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63年8月8日人民日报 第5版

第5版()
专栏:

关于宗教迷信问题
牙含章

同宗教迷信进行斗争,是从资本主义到共产主义的整个历史时期的任务。只要阶级和阶级斗争存在,反对宗教迷信的斗争,总是同阶级斗争相联系的。
十八世纪的老无神论者和十九世纪上半期的费尔巴哈派,就同宗教迷信进行了尖锐的、不调和的斗争,马克思主义继承了这一战斗的优良传统。列宁在《论工人政党对宗教的态度》一文中指出:“马克思主义的哲学基础是辩证唯物主义,它完全继承了法国十八世纪的和德国十九世纪上半期费尔巴哈的唯物主义历史传统,即绝对无神论的、坚决反对一切宗教的唯物主义的历史传统。”(《列宁全集》第十五卷,第三七六页)
列宁接着又指出:“但是马克思和恩格斯的辩证唯物主义比百科全书派和费尔巴哈更进一步,它把唯物主义哲学应用到历史领域,应用到社会科学领域。我们应当同宗教作斗争。这是整个唯物主义的起码原则,因而也是马克思主义的起码原则。但是马克思主义不是停留在起码原则上的唯物主义。马克思主义更前进了一步。它认为必须善于同宗教作斗争,为此要善于用唯物主义观点来说明群众信仰宗教的根源。”(同上书,第三七九页)要善于同宗教迷信进行斗争,这就必须用历史唯物主义分析宗教迷信的发展规律,揭露剥削阶级利用宗教迷信统治劳动人民的实质,并使反对宗教迷信的斗争同消灭人压迫人、人剥削人的社会制度的斗争联系起来。
要认识宗教迷信的发展规律,首先应该了解宗教究竟是怎么回事?恩格斯在《反杜林论》中说过:“一切宗教,不是别的,正是在人们日常生活中支配着人们的那种外界力量在人们头脑中的幻想的反映,在这反映中,人间的力量,采取了非人间力量的形式。在历史的初期,这样被反映的,首先是自然的力量,……可是很快的在自然的力量之外,出现了社会的力量——与人相对立的社会力量,这种社会力量,在人看来,也和自然力量一样是异己的,并且最初也是同样的无从索解,它也像自然的力量一样,以同样的表面上的自然的必然性支配于人之上。”(《反杜林论》,人民出版社一九五六年版,第三三三页)
恩格斯说的自然力量对人们的压迫,包括的范围很广,例如洪水、猛兽、水旱灾害、地震、瘟疫、台风、火山爆发,以及其他对人类的生产和生活有危害的自然现象。社会力量对人们的压迫,主要指的是人压迫人、人剥削人的社会制度,其中也包括了剥削阶级利用宗教迷信对人民进行压迫剥削的这一内容。所以一切宗教,不外是压迫着人们的自然力量和社会力量在人们的头脑中的幻想式的反映。
恩格斯在《论布鲁诺·鲍威尔与原始基督教》一文中,把宗教概括地分为“自发宗教”和“人为宗教”(《马克思恩格斯论宗教》,人民出版社一九五四年版,第六三页)。“自发宗教”就是宗教发展史上的早期的宗教,它包括一切原始宗教。这种宗教是还没有定型、不完备的宗教,一般是没有成文的教义和宗教组织,甚至有的也没有宗教名称。但是“自发宗教”统治人们的精神世界的时间是很长的,大体上说,整个原始社会时期,是“自发宗教”的兴盛时期。
“自发宗教”产生于史前时期的人们对于复杂的自然现象迷惑不解,对于严酷的自然力量对人们的压迫无能为力,因而他们就向死去的祖先的灵魂求救,向大自然物(如天、地、日、月、风、雨、水、火等等)的主宰求救,企图用祈祷和祭祀的办法,影响祖先的灵魂和大自然物的主宰的意志,希望它们给人们多赐一些幸福,少降一些灾难。非常明显,把造福免灾的希望寄托于渺茫的鬼神的意志,这只不过是一种自己欺骗自己的愚昧行为,是反科学的。并且由于把改造自然的希望寄托于鬼神的意志,从而削弱了人们改造自然的能动性,使人们在自然力量的面前屈服,对于社会生产的发展也起一种消极作用。
