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59年9月17日人民日报 第3版

第3版()
专栏:辉煌的十年

我国国民经济的社会主义改造
薛暮桥
我国国民经济的社会主义改造,从1949年开始,到1956年基本完成,经过七、八年时间。
旧中国是一个半殖民地半封建的社会。要把这样一个社会改变为社会主义社会,必须经过两次革命,即民主主义革命和社会主义革命。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成立,标志着民主主义革命的胜利完成,和社会主义革命的开始。两个革命并不能够截然分开;事实上,民主主义革命的一部分任务(如晚解放区的土地改革)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以后二三年内继续完成的;而社会主义革命的一部分任务(如工人阶级领导的政权和社会主义国营经济的建立)则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前,就在已经解放的地区开始进行了。
在旧中国的国民经济中占统治地位的,是帝国主义、封建主义和官僚资本主义经济。在城市中,占统治地位的是以蒋宋孔陈四大家族为首的买办性、封建性的国家垄断资本主义经济,在农村中占统治地位的是封建地主阶级的经济;而帝国主义则通过官僚资产阶级和地主阶级而维持它们对中国经济的控制。人民民主革命的胜利,没收了官僚资本和地主阶级的土地,从而消灭了官僚资产阶级和地主阶级这两个帝国主义在中国的代理人,同时又取消了帝国主义在中国的一切特权,帝国主义对中国的经济控制也就随之消灭了。这样,中国就从半殖民地、半封建国家,变成新民主主义的国家,即从资本主义向社会主义过渡中的国家。
社会主义国营经济领导地位的确立
随着工人阶级领导的,以工农联盟为基础的人民民主专政的建立,中国人民没收官僚资本主义企业,把它变为全民所有的财产,并在这些企业中进行民主改革和生产改革,实行社会主义的经营管理制度,这样就产生了崭新的、强大的社会主义国营经济。
当时同社会主义国营经济并存的,还有为数较多的民族资本主义经济,和为数更多的农民和手工业者的个体经济。社会主义国营经济掌握着全国最重要的经济命脉(包括大部分现代化的工业和交通运输业),但在战争中受严重破坏,它在数量上还不占优势,当时在数量上占优势的是民族工商业,特别是像汪洋大海那样包围着我们的个体农业和个体手工业。我国民族资产阶级的大部分虽然在人民民主革命中参加了反对帝国主义、封建主义和官僚资本主义的人民民主统一战线,或者对革命和反革命的斗争采取中立的态度,但是他们抱着发展资本主义的强烈愿望,是不愿意看到社会主义在中国土地上的胜利的。中国的农民在长期的人民民主革命中同工人阶级结成了亲密的联盟,他们中的贫苦阶层经过教育,是会愿意走社会主义道路的;但他们中的比较富裕的阶层(富裕中农),或多或少地存在着发展资本主义的要求。
在这时期我国的主要矛盾,已经是社会主义经济同资本主义经济的矛盾,工人阶级同资产阶级的矛盾。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前夕和初成立的时候,资产阶级在中国共产党和工人阶级强大的军事、政治力量前面,虽然不得不承认党和工人阶级在政治上的领导地位;但是,资产阶级认为自己在经济上还占优势,他们是决不愿意放弃这种优势地位的。当时的经济斗争,主要表现在市场物价方面。民族资产阶级,特别是它们中的投机资本,利用国民党反动政府十几年的通货膨胀所造成的市场混乱局面,趁着人民解放战争尚未完全结束,国家的财政经济情况尚未稳定的机会,疯狂地进行投机屯积,哄抬物价,牟取暴利。中央人民政府一成立,就立即同投机资本展开了激烈的斗争。党和政府看到,如果不彻底粉碎投机资本的猖狂进攻,就不可能把物价稳定下来。而物价如果不稳定,则工农业生产和城乡贸易的恢复,以及人民生活的安定,就都难于实现。
1950年第一季中央人民政府开始统一管理全国的财政经济工作,集中国家所掌握的一切经济力量,紧缩通货,平抑物价。到同年3月就迅速地把物价稳定下来,从而结束了旧中国十几年来由于通货膨胀所造成的市场混乱局面。在稳定物价的斗争中,投机资本受到了沉重的打击。
