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59年7月17日人民日报 第7版

第7版()
专栏:

工业中的集中领导和群众运动
牛中黄
1958年我国工业的大跃进,证明了在工业方面的集中领导同大搞群众运动相结合的方针,是完全正确的。我们要高速度地发展我国工业,就要坚决地贯彻执行党的这个重要的方针。
在工业方面集中领导的主要内容是什么呢?怎样才能实现这种集中领导呢?
在工业方面的集中领导,也就是说党对于社会主义工业的领导和国家对于社会主义工业的管理,最基本的是:党和国家根据广大群众实践的经验和我国经济发展的迫切需要,制定正确的方针、政策、经济计划以及重要的规章制度等等,并且发动和组织最广大的群众,促其实现。办工业也和办其它建设事业一样,必须在党和国家的集中领导之下,并且有广大群众自觉自愿地参加,才能取得胜利。如果没有正确的方针、政策、经济计划、规章制度,以及同它相适应的群众路线的工作方法,也就不可能有像现在这样在工业战线上的波澜壮阔的群众运动。
党和国家对于发展工业的方针、政策、经济计划,以及管理工业的重要的规章制度,是全国统一的,任何地方,任何工业管理机关,任何工业企业,和任何职工,都必须遵守。而这些方针、政策、经济计划和规章制度的制定和执行,又是通过“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的群众运动来实现的。又有集中领导,又有群众运动,又有集中,又有民主,又有统一的纪律,又有个人的心情舒畅,又有中央的集权,又有地方的分权。这些就是我们领导和管理工业的基本原则。
我国工业的发展,必须在党和国家的统一的方针政策下进行。党和国家发展工业的方针,是用两条腿走路的方针。这就是:在重工业优先发展的条件下,实行工业和农业同时并举,重工业和轻工业同时并举,在工业战线上以钢为纲,全面跃进,中央工业和地方工业同时并举,大型企业和中小型企业同时并举,洋法生产和土法生产同时并举,以及集中领导必须同大搞群众运动相结合的方针。去年以来,工业大跃进的实践,充分地证明了所有这些,都是高速度发展我国工业的正确方针,今后仍须更好地贯彻执行。
要把群众充分地发动起来,必须要有正确的方针政策。人们从大跃进中,根据切身的经验体会到党的一整套用两条腿走路的方针,是最能动员群众和组织群众来参加工业建设的正确方针。事情很明显,我国建设社会主义的群众运动,也同过去的革命斗争一样,不是自发的,而是在党的统一领导下进行的。如果没有党的统一领导和国家对于经济事业的集中管理,工业战线上的群众运动就没有正确的方针,因而也就不可能取得真正的胜利。因此,在工业战线上大搞群众运动,必须是在党和国家的统一的方针政策下进行。
我国工业的发展,是“全国一盘棋”。也就是说,全国工业的发展都必须在国家的统一计划下进行,都必须服从国家的管理。在党的统一的方针、政策的指导下,遵守着有计划按比例发展的社会主义经济规律,和采取综合平衡的方法而制定的国家的统一计划,它代表着全民的利益,集中了全民的意志;它既保证重点发展,又保证国民经济各部门的全面发展。同时,在国家的统一计划之下,又实行分级管理,以充分发挥地方的、群众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在党和国家的统一方针、统一计划的指导之下,在充分发挥地方的和群众的积极性、主动性的基础上,人民公社的工业发展计划,统一由县负责规划;县和专区的工业发展计划,统一由省(市)、自治区负责规划;省(市)、自治区的工业发展计划,经过经济协作区的综合平衡以后,由中央统一规划。重要的材料和设备,重要的技术力量,由中央的有关部门按照国家的统一计划,进行调拨和分配。在这样“全国一盘棋”的安排之下,给地方和企业以适当的机动权限。
实行“全国一盘棋”,按国家的统一计划进行工作,会不会妨碍地方的积极性和群众的积极性?我们认为,这样做,不但不会妨碍地方的和群众的积极性,而且可以充分地发挥地方的和群众的积极性。如果没有全国的全面规划、统一安排和综合平衡,也就是说,如果没有“全国一盘棋”,那就不能够防止和减少资源、资金的浪费和产品的积压,不能够反对资本主义经营思想和地方主义、本位主义、无政府主义的倾向,因而也就不可能最充分地调动全国各个地方、各个方面的积极性,不可能有真正充分的群众运动,不可能高速度地发展我国的工业。所以,在工业战线上大搞群众运动,必须是在国家的统一计划下进行,必须是为完成和超额完成国家的统一计划而斗争。
管理工业的重要的规章制度,也必须是全国统一的,没有统一的规章制度,没有统一的纪律,党和国家对于发展工业的方针政策、经济计划也就不能很好地贯彻执行。人们知道:不合理的规章制度,妨碍群众积极性和创造性的发挥,障碍生产力的发展,这样的规章制度是必须破除的。而合理的规章制度,不但不会妨碍群众的积极性和创造性的发挥,反而能够把群众的积极性和创造性组织起来,能够促进生产力的更快发展。如果由于要反对不合理的规章制度,而把合理的规章制度也统统废掉,或者虽然没有废掉,但是,把一些必要的合理的规章制度放任自流,无形废弛,造成某些工作无规可循或者有规不循,以致产生某些不必要的混乱,这当然不是一种实事求是的态度,因而也是不正确的。事实上,在对工业的领导和管理方面,必要的规章制度是决不可缺少的。就国家对于工业的管理来说,如像工业建设项目和建设设计的审批制度,工业的计划管理和财务管理制度,劳动工资和劳动调配制度,以及工业产品的质量标准和工业产品的分配制度等等,就必须是全国统一的,各个工业部门和各个工业企业,都应当严格遵守。不然,我们就不可能有计划、按比例地发展我国的工业,因而也就不可能充分地运用社会主义制度的优越性来高速度地发展我国的国民经济。就工业企业来说,如像工艺规程和操作规程,生产准备制度,质量检验制度,设备维修制度,安全生产制度,车间卫生制度,计划管理,劳动管理,原料、材料和财务管理制度等等,任何工厂,任何时候,它都是不可缺少的。