不仅如此,“自发宗教”每次向鬼神举行祭祀,都要屠杀大量的牲畜,安阳出土的殷墟卜辞证明,有时一次杀牛三、四百头,有时一次杀牛一、二千头,大量地消耗了社会财富,大大地阻碍了生产的发展。
“自发宗教”最野蛮、最惨无人道的行为是以人为牲(外国叫作“人祭”),就是杀人祭鬼神。我国在春秋战国时,还有这样的风气。西门豹治邺,就碰到河神娶亲,要把漂亮的大姑娘投入河中,用以祭神。西门豹反对这种宗教迷信,他把三个巫婆投入河中,才禁止住当地这一野蛮残酷的宗教行为。梅叶在《遗书》中也谈到当时的拉丁美洲人以人为牲的残忍情况,他说:“再没有比秘鲁及墨西哥那儿用人作祭品的事情更可怕的了(墨西哥规模更大)。秘鲁是把十岁到十四岁的少年儿童献作祭品,……他们在举行加冕典礼的日子里,要用两百个小孩作祭品。为了印加人的荣誉,他们也把许多少女献作祭品。”(《遗书》第一卷,商务印书馆一九五九年版,第一三四页)
自从人类历史进入阶级社会以后,“人为宗教”(如基督教、佛教、伊斯兰教、犹太教、印度教、道教等等)兴起了,才逐渐取代了“自发宗教”的地位。“人为宗教”是在“自发宗教”的基础上,经过宗教职业者们的加工,而形成和发展起来的。它是一种定型的、完备的宗教。这种宗教一般都有它自己的特殊的神,特殊的宗教名称,有它自己的教义、组织和主持人,定期举行一定的宗教活动,教徒要缴纳一定的宗教贡赋,违犯教义教规要受一定的责罚等等。
“人为宗教”是阶级社会的产物。在阶级社会里,压在人们头上的,除了原有的自然力量之外,又增加了一重极其野蛮、极其残酷的社会力量,人们分成了剥削阶级和被剥削阶级,人间有了“富贵贫贱”的现象。由于产生了剥削阶级对劳动人民的压迫剥削,从而也产生了剥削阶级统治人民的工具——国家,产生了人间的“最高统治者”——国王或皇帝。这种现实幻想式地反映到人们的头脑中,就产生了天上的“最高统治者”——上帝(真主、老天爷)。
“人为宗教”对剥削阶级压迫剥削劳动人民的这种社会现象作了极其错误、极其反动的解释。“人为宗教”认为一个人的“富贵贫贱”,是上帝(真主、老天爷)根据每个人的“前世”行为安排的。“前世”行善修好,“今世”就享受富贵;“前世”为非作歹,“今世”就沦于贫贱。因此,“人为宗教”认为一个人的“富贵贫贱”在“今世”是注定了的,是无法改变的;受苦受难的人们要想解脱痛苦,只有积修“来世”的幸福,或死后灵魂升入“天国”(极乐世界)。按照“人为宗教”的这种解释,劳动人民遭受剥削阶级的压迫剥削,受苦受难,乃是因为他们在“前世”为非作歹,干了坏事;剥削阶级之所以压迫剥削劳动人民,享受特权,过寄生生活,乃是因为他们在“前世”行善修好,积了阴德。显然,“人为宗教”的这种理论是为剥削阶级的利益辩护的。它诱使人们不要重视“今世”,不要被压迫的人们同剥削阶级进行斗争,而把希望寄托于“来世”的幸福,要人们驯顺地忍受剥削阶级的压迫剥削。
“人为宗教”的反动性不仅在于它在理论上为剥削制度辩护,用以麻醉人民的思想,瓦解人们的斗志,充当统治阶级统治人民的工具,而且“人为宗教”的上层分子本身就是披着宗教外衣的奴隶主和农奴主,他们通过宗教来直接压迫和剥削劳动人民。
在我国历史上,从汉朝开始,封建统治者一面提倡谶纬迷信,一面大力扶植佛教。到南北朝,佛教在我国已发展到极盛时期。南朝梁武帝曾三次出家当和尚,梁朝的京城就有佛寺五百余所,僧尼十万余人。北魏末年,全国共有佛寺三万余所,僧尼二百余万人,占当时全国人口的十分之一以上。
唐朝的统治者继承了两晋南北朝的传统,继续扶植与利用佛教,同时也争取和利用道教。唐高祖把老子封为“太上玄元皇帝”,唐玄宗又命令全国建立“玄元皇帝庙”,并设立“崇玄馆”,总领天下道教。北宋时,宋真宗又封信州道士张正随为“虚静先生”,并建立“授?院”和“上清观”,免其田赋。宋徽宗还自称“教主道君皇帝”,命令全国建立道教的宫观,这是道教在我国的全盛时期。元太祖把道教的“全真派”首领丘处机封为“长春真人”,元成宗又把道教“正一派”的首领张与材封为“正一教主”。这些事实说明,我国历代的统治者(不管是汉族或少数民族)都懂得利用宗教来加强自己的统治。近百年来,宗教又充当了帝国主义侵略我国的工具。一部分天主教和基督教的“传教士”,就是在我国各地利用“传教”的名义,进行特务活动的。
