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63年12月24日人民日报 第5版

第5版()
专栏:

关于经济有效施用化学肥料的商榷
陈尚谨
解放前我国化学肥料施用量很少,基本上是硫酸铵一种,施用地区也仅限于沿海几省。解放后党和政府对化肥的生产和施用十分重视。建国十四年来,化肥有了很大发展,在数量上增加了几十倍,在品种上也增加了十几种,施用面积普及全国。由于我国耕地面积很大,目前化肥的供应仍不能满足农业生产的需要。在这样的情况下,经济有效地施用化肥显得特别重要。经济有效地施用,不仅可以使有限的化肥发挥最大的作用,降低农业成本,还可以扩大施用化肥的面积,普遍提高农业产量。即便在将来化肥的生产有了很大的发展,能够满足农业需要时,也还有必要有计划地合理分配,经济有效地施用。
经济有效施用化肥应注意以下几个方面:一、把各种化肥施用到最适宜的土壤和作物上;二、结合农业“八字宪法”和当地具体情况,确定最适宜的肥料用量和施用方法;三、按各地需要化肥的种类、时间和数量,做好调拨和分配工作;四、根据农业需要和工业资源计划,生产各地最适宜的化肥品种并保证质量;五、有计划地进行化肥试验、示范和推广工作,对农民进行宣传教育。以上五个环节是密切联系着的,不能忽视某一方面。为了做好这五个方面的工作,现在提出以下几点意见,以供商榷。
一、化肥、粪肥、绿肥配合施用,是经济有效地施用化肥的关键
化肥的性质和有机肥料不同,它的成分单纯,肥分浓厚,大部分是水溶性的,肥效快,能及时供给作物所需要的氮、磷、钾营养。有机肥料中含有大量有机质和各种营养成分,施在土壤里逐渐分解,能较长期地供给作物吸收利用,还有改良土壤和培肥土壤的作用。有机肥和化肥配合施用,正好有着“取长补短,刚柔相济”的效果,既节省用量,又提高肥效。目前各地应在施用有机肥料的基础上,适当地配合施用化学肥料。
种植绿肥提高土壤肥力,是我国农民宝贵的经验。在南方的水稻田,群众有种紫云英、苕子、黄花和苜蓿等绿肥的习惯;在北方部分地区,群众也有种草木樨、香豆子、毛叶苕子和田菁的经验。在豆科绿肥作物上施用少量磷肥,可以促进根部发育,加强根瘤的固氮能力,显著提高绿肥的鲜草量。在一般低肥力土壤上种植绿肥,生长不好,每亩鲜草产量不过一千斤左右,而适当地加施磷肥后,鲜草可以提高到三四千斤,鲜草内氮磷的含量也均有显著提高。根据各地试验,对豆科绿肥作物施用一斤磷酸,就能使它多从空气中固定一斤氮素,耕翻后种植水稻、小麦或棉花,增产效果极为显著。如每亩对绿肥作物施用十斤过磷酸钙,通过绿肥还田,单从养分来说,即相当于施用了十斤过磷酸钙和十斤硫酸铵的综合效果,好处很大。农民将这种办法叫做以“小肥换大肥”或“以磷增氮”,确是最经济有效施用化肥的好办法。
大部分绿肥如紫云英、苕子和金花菜,又是优良的饲料。扩种绿肥,增施磷素化肥,是提高绿肥产量的重要措施。绿肥多了,可以多养牲畜,牲畜多了,粪肥就多了,又可以增产大量粮食和饲料。施用化肥、扩种绿肥,也是增加粪肥的有效措施。施用化肥可以大幅度增产粮食,这样就有可能腾出一部分土地来,种植绿肥和饲料作物,促进畜牧业的迅速发展。因此,化学肥料、绿肥和粪肥的发展,是密切联系着的,是互相促进的。目前有不少低产区急待提高粮食产量,但是当地化肥和有机肥料的数量都不多,绿肥单产也很低,农民不愿种植。如果单独提倡增加某一种肥料,常常遇到很大困难,但是如果将化肥、粪肥和绿肥三种肥料结合起来,就可以解决很多困难。化肥—粪肥—绿肥三结合,有计划地配合施用,互相促进,是解决我国肥料问题的方向,也是经济有效施用化肥的关键。