有人认为大搞群众运动,就可以不要规章制度了,这种把规章制度和群众运动对立起来的看法,是不正确的。他们不懂得,群众运动越发展,越需要加强领导,越需要建立和健全合理的规章制度,越需要加强责任制。否则群众也不能够充分地发动起来,或者虽然一时动起来了,也很难持久地健康地发展下去。古人说:没有规矩,不能成方圆,就是这个道理。所以我们应当随着群众运动的开展,在广大群众参加企业管理工作的基础上,废除各种过时的不合理的规章制度,同时,根据群众的创造,适时地建立和健全合理的规章制度。但是,在新的更加合理的规章制度还没有制定出来的时候,不要轻率地否定原有的规章制度。对于原有的规章制度,破得对的,一定要加以肯定;破得过了头的和破旧而未立新的,要赶快立起来;虽然没有宣布废除,但是长期放任自流,执行松弛的各种合理的规章制度,要继续认真地贯彻执行。
关于工业方面集中领导的问题,根据当前情况,主要的就说这一些。
党和国家对于工业的这种集中领导和统一管理是建立在依靠群众的积极性和创造性的基础上的,也就是建立在群众路线,即大搞群众运动的基础上的。毛泽东同志经常说:只要我们依靠人民,坚决地相信人民群众的创造力是无穷无尽的,因而信任人民和人民打成一片,我们就是不可战胜的。我国革命和建设的实践,令人信服地证明:一切革命任务和一切建设任务,只有走群众路线,大搞群众运动,才能完满的实现。这是我们取得革命和社会主义建设胜利的基本保证。
有少数人曾经认为:现代化的工业既然是技术复杂,分工很细,又要求有集中统一的指挥,就只能由少数人来办,而不能采取大搞群众运动的方法。他们认为:发展工业的方针、计划的确定只是工业部门业务领导方面的事情;工业产品的设计和技术工作,也只是少数专家的事情;工业生产的行政工作,也只能由上而下要群众按命令行事。他们认为,这些工作,不需要经过党委的讨论和决定,不需要考虑如何集中群众的集体智慧,如何依靠群众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所有这些,在1958年我国工业大跃进中,都受到了事实的反驳。人们已经清楚地看到:在工业方面,也同任何方面一样,没有一项工作是能够离开党的领导和群众运动而办得好的。工业的管理当然需要集中统一的领导,同时,也需要大搞群众运动。这两者是可以统一起来的,而且只有把它们统一起来,才能高速度发展工业。
那么,在工业企业中,在集中统一领导下面,怎样来搞大规模的群众运动呢?这就是由企业领导同志负责把工厂当前的生产任务,提出任务的理由和完成任务的方法,以及可能出现的困难,向全体职工交代清楚。然后,以超额完成工厂生产计划为中心,针对工厂当前存在的主要问题,组织职工大鸣、大放、贴大字报、进行大辩论,把群众的正确意见集中起来,贯彻下去。在这样做的同时,实行“两参、一改、三结合”的制度。这样做的结果,就使党的领导、企业的行政管理工作同群众运动结合起来,政治工作同经济工作、技术工作结合起来。这种制度的推行,真正地吸收了工人来参加生产管理、技术管理,并且有力地克服了领导人员的官僚主义作风;为逐步地消除脑力劳动和体力劳动的差别创造条件。这种方法的推行,同时又大大地发扬了职工们的共产主义精神,鼓舞他们不断突破旧的生产定额,创造新的生产奇迹。
一切好的领导方法,都必须包括集中领导和大搞群众运动两个方面。这是领导工作这个统一体中的对立的两个方面。只有在集中领导的前提下,才能有最广泛的群众运动,只有在群众路线即大搞群众运动的基础上才能有正确的集中领导。这两方面的关系,反映了领导和被领导的关系,个人和组织的关系,党和群众的关系。这种关系处理得好,就能够使上下左右团结一致,心情舒畅,鼓足干劲,不断跃进。如果处理得不好,那就会得到相反的结果。所以,在工业方面正确地处理集中领导和大搞群众运动的关系,使它们有机地结合起来,不但有着深刻的理论意义,而且有着非常急迫的现实意义。
历史经验同时也证明:领导任何一个群众运动,凡是在认识上和做法上把群众运动和集中领导对立起来或者分割开来,那就必然要犯错误,就会造成无组织、无纪律、无政府的状态,给革命事业以危害。因此,强调大搞群众运动,决不能忽视或者削弱集中领导。大家知道,社会主义工业化事业,是千千万万群众的事业,发展社会主义工业的任务,如果没有集中统一的领导,没有统一的意志和统一的纪律,就决不可能取得胜利。毛泽东同志在“关于领导方法的若干问题”中写道:“从群众中集中起来又到群众中坚持下去,以形成正确的领导意见,这是基本的领导方法。在集中和坚持过程中,必须采取一般号召和个别指导相结合的方法,这是前一个方法的组成部分。从许多个别指导中形成一般意见(一般号召),又拿这一般意见到许多个别单位中去考验(不但自己这样做,而且告诉别人也这样做),然后集中新的经验(总结经验),做成新的指示去普遍地指导群众。同志们在这次整风中(指1943年的整风运动——引者注)应该这样去做,在任何工作中也应该这样去做。比较好的领导,就是从比较善于这样去做而得到的”。毛泽东同志的这些话,不但深刻地阐明了集中领导的重要性,同时也深刻地阐明了集中领导的方法。在工业战线上也同在其它战线上一样,必须认真实行这样的领导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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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栏:国外学术论文摘要

国外学术论文摘要
“学术译丛”1959年第7期今日出版,下面是其中三篇译文的摘要。
论社会主义国际分工
为了加强和改善社会主义国家之间的经济关系,就需要社会主义国家的经济学家共同努力来揭示社会主义国际分工的基本原则。
首先必须弄清楚社会主义国际分工这个概念指的是什么。在经济学家当中有这样的争论:国际分工仅仅同生产力有关呢,还是也同生产关系有关呢?
