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59年9月20日人民日报 第11版

第11版()
专栏:

群众路线和认识论
王若水
主观和客观的辩证法
革命者的一切工作,都是改造世界,为了改造世界,就要认识世界。无论认识世界或者改造世界,都是要解决主观和客观的关系问题。
根据马克思主义的观点,主观和客观的矛盾,只有在实践的基础上才能得到统一。我们的头脑是主观的东西,周围世界是客观的东西,而实践是“主观见之于客观”①的东西,它是沟通主观和客观的桥梁。客观通过实践而反映在主观之中,主观又通过实践来改造客观,这是一个矛盾不断发生又不断克服的过程。
详细些说是这样:当人还不认识客观事物的时候,他的主观是同客观矛盾的。在实践的过程中,客观事物(现象及其本质)才进入主观(起初为感性认识所反映,然后又进一步为理性认识所反映),这样,主观和客观就达到了初步的一致。于是人就根据他对客观事物的认识,定出他的目的或计划。目的或计划是以人对客观事物的认识为基础,却又不同于对客观事物的认识的,因为目的或计划还不是现实的东西,即令它们是正确的,那也只是反映了现实发展的一种可能性。目的或计划总是要比事物的现状前进一步。这样,主观和客观之间就既有一致的一面又有不一致的一面,这就产生了新的矛盾。只有通过实践,变革客观事物,把目的或计划实现出来以后,才解决了这个矛盾,使主观和客观之间这个不一致的一面重新达到一致。这样,在实践的基础上,人起初变客观的东西为主观的东西,然后又变主观的东西为客观的东西,②循环往复,不断发展,既改造了客观世界,又改造了主观世界。这就是“实践论”所说的“主观和客观、理论和实践、知和行的具体的历史的统一”。
这里需要强调两点:
第一,客观——主观——客观这个过程是不能颠倒和分割的。唯心主义者极力夸大意识的能动性,他们拿主观做出发点,宣传“主观——客观”或者“主观——客观——主观”的公式。机械唯物主义者则否认或轻视人的主观能动性,他们虽然承认客观——主观的基本前提,却不承认在这以后还有主观——客观的过程。只有马克思主义才科学地解决了主观和客观的关系问题。首先,作为唯物主义者,我们承认客观决定主观,存在决定意识,这是我们和一切唯心主义的根本不同。其次,作为辩证唯物主义者,我们又承认主观对客观,意识对存在的反作用,这又是我们和机械唯物主义的分歧所在。
在我们的现实生活中,出现过夸大主观能动性的思想,有一些同志在一个时期里忘记了主观能动性只有在客观规律的基础上才能有效地发挥出来,忘记了主观之所以能改造客观,首先是由于它正确地反映了客观,只有首先使客观规律正确地反映到主观意识中来,才能使主观目的在客观现实中实现。这种思想已经基本上克服了。目前的主要错误思想是在另一方面——夸大客观条件的限制而否认或缩小主观能动性的作用,只看到现存的某些困难状态而看不到主要的有利条件,对于那经过努力本来可以做到的事情,却认为做不到。有这种思想情绪的人常用“实事求是”为借口,实际上他们是躺在事物的现状上面,看不到事物的发展可能性,看不到主观能动性的巨大作用。认识世界和改造世界这两件事本是互相关联的;不能正确地认识世界,就不能成功地改造世界;同样,离开了改造世界的实践,人也不可能正确地认识世界。
第二,主观和客观的统一是“具体的历史的统一”。这就是说,主观和客观的统一不是一次完成的,不是绝对的。客观现实是不断发展的,人的认识也是不断发展的,在这个发展过程中,主观和客观的统一不断被打破,又不断重新建立,因此在不同的历史阶段里,主观和客观的统一就有不同的具体内容。这里可以出现两种主观和客观分裂的情况,这就是“实践论”中所说的“左”的冒险主义和右倾机会主义。前者的错误是“思想超过客观过程的一定发展阶段”,“离开了当前的现实性”;后者的错误是“思想不能随变化了的客观情况而前进”,“不能站在社会车轮的前头充任向导的工作”,“只知跟在车子后面怨恨车子走得太快了,企图把它向后拉,开倒车。”
