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64年3月26日人民日报 第7版

第7版()
专栏:学术研究

对《桌子的哲学》讨论的意见
——如何正确地理解物质变精神和精神变物质的问题
于世诚 腾云起
《桌子的哲学》一文引起的讨论,是一次很重要的讨论。若水、黄林、子嵩等同志的文章,提出了一个很重要的问题,即如何全面地正确地理解马克思主义的认识论的问题。我们本着学习的态度,说说自己对这个问题的几点意见,有错误的地方,请同志们不吝赐教。马克思主义的认识论
马克思主义的认识论是以社会实践为基础的能动的革命的反映论。这个理论,说的是社会存在决定社会意识,意识能动地改造世界;人的意识不仅反映客观世界,并且改造客观世界,即在社会实践基础上,物质变精神,精神变物质。这个理论的全部内容,就是毛主席在其名著《实践论》中精湛概括的:“通过实践而发现真理,又通过实践而证实真理和发展真理。从感性认识而能动地发展到理性认识,又从理性认识而能动地指导革命实践,改造主观世界和客观世界。实践、认识、再实践、再认识,这种形式,循环往复以至无穷,而实践和认识之每一循环的内容,都比较地进到了高一级的程度。这就是辩证唯物论的全部认识论,这就是辩证唯物论的知行统一观。”(《毛泽东选集》第一卷,第二八五页)这个理论的对立物是唯心主义、不可知论和形而上学唯物主义。坚持以社会实践为基础的社会存在决定社会意识,意识是客观世界的反映,物质变精神的原理和坚持意识能动地改造客观世界,精神变物质的原理,既反对唯心主义和不可知论,又反对形而上学唯物主义。目前关于《桌子的哲学》一文引起的讨论的实质,就是如何正确理解物质变精神和精神变物质的问题。
物质变精神
人的正确思想是从哪里来的?客观唯心主义者认为,人的正确思想是从天上掉下来的。例如,客观唯心主义者黑格尔认为,正确思想是绝对观念(即上帝)的自我认识,这显然是荒谬的。主观唯心主义者认为,人的正确思想是自己头脑里固有的。例如,实用主义者认为,正确思想是自生经验的重复,这显然也是荒谬的。形而上学唯物主义虽然承认人的正确思想是客观世界的反映,但是由于他们不懂得人的认识对于社会实践,即生产斗争、阶级斗争和科学实验的依赖关系,由于不懂得在以社会实践为基础所发生的认识过程的辩证运动,所以,他们实际上也不能科学地解决人的正确思想是从哪里来的问题,他们的认识论只能是直观的、被动的、消极的反映论。只有以社会实践为基础的辩证唯物主义的认识论,才破天荒地第一次科学地解决了人的正确思想的来源问题,即精神是由物质变来的问题。辩证唯物主义的认识论与唯心主义和机械论区别开来的根本点,就在于它以社会实践为基础,并贯串全部认识过程。离开了社会实践不可能是科学的认识论。
物质变精神,说的是以社会实践为基础的马克思主义认识论的唯物论,即物质是意识的根源,物质第一性,精神第二性,思想是客观世界的反映,正确的思想是通过反复的实践对客观世界及其内在规律的如实反映。
物质变精神,也是说的马克思主义认识论的辩证法,即在社会实践基础上所发生的认识过程的第一个阶段,由感性认识到理性认识的飞跃。
物质变精神,还说的是从群众的实践中来,集中起来,从实际出发,调查研究,实事求是。
坚持以社会实践为基础的物质变精神,就是坚持马克思主义认识论的唯物论和辩证法,走群众路线,反对唯心主义、形而上学,反对主观主义和机械论。
由此看来,那么造第一张具体桌子的人,是否像若水同志所说的,先有桌子的观念,后有桌子的存在呢?是否像子嵩同志所论证的“人在造桌子之前,总是先有个桌子的观念;如果自己都不知道自己要做什么,那多半是造不出桌子来的”呢?对于这个问题,只要看一看桌子的观念是如何形成的,就可以解决。