物价稳定以后,由于通货膨胀所造成的虚假购买力突然消失,许多被屯积的物资竞向市场抛售,这样就使多年来习惯于投机屯积的私营工商业也遇到了严重的困难。中央人民政府为着迅速恢复国民经济,立即进行调整工商业的工作,通过收购和加工订货等办法,把当时还符合于国家和人民需要的私营工商业从停工歇业中迅速挽救出来,使它们都能够在国营经济的领导下,进行正常的生产和经营。调整工商业的工作一方面帮助资本主义工商业克服了暂时的困难,另一方面又通过加工订货等类措施,把重要的私营工业置于国营经济的领导之下,并把它们的生产逐步地纳入国家计划的轨道。
1950年第三季度调整工商业的工作胜利完成了,国家为着加速工农业生产的恢复,又开始进行大规模的城乡物资交流运动。城乡物资交流,一方面扩大了各种农产品和土产品的销路,从而刺激着农业和各种副业生产的发展;另方面又提高了农民的购买力,为城市工业品开辟了广大的市场,从而刺激着工业生产的恢复和发展。在此同时,国家在广大的农村中普遍建立供销合作社,在国营商业的领导和支援下,从事农副业产品的收购工作,并供应农民所需要的各种生产资料和消费品。这样,国营商业既通过加工订货控制了大量的工业品,又通过供销合作社控制了大量的农产品,从而大大地巩固了自己在全国市场上的领导地位。
1951年城市工商业出现了欣欣向荣的新气象,工商业资本家利用这个有利时机,企图摆脱国营经济对它们的控制。但是,在主要的工农业产品大部分已经被国营商业掌握起来的情况下,他们已经不可能同国营经济在市场上进行公开的、合法的斗争。他们通过当时国家机关和国营企业大量接收下来的旧人员,用贿赂来腐蚀我们机关和企业的干部,进行偷税漏税等各种违法活动。1952年初,党和政府为着击退资产阶级的这一个猖狂进攻,首先在国家机关和国营企业中进行“反贪污、反浪费、反官僚主义”的斗争,接着又对私营工商业进行“反行贿、反偷税漏税、反偷工减料、反盗窃国家财产和盗窃国家经济情报”的斗争。这一个轰轰烈烈的“三反、五反”运动,在工人阶级的热烈支持下,取得了巨大的胜利。民族资产阶级认识了社会主义是不可抗拒的潮流,因而他们就不能不接受工人阶级和国营经济的领导,而且他们中的少数进步分子开始愿意接受社会主义改造。
从1949年到1952年,是我国国民经济的恢复时期。在短短的三年多时间中,我国不但胜利地实现了工农业生产的恢复和发展,而且使社会主义国营经济在国民经济中的领导地位巩固地建立起来。在这期间,社会主义工业在工业总产值中所占的比重,从34.7%上升到56%,到1952年,国家对私营工业的加工订货,也占私营工业总产值的56%。在商业方面,从1950年到1952年,国营商业在批发额中所占比重,从23.2%上升到60.5%,国营商业和供销合作社在零售额中所占的比重,从11.6%上升到34.4%。在农村中,不但供销合作社已经普遍建立起来,而且生产方面的互助合作运动也有了初步的发展。
1953年我国在恢复时期已经取得的巨大成就的基础上,开始进入大规模、有计划的社会主义经济建设时期。这一年,党中央根据当时的政治经济形势和广大人民的要求,宣布了我国过渡时期的总路线,就是要逐步实现国家的社会主义工业化,逐步完成对农业、手工业和资本主义工商业的社会主义改造。总路线的宣布使广大劳动人民欢欣鼓舞,不但加速了我国的经济文化建设,而且也加速了我国国民经济的社会主义改造事业。
个体农业和手工业的合作化
我国农民在共产党的领导下,在大约十年时间内,完成了土地改革和农业合作化两次大革命。早在解放战争时期,我国解放区的农民就在党的领导下进行了土地改革。全国解放以后,土地改革迅速推广到新解放的地区,到1952年除某些少数民族地区外,已在全国范围胜利完成。土地改革大大地提高了农民生产的积极性,使遭受十多年战争破坏的我国的农业生产,迅速地恢复并超过了历史上的最高水平。
土地改革虽然在很大的程度上解放了农业的生产力,但是土地改革后的农业仍然建立在个体经济基础上,如果不进一步实现合作化,仍难使生产力得到最大的解放。早在抗日战争时期,毛泽东同志就在“论合作社”一文中指出,在改革了封建土地关系以后,还要进行第二个革命,就是农业的合作化。当时,党和革命政府就利用农民原有的变工互助的习惯,帮助农民建立变工队或互助组等组织。随着抗日战争和解放战争的胜利,这种互助合作组织开始在全国各地发展起来。1951年底,中共中央作出了“关于农业生产互助合作的决议”,指导农民广泛组织临时的和常年的互助组,并在有条件的地区有重点地发展半社会主义性质的农业生产合作社,到1952年参加互助组的农户,已经占农户总数的40%。
