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61年6月3日人民日报 第7版

第7版()
专栏:

再谈农业生产中的群体概念
——并答吴灼年同志
殷宏章
近来农业科学界对于群体概念问题都很重视,各地展开了一系列的讨论。人民日报3月1日和3月26日登载了吴灼年和马建猷等同志的文章,对这个问题做了探讨,特别是吴灼年同志的文章对我去年6月13日发表的《关于农业生产中的群体概念》一文,提出了批评。我想就这个机会再谈一下我个人的看法,补充一些资料,并作答复。
自动调节
自动调节是在群体中或在任何有机体中普遍存在的现象。这个现象表现在种种方面,我去年的文中曾以水稻的蘖数消长做为例子加以说明。对于这一个例子大家似乎有不同的看法,所以应当更具体分析一下,请大家讨论。先把上文中所提到的试验结果,抄在下面(表一、表二)。从这两个表里,我们可以清楚地看到,尽管插苗数差别很大,但最后有效穗数是比较相近的。这是很普遍的现象,凡做过密植试验的人,都知道这个事实。各地关于稻麦密植试验的报告,都是如此。我们曾收集了几十组不同密植的单季晚稻的资料,分析基本苗与有效穗的关系,发现它们之间有很大的正相关,它们之间回归系数为零点四左右,也就是说,如一般每亩插二十万苗,那么在它的基础上多插一万苗,只能多得四千穗,少插一万,少得四千。这里可以看出水稻群体的自动调节现象,和它的范围。如果完全没有自动调节的作用,可以设想如多插一万苗多得一万穗,多插十万苗就多得十万穗了,事实显然不是如此。
表一、密植试验结果(单季晚稻,老来青,前作红花草,松江、1959)
(中国科学院植物生理研究所)基本苗(万/亩)
有效穗(万/亩)(粒/穗)3   19.4   99.09   24.3   84.415   24.6   74.721   24.8   71.127   26.6   66.736   34.2   56.1
表二、密植试验结果(单季晚稻,老来青,前作大麦,松江、1959)
(中国科学院植物生理研究所)基本
苗(万/亩)有效穗(万/亩)粒穗空瘪率(%)千粒重(克)总粒数(万/亩)实粒数(万/亩)计算产量(斤/亩)实测产量(斤/亩)15 19.1 73.2 12.0 27.6 1398 1230 679 82925
 21.8 69.8 17.0 27.6 1522 1263 697 83130 27.0
 58.6 15.8 27.0 1582 1332 719 79835 29.6 56.6
 23.1 26.6 1675 1288 685 78440 31.0 52.5 21.4
 26.7 1628 1280 683 77950 39.0 43.5 25.9 26.2
 1697 1257 659 719
群体的自动调节,亦正如任何自动调节系统或有机体一样,有它一定的范围。如种的太稀,像马建猷同志所举的试验,每亩种六千苗,当然达不到几十万穗。其实每株相隔一尺,彼此碍不着,可以认为是个体的简单相加,谈不到群体更谈不到调节。相反地如种得太密,超出自动调节范围,群体也不能存在。
即使是在一定密度范围内,自动调节的能力也是有限的,并不是无论种多少苗都得到一样的穗数。种的多,穗数也多些,但绝不是按一比一的比例增加。如表一所列,种的密度相差十二倍,有效穗数只差一倍,因此我们说“最后达到比较相近的密度”。吴同志似乎忽略了“比较”二字,认为十九万与三十四万不是相近,但比起三万与三十六万总应该是比较相近的,这正是自动调节的结果。
