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64年2月18日人民日报 第5版

第5版()
专栏:

“自由的人民国家”是机会主义的口号
扈颖航
“自由的人民国家”是德国工人运动中机会主义鼻祖拉萨尔提出的纲领性要求,也是马克思在《哥达纲领批判》一书中彻底粉碎了的一个反动政治口号。
十九世纪七十年代后,随着德国的统一和工人运动的新高涨,德国无产阶级日益深感组织分裂所造成的严重危害,提出了德国工人运动的两派——爱森纳赫派与拉萨尔派实行统一的迫切要求。当时,德国党(爱森纳赫派)的领导者由于急于求得暂时的成功,拒绝了马克思和恩格斯所一再提出的决不应“拿原则来讲交易”的警告,一味热中于无原则的“合并事业”。为了迎合、迁就机会主义的拉萨尔派,爱森纳赫派竟不惜牺牲一系列马克思主义的根本原则,与之共同拟订了一个充满拉萨尔信条的党纲草案,并且没作多大修改,就在一八七五年五月于哥达召开的两党合并大会上通过了。直到哥达大会前夕才看到纲领草案的马克思和恩格斯,完全为这个彻头彻尾的机会主义纲领所激怒了。他们立即提出抗议,并声明自己与“纲领”毫不相干。为了彻底清算拉萨尔主义观点,帮助德国党纠正错误和制订出马克思主义的革命纲领,马克思于一八七五年四至五月写了《对于德国工人党纲领的几点意见》即《哥达纲领批判》,马克思和恩格斯于哥达大会前后写了一系列的通信,对“纲领”作了深刻、严厉的批判。他们明确指出,“哥达纲领”浸透了拉萨尔主义的反动精神,而且“即使没有把拉萨尔信条奉为神圣这点,也是完全要不得的”,其错误的严重程度已经达到了“差不多每个字都值得批评”的可悲地步。
在马克思和恩格斯全面批判拉萨尔主义的斗争中,由于无产阶级专政是马克思主义的精华所在,是关系到国际工人运动方向和无产阶级解放道路的根本问题,所以,揭露拉萨尔反对无产阶级专政的“自由的人民国家”的反动实质,就不能不在《哥达纲领批判》等著作中占有特殊的重要地位。拉萨尔认为,德国无产阶级应该争取“国家帮助”建立合作社(剽窃法国天主教社会主义领袖毕舍的主张)和普选权(照抄英国宪章派的要求),以便建立一个“自由的人民国家”,实现社会主义。“哥达纲领”的有关条款,就是拉萨尔的“自由的人民国家”的简单再版,它写道:“德国工人党从这些原则出发,力求用一切合法手段来争取自由的国家和社会主义。”马克思和恩格斯在批判拉萨尔的“自由的人民国家”的同时,深刻地阐明了关于过渡时期和无产阶级专政的原理和马克思主义的国家学说。
一种社会思想,当产生它的基本社会条件还存在的时候,必然会这样地或那样地一再表现出来。在马克思和恩格斯批判“哥达纲领”的四十二年后(一九一七年),列宁在反对第二国际修正主义斗争中曾经指出,在对待无产阶级专政问题上步拉萨尔后尘的“考茨基,实际上还是顽固地犯恩格斯警告过的那些错误”。目前,贴着“拉萨尔主义”、“考茨基主义”之类标签的资产阶级思潮虽然早已破产,但在资本帝国主义仍然存在的今天,重温马克思和恩格斯对“哥达纲领”的批判,还是具有重大的现实意义的。

资产阶级由于阶级局限性,总是有意无意地抹煞阶级与阶级斗争存在的事实,歪曲国家的本质,把资产阶级国家说成是“超阶级”的、为“全民”服务的“公正”机构。