互助组是建筑在个体经济基础上的集体劳动组织,参加互助组的农民仍然以一家一户为生产单位,但是用换工的形式组织起来共同劳动,并交换使用各自的耕畜和农具。农民组织起来以后,由于劳动力和耕畜农具得到比较合理的使用,在一定程度上克服了个体经济的困难,使农业生产得到进一步的发展。在我国的具体条件下,互助组是农业合作化的初级形式,它已经具有社会主义的萌芽。但是,互助组还是建立在个体经济的基础上,存在着个体经营同集体劳动之间的矛盾。因而土地的合理经营,劳动力、耕畜和农具的合理使用,仍然要受到各个农户的个体经营的限制。因此,为着农业生产力的进一步发展,要求农业的合作化进一步提高,即从互助组发展到半社会主义的农业生产合作社。(初级合作社)
在互助组的发展过程中,半社会主义的农业生产合作社就已经开始试办。1953年12月,中共中央又作出了“关于发展农业生产合作社的决议”,决定以发展农业生产合作社为中心来推动互助合作运动的继续前进。在1953年秋收时,全国已经有半社会主义的农业生产合作社一万五千多个,1954年秋收时发展到十一万四千多个,1955年6月又发展到六十五万个,入社农户共一千六百九十万户,约占全国农户总数的14%。
半社会主义的农业生产合作社,土地仍归各户私有,但是由合作社统一经营,各户私有的耕畜和大农具也交给合作社统一使用。合作社的产品,归参加合作社的社员共同所有,在扣除了生产中的开支和缴纳农业税、提取若干公积金、公益金后,大部分按社员所提供的劳动数量进行分配,小部分按社员入社的土地数量进行分配,社员交给合作社使用的耕畜和大农具也要取得一定的报酬。这种合作社,从土地集体经营,劳动成果的主要部分实行按劳分配,有了公共财产(公积金、公益金和社员入社的股份基金)等这些方面来讲,是属于社会主义性质的。但是土地和大部分的耕畜农具还归各户私有,在劳动分红外还有土地分红和其它私有生产资料的报酬,因而还保留着私有制度的因素。这种半社会主义的合作社在生产中公共财产的积累逐渐增加,一部分私有的耕畜和大农具逐渐折价归公,从而逐步地增加社会主义的成分。
半社会主义的农业生产合作社比互助组有更大的优越性,它已经基本上克服了个体经济的分散性,从而使农业的生产力又有进一步的发展。在半社会主义的农业生产合作社迅速发展中,已经有少数基础特别好的合作社在社员的同意下,取消了土地分红,把耕畜和大农具完全折价归公,从而由半社会主义的合作社上升为社会主义性质的合作社(高级合作社)。
1955年7月毛泽东同志作了“关于农业合作化问题”的报告,批评和纠正了当时党内一部分同志对农业合作化的右倾保守思想,指出农业合作化的高潮在一部分地区已经到来,在全国范围也即将到来。前面所说的两个决议特别是毛泽东同志的报告,为我国的合作化规定了正确的政策和方针,规定了正确的阶级路线,从而保证农业合作化迅速地、而且健全地向前发展。正如毛泽东同志所指出的那样,就在1955年的冬天,农业合作化的高潮就在全国范围出现了。1955年底,农业生产合作社的入社农户达到七千五百多万户,占全国农户总数的63%。到1956年的年底,入社农户已占农户总数的92.8%,其中参加高级社的已占农户总数的63.2%。全国的农业合作化运动,到这时候就基本完成了。
我国农业合作化的所以能够迅速完成,首先由于我们党不但领导农民彻底地完成了土地改革,而且在土地改革中坚决地执行了群众路线。我们在土地改革中依靠贫农、团结中农,组织群众自己的力量,去同地主富农进行斗争,从而彻底地打垮了地主阶级,削弱了富农,并大大地提高了群众的觉悟,这样就为我们党进一步领导农民进行农业的合作化,准备好了极有利的条件。
合作化的所以能够迅速完成,还由于党在合作化运动中规定了正确的政策方针和阶级路线。党不但采取从低级到高级的各种互助合作形式,把农民一步步地引导到社会主义的道路上来,并且在合作化过程中一贯地坚持自愿和互利的原则。是否参加互助合作组织和参加哪一种形式的互助合作组织,完全由农民自愿决定;组织起来以后在处理贫农和中农的关系上,正确地掌握互利的原则,使大家都不吃亏。在农民参加了互助合作组织以后,或在互助组升为初级社、初级社升为高级社的时候,要保证他们中的90%以上的家庭的收入,都能够依靠农业的增产而有所增加。党在合作化过程中还采取了正确的阶级路线,首先吸收贫农和下中农中的积极分子入社,然后吸收其他农民入社,并保持前两类农民在合作社中的领导权。到合作社完全巩固以后,才个别地吸收富农分子和原来的地主分子入社,从而彻底地消灭地主和富农阶级。