桌子的观念,是个抽象的一般的观念,它是从现实的具体的方桌、圆桌、书桌、饭桌等总和中抽象出来的。它是一个简称,用这个桌子的简称就可以把感觉到的现实中各式各样的具体形式的桌子,依照它们的共同属性把握住。在社会生产实践中,人们在造第一张桌子以前,脑子里是有个想法、计划,但还不是一般桌子的观念,而是有个具体的类似桌子的形象造出了第一张具体的桌子。在实践中,又逐步发展,造出了一些桌子,不断实践使这些具体桌子反映到人们的头脑中来,这就是感性认识。这种感性认识的材料积累多了,就产生一个飞跃,变成了理性认识,有了桌子的概念或观念。因此,桌子这个一般的观念,不能先于第一张具体桌子而存在。它是造出了各式各样具体的第一张桌子以后,才能抽象出来的一般观念。诚然,在具体桌子的生产实践活动中,人总是先有个类似具体桌子的形象、想法、计划,然后才造出各种具体的桌子的,并且这个类似桌子的形象、想法也是在实践中产生和在不断实践中发展的,桌子的观念也就是在这个实践不断运动过程中逐渐形成的,反过来它又指导各种各样具体桌子的生产实践。只有感觉的材料十分丰富(不是零碎不全)和合于实际(不是错觉),才能根据这样的材料,造出正确的概念和理论来。因此,绝不能说,人在造第一张具体桌子之前,就先有桌子这个一般观念。
如果若水、子嵩同志的桌子的观念可以先于第一张具体桌子的存在的观点能够成立的话,那么,必然逻辑是,人在培育出第一个苹果以前,先有了苹果的观念,人在造出第一把锤子以前,先有了锤子的观念,如此等等。这些说法,只能引起混乱。苹果这个一般的观念是从现实的各种苹果中得出的,而不是相反。尽管人在栽第一棵苹果树以前,脑子里总是有个想法、计划或具体形象,但总不能说,人在培育第一个苹果以前,先有了苹果的观念。尽管人在造出第一把锤子以前,脑子里总有个想法、计划或具体形象,但总不能说,人在造出第一把锤子以前,先有了锤子的观念。如果硬要说,先有桌子的观念,然后才造出第一张具体的桌子;先有苹果的观念,然后才培育出第一个苹果;先有锤子的观念,然后才造出第一把锤子;那末,这是唯心论,不是唯物论。
钻木取火,击石取火,摩擦生热,是人们很久很久以前就知道而且也这样做过了。但是,火、热、钻木、击石、摩擦等观念是在人们这样多次实践以后才形成的,而作出钻木取火、击石取火、摩擦生热的判断更是以后的事情。说人们在行动之前,先有个想法等等,这是对的。但是,从实践中由感性认识到理性认识,从具体思维到抽象思维,从感觉到观念、概念、判断、推理的飞跃,是一个不断实践的过程,是在实践过程中完成的。它远不是一次实践就可以完成的,不是最初一个人做出最初一件事完成的,而是实践的结果,是许许多多人做了许多事中抽象思维的结果。离开了社会实践及其运动过程,形不成观念,完不成由感性认识到理性认识,由物质到精神的飞跃。
应该说:若水同志的文章不是始终如一的。当他认为,自然现象(如石头)是先有存在后有观念,这是唯物论。当他认为,社会现象(如桌子)是先有观念后有存在,这是唯心论。这种观点正是形而上学唯物主义在自然观上的唯物论和社会历史观的唯心论。当他为了防止唯心主义,就陷入形而上学唯物主义。如他在作出“归根结柢说来,还是先有桌子的观念,后有桌子”的论断后,又补充道:“桌子的观念可以先于桌子的存在,可是我并没有说意识先于存在”,“归根结柢来说,观念还是来自客观”,即“最初造桌子的人,是从‘几’‘案’形成桌子的观念的”,“至于‘几’和‘案’的观念,大概是从自然界的东西如石头、土墩等得到启发而形成的。”这种观点正是形而上学唯物主义脱离社会实践的直观、机械的反映,把在实践的基础上由感性认识到理性认识的循环往复的辩证过程简单化,把受到具体实物的启示到观念的形成的循环往复的辩证过程看作一次完成。
其实,就以若水同志自己的论述来看,也得不出桌子的观念先于桌子的存在的论断。若水同志说,“‘桌’字原来写作‘卓’,就是高的意思。‘几’‘案’就是桌子的前身,可以设想,最初造桌子的人,是从‘几’‘案’形成桌子的观念的。”可见,在生产实践中先造成“高”的“几”“案”(即具体的桌子)而后才形成桌子的一般观念。若水同志在这里正是颠倒了二者的关系,得出先有桌子的观念后有桌子的错误结论。