二、氮、磷、钾三要素比例问题
氮、磷、钾三种肥料对促进作物生长发育的作用,各有不同,不能相互代替,缺少一种庄稼就长不好,哪一种过剩也没有用处。为了节约用肥并获得丰产,氮磷钾的适宜比例,是一个重要问题。国内外有关这方面的资料不少,但是将一个地区的经验在另一地区使用,就发生很多问题。欧美各国施用化学肥料中氮磷钾的比例,是随着农业的需要和工业的发展而变化的。例如在一九○○年以前,施用氮磷钾三要素的比例大约是一比三比一,到一九三○年逐渐改变为一比二比一,最近大致趋向于一比一比一。按一般农作物植株内氮磷钾三要素的平均含量,大致为一比零点五比一。我们所施用的化肥中,氮肥和钾肥大部分是水溶性的,当年利用率较高,一般为百分之六十到八十;磷肥施用在土壤里,容易被土壤固定,降低肥效,利用率大致仅为氮钾化肥的一半。所以欧美各国按一比一比一等量比例施肥,大致可以满足作物对三要素肥料的需要。这些国家化肥的施用量都较大,农作物所需要的肥料,主要靠化肥来供给,所以他们采用一比一比一的比例是适合的。我国情况就有所不同。解放后化肥工业虽然有了很大发展,但是还不能满足农业生产的需要。我国施用化肥是在有机肥料的基础上做补充施用的,农作物需要的养分主要靠有机肥料来供给,化肥中的养分仅起到加强和支援的作用。我国大部分地区农村施用的土粪和堆肥中所含氮磷钾的比例大约是一比二比二,绿肥中三要素的比例是二比一比二,我们必须按作物和土壤的需要,因地制宜地来施用化肥,采用最经济有效的施用方法,将化肥用在刀刃上,发挥它最大的效果。具体到某一个地区,需要施用氮磷钾哪一种化肥,就可以施用哪一种;三五年内施用哪种化肥增产效果不明显,就可以暂时不用它,这样才能达到经济合理有效施用化肥的目的。
三、施用化肥首先要选择最适宜的土壤,因地制宜
我国幅员广大,土壤种类很多,土壤肥力又有所不同,对氮磷钾的需要程度,也有很多差别。根据目前各地试验,大致可以分为以下几类:
一、在土壤肥力高,熟化程度良好的地区,目前增施氮素化肥增产效果最大,磷钾肥效较小,甚至显不出效果来。在大城市的近郊、市镇的周围、较新的冲积土上和常年施用大量牲口粪、人粪尿的地区,大多属于这一类。
二、在土壤肥力低,有机肥料用量少,熟化程度差的土壤上,施用磷肥一般肥效很好,在施用磷肥的基础上,施用氮肥,才能更好地发挥氮肥的增产效果。在南方红壤性旱土、酸性黄泥、冷性低产水稻田如鸭屎泥、冷浸田、夹泥田、海滨咸酸田、低产紫色水稻土等,东北白浆土、黑土、棕黄土岗地,低洼盐斑地,以及东北国营农场新垦区等,多属于这一类。
三、在一般熟化程度良好的地区,由于常年种植,有机肥料用量不足,氮肥肥效显著,氮磷化肥配合施用,更可以显著提高粮食作物的产量。除上述两类土壤地区外,大部分属于这类。
此外,我国农村普遍有施用草木灰的习惯,对供给土壤钾素起到一定的作用。一般粘土、盐碱土中钾质含量丰富,砂粒中含钾较少,在砂性土壤上种植甘薯、马铃薯和烟草等喜钾作物,增施钾素化肥,也常常获得显著效果。目前我国对钾肥需要量不大,将来农村大量施用氮磷化肥,产量普遍提高后,钾肥的需要量也将相应地增加。
施肥、灌溉、耕作等农业措施,直接影响到土壤的性质和肥力。绿肥中含氮丰富,含磷较少,施用大量绿肥的地区氮素化肥可少用,磷素化肥应适量的供给。一般厩肥中磷钾含量丰富,氮素不足,因此厩肥与氮肥配合施用,可以促进有机质的分解,提高肥效。常年施用大量厩肥的土壤有效磷增加,磷肥可少用或不用。