在农业合作化的同时,我国的手工业也逐步地完成了合作化。我国手工业的合作化,同样也采取了逐步过渡的方针。党和政府根据手工业的商品生产的特点,首先帮助手工业者组织供销小组,集体地向国营商业或供销合作社购买原料,销售成品,参加小组的手工业者仍然独立生产。在供销小组积累了一定的公共财产以后,就可以扩大或合并成为手工业供销合作社,由合作社负责供给原料,销售成品,并开始进行生产中的分工协作。这种供销合作社再进一步发展,就成为集体生产的手工业生产合作社,从而就完成了从个体经济到社会主义集体经济的过渡。手工业的合作组织在国民经济恢复时期还处于重点试办的阶段,1953年起开始大量发展,到1955年底手工业合作社(组)的社员已经发展到二百二十万人,占全国手工业者的27%。1956年初,随着农业合作化高潮的到来,全国手工业者也出现了社会主义改造的高潮。到1956年年底,手工业合作社的社员,已占手工业者总数的90%以上,我国手工业的合作化也基本完成了。
1956年我国的个体小商业也基本上实现了合作化,为国营商业和供销合作社执行经销代销的业务。
资本主义工商业的社会主义改造
我国在社会主义革命过程中,对民族资本主义经济没有采取没收的方法,而采取和平改造的政策,也就是马克思和列宁所设想的赎买政策。我国的民族资产阶级由于他们自身的利益,在民主革命时期的反帝国主义、封建主义、官僚资本主义的斗争中,有革命和妥协的两面性。党正确地执行了又团结、又斗争、以斗争求团结的正确政策,终于把他们争取到人民民主统一战线中来。在社会主义革命时期,民族资产阶级在工人阶级和社会主义经济的优势力量前面,仍然有接受工人阶级领导和反对工人阶级领导,接受社会主义改造和抗拒社会主义改造的两面性。党继续执行又团结、又斗争、以斗争求团结的政策,终于争取民族资产阶级在大约七年时间内,不太勉强地接受了社会主义改造。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以后,党和政府对资本主义工商业,采取利用、限制和改造的政策;即利用其有利于国计民生的方面,限制其不利于国计民生的方面,并通过国家资本主义的各种形式对他们逐步地进行社会主义改造。在国民经济恢复时期,社会主义国营工业还不够壮大,它们的产品还不能充分满足国家建设和人民生活的需要;国营商业和供销合作社也还不可能把城乡交流的任务统统担负起来。在这时候,资本主义工商业对工农业生产的恢复和发展,对人民生活需要的供应,还起着一定的积极作用,这种积极作用必须充分加以利用。但是,资产阶级唯利是图的本质,和资本主义经济的无政府状态,如不加以限制,必将扰乱市场,破坏国家计划,使人民利益受到严重的损失。前面所说的从稳定物价到“五反”运动一系列的斗争,充分地说明了这种限制和反限制的斗争,是一场十分剧烈、十分复杂的阶级斗争。
我国对资本主义工商业的社会主义改造,也采取逐步过渡的方针,首先把私人资本主义经济改造成为国家资本主义经济,然后再从国家资本主义经济改造成为社会主义经济。我国国家资本主义经济的发展又经过两个阶段,即从初级形式的加工订货发展到高级形式的公私合营。采取这种逐步过渡的办法,也可以使民族资产阶级根据自身的经验,逐步地认识社会主义经济的优越性和走社会主义道路的必要性,从而能够不太勉强地接受改造。
国家资本主义的初级形式,在工业中是加工订货,在商业中是经销代销。早在1950年党和政府调整私营工商业的时候,就把加工订货制度在资本主义工业中开始建立起来。加工订货对私营工业来讲,并不改变原来的生产资料所有制和经营管理制度,而可以使原料供应、产品销售得到保障;而且由于政府规定了合理的加工费和货价,它们的合法利润也可以得到保障,所以这种制度容易被工业资本家所接受。对国家来讲,通过加工订货,开始把私营工业的生产纳入国家计划的轨道,而且通过加工费和货价把资本家的利润限制在一定的范围。所以这种形式,在恢复时期就已经得到了广泛的发展。商业中的经销代销,主要是从1954年开始建立起来的。从1953年底起,国家对粮食、食油、棉布等逐步实行计划供应制度,原来经营这些商品的零售店,就大部分转变为国营商业的经销店或代销店;此后,经销代销就在其它行业逐渐发展起来。
