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61年6月20日人民日报 第7版

第7版()
专栏:

调查研究是领导工作的首要任务
邹适今
党的坚定和正确的方针政策,是我们党实现对人民群众的正确领导必不可少的重要条件,是无产阶级革命事业胜利的重要保证之一。而正确的方针政策,总是如实地反映客观实际情况和符合人民群众的利益,集中地反映人民群众的要求和愿望。因此,方针政策的制订要严格地遵循从实际出发的原则,从群众中集中起来,再用以指导群众的实际斗争,并在实践中不断地补充、丰富和提高。谁如果不了解这一点,仅仅凭着高尚的理想和善良的愿望办事,而违背了实事求是和调查研究的原则,就不可能达到制订正确的方针政策的目的。“我们是马克思主义者,马克思主义叫我们看问题不要从抽象的定义出发,而要从客观存在的事实出发,从分析这些事实中找出方针、政策、办法来。”
“马克思、恩格斯、列宁、斯大林教导我们说:应当从客观存在着的实际事物出发,从其中引出规律,作为我们行动的向导。为此目的,就要像马克思所说的详细地占有材料,加以科学的分析和综合的研究。”“按照实际情况决定工作方针,这是一切共产党员所必须牢牢记住的最基本的工作方法。我们所犯的错误,研究其发生的原因,都是由于我们离开了当时当地的实际情况,主观地决定自己的工作方针。这一点,应当引为全体同志的教训。”毛泽东同志的这些话清楚地告诉我们:通过调查研究了解实际情况,了解群众的情绪、愿望和要求,掌握事物发展的客观规律,乃是制订正确的方针政策的前提。如果情况不明,那末提出的工作方针,就会不符合实际情况和群众的要求,其结果不但不可能达到预期的目的,而且会使工作遭受损失。
这就要求我们在决定有关方针政策问题的时候,要采取十分慎重的态度,尊重唯物论和辩证法。要知道,当前我们所肩负的是建设社会主义这样崭新的历史任务,虽然经过十多年的斗争实践,我们已经摸索出许多有益的经验,但毕竟由于时间还很短,我们的经验也就还不够多,不够成熟。因此,加强调查研究,兢兢业业和谦虚谨慎地向实际学习,向群众学习,就有着特殊重要的意义。当然,要在广大的范围里弄清复杂的情况,要在新的任务中取得成熟的经验,是要经过相当的时间,并且需要付出一定的代价的。但是,只要我们有正确的领导作风和工作方法,充分地意识到调查研究、从实际出发对于做好工作的极端重要性,因而经常地把调查研究摆在领导工作的首要地位,有目的有计划地开展调查研究,并且经常注意总结这方面的经验,我们就一定能够缩短学习的时间,把工作做得愈来愈好。近几年来,我们常常看到这样一种情况,就是两个地方的条件大体一样,但工作的结果却相差很远:甲地的工作做得很出色,而乙地的工作中的问题却很多。所以有这种差别,原因之一,是甲地的领导人有比较好的领导作风和工作方法,一贯注意对实际情况的调查研究,工作做得扎扎实实;而乙地的领导人则不甚注意调查研究,遇事不是从实际出发,而是凭主观愿望办事,以感想代替政策。
重视调查研究,按照实际情况办事,工作就获得成功;忽视调查研究,只凭热情做工作,工作就遭到挫折以至失败,这是我们党的长期斗争的历史上一再证明了的真理。大家知道,在第二次国内革命战争时期,三次“左”倾路线的代表者,就是不从实际出发,而是从书本上的原理出发,对于毛泽东同志所再三再四地强调的“没有调查就没有发言权”不能理解,拒不接受,终于造成严重的错误,导致革命事业的重大损失。但是,自从1935年我们党确立了以毛泽东同志为首的党中央的正确领导以后,由于一贯坚持马克思列宁主义的普遍真理同中国革命的实际相结合的方针,在全党大兴调查研究之风,坚决反对主观主义,我们就变失败为成功,取得民主革命的伟大胜利。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以来,我们发扬了我们党的这一优良传统,继续坚持调查研究,一切从实际出发,因而我国的社会主义革命和社会主义建设也取得了伟大的胜利。我们党在领导我国人民进行革命和建设的长期斗争中,摸索和总结了许多成功的经验,而其中最重要、最宝贵的一条经验,就是要调查研究,一切从实际出发,坚持理论和实际的统一。
