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63年4月13日人民日报 第5版

第5版()
专栏:

垄断竞争论的反动本质
郭家麟
垄断竞争论是二十世纪三十年代发展起来的资产阶级庸俗政治经济学的一个重要流派。这一流派的“学者”们是为垄断资本服务的,他们企图在理论上一方面把垄断和帝国主义分开,另一方面又企图把垄断和那些托拉斯、康采恩等垄断组织形式分开。
这一流派的主要文献是以张伯仑的《垄断竞争理论》为主。他这本书于一九三三年出版,每隔数年增订一次,到一九五八年时篇幅已由初版的二百二十多页增加到三百五十页;同时他于一九五七年还把他有关这一类的论文编印为《走向更一般的价值理论》一书。此外,有关这类的著作还有乔安·罗宾逊的《不完全竞争经济学》和托雷芬的《垄断竞争与一般均衡理论》等。
垄断的概念
在垄断的概念上,张伯仑和罗宾逊认为,垄断因素是由市场不完全(乔安·罗宾逊的看法)或由产品的差别而来的(张伯仑的看法),因此,纯粹垄断和纯粹竞争只是两种极端,在社会上是少有的,而存在的只是垄断竞争或不完全竞争。
按照张伯仑的说法,垄断因素起于产品的差别,而他所谓的产品差别却是一种广大无边的概念。比如他说:“产品的不同可能是由于产品本身品质上的改变——如技术的改变、新的式样或原料较好等;它也可能是由于新的包装或装璜等;也可能是由于服务的迅速或有礼貌,做生意的方法不同,或地点不同等。有些不同的情形是很明确而具体——例如采用新的式样。但有些情形,如服务性质的不同,则是不太显著,甚至是意识不到的。”同时他在另一个地方又说:“一种产品有其某方面的独特性;这是它垄断的一面。而一种产品和别的产品大部分一样而仅是不太相似;这是它竞争的一面。它们之间的差别仅是程度上的问题,而就在这程度上也很难做出显著的区别。”(《垄断竞争理论》)
从这个观点看来,任何一个企业,即使是一个生产某些新产品或新品种的日用品小型企业,甚至由于在服务态度上或地点上的不同,只要它比其它企业享有某些优越性,即成为垄断组织。这样就把像摩根钢铁托拉斯那样大的垄断组织和生产一种新式纽扣的小生产者,甚至街头巷角的小杂货店都混为一谈。张伯仑就是用这样一个荒谬的概念作为他的分析的前提。
张伯仑把产品差别一方面说成是多方面满足人们需要的必要条件,另一方面又把产品差别说成是垄断的基础。这样推论下去,垄断就成了多方满足个人需要的必要组织。比如他说:“我们主张垄断是福利标准的必要部分。在人类之中每个人都有他不同的嗜好和需要。当需求有指导生产的任何力量时,人们就希望企业家适应他们的不同嗜好和需要,从而使经济生产多样化。同时由于人们的欲望——消费者偏好的精密体系——是福利经济学的出发点,因此要求多样化的产品即成为最基本的欲望。生产者之间的多种多样和垄断的存在是同义词,所以垄断是福利理想的必要部分。”(《走向更一般的价值理论》)大家知道,垄断资本家的目的是为了追求最大限度的利润,他们可以利用他们的垄断力量操纵原料和成品的价格,剥削劳动人民。垄断的结果决不是保证人们的需要,相反的却是进一步降低了人们的物质福利。从这里也就可以看出,垄断竞争论者的理论分析的前提条件是怎样违反实际了。
垄断竞争下的个人均衡价格
个人均衡价格是张伯仑分析垄断竞争的起点。他所谓的个人均衡价格即是“假定一切代替品的性质与价格为已知”,“个别售卖者为了得到最高利润”而做的各种调整。这也就是说,假如一个垄断资本家所生产的产品,没有任何别的产品能和他竞争时,他如何根据他产品自身的条件来计划他的价格或产量以取得最大限度的利润。这种个别垄断资本家取得最大限度利润的价格,即是他所谓的个人均衡价格。张伯仑在分析个人均衡价格之后再加入集团之间的相互依存因素来分析集团均衡,然后再加入销售成本来分析个人均衡和集团均衡。他的全部理论体系就是如此。
他恬不知耻地把他这种分析自称为“价值理论的新方向”,而乔安·罗宾逊也说她的分析是“价值分析的新工具”。但他们所谓的价值正是继承了加塞尔之流庸俗经济学的“价值无用论”而来的。所谓的价值只不过是交换中的表面形态的价格,和马克思主义的劳动价值学说是相去很远的。