国家资本主义的初级形式是国家同私营企业在企业外部的合作,这种合作并不能够彻底解决国家经济同私营经济之间的矛盾,也不能把私营经济的生产和经营彻底纳入国家计划。到国营经济日益壮大的时候,这种公私之间的矛盾也就日益发展起来。解决矛盾的方法,是把国家资本主义的低级形式提高到高级形式,即实行公私合营。
早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初成立的时候,就有一部分私营企业由于有反革命分子的股份,这种股份依法没收以后,这些企业就变为公私合营。在国民经济恢复时期,也有一些私营企业由于无法继续经营,或者需要扩大生产规模自己无力投资,因而要求政府投资变为公私合营。但是直到1953年,公私合营企业还没有很大的发展。这一年公私合营工厂还只有一千多户,它的产值占工业总产值的5.7%。公私合营企业的大量发展,是在1954年才开始的。当时由于国营经济的迅速发展,国营经济同资本主义经济之间的矛盾愈来愈尖锐,资本主义工商业由于经营管理落后内外矛盾重重,愈来愈显得对生产力的继续发展成为一种不容忽视的阻力。因此国家就对公私合营开始采取积极发展的方针。私营企业看到国营企业和公私合营企业欣欣向荣,而自己则困难重重,要求公私合营的也愈来愈多了。到1955年,公私合营工厂的产值已占工业总产值的16%。同当时继续私营的资本主义工业的产值约略相等了。
个别企业的公私合营并不能够彻底解决国营经济同私营经济之间的矛盾,相反地使剩下来的未合营的私营企业的困难愈来愈多,国家愈难进行统筹安排。这些未合营的企业大多数规模很小,技术也很落后。1955年国家曾经采取以大带小、以先进带落后的方针,对私营企业进行统筹安排;但是生产资料的私有制度使这样的方针很难完全行之有效。为着统筹安排,国家需要对一部分太小和太落后的企业进行合并和改组;在生产资料私有制的基础上,这样的调整显然是很难完全进行的。解决困难的最有效的办法,是从个别的公私合营再提高到全行业的公私合营。
1955年冬季在农业合作化的高潮中,民族资产阶级感到自己愈来愈孤立。毛泽东同志在资产阶级代表人物的会议上,向资产阶级指出国家和个人的光明前途,鼓励他们进一步接受社会主义改造,下决心把自己彻底改造成为光荣的自食其力的劳动者。毛泽东同志的指示使资产阶级分子进一步认清了自己的前途,因此到1956年1月,继农业合作化的高潮以后,资本主义工商业社会主义改造的高潮也开始出现了。各大城市的工商业界,纷纷全行全业向政府申请公私合营。到1956年年底,全国的私营资本主义工商业几乎全部变为公私合营,一部分小工厂小商店也基本上完成了合作化。这样在社会主义同资本主义两条道路的斗争中,社会主义的道路就获得了决定性的胜利。
在全行业公私合营后,对资本家的私股改行定息制度;即不问企业盈利多少,都按私股每年给以5%的定息。从此,这些公私合营企业的资本家就不再关心企业的余亏,可以完全由国家按照社会主义的原则来管理,使它们完全服从国家计划的支配,并按国家的需要来进行合并和改组;除资本家还拿定息外,同一般的国营企业已经没有多大差别。原来企业中的资方人员,则由国家适当安排,变为政府所委派的企业管理人员,不过在有关公私关系的问题上,则仍然代表私股的利益。在经过适当时期以后,就可以经国家和私方人员共同协商,取消定息。在这期间,资产阶级分子经过社会主义思想改造,取消定息以后,他们就将逐步改造成为自食其力的劳动者。
1956年生产资料所有制的社会主义改造基本完成,我们就取得了经济战线上的社会主义革命的决定性的胜利。在我国的具体条件下,由于采取和平改造的方针,资产阶级和资产阶级知识分子在社会上还占有一定的地位,资产阶级思想的影响自然也就很不容易迅速消灭。我们经济战线上的社会主义革命的胜利,如果不再加上政治战线和思想战线上的社会主义革命的胜利,那末我们已得到的胜利还是不巩固的。1957年党所领导的反对资产阶级右派的斗争和全民整风运动,是政治战线和思想战线上的伟大的革命。经过这一场斗争,使我国的社会主义革命取得了决定性的胜利,今后除要继续打击帝国主义者和国内剥削阶级的各种反社会主义的阴谋活动外,还需要对资产阶级和资产阶级知识分子进行艰苦的思想改造工作,继续克服富裕中农的资本主义自发倾向,不断地加强政治思想教育工作,提高劳动人民的社会主义思想觉悟,使我们的社会主义革命取得彻底的胜利。
