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59年5月8日人民日报 第7版

第7版()
专栏:

  曹操是应当被肯定的
  游绍尹
人民日报4月21日发表的杨柄同志“曹操应当被肯定吗?”一文,首先给我们提出了这样一个问题:究竟应该依据什么标准来评价历史人物?用杨柄同志的话说,就是究竟什么叫“人民利益”的标准?如果不解决这个问题,那就不可能得出科学的结论。
历史唯物主义教导我们,评价历史人物的标准只有一个,那就是看他是推动社会向前进步呢,还是阻碍它。可惜杨柄同志的文章,表明他并不是依据这个唯一正确的标准来衡量曹操的所作所为的。
依据这个标准来评价曹操,我是基本上同意郭沫若同志的意见的:应该替曹操翻案。
不能只根据曹操的战争行为进行评价,应该根据曹操的政治活动进行考察
那末,曹操在历史上究竟起了什么作用呢?这就必须从当时的历史条件出发,对他的生平事迹进行全面的具体的考察了。
然而,应该根据曹操的什么行为来评价他呢?在这里,我们又和杨柄同志存在着分歧。他主张只能主要地根据曹操的战争行为来评价,我们则认为应该根据曹操的全部政治来考察。战争是政治的继续。是贯彻政治的暴力手段,其本身决不是目的。它也不是全部政治。因此,战争只是评价曹操的一个方面,而且要了解曹操所进行的战争的性质,必须从他的政治目的中去寻求。这样看来,杨柄同志不同意作为根据或主要根据的曹操“抑制豪强和减税”、“屯田”和“平民风度”等,也都应该与他的战争事迹一样,作为评价他的一个方面了。
曹操一生的事迹,从174年他出任洛阳北部尉起,至221年病死洛阳止,如果以192年12月击溃青州黄巾军为分界点,可以划分为前后两个阶段。前一阶段里社会最主要问题,是统治阶级内部进行的士族与宦官的斗争及黄巾军等广大农民起义。到了后一阶段,整个社会的形势就发生了新的变化,这时士族与宦官的斗争早在董卓入洛阳后结束了,而农民起义也终归失败。这时,社会最主要问题已转移到割据与统一方面,在这里面包含有地主阶级内部的各种矛盾。
曹操镇压黄巾起义是反动的,应受人民的谴责,但不能因此就全盘否定曹操所起的积极作用
参与镇压黄巾起义,是我们评价曹操前一阶段的活动所应该掌握的主要之点。显然,曹操镇压黄巾起义是反动的,他所进行的这种战争是非正义性的。我们在评价曹操在历史上的作用时,应该恰如其分地估计它的意义。因为从这件事,我们可以看出曹操的阶级本质及他以后在统一北方过程中具有进步意义的活动的局限性。郭沫若同志认为“曹操虽然打了黄巾,但没有违背黄巾起义的目的”,曹操“承继了黄巾运动”。这种说法是有片面性的。正如他自己说的,黄巾起义的目的是“要粮食,要土地,要活下去”,而曹操对青州黄巾军进行的“组织化”和屯田措施,确实在客观上在有限范围内满足了农民这种要求。但是,首先农民起义为的是反对封建剥削,虽然这个目的在当时决不可能真正实现,但是我们也决不能把黄巾起义的目的,降低到只要“免掉了‘瓦解流离’”之患和不致饿死。这里的根本分歧是:黄巾军反对封建剥削,而曹操却在极力维护着它。虽然在当时,前者只能是理想,后者也是可以理解的,但是他们的阶级本质却是直接对立的。因此,也就不能说一个没有违背另一个的目的,更不能说一个承继另一个了。我的意见是:曹操镇压黄巾起义是反动的,应该受到人民的谴责,决不能因为他打黄巾后实施了对黄巾农民有利的或让步的政策,就来为他这种反动行为作辩解,或减轻他对历史应负的责任。那样都是不对的。郭老虽然也指出“这是曹操一生中最不光彩的一页”,但是他就没有用过“反动”二字。郭老对这件事的估计,恐怕有点失之过轻了吧!但是,我们决不能因为曹操曾经镇压黄巾,就全盘否定他在这一时代所起的积极作用。
曹操在这一阶段所进行的结纳士族、反对宦官以及反对董卓的斗争等活动,在当时都是具有一定进步性的。这些,都为他后一阶段统一北方和统一北方过程中所实施的各项政策加以承继和发扬了。