我们生活在一个“一天等于二十年”的时代,一个处在不断的革命运动中的时代。形势的变化是很急速的,如果我们的认识跟不上去,就要被现实生活抛在后面。从去年起,我们国家前进的步伐大大加快了。在总路线的光辉照耀下,大跃进,人民公社,这些新事物甚至等不到我们许多人有充分的精神准备时就出现在我们面前。由于没有经验,我们的工作出现了一些缺点和错误,这是完全可以理解的,主观和客观的统一本来是一个过程。党中央迅速地发现了工作执行过程中的缺点和错误,并且采取了切实的措施加以纠正。这时右倾机会主义分子出来了,他们不是采取实事求是的态度,在肯定成绩的基础上检查缺点,而是根本反对大跃进,说人民公社“办早了”。实际上,不是现实生活发展太快了,而是他们的认识落后了,不是党的路线“左”了,而是他们自己的路线右了。他们的错误在认识论上的根源,就是主观认识落在客观实践后面。
“唯心论和机械唯物论,机会主义和冒险主义,都是以主观和客观相分裂,以认识和实践相脱离为特征的。”(“实践论”)
关于认识论和群众路线的两个公式的结合
“实践——认识——实践”:这是马克思主义哲学认识论的公式。
“群众——领导——群众”:这是我们党的群众路线的公式。
这两个公式的关系如何呢?
认识来自实践,又转过去为实践服务。这实践是谁的实践呢?主要是群众的实践。共产党人要依靠群众的实践来认识世界,又要依靠群众的实践来改造世界。革命的思想、理论、政策是来自群众的实践,又转过去为群众的实践服务。
这样,“从实践中来,到实践中去”和“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就成为一件事情。毛泽东同志在1943年写的“关于领导方法的若干问题”这个文件中,第一次系统地总结和阐述了我们党的群众路线这个领导的基本方法,并且把它放在马克思主义的认识论这个理论基础上。
认识来源于实践,只有群众的实践是多方面的,包罗万象的,而个人的实践在相形之下总是狭隘的,片面的,所以群众的知识总和总比个人的丰富。但是群众的经验和知识又往往是分散的、无系统的,个别地看,也有它的狭隘性和片面性。群众受着思想水平的限制和分工条件的限制,往往不善于总结他们自己的经验,也缺少机会普遍地研究和吸收别人的经验。群众中有些人也有一些比较成熟比较完整的经验,经过了初步的集中化和系统化,但也还需要作进一步的加工,并且需要帮助推广。领导者的责任,就在研究群众的状况,倾听他们的意见,总结他们的经验,然后为他们指出正确的道路。
领导者的认识是从群众的认识(群众的经验和意见)而来的,但又不等于群众的认识。领导者是从人民群众中挑选出来的先进的优秀的人物,他能够坚决代表人民群众的利益,他具有比群众更高的马克思主义的水平。领导者对于群众的经验和意见,要在马克思主义的指导下(而归根结底说来马克思主义也是从人民群众的历史实践和工人运动的实践总结出来的),做一番整理、分析、批判和概括的工夫,把这些经验和意见加以集中化,系统化,这样,他所得到的认识和主张就应当高于群众的认识和主张。这样得到的认识和主张,是群众的东西,又不是群众的东西。说它是群众的东西,因为它是来自群众的,它在本质上是代表了群众的利益和要求的(当然这是指正确的领导);说它不是群众的东西,因为它不是群众的经验和意见的简单堆集,而是经过加工改造的,在这里面,群众的偏于感性认识的经验被提高为理性认识了,群众的片面的和不正确的意见被否定了,而好的正确的东西又被发展了。这样,领导和群众的意见就既有一致的一面,又有不一致的一面。这就是领导和被领导的一种矛盾。要解决这个矛盾,使不一致的一面变为一致,就要使领导的意见再回到群众中去,把领导的主张化为群众的主张,这就是说服、宣传和动员的工作。
革命的理论和纲领一旦为群众所接受,党的口号和主张一旦变成群众本身的意图,领导者的指示一旦变为群众自己的意见,就脱离了思想意识的主观范畴而变为一种客观的物质力量——认识飞跃为实践,思想转化为行动。这个群众的实践过程是继续提高群众的认识的过程,同时也是检验和发展领导的认识、领导的口号和方针的过程。失败了,就要找出错误,加以纠正;成功了,就要充实它的内容,加以发展。