我国社会主义改造的特点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以来,我国人民在中国共产党和毛泽东同志的英明领导下,毅然决然地选择了社会主义的道路。十年来的事实充分证明,这个选择是完全正确的,只有社会主义,才能够使我国人民依靠自己的劳动,来摆脱饥寒交迫的生活,并为自己创造光明和幸福的将来。现在,社会主义已经不仅仅是我国人民的伟大的理想,而且已经逐渐成为我国人民的现实生活了。
我国的社会主义改造事业,是根据马克思列宁主义的原则,并且基本上沿着苏联所走过的道路进行的。但是,由于我国的历史条件和经济情况与苏联不尽相同,因此我国过渡时期社会主义改造的具体过程,也有与苏联不相同的地方。
现在我们可以看得很明白:在无产阶级革命胜利之后,必须经历一个从资本主义到社会主义的过渡时期,这是一切国家所共同的。各个国家在过渡时期中,从经济上说,都会同时存在社会主义、资本主义和个体经济等经济成份,同时存在无产阶级、资产阶级和小资产阶级等阶级。从政治上说,过渡时期是无产阶级专政,取得政权的无产阶级依靠同农民和其他劳动者的同盟,对资产阶级和其他剥削阶级进行专政,是过渡时期政治生活中的根本问题。过渡时期无产阶级的任务,是要克服资产阶级对社会主义革命的反抗,消灭资本主义和其它一切剥削制度,改造小私有者的个体经济,进行社会主义建设,在发展生产的基础上逐步改善人民生活。所有这些,都是一切国家在过渡时期共同的东西。
除这些共同的东西外,我国过渡时期的社会主义改造也有一些自己的特点和我们自己的经验,这就是:
第一,我国是在民主革命胜利的基础上,立即进行社会主义革命。由于我国特殊的历史原因,我国民族资产阶级的代表人物,在革命胜利以后参加了工人阶级领导下的人民民主政权;因此我国不但对农民和手工业者的个体经济必须采取和平改造的方针,而且对民族资本主义经济同样也必须采取和平改造的方针。对资本主义经济实行和平改造,并不是意味着工人阶级和资产阶级可以不经斗争,和平进入社会主义,这是不可能的。我国过渡时期的中心问题,仍然是社会主义和资本主义两条道路的斗争,工人阶级和资产阶级两个阶级的斗争。不过这种斗争,采取了特殊的,更加复杂的形式罢了。
我国的民主革命是在工人阶级的先锋队——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下取得胜利的。革命胜利以后,建立了工人阶级领导的,以工农联盟为基础的人民民主专政。这个政权,实质上是特殊形式的无产阶级专政。我国的人民民主政权虽然还有资产阶级参加,但是共产党和工人阶级已经巩固地掌握了政治上的领导地位。这样就使这种人民民主政权不但能够继续完成民主革命所未完成的任务,而且能够坚决地执行共产党和工人阶级所提出的社会主义革命纲领,对个体经济和资本主义经济进行社会主义改造。我国的宪法就是一个适合于我国特点的社会主义革命的宪法;宪法把党所提出的过渡时期的总路线载入宪法序言,作为国家在过渡时期的总任务。这个宪法经过反复协商以后,由包括资产阶级代表人物在内的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所一致通过。
我国工人阶级在民主革命胜利以后不但掌握了政权,而且由于剥夺了官僚资产阶级,使工人阶级的国家掌握了全国最重要的经济命脉。我国的资本主义经济过去虽然没有充分发展,但在国民党反动派统治的二十多年中,已经建立了一个相当强大的国家垄断资本主义经济(官僚资本)。官僚资产阶级掌握着资本主义经济中的最重要的部分,它的力量已经超过民族资产阶级。当这些官僚资本主义企业落到工人阶级所领导的国家手里,转变成为社会主义经济的时候,它就能够充分发挥社会主义的优越性,从而迅速战胜民族资本主义经济,取得国民经济中的领导地位。这是我国社会主义改造事业能够胜利完成的又一个重要保证。如果只有政治上的优势而没有经济上的优势,换句话说,如果我国的经济命脉还掌握在资产阶级手里,那就不一定能够和平完成社会主义改造事业。
工人同农民的政治和经济联盟,是使资产阶级接受社会主义改造的又一个重要保证。我国的工人阶级在长期的民主革命中,已经同农民建立了巩固的政治联盟。人民民主革命胜利以后,党和政府不但继续领导农民彻底完成土地改革,而且在农村中普遍建立供销合作社、信用合作社,切断商业和高利贷资本同农民的联系。在农业合作化以后,工人同农民的经济联盟得到进一步的巩固,这样就使资产阶级完全陷于孤立地位,不得不驯服地接受社会主义改造。