正是由于调查研究,了解情况,是正确地制订和执行政策方针的基础和前提,所以毛泽东同志不但一贯重视调查研究工作,而且把它规定为领导机关的基本任务之一。他说:“共产党领导机关的基本任务,就在于了解情况和掌握政策两件大事。前一件事就是所谓认识世界,后一件事就是所谓改造世界。”要改造世界,就必须认识世界;要做好一件工作,就必须了解这件工作的情况及其和周围环境的关系。未有不认识世界而能改造世界的,未有不了解一件工作的情况而能做好这件工作的。毫无疑问,我们党的方针政策是改造客观世界的锐利武器,是我们行动的指南,但它们不是凭空而来的,不是少数几个人关在房子里想出来的。它们只有在群众的斗争过程中才能产生,只有在总结群众丰富的实际经验中才能产生。因此,任何一级的领导机关为要有效地进行工作,切实地担负起组织和领导群众进行革命和建设的重任,就必须经常注意了解情况,注意总结群众的斗争经验;而这一切,离开调查研究,是不可能做到的。
有的同志有这样一种想法:制订方针政策是决策机关的事;我们是执行机关,只要按照上级决定的方针政策办事就行了。在他们看来,似乎只有决策机关,才有必要把调查研究做为领导工作的首要任务,而他们就不必这样做。这种看法是不正确的。第一,制订方针政策,这固然首先是决策机关的事,但同时也是全党各级组织的事。党的方针政策是人民群众的要求和愿望的集中反映,同时也代表着全党的共同意志,是全党共同行动的准则。因此,我们党的各级组织和全党同志,都要关心党的方针政策的制订,积极地向上级机关反映情况。作为决策的机关,为了使自己做出的决定是正确的和切实可行的,当然要深入下去做调查研究,亲自抓第一手的材料;而作为执行机关的下级党组织,同样有责任把他们领导下的地方的情况,特别是有关制订和执行政策方针的情况,及时地如实地报告上级机关。我们党的县委以下的各级组织,都负责领导一个地方或一个部门的工作,他们和当地的群众有着密切的联系,也最熟悉当地的情况,他们反映给上级的情况和材料,对上级机关来说虽然是间接的,但却是上级机关决策时不可缺少的。第二,对于任何一件事物,人们常常不可能经过一次实践和调查研究,就对它的各个方面认识得很完全很正确,而是必须经过一个实践、认识、再实践、再认识的过程。这也就是说,即使在事前做过最周密、最系统的调查研究,我们也不能保证一项方针政策第一次制订出来,就是最完善的、最成熟的。它必须经受实践的检验,并且依据检验的结果不断地予以补充和修正,才能逐步臻于完善。因此,在执行政策的过程中,发现某些未曾预料到的情况,这是正常的现象。而我们所说的掌握政策,正是指的制订和执行两个方面,它们是紧密联系的。一项政策在执行过程中的补充和修正,实际上是制订这一政策的过程的延续,而且上一阶段政策执行的结果,常常是制订下一阶段政策的依据。所以调查研究不但进行于制订政策之前,而且进行于执行政策之中;不但是决策机关的事情,而且也是执行机关的事情。第三,党的方针政策的原则精神在它所涉及的地方都是适用的,任何一个地方如果借口情况特殊而拒不执行党的方针政策,那是错误的。但是另一方面,即令是最完备的方针政策,也不可能把各个地方千差万别的情况都包罗进去,因而每个地方在执行党的方针政策的时候,就不应该采取机械执行的办法,而应该通过调查研究,把党的方针政策的原则精神同当时当地的具体情况很好地结合起来,找出在当地执行的最恰当的方式方法。这种把党的方针政策具体化的工作是必不可少的,不但为党的纪律所容许,而且正是我们党所一贯提倡的。因为党的方针政策只有和具体情况相结合,才能很好地为群众所了解,才能有效地贯彻执行。如果不是这样,而是采取简单化的作法,上级规定做什么就机械地做什么,根本不问自己地区的实际情况,不贯彻因时因地制宜的原则,那末即使再好不过的方针政策也会受到歪曲,不可能有效地贯彻执行。而用这样的态度对待党的方针政策,不仅不是什么忠实于党的方针政策和对党负责,恰恰相反,这正是对党和对人民不负责任,是一种懒汉式的工作方法,而且实质上是对执行方针政策的一种消极怠工。所有这些都说明,不管是正确地制订或者正确地执行党的方针政策,都要把调查研究工作摆在领导工作的首要地位,并且要由领导干部亲自出马,认真地做好这一工作。