马克思主义的认识论是以社会实践为基础,由物质到精神和由精神到物质完整统一不可分割的辩证过程,因此,必须从它的完整统一不可分割的辩证过程着眼,才能作出合乎科学的结论。若水同志正是违背了这一点,他割裂了以社会实践为基础的由物质到精神又由精神到物质的完整统一不可分的辩证过程,截取精神到物质的一段,从而作出了先有桌子的观念,后有第一张具体桌子存在的错误结论。马克思主义的唯物辩证法要求全面性,在全面性基础上,突出某一点是可以的,但是,离开了统一、完整、全面、不可分割的过程,去夸大某一点,并由此得出一个概括性的理论结论,说桌子的观念先于第一张具体桌子的存在,这是唯心主义形而上学思维方法的表现。
随着社会实践的发展,人类的认识无疑会越来越丰富,科学理论、科学预言会愈来愈多,并逐渐实现出来。如自然科学中的人造卫星的理论,社会科学中的社会主义与共产主义理论等等,这些科学理论是在社会实践运动的基础上对自然界、人类社会内在规律的概括性的反映。人造卫星的理论,科学共产主义的理论等等的实现,表面看来似乎是先有观念,后有存在,其实不然,它们不过是客观事物运动规律经过实践反映在人们的头脑中来,并通过人们的实践变成现实而已。因此,观念的东西,归根结蒂还是客观物质及其规律的产物,是客观物质及其规律在人们头脑中的显现。怎么能说,先有观念,后有存在呢!?
我们直率地说出了上面一些粗浅的看法,但并不认为若水同志的《桌子的哲学》一文全错了。
坚持以社会实践为基础的物质变精神,就是坚持物质第一性,精神第二性,思想是客观世界的反映的原理。但是只到此为止,不同时承认精神通过实践变物质,思想对客观世界的反作用,甚至在一定条件下的决定性作用,那还不是彻底的辩证唯物主义的认识论,而是形而上学唯物主义的认识论。
精神变物质
在以社会实践为基础的人的正确思想的形成,往往要经过物质变精神、精神变物质的多次循环往复才能完成。物质变精神,这是认识过程的第一个阶段,第一个飞跃。精神变物质,这是认识过程的第二个阶段,第二个飞跃。它的意义更加伟大。因为人的正确思想要经过第二个飞跃来检验,要经过第二个飞跃来变成改造客观世界的雄伟的物质力量。
精神变物质,说的是以社会实践为基础的认识过程的第二个阶段,由理性认识到实践的飞跃。
精神变物质,也是说的社会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
精神变物质又说的是革命思想、科学理论掌握群众转化成为改造社会、自然的雄伟的物质力量。
精神变物质还是说的到群众的实践中去,坚持下去,理论与具体实践相结合,一般号召与具体指导相结合。
坚持以社会实践为基础的精神变物质,同坚持物质变精神一样,是坚持马克思主义认识论的辩证法和唯物论。就是坚持革命思想、科学理论在一定条件下对于改造客观世界的决定性意义,走群众路线,反对机械论,反对唯心主义形而上学。
以社会实践为基础的马克思主义的认识论,在强调物质变精神的同时,十分强调精神变物质的移山倒海的伟大作用。列宁多次论证了“工人阶级的决心,它实现自己‘宁死不屈’口号的坚决意志,不但是历史的因素,而且是决定一切、战胜一切的因素。”(《列宁全集》第三十卷,第四一五页)我们伟大领袖毛主席一贯地十分重视精神对物质的能动作用。他一再教导我们要“承认总的历史发展中是物质的东西决定精神的东西,是社会的存在决定社会的意识;但是同时又承认而且必须承认精神的东西的反作用,社会意识对于社会存在的反作用”。(《毛泽东选集》第一卷,第三一四页)毛主席在论述战争时更精辟地阐明了这个问题,他说:“战争是力量的竞赛,但力量在战争过程中变化其原来的形态。在这里,主观的努力,多打胜仗,少犯错误,是决定的因素。客观因素具备着这种变化的可能性,但实现这种可能性,就需要正确的方针和主观的努力。这时候,主观作用是决定的了。”(《毛泽东选集》第二卷,第四七六页)毛主席所阐发的这个马克思主义认识论的真理,已为无数历史和现实所充分证明。无产阶级和其它劳动人民要革命,要解放,靠什么,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主要的不是靠物,而是靠革命思想伟大的动员与组织人民群众的作用。人民解放军所以战无不胜,攻无不克,用劣等装备战胜优等装备的日本、美帝国主义和蒋介石反动派,决定的因素是人不是物。中国人民的革命和建设所以取得如此辉煌的胜利,主要的和基本的是靠毛泽东思想调动起来的人民群众无穷无尽的积极性创造性的结果。