他们所根据的理由是在纯粹竞争下,产品没有差别,任何售卖者只要把他的价格降低到比别人的价格稍低一些,即可吸引一切购买者来购买他的商品。但在产品有差别的情形下,如没有类似的产品能代替,则售卖者增加价格也不会完全失掉他的顾客,同时降低价格也不会吸引来全部的顾客。至于究竟能吸引(或失掉)多少顾客,要看该产品的需求弹性而定。所谓的需求弹性即是消费者对物价变动所反应的程度。弹性大的产品,价格一有涨跌,需求数量即随着减增很大;反之,弹性小的产品,需求数量随价格的涨跌,减增很少。
张伯仑和乔安·罗宾逊根据这种马夏尔等所杜撰出来的弹性需求曲线,更增加了两条边际成本曲线和边际收益曲线,就唯心地制造出许多垄断资本家谋取最大限度利润的蓝图。他们说垄断资本家所能获得的垄断利润,只是边际成本曲线和边际收益曲线交叉点地方的平均收益和平均成本的差额。
尽管在他们的著作中用了许多晦涩的、暧昧的、使人们不容易看懂的几何图和算式来掩饰他们的真正观点,但是如果揭开这一层薄薄的面纱,人们就很容易看出他们观点的实质,只是在反复地说明,垄断资本家所能获得的最大限度利润并不像人们所想像的那么大、那么广泛,他们只是在一小批弹性小的产品中,才能获得高于自由竞争的价格。
他们这种替垄断资本家辩护的目的是很显然的。他们想告诉人们,分析垄断价格的钥匙不应当在社会生产组织的特点中去寻找,不应当在资本的集中及其所引起的生产变动中去寻找,更不应当在垄断资本家的身上去寻找,而应当在个别商品的需求性质中,在商品的需求弹性中去找答案。这里我们就必须问一声,所谓的需求弹性又是如何决定的呢?即使说真有需求弹性这一说,也必须根据不同的阶级来分析。一种商品对这一阶级的需求弹性就不能适合于另一阶级,没有能适用于各阶级的共同需求弹性。杜邦垄断集团的产品价格稍涨,就会使穷人退出购买范围,但对富人却没有关系。
销售成本
销售成本理论是张伯仑的独特“贡献”,乔安·罗宾逊没有提到这个问题。根据张伯仑的说法:“销售成本的定义是为了改变产品需求曲线的位置或形状而支出的成本”,例如“各种广告、跑街的薪水、售卖部的开支、为使零售商推销这种货物而给与的差额(批零差价)、窗橱陈设、新货品的介绍等各项支出都是这一类的成本,在欲望为已知(即欲望保持不变),同时购买者已有完全了解的假定下,当然这些都是无用的。但如把这个假定取消,则这些都成为了影响销售数量以及价格与利润的巨大力量。”(《垄断竞争理论》)这也就是说,所谓的销售成本即是劝说消费者买此物而不买他物,或是向这个售卖者去买,而不向那个售卖者去买,所必须支出的费用。他虽然叨叨不休地说,销售成本和生产成本在价值论上有其区别,“销售成本增加该项产品的需求,而生产成本增加其供给”;但在他那些令人厌烦的几何图解中,却都是在生产成本曲线上另加了一条销售成本曲线,而这条曲线却正是资产阶级政治经济学教科书里的供给曲线。他的目的是不难想像的:成本曲线的抬高即意味着利润的缩减,这就证明垄断资本家的利润并不是很大的。但我们稍加分析就可以看出:一个垄断资本家由增加销售成本而获得的销售量或抬高的价格,正意味着销售成本对于垄断资本家的作用是除了剥削工人之外,还进一步剥削消费者(通过抬高价格)和其他的非垄断资本家(通过减少非垄断者的销售量)。
所以从本质上看,销售成本的使用正是垄断资本家想要实现他们最大限度利润而采取的既剥削劳动力又剥削消费者和非垄断资本的一种办法。正如马克思所指出的:“某一些商品的独占价格,不过把别一些商品生产者的利润的一部分,移转到这些有独占价格的商品上面来。在剩余价值在不同生产部门间的分配上,因此会间接发生一种局部的扰乱,但这个剩余价值自身的限界照旧不变。如果有独占价格的商品,会加到劳动者的必要的消费去,那就只要劳动者照旧得到他的劳动力的价值,它就会把工资提高,并由此把剩余价值减少。那也可能会把工资压到劳动力的价值以下,但这种情形要在工资在它的物理最低限界以上的时候,才会发生。在这场合,独占价格将由实际工资(即劳动者由同量劳动得到的使用价值量)的扣除和别个资本家的利润的扣除来支付。”(《资本论》第三卷,第一一二八—一一二九页。)