在我看来,国际分工是社会分工的一种,它是由生产力的发展决定的,是直接从生产力的发展中产生的。但是国际分工的性质、它的目的则取决于生产关系体系。因此,国际分工是经济范畴。
抽象的国际分工是不存在的。必须把社会主义国际分工同资本主义国际分工区别开来。社会主义国际分工不是社会主义阵营生产的合理组织的某种理想,不是我们必须逐步达到的某种“样本”,如果这样理解,那就会脱离生活,脱离当前的具体情况,脱离由这种情况产生的任务。
应当把社会主义国际分工理解为发展着的、不断完善的历史过程,这个过程决定于今天组成社会主义阵营的各个国家的具体经济情况,也决定于世界社会主义体系产生之后这些国家加入国际分工的事实。当然,这同世界社会主义体系生产的合理组织有关,但是实现这种合理组织必须经常考虑到当前的条件和具体任务,而决不是根据什么大家都应有的某种理想或“样本”。
社会主义国际分工是达到一定目的的手段。这个目的就是不断发展社会主义阵营各国的生产力,以建成社会主义和共产主义的统一的物质生产基础,并相应地不断提高所有社会主义国家人民的生活水平,此外就是根据生产的这种发展来最大限度地发展个别社会主义国家以及它们之间的社会主义生产关系。所有这一切意味着最大限度地发展社会主义生产关系的世界体系。
这个目的在目前发展阶段的具体体现,就是使整个社会主义阵营完成基本经济任务。因为在这个问题上也有某些模糊观念,所以我着重指出,我认为这个目的应当这样理解,就是社会主义阵营所有国家合在一起,必须在绝对生产量方面赶上和超过世界资本主义体系的一切国家。但是在按人口平均计算的生产和消费方面应该超过的不是所有资本主义国家的总和(因为我们社会主义国家现在已经做到这一点),而是最发达的资本主义国家。
因此现阶段社会主义国际分工的目的就是:所有社会主义国家合在一起,要在极短时期内并且以较少的消耗来共同完成这样理解的整个社会主义阵营的基本经济任务。
必须把社会主义国际分工看作具体的历史过程。从这个观点出发,在实现社会主义国际分工时应当估计到的主要特点就是:社会主义阵营各国不是处在同样的经济发展水平,它们大体上可以分成两类:工业发达的国家和工业不大发达的国家。
根据基本经济任务可以看出,必须保证两类社会主义国家的生产力和人民生活水平同时不断发展,但是工业落后的社会主义国家应该在这个范围内加速度地发展。
如果我们都承认这一极重要的原则:使我们整个社会主义阵营完成基本经济任务是社会主义阵营各国之间社会主义经济关系发展的主要目的,是具体实现社会主义国际分工所要达到的主要目的,那么在这种情况下,基本方法和基本准绳应该是提高生产率和节约社会劳动的消耗。
现在我们社会主义国家已进入这样的时期,这时要谈的已经是社会主义阵营在经济上超过帝国主义阵营的问题,是世界社会主义阵营在物质方面,即不仅在生产关系的性质方面,而且也在生产力水平方面,对资本主义阵营占绝对优势的问题。
在极短时期内完成这个任务,是所有社会主义国家人民的最高职责。保证社会主义阵营在经济上占优势,将意味着世界和平得到保障,意味着社会的历史发展中产生一个可以用新的概念“社会主义包围”来标志的新纪元。这将是向共产主义在全世界逐渐胜利的最后阶段的过渡。
(摘译自苏联“哲学问题”杂志1959年第3期捷克科学院经济研究所所长弗·卡依格尔:“世界社会主义体系各国经济关系发展的规律性”)
消灭城乡本质差别的途径
马克思主义经典著作家认为,城乡的本质差别是反映城乡之间社会关系的一定性质以及反映生产力、技术和文化发展水平的一种概念。这种概念表明,社会主义城乡发展的基础是政治利益和经济利益的一致,是这些利益的不断接近。这个规律性是由社会主义生产方式的本质所决定的,是由经济有计划、按比例发展的必要性、各阶级政治利益一致的必要性以及克服农村文化技术落后状况的必要性所决定的。
城乡本质差别可以归结为三个方面,即两种社会主义所有制形式的差别,工人阶级和集体农民的社会差别,城乡居民文化技术水平的差别。
在社会主义制度下,作为经济、政治、行政、科学、文化中心的城市,它的职能内容根本改变了。如果说过去统治阶级利用这些职能剥削和奴役农村,那么,现在这些职能却被利用来发展农村生产力,提高农民的物质和文化水平。社会主义的城市是强大的工业生产机构,它同社会主义农村在一起为把农村提高到现代城市的政治、经济、文化生活水平奠定经济基础。
消灭城乡本质差别这一任务的解决意味着:1、进一步发展两种社会主义所有制形式,通过集体农庄所有制逐步变成全民所有制的办法把两种所有制形式变为单一的共产主义所有制;2、现存的社会阶级结构的改变,即阶级差别的逐步消灭;3、农村的文化达到城市的水平;4、农业劳动变为一种工业劳动;5、在更有计划地分布生产力、克服社会分工的片面性、消灭生活条件悬殊现象等方面消灭城乡界限。在这样的社会里,表现社会阶级结构的
“城市”和“乡村”的旧概念将会消灭。
城乡本质差别是历史上暂时的现象,它将随着共产主义社会的建成而消灭。城乡的本质差别不是指城乡间的一切差别。由工业和农业的本质和自然条件产生的差别,都属于非本质的差别。非本质的差别,在共产主义社会还会存在。但是,本质差别和非本质差别彼此之间是交织在一起的。消灭本质差别的过程,在很大程度上会改变非本质的差别。