这样,从一方面看,是实践——认识——实践的过程,从另一方面看,又是群众——领导——群众的过程,每个过程中对立的两面不断发生矛盾,又不断解决矛盾,如此循环往复,不断发展,既改造了世界,又改造了革命队伍本身,既提高了群众的认识,又提高了领导的认识,这是马克思主义哲学的认识论,这又是我们党的工作中的群众路线。
这里也有值得特别注意的两点:
第一,群众——领导——群众这个过程也是不能颠倒和分割的。只有本来是从群众中来的东西,才能回到群众中去,而即使是从群众中来的正确的上级的指示,也是比群众的认识提高了一步的,如果不做细致的宣传教育工作,而采取简单的发号施令的办法,也不能真正回到群众中去。领导要从群众的认识水平出发,又要提高群众的认识水平。不从群众的认识水平出发,叫群众去做超过他们自己的认识水平的事情,这是命令主义。命令主义是脱离群众的。反之,不去提高群众的认识水平,反而落后于群众的认识水平,不去领导群众运动而是去加以阻挠,这就是右倾保守思想,或右倾机会主义。右倾机会主义者也是脱离群众的,他们既落后于群众的认识,也落后于群众的实践。
第二,不能把“实践——认识——实践”和“群众——领导——群众”这两个公式机械地合并,好像群众只管实践,领导只管认识。如果抱这样的观点,那是大错特错的。这牵涉到对群众的根本态度问题,无产阶级革命家和资产阶级革命家的根本区别之一也在这里。我们可以想起,甚至像孙中山这样伟大的资产阶级民主革命家,也曾经提出过“先知先觉发明家,后知后觉鼓吹家,不知不觉实行家”这样不正确的说法。由于无产阶级的利益和人民群众的利益完全一致,所以无产阶级政党不会害怕群众,而且群众运动的规模越是广阔,群众的行动越是带有高度的自觉性,就越是对无产阶级有利。对于群众的革命运动,无产阶级革命家不是站在对面反对,也不是站在后面指手划脚,而是投身到里面去,和群众一起实践,并且担当起领导的责任,用群众自己的经验来教育群众,给他们指出方向,让他们认识到怎样解放自己和建设美好的生活。
近年来,党的群众路线的领导方法有很多发展,其中之一就是运用大字报、座谈会等方式进行鸣放辩论。这种方式便于领导广泛地集中地听取群众的意见,也便于把领导的主张化为群众自己的主张。它是执行“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的非常有效的新方式。
领导者为了使自己的认识正确和深入,也必须亲身参加到群众的实践中去。群众有他们的实践——认识——实践的过程,领导也有他的实践——认识——实践的过程。区别只在于:实践的主力是群众,因为群众是多数,而对于领导来说,则主要要求他有比群众更高的认识水平,以便正确地指导群众的实践。革命的领导政党没有自己的私利,群众的利益就是它的利益,所以领导和群众在根本上是一致的。但是领导和群众有不同的分工,在革命和建设的过程中有各自的作用。领导者失去了群众就不能有什么作为,而群众失去了领导者也就成为一盘散沙。我们既然承认思想对实践的巨大作用,那么我们就要承认革命领袖的对革命运动的巨大作用。
领导和群众作为统一体的两个方面,也有互相渗透的关系。领导首先要做群众的学生才能反过来做群众的先生,他首先要听群众的话才能使群众听他的话。这样,领导无非是群众的利益和意志的体现,而且既然领导一定要吸收群众的正确意见,那么在这种意义上说群众也参加了领导。
去年党提出“干部参加劳动,工人参加管理”的措施,就表明了这样的原理。这不是削弱领导,而是加强领导,使领导和群众更加接近,使领导能更好地研究群众的经验和意见,使群众能更多地参与领导,因而才能发扬民主,改进工作,更有力地把领导的主张贯彻到群众中去。党的这项措施已经在实际工作中收到了巨大的成效,证明了它的正确性。
关于“个别——一般——个别”
“矛盾论”指出:人类总是先认识个别的特殊的事物,然后才有可能进行概括,进一步认识一般的事物,认识诸种事物的共同的本质。人们一旦认识了这种共同的本质以后,就以这种认识为指导,继续去研究那些尚未研究或者尚未深入研究过的各种具体事物,找出其特殊的本质,以补充、丰富和发展那种对一般的本质的认识。
认识过程的这一个方面,怎样体现在群众路线中呢?