过渡时期社会主义经济同资本主义经济的斗争,首先是从争夺市场领导权的斗争开始的。资本主义经济是最发达的商品经济,它们依靠市场供给原料,依靠市场销售成品,离开了市场,任何一个资本主义企业都不可能继续生产。我们国家由于紧紧地掌握了市场,掌握了一切重要的工业品和农产品,因此不但能够保证社会主义建设的顺利进行和人民生活的逐步改善,而且使资本主义经济不得不接受国营经济的领导,最后又不得不接受社会主义改造。
第二,我国生产力的水平还比较低,个体经济在国民经济中占绝对的优势,资本主义经济也还占有相当重要的地位。为了顺利地达到和平改造的目的,使我国在生产关系的巨大变革中,社会生产力不致于受到破坏,工农业生产得以迅速发展,我们的社会主义改造就只能采取逐步过渡的方针。
我国有一亿二千万户农民,八百万独立手工业者和几十万户资本主义工商业。要使几千年来习惯于个体经营的小生产者自愿放弃其虽然数量很少,但一向赖以生存的私人经营,走上合作化的道路,这当然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要使资本家自愿把他们的企业交给国家,放弃剥削生活变成自食其力的劳动者,这更是史无前例的创举。不能想像,我们可以采取急躁的办法,来完成这样伟大的社会主义改造事业,而不使社会生产力受到重大损失。
我国在逐步地进行社会主义改造的过程中,按照我国的具体情况,灵活地提出了一系列的最能够被广大群众接受的过渡形式;如在农业中的劳动互助组和半社会主义性质的合作社,在工商业中的加工订货、经销代销和公私合营等。这样就可以使农民根据自己的经验,逐步地认识社会主义的优越性,从而积极地参加这一伟大的合作化运动,避免由于突然变化而可能引起的种种损失;使资产阶级同样根据自身的经验,感到非走社会主义道路不可,从而不太勉强地接受社会主义改造,使现代化工业的生产力不致于受到破坏。虽然我们采取了逐步改造的政策,但是我们仍然能够在短短七八年中间,基本上完成了生产资料所有制的社会主义改造。而且在改造过程中,资本主义工业的产值,还增长了一倍上下。农业虽然遇到几次严重的自然灾害,但生产仍然逐年增长;特别是合作化高潮的1955年和1956年,农业生产有着更大的增长。
第三,我国由于特殊的历史条件,在农业还没有机械化以前就完成了农业的合作化,在国家还没有工业化以前就基本上完成了生产资料所有制的社会主义改造。社会主义改造的胜利完成,为我国生产力的发展创造了极为有利的条件。但是另一方面,在国家工业化和农业机械化还没有实现以前,我国的社会主义制度还缺乏巩固的物质基础。我国人民有必要鼓足干劲,加速社会主义建设,使社会主义制度能够进一步巩固起来。
1958年在经济战线、政治战线、思想战线所取得的伟大胜利的基础上,在第一个五年计划期间所建立的国家工业化的初步基础上,党中央提出了“鼓足干劲、力争上游,多快好省地建设社会主义”的总路线,在总路线照耀下,我国的工农业生产和其它经济文化事业获得了史无先例的大跃进。我国的五亿多农民,又在合作化以后,进一步完成了更伟大的人民公社运动。1959年我国的国民经济继续跃进,将要提前三年完成第二个五年计划建议原定的1962年的指标。我国的人民公社经过整理巩固,正在对加速社会主义建设发挥更巨大的作用。我们的社会主义制度日益巩固。我们的前途是光芒万丈,充分地证明了社会主义制度的无比的优越性。
十年来,我国人民在以毛泽东同志为首的共产党的英明领导下,一个斗争接着一个斗争,一个胜利接着一个胜利。党中央和毛泽东同志历来坚持群众路线,不论在革命中,建设中,都依靠群众,充分发挥群众的革命毅力和首创精神,因而不断取得胜利。现在全国人民正在党中央的领导下,继续奋进,努力把我国建设成为有高度发展的现代工业、现代农业、现代科学文化的、繁荣富强的社会主义国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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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栏:

火车通到了苗家门前
本报记者 柳青 徐张