以上不过是一个例子,群体自动调节的现象还很多。譬如总叶面积和总干物质重量,不论种多少苗,最后的叶面系数或总干重都是比较相近。有关产量的性状也是如此,密植程度增加,穗数增多,每穗粒数减少,空瘪率增加,千粒重减低,是一个普遍存在的事实。这是吴同志也承认的。马建猷同志认为这是三重调节作用,这与我们的研究结果是一致的。由于这样的调节结果,产量(穗数×粒数×粒重)不是越密越高,而是有一定范围,过与不及都不能达到高产。这个问题以后再谈。这里只要指出并不是我“看不到密植能增加有效穗数的事实”,而是不应该片面强调这个事实。密植增加有效穗数有一定限度,也不是增加产量的唯一因素。只追求穗数的加多,并不一定能再提高产量。
自动调节并没有什么神秘。说农作物有自动调节能力,也不是说它是有意识的。它的机制并不太难了解。仍以分蘖为例,大家都知道水稻生长过程中总茎数是有一个消长过程的,稀植的每株得到地力阳光较多,分蘖较速,达到相互影响时亦较迟,因而留下的有效分蘖较多,密植的则相反,每株保留下来的分蘖较少(有的甚至主茎也保不住);因此单位面积上的总蘖数(有效穗数),最后比较相近。如果我们承认“单位面积的茎数无可否认的是有一个消长过程的”,就必然会理解这个过程中含有自动调节的性能①。
有些同志认为这种调节现象是存在的,只是“自动调节”这一名词不很好,建议用“适应性”来代替。我个人觉得也不恰当。“适应性”在生物学中有它的特殊的含义,更容易引起混淆和曲解。“自动调节”虽然也是从自动化、控制论等处借来的名词,但现在在生物学中应用很多,而且其中许多过程的基本原则,也还相似,亦可以用同样的方法来分析和处理。这是这个名词的好处。
“反馈”也是从控制论借用的名词。它与自动调节分不开,我在上文中已经给它一个广泛的定义:一个事物是不断在变化而每步变化的效果又回头来影响变化的本身。一切自动调节系统都通过“反馈”作用进行,人们也是利用它来加以控制的。反馈有种种方式,种种途径。但是有一个共同的规律。群体生长发育过程中,可以看到的反馈作用,至少有五、六种②。水稻分蘖过多“冲过”适当范围然后一部分因光肥条件所限又死下去,可以说是反馈的一种情况,但不是反馈本质。讨论中有些同志是把这两件事混为一谈了。所以吴同志说“反馈现象是密植需要研究解决的问题,不是栽培技术上应该遵循的规律”,我想如果是指“冲过去”的现象而言,这是对的。“冲过去”的现象是不利的,是应该而且可以控制的。我前文已经指出:“不要它后期‘冲’得太高,造成大量死亡,这就必须加些措施,这方面农民有许多宝贵的经验。”譬如利用灌深水或烤田来控制后期分蘖就是很好的办法。
自动调节与人工控制
整个生产活动可以说都是在探讨自然规律,加以人工控制以求达到人们的目的。只有在认识自然的基础上,才能有效地加以控制。也只有通过控制才能进一步增加认识。生产事业如此,科学研究也是如此,提出群体概念的目的也在此。在去年的文章里我已说明“要达到作物生长最合理的群体结构,就必须了解群体的发展规律和它的调节及控制的性能。”“一个群体在一定范围内形成一个自动调节的系统,可以通过环境的改变和人工措施,加以适当的控制,使它达到我们预期的结果。”这是一个最基本的道理。只有认识事物的必然性才能获得更大的自由。恩格斯在《反杜林论》里说:“自由是对于必然的认识。……自由不是在于想像中的对于自然规律的独立,而是在于认识这些规律,并且在这种认识所给予的可能性之上,有计划地使得自然规律为着一定目的发生作用”。
在这一点上吴灼年同志的意见跟我们不同。他认为我强调植物的自动调节作用,“忽视了人的主观能动性在控制作物生长中的重要作用。”他似乎是把自动调节与人为控制对立起来,强调前者就必然放弃后者,发挥后者就必须否定前者,而忽略了它们之间的统一,我认为这是不正确的。