在我国历史上,被压迫阶级——这里主要指的是农民——有时也利用宗教作为旗帜,借以组织和团结群众,向封建统治阶级发动武装斗争。例如,东汉末年张鲁利用“五斗米道”发动起义;张角利用“太平道”发动“黄巾”起义;北宋宣和年间,方腊等人利用“明教”发动起义;元朝末年的韩山童、韩林儿等人,明朝天启年间的徐鸿儒和清嘉庆年间的刘之协、齐林等人,都曾利用“白莲教”发动起义;后来的太平天国革命运动,则是利用“拜上帝会”发动起义的。
农民战争利用宗教,这在当时的历史条件下,是可以理解的。但是,宗教在农民战争中还是起了许多消极的作用,导致农民战争犯了许多重大错误,遭受了惨痛的失败。
全国解放以后,宗教作为统治阶级统治人民的工具,作为帝国主义侵略我国的工具的情况,基本上是改变了。但是,帝国主义利用宗教进行反革命活动,已被推翻了的剥削阶级利用宗教进行复辟活动的可能性依然存在。另一方面,宗教作为广大人民的认识问题和思想问题,作为一种错误的世界观,还会在一个相当长的历史时期内存在下去。我们必须把广大人民的宗教信仰问题同帝国主义和反动分子利用宗教进行反革命活动的问题严格加以区别。

宗教和迷信有它们的共同性,又有它们的差别性。一切宗教活动都是迷信活动,这是它们的共同性;但并不是一切迷信活动都是宗教活动,这是它们的差别性。在我国人民中,特别是在汉族人民中,算命、相面、看风水等迷信活动,过去是相当盛行的。这些当然是迷信,但它们并不是宗教——它们既不是哪一种宗教的活动,它们本身也不是一种宗教。在我国汉族人民中,真正相信某一种宗教,属于某一种宗教的信徒,从人数上说是不多的。但是相信有鬼神,相信命运,相信算命、相面、看风水等迷信的人,尤其是在农民中,还是相当普遍的。因此,我们不仅要善于同宗教迷信作斗争,而且还要善于同形形色色的一般迷信活动进行斗争。
一切宗教和一切迷信活动,都是从一个根子上派生出来的,这个根子就是有神论观念。在我国历史上,最早的迷信活动是
“求神问卜”和“驱鬼治病”。“求神问卜”的迷信活动在我国古代是相当盛行的,《尚书》中载着:“汝则有大疑,谋及乃心,谋及卿士,谋及庶人,谋及卜筮。”(《尚书》洪范,第十二下)古代的汉族人民,在龟甲上画上花纹,用火去烧,看花纹同裂纹是否一致,以判断吉凶,这叫作“卜”。把蓍草也放在火中去烧,看结果如何以判断吉凶的,就叫作“筮”。专门从事“卜”“筮”的人,叫作“卜人”和“筮人”,这种人就是我国最早的迷信职业者。
“求神问卜”的迷信活动,它的产生有两方面的原因:一方面是由于当时生产水平极端低下,人们缺乏科学知识;另一方面是由于当时有神论观念(灵魂、鬼神、上帝)在人们的精神世界居于统治地位,人们(至少是大部分人)相信他们的祖先死后,灵魂在另一个世界——阴间——仍然活着。所以,人们在同自然斗争中,在部落之间或民族之间的战争中,在人与人之间的关系中,碰到一些疑难问题不好处理,拿不定主意的时候,就向他们的已经死去的祖先的灵魂请教,征求他们的意见。但是,祖先的灵魂是看不见、摸不着的,怎么能够知道他们赞成不赞成呢?于是人们就发明了用别的东西代表鬼神意见的办法,用“卜”或用“筮”。如果是吉,就是鬼神表示赞成;如果是凶,就是鬼神表示不赞成。后来,经过历代迷信职业者们的加工,发展成为多种多样的表现形式,如抽签、算卦、测字、圆梦,扶乩、占课、请神、降仙等等,都是“求神问卜”的不同的表现。所有这些都是愚昧的反科学行为,在历史上不知坏了多少大事。