做为一级领导机关,需要处理的问题很多,诸如召开会议、部署工作、批阅公文、行文发电以至迎送宾客之类。这些事情都是不可少的。但是,领导机关的主要任务是做好了解情况和掌握政策的工作,其他的工作和它比较起来都是次要的,或者是为它服务的。因此,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在工作的安排上,就要善于分清主次、轻重和缓急,不能陷于琐碎的事务之中,而忽略了最重要的事。这个问题,多数地方的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是解决了的。但是,也有一些地方的领导人,总是成年累月地纠缠于许多行政事务而不能脱身,他们甚至以此作为自己不能下去做调查研究的理由。这样,事情的本末就被颠倒了。其实,一些领导干部所以感到工作忙乱被动,最主要的原因还是不了解实际情况,因而抓不住问题的关键,拿不出系统的解决办法;这样,实际工作中的矛盾就必然零零碎碎地反映上来,逼迫着你采取头痛医头、脚痛医脚的办法去解决。所以,愈是下不去,工作就愈是忙乱被动;而工作愈是忙乱被动,又愈是下不去。解决这个问题的办法,就是釜底抽薪,抓主要矛盾,下决心深入到基层去做调查研究。这样经过一个时期,使调查研究成为制度,领导干部对许多问题胸中有了数,机关工作就会愈来愈有秩序。
有的同志说:领导机关有下面送来的许多口头的和书面的报告,只要认真地加以综合研究就能了解情况,有什么必要一定要亲自做调查研究呢?我们说,研究下面送来的报告,或者召集下面的同志来汇报,这确是了解情况的一种方法。但这不是了解情况的主要方法,更不是唯一的方法。因为这种报告和汇报,一般地是有其局限性的。例如,分工范围的不同,下级送来的报告和汇报,在材料和观点上就可能并不完全符合全局性的要求;语言文字的表达能力和认识水平的限制,可能使报告和汇报不能详尽深刻地反映丰富多采的实际情况。在个别情况下,由于报告者思想作风上的缺陷,则报告还可能夹杂若干虚假和错误的成分。特别重要的是,即令下级送来的报告是真实的,但由于它毕竟不是第一手的东西,而是第二手甚至第三手的东西,不是自己亲身得来的材料,而是间接得来的材料,因而它对领导人员的感受和理解来说,决不是亲切和深刻的。正如古人所说的:“纸上得来终觉浅,绝知此事要躬行。”毛泽东同志也指示我们:“任何领导人员,凡不从下级个别单位的个别人员、个别事件取得具体经验者,必不能向一切单位作普遍的指导。”因此,要把亲自调查作为了解情况的主要方法,离开办公室,放下公文包,接触实际,接触群众,直接取得第一手的材料,这样才能求得真知。
领导干部有目的有计划地巡视工作,即我们通常所说的“走马观花”,这也是了解情况的一种方法。但是,这种方法要和对点的深入了解(即典型调查)结合起来,并以典型调查作基础。因为走马观花对事物的了解,常常是浮光掠影的,只能一般地发现问题,提出问题。而典型调查,则能使我们对于事物有真知真解,深刻地认识事物的本质,找出解决矛盾的方法。我们都知道,由点到面,由特殊到一般,这是认识发展的正常现象。对点的了解愈深刻,对面的了解也就愈透彻。未有不了解点,而能了解面的;当然由于点毕竟不是面,如果只了解点而不了解面,也是不行的。因此,正确的方法是点面结合,以典型调查为主,同时辅之以必要的走马观花。这样,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对于自己管辖下的地区的情况,就会有比较深刻、全面和系统的了解,从而保证实现正确的领导。