消灭城乡本质差别的途径,大体上说来就是:发展和巩固集体农庄和国营农场制度;使两种社会主义所有制形式接近;更合理地分布生产力,特别是工业生产力;把农业生产转到机器工业的基础上;把农业劳动变成一种工业劳动;最大限度地减轻农业劳动;更合理地分布人口;按城市方式改组农村公用事业;建设社会主义农业城市;使农村能享受过去和现在的文化财富;克服城市的特殊性。
集体农庄所有制变为全民所有制,是集体农民这一阶级逐步得到改造的一个过程。在两种所有制形式消灭之后,工人阶级和农民将变为没有任何社会经济差别的共产主义社会的劳动者。
城乡本质差别的消灭必须看成是两方面的过程。城乡的彻底接近,不仅意味着农村应克服自己在经济、技术、文化方面的长期落后状态,而且意味着现代城市应该改变自己的面貌。在共产主义制度下,工业、文化教育和科学艺术中心不能都集中在少数城市里,因为这会缩小各个居民阶层广泛利用文化艺术成果的可能性。
苏联新城市、工业中心和文化中心的迅速增加,克服了旧城市的优越地位。这些新的中心是未来城市的雏型,未来的城市将分布得更稠密更接近农村居民群众。毫无疑问,这个过程将消灭城市居民和乡村居民的界限,将改变我国人口分布的情况。
(摘译自苏联“哲学问题”杂志1959年第4期阿·库雷列夫:“消灭城乡本质差别的问题”)
重视经济的社会评价和国民经济比例的研究
在当前的共产主义建设条件下,在经济科学的一切问题中占首要地位的问题是:对生产消耗和经济活动成果的社会评价问题以及国民经济比例的问题。
在社会主义制度下,节约社会劳动消耗的原则是社会评价的基础。确定作为价值实质的社会必要劳动消耗量决不是通常的平均实际劳动消耗的统计计算,而是复杂的经济计算,进行这种计算还应估计到在扩大再生产过程中生产该产品所经过的各个阶段和劳动条件发生的变化。
在苏联经济学家中,过去长时间内流行着一种说法,仿佛价值是不可知的,即使作大体的计算,也是不可能的。“价值不可知论”已经不存在了,现在的实际任务是进行有关的经济计算。
在制定有科学根据的计划价格体系时,确定社会价值,是非常必要的。脱离价值的价格理论是经不起任何批评的。苏联经济学家面临的迫切任务是建立计划价格的理论。这个理论的许多要素都已具备,只是现在还没有制定出统一的结构严整的公认的理论。赫鲁晓夫同志对计划价格已经定出下列基本要求:价格应该同时既是稳定的,又是灵活的和有适当的差别的。在我国当前的条件下,计划价格是国民经济的重要标准之一,依靠这一标准,每个国营企业和集体农庄企业就可以根据经济核算制的原则使自己成为盈利的企业。
在制定计划价格体系时,就要求进行确是社会必要劳动消耗的复杂的经济计算、各种平衡计算(居民收支平衡表、生产支出和产量平衡表),使中间产品和最终产品价格相互协调的计算(估计到支出材料费用所发生的生产上的错综复杂的联系),以及为解决最好地利用劳动对象和劳动工具、最大限度地节约活劳动的任务而进行的计算。
价值和计划价格问题是国民经济评价方面的中心问题。提高社会劳动生产率这一具有决定意义的国民经济标准的任务,是同社会价值问题有着密切联系的。
属于国民经济评价标准范围的还有投资的经济效果和采用新技术问题。
对国民经济的比例体系的研究是同下列这些重要问题的研究有联系的,如,社会主义扩大再生产和国民经济平衡表问题;社会分工以及生产的专业化、协作化和联合化问题;社会生产的合理分布和各经济区的综合发展问题。
苏联经济科学是在国民经济比例的变化中来研究国民经济比例的。
在苏联的经济中,必要的国民经济比例,在很大程度上,是通过建立各种社会基金来保证的,如,折旧基金、投资、工资附加额、社会保证和社会保险基金、集体农庄公共基金、国营企业的固定基金和流动基金、集体农庄公积金、材料费用、工资、企业基金、预算利润提成、营业税、物资统一供应基金、日用品总额等等。
社会主义社会的经济预算应该成为统一的国民经济平衡表的有机部分。社会产品生产分配平衡表是国家统计和计算的综合文件,而经济预算则是社会主义社会簿记的综合文件。社会主义社会经济预算和社会产品生产分配平衡表是社会主义国家经济表的两种形式。这两个平衡表的基础,是适应现代经济条件而具体化了的马克思列宁主义扩大再生产的表式。
同社会生产分布的主要问题有密切联系的,是社会主义世界体系的发展和社会主义国家的协作问题。
改进国民经济计划的问题是特别迫切的问题。马列主义原理在社会主义经济的管理和组织方面的具体运用,是实行计划经济和国民经济计划工作的共同的科学基础。同时,社会主义国民经济计划领导的原则和方法,计划资料的原则和方法,经济计算和计划计算的原则和方法,以及计算的技术和机械化等都应该在理论上加以总结和论证。
(摘译自苏联“经济问题”杂志1959年第4期弗·涅姆钦诺夫院士:“苏联经济科学的当前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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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业中的集中领导和群众运动
牛中黄
1958年我国工业的大跃进,证明了在工业方面的集中领导同大搞群众运动相结合的方针,是完全正确的。我们要高速度地发展我国工业,就要坚决地贯彻执行党的这个重要的方针。
在工业方面集中领导的主要内容是什么呢?怎样才能实现这种集中领导呢?