“驱鬼治病”的迷信活动,在我国历史上也是很早就存在的。据《左传》记载,晋平公患病,“卜人”说是“实沈台骀为祟”(据说实沈是高辛氏的儿子,死后封为参神,台骀是金天氏的儿子,死后封为汾神)。古代汉族专门“驱鬼治病”的人,男的叫作“觋”,女的叫作“巫”。这也是我国最早的迷信职业者。
“驱鬼治病”的迷信活动,其产生也有几种原因。一是因为当时的人们不了解疾病的真正原因,二是那个时候医药水平极低,三是因为人们患病的时候,心里害怕,精神恍惚,有时怀念已经死去的亲人,常常梦见与死去的人打交道。因而,那个时候的人们就以为疾病是死人的灵魂(鬼神)作祟而发生的。于是遇到人们害了病,就请“觋”“巫”驱鬼治病。后来,经过迷信职业者们的不断加工,就发展成为“阴阳抓鬼”、“巫婆祭鬼”、“法师降神”,以及向神灵求“仙方”、“神药”,向菩萨“许愿”等等形式,都是“驱鬼治病”这种迷信活动的不同表现。所有这些,都是愚昧无知的反科学行为,在历史上不知害死了多少人。
在我国人民中,特别是在汉族人民中,除了“求神问卜”、“驱鬼治病”等迷信活动之外,还有算命、相面、看风水等迷信活动。这些迷信活动,是在我国封建社会时期产生和形成的。
“算命”这种迷信,是从唐朝李虚中注的《命书》发展起来的。这部书据说是鬼谷子著的,李虚中作了注解,实际上就是李虚中自己著的,而假托于鬼谷子。所以“后世传星命之学者,皆以虚中为祖”。
“算命”这种迷信,就是用“宿命论”观点,对剥削阶级压迫剥削劳动人民的社会现象,也就是对人间的“富贵贫贱”现象,进行错误解释的。按照这种“算命”的迷信说法,一个人的“富贵贫贱”,是在这个人出生以前,已由造物主(老天爷)安排和决定了的,这种安排和决定,可以从一个人的“八字”(即他出生的年月日时)中推算出来。按照“算命”的这种说法,剥削阶级压迫剥削劳动人民,劳动人民受剥削阶级的压迫剥削,都是“命里注定了的”,任何人都无法改变。这同“人为宗教”的“来生”理论基本上是一致的。由此可见,“算命”这种迷信活动是通过向劳动人民散布“宿命论”观念,诱使劳动人民忍受剥削阶级的压迫剥削,瓦解劳动人民的斗志,而为剥削阶级的利益服务的。
“相面”这种迷信,据说五代时已经有了,宋朝的陈搏又把它加以发展,才形成了一套“理论”。实际上,“相面”这种迷信是在明清两朝才盛行起来的,流传相当广泛的是《麻衣相法》和《柳庄相法》。《麻衣相法》一书在明朝天顺年间才刊印,由当时的礼部尚书倪岳在书前作了《序言》,证明统治阶级非常赏识这种迷信。袁柳庄编著的《神相全编》一书,是清乾隆时才刊印的。
“相面”这种迷信,也是对剥削阶级压迫剥削劳动人民的现象,即“富贵贫贱”现象,用“宿命论”的观点进行错误解释的。它跟“算命”这种迷信基本相同,也同“人为宗教”的“来世”理论基本上一致。按照“相面”这种迷信的解释,一个人的“富贵贫贱”,也是在这个人没有出生以前,由造物主(老天爷)安排和决定了的,这种安排和决定,可以从一个人的相貌、骨胳、手纹上面观察出来。“相面”和“算命”所不同的,只在于“算命”是从“八字”上推测一个人的“富贵贫贱”,“相面”是从相貌、骨胳、手纹上观察一个人的“富贵贫贱”。由此可见,“相面”这种迷信活动也是通过向劳动人民散布“宿命论”观点,诱使劳动人民忍受剥削阶级的压迫剥削,瓦解劳动人民的斗志,而为剥削阶级的利益服务的。