拉萨尔的“自由的人民国家”口号,就是他的黑格尔式的资产阶级国家观念的产物。斐迪南·拉萨尔是德国客观唯心主义者黑格尔的信徒,在国家问题上尤为忠实地继承了黑格尔的衣钵。他像黑格尔一样,把国家看成了“绝对观念”的体现,“超阶级”的“伟大机构”。拉萨尔认为,国家是“教育人类并使人类自由发展的手段”,“国家的目的就是使人类的本性获得不断发展和完善化”,借以逐步“实现人类的文明”。(拉萨尔:《工人纲领》。《拉萨尔讲演和著作集》一九二六年德文版)因此,拉萨尔主义断言,国家具有自己“精神的道德的和自由的基础”,有着脱离社会基础而存在的独立本质,是与人们经济利害无关的“超阶级”的“永恒的”组织,代表“全民”利益的“自由的”和“人民的”机关。基于这种观点,拉萨尔主义无视容克贵族和资产阶级统治的事实,认为通过普选权等合法手段稍加改革的、甚至就是俾斯麦制度的德国,能够对工人问题进行“直接的社会主义干预”,即由容克贵族和资产阶级的德国政府出钱帮助工人建立合作社,以便使工人“从国家贷款获得了资本,才能与资本家进行自由的、力量相匹敌的竞争”(拉萨尔:《公开信》。同上书),从而使无产阶级获得阶级“解放”。拉萨尔为了乞求普鲁士皇家的这种“国家帮助”,于一八六三年五月至一八六四年四月先后与俾斯麦作过六次密谈并订有协议,保证竭尽全力支持“铁血宰相”的对内对外政策,赞助普鲁士通过王朝战争自上而下的统一德国,拥护德国侵占丹麦领土、主张吞并波兰,公然背叛了无产阶级革命事业。
与此相反,马克思主义认为,国家并不是永世长存的现象,而是一个历史范畴,即人类社会发展一定阶段——私有制和阶级出现后的产物。随着原始氏族公社的解体和私有制代替公有制,人类社会开始分裂为阶级,出现了奴隶主阶级和奴隶阶级。奴隶主占有全部生产资料和奴隶本身,对奴隶实行残暴的剥削与压迫。奴隶为了改变其奴役地位,竭力反抗奴隶主的统治,致使社会陷于不可解决的矛盾之中。奴隶主的经济势力是奴隶主统治的基础,但是,由于阶级利益的根本对立和不可调和,仅仅凭依经济力量和传统习惯都不足以维持少数人对多数人的统治。为了有效地镇压奴隶的反抗,以便维护其私有制,巩固其经济上和政治上的统治地位,因而作为强迫阶级服从的特殊的暴力机关——国家便应运产生了。两河流域阶级社会第一部最完备的成文法——汉谟拉比法典,就十分露骨地表明了奴隶主国家的阶级本质。法典规定,奴隶连同生产资料均属于奴隶主私有,杀死奴隶不是是否犯罪的问题,只有是否造成奴隶主财产损失的问题。“国家是阶级统治的机关,是一个阶级压迫另一个阶级的机关”①。
国家是阶级统治工具的这一实质,不仅奴隶制国家是如此,封建制国家是如此,资产阶级国家也是如此。马克思和恩格斯通过对具有典型意义的法国资产阶级国家产生、发展历史的研究,证明了资产阶级国家就是为了镇压自己的阶级敌人,特别是为了镇压无产阶级而不断强化与完备起来的。在封建社会末期,随着资本主义发展和各地经济联系的加强,逐渐打破了封建割据,发展了国家的中央集权制,并在此基础上爆发了法国一七八九年大革命。为了镇压王朝势力和工农群众的革命要求,资产阶级国家产生了、成长了。雅可宾专政失败后,适应大资产阶级的需要建立了拿破仑军事独裁制度,相当完备地建成了拥有庞大军事官僚机构的资产阶级国家机器。到了十九世纪四十年代后,随着无产阶级形成为独立的政治力量,为了加强镇压已经觉醒起来的无产阶级革命运动,资产阶级迅速地强化了国家机器。在一八四八年——一八五一年尖锐复杂的阶级斗争中,不断强化和完备起来的法国资产阶级国家,当波拿巴政变后,已经是“像密网一样缠住法国社会的躯体并堵塞其一切生命毛孔的可怕的寄生虫了”。这种资产阶级国家虽然在国体上和政体上都同奴隶制、封建制国家有所不同,但其本质却是一样,它们都无非是“一个阶级压迫另一个阶级的机关”。
至于说到拉萨尔主义所匍匐跪拜的德国,当然更不例外,它不过是容克贵族和资产阶级进行反动统治的工具。在德国统一前,资产阶级与容克地主之间存在有一定的矛盾。随着德国资本主义的发展,二者争夺国家领导权的斗争尖锐化起来,这种斗争突出地表现在所谓“宪法纠纷”的问题上面。在斗争中,容克地主和资产阶级都对无产阶级故做姿态,企图利用无产阶级为自己效劳,以便他们火中取栗。但二者都不可能而且都根本也不准备满足无产阶级的要求,更不可能彻底解放无产阶级。德国统一后,国家领导权已经完全落入容克地主手中。由于资产阶级的软弱卑怯和它对无产阶级的无比恐惧,由于德国统一的局面使之获得了发财致富的良机,因而资产阶级心甘情愿地托庇于容克地主,建成了容克地主与资产阶级联盟的国家。这个国家不仅不能帮助无产阶级获得解放,相反,恰恰是为了残酷地剥削与压迫无产阶级才存在和发展起来的阶级统治工具。