我想举一个具体例子,来说明我们的看法和做法,请同志们讨论。关于整个密植的问题留在下面再谈,现在先简单的谈一下,如何通过群体研究争取有效穗数的问题。我们去年用单季晚稻做了一系列的试验,收集了若干田块的资料,根据分析的结果,指出单季晚稻的土壤肥力、基本苗和有效穗数三者,在一定范围内,有一个数量关系,土壤肥力与有效穗数是一个线性关系,基本苗数与有效穗数也是一个线性关系,于是可以把三者的关系综合起来用列线图表示出来③。从这里可以简单看出,在上海地区一般措施条件下,单季晚稻要争取若干有效穗,应该插多少苗。譬如希望得到二十五万有效穗,则在一等田(肥力高的或肥料多的)插十三万苗即可,在二等田要插二十万苗,三等田二十二万,四等田二十三万,五等田二十四万等。另一方面也可以按照一块田的土壤肥力,肥料供应,劳力强弱,得出应插多少苗争取多少穗,最为合算。也还可以根据要求多少穗,能插多少苗,估计要多少基肥。这只是初步的安排,后期还要按照群体的发展阶段,进行一系列的肥水管理措施,保证穗大粒饱。这个工作说明,我们是通过认识和掌握群体自动调节的规律及其与密、肥的关系,来安排措施的。这样总结了农民“肥田宜稀,瘦田宜密”的经验,供给它一个理论根据,并且把它系统化,数量化,以便在更大范围中更准确的使用。当然这个工作还是初步的,统计性的,包括的因素还不完全,如品种、季节、地区、插苗期等等,还需要大量做,各地做,仔细做,才能使它对生产起更普遍而精确的指导作用,也才能使我们对群体的规律认识更加完整深入。我在这里举这一个例子,一方面为了说明群体的自动调节与人为控制的关系,另一方面也提示我们的工作方向,理论研究与生产实际的结合,请大家指教。
其实这种例子还多,农业的一切措施,处处都是在利用土壤及植物群体和个体的自然规律来进行控制,达到生产的目的。工业与农业的不同,也就在于非生物界的自然规律比较单纯,我们的认识比较清楚深入,因而人们的“自由”或主观能动性也更大。生物的自然规律比较复杂,认识的较少,因而人们的“自由”或能动性也较小。要增加我们的能动性,不是否认自然规律,片面强调发挥主观作用可以达到的。而是更要重视加强加深对自然规律的认识。
主茎与分蘖
在去年我的文章里并没有把主茎与分蘖分别开来讨论。从群体观念来看,主要的因素是全田的总蘖数(总茎数),包括主茎与分蘖(早期能成穗的)一起,没有必要把它们分别对待。这并不是说二者在生理上一点差别也没有,但是一般说来,这个差异并不比不同植株的主茎与主茎间,分蘖与分蘖间的差异大很多。在条件适宜时主茎分蘖都在长,条件不足时都受到抑制,虽然程度上有时可以有些不同,但还没有看到本质上的区别,二者都一样遵从群体和环境的规律。
影响群体发展的主要因素,是各时期的密度和整齐度(均匀度),前者的作用我们已经分析过,后者也曾在前文中指出来。造成不整齐的原因很多,秧棵的大小,秧棵内外的不同,秧苗的壮弱,土地肥力的高低,以及主茎与分蘖的差异等等。在现在生产中,最后一个原因(主茎与分蘖)并不是特别关键,需要突出处理。当然仔细的工作全应该做,使群体概念更丰富细致。
主张依靠主茎的同志,根据这样两个设想:一是主茎优势的现象,在一个植株中主茎比分蘖长得早,它的茎穗比较大,这是事实。但是如果我们比较不同环境或栽培条件下的植株,就很容易看到,这个差异变成次要的了。密植或贫瘠田上的主茎还不如稀的或肥的田上的分蘖的茎粗穗大。一些植株性状从个体看来是有利的,但是在群体中就不见得多么重要。这是值得我们注意的。二则这些同志想像所有主茎都是一起插苗的,生长应该整齐,实则并不尽然。我们分析了不同密植的田块,结果表明:密植(基本上全是主茎组成的)及稀植(分蘖很多的)的田块,个体的株高、茎粗、穗大小、分散度都很大。而密度合宜的(主茎与一定数量的分蘖)田块,则这些性状趋向一致,最后比较整齐集中。这个事实是可以从群体发展与调节过程来理解的④。总之分析群体问题,首先应当从群体的具体表现出发,从个体性状着手,或凭简单的设想,都是容易走入歧途,抓不到关键问题的。