最近几个月来,由于各级党组织的大力提倡,调查研究工作已为许多地方和部门所重视,并对实际工作发生了有益的作用。这是很好的现象。当前的问题,一方面,是要继续加强对干部的教育,帮助他们进一步认识到,调查研究是在实际工作中具体地运用辩证唯物主义的认识论认真地执行我们党的群众路线的重要方法,是领导机关实现正确领导的必不可少的前提条件,从而使调查研究真正形成风气、订为制度。另一方面,是要加强调查研究工作的目的性和计划性。我们不能因为提倡调查研究,就都涌到下面去,既缺乏明确的目的性,也缺乏必要的准备。这样的调查研究,不但不能达到查明情况、解决问题的目的,反而会给下面的工作造成许多不便。为了避免这种现象,就需要把调查研究工作真正摆在领导工作的重要日程上,每个时期需要作哪些调查,这些调查主要解决什么问题,用什么方法进行这些调查,等等,都应在事前作认真的研究、安排和准备,并经常总结开展调查工作的经验。这样做,不但可以使调查研究工作更好地同当前生产和工作的实践结合起来,而且必将不断地提高调查研究工作的水平,使我们更好地掌握这一马克思列宁主义的工作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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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栏:

谈森林的采伐和更新
经文
我国国民经济的高速度发展和人民群众生活的提高,对林业生产的要求越来越高。一方面,需要林业生产提供更多的木材及其他林产品,供应国家建设和人民群众生产、生活上的需要;一方面,需要培育更多的森林,涵养水源、保持水土,为农业增产创造条件。要完成这一任务,除了积极地在荒山、废地和沙漠等宜林地上造林外,对现有森林基地,应当认真贯彻执行“采育结合”的方针,一手抓采伐,一手抓更新,把森林的采伐和更新密切地结合起来,实现采育双丰收。
木材在我国社会主义建设中,不论现在或将来,都是工农业生产必不可缺少的原材料之一。在解放后的十年间,我国通车的铁路发展到三万二千多公里,煤的产量增加到三亿四千七百八十万吨,还建立了大规模的飞机、汽车、造船、制纸等一系列现代化的大工业,盖起了成千上万座的厂房,这些工业企业的建设项目,都需要大量的木材。如要建筑一公里的铁路,需要枕木三百立方米;生产一千吨煤炭,需要坑木二十二立方米;建筑一千平方米钢筋水泥的厂房,需要木材一百立方米。同时,木材也是人民日常生活上不可缺少的东西。我们住的房屋、用的各种家具及穿的衣服等方面,也都无不需要木材。以人们的穿衣来说,用一立方米的木材制成的人造丝,约等于七亩半棉田生产的棉花,或等于二十五只到三十只羊生产的毛。我们如果用三百万立方米的废木材,制成纤维板做家具用,可以顶上五百万立方米的原木使用。随着我国社会主义经济建设的发展,广大人民生活的逐步提高,对木材的需要量将会与日俱增。
我国的森林,绝大部分为山地森林,又是我国主要河流的发源地。这些地方的森林对保持水土、涵养水源起着非常重要的作用。如东北地区的松花江,发源于长白山和大小兴安岭,这里有着大面积森林的复盖,江水的流量就比较均衡、平稳,既利于松辽大平原农业生产的发展,又保证了小丰满等大小水电站的用水需要。已有二千多年历史的四川省“都江堰”,就是利用发源于森林茂密地方的岷江之水,灌溉着川西平原,使这一带的农业生产的收成较稳定。为了使森林永远起到保持水土、涵养水源的作用,以利工农业生产的发展,我们也应当在采伐过的迹地和各种无林地上,更快更好地培育起新的森林。
木材同工农业生产和人民生活的关系是这样密切,用途广泛,而且需要量日益增长。但是我国却是一个少林的国家,如按人口平均来计算,每个人们有的森林面积,与其他多林的国家相比,是相差非常悬殊的;而且森林分布也很不均匀。苏联每人平均有三点五公顷森林;捷克斯洛伐克每人平均有零点三公顷森林;而我国每人平均只有零点一五公顷森林。
以上事实清楚地告诉我们,要在一个六亿多人口的社会主义大国进行经济建设,不能设想仅靠现有森林资源,就能满足现在以至将来国家建设和人民生活的需要。因此,既要合理地利用现有的森林资源,又要在少林或无林地区大力造林(包括次生林),建立新的用材林基地;同时还要利用林区气候好、雨量多、土壤肥沃等适宜树木生长的优越条件,在采伐迹地上迅速更新,以恢复和扩大现有用材林的基地。