在工业方面的集中领导,也就是说党对于社会主义工业的领导和国家对于社会主义工业的管理,最基本的是:党和国家根据广大群众实践的经验和我国经济发展的迫切需要,制定正确的方针、政策、经济计划以及重要的规章制度等等,并且发动和组织最广大的群众,促其实现。办工业也和办其它建设事业一样,必须在党和国家的集中领导之下,并且有广大群众自觉自愿地参加,才能取得胜利。如果没有正确的方针、政策、经济计划、规章制度,以及同它相适应的群众路线的工作方法,也就不可能有像现在这样在工业战线上的波澜壮阔的群众运动。
党和国家对于发展工业的方针、政策、经济计划,以及管理工业的重要的规章制度,是全国统一的,任何地方,任何工业管理机关,任何工业企业,和任何职工,都必须遵守。而这些方针、政策、经济计划和规章制度的制定和执行,又是通过“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的群众运动来实现的。又有集中领导,又有群众运动,又有集中,又有民主,又有统一的纪律,又有个人的心情舒畅,又有中央的集权,又有地方的分权。这些就是我们领导和管理工业的基本原则。
我国工业的发展,必须在党和国家的统一的方针政策下进行。党和国家发展工业的方针,是用两条腿走路的方针。这就是:在重工业优先发展的条件下,实行工业和农业同时并举,重工业和轻工业同时并举,在工业战线上以钢为纲,全面跃进,中央工业和地方工业同时并举,大型企业和中小型企业同时并举,洋法生产和土法生产同时并举,以及集中领导必须同大搞群众运动相结合的方针。去年以来,工业大跃进的实践,充分地证明了所有这些,都是高速度发展我国工业的正确方针,今后仍须更好地贯彻执行。
要把群众充分地发动起来,必须要有正确的方针政策。人们从大跃进中,根据切身的经验体会到党的一整套用两条腿走路的方针,是最能动员群众和组织群众来参加工业建设的正确方针。事情很明显,我国建设社会主义的群众运动,也同过去的革命斗争一样,不是自发的,而是在党的统一领导下进行的。如果没有党的统一领导和国家对于经济事业的集中管理,工业战线上的群众运动就没有正确的方针,因而也就不可能取得真正的胜利。因此,在工业战线上大搞群众运动,必须是在党和国家的统一的方针政策下进行。
我国工业的发展,是“全国一盘棋”。也就是说,全国工业的发展都必须在国家的统一计划下进行,都必须服从国家的管理。在党的统一的方针、政策的指导下,遵守着有计划按比例发展的社会主义经济规律,和采取综合平衡的方法而制定的国家的统一计划,它代表着全民的利益,集中了全民的意志;它既保证重点发展,又保证国民经济各部门的全面发展。同时,在国家的统一计划之下,又实行分级管理,以充分发挥地方的、群众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在党和国家的统一方针、统一计划的指导之下,在充分发挥地方的和群众的积极性、主动性的基础上,人民公社的工业发展计划,统一由县负责规划;县和专区的工业发展计划,统一由省(市)、自治区负责规划;省(市)、自治区的工业发展计划,经过经济协作区的综合平衡以后,由中央统一规划。重要的材料和设备,重要的技术力量,由中央的有关部门按照国家的统一计划,进行调拨和分配。在这样“全国一盘棋”的安排之下,给地方和企业以适当的机动权限。
实行“全国一盘棋”,按国家的统一计划进行工作,会不会妨碍地方的积极性和群众的积极性?我们认为,这样做,不但不会妨碍地方的和群众的积极性,而且可以充分地发挥地方的和群众的积极性。如果没有全国的全面规划、统一安排和综合平衡,也就是说,如果没有“全国一盘棋”,那就不能够防止和减少资源、资金的浪费和产品的积压,不能够反对资本主义经营思想和地方主义、本位主义、无政府主义的倾向,因而也就不可能最充分地调动全国各个地方、各个方面的积极性,不可能有真正充分的群众运动,不可能高速度地发展我国的工业。所以,在工业战线上大搞群众运动,必须是在国家的统一计划下进行,必须是为完成和超额完成国家的统一计划而斗争。
管理工业的重要的规章制度,也必须是全国统一的,没有统一的规章制度,没有统一的纪律,党和国家对于发展工业的方针政策、经济计划也就不能很好地贯彻执行。人们知道:不合理的规章制度,妨碍群众积极性和创造性的发挥,障碍生产力的发展,这样的规章制度是必须破除的。而合理的规章制度,不但不会妨碍群众的积极性和创造性的发挥,反而能够把群众的积极性和创造性组织起来,能够促进生产力的更快发展。如果由于要反对不合理的规章制度,而把合理的规章制度也统统废掉,或者虽然没有废掉,但是,把一些必要的合理的规章制度放任自流,无形废弛,造成某些工作无规可循或者有规不循,以致产生某些不必要的混乱,这当然不是一种实事求是的态度,因而也是不正确的。事实上,在对工业的领导和管理方面,必要的规章制度是决不可缺少的。就国家对于工业的管理来说,如像工业建设项目和建设设计的审批制度,工业的计划管理和财务管理制度,劳动工资和劳动调配制度,以及工业产品的质量标准和工业产品的分配制度等等,就必须是全国统一的,各个工业部门和各个工业企业,都应当严格遵守。不然,我们就不可能有计划、按比例地发展我国的工业,因而也就不可能充分地运用社会主义制度的优越性来高速度地发展我国的国民经济。就工业企业来说,如像工艺规程和操作规程,生产准备制度,质量检验制度,设备维修制度,安全生产制度,车间卫生制度,计划管理,劳动管理,原料、材料和财务管理制度等等,任何工厂,任何时候,它都是不可缺少的。有人认为大搞群众运动,就可以不要规章制度了,这种把规章制度和群众运动对立起来的看法,是不正确的。他们不懂得,群众运动越发展,越需要加强领导,越需要建立和健全合理的规章制度,越需要加强责任制。否则群众也不能够充分地发动起来,或者虽然一时动起来了,也很难持久地健康地发展下去。古人说:没有规矩,不能成方圆,就是这个道理。所以我们应当随着群众运动的开展,在广大群众参加企业管理工作的基础上,废除各种过时的不合理的规章制度,同时,根据群众的创造,适时地建立和健全合理的规章制度。但是,在新的更加合理的规章制度还没有制定出来的时候,不要轻率地否定原有的规章制度。对于原有的规章制度,破得对的,一定要加以肯定;破得过了头的和破旧而未立新的,要赶快立起来;虽然没有宣布废除,但是长期放任自流,执行松弛的各种合理的规章制度,要继续认真地贯彻执行。