因此我觉得主茎与分蘖没有分别讨论的必要,生产上应该“依靠主茎”还是“争取分蘖”,也不是很好的提法,如果是从密植问题出发的,倒不如谈合理密植程度更好些。从群体的发展和调节的规律来看,这是与地区、季节、品种、肥力及其他措施密切联系的,不能一概而论,片面地去考虑问题。譬如生长季早而短的,如东北地区的水稻、华南、华东、华中的双季早稻,早期气温低,分蘖慢,来不及成穗,当然应当密植依靠主茎,上海地区的早稻一般都是分蘖较少,争取也很困难。相反的,在单季中稻或晚稻,前期温度高,生长季长,分蘖势强,应该少种一些争取一些分蘖成穗,没有必要一定去抑制分蘖,依靠主茎。再如土壤贫瘠的应该密植,依靠主茎,肥沃的应该利用分蘖。它们之间的数量关系,上面已经谈过。全国水稻劳模陈永康的晚稻丰产田,都是在一个分蘖上下,北方的稻麦则分蘖穗更多些。群体的发展及自动调节规律,供给我们原则性指导,它不排斥依靠主茎,也不排斥争取分蘖,要因地制宜去应用。
附带指出吴灼年同志说我“肯定了:水稻分蘖习性是不可触犯的,不分蘖,主茎就不可能生育正常,非要采取高度密植的办法,就不可能控制分蘖。”不知从何处得出这样的论断?不仅吴同志不能同意这样的论点,在没有充分证据之前,我也不能同意。因此吴同志对这个论断的批判,就不值得一谈了。我倒想提两个问题:一是我们是否有必要去“触犯”分蘖习性,如果需要“触犯”,那就没有什么理由不能去“触犯”。如果“触犯”它没有什么好处,又何必去“触犯”它而不利用它?二是如何去“触犯”它,有什么具体可行的措施,能促进主茎健壮而一个分蘖也不产生?
从植株个体来看,主茎与分蘖间生理上相互关系是一个有兴趣的问题。我们对二者间物质交流做过些工作,现在也还做。顺便指出我们所得的结果,并不是吴同志所引论:“分蘖对主茎的生长有着一定的积极作用”,更谈不到“凭此就把分蘖的好处加以绝对化”。相反地,论文中明确指出主茎与分蘖独立性很大,彼此同化物交流很少,在正常状态下“依靠无效分蘖的同化物流入有效分蘖而形成产量的可能性是不大的”⑤。正如吴同志说的“现在对分蘖的功或过做出结论还是过早的。”而且我更觉得实事求是地来看,水稻现有分蘖习性,什么时候对生产有利就应利用它,不利就抑制它,至于它对植株本身有功有过还是次要的。
粒数与粒重
很稀植的田,个体各不相扰,产量随着个体数目增加。其后随着群体中个体的数目增加,个体的性状亦逐渐削弱。从构成产量的因素而言,每亩的穗数增加到一定范围之后,伴随穗数增加,每穗的粒数减少,空瘪粒比例加多,千粒重减低。这些都是大家所周知的事实。从表二可以清楚地看到。我们在上海收集的大量资料,统计结果也如此。北京农业大学在河南十八个地区二百多田块的分析结果也如此,其余水稻小麦的调查试验结果也都说明这个现象。由于群体加密个体减弱的速度不同,所以在一定范围以内,密植的穗数加多超过粒数粒重的减少,因此产量还是随着密度上升;到一定程度后穗数的加多与粒数粒重的减少相抵,产量便不再增加;密度再超过这个范围,穗数加多抵不上粒数粒重的减少,产量反而下降;表二及上述的其他结果也都说明这个事实。
马建猷同志把粒数与粒重的变化,包括在群体调节作用之内,是一个很好的看法。从我们的研究结果(表二)可以清楚看出:在插苗密度相差三倍多的范围中,通过穗数的调节,相差约一倍,再通过粒数的调节,差异缩为20%左右,再通过空瘪率及千粒重的调节,差异就不过5%上下了。