由马克思的上述指示来分析,垄断资本家最大限度利润的来源:第一是对非垄断资本家所得的剩余价值的再分配;第二是垄断资本家对工人阶级的额外剥削和掠夺。垄断资本家不单是用加强劳动强度和延长工作时间等方法来剥削工人,同时更用降低工人实际工资的手段来掠夺工人。而在现代垄断资本主义之下,即使生活资料的商品是非垄断商品,但这些商品的生产成本里也已经包含了垄断价格的因素,也就是包含了垄断资本家垄断利润的来源。比如说,一个垄断资本家减低售价和增加销售成本都是牺牲别人而自己得利,但由减低售价而得到的利益,大部分是牺牲同行业中别的非垄断资本家而来的;由增加销售成本而来的利益,却大部分是由牺牲别的行业而来的。所以说由增加销售成本而实现的最大限度利润正意味着剩余价值的再分配和对消费者进一步的剥削,而这种事实却正是垄断竞争论者所闭口不谈的问题。
前面已经说过,张伯仑自诩他的垄断竞争理论是“价值理论的新方向”,同时我们也已经知道他的价值是由需求曲线和成本曲线来决定的。销售成本曲线是由成本曲线加销售成本而形成的,所以在考虑到销售成本之后,价值即改由需求曲线和销售成本曲线来决定。这就意味着在流通过程中创造了价值。马克思说得对:“自然,资本家经手的商品交易的量,不论怎样大,也不会使那种并不创造价值而只能媒介成价值形态变化的劳动,转化为创造价值的劳动。即令生产资本家不亲自担任那种‘燃烧劳动’,但使它转变为一个第三者受他支付的人员的专业,这种转变还是不能实现这种转化的奇迹。”(《资本论》第二卷,第一三九页)可见,张伯仑的销售成本曲线完全是一种不反映事实的虚构罢了。
集团均衡与一般均衡
资产阶级的庸俗政治经济学,把经济单位分为(1)厂商
(或个人)、(2)工业(生产同样产品的行业)、(3)整个经济体系三级。马夏尔的《经济学原理》特别着重于工业一级,对于构成工业的单位——厂商,虽然也提到了代表厂商这个概念,但未加深论。张伯仑和乔安·罗宾逊的理论主要是在分析厂商这一级,也就是如我们上面所批判的,他是替垄断资本家个人设计了一种谋取最大限度利润的价格和产量。但资本主义发展到帝国主义阶段,垄断资本家不仅不能消灭竞争,而相反的是垄断资本家之间的竞争更为加剧了。张伯仑对这个问题自然不能不加以辩护,因此在他分析个人均衡之后即提出了集团均衡问题。
我们看看他对集团均衡是怎样说的吧:“在竞争者的‘产品’与价格为已知的条件下,每个售卖者将综合地来选择他自己的价格与‘产品’,以期达到其最高利润。……当其竞争者也和他做同样的事情时,重新调整即成为必要,一直到最后的一点到达,……到了这一点后,没有人可以因再变动而能改善其条件。和这同时,如利润高于竞争的最低额时,资源将会流入以使其降低;反之,则资源流出以使其升高至最低额。因之最后留在本范围内的生产者们仅能恰好包括了他们的成本而没有其它。”(《垄断竞争理论》)但是,我们不禁要问,这和实际情况相符吗?垄断资本家不仅不能满足于他们的平均利润,而且超额利润也不能满足他们的胃口,同时他们为了谋取最大限度的利润,不惜采用种种超经济的手段,甚至把政府控制在手里以期达到他们可耻的目的。张伯仑的理论不仅是为垄断资本辩护的反动本质昭然若揭,而且他理论的本身也是漏洞百出,不能说明整个经济体系的相互依存关系。
托雷芬在他的《垄断竞争与一般均衡理论》一书中,虽然想创造几个新概念,如隔离销售、多样化竞争和齐一竞争等,并用几个数学等式来弥补这个漏洞,认为垄断竞争理论是可以运用一般均衡原则来说明整个经济体系的相互依存关系的,但结果反而使漏洞更大了,甚至连张伯仑本人都不敢承认。在这种情况下,张伯仑还在继续为他自己的理论作辩解,比如他说:“经济毕竟只是探讨社会现实的一个方面,要试图从经济方面提供全面的说明,最后可能提出错误的见解。不要抱着取得确定答案的目的来阐述问题。”(《走向更一般的价值理论》)他的这种自供,不仅说明了垄断竞争论已经走到了穷途末路,同时也说明了在今日资本主义社会矛盾日益加深的情况下,资产阶级政治经济学的危机也随着走向了不能解脱的地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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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栏:

关于精简商品流通环节的几个问题
江淮
合理地精简商品流通环节是改善商业经营管理的一个重要方面。
商业经营有收购机构、批发机构、零售机构,批发机构按照其活动范围,又划分为大大小小的批发商店。各个商业经营机构既销售商品,又购买商品,形成一个个流通环节。商品在从生产到消费的流通中需要经过多少个互相区别而又互相衔接的流通环节,这决定于商品流转的客观规律。流通环节过多,滞留于流通过程的商品就愈多,各个商品通过流通过程的时间就愈长,经营这些商品所占用与耗费的社会劳动也愈多,社会扩大再生产的规模与速度就愈受限制,生产与消费之间也愈有互相脱节的可能;反之,流通环节过少,不能货畅其流,产地积压,销地脱销,同样会妨碍生产的发展。
因此,精简商品流通环节,包括两方面的要求:一是保留必要的商业经营机构和流通环节,以利于扩大商品流通,促进生产的发展和满足人民的消费需要;一是精简不必要的商业经营机构和流通环节,以利于缩短商品流通时间,节省流通资金,降低流通费用,密切产销结合,为市场提供更便宜、更适销的商品,为国家节省更多的建设资金,提供更多的积累。对于这两方面的要求,任何片面的理解,都会使商业工作受到损失,都会给国民经济的发展带来不利影响。
那么,应当怎样精简商品流通环节呢?
首先要精简某些商品产区虚设的经营环节。商业的经营环节,在原则上应当与商品流通环节相一致。但是,有这样一些商业经营机构,它们不具体组织商业流通,却作为一个经营环节,收取流通费用及利润。例如,在工业品中,有些笨重、易碎商品(日用陶瓷),生产单位一般有较好的仓库运输设备,并且有代理包装、发运的历史习惯,有些产区并没有设立批发经营机构,采取上级统一分配货源指标,销地批发机构直接从工厂进货的方式。有的产区专门设有批发机构,实际上不经手商品,只起开票、收款的作用。又如某些农副产品,基层供销社收购后直接调拨到城市,但是县级供销社也作为一道经营环节,计取费用。这类经营环节的存在,对商品流通不起积极作用,却会使商品变得更贵。许多地区在减去这道经营环节以后,不但降低了商品流通费用,并且促进了商业经营管理的改善。
其次,消除某些商品销区批发机构的重叠经营。批发机构重叠经营问题容易发生在中等城市。中等城市是二级批发站的所在地,又属于三级批发商店的经营范围。因此,往往出现这种情况,一种商品从设在大城市和重要产区的一级批发站,转经二级批发站、三级批发商店,再到零售商店。同一城市就经过两道批发环节,商品从这个仓库转到那个仓库,从而不必要地加大了装卸、运输、保管、发货、验收等费用。这种重叠经营是必须消除的。但是,这里存在一个问题,即应当精简哪一道环节,是减去三级批发商店,由二级批发站兼营三级批发商店的业务,还是保留三级批发商店,从产地直接进货。有些地方作了这样的解决:对于品种花式复杂,当地销量又大,单独进货不会增加采购、运输、保管费用的商品和不耐保管的商品,由三级批发商店直接向一级批发站进货;对于品种单纯的笨重商品和价值较高、销量较小的商品则由二级批发站兼营三级批发商店的业务。这种做法,看来是较好的。因为它比较全面地兼顾了节省流通费用,提高进货工作质量,发挥地方商业工作积极性的要求。批发机构重叠经营的问题,还容易发生在某些大中城市的毗邻地区。这些地区同城市的商业机构往往因为分属于不同的行政系统,而造成批发机构逐级重叠经营,迂回运输的现象。解决这个问题的办法是“跨区供应”,即由有关地区互相衔接商品分配计划,由销地的三级批发商店直接从产地进货,从而减少了不必要的流通环节,消除了迂回运输等现象。还有一种情况,某些铁路、河道沿线的重要集散地,那里又不驻在专级机构,但往往有几个县的外来商品必须在那里转运、分发。商品从产地或中等城市的二级批发站发运到这些集散地,再转运到各县的三级批发商店。有些地方就直接在那里设立相当于二级批发站的经营机构,直接向各县的基层供销社供货,这种方式特别适合那些易碎、笨重、基层供销社经营量又较大的商品。因为,这样既可以减去一道三级批发商店的经营环节,又可以消除各县在这些集散地互设仓库和中转机构的浪费。