马克思主义根据历史上各种类型国家的如实考察,以及对国家的作用、本质的科学分析,明确指出,国家在表面上似乎是凌驾于社会之上,但在实际上只不过是在一定经济基础上产生并为经济基础服务的上层建筑,是维护统治阶级利益的阶级压迫工具。在阶级社会里,从根本上讲来,被统治阶级是没有自由可言的。通常所说的国家的自由与否,只不过表明不同形式的国家对被统治阶级专横到何种程度罢了。愈是可以自由地压迫被统治阶级的国家,当然是愈加专横的国家。正如恩格斯所指出的,所谓“自由的国家”,“按这几个字的文法意思讲来,自由国家就是可以自由地对待自己公民的国家,即具有专横政府的国家”。
既然国家产生于并服务于一定阶级社会的经济基础和阶级利益,既然国家是阶级统治的机关,无庸赘言,它就不可能是脱离一定经济基础而独立存在的组织,不可能是“超阶级”的
“伟大机构”和“全民”利益的体现者。马克思在嘲笑拉萨尔主义时说得好:“无论你千百次地把‘人民’与‘国家’这两个名词联系起来,也是丝毫不会对这个问题的解决有所帮助的。”
列宁在论述国家的本质时捍卫了马克思和恩格斯的上述观点,他说:“任何国家都不是自由的,都不是人民的。”②并且列宁指出,如何认识国家与自由二者之间的关系,是马克思主义与机会主义的原则分歧之一。
事情是清楚明白的,国家既然是为了维持阶级统治而存在的暴力镇压机关,因而必须取消关于国家的一切空谈。问题只能提出:是哪个阶级的国家?在现代社会里又只能具体地提出:是资产阶级国家还是无产阶级国家?只有头脑中塞满了“对于国家忠顺信仰”的资产阶级国家观念的人,才能大喊大叫地要建立什么“自由的人民国家”。

正如马克思所强烈指责的那样,浸透了拉萨尔主义的“哥达纲领”,在未来的国家制度问题上,完全没有提到建立无产阶级专政的问题。
在此以前,必须建立无产阶级专政的国家政权,乃是马克思和恩格斯反复强调,并为巴黎公社的革命实践所证实了的无产阶级革命中的根本问题。马克思和恩格斯根据人类社会阶级斗争的历史经验,尤其是十九世纪三四十年代无产阶级革命斗争的经验,早在《德意志意识形态》、《哲学的贫困》等早期著作中,特别是在共产主义的第一个纲领性文献《共产党宣言》中,曾经明确地提出了把无产阶级“组织成为统治阶级”的无产阶级专政的思想。之后,根据欧洲一八四八年革命经验,他们进一步提出了“无产阶级专政”的科学概念,并得出了必须打碎旧的国家机器建立无产阶级专政的极重要结论,强调阶级斗争必然导致无产阶级专政,乃是无产阶级获得解放的必由之路。一八七一年巴黎公社第一次用事实清楚表明了,无产阶级专政对于无产阶级革命的成败具有何等重要意义。在总结巴黎公社经验教训及同巴枯宁主义斗争中,马克思和恩格斯及时肯定了公社是无产阶级专政的政权组织形式,又一再论证了建立无产阶级专政的必要性和历史必然性。
当时,马克思主义关于无产阶级专政的原理已经广泛传播,已经日益为广大群众所接受,已经深深地铭刻于先进工人的肺腑之中。拉萨尔主义和“哥达纲领”之所以完全没有提到无产阶级专政,只是因为它们反对建立无产阶级专政,主张建立“自由的人民国家”。