穗数与粒数粒重之间的矛盾,已经成为生产上进一步提高产量的关键问题。从大量单季晚稻丰产田的资料中可以看出,比较突出的产量,并不是穗数特别多,而是在一般的密度下,粒数粒重比较大。这也可以说明,再提高产量的途径,更有希望的不是再增加密度,而是如我前文所提的:“在这样高的密度下,保持或提高个体的生产力。”这并不是像吴灼年同志所说:“肯定穗数与粒数有不可克服的矛盾。”相反的,我前文明确地指出:“事实上的确有些丰产田,密度超过一般范围而粒数并不减少,茎秆并不减弱,我们应该总结这些经验,并且通过选育适宜密植的品种,改变植株生长发育的规律,充分利用土壤和空气的营养,使营养体健壮,多形成生殖器官,提高光合作用的能力。”这正是我们研究的方向。
过去一年中我们曾初步总结陈永康的“三黄三黑”经验,分析他的“看苗施肥”,“水浆管理”及“壮秆”“大穗”等等的措施,今年还在继续深入进行这项工作。另外像吴同志所提到的后期改变光照条件的试验也做过,还试用生长激素微量元素以及二氧化碳施肥的工作,初步获得一些成果。这些成果还不能十分肯定,更没有能到大田推广的阶段,因此觉得还不必强调这一类不成熟的试验结果,做为高密度下的增加粒数的措施。
吴同志对穗数粒数粒重的关系问题,不同的看法,似乎有两层。首先,似乎否认这个事实,或者只看到事实的一半,所以认为“穗数增加的比率大,粒数减少的比率小,总粒数增加”。
在密度不高的时候这是对的,过了一定程度,这个比率变化就不对了。而且还加上空瘪粒及千粒重的变化。从“表二”可以明白看出,高密度的尽管穗数多,产量是反而低的。即按吴同志所伸算的结果,每亩增产二十四斤,约为产量的4%。亦很难说“得到了增产”。
其次,吴同志似乎认为即使产量减少,“密植还不是粒数减少的主要原因,许多就是由于土、肥、水、种和插植规格——群体结构配不上密植的要求。”作为对一个问题的研究可以这样想。对生产来说,如果还没有具体可行、经济合算的一套土肥水种等等配得上密植的要求的办法,空说密植只有利无弊,毛病都在于其他措施,就没有什么意义。更值得考虑的是为什么必须以密植为中心,一切措施都应当去配合密植,而不以提高产量为中心,一切措施包括密植,都应该去服从提高产量。
我不同意把密植看成“方向”。我们的方向应该是提高产量。密植是一种手段。过去几年中,通过密度提高产量的成绩是肯定的,应当保持的。再进一步增加产量,主要关键在于在取得相当穗数的基础上,增加粒数和粒重。不是一味提高密度追求穗数,而是要在这种密度下改良其他措施。我们追求的是穗数、粒数、粒重的乘积,即产量。这是很现实的问题,没有人会想专去争取粒数粒重而“退回去”稀植,如果三者的乘积会降低的话。但是也不是没有可能,如果改变了措施,使粒数粒重的增加超过了穗数的减少,从而能提高产量。如果这样,那么少种一些“退回去”一些,也没有什么不好。
合理密植
讨论的中心症结似乎在密植上,吴同志没有提出他正面的看法,但从他整篇文章中,可以看到,他是以密植为中心出发的,把密植看为“方向”。虽然不是越密越好,但是凡是高密度下所产生不利的现象,都是别的措施的毛病。他认为:密植能增加有效穗数的事实,是应该强调的,总穗数不及栽插苗数的增长不是自动调节作用。每穗粒数和粒重的降低,是其他的措施配合不上密植的要求。分蘖不利于高度密植,应该抑制。“合理密植依靠主茎”。自动调节现象,不符合高度密植的愿望,是“错误”观点,不能阐明群体发展的规律。甚至曲解事实,只见密植的有效穗多一倍,未见插苗数多12倍。只见密植穗数增加的比率大粒数减少的比率小,未见过度密植时,穗数增加抵不上粒数的减少。只见高密度增产24斤,未见需要多种35万苗。吴同志没有正面提出合理密植的原则,的确照这样的逻辑也很难提出来,因为只会有不合理的其他措施,没有不合理的密植了。