树木成熟后要采伐;采伐后为了再一次的利用,就需要进行更新培育。这样周而复始地使森林得到不断的采伐,不断的更新,才能推动林业生产不断地向前发展。培育树木的目的是为了采伐利用,是为了满足国家建设和人民生活的需要,只有多培育树木,才能多采伐木材,只有不断地培育树木,才能保证永续有树可伐。但是,培育树木又需要采伐,树木只有经过采伐,森林才能不断地更新。采伐了成熟的林木,才能培育新生林,扩大森林再生产。如果只采伐不更新,就必然造成森林资源的不足或枯竭,不仅不能采伐更多的木材,而且将使大面积的土地失去了森林复被,造成水土流失,影响到农业生产。这是同我国社会主义经济建设要求不相符合的。所以,森林的采伐和更新是辩证的统一,是互为因果、相互促进的。
森林的采伐和更新,这是我国社会主义林业建设的一条基本方针。采伐木材供应国家建设需要,是服务于国家的当前利益;而进行森林的更新,则是为了国家的长远利益。二者要密切结合,同时并举,使更新迅速赶上或超过采伐的速度,扩大国家森林资源。
培育森林与种庄稼有很大的区别。森林需要较长的生长时间,十年、二十年,甚至几十年到上百年;而农作物在我国的气候条件下,则是一年一收或一年数收。正是因为培育森林要有较长的年限才能获得收益,所以在以私有制为基础的资本主义社会里,占有森林的地主、资本家为了获得高额的利润,用掠夺的办法经营林业,是只采伐不更新的。马克思曾经说过:“长的生产时间(其中所包括的劳动时间是比较短的)及由此引起的长的资本周转期间,使造林业不适宜于由私人经营,从而,也不适宜于资本主义经营。因为,资本主义经营,即在以结合资本家代替个别资本家的场合,在本质上也是私人经营。文明与产业一般的发展,已经说明它们对于森林的破坏力;与这种破坏比较起来,它们在森林保存和生产上的贡献,是微乎其微的。”(马克思:《资本论》第二卷288—289页)以美国为例,在半世纪以前,森林面积占国土面积一半以上,适于开发利用的森林(所谓商业基地)达一亿八千万公顷,约等于国土面积的23%。但是,由于掠夺式的经营,只采伐不更新,到二十世纪五十年代,美国已有87%的原始森林被采伐殆尽。从1953年到1956年的四年间,美国共采伐木材十二亿立方米,以每公顷土地出材一百立方米计算,采伐面积达一千二百万公顷,而同期造林仅一百三十万公顷(据联合国粮农组织林业处调查材料)。二者相比,造林面积是微不足道的。解放前的旧中国,对森林的破坏是有过之无不及。我国西北黄土高原地区,据各方面的调查研究证明,过去被大面积的森林复盖。但是,由于历代统治阶级的乱采乱伐,到全国解放时,不少地区已变成了“荒山秃岭,草木不生,十年九旱,四料(木料、燃料、饲料、肥料)俱缺”的地区。素有“林海”之称的东北长白山、小兴安岭林区,解放前由于遭受日本帝国主义掠夺式的破坏,致使二百多万公顷的原始森林,退化为稀疏低产、经济价值不高的次生林,有的地方甚至已变成为荒山秃岭。
同资本主义世界相反,社会主义制度的建立,为林业的发展开辟了广阔的前途。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不久,就将大片森林收归国有,成为全民的财富,这就为整个森林经营利用工作的发展,奠定了坚实的物质基础。1953年政务院曾经指出:“森林采伐后,应即进行迹地更新,育成新林,使森林延续不绝,源源利用”。1958年大跃进以来,为使森林更新同森林采伐的增长速度相适应,党中央和国务院又强调指出:今后森林“更新速度要超过采伐”,要“实行人工更新为主、以人工促进天然更新或以天然更新为辅”的方针。在这一方针的指导下,各地加强了对森林更新工作的领导,从而各林区在采伐的同时,也大力加强了森林更新工作。以重点林区内蒙古、黑龙江、吉林三省(区)为例,1958年在超额完成木材生产任务的同时,完成更新面积十六点六万公顷,等于第一个五年计划森林更新面积的总和,1960年在过去两年连续大跃进的基础上,更新速度猛增为十九万公顷。这样,就改变了我国历史上对森林不更新或更新落后于采伐的局面。
既然森林更新工作在林业生产上如此重要,那么应采取什么样的更新方针呢?我们是采取以人工更新为主、以人工促进天然更新或以天然更新为辅的方针。因为人是生产中的主体,人们能够在生产实践中,根据树木生长的规律,采取人工更新的方式,使更新速度迅速跟上采伐,实现林木速生丰产。例如,黑龙江省带岭林业局,由于贯彻执行了以“人工更新为主”的方针,到1960年已新培育幼林八千多公顷,既恢复了新采伐迹地,又消灭了各种无林地。他们栽植较早的十年生落叶松,平均已高达七米,根径粗九厘米,预计三十五年左右,树高可达二十五米,胸径粗二十五厘米,每公顷木材蓄积量,可达四百到七百立方米。而在同一地方、同一年树龄的天然生长的落叶松,树高仅半米,根径粗五毫米,蓄积量要达到上述标准,需一百年以上的时间。这就不难看出,人工更新是扩大林业再生产,巩固和扩大现有森林基地,实现林木速生丰产的途径。