我们常说,要作人的革命化工作,就是要用毛泽东思想去武装人的头脑,它是我们改造客观世界和主观世界的战无不胜的万能武器。林彪同志提出的四个第一的指导思想(人的因素第一,政治工作第一,思想工作第一,活思想第一),精湛地体现了毛泽东哲学思想中的精华,反映了活生生的辩证法,指出了以社会实践为基础的马克思主义认识论中精神变物质原理的精髓。否认这一极其重要原理,就必然陷入见物不见人的机械论的泥坑。黄林同志在其文章中指出了若水同志的桌子的观念先于造出的第一张具体桌子而存在的错误观点,是必要的。但是他在批评这个观点时,夸大了人在实践活动中的盲目性,轻视了自觉性。事实上,社会实践愈是深入发展,盲目性会愈来愈减少,自觉性会愈来愈增多,人类社会愈是进到高级形态,就会更迅速地由必然王国向自由王国飞跃,人们由自然界、社会的奴隶或半奴隶状态成为自然界(社会)的主人——更加自觉地发现与运用客观规律于自己的行动中。
尤其严重的是黄林同志竟把物质——精神——物质、客观——主观——客观这个辩证唯物主义的认识论公式当成历史唯心主义加以反对,低估或大大缩小了人的主观能动作用,从而事实上违反了马克思主义认识论中精神变物质的原理。这是很错误的。
从马克思主义认识论看来,人的认识是在社会实践基础上,由物质到精神,由精神到物质这两个阶段循环往复,无限深化的发展过程,由实践到认识,由认识到实践反复深化,通过相对真理日益接近绝对真理的发展过程,也是不断地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集中起来,坚持下去的反复上升的发展过程。把这个过程公式化,就是物质——精神——物质、客观——主观——客观、实践——认识——实践、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从群众中来。在社会实践基础上,主观精神来源于物质,又反作用于物质,认识来源于实践,又指导实践。物质和精神、客观和主观,是一个在社会实践基础上川流不息的矛盾统一和斗争的无限运动过程。人们的认识,通过这一川流不息的矛盾运动,绝对真理的颗粒不断增加着,日益接近客观真理,但绝不会穷尽它。这同“社会意识决定社会存在”的唯心史观毫无共同之处。这个公式,不仅正确地阐明了社会存在决定社会意识,而且还正确地阐明了社会意识对社会存在的反作用。一句话,它正确地阐明了以社会实践为特征的马克思主义认识论的唯物论和认识论的辩证法。
综上所述,我们认为,在强调精神对物质的能动作用和人的自觉能动性时,要像我们的伟大领袖毛主席所一贯教导的那样,把它严格地奠定在以社会实践为核心的物质变精神、精神变物质完整统一不可分割的原理的基石上,不必要也不应该去宣传和坚持桌子的观念先于造出的第一张具体桌子的存在的错误观点。不能认为一定把桌子的观念讲成先于第一张具体桌子的存在,才能彻底反掉机械论,实际上,这不是反机械论,而是反了唯物论,导致唯心论。同样,在强调认识论的唯物论的原理时,不能脱离在社会实践基础上的辩证法,不必要也不应该去轻视甚至否认革命思想、科学理论对物质的强大的反作用乃至在一定条件下所起的决定性的作用。不能把物质——精神——物质、客观——主观——客观和主观能动性当成唯心主义加以反对。实际上,这不是反了唯心论,而是反了辩证唯物主义的认识论,导致了形而上学。若水同志文章中的错误不在于它引述了这个正确的公式,而在于阐述这个公式时表现了片面性。总之,离开社会实践及其发展过程来谈物质变精神、精神变物质的问题,不是陷入唯心主义,就是陷入形而上学。因此,只有认真地紧紧地把握住社会实践来学习马克思主义的认识论,才能全面地正确地理解它,才能更好地运用这个认识世界和改造世界的最锐利的武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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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栏:

先有纺织厂还是先有设计蓝图?