关于工业方面集中领导的问题,根据当前情况,主要的就说这一些。
党和国家对于工业的这种集中领导和统一管理是建立在依靠群众的积极性和创造性的基础上的,也就是建立在群众路线,即大搞群众运动的基础上的。毛泽东同志经常说:只要我们依靠人民,坚决地相信人民群众的创造力是无穷无尽的,因而信任人民和人民打成一片,我们就是不可战胜的。我国革命和建设的实践,令人信服地证明:一切革命任务和一切建设任务,只有走群众路线,大搞群众运动,才能完满的实现。这是我们取得革命和社会主义建设胜利的基本保证。
有少数人曾经认为:现代化的工业既然是技术复杂,分工很细,又要求有集中统一的指挥,就只能由少数人来办,而不能采取大搞群众运动的方法。他们认为:发展工业的方针、计划的确定只是工业部门业务领导方面的事情;工业产品的设计和技术工作,也只是少数专家的事情;工业生产的行政工作,也只能由上而下要群众按命令行事。他们认为,这些工作,不需要经过党委的讨论和决定,不需要考虑如何集中群众的集体智慧,如何依靠群众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所有这些,在1958年我国工业大跃进中,都受到了事实的反驳。人们已经清楚地看到:在工业方面,也同任何方面一样,没有一项工作是能够离开党的领导和群众运动而办得好的。工业的管理当然需要集中统一的领导,同时,也需要大搞群众运动。这两者是可以统一起来的,而且只有把它们统一起来,才能高速度发展工业。
那么,在工业企业中,在集中统一领导下面,怎样来搞大规模的群众运动呢?这就是由企业领导同志负责把工厂当前的生产任务,提出任务的理由和完成任务的方法,以及可能出现的困难,向全体职工交代清楚。然后,以超额完成工厂生产计划为中心,针对工厂当前存在的主要问题,组织职工大鸣、大放、贴大字报、进行大辩论,把群众的正确意见集中起来,贯彻下去。在这样做的同时,实行“两参、一改、三结合”的制度。这样做的结果,就使党的领导、企业的行政管理工作同群众运动结合起来,政治工作同经济工作、技术工作结合起来。这种制度的推行,真正地吸收了工人来参加生产管理、技术管理,并且有力地克服了领导人员的官僚主义作风;为逐步地消除脑力劳动和体力劳动的差别创造条件。这种方法的推行,同时又大大地发扬了职工们的共产主义精神,鼓舞他们不断突破旧的生产定额,创造新的生产奇迹。
一切好的领导方法,都必须包括集中领导和大搞群众运动两个方面。这是领导工作这个统一体中的对立的两个方面。只有在集中领导的前提下,才能有最广泛的群众运动,只有在群众路线即大搞群众运动的基础上才能有正确的集中领导。这两方面的关系,反映了领导和被领导的关系,个人和组织的关系,党和群众的关系。这种关系处理得好,就能够使上下左右团结一致,心情舒畅,鼓足干劲,不断跃进。如果处理得不好,那就会得到相反的结果。所以,在工业方面正确地处理集中领导和大搞群众运动的关系,使它们有机地结合起来,不但有着深刻的理论意义,而且有着非常急迫的现实意义。
历史经验同时也证明:领导任何一个群众运动,凡是在认识上和做法上把群众运动和集中领导对立起来或者分割开来,那就必然要犯错误,就会造成无组织、无纪律、无政府的状态,给革命事业以危害。因此,强调大搞群众运动,决不能忽视或者削弱集中领导。大家知道,社会主义工业化事业,是千千万万群众的事业,发展社会主义工业的任务,如果没有集中统一的领导,没有统一的意志和统一的纪律,就决不可能取得胜利。毛泽东同志在“关于领导方法的若干问题”中写道:“从群众中集中起来又到群众中坚持下去,以形成正确的领导意见,这是基本的领导方法。在集中和坚持过程中,必须采取一般号召和个别指导相结合的方法,这是前一个方法的组成部分。从许多个别指导中形成一般意见(一般号召),又拿这一般意见到许多个别单位中去考验(不但自己这样做,而且告诉别人也这样做),然后集中新的经验(总结经验),做成新的指示去普遍地指导群众。同志们在这次整风中(指1943年的整风运动——引者注)应该这样去做,在任何工作中也应该这样去做。比较好的领导,就是从比较善于这样去做而得到的”。毛泽东同志的这些话,不但深刻地阐明了集中领导的重要性,同时也深刻地阐明了集中领导的方法。在工业战线上也同在其它战线上一样,必须认真实行这样的领导方法。


第7版()
专栏:国外学术论文摘要

国外学术论文摘要
“学术译丛”1959年第7期今日出版,下面是其中三篇译文的摘要。
论社会主义国际分工
为了加强和改善社会主义国家之间的经济关系,就需要社会主义国家的经济学家共同努力来揭示社会主义国际分工的基本原则。
首先必须弄清楚社会主义国际分工这个概念指的是什么。在经济学家当中有这样的争论:国际分工仅仅同生产力有关呢,还是也同生产关系有关呢?