早晨,苗岭山区薄雾蒙蒙。黔桂铁路绕过山腰,像一条锦带,隐映在云雾中。在拔海一千多公尺的苦李井大盘道上,传出了几阵“隆隆”的吼声,从广西开往贵阳的列车,连续钻过五个隧道,越过深涧,奔到了黔东南苗族侗族自治州的一个村寨——谷硐车站。火车进站后,一群苗族青年蹦蹦跳跳地走进月台。有的来迎接亲人,有的来送戚友上车。他们愉快地哼着山歌:
山里钻出一条龙,
腾云驾雾快如风,
苗家骑在龙背上,
飞向恩人毛泽东。
刚从都匀市探亲回来的苗族百岁老人潘应芳,挤在小伙子们中间,满布皱纹的脸上流露着笑意,他比划着对人说:“我年轻时下都匀,起早摸黑要走一整天,今天从都匀坐火车回谷硐,三袋烟还没有吸完就到了。我长百岁,可没有见过这样的‘神龙’。”
“是罗,碰上这个好世道,神仙下凡也要看花眼睛。”小伙子们骄傲地赞扬着自己家乡的变化,赞美火车给苗家带来了幸福。直到晚上,在谷硐敬老院的院子里,一群老人还围着刚坐火车归来的潘应芳谈笑。
多少年来,谷硐的苗族人民为了改变山区的闭塞状态,他们把希望寄托于“神”或“龙”,可是希望一直只是希望而已。在反动统治者统治着苗岭山的年代里,为了修路,苗族人民历尽了各种痛苦。国民党反动派借修路为名,向苗族人民勒索了大批修路费贪污了,然后又抓捕民工强迫他们修路。马道边村的苗族妇女蒙王氏,带着一个孩子,肚子里还怀着一个孩子,也被迫去参加修路。她因为劳累过度而昏倒了,工头还骂她偷懒,顺手一棒,就结束了三条生命。像这样,公路没有修成,却不知多少人死在国民党反动政府的手里。
去年,当钢轨铺到鳌鱼山下时,人们感慨万端地说:“毛主席的‘神龙’使我们祖祖辈辈的愿望实现了。要是那些苦命人活到现在,看见火车通过家门口,该多安逸。”
他们谁都不会忘记,去年10月1日火车通到了谷硐。那天尽管下着细雨,月台上仍然挤满了人。在籚笙歌声和鞭炮声中,人们欢呼毛主席的“神龙”到了苗家寨子。七十九岁的苗族贫农文才学摸着火车,热泪盈眶地说:不是共产党和毛主席,我们怎么能有今天!
今天,在谷硐通车仅一年的短短时间里,它的面貌发生了巨大的变化。铁路两旁,原先是荒无人烟的地方,现在盖起了一幢幢的厂房——农业机械厂、人造棉厂、代用品酒厂……像雨后春笋一般接二连三地投入生产。拖拉机也开进了穷乡僻壤。通往自治州首府——凯里的毛坯公路,已修成康庄大道。与火车站遥遥相对是新修建起来的汽车站,在它的近旁,两层楼房的谷硐大饭店也快完工了。偏僻的山村,变成了繁荣的集镇,州商业局、林业局、粮食局等单位,在这里设立了转运站。目前,这里的车站上,整天车水马龙,成批的木材、桂皮、黄姜等山货源源外运,供应省内外的需要。只是今年3月到7月,火车运到贵阳的原木就有一万九千多立方米。大量农村需要的货物,又从外地不断地运进来。谷硐的烤烟在贵州是享有盛名的,过去烘烤烟叶的煤全靠人挑,翻山越岭,硬汉子一天也只能挑一百二十多斤,给生产增加了很多困难。今年火车一下就拖了二十八万斤煤,送到烤房附近,保证了及时烘烤,节省了大批运费。
每隔十天一次的乡场,使谷硐这个村寨更显得繁忙了。在土特产收购站里,苗族农民将采集的黄姜等名贵药材,一筐筐的运来,原来霉烂在深山里的东西变成活宝了。谷硐公社上半年仅卖出黄姜一项就增加四十二万九千多元的收入。加上棕片、桂枝等的收入就更多了。供销社里,人群更是熙熙攘攘,刚到的大批上海卡叽布和青年们喜爱的广州胶鞋等日用品,马上成了应时热货。在人民公社的信用部里,也是闹腾腾的,参加储蓄的农民人来人往。今年,只谷硐公社的新寨、团坡、谷?等寨的一百六十七户苗族,每户平均存款十五元多,有的人家存款高达一百六十多元。第一生产大队党支部书记王兴伟同志告诉我说:秋收后,社员们的存折上估计还要添上一大笔。
谷硐,穷困落后的现象一去不复返了。现在,这里的苗族农民,每天都可以看到人民日报,他们积极的学习党和毛主席的指示,学习汉族人民的先进生产技术;在火车站旁,成队的小学生常常对着机车,津津有味地听着老师给他们讲解蒸汽机的威力。能歌善舞的苗族姑娘们,歌声唱得更响,舞跳得更欢。她们歌颂家乡的变化,歌颂美好的生活和爱情。每天傍晚,人们经常听见这样的山歌声:
中国有了毛主席,
苦难的苗家吐了气,
草屋换成砖瓦房子,
公社装起收音机;
今天走路坐火车,
耕田开着拖拉机;
铁路千里连成线,
北京谷硐连得紧紧的;
展劲争取当模范,
亲口谢谢毛主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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