再次,合理安排地产地销商品的流通环节。在一个城市或者一个县里,总有许多产品是大部或一部在当地销售的。这些商品不经过长途运销,一般就毋须经过批发、零售两道环节。在这方面,各地创造了许多成功的经验。例如:(1)对于居民零散购买的某些商品,特别是品种、式样复杂多变,或容易腐坏、不易调运、不耐保管的商品,其中生产规模较大或机械化程度较高的产品,由生产单位同大型零售商店直接挂钩、直线运送。手工操作、零星生产的产品,由生产单位(或经营单位)自设门市(或作坊)自产自销。在商业工作中,对于前一种方式,称为“厂店挂钩”或“队店挂钩”,后一种方式称为“前店后厂”。(2)对于社会集团成批购买的商品,或者价值高、周转特别慢的贵重商品(如某些乐器、精密仪器)由批发机构向零售单位直接供货。(3)对于工业、手工业部门需用的某些原料、材料,产需双方能够固定关系成批供应的,采取“定点供应”方式,由生产单位同使用单位直接挂钩、运输与结算(如橡胶厂把胶底直接供应制鞋生产社,印刷厂把纸边直接供应造纸厂等)。(4)对于农业需要的某些生产资料,特别是适应性强的小农具,采取就地分散生产,就地供应的方式,组织当地手工业和农村副业生产与农民直接见面,看样选购成交。这些经营方式推行的结果,不仅节省了装卸、搬运、保管、经营管理等一系列的费用,并且提高了商业工作质量,使商品的供应更加适销、对路、及时,并且质量优良。
再次,充分利用传统形式,组织小土特产品和小手工业品的流通。这类小商品的共同特点是:品种繁多、规格花式十分复杂,许多品种在质量上有独特之处,同时市场需要的变化较快、较大,“少了一点就感到紧张,多了一点就要积压”。与此相适应,在生产方面也一般属于机动灵活的“小生产”。对于这类商品,如果采取各级批发站层层流转,就极难避免市场层层隔阂,消息不灵,产销脱节,造成有的品种断档脱销,有的品种又层层积压的现象。因此,在流通方面,历来具有“小流转”的特点。这种传统形式最普遍的有两种:一是货栈,一是庙市,通过货栈和庙市,组织产销或产销直接见面。这种传统的流通形式,不仅利于减少环节,节省费用,并且能够把那种分散、零星的生产与消费有效地结合起来,使生产更加适合市场变化和人民消费的需要。
精简商品流通环节,牵涉到商业工作的各个方面。如果哪一方面的工作跟不上去,就会带来不利影响。因此,应当特别注意的有以下几点。
一、提高服务质量问题。如前所述,精简商品流通环节,能够在许多方面提高商业工作的服务质量,但是,在某些方面,如果安排不当,也会降低商业工作的服务质量。例如,某些二级批发站兼营三级批发商店的业务以后,如果在管理机构上不相应地加强城市工作,也可能因为对城市的特殊需要照顾不够而影响城市的商品供应。精简的环节不同,商品不同,引起的新问题不同,解决的方式也不同。在这里重要的是坚持贯彻为生产、为消费者服务的方针。既要注意精简环节的积极作用,又要注意它可能引起的问题。避免“一刀齐”、“一律化”的做法,因地因品种制宜地采取措施,从而使流通环节的精简既有利于降低流通费用,又有利于提高服务质量。
二、改进商品的计划管理问题。有计划地组织商品流通,是整个国民经济有计划、按比例发展的重要环节,是避免流通中的损失、浪费,节约流通费用的最大源泉。在我国,较重要的商品都是分别具体品种、在全国或地方范围内有计划地分配的。商品流转计划,按照各级行政区划,经由各级商业机构,自上而下地下达指标,自下而上地编制计划草案,再自上而下地逐级批准与下达计划,然后由各级经营机构(批发商店、零售商店)分别经济区划,具体执行。商品流通环节的变更,必然要引起商品计划管理与分配制度的相应变革。从一些地区的经验看,合理精简商品流通环节同统一安排市场是能够结合起来的。那种认为要统一安排市场就必须由批发机构统一集中货源,层层分配商品的想法是没有根据的。但是,如果忽视精简流通环节给商品的计划分配带来的新问题,不相应地加强商品分配的计划工作和统计监督、财务监督,也是不正确的。因为这会使商品流通发生某些混乱,也是不利于国民经济的计划发展的。
