食货志》下,称为
漕直渠。)哀帝初(公元前七年)开荥阳
漕渠。此渠为西汉沟通黄、淮的主要运河。自荥阳引
黄河水,下分两支:一由
鸿沟而南,经狼汤渠(莨
荡渠),东南至陈入颍,至寿春(今安徽寿县)入淮;一由
陈留而东南经鲁渠水,东至阳夏入涡,亦入于淮。西汉时
黄、淮已通。(据《汉书》卷二十九《沟洫志》,卷二十
八《地理志》上)东汉明帝永平十二年(公元六九年)修汴渠,即莨荡渠,自荥
阳至千乘海口。狼汤渠、汴渠,即隋代通济渠前身。(据
《后汉书》卷二《明帝纪》)三国先后开贾侯渠,沟通洧水、渠水;曹丕开讨虏渠(今河南郾
城、西华之间),沟通颍水中游与汝水;司马懿又修淮阳、百
尺二渠,沟通颍水和汝水上游。由此可从黄河经汝水、颍
水泛舟而至江淮。这段与后来运河路线不同。(据《三国
志》卷二《魏志·文帝纪》,卷二十八《魏志·邓艾传》;
《晋书》卷一《宣帝本纪》,卷二十六《食货志》)三国吴赤乌八年(公元二四五年)陈勋修破岗渎,凿句容中道,
至云阳西城(今江苏丹阳),以通吴(今江苏苏州)、会(浙
江绍兴)。此渎沟通建康(今南京)与太湖流域,航道直通苏
州、绍兴,为隋代江南运河的起源。(据《三国志》卷四十
七《吴志·孙权传》;《建康实录》卷二)南北朝宋义熙十三年(公元四一七年)刘裕复开汴渠。时南
北对峙,通道塞,复开之。(据《资治通鉴》卷一一七《晋
纪》;《宋书》卷二《武帝纪》)南齐有丹徒水道,即三国时破岗渎东面的延长,亦即隋代江南
运河前驱。(据《南齐书》卷十四《地理志》)隋文帝开皇四年(公元五八四年)为“晨昏漕运”,命宇文恺率工开凿广通渠,“引渭水,自大兴城(今西安)东至潼关三百余里”。(据《隋书》卷二十四《食货志》)开皇七年(公元五八七年)开
山阳渎。南起江都(今扬州),北至山阳(今江苏淮安),沟
通江淮。基本上沿袭吴邗沟故道。炀帝大业元年(公元六○五年)发民工百余万开通济渠。自洛阳
西苑引谷、洛水达于黄河,又自板渚引河水通于淮。亦称御
河。(据《隋书》卷三《炀帝本纪》,卷二十四《食货志》)大业四年(公元六○四年)又发民工百余万开永济渠。利用沁
水、淇水、卫河,在天津以北大约利用芦沟(今永定河),
从此可由长江水路达于涿郡(今北京)。大业六年(公元六一○年)穿江南河,自京口(今江苏镇江)至
余杭,八百余里。此段系在三国破岗渎与南北朝时南齐的
丹徒水道的基础上开广浚深而成。(据《资治通鉴》卷一八
一《隋纪》)江南运河竣工,大运河的全线工程告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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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夏季副热带天气系统若干问题的研究
陶诗言等近五年来对我国夏季副热带天气系统中的三个主要问题——台风、暴雨和副热带高压进行了研究总结,写成了《中国夏季副热带天气系统若干问题的研究》一书。这本书已由科学出版社出版。
关于台风的研究,作者首先从季节变化与年际变化的角度,论述了西太平洋台风与大范围环流形势的关系,根据不同年份的夏季同一个月台风出现最多和最少的情况,研究了它们与北半球和南半球大气环流的联系。并在月平均环流形势预报的基础上,提出了一个台风频数月预报的方法。其次,作者对影响我国沿海地区的几类台风路径、特别是沿海地区威胁最严重的二类路径作了分析研究。此外,作者还根据对东亚近三十次台风资料,分析了每天的海水温度天气图和一千至五百毫巴厚度图。
暴雨的研究是指对长江中上游地区的。作者根据对八十六次暴雨过程的分析研究,发现了该地区暴雨主要是由天气系统引起的。因此,作者认为在预报暴雨的发生和发展时,首先应对引起暴雨的各种天气系统的移动和发展,以及与系统相联系的辐合区的位置作出估计。其次,作者还对暴雨发生时期的机制与中尺度天气作了个例分析。
关于东亚副热带高压,作者主要研究了副热带高压活动的气候学特征和高压进退的天气学条件,并对我国大陆上副热带高压北进的三维结构及其机制作了分析研究。作者还提出了预报东亚副热带高压进退的一些着眼点。
(朱咸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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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栏:学术动态

中国地理学会将召开干旱区等学术讨论会
中国地理学会将于今年十月和十一月间分别在兰州和北京召开干旱区学术讨论会及热量水分平衡与化学地理学术讨论会。
研究干旱区的有关地理问题,不仅在国民经济上、特别是在发展农牧业生产上具有重要意义,同时亦将推动地理学科的发展。我国干旱区幅员宽广。这次会议将以如何发展干旱区农牧业为中心课题,并着重探讨干旱区各种自然条件,自然资源(特别是水资源),沙漠治理,土地利用,以及农牧业现状,合理布局等问题。
热量水分平衡与化学地理是近几年来地理界开拓的新方向。这次会议在热水平衡方面将征集以下有关论文:一、有关热水平衡的各项研究成果,发展方向及其实践意义;二、仪器制造、观测方法及资料整编;三、其它有关理论问题。
化学地理方面拟征集:一、水化学与地表盐分的迁移;二、景观地球化学的分类与制图;三、生物地球化学区等论文。
(朱德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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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栏:学术动态

湖北讨论棉花生产技术问题
湖北省棉麻学会与农业厅不久前召开了全省棉花生产技术会议。会议着重讨论了全省今年棉花生产技术问题。
会议认为,棉花增产的基本关键必须是:肥足全苗,做到无草荒、无板结、无渍害,不因虫害而减产,一切农事活路不违农时。
在讨论棉田肥料问题上,大家认为施足底肥对棉花稳长多桃和提高产量很有效果。
关于棉田肥料与密度的关系,大家认为过去有的棉田由于施肥不当,引起棉株疯长,误认为是太密了,这是不全面的。要正确对待肥料与密度的关系,必须贯彻肥地稍稀、瘦地稍密的原则。
在棉田病虫害防治上,会议建议迅速建立和健全棉虫预测预报组织,防早治小,并重视病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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