马克思和恩格斯根据自己的一贯主张,在批判“自由的人民国家”谬论时论证说,无产阶级需要的国家只是镇压资产阶级的无产阶级专政,决不能是给“全民”以自由的“自由的人民国家”。恩格斯说:“当无产阶级还需要国家时,那就不是为着自由,而是为着镇压自己的敌人,而一到有可能来谈自由时,国家就不成其为国家了”。他斥责所谓“自由的人民国家”对于革命的无产阶级纯粹是一种“无稽之谈”,并指出建立无产阶级专政之所以绝对必要,是因为资产阶级由于失去政权其反抗将疯狂百倍,无产阶级必须建立自己的革命专政以镇压资产阶级。根据巴黎公社的经验教训,恩格斯总结道:“要是巴黎公社不曾凭借武装人民的权威来反对资产阶级,那它能支持到一天以上么?反过来说,我们不是有理由因为公社把这个权威运用得太少而加以责备么?”③不仅如此,即使无产阶级统治已经巩固地确立起来之后,为了镇压资产阶级复辟活动,维持无产阶级统治,无产阶级专政仍然是十分必要的。马克思从政权还只限巴黎一地而且只存在七十二天的公社革命中,就天才地预示:“一旦公社的组织在全国范围内牢固地建立起来之后,它还可能遇到奴隶主们的一些分散零星的暴动这类灾难。”④对付这种“灾难”也非有强有力的无产阶级专政不可,除此之外,别无他法。
列宁在论到无产阶级专政必要性的问题时继续发挥了马克思和恩格斯的这种思想,他斩钉截铁地宣称:由资本主义“向共产主义发展,必须经过无产阶级专政,决不能走别的路,因为再没有其他人也没有其他道路能够粉碎剥削者资本家的反抗。”⑤
所谓无产阶级专政,其必要标志和必要条件就是用暴力镇压剥削阶级,这样当然也就消灭了剥削阶级的自由和民主。尽管这种对少数剥削者的专政同绝大多数居民享有广泛的民主并行不悖,但无论如何它决不是“全民”的自由,因而也决不是“自由的人民国家”。
反对建立无产阶级专政的拉萨尔的“自由的人民国家”究竟是个什么样的货色呢?
根据拉萨尔主义观点,“哥达纲领”提出了“普选权、直接立法权、人民权利、人民军等等”的政治要求。据说,实现了普选权这类政治要求,“自由的人民国家”这个“理想王国”就会降临到人间了。
马克思在批判“哥达纲领”时指出,“纲领”所提出的上述政治要求,只有在承认所谓人民主权的国家,即只在民主共和制的国家才是适当的和有意义的。可是,一八七一年统一后的德意志帝国并不是民主共和国,乃是披着国会制外衣的军事专政国家。所以,对于德国党来说,它所面临的根本任务是实行民主革命,消灭军事专制制度建立民主共和国。拉萨尔主义不敢提出民主革命任务,却自欺欺人地提出争取实现普选权之类的政治要求,要在容克地主资产阶级统治下和平地进入“社会主义”。拉萨尔不顾英国与德国的不同条件,根本不懂得普选权在英德两国具有完全不同的意义,机械地照抄英国宪章派的口号把它强塞给德国工人运动。拉萨尔一直主张,通过“和平的”合法手段,争取“在德国立法会议中有自己的代表”,实现普选权,就可以解决所有社会问题(拉萨尔:《公开信》)。马克思在过去就曾就法国第二帝国在普选权问题上的教训批判过拉萨尔的“国会迷”观点。他指出,由于德国没有最基本的民主自由,没有无产阶级的独立组织,因而普选权就会同法国一样,不仅不能成为无产阶级的武器,反会被反动派利用作为愚弄无产阶级的陷阱。马克思批评说,“拉萨尔从一八五二年的法国宪法中借用了‘由全民投票选举’,这是大大的失策。”⑥马克思和恩格斯指出,无产阶级利用普选权争取民主权利以便进一步开展革命斗争是完全必要的,但是凭借这种“合法手段”,绝不可能超越出资本主义统治的范围、绝不可能根本改变无产阶级的社会地位,因为,“在现今国家中,普选制是不能而且始终不会给出更多的东西的”⑦。马克思在评论拉萨尔的这种主张时辛辣地讽刺说:“他以‘耍把戏似的轻易的方式’(一字不差)解决劳动工资和资本间的问题。就是工人们必须作普选权的煽动,于是选出像他那样的人,‘用科学的灿烂的武器’武装着,送入代表院。他们然后组织工人的工厂,由国家投资,而此等机构将逐渐广布全国。这的确是意外新鲜的!”⑧在德国军事专制制度下,抛开民主革命任务,通过争取普选权的和平乞求方法解决社会问题,这种在俾斯麦时代由于君主恩赐而落下来的“金苹果”,只能是拉萨尔心目中的“社会君主国”,即实行某些改革就承认“国王为社会统治的天然工具”的“社会君主专制”(拉萨尔一八六三年六月八日致俾斯麦的信)。但是这样的“自由的人民国家”,只不过是德意志帝国的别名。这样,拉萨尔主义不仅使得容克地主和资产阶级专政安然无恙,而且还为它涂上了一层蛊惑人心的保护色。