“从群众中集中起来又到群众中坚持下去,以形成正确的领导意见,这是基本的领导方法。在集中和坚持过程中,必须采取一般号召和个别指导相结合的方法,这是前一个方法的组成部分。从许多个别指导中形成一般意见(一般号召),又拿这一般意见到许多个别单位中去考验(不但自己这样做,而且告诉别人也这样做),然后集中新的经验(总结经验),做成新的指示去普遍地指导群众。”(“关于领导方法的若干问题”)
这实际上是一个过程。从认识的秩序来看是个别——一般——个别,从领导方法来看就是个别指导——一般号召——个别指导。
一个好的领导者必须做具体工作,他不能光发空洞的号令,而要处理许多个别的问题。对于每一个问题,他需要了解情况,加以分析,然后决定解决办法。在起初,他的认识是个别的认识,根据这个别的认识所作的指导也是个别的指导,他在这许多个别的指导里,检验他的认识和主张。这样积累多次以后,他的认识就逐渐深刻化,并且发现,在这许多个别的事物中,有一个共同的本质,这个共同的本质还会存在于其他类似的或有关联的个别事物中。于是他就形成了一个一般的意见(一般号召),用来指导别人也指导自己的工作,并且用别人和自己的个别指导来继续考验和充实、发展这个一般号召。
由个别上升到一般,需要舍弃一些非本质的特殊情形,而由一般回到个别,又需要把一般号召具体化,结合本地区本部门的特点来加以贯彻执行。这个具体办法是个别指导,但是其中又体现着一般号召的精神。各地区各部门都会有共同的问题,这是矛盾的普遍性。但是各地区各部门也一定会有各自的特点,各自的具体情况,那普遍的矛盾是通过这些特点而表现出来的,这是矛盾的特殊性。如果不考虑这一点,不通过“个别——一般——个别”的过程,而直接把某一地区某一部门的经验(即使这经验是很好的)原封不动地照搬到其他地区其他部门里去,那是一定要碰钉子的。必须善于结合本地区本部门的特点来灵活地执行一般号召。
每一个个别指导,从属于一个小的“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的过程。从个别指导到一般号召,从一般号召再到个别指导,这从属于一个大的“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的过程。
举例说:党总结了广大农民群众多年来的实践,概括了多年来指导农业工作的经验,制定了农业“八字宪法”。这是一个一般号召,它是一个大的“从群众中来”的过程,在这个大的从群众中来的过程里也包含许多小的“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的过程,即许多个别指导。一般号召正是在这许多个别指导中形成的。同样,在使这个一般号召回到群众中去,即在各地区具体贯彻执行农业八字宪法时,仍然需要有许多小的“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的过程,征求群众意见,使这个一般号召具体化,适应当地的土质、气候等等条件,结合当地农民的好经验,然后农业八字宪法才能在当地群众中贯彻执行。
这样,各地在具体执行农业八字宪法时,都可以积累一些特殊的经验,可以有一些新的创造,结果当然就丰富了八字宪法的内容。实际上,在制定八字宪法以前,已经有过多次“深耕”“密植”等等一般号召,八字宪法正是这些一般号召的进一步发展和完善化。
从个别过渡到一般之所以可能,就因为一般存在于个别之中,普遍性存在于特殊性之中。我们有典型调查的方法,就是通过对一种具有代表性的个别事物来了解普遍的情况。我们又有“典型试验”(或“试点”)的方法,就是通过某一项具体工作来取得经验,以便指导一般。