我认为以密为主与以稀为主一样,全是不恰当的。固然不应该“把密植的一切都看成坏的,一无是处的。”但也不应该把它的一切全看成好的,一无非处的。密植是一种手段,不是我们的目的,产量才是目的。“密”是八字宪法之一,我们不是为密植而密植,没有理由把它固定在其他七个字之上,要求一切条件与措施都去配合它。生产的要求是如何因地制宜,实事求是地运用八字宪法,来达到最高最经济的产量。因此在一种土壤、气候、肥水、劳力等等情况下,能获得产量最高成本最低的栽插密度,就是合理密植。问题本来是很现实的。
密植问题虽然很复杂,但是这几年来各地农民从自己的经验中,也已经心中有些数目。这从各地的生产手册中可以看到,尽管还在不断的累积和修改。不仅如此,农民还摸出一些规律,如“肥田宜稀,瘦田宜密”等等。但是这些还不能满足我们,因为它们的系统性、精确性、普遍性都还不够,不能适应各地各时的需要。缺少预见性不能启示改进的途径。我们需要更基本的更原则性的“理”,有了这个“理”,才能真正的因地制宜随机应变地去“合”它。这是我所体会的合“理”密植,寻找这个“理”是广大人民的要求,是科学工作者的任务。
这个“理”既不是一大堆经验数据,或几条口谚法则,更不是“以密为主”、“以稀为主”或“依靠主茎”、“争取分蘖”几句话所能解决的。它势必深入到植物的生长发育与环境措施的基本规律。问题虽然复杂,但是经过几年来科学工作者与农民结合一起学习钻研,也摸到一些线索。群体概念就是其中之一。显然“密度”这一群体特性,从个体来看是找不出来的。从这一个观点来分析研究,还刚刚开始,要从它找出我们所要的“理”,需要大量的工作与劳动。
两年来在这方面我们也做了一些工作,依我看有这几方面:(1)研究了水稻小麦的群体结构与光能利用,指出密度与叶面积、光分布、干物累积等的关系。以及增加光能利用率的途径⑥。(2)研究了田中总蘖数的消长规律及其自动调节的性能、限度和范围,穗数与粒数粒重的关系⑦。(3)研究了栽插密度和土壤肥力(及基肥)与有效穗数的关系⑧。分析了这方面的大量资料。(4)通过这些规律的研究,根据基本苗、土壤肥力与有效穗的关系初步拟出上海地区单季晚稻的一个密植规划以供人民公社进行试行和考验。这个规划的根据和用法,前面已经说过了。更具体的密植问题分析,另有专文讨论⑨。
这些结果是初步的,还很不完整,也有局限性,譬如早稻中稻以及各品种的资料都还缺欠,不同地区气候栽插期也还没有分析,这种工作将需要我们大家努力收集资料,安排试验,共同合作,使密植问题得到更系统更普遍的指导原则,可以更精确周密的安排,同时加深我们对群体性能的认识。
群体概念
群体概念不是只限于密植问题,农业的一切措施,正如密植一样,都是直接间接影响或控制群体的,而且是相互关联的。从群体概念出发,合理密植与合理施肥、合理排灌等等都是分不开的,它们不是各有各的“理”,而是一个共同的“理”。那也就是群体生长发育的规律及它对措施的反应。这些方面的研究,比较更少,农民经验总结的还不够多,不够细。特别在一些关键时期,如分蘖期、拔节期、分化期、孕穗期、抽穗期、灌浆期等还缺少一系列的客观的群体及个体性状动态指标,变动及调节幅度,以及措施的作用机制。这都是必须做的工作。只有这样才能得出来群体发展的完整规律和控制它的系统原则。
另一方面的研究,是在于群体与自然环境,如光、温、气、水等的关系,这是我们现在还不能完全控制的因素,它们限制了我们的生产,尤其是光,是农业生产的最初原动力。如何充分利用光及其他条件,并应付不良环境,是农业更基本的问题,在这方面目前作得更少,只有在水稻小麦及蔬菜等作物有些初步研究,并从群体结构与光能利用,计算了稻麦群体的最理想结构⑩。蔬菜方面更指出间作套作等问题。还有天文学及地理学工作者们,也做了密植田中阳光照射,行株方向,田间小气候,辐射平衡,热量平衡的分析研究,这些全是值得大力发展的。