袁可志
我们搞纺织厂设计工作的,认为先有“纺织厂”,后有“纺织厂设计蓝图”。纺织厂是由纺织作坊演变而成的,而不是先有一份完整的纺织厂设计蓝图才建起第一个纺织厂来的。可是从初期的纺织厂不断改进到近代化的纺织厂,乃是通过工厂——蓝图——工厂——蓝图的反复过程的,也就是通过实践——认识——再实践——再认识的反复过程的。具体地说,就是纺织工人和其他劳动者给纺织厂设计者提供了意见和要求,设计者改进设计后建成了第二个纺织厂;再由第二个纺织厂的工人给设计者提供了新的意见和要求,设计者再改进设计,建成了第三个纺织厂(当然也可以是改建了第二个纺织厂);以至建成了一个近代化纺织厂。这个近代化纺织厂的出现当然是有着它自己内在的客观规律的,但其中人的主观能动性起了必不可少的作用。如果离开人的主观能动性,直至今日,近代化纺织厂也不可能出现。在资本主义社会里,社会制度阻碍着人们改造自然的主观能动性。而社会主义制度的优越性,就给人们改造自然的主观能动性创造了种种有利条件。
所以,人之不同于动植物,在于人是有思想的,而且更在于人的思想的主观能动性。在讨论思维和存在的关系的问题时,忽视人的主观能动性是不恰当的。
从另一方面讲,先有第一个近代化纺织厂呢,还是先有第一个近代化纺织厂设计蓝图呢?我认为是先有第一个近代化纺织厂,而不是先有第一个近代化纺织厂设计蓝图。因为建设第一个近代化纺织厂固然需要先有一份蓝图,但这份蓝图只是在旧型纺织厂的认识基础上提出的一份新方案的设计文件,这个新方案不应该称之为第一个近代化纺织厂设计蓝图。只有当依据新方案建立起来的新厂经过投产实践,被人们公认为近代化纺织厂时,才出现了第一个近代化纺织厂。而这个新厂投产以后的竣工图,才算是第一个近代化纺织厂的蓝图。我们只能从生产实践来确定这个新厂是近代化纺织厂,于是对设计者来讲,也只有当设计第二个近代化纺织厂时,才能制出第一份的近代化纺织厂设计蓝图。
也许有人会提出这样一个问题:如果第一个近代化纺织厂的竣工图和原设计一模一样的话,这岂不是第一个近代化纺织厂设计蓝图产生在先了吗?我认为这种情况是不大可能的。实际工作的经验证明,一项全新方案的设计,不经过蓝图——工厂——蓝图的反复过程,设计者就能一次成功地制出一份完全符合实践结果得到考验证实的设计文件,事实上是没有的。如果一丝不改地按图施工,竣工图与原设计完全一样,则可断言,这个全新方案的新工厂在投产以后一定会引起许多不满意见,全新方案不会获得人们的公认的。近年来,我国出现的一种先进的设计方法,就是密切结合施工和试生产的现场设计,设计负责到底。这种情况,实质上是把一个大系统的,从蓝图到工厂、再从工厂到蓝图的大循环,化成了无数个小循环。但是,不论是一个大循环或无数个小循环,被证实为合乎实际的新方案总是首先出现于实践阶段,而不是首先成立于设计的设想阶段。所以,第一个近代化纺织厂之确立于世,也同样是按照它的“存在”来鉴定和命名的,而不能是通过“思维”即可加以鉴定和命名的。当然,我们也可以“先取名,后养儿子”,但这是形式而已,无关乎实质的紧要。跟上述同样的道理,我认为第一个桌子的观念不可能先于第一个桌子的存在。在第一个桌子之前所产生的所谓“桌子”的观念,只应该叫作“某种人们生活所需要的物件”的观念。只有当真正的桌子存在了,才形成了真正的桌子的观念。
因此,我认为若水同志在《桌子的哲学》一文中说,“桌子的观念可以先于桌子的存在”,这一提法是值得进一步商榷的。但是,黄林同志没有把主观能动性放在应有的地位,是一个根本性的缺陷。而且,主客观之间的矛盾是客观存在的,并不是“实践制出来的”。矛盾的对立面的斗争是事物发展的动力,并不是“实践是事物发展的动力”。实践和认识的关系应该是辩证唯物论的知行统一观,而黄林同志提出了“存在和观念是不会一致发展的”,真是令人费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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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栏:

蒸汽机的发明和应用
郭宏达
子嵩同志的文章中,我认为有两个地方值得商榷。
一、文章的第二大段中说:“从飞机的例子可以看清楚这一点:古代人可以从飞鸟得到启发,可以有‘我欲乘风归去’的愿望和需要,但是那时的实践中没有具备后来的物质技术条件,那时既没有机械力学的知识,又没有发现蒸汽机等等。”
这一段文字中有两个问题:(一)蒸汽机本身并不是自然界固有的现象和客观的存在,而是人们的创造物。蒸汽机的出现是人们自觉能动性的伟大表现之一。因此,只能叫做“发明”,而不能叫做“发现”。(二)据我了解,世界上并没有用蒸汽机作为发动机的飞机的。
二、文章第二大段倒数第五段中说:“我们可以从认识规律到利用规律。瓦特发明了蒸汽机,人们就可以利用它来作为机器的动力,大大增加了生产;也还可以用它去造火车、汽车、飞机。”
这一段文字中,除了蒸汽机的发明究竟是谁需要讨论以外,还有这样一个问题:蒸汽机与飞机并没有什么直接的关系,这在前面已经谈过。同时,在汽车的发展史中,的确曾经有过用蒸汽机作为动力的,但是并没有、也不可能得到推广和发展而被迅速地淘汰了。可见此处说“用它去造火车、汽车、飞机”,是很不妥当的。
以上几点意见,都是从科学技术的角度提出的。我的目的是希望对这方面给以更大的注意,使讨论的文章在内容、论证方法和举例上都具有更严格的科学性,免得影响主要论点的发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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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栏:

自然的东西和人造的东西
严家其
黄林同志和若水同志的争论同认识自然的东西和人造的东西的关系问题有十分密切的联系。若水同志以为,自然的东西和人造的东西在观念和存在的关系上是不相同的,人们关于自然的东西的观念源于其存在,而关于人造的东西的观念却先于相应的存在。我以为,若水同志的观点基本上是正确的,问题只在于弄清什么是自然的东西,什么是人造的东西。物质世界的各种各样东西,包括基本粒子、原子、石块、地球以至太阳系,包括微生物、植物、动物以至人类和人类社会,都是自然的东西。关于这些具体存在的观念都决定于其存在,这是毫无疑问的。然而,二十世纪以来,人们合成了一系列新的高分子材料,例如人造橡胶、塑料等。在有些情况下,某种合成材料的观念先于其存在,即科学家们通过现成的化学理论来预测新材料的化学结构和机械性能,形成这些新材料的观念。一旦这些材料制造出来,人们关于它们的观念也会更加正确和完整。
事实上,与这些合成材料完全一样的材料早就可能存在于自然界之中,但是,它们对人的关系是有原则区别的:前者是“人造的东西”,后者是“自然的东西”;前者是已被认识的东西,后者是还未认识的东西。
对“自然的东西”来说,人在实践活动中的“盲目成份”或“不自觉”产物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黄林同志说得对:“实践是观念的叛逆,它时时产生与观念发生裂痕的事物”。十九世纪末和二十世纪初,正是这些“与观念发生裂痕的事物”,例如放射性、光速不变性以及黑体辐射中的“奇异”现象等,导致了自然科学尤其是物理学的革命,相对论和量子力学就在这个基础上诞生了。但是,在黄林同志那里,“与观念发生裂痕的事物”,恰恰是针对“人造的东西”来讲的,而没有考虑到“自然的东西”。对“人造的东西”来说,任何“盲目成份”和“不自觉”产物,在人的实践活动中并没有多大意义。
任何人造的东西首先是自然的东西,但是,它是自然的东西中的一个特殊部分,是人的有目的的、自觉的劳动生产物。拿机器来说吧,它是人造的东西。新的机器必须经过周密的设计,通过反复的试验,才能制造出来。因此,只有机器的观念(虽然是不完善的观念)先于机器存在的时候,机器的存在才有可能。在新的机器的制造过程中,人的意识并没有创造作为机器材料的物质本身,而是改造了作为机器材料的“自然的东西”,使它符合于一定的需要。