施用磷肥可以促进作物根部发育,提早成熟,增加作物抗旱和抗寒能力,在无霜期短、作物生长期长的地区,如北方寒冷地区种植高粱,华中地区种植双季稻,适当地施用磷肥,可以提早成熟,避免霜冻和秋旱为害。田间水分直接影响土壤性质和释放矿物质养分的能力。江南丘陵地区的冬水田,有的因气候关系,土壤经过一度干旱开坼[chè 彻],耕性变坏,形成很多泥团,不易耙碎,使稻苗生长不良,发生“坐秋”,严重影响产量。施用磷肥可以防止“坐秋”,对水稻增产稳产的作用很大。据湖南省祁阳县的经验,在鸭屎泥冬干“坐秋”田上施用过磷酸钙,一般可以提高早稻产量百分之三十至百分之五十。在江苏省水旱轮作地区,稻田改种小麦,或早作后种植水稻,施用磷肥,肥效也很突出。
四、施肥与作物种类的关系
一般作物大致可以分为豆科和非豆科两大类。豆科作物主要有大豆、蚕豆、豌豆、花生、紫云英、苕子、草木樨和田菁等,它们可以靠根瘤的固氮作用,利用空气中的氮气,对氮肥的要求不高,因此对这些作物可以不施用氮素化肥。但是,它们对土壤要求足够的磷和钾,施用磷肥可以大大提高产量。非豆科作物主要有稻、麦、棉、玉米、果树和大部分蔬菜,它们对氮肥的要求较高,因此必须充分供给氮素化肥,在缺乏有效磷的土壤上还要补充足够的磷肥。油菜和荞麦对磷素营养的要求较高,因此也要注意施用磷肥。烟草和大部分根茎作物如甘薯、甜菜、甘蔗、马铃薯等喜钾作物,除了需要氮、磷以外,还需要较多的钾,因此要不要供给钾素化肥,应视当地土壤性质和有机肥料用量来确定。
农民常常根据各种作物的习性和需要,在不同肥力的土壤上,采用各种轮作方式,所以因土、因作物施肥就更显得重要。例如紫云英和苕子等绿肥作物,多种在地力较差的土地上,由于它们的特性和土壤的性质,增施磷肥的效果更为突出。花生、甘薯和马铃薯多种在砂土上,由于砂土含钾较少,对这些作物施用草木灰,就有更好的效果。蔬菜多种在城市郊区熟化程度较高的菜园土上,就需要施用足够的氮素肥料。以上说明施肥、土壤和作物三者之间的关系,查明它们之间的关系,就能更好地施用肥料。
五、经济有效施用化肥的技术
植物吸收养分是通过水溶液进入植株根部的,所以肥、水有着密切的联系。我国大部分地区的雨季是在春季或夏季,正是作物生长最快的时期,同时我国有大面积的稻田和水浇地,因此完全有条件根据作物最需要的时期来进行施肥和灌溉。
我国大部分农民对施用氮肥作追肥有很好的经验,并取得很好的效果。例如水稻在小穗分化期,小麦在返青期,春玉米在抽雄前,棉花在现蕾期,施用少量氮素化肥,均能以少量肥料获得较高的增产效果。
施用氮肥的时期也受到气候的影响。例如北方旱地小麦由于小麦生育时期正是干旱季节,将肥料施在干土上是不会发生作用的,应改为基肥或种肥施用。北方棉区无霜季节较短,为了提早成熟,减少霜后花,氮肥应提早在蕾期或现蕾前追施;长江以南的棉区无霜期长,为了保证棉花生育中期所需要的肥料,可适当地分一部分在开花盛期施用。
磷肥的施用期与氮肥不同,磷肥应做基肥或种肥施用,在一般情况下不宜用作追肥。由于磷肥容易被土壤固定,不能在土壤中移动,所以需要采用局部集中施用的办法,施在作物根部附近,才能发挥最大的作用。局部集中施用磷肥的方法是多种多样的。例如在水稻秧田施用磷肥做基肥,比用同量磷肥施在本田,增产效果大。在水稻插秧时,用少量过磷酸钙或钙镁磷肥沾秧根,它的肥效约相当于用三到四倍磷肥做基肥撒施。在播种小麦、玉米、油菜和冬季绿肥时,用少量磷肥拌种或施在播种沟或播种穴内,都是集中施用磷肥和提高磷肥效的好办法。
作物产量是贯彻“八字宪法”各项措施的综合结果,因此单独采用某一项措施是不可能达到高产的。在目前土壤肥力和栽培措施条件下,化肥用量应当有一个适宜的范围,超过这个范围,产量不但增加很少或不能继续提高,反而可能发生倒伏贪青,招致病虫为害,遭到减产。在我国目前化肥还不能普遍满足农业生产需要的情况下,如果一个地区施用了过多的化肥,造成浪费,就必然影响到另一地区化肥用量减少而不能提高产量。因此,各地都必须加强研究并拟定最适宜的化肥用量。