群体概念是否有用,看它是否更好地反映了客观实际,是否可以帮助我们找到一些规律,从而(1)解释农业中现存的事实和现象;(2)总结农民的经验,给它理论依据;(3)把现在的措施系统化数量化起来,更普遍地指导生产;(4)指出生产上限制因素与关键问题和进一步的研究方向。现在各方面虽然都在起始,工作远远不足,还须大家共同努力。只有从试验或调查研究的具体结果,才能逐渐丰富我们的知识,考验我们的思路,逐步去发现真理。
群体概念是相对性的,有它的范围和限度,正如任何的理论一样,把它绝对化了,会荒谬绝伦的。即如自动调节与密植的关系,是针对着一般农业中常用密植程度而言,也是争论最多,群体概念应该解决问题的范围。不应毫无限度无条件地引伸。其实这是不需要说明的,如果亩种六千苗,个体相距一尺,彼此没有相互影响,根本谈不上一个群体,更何必考虑群体的自动调节,正像鲁滨逊谈不上社会科学一样。反之一亩种上几百斤,不能成活,也不必谈群体和自动调节了。而且在这个范畴内,前文已经说过自动调节也是有限度有幅度的,不能绝对化起来。这个限度和幅度正是我们应当研究和改变的对象。恩格斯说:“真理和错误,像所有表现于两极对立的逻辑范畴一样,只在非常有限的领域内才有绝对的意义,……如果我们企图在上述领域之外应用这种对立,把它作为绝对有效的东西,那么我们就会完全陷于迷乱:对立的两极各变成自己的对方,真理变成了错误,错误变成了真理。”
也许还要指出:“群体概念,并不忽略个体。”虽然这在我头一篇文内早已说过,现在似有重复的必要。过去我们只看个体,未见群体,不能解决农业上的问题,现在如果只看群体,忘了个体,将也不能解决问题。群体概念帮助我们分析农业上很多问题,但并不能只靠它来解决一切问题。举一个例子来说,穗数与粒数粒重的相关现象,看为一个群体调节作用是好的,但是要深入分析它解决它只从群体出发就不够了。这是一个表面现象,基本原因不只是粒少粒轻,而是在高密度下,整个个体的减小。不同密度的田,最后总干物质的重量是很相近的,密度高的个体总重量小,不论是穗茎叶都是如此。这里主要的原因是光能利用的限制,特别是后期穗分化和谷粒构成的时期。我们曾经计算过,如果水稻个体性状没有改变,在正常生长的器官通过群体的结构、叶面积及排列等等的改善,最多也不过提高光能利用率的10%—20%。如果再想提高粒数粒重,必须改进每个叶片的光合作用功能,或改变各器官间的物质分配,这势必要提到个体水平上来研究解决。这类问题很多,正是我们所说“群体是由个体所组成的,改变群体也必须通过改变个体来实现。”甚至于还要深入到器官、组织与细胞的水平上来分析。必须着重指出,把群体作为一个整体来研究,对植物生理学工作与农业生产实践有它的作用,但绝不要认为群体概念就可以解决一切问题,否定了一切个体的研究。一个概念的提出应该是开阔我们的思路,不是束缚我们的思想,不应该打破了一个旧“框框”,又换上了一个新“框框”。
也应该着重指出:群体概念现在还只是一个概念,工作还很少,不是一个已经完整的学说。还缺少一套完整的方法与技术,需要我们创造,向农民学习。目前调查研究的资料不够多,分析得也不够细。它能帮助我们解决多少问题,能否建立一个体系,或者引出更全面更深入的一套理论,都有待我们的努力。
以上是我个人的一些体会,不成熟不正确的地方,请大家批评讨论,更希望大家提出对群体概念的其他想法,调查研究的结果以及进行工作的方式途径,以供彼此学习参证,推进我们的工作。
①参阅殷宏章:《植物的群体生理研究》,《科学通报》1960年5月。
②王天铎:《从植物群体的发展看水稻小麦密植问题》。
③雷宏俶、王天铎:《从基本苗数与有效穗数的关系谈水稻密植规划问题》。