干部种试验田的方法,就是使干部和群众一起实践,使干部在亲身实践中学习群众的经验,又提高群众的经验,然后总结这个具体实践,从个别上升到一般,用以指导群众的实践。这是实践——认识——实践的过程,又是个别——一般——个别的过程,又是群众——领导——群众的过程。
马克思主义的哲学给群众路线提供了理论基础③,群众路线的实践又丰富了马克思主义哲学的内容。我们的党正是这样把理论和实践结合起来的。
〔注〕①“论持久战”。
②参看“实践论”:“……变主观的东西为客观的东西,即在实践中得到预想的结果。”又,列宁的“哲学笔记”:“观念的东西转化为实在的东西,这个思想是深刻的:对于历史是很重要的。并且就是从个人生活中也可看到,这里有许多真理。反对庸俗唯物主义。注意。观念的东西同物质的东西的区别也不是无条件的、不是过分的。”(中文版,第九一页。)
③群众路线包含两方面的意义:一方面是“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它的理论基础就是马克思主义的认识论,就是本文所论述的。群众路线的另一方面的意义是全心全意为人民群众服务,帮助群众自己解放自己,这方面的理论基础是历史唯物主义的人民群众是历史的主人的观点。当然这两方面也是互相联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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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栏:报刊文摘

报刊文摘
办得对,办得好,办得适时
右倾机会主义分子和持有右倾观点的人说,举办公共食堂和实现托儿化不适合今天的生产发展水平,缺乏物质和思想基础,是一阵风刮起来的,是为了追求“化”,强迫命令办起来的。认为这些事业办得太多了,太早了,太快了,他们认为这是一个大错误。事实果真是这样的吗?不!他们这种说法完全不符合事实。
什么样的社会生产方式就有什么样的社会生活方式。托儿组织、公共食堂,在封建社会的个体分散的自然经济基础上一般是不会产生的。在资本主义社会开始有了这种组织,这是因为资本主义社会有了社会化的大规模的生产。当然,资本主义生产虽是社会化,但占有是私人的,这和社会主义生产社会化的性质是根本不同的。只有在社会主义社会,生产关系发生了根本变化,无产阶级掌握了政权,在生产集体化、社会化和生产水平不断提高的基础上,才为集体生活福利事业的普遍发展创造了根本条件,开辟了最广阔的道路。
集体生活福利事业的发展有没有深厚的社会经济基础,有没有群众思想基础,我国集体生活福利事业发展的历史已经作了有力的回答。在土地改革之后,随着互助合作运动的发展,农业生产发展了,参加生产劳动的妇女增多了,托儿组织就迅速地发展起来。1953年我国农村的托儿组织收托儿童已达八十五万人,1956年,在基本上完成了农业社会主义改造之后的生产高潮形势下,农村托儿组织收托儿童达到六百多万人。公共食堂也是几年以前就有了,在互助组时就有合伙作饭的形式,初级社即出现了极少数农忙食堂,高级社时在河南、安徽等地就有了相当数量的农忙食堂了。缝纫机、钢磨、公共磨房、磨面小组也是在农业合作社时就有了的。去年,在总路线的光辉照耀下,工农业生产大跃进,在大兴水利,大忙夏收,妇女空前众多地参加生产的情况下,广大群众迫切要求发展集体生活福利事业。人民公社正是适应这种大跃进形势的需要而产生的。它从出生之日起,就担负着组织更大范围的集体生产的任务,担负着适应生产需要组织集体生活的任务。