据各地试验结果,在目前生产水平和施用当地有机肥料的条件下,一般粮食作物每亩施用氮素以四至八斤,折合硫酸铵二十至四十斤较为适宜;磷肥应选择在缺磷土壤和需磷最多的作物施用,每亩磷酸用量以四至八斤,折合过磷酸钙二十五斤到五十斤较为经济。
六、有关化肥品种方面的问题
化肥种类很多,主要分为氮肥、磷肥和钾肥三大类,每一大类又分几种到几十种之多。优质化肥品种,主要取决于以下三个条件:一、肥分浓厚,成本低廉,农业需要量大,适合于大量生产制造;二、便于贮存和运输,不吸潮,不变质,不损失养分;三、施用简便省工,肥效确实,施用方法容易被群众掌握。
由于各地气候、土壤和作物栽培条件不同,优良品种的对象也可能是不同的。例如硝酸铵在华北、西北和东北等地施用肥效很好,是最优良的氮肥品种之一,但是在华东和华南等多雨地区施用,由于硝酸铵吸潮性很大,容易结块或溶成液体流失,就需要解决造粒、包装和防潮等问题。磷矿粉含磷量高,成本低,经过粉碎后,就可以直接施用,在华南、西南和东北部分酸性土壤上施用,肥效很好,并且持久,是一种优质磷肥,但是在华北和西北等碱性或石灰性土壤上施用,肥效很慢,不能满足农业的需要,应研究如何加工和提高肥效的问题。
氨水和碳酸氢铵具有制造简便、成本较低等优点,但是它们具有分解和挥发性,贮存和施用不当,则费工费事,还要损失很多肥分,甚至引起熏灼作物叶子的情况。这类化肥过去不受农民欢迎,但是经过试验示范推广,解决了一些技术上的困难,使农民掌握了它们的特性,采用适宜的施肥机具,沟施深盖或利用电灌、电井,将氨水随水灌施,这才为农民所爱用。
钙镁磷肥和钢渣磷肥如果施用得当,肥效与过磷酸钙相等。我国生产这两种磷肥,资源丰富,成本低廉,肥效很好,可以大量发展。
粉状和粒状化肥的成分,几乎完全是相同的。但是,粒状化肥流动性大,便于机械化施肥,宜于局部集中施用,较一般人工撒施,肥效可以提高一二成,也没有被风吹失和沾污作物叶面等缺点。为了适应我国农业机械化和化学化,粒状肥料比粉状肥料具有更多的优越性。
复合肥料是含有氮磷钾中的两种或三种的肥料,它具有肥分浓厚的优点,施用方便,适宜远途运输。例如磷酸铵约含氮百分之二十,磷酸百分之四十。一吨磷酸铵的肥分,约相当于一吨硫酸铵和两吨过磷酸钙,宜在需氮和磷的土壤和粮食作物上施用。由于这样的土壤在我国面积很大,制造磷酸铵肥料是适宜的。但是如果施用不当,将它施用在不缺磷的土壤上,则就只能表现与硫酸铵相似的肥效,不能发挥它含磷的优点。所以各地施用复合肥料时,要根据农业需要,合理分配,合理施用。
混合肥料是用两种以上的化学肥料机械混合而成的,它具有氮、磷、钾三种成分,这是它的优点。这类肥料近年来在国外发展得很快,每年消费量很大。但是,我国目前农业情况不相适应。我们施用化肥是作有机肥料的补充,缺少氮磷钾哪一种,就补充哪一种;各地条件不同,需要三要素的程度也有很大变化;再者氮肥、磷肥和钾肥的性质不同,磷钾肥适宜做基肥施用,氮肥适宜做追肥用,如果施用混合肥料,就必须在同时施用,这样就会造成浪费。我们在施用化肥方面也要进行具体分析,不能大而化之,笼统对待。如果某地需要施用混合肥料时,最好在当地人民公社或国营农场按需要自行制造,不必由国家生产混合肥料。
为了经济有效施用化学肥料,应在各地广泛地进行田间肥料试验,并有计划地加以示范、推广,使农民能够掌握各种化肥的特性和施用的原则,根据各地具体条件,灵活运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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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栏:学术动态