像机器这样复杂的东西,它的观念先于其存在是毫无疑问的,但是,像桌子这样简单的东西,它的观念是否先于桌子的存在呢?黄林同志说,“第一张桌子决不是先有观念,而后才有这张桌子;也不是先得到自然界的石头、土墩等启发形成桌子的观念,而后才做出第一张桌子。”黄林同志认为,在石器时代,人们不自觉地制造出来的“平坦石面”本身就是桌子。他说:“石桌也不是自然界原来就有的,而是人们实践制造出来的。但是,这不是人们有目的的制造,而是不自觉的制造。”因此,“只能先有桌子的存在,而后才有桌子的观念。”
我以为,黄林同志不应该把人们自发地制造出来的平坦石面(石桌)同人们自觉地制造出来的桌子混为一谈。人本身是自然发展的必然产物,因而,人的不自觉活动的产物是自然的东西的一部分,即石桌是自然的东西。然而,人正是凭借有目的的、自觉的活动同动物区别开来的。桌子同原始社会的“平坦的石面”有本质的区别,前者是人自觉活动的产物,后者是人的自发活动的产物;前者是人造的东西,后者是自然的东西。因而我们说,石桌的存在先于石桌的观念,桌子的观念先于桌子的存在。
“人造的东西”和“自然的东西”之间并没有一条不可跨越的鸿沟。严格地说,劳动生产物是自然的东西和人造的东西的统一体。例如,在原始社会的石桌和现代的桌子之间,存在着一系列的桌子的“过渡形态”。在这些“过渡形态”里,人的有目的的、自觉的活动同自然的力量(包括人的盲目的、自发的活动)交织在一起,共同影响存在的发展。在关于“过渡形态”的观念和存在的关系上,我们就不能简单地说观念先于存在或者存在先于观念,而应该具体地分析“过渡形态”。对于在“过渡形态”中同自然力量相联系的一部分来说,其观念后于存在;对于同人的有目的的、自觉活动相联系的一部分来说,其观念先于存在。
农业生产物,例如粮食和肉类,自然的力量对它们往往起主要的决定作用;工业生产物,例如机器和人造橡胶,人的有目的的、自觉的活动对它们往往起主要的决定作用。因此,前者一般地、不严格地看作自然的东西;后者一般地、不严格地看作人造的东西。它们在观念和存在的关系上正好相反。
随着科学技术的日益进步,农业生产物必将能从无机原料中用人工的方法合成出来。不仅如此,人们还能合成自然界中还未有的“粮食和肉类”的新品种。在这种情况下,人的有目的的、自觉的活动起主要的决定作用。只有在人们关于它们的观念先于其存在的情况下,它们才能用人工的方法合成出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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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栏:

编者的话
为了进一步开展学术问题的研究和讨论,本报从今天起开辟“学术研究”专刊。在这个专刊里,我们将发表探讨哲学社会科学和自然科学的理论文章。对学术工作和学术讨论的意见以及学术动态等等,都将在这里发表。
今天发表的是讨论“桌子的哲学”的文章。关于这个问题,自从本报发表了若水同志的《桌子的哲学》(一九六三年七月十六日)、黄林同志的《桌子的观念先于桌子的存在吗?》(一九六四年三月三日)和子嵩同志的《怎样理解人的自觉的能动性?》(一九六四年三月十日)以后,到目前为止,已收到有关这个讨论的来稿三百余件。这些稿件就以上文章提出了各种不同的看法。
我们认为,这个讨论有助于人们更好地认识和掌握马克思主义的认识论,正确地理解存在和思维的关系,物质变精神和精神变物质,人的主观能动作用等等。现在,我们从来稿中选登了四篇,以后还将继续选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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