马克思在批判“哥达纲领”时进一步指出,“纲领”提出的上述庸俗民主派的要求,在美国、瑞士等民主共和国已经“实现”了。在资本主义社会里,表现出多少完备的民主制,就是民主共和国。但是,这种使庸俗民主派视为尘世天堂的民主共和国,也并不是什么“自由的人民国家”。在现代各种不同的文明国度中,尽管其政权形式如何纷繁复杂,但本质上都是资产阶级专政、包括民主共和国在内的一切资产阶级国家,“它的直接任务、它的唯一的存在意义就是镇压人民。这是阶级统治的恐怖主义”⑨。国家作为阶级统治的工具,在民主共和国也同在君主国一样,不差分毫。历史表明,法国资产阶级一八四八年镇压工人的六月起义和一八七一年血洗巴黎公社,恰恰都是在七月王朝和第二帝国被推翻后的共和国内发生的。被资产阶级吹嘘为“全民”民主的资产阶级民主,不过只是“要每三年或六年一次解决统治阶级中哪一个人应该在国会里代表人民和镇压人民”罢了⑩。所以,马克思断言:“在资产阶级社会的这个最后的国家形式里面,阶级斗争要彻底以武力解决”。在民主共和国里,不仅存在阶级斗争,而且阶级斗争必然导致无产阶级革命和无产阶级专政。
列宁在阐述资产阶级民主制时进一步指出,“民主制是一种国家形式,一种国家形态。因此,它同任何国家一样,也对人们使用有组织有系统的强力”?。而且“民主愈发达,在发生危及资产阶级的任何深刻的政治分歧时,摧残或内战也就愈容易发生”。?列宁认为这种现象乃是资产阶级民主制的规律。所以,把资产阶级民主共和国说成是“自由的人民国家”,无非是掩饰资产阶级专政的拙劣骗术。
到此,骗局被揭开了。原来,拉萨尔用以招摇撞骗的“自由的人民国家”不是别的,就是资产阶级专政,而在当时的德国还只是容克地主与大资产阶级专政。可见“自由的人民国家”,只不过是一种反对建立无产阶级专政维护资产阶级专政的政治主张罢了。

马克思和恩格斯已经无可辩驳地论证了:推翻了资产阶级统治之后,无产阶级所需要建立的国家只能是无产阶级专政。但是,已经建立起的无产阶级专政,是否只在短时期内才有存在意义呢?是否有必要随着所谓民主的不断扩大发展成为“自由的人民国家”以到达共产主义呢?马克思明确地给了否定的回答。
马克思和恩格斯生活在垄断前资本主义时期,他们没有对未来共产主义国家制度的各种细节作详尽的描述。但是,他们根据自己对无产阶级在现代资本主义社会中历史使命的分析,根据关于资本主义社会发展和关于无产阶级同资产阶级利益根本对立的实际材料,十分肯定地得出结论说:“在资本主义社会与共产主义社会之间,横着一个从前者进到后者的革命转变时期。同这个时期相适合的也有一个政治过渡时期,而这个时期的国家则只能是无产阶级的革命专政。”
马克思关于“过渡时期”及其国家制度的思想,早在一八五○年写成的《法兰西阶级斗争》一书中,一八五二年致卫登麦尔的通信中,一八七一年写的《法兰西内战》一书中,一八七三年写的关于《〈国家与无政府状态〉(巴枯宁著)一书的笔记》中,都已有所论述,而在《哥达纲领批判》一书中,就明确地提出了从资本主义进入共产主义的“过渡时期”的科学概念,并阐明了“过渡时期”无产阶级专政的国家制度。