关于道德的阶级性和继承性问题的讨论
最近以来,很多报刊就道德的阶级性和继承性问题发表了文章,开展了讨论。讨论是由吴晗同志的《说道德》和《再说道德》(见《学习集》,北京出版社一九六三年版)两文引起的。相继发表的讨论文章主要有:许启贤《关于道德的阶级性与继承性的一些问题》(一九六三年八月十五日光明日报),吴晗《三说道德》(一九六三年八月十九日光明日报),李之畦《〈三说道德〉一文提出了什么问题》(一九六三年九月二十一日光明日报),冯其庸《彻底批判封建道德》、李之畦《关于道德的继承性和阶级性》(《新建设》一九六三年十一月号),江峰《也谈道德的继承问题》(一九六三年十月六、七日光明日报),高仲田《关于道德的批判继承问题》(一九六三年十月七日光明日报),步近智、唐宇元《对目前道德继承问题讨论的几点商榷》(一九六三年十一月十六日光明日报),艾真《关于道德问题的几点质疑》(《哲学研究》一九六三年第五期),石梁人《试论道德的阶级性和继承性》、阎长贵《必须坚决摒弃封建道德》(《哲学研究》一九六三年第六期)等等。讨论涉及以下几个方面的问题。
一、“阶级的道德”的含义
在讨论中有两种意见。吴晗认为:“所谓阶级的道德也就是统治阶级的道德”。后来,他认为“这句话的正确说法,应该是‘所谓阶级的道德,在一般情况下,就是统治阶级的道德。’”
很多人不同意这种观点。许启贤认为:在阶级对立的社会里,由于敌对阶级的存在,总是有两种对立的道德,有统治阶级的道德,也有被统治阶级的道德。“统治阶级的思想和道德,尽管占统治地位,但这种情况,却决不能得出‘阶级的道德就是统治阶级的道德’的结论。”李之畦认为吴晗的后一说法也是不能成立的,他说:吴晗“引用了加里宁和马克思、恩格斯的话”,实际上却“误解了引文中的思想实质、混淆了对立阶级的道德体系之间的关系和道德体系对人们思想行动之间的关系的界限”,所以,“所举的历史事实也不能证明作者的论点是符合客观实际的”。
二、统治阶级道德与被统治阶级道德的关系
在讨论中有三种意见。吴晗认为,统治阶级道德与被统治阶级道德之间是有相互作用和相互影响的。他说:“过去统治阶级的道德论在一般情况下是起了欺骗、毒害人民的作用的。”但是反过来,被统治阶级的道德也曾对统治阶级的道德起过作用。
一些人不同意吴晗的看法。李之畦认为:“对立的阶级道德之间的关系只能是相互斗争的关系而不是别的。因为阶级道德所反映的阶级利益是不可调和的、不可改变的,统治阶级道德,无论某些被统治阶级成员怎样自愿地去执行和维护它,它总还是维护统治阶级利益的统治阶级道德,不可能变成被统治阶级的东西。反之也是一样,被统治阶级的某些道德规范或道德品质无论表现在统治阶级的任何成员身上,它总还是维护被统治阶级利益的被统治阶级道德,不可能成为统治阶级道德体系中的东西。”步近智、唐宇元也指出,“认为历史上的统治阶级道德可以批判继承的前提,即对立阶级道德之间可以‘相互接受’、‘相互包含’的论点,是不能成立的”。