④雷宏俶:《从群体概念谈主茎与分蘖问题》,即将出版。
⑤殷宏章、沈允纲、沈巩楙:《水稻成熟期各叶间及分蘖间同化物的运转》,《实验生物学报》,第六卷第二期。
⑥殷宏章、王天铎、李有则、丘国雄、杨善元、沈巩楙:《水稻田的群体结构与光能利用》,载《实验生物学报》1959年第七卷第三期;殷宏章、王天铎、沈允纲、丘国雄、李有则、沈巩楙、杨善元:《小麦田的群体结构与光能利用》,载《农业学报》1959年第十卷第五期。
⑦殷宏章:《植物的群体生理研究》载1960年5月《科学通报》,1960年5月;王天铎、雷宏俶:《密植田中水稻小麦蘖数消长规律的分析》。
⑧雷宏俶、王天铎:《密肥条件对稻田群体蘖数变化的影响》,即将出版。
⑨王天铎:《从植物群体的发展看水稻小麦的密植问题》。
⑩王天铎:《水稻群体的光强分布与光合作用的计算》,即将出版。


第7版()
专栏:学术动态

学术动态
全国政协文史资料研究委员会积极征集辛亥革命史料
为了纪念辛亥革命五十周年,政协全国委员会文史资料研究委员会积极开展关于这次革命的史料征集工作。他们除了派专人分赴中南、西北等省了解情况和组织稿件以外,还曾三次邀请参加辛亥革命后政治活动的人士举行了座谈。
目前,很多人都已分别认题写作。何香凝:南京临时政府政治情况及中山先生被迫交出政权经过;程潜:辛亥前同盟会领导的反清活动以及反对北洋军阀的斗争;熊克武:黄花岗起义亲历记;李书城:辛亥前后黄兴的革命活动及其与孙中山的分歧;周震麟:关于黄兴和华兴会;张难先:武昌起义前后;李六如:文学社与武昌起义;陈劭先:辛亥后孙中山在广东的几起几落;陈其瑗:辛亥革命与华侨;刘仙洲:辛亥前同盟会在北方的活动;邓宝珊:辛亥伊犁独立经过;张钫:秦陇辛亥起义纪实;唐生智:赵恒惕的起家及其失败;方鼎英:谭延闓统治湖南始末;宁武:中华革命党山东反袁军始末;马湘:跟随孙中山二十年的回忆;姚雨平:辛亥粤军北伐始末;张?村:陈炯明与孙中山的矛盾及破裂经过;汤芗铭:北洋军入湘及湖南独立经过;梅兰芳:京剧界在辛亥革命时期的活动等。
全国政协还拟订了征集辛亥革命史料参考题,寄交全国各省市政协、参事室、文史馆以及各民主党派地方机构,广泛发动参加辛亥革命前后政治活动的老人写回忆录。截至目前为止,全国政协已收到不少稿件,将在不久把这些稿件编成《辛亥革命回忆录》专辑,交由中华书局出版。
中国科学院有关单位
编辑朱执信、廖仲恺和章太炎的文集
中国科学院近代史研究所、广州哲学社会科学研究所历史研究室、上海历史研究所等单位,分别安排专人编辑朱执信、廖仲恺和章太炎的文集。
朱执信集和廖仲恺集主要由广州哲学社会科学研究所历史研究室和中国科学院近代史研究所负责编辑。这两本集子将包括作者各个历史时期的重要著述。由于他们两人的作品比较分散,有的还是用笔名发表的,编者在搜集材料这一工作上花了不少功夫。截至目前为止,除了已经掌握刊印过的若干材料以外,还从作者家属和亲友方面找到了不少手稿、函电和照片等。
章太炎政论集系由上海历史研究所汤志钧负责编辑。这个工作基本已经完成。全书按照作品撰写或发表年月先后编次,共分三卷:1895至1905年为卷一;1906至1911年10月为卷二;1911年11月至1936年为卷三。选辑资料以政论为主,在学术性文章中能反映章氏在各该时期政治思想的,也酌予选录。为了便于读者了解全面情况,属于论战性的文章,将酌附论战对方的具有代表性的文字。为了帮助读者了解章氏主要的政治活动和思想倾向,书前还冠以序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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