三、加强价格管理问题。精简商品流通环节对于物价工作提出的新课题主要是:批发机构直接供应给企业、事业单位的生活资料与供应给生产、经营单位的商品,如何分别计价,分别核算问题;实行厂(队)店挂钩以后,购销价格的制订与如何保证分质论价政策的统一执行问题;货栈与庙市成交价格的管理问题;“定点供应”以后,生产资料与产品价格的统一掌握与管理问题等等。这些问题的解决,比较在批发机构统一收购与分配商品,零售商店专管零售商品的情况下,显然要复杂得多。因为,流通环节的精简,不但直接影响到原有商业经营利润和由于节省流通费用而新增加的利润的分配,并且使有为数更多的企业与人员参加商品验收、计价等工作,他们的工作质量,都直接关系着价格政策的贯彻。因此,必须相应加强价格管理,按照国家的价格政策根据新的情况研究确定商品的购销价格,培训验质、验斤、定价工作人员,尤其要加强价格政策的宣传教育,使每个工作人员都深刻了解:正确贯彻执行价格政策对于发展生产、逐步改善人民生活,密切党同群众的关系和巩固工农联盟等方面的重大关系,从而自觉地保证价格政策的执行。
四、加强集中统一领导与发挥地方的积极性问题。商品流通环节的精简,一方面会使商品经营权力和利润往上集中,另方面会使商品经营权力与利润往下分散。在实际中,究竟向哪个方向转移,要看精简的是哪个环节。因此,精简商品流通环节又涉及中央与地方、上级与下级的关系问题。如果处理得不好,就会妨碍中央的集中统一领导或者妨碍地方的积极性。怎样具体解决,当然要依据具体商品、具体情况决定。但原则是不能动摇的。即流通环节必须精简,中央(上级)的集中统一领导必须加强,地方的积极性必须充分发挥。这是涉及商品管理体制,在某些场合还关系到财政管理体制的重大问题,也必须从全局出发,慎重研究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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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栏:经济资料介绍

农业电气化
梁昌兰
目前,世界各国在农业生产中,广泛利用电力的有灌溉、排水、供水、打谷、碾米、磨粉、饲料加工、谷物扬净、干燥、养家畜、榨油和育苗栽培等(至今田间耕作直接利用电力还很少)。全世界电力生产的增长速度大于整个工业生产的增长速度,而农业用电的增长速度又大于工业用电的增长速度,这是电力在工农业生产中特别是农业生产中用途日益广泛的结果。
1957年,苏联、德意志民主共和国、美国、英国、法国、意大利等几个国家的农业电气化概况如下表:
国别 苏联 德意志民主共和国美国 英国 法国 意大利
耗电量(百万度) 总计 183,450 32,310 660,395 91,004 52,200 36,041
其中农业用电 5,800.0 941.0 23,600.0 1,443.0 2,206.0 410.2
农场电气化百分比 61.5 95.5 70.3 97.6
耗电量比1956年增长的百分数 总增长 9.3 4.1 5.0 4.9 7.2 5.8
农业部分 增长 20.0 17.3 11.5 16.8 7.5 7.4
平均每度电价(以美元计) 0.087/0.048* 0.019
0.0276 0.018 0.054/0.044* 0.022/0.037*
*分子系照明电价,分母系动力电价。