另外,高仲田认为:“统治阶级的道德和被统治阶级的道德,是矛盾的两个方面。这两个方面是互为条件,相互作用的。”第一,“没有统治阶级的道德,也就没有被统治阶级的道德;没有被统治阶级的道德,也就没有统治阶级的道德。因此,这两种道德,既是矛盾的又是统一的。”第二,矛盾的双方又互相转化。例如,在地主资产阶级占统治地位的时候,他们的道德也是占统治地位的,被统治阶级的道德居于矛盾的次要地位;但是当农民起义的时候,“统治阶级的‘造反是大逆不道’的道德就不灵验了,广大农民的‘迎闯王、迎闯王、闯王来了不纳粮’的敢于反抗统治阶级的道德就占了统治地位了”。石梁人认为:“在阶级社会中存在着两种互相对立的阶级道德,因而也就不能不在阶级社会中存在着两种互相对立的道德传统。——剥削阶级的道德传统和劳动人民的道德传统。”这两者是根本对立的。同时他又认为:同一阶级社会的两种道德之间会相互影响,相互作用。这是因为“这两个阶级同处于一个社会中,它们的道德的形成和发展,不能不具有同一的时代背景;更因为他们互相斗争,互相要用自己的道德武器来战胜对方”。
三、封建道德和资产阶级道德能不能继承
吴晗说:“无论是封建道德,还是资产阶级道德,无产阶级都可以批判地吸取其中某些部分,使之起本质的变化,从而为无产阶级的政治、生产服务”。“例如,忠孝节义,礼义廉耻,这些道德观念是为过去的统治阶级服务的,但也可以把它改造,使它为社会主义服务”。“资产阶级的道德,精打细算,多方赚钱,难道不应该成为社会主义经营管理企业的一条重要原则?”“例如民主、自由这两个概念,在资产阶级兴起初期,对反抗封建制度的束缚来说是具有进步意义的。但随着资产阶级的成长壮大,掌握了政权,民主只是资产阶级的民主,对人民是没有民主的,自由也是一样。这样,民主和自由也就变了质了。自从有了无产阶级之后,有了马列主义之后,建立了社会主义国家之后,民主和自由这两个概念是不是批判地继承下来呢?”吴晗认为统治阶级的道德可以继承的原因是:第一,道德不是永恒的,终极的,不变的,万古一致的;第二,某些民族英雄、革命领袖和其他杰出的人物的道德品质可以批判地继承,例如岳飞、文天祥、史可法的爱国主义就可去其糟粕,继承其精华部分;第三,过去被统治阶级由于个体生产、分散生产的限制都有其自私的一面,只是绝大多数人具有某些美德,有极少部分是坏人;反过来也是一样,历史上的统治阶级绝大多数是坏人,但少数人还是好人,他们具有的某些美德可以继承。
许多人不同意这种观点。许启贤说:“封建道德的‘忠’和‘孝’是不能继承的。对于资产阶级道德的‘精打细算,多方赚钱’,也不能一般地讲继承。”艾真认为,民主和自由都是具体的、有阶级性的,因此,无产阶级的民主、自由,决不是继承了资产阶级的民主、自由。阎长贵认为:“我们不能因为农民受封建地主阶级愚弄而曾经保护或者执行某些封建道德论点,而模糊了阶级对立,模糊了封建道德的阶级性”。他进而从《忠经》和《孝经》具体分析了封建的忠孝道德的实质,认为无产阶级的忠和赡养父母等道德是跟封建的忠、孝根本不同的。因此他说:“我们对封建的忠孝观念只能坚决摒弃、彻底埋葬,绝不能继承。”步近智、唐宇元认为:历史上的统治阶级在它革命或上升时期具有一定进步意义的道德思想,“今天也不能一概说它可以批判继承”。其理由是:第一,我们给这些具有一定进步意义的道德思想以应有的评价,目的是给它以一定的历史地位。第二,昨天是进步的东西,今天可能变成落后、甚至是反动的东西,资产阶级的“自由、平等、博爱”即是如此。第三,就是在剥削阶级处于革命或上升时期,还应看到劳动人民的更先进的道德思想,以及所表现出的更革命的行动。李之畦认为:在阶级社会里存在着反动的和革命的两种对立的民族道德传统。作为统治阶级的封建地主阶级、资产阶级的道德,可以说没有什么可继承的东西。但是当封建地主阶级和资产阶级处于被统治地位时,他们的道德具有一定的民主性和革命性,这是可以批判地继承的。关于继承历史上民族英雄的道德品质,她以岳飞为例,认为广大人民歌颂他的是和当时人民和祖国利益相联系的爱国思想,而封建统治阶级所表彰的是封建的忠君死节精神,同样称赞一件事,而所依据的道德标准却根本不同。