因此,集体生活福利事业就成为人民公社的不可缺少的组成部分,在人民公社化运动中,蓬蓬勃勃地发展起来了。去年农村托儿组织收托儿童较1957年增加十倍,达到六千多万人。食堂遍及各个农村,入食堂农户达到90%以上。其他各种生活福利事业都有很大发展。请问右倾机会主义者,像这样几亿人民的群众运动,如果没有客观需要,不是群众要求,哪一个人能够下一个命令就办起来了呢?哪一个人能够一阵风吹起来呢?恰恰相反,这种顺乎天理,应乎人情,适乎潮流,合乎需要的东西,你们要想吹垮也是不可能的。不是有这样的事实吗?一位右倾机会主义者,自不量力,竟想自比雷公,决心要打垮那些雷打不散的食堂。可是出乎他的意料之外,群众不怕雷打,他们决心办食堂,坚持不散;有的虽然暂时散了,但不久又恢复了。还有些地方,因为放松了领导,托儿所曾一度垮台,妇女群众首先提出意见,她们很快就又办起来了。这就是群众对右倾机会主义分子最干脆最响亮的回答。这证明不合乎历史要求的东西,一定垮掉,人为地维持不垮是不可能的。合乎历史要求的东西,一定垮不了,人为地解散也是办不到的。这是历史唯物主义的大道理。集体生活福利事业所以垮不了,正说明它是合乎历史要求,合乎群众需要。不是办早了,办快了,办多了,而是办得适时,办得对,办得好,今后还要努力更加办好。
当然,也有些地方,在初办这些事业的时候,由于缺乏经验,经营管理不善,优越性还发挥得不够,或者确曾有过一些缺点。但这是改进工作的问题,绝不能容许采取攻其一点不及其余的态度,片面地抓住一些小毛病,就对集体生活福利事业本身的优越性随意否定。任何新生的事物一开始总不会是十全十美的,总是通过克服困难和本身的缺点而后生长壮大的,总是由不完备而逐步走向完备的,集体生活福利事业也正是如此。
(摘自“中国妇女”十八期专论:论集体生活福利事业的大发展。)
能为不能为?敢为不敢为?
我们做一切事情,要不要条件?当然要!毛泽东同志不是说过了吗:“任何人不可以无根据地胡思乱想,不可以超越客观情况所许可的条件去计划自己的行动。”否认条件,把人的主观能动作用夸大到可以不问条件如何就可以为所欲为,这不仅是在认识上陷入了唯心主义的泥坑,而且在实际工作上也会造成许多本来可以避免的损失。可是,我们既然是辩证唯物主义者,我们就决不应当用机械唯物论的眼光来看待条件。因为,从辩证唯物主义的世界观来看,条件有种种,有不利条件也有有利条件,有物的条件也有人的条件;条件又是在发展变化的,原来没有的条件逐渐发展起来了,原来不利的条件也可以逐渐转化为有利的条件。用机械唯物主义的眼光来看待条件,就只能是表面的、片面的、静止的,我们干部中有些有右倾思想的同志没有摆脱这种机械唯物主义的影响,因而,他们就往往总是只看到物的条件而忽略了人的条件,只看到不利条件而忽略了有利条件,不看到条件在发展在变化,所以,在事情还未进行之前,就表现畏难松劲情绪,把能为说成了不能为。
我们当然必须尊重客观规律,决不能违反客观规律去办事。因为客观规律是事物发展的必然趋势,是事物发展变化的根据,是不以人们意志为转移的,如果谁要违反客观规律办事,谁就是没有根据地胡思乱想。但是,人在客观规律的面前并不是命定的无能为力的,例如,江河泛滥,水是往低处流的,但是,人们可以用开河筑坝来制服江河泛滥。这说明人们可以用改变条件的办法,使客观规律发生有利于人的作用,减少或消除不利于人的作用。这就叫人的主观能动作用。
(摘自上海“解放”第十七、十八期石梁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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