在我看来,国际分工是社会分工的一种,它是由生产力的发展决定的,是直接从生产力的发展中产生的。但是国际分工的性质、它的目的则取决于生产关系体系。因此,国际分工是经济范畴。
抽象的国际分工是不存在的。必须把社会主义国际分工同资本主义国际分工区别开来。社会主义国际分工不是社会主义阵营生产的合理组织的某种理想,不是我们必须逐步达到的某种“样本”,如果这样理解,那就会脱离生活,脱离当前的具体情况,脱离由这种情况产生的任务。
应当把社会主义国际分工理解为发展着的、不断完善的历史过程,这个过程决定于今天组成社会主义阵营的各个国家的具体经济情况,也决定于世界社会主义体系产生之后这些国家加入国际分工的事实。当然,这同世界社会主义体系生产的合理组织有关,但是实现这种合理组织必须经常考虑到当前的条件和具体任务,而决不是根据什么大家都应有的某种理想或“样本”。
社会主义国际分工是达到一定目的的手段。这个目的就是不断发展社会主义阵营各国的生产力,以建成社会主义和共产主义的统一的物质生产基础,并相应地不断提高所有社会主义国家人民的生活水平,此外就是根据生产的这种发展来最大限度地发展个别社会主义国家以及它们之间的社会主义生产关系。所有这一切意味着最大限度地发展社会主义生产关系的世界体系。
这个目的在目前发展阶段的具体体现,就是使整个社会主义阵营完成基本经济任务。因为在这个问题上也有某些模糊观念,所以我着重指出,我认为这个目的应当这样理解,就是社会主义阵营所有国家合在一起,必须在绝对生产量方面赶上和超过世界资本主义体系的一切国家。但是在按人口平均计算的生产和消费方面应该超过的不是所有资本主义国家的总和(因为我们社会主义国家现在已经做到这一点),而是最发达的资本主义国家。
因此现阶段社会主义国际分工的目的就是:所有社会主义国家合在一起,要在极短时期内并且以较少的消耗来共同完成这样理解的整个社会主义阵营的基本经济任务。
必须把社会主义国际分工看作具体的历史过程。从这个观点出发,在实现社会主义国际分工时应当估计到的主要特点就是:社会主义阵营各国不是处在同样的经济发展水平,它们大体上可以分成两类:工业发达的国家和工业不大发达的国家。
根据基本经济任务可以看出,必须保证两类社会主义国家的生产力和人民生活水平同时不断发展,但是工业落后的社会主义国家应该在这个范围内加速度地发展。
如果我们都承认这一极重要的原则:使我们整个社会主义阵营完成基本经济任务是社会主义阵营各国之间社会主义经济关系发展的主要目的,是具体实现社会主义国际分工所要达到的主要目的,那么在这种情况下,基本方法和基本准绳应该是提高生产率和节约社会劳动的消耗。
现在我们社会主义国家已进入这样的时期,这时要谈的已经是社会主义阵营在经济上超过帝国主义阵营的问题,是世界社会主义阵营在物质方面,即不仅在生产关系的性质方面,而且也在生产力水平方面,对资本主义阵营占绝对优势的问题。
在极短时期内完成这个任务,是所有社会主义国家人民的最高职责。保证社会主义阵营在经济上占优势,将意味着世界和平得到保障,意味着社会的历史发展中产生一个可以用新的概念“社会主义包围”来标志的新纪元。这将是向共产主义在全世界逐渐胜利的最后阶段的过渡。
(摘译自苏联“哲学问题”杂志1959年第3期捷克科学院经济研究所所长弗·卡依格尔:“世界社会主义体系各国经济关系发展的规律性”)
消灭城乡本质差别的途径
马克思主义经典著作家认为,城乡的本质差别是反映城乡之间社会关系的一定性质以及反映生产力、技术和文化发展水平的一种概念。这种概念表明,社会主义城乡发展的基础是政治利益和经济利益的一致,是这些利益的不断接近。这个规律性是由社会主义生产方式的本质所决定的,是由经济有计划、按比例发展的必要性、各阶级政治利益一致的必要性以及克服农村文化技术落后状况的必要性所决定的。
城乡本质差别可以归结为三个方面,即两种社会主义所有制形式的差别,工人阶级和集体农民的社会差别,城乡居民文化技术水平的差别。
在社会主义制度下,作为经济、政治、行政、科学、文化中心的城市,它的职能内容根本改变了。如果说过去统治阶级利用这些职能剥削和奴役农村,那么,现在这些职能却被利用来发展农村生产力,提高农民的物质和文化水平。社会主义的城市是强大的工业生产机构,它同社会主义农村在一起为把农村提高到现代城市的政治、经济、文化生活水平奠定经济基础。
消灭城乡本质差别这一任务的解决意味着:1、进一步发展两种社会主义所有制形式,通过集体农庄所有制逐步变成全民所有制的办法把两种所有制形式变为单一的共产主义所有制;2、现存的社会阶级结构的改变,即阶级差别的逐步消灭;3、农村的文化达到城市的水平;4、农业劳动变为一种工业劳动;5、在更有计划地分布生产力、克服社会分工的片面性、消灭生活条件悬殊现象等方面消灭城乡界限。在这样的社会里,表现社会阶级结构的
“城市”和“乡村”的旧概念将会消灭。
城乡本质差别是历史上暂时的现象,它将随着共产主义社会的建成而消灭。城乡的本质差别不是指城乡间的一切差别。由工业和农业的本质和自然条件产生的差别,都属于非本质的差别。非本质的差别,在共产主义社会还会存在。但是,本质差别和非本质差别彼此之间是交织在一起的。消灭本质差别的过程,在很大程度上会改变非本质的差别。