1953年,几个国家的农业单位面积用电量的情况是:美国为75度/公顷,西德为73度/公顷,瑞典为130度/公顷。随着电能应用范围的不断扩大,近年来各国单位面积需电量在继续增长。例如,1959年,美国已增为163度/公顷,西德已增为127度/公顷,瑞典更达250度/公顷。
农业电气化最大的经济效益首先是人力和畜力的节约。例如在美国的一些先进农场里,由于高度机械化和电气化,一个人就能耕种40英亩土地,并且每年饲养40,000只肉用鸡(分四批),因为他利用了电气化的自动装置,如电动食槽、自动饮水器、自动取暖设备、饲料调制设备,并用推土机清除鸡粪,养鸡的劳动几乎是“业余”的。
下面,分别介绍苏联、美国和日本的农业电气化的一些情况。
苏联 在苏维埃政权建立的头几年就建立农业电气化组织,在国家的统一规划下有组织地进行农业电气化。1941年使用电能的集体农庄还只有4%,到1957年底,全部机器拖拉机站、93%的国营农场以及40%的集体农庄都已经电气化。当年平均每一农户占用电力设备107瓦,每30户有一部电动机,共有50种以上的生产过程采用了电能,主要为打谷、灌溉、供水、谷物扬净、饲料加工、养家禽、温床育苗及温床栽培等,还研究和试用了电力拖拉机与电力谷物联合机。近十年来,农村电气化设备容量的增长达到每年24万瓩。1932年以前农村电能主要用于照明,现在约60%均用于农业生产。1958年全国农村电站(水、火、变电站)总容量400万瓩以上,当年全国电力生产2,330亿度,相当于革命前的123倍,当年农业用电60亿度,相当于1916年的5,000倍。在发展农业电气化工作中,很重视地方动力资源的利用,如小河流的水力、泥煤、褐煤、煤气、天然气和风能等。第一个五年计划刚开始的时候,农村用电几乎全部由农村小型电站供应。以后由于生产的发展、农业电气化水平的提高,由小型电站逐步过渡到修建较大型的水、火电站和变电站,建立地方农村电力系统,以保证得到不间断的优质、廉价的电力。1958年,农业用电中,约有65%的电力是由非农业的大型电站和电力系统供给的。
美国 美国农业生产的特点是全部生产都由规模不同的资本主义农场经营。1958年全国约有450万个农场,平均每个农场占有耕地30多公顷,有整劳动力约二个人。各级农场重视专业化经营,一般一个农场只生产一两种产品。为了减少雇佣劳动的人数和追求高额利润,农业的机械化和电气化获得了很大的发展。1936年仅有11%的农场实现了电气化,目前全部农场基本上已经机械化和电气化。全国农村电力网的总长度已达800万公里,约90%的电源均由大的电力系统供应,电网供电的高度可靠性以及售电成本的低廉也是农业电气化的有利因素。1958年平均每一农场年耗电量为5,104度,其中灌溉发达地区为8,523度,但是一般农场约80%的电力均消耗于生活上。近年来,生产用电的比重有较大的提高,特别是在养乳牛、养猪、养鸡等农场中特别显著,生产用电的比重有的也达到70%—90%。多半农场主是通过一种电力合作组织向电力公司购买电能,少半农场主是直接向私人电力公司购买电能。
日本 1900年,日本就开始用电动机灌溉水田,1954年用电农村已达97.5%。1956年,农业耗电量5.7亿度,其中95.1%耗于电动机上。各种生产作业耗电量的比重是:谷物粉碎37%,灌溉20%,稻谷脱粒和碾磨13%,排水8%,其他22%。1957年,用电农户平均每户占有电力设备409瓦,平均每4.5户有一台电动机。其特点是农业用电动机容量都很小,例如,1959年全国有电动机1,004,000部,平均每部容量为1.76瓩,共有各种电热器52,000部,平均每部容量仅为1.42瓩,多用于水稻、蔬菜、烟草的育苗,花卉的栽培以及养蚕、养鸡等。在战争年代,还曾较广泛地使用1至3瓩电动机带动中耕机和犁。电灯和荧光灯被广泛地用于诱扑昆虫和诱捕鱼群。小容量电动机的优点是便于一机多用而提高设备利用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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