马克思认为,无产阶级的历史使命在于埋葬资本主义,消灭阶级,建成共产主义。而阶级消灭,只有在生产力极大发展了、脑力劳动与体力劳动差别消失了、劳动“成为乐生的第一需要”之后,即进入共产主义高级阶段之后才能实现。因此,在从资本主义到共产主义高级阶段实现之前,由于要彻底根除产生阶级的经济基础、阶级社会的一切社会关系和思想观念,即把“环境和人”按共产主义要求根本改造过来,它必然是一个漫长的历史过程,必然需要包括一个整个历史时期的过渡时期。而在整个过渡时期内,由于资产阶级、剥削者的复辟活动和疯狂反抗,资本主义自发势力及旧的思想习惯的顽强抵制,不能不充满极其尖锐极其复杂的阶级斗争,为了把阶级斗争进行到底,就不能不始终一贯地坚持革命的无产阶级专政。正如马克思所指明的:“这个社会主义就是宣布不停顿革命,就是实现无产阶级阶级专政,作为必经的过渡阶段,以求达到根本消灭阶级差别,消灭这些差别所自出的一切生产关系,消灭一切适应于这些生产关系的社会关系,变革一切由这些社会关系产生出来的观念。”?只有坚持无产阶级专政一直到完全的共产主义,才能保证消灭一切阶级和进入“无阶级的社会”。
列宁在论到过渡时期的国家制度时,援引了马克思在《哥达纲领批判》中的上述著名论断,紧接着又写道:“直到现在,这个真理对社会主义者说来,还是无可争辩的,这个真理承认,国家将一直生存到胜利的社会主义转变为完全的共产主义的时候。”?列宁强调指出,从资本主义到共产主义高级阶段,无产阶级国家定会出现各种各样的形式。但是,尽管这种无产阶级国家在不同的国家,在过渡时期的不同发展阶段上,其形式如何不同,其“本质必然是一个,就是无产阶级专政”。只有把无产阶级专政坚持到“无阶级社会”,“才算领会了马克思国家学说的实质”?。
不言而喻,在现代社会里,归根到底只有两种社会制度——资本主义和社会主义,只有两种国家制度——资产阶级专政和无产阶级专政。从上述马克思列宁主义观点可见,在共产主义高级阶段实现以前,任何国家,在整个过渡时期的任何发展阶段,主张放弃无产阶级专政,而代之以什么“自由的人民国家”,都只能是一种反动的要求。因为,放弃无产阶级专政,就是意味着拒绝进行反对资本主义和一切剥削势力的阶级斗争,就是意味着无产阶级革命半途而废,其结果不仅不能消灭阶级达到共产主义,不能进入无阶级社会,必然遭致无产阶级专政的国家制度的蜕化变质,必然遭致资本主义的泛滥和复辟。
在完全的共产主义社会里,是否有必要建立“自由的人民国家”呢?
马克思和恩格斯从阶级与阶级斗争出发,深刻了解国家的本质及其历史暂时性,认为在完全的共产主义社会里,随着阶级的消灭,作为阶级统治工具的国家将自行消亡。恩格斯说得正确,到了阶级消灭可以谈论自由的时候,国家就不成其为国家了。
列宁在论述国家消亡时,进一步发挥了马克思和恩格斯的学说。他指出,国家由专制主义到资产阶级民主,再由资产阶级民主到无产阶级民主,最后由无产阶级民主到完全的民主即无民主,到国家的消亡,这就是国家的发展辩证法。
当阶级消灭从而国家也随之自行消亡之后,谈论建立“自由的人民国家”便是毫无意义的废话了。
正如列宁所指出的,“自由的人民国家”口号“只是市侩式地夸大了民主制的概念,没有丝毫政治内容。……它不仅起了粉饰资产阶级民主共和制的作用,而且表现出不懂得社会主义对一般国家的批评”。他得出结论说:“这是一个机会主义的口号”?。
①②⑤???《列宁全集》第二五卷,第三七五、三八六、四四八、四五九、四○○、三八五页。
③⑩《马克思恩格斯文选》(两卷集)第一卷,第六一四、五○○页。
④⑨《马克思恩格斯列宁斯大林论巴黎公社》第一四五、一一六页。
⑥《马克思恩格斯书信选集》第二三○页。
⑦《马克思恩格斯文选》(两卷集)第二卷,第三二○页。
⑧《马克思恩格斯通讯集》第三卷,三联书店版,第一五四页。
?《列宁全集》第二八卷,第二二七页。
?《马克思恩格斯文选》(两卷集)第一卷,第一九九页。
?《列宁全集》第二二卷,第三一七页。
(本文未注明出处的引文,均见《哥达纲领批判》。《马克思恩格斯文选》(两卷集)第二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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