同时采用人工更新,还有利于森林采伐工业的发展。前面已谈过,森林的采伐和更新是矛盾的统一,二者有着密切的关系,更新方式不同,采伐方式也不同。采用人工更新,可以适当放宽采伐的限度,采伐不留母树,这就充分发挥了采伐、集材、运材的机械效能,降低木材成本,促进了采伐工业的发展。
人工更新既然是多、快、好、省地发展林业生产的好方法,但这绝不是说,就不应该不分条件、地点和树种等情况,一律采用人工更新的方法。由于我国地域辽阔,树种繁多,因而应该因地因树种的不同,确定不同的更新方式,才能收事半功倍之效。如东北的红松、云杉,南方的杉木由于天然下种能力差,只有采取人工更新的方法,才能迅速更新。但是,东北的樟子松和部分的落叶松,南方的马尾松、云南松,由于天然下种的能力强,在大多数情况下,只要采伐合理,保护好原生幼树,留好母树,清理好林场,采取天然促进更新或天然更新的方式,也可以达到更新的要求。特别是在人力、物力不足的地方,就应当采取这种更新的方法。同时,实行人工更新也要从实际出发,因时因地因树制宜,以适应林木生长的规律。因为不同种类的树木,既有适应自然条件的共性,又有适应地区特点的差异性。如果我们只知道它们的共性,不知道它们的差异性,就会给更新工作造成这种或那种损失。例如,东北地区的红松,是一种很好的树种,如果把它栽植在山的中下部的土壤深厚湿润的地方,生长就快;如果把它栽植在山下低湿地或山上土壤干燥的地方,成活率就低,生长不良。同样,如果把落叶松栽在山的下部,把樟子松栽在山的上部,就可以获得良好的更新成果。总之,我们要善于掌握和运用自然条件对树木成长的作用,因地制宜地采取技术措施,才能使森林更新工作收到良好的效果。
树木生长的长期性和季节性,是林业生产的主要特点。要实现森林采伐和更新相结合的方针,除加强党的领导,对广大职工进行政治思想教育外,还应当采取如下措施:
(一)建立统一的组织机构。树木的培育,由种子、栽植、抚育管理、采伐利用,直到下一次的更新,需要一个相当长的生产时间,但每一个生产环节之间,又是一环扣一环紧密衔接着的,上一个生产环节作不好,就要影响到下一个生产环节,特别是采伐和更新之间,更是如此。因此,为使组织机构同树木生长的这一特点相适应,使每个生产环节之间紧密衔接,应当将过去营林机构和森林工业的机构自上而下地合并统一起来,把原有的伐木场,改建为既搞采伐又搞更新的固定林场。这样做,对于进一步贯彻“采育结合”的方针有好处。
(二)作好规划设计,贯彻合理采伐。由于树木生长的长期性,因此林业企业(林业局、林场)要根据树木的成熟年限,管辖范围内的木材蓄积量,以及每年的树木总生长量,来确定每年采伐数量,才能做到长期经营永续利用。如果采伐过多,后续资源接不上,就会使森林采伐中断。反之,如果采伐过少,就满足不了国家对木材的需要。因此,为实现森林的长期经营永续利用,必须做好规划设计,按轮伐期确定采伐量;按采伐量和森林的全面经营管理进行各项基本建设。
(三)抓时机抓节令,统一安排好木材生产和更新工作。木材生产或是更新工作,都具有强烈的季节性和时间性。因此,如在树木种植的最好时机对更新工作抓得不紧,错过“林时”,就会完不成更新任务。如在木材生产的黄金季节对采伐工作抓得不紧,任务完成得不好;到了夏秋雨水连绵的时候,如再大量采伐,不仅要多用劳力和设备,提高木材成本,而且会发生同更新争设备争劳力的矛盾,影响更新工作的开展。领导林业生产要不违林时,并且要采取集中力量打歼灭战的办法,在更新季节培育树木,在采伐季节生产木材,才能全面地完成木材生产和森林更新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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