“看风水”这种迷信,比“算命”和“相面”出现的还要早。最初的“风水”理论,是由晋人郭璞创造出来的,他著的《葬书》一书,被认为是“风水”迷信的老底子。而传说是由明朝的刘伯温手订的《搜地灵》一书,更是一切“风水先生”必读之书。由于“风水”这种迷信在我国历史上得到历代帝王的大力宣扬,在民间相当盛行。我国历史上就有不少人反对过这种“风水”迷信。司马光就不信这种迷信,他写过一篇《葬论》,说他哥哥不信风水,父亲死后埋葬时并没有看风水,他家还是很兴旺,证明风水是不可信的。袁子才在《随园随笔》中,举了许多事实反对“风水”迷信。他说唐朝和明朝的皇帝派人挖了黄巢和李自成的祖坟,后人以为黄巢和李自成是因此而失败的。但是唐高祖李渊在没有作皇帝以前,他的祖坟被长安留守挖了,李渊后来还是作了皇帝。郭子仪的祖坟被鱼朝恩挖了,他也没有因此而失败。蔡京是极信风水的,他的父母死后葬在杭之临平,是他认为风水很好的地方,但是,后来他却一败涂地。这都证明风水是不可信的。黄黎洲在《读葬书问对》一文中,从理论上对“风水”迷信进行了批判。他说:“昔范缜作神灭论,谓神即形也,形即神也,形存则神存,形谢则神灭。难之者谓神与形殊,生则合为一体,死则离为二物。二说虽异,然要不敢以死者之骨胳为有灵也。后来儒者言,断无以既尽之气,为将来之气者,即神灭之说也。释氏所言人死为鬼,鬼复为人者,即神不灭之论也。古今圣贤之论鬼神生死千言万语,总不出此二家,而鬼荫之说,是于二家之外,凿空言死者之骨胳,能为祸福穷通,乃是形不灭也,其可得乎?”(《南雷文约》卷三)显然,黄黎洲认为祖先死后的骨胳,对活着的子孙的“祸福穷通”,不会有什么影响。
“看风水”这种迷信,和“人为宗教”的“来世”理论,基本上是一个东西,是一种变相的“来世”理论。“人为宗教”认为,受苦受难的人们要解脱“今世”痛苦,求得“来世”幸福,只有在“今世”行善修好,广积阴功。而风水迷信则认为,受苦受难的人们要解脱痛苦,求得幸福,只要找到一块有风脉的好地方,把父母死后的尸身埋在那里,就可以享受富贵。由于“来世”理论只说个人可以得到幸福,“风水”迷信则说全家可以得到幸福,所以这种迷信更容易迷惑人,毒害人。剥削阶级看中了这种迷信对他们很有用处,所以大力提倡这种迷信,以便把劳动人民对现实的不满,转移到自己祖坟好不好上去,把解脱现实痛苦的希望,转移到找寻一块埋葬父母尸身的好地方上去,从而瓦解劳动人民的斗志,维护剥削阶级的统治。
上面讲的这些迷信活动所以会普遍的发展起来,除了反动统治阶级提倡和扶植这个最根本的原因之外,还有一个很重要的原因,就是在旧社会,有那么一大批人靠这些迷信活动向劳动人民骗取财物过日子,形成了一种专门的职业,如:相面的、看风水的、算卦的、巫婆、神汉、阴阳、法师等等。这些人不仅替剥削阶级的利益服务,他们本身也是构成剥削阶级的一部分。全国解放以后,经过党和人民政府的教育和改造,其中有些人确实是改行了,转业了,变成了劳动人民的一分子;但是也有许多人还没有得到彻底改造,遇有机会便或明或暗地重操他们的旧行业,利用人民群众——主要是农民的迷信思想的残余,继续进行骗取财物的活动,继续在那里剥削人民。值得注意的是,这些尚未改造好的迷信职业者还往往容易被反革命分子和封建势力所利用,成为他们在农村中进行反动活动的工具,危害性就更大了。
在我国人民中,特别是在农民中,有神论观念现在还是相当普遍的。他们还不同程度地相信一个人死后要变成鬼,所以比较普遍的存在着怕鬼的思想。从这种思想出发,一旦死了人,他们还要给死人烧纸钱、纸衣、纸马、纸房屋等等,以供死者的灵魂在另一个世界——阴间使用。过年过节,或碰到忌日,还要上坟祭祀。有人生了病还要“送鬼”,或到庙中去“许愿”。如此等等。这些迷信活动是自发的,一般同迷信职业者没有直接的关系。我们必须把人民的有神论观念和自发的迷信活动,同迷信职业者利用迷信骗取人民财物的活动,严格加以区别。

反对宗教迷信的斗争,就是无神论同有神论的斗争,从性质上讲,这是一种思想斗争。因此,我们必须使用思想斗争的方法。列宁在《社会主义和宗教》一文中说过:“我们的党是觉悟的先进战士争取工人阶级解放的联盟。这样的联盟不能够而且也不应当对信仰宗教这种不觉悟、无知和蒙昧的表现置之不理。我们要求教会与国家完全分离,用纯粹的思想武器,而且仅仅是思想武器,用我们的书刊、我们的言论来跟宗教迷雾进行斗争。”(《列宁全集》第十卷,第六四页)列宁在这里明确指出,同宗教迷信进行斗争,只能用“纯粹的思想武器,而且仅仅是思想武器,用我们的书刊、我们的言论”。这一点非常重要。因为反对宗教迷信的斗争是一种思想斗争,所以就只能用思想斗争的方法进行斗争,不能用行政命令及其他的强制办法进行斗争。