消灭城乡本质差别的途径,大体上说来就是:发展和巩固集体农庄和国营农场制度;使两种社会主义所有制形式接近;更合理地分布生产力,特别是工业生产力;把农业生产转到机器工业的基础上;把农业劳动变成一种工业劳动;最大限度地减轻农业劳动;更合理地分布人口;按城市方式改组农村公用事业;建设社会主义农业城市;使农村能享受过去和现在的文化财富;克服城市的特殊性。
集体农庄所有制变为全民所有制,是集体农民这一阶级逐步得到改造的一个过程。在两种所有制形式消灭之后,工人阶级和农民将变为没有任何社会经济差别的共产主义社会的劳动者。
城乡本质差别的消灭必须看成是两方面的过程。城乡的彻底接近,不仅意味着农村应克服自己在经济、技术、文化方面的长期落后状态,而且意味着现代城市应该改变自己的面貌。在共产主义制度下,工业、文化教育和科学艺术中心不能都集中在少数城市里,因为这会缩小各个居民阶层广泛利用文化艺术成果的可能性。
苏联新城市、工业中心和文化中心的迅速增加,克服了旧城市的优越地位。这些新的中心是未来城市的雏型,未来的城市将分布得更稠密更接近农村居民群众。毫无疑问,这个过程将消灭城市居民和乡村居民的界限,将改变我国人口分布的情况。
(摘译自苏联“哲学问题”杂志1959年第4期阿·库雷列夫:“消灭城乡本质差别的问题”)
重视经济的社会评价和国民经济比例的研究
在当前的共产主义建设条件下,在经济科学的一切问题中占首要地位的问题是:对生产消耗和经济活动成果的社会评价问题以及国民经济比例的问题。
在社会主义制度下,节约社会劳动消耗的原则是社会评价的基础。确定作为价值实质的社会必要劳动消耗量决不是通常的平均实际劳动消耗的统计计算,而是复杂的经济计算,进行这种计算还应估计到在扩大再生产过程中生产该产品所经过的各个阶段和劳动条件发生的变化。
在苏联经济学家中,过去长时间内流行着一种说法,仿佛价值是不可知的,即使作大体的计算,也是不可能的。“价值不可知论”已经不存在了,现在的实际任务是进行有关的经济计算。
在制定有科学根据的计划价格体系时,确定社会价值,是非常必要的。脱离价值的价格理论是经不起任何批评的。苏联经济学家面临的迫切任务是建立计划价格的理论。这个理论的许多要素都已具备,只是现在还没有制定出统一的结构严整的公认的理论。赫鲁晓夫同志对计划价格已经定出下列基本要求:价格应该同时既是稳定的,又是灵活的和有适当的差别的。在我国当前的条件下,计划价格是国民经济的重要标准之一,依靠这一标准,每个国营企业和集体农庄企业就可以根据经济核算制的原则使自己成为盈利的企业。
在制定计划价格体系时,就要求进行确是社会必要劳动消耗的复杂的经济计算、各种平衡计算(居民收支平衡表、生产支出和产量平衡表),使中间产品和最终产品价格相互协调的计算(估计到支出材料费用所发生的生产上的错综复杂的联系),以及为解决最好地利用劳动对象和劳动工具、最大限度地节约活劳动的任务而进行的计算。
价值和计划价格问题是国民经济评价方面的中心问题。提高社会劳动生产率这一具有决定意义的国民经济标准的任务,是同社会价值问题有着密切联系的。
属于国民经济评价标准范围的还有投资的经济效果和采用新技术问题。
对国民经济的比例体系的研究是同下列这些重要问题的研究有联系的,如,社会主义扩大再生产和国民经济平衡表问题;社会分工以及生产的专业化、协作化和联合化问题;社会生产的合理分布和各经济区的综合发展问题。
苏联经济科学是在国民经济比例的变化中来研究国民经济比例的。
在苏联的经济中,必要的国民经济比例,在很大程度上,是通过建立各种社会基金来保证的,如,折旧基金、投资、工资附加额、社会保证和社会保险基金、集体农庄公共基金、国营企业的固定基金和流动基金、集体农庄公积金、材料费用、工资、企业基金、预算利润提成、营业税、物资统一供应基金、日用品总额等等。
社会主义社会的经济预算应该成为统一的国民经济平衡表的有机部分。社会产品生产分配平衡表是国家统计和计算的综合文件,而经济预算则是社会主义社会簿记的综合文件。社会主义社会经济预算和社会产品生产分配平衡表是社会主义国家经济表的两种形式。这两个平衡表的基础,是适应现代经济条件而具体化了的马克思列宁主义扩大再生产的表式。
同社会生产分布的主要问题有密切联系的,是社会主义世界体系的发展和社会主义国家的协作问题。
改进国民经济计划的问题是特别迫切的问题。马列主义原理在社会主义经济的管理和组织方面的具体运用,是实行计划经济和国民经济计划工作的共同的科学基础。同时,社会主义国民经济计划领导的原则和方法,计划资料的原则和方法,经济计算和计划计算的原则和方法,以及计算的技术和机械化等都应该在理论上加以总结和论证。
(摘译自苏联“经济问题”杂志1959年第4期弗·涅姆钦诺夫院士:“苏联经济科学的当前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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