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62年4月22日人民日报 第6版

第6版()
专栏:

鄂伦春人的新生活
高高的兴安岭一片
大森林,
森林住着勇敢的鄂
伦春,
一匹烈马一杆枪,
獐狍野鹿满山满岭
打不尽。
你也许很喜欢唱这支歌曲,但是,你知道我们的鄂伦春弟兄的新生活吗?
鄂伦春人,不再是整年在大森林里行踪不定的狩猎者了。你看,这个美丽的新鄂村,就是他们的新居。这是我们祖国北方的一个新的居民点。它在黑龙江省逊克县小兴安岭北坡的一块天然草原盆地上。
九年前,这一片富饶的草原上,只有三、五成伙的猎民追捕野兽。如今,这里一排排整齐的、有着亮亮堂堂的玻璃窗的整洁房屋。建立在宽广林荫街道两旁。
鄂伦春人,过去世世代代居住在大小兴安岭的原始森林里,生活很不稳定。那时,经济停滞,文化落后,生活贫困,疫病流行。解放后,在党的民族政策光辉照耀下,于1953年建立了新鄂村和新兴村开始定居,和祖国各族人民一样,过着安定而又幸福的生活。
1958年11月新鄂村成立了新鄂人民公社,建立了猎业、农业、鹿业和副业四个生产队。现在是家家户户儿成双、女成对,出现了一片人口兴旺的欣欣向荣的景象。
党和政府对鄂伦春族的生产建设给予了大力支持,调拨了种籽、新式农具,发放农业贷款,并且派了农业技术人员进行具体帮助,因而改变了单一的猎业生产面貌,发展了多种经营,仅1960年新鄂人民公社粮食收入除自给自足外,还卖给国家十三万多斤余粮和二万多斤野生动物肉及四千多张小皮张,超额完成国家计划。他们积极响应了政府关于捉活鹿发展野生动物饲养事业的号召,社里还办了养鹿场。1961年虽遭受涝灾,但由于人民公社积极发展多种经营,农业虽减产而社员收入并没有减少,在去年年终结算时,公社社员们一次就储蓄了一万二千多元。1960年建立了发电厂,全村八十余户人家,都点上了电灯,安上了广播喇叭。社里办起了粮谷加工厂、卫生所和供销合作社等集体事业。
春天来到了兴安岭,阳光暖浴新鄂村。勤劳勇敢、淳朴的鄂伦春人,正抓紧这大好季节,开始了狩猎和春季备耕生产工作。他们决心用争取今年猎业、农业生产的较好收成来迎接定居的十周年。
黑龙江的流水哗啦啦的滚,
兴安岭的森林根连根,
谁不想念咱们的毛主席,
毛主席是鄂伦春最亲的人!
胡伟摄影
(附图片)
鄂伦春人定居后的村庄初春来到兴安岭,沉睡的冰雪渐渐融化,新鄂人民公社的猎手们抓紧春围时机,踏着冰雪出猎。
老猎人的喜悦新鄂人民公社有了发电厂,夜晚全村灯光明亮,辉映在林海之中。电工莫连生经过一年多的学习,已经初步掌握了发电操作技术。
新鄂人民公社农具手孟锁柱(右)和关德元正在检修农具,准备春耕。两个中学生
鄂伦春妇女孟荣花有一手缝制各种皮活的好经验。看,她在皮制的手套上绣的图案多美丽。
鄂伦春人是好客的。关长胜(中间穿民族服装者)的一家,烧熟好狍头,招待他们尊敬的客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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