如何用“纯粹的思想武器”进行反对宗教迷信的斗争呢?这就是在党的正确领导下,向广大人民——尤其是向广大农民进行长期的、系统的、正面的无神论教育。为了做好这个工作,必须发动更多的同志研究马克思主义的无神论学说,多多编写一些宣传无神论的文章和小册子,在可能的条件下,向农民群众做些宣传无神论的演讲和报告,以便逐渐提高他们的觉悟程度,逐渐把他们从有神论观念和宗教迷信的束缚下解放出来。
在反对宗教迷信的斗争中,不论是写文章或作报告,都应该注意不要伤害“信教者”的感情,这也是列宁在《俄共(布)党纲草案》中指出过的。他说:“党力求完全摧毁剥削阶级和宗教宣传组织之间的联系,同时使劳动群众实际上从宗教偏见中解放出来,并为此组织最广泛的科学教育和反宗教的宣传工作。同时必须注意避免伤害信教者的感情,因为伤害他们的感情只会巩固对宗教的盲目信仰。”(《列宁全集》第二十九卷,第一○九页)因为进行无神论教育,就是同具有有神论观念的人,同具有宗教迷信的人进行斗争,从思想上说,这是两种敌对的思想的斗争,是水火不相容的。但是从具体的人来说,我们的对象是广大的人民,主要是农民。我们进行无神论教育的目的,是要说服他们放弃有神论和宗教迷信,逐渐成为无神论者,这就必须采取“忠告而善道之”的态度,如果刺伤了他们的感情,你的道理再对,他也听不进去了。避免伤害对方的感情,就要坚持自愿的原则,一个人放弃不放弃有神论观念和宗教迷信,接受不接受无神论思想,由他自己去作选择,绝不允许别人施加压力进行强迫。毛泽东同志在《关于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的问题》中明确指出:“我们不能用行政命令去消灭宗教,不能强制人们不信教。不能强制人们放弃唯心主义,也不能强制人们相信马克思主义。凡属于思想性质的问题,凡属于人民内部的争论问题,只能用民主的方法去解决,只能用讨论的方法、批评的方法、说服教育的方法去解决,而不能用强制的、压服的方法去解决。”
至于帝国主义利用宗教迷信进行反革命活动,封建势力利用宗教迷信进行复辟活动,以及迷信职业者利用迷信活动骗取人民财物,剥削人民等等,就不是思想认识问题,不是宗教信仰问题,而是阶级斗争问题,敌我矛盾问题。对于帝国主义和封建势力利用宗教迷信进行的反动活动,必须采取专政的手段,根据确凿的证据,给予有力的打击。刘少奇同志在《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草案的报告》中说过:“保障宗教信仰自由和保障反革命活动自由,是绝对不能混同的两件事,我们的宪法和一切法律同样是永远不会让那些披着宗教外衣进行反革命活动的分子得到一点方便的。”
对于迷信职业者利用迷信活动,骗取人民财物,剥削劳动人民的行为,也必须严予取缔。在社会主义国家,任何形式的人剥削人的现象是绝不能长期存在下去的,因为这是社会主义制度所不能允许的。
在反对宗教迷信的斗争中,不论是向广大人民进行无神论教育,或是同反革命分子和剥削分子利用宗教迷信进行的反动活动进行斗争,都必须贯彻执行党的宗教信仰自由政策,不能把反对宗教迷信的斗争同宗教信仰自由政策对立起来。这就是说:我们宣传无神论,反对宗教迷信,绝对不能干涉别人信仰宗教,绝对不能干涉宗教信徒进行正当的宗教活动。另一方面,宗教信徒和有神论者也不准干涉我们进行无神论教育,不准干涉我们反对宗教迷信。这样才是正确的态度。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