因此,继承岳飞的道德品质,对我们来说,就是“突现出他保卫祖国维护人民利益的人民道德一面,排除其‘忠君报国’的封建道德一面”,“从中分解出一种和他的封建思想体系不同的优秀的人民道德成分。这种人民道德成分还需要加工改造才能成为社会主义的爱国主义思想的原材料或有机部分。这就是经过阶级分析的质变过程”。石梁人也认为:“孔、孟、岳飞、文天祥这些人物虽然在历史上有其一定的作用”,“他们的道德行为尽管在当时有其积极意义”,“但是,他们的道德毕竟不是劳动人民的道德,同当时的劳动人民的道德不能相比,同今天的无产阶级的道德就更根本不能同日而语”。
冯其庸更根据大量的材料,进一步论证了封建道德是没有人民性的,忠孝节义是麻醉人民的“精神毒药”。他着重分析了忠孝道德从殷周时代至明清以来的历史演变和发展,说:“这一切事实,都有力地说明‘忠孝’这种道德观念,是为统治阶级的利益服务的,是统治阶级用以巩固统治的一种统治思想。”因此,应该“彻底批判封建道德”。
在道德继承的问题上,还有第三种意见。江峰认为:“历史上统治阶级道德的基本原则、主要的道德规范,其根本观点,是不能够继承的,应当全盘否定。但是,除此而外,在某一特定的历史条件下,统治阶级中某些思想家、历史人物所留下的个别思想材料中,有些东西我们还可以借鉴,可以批判地吸取。” 他分析了这样的三种情况:第一,历史上的统治阶级在其上升的革命时期,其思想家的有些东西,如孟子说的“富贵不能淫,贫贱不能移,威武不能屈”的“大丈夫”气节等,是可以批判继承的。第二,历史上的民族斗争和阶级斗争中某些英雄人物的品质可以继承。第三,封建地主阶级内部有着不同的阶层,其中某些代表中小地主阶层的有远见的政治家,可能提出个别有见解的道德思想,如范仲淹提出的“先天下之忧而忧,后天下之乐而乐”,就可以批判地继承。
四、道德继承性问题中的方法论
有些同志还就道德继承性问题的方法论发表了意见。艾真认为:“吴晗同志把无产阶级的道德和过去的统治阶级的道德说成是‘一码事’,而不是‘两码子事’,因而认为无产阶级可以‘继承’、‘吸取’过去统治阶级的道德。吴晗同志显然忽视了马克思列宁主义的阶级分析,实际上,用抽象的‘字面意义’来代替它。”他说,我们必须坚持阶级分析,不能只看“字面意义”。“字、名词和概念根本不是一回事。字都是一个,但它所反映的内容却可以根本不同”。
李之畦认为:研究道德遗产的继承问题,必须以历史唯物主义的阶级斗争观点作为指针,运用阶级分析的方法。这就是要:第一,道德的阶级性是从整个社会的角度说的,而不是从孤立的个人角度说的。因此,绝不能混淆了阶级道德之间的原则界限。第二,道德有其相对独立性。道德的阶级性表现在个人身上是非常复杂的,但从本质上说,道德仍然是阶级关系和阶级斗争的反映。第三,马克思主义并不否认在一定条件下,不同阶级的道德之间可能有共同相通的地方。另外,不同阶级之间还要运用某些共同的道德范畴和术语,作为表述道德的工具。但是“决不能把这种抽象的表述工具即语言上的问题,曲解为道德原则的‘一般意义’”,从而主张抽象地继承。
石梁人也认为:“必须在肯定道德阶级性的前提下,来谈道德的继承性;也必须在肯定道德阶级性的前提下,来谈无产阶级道德究竟该向哪里去继承,继承什么和怎样继承。如果不是这样,那就必然要造成混乱、以致堕入资产阶级伦理学所设置的陷阱。” (李光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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