后一阶段是曹操利用“青州兵”这支基本武装,“挟天子以令诸候”,锄豪强,抑兼并,开屯田,轻赋税,内修文治,外尚武功,终于统一北方的整个过程。曹操在这一阶段实施的各项政策的进步意义,郭老和其他许多同志都谈过了,这里只就杨柄同志所持的否定理由加以研究。
曹操为了统一北方进行的战争是正义的,但在战争中,多杀了人,破坏了居民的和平生活,这都是曹操的错误
曹操为了统一北方,进行了许多战争。如果从形式上看,这确是“封建阶级内部争夺霸权的斗争”,也确实是这样:“曹操毕生精力大部分用于这类战争。在全面评价曹操时这一点绝不容许有丝毫的低估。”大概正因为这样,杨柄同志才不管别人同意与否,拉着曹操“恐己离兵,为人所祸也”这句话为自己的论点作根据。其实,曹操这句话是不能帮助他说明什么的。这里需要的,是对战争的原因、目的和作用作实事求是的分析。黄巾起义曾打击了整个地主阶级,但是在上层士族地主的统治势力受到削弱较大的情况下,它却相对地加强了下层非士族地主的地位,造成了他们在各地抬头的机会。从董卓乱后,宦官集团土崩瓦解,东汉帝国陷入分裂局面,地主阶级内部便存在着士族地主和非士族地主这样两种能够影响当时政局的力量。非士族地主和下层士族地主既不满于上层士族大家(如袁家、杨家和刘表等)的“兼并”和“擅恣”,又不足以成为一方割据的力量,因此他们要求北方出现统一局面。于是,以“明哲”见称的曹操就被他们选作了实现统一的工具。这里也可看出:曹操由一个“赘阉遗丑”上升为“天下英雄”的道路,是黄巾起义为他铺平的。同时,人民痛恨强家豪右的兼并政策,反对各方封建割据所引起的无休止的战争,要求休养生息,因此希望实现统一。而曹操在进行统一战争的过程中,为了保证军粮的供应所实行的屯田政策,使失去了土地和脱离了土地的流荡农民,重新复归于农业,以致“所在积粟,仓廪皆满”(三国志魏志任峻传),“五年中,仓廪丰实”(三国志魏志国渊传),这不仅解决了军粮问题,而且在曹操的统治区内,使这种“使古代世界非灭亡不可的”自由民脱离劳动、流民上千万在社会上流荡的现象——这个汉帝国一直未能解决的当时最严重的问题,获得了基本解决,从而逐步地恢复了北中国的农村经济。这在当时是起了进步作用的。
另外,曹操远征三郡乌桓和进击代郡乌桓与鲜卑轲比能联军,都是反侵略的正义战争。这种战争的胜利,使中国沿边境的人民的和平生活有了保障,农业生产能够顺利进行,是符合人民的要求的。
当然,曹操决不是一个完人,他在进行战争时也有过过错。例如,进攻张鲁之初,深入氏族人民居住的武都地区,破坏他们的和平生活,这是不对的;在某次战争中,多杀了一些人,这也是不应该的。对于这些,我们也不应该替他遮盖。但是,这毕竟只是次要的方面,决不能因此抹煞其主要方面。
曹操所实行的锄豪强、抑兼并、轻租税、兴屯田等政策改变了生产关系,在一定的程度上是有利于发展生产的
杨柄同志指责说:“同志们口口声声说曹操的压抑豪强等等对于发展生产有利,那么,要使生产发展,首先需要什么条件呢?岂不是首先需要社会生产力吗?而生产力的主要因素是什么呢?难道不正是人民的劳动力吗?在生产工具十分落后的当时,人民的劳动力不是更为重要吗?曹操等封建统治者这样大量地消灭人民的劳动力,有什么‘进步’意义可言呢?……”这里有三个问题需要加以研究:第一、究竟当时“要使生产发展,首先需要什么条件呢?”第二、曹操实施的“压制豪强等等政策”是否为当时发展生产所必需?第三、“封建统治者这样大量地消灭人民的劳动力”,曹操本人究竟应负多大责任?
东汉末年农民起义的最根本的原因,是生产力与生产关系之间的冲突。东汉帝国的主要危机,是大土地所有者土地的集中,农民的贫困、破产,以至于大批流亡。当时,“豪人之室,连栋数百,膏田满野,奴婢千群,徒附万计。船车贾贩,周于四方,废居积贮,满于都城。琦赂宝货,巨室不能容,马牛羊豕,山谷不能受。妖童美妾,填乎绮室,倡讴伎乐,列乎深堂。”(后汉书仲长统传)而农民呢?“春耕、夏耘、秋获、冬藏,伐薪樵,治官府,给徭役,春不得避风尘,夏不得避暑热,秋不得避阴雨,冬不得避寒冻,四时之间,亡日休息。……勤苦如此”(汉书食货志);但是在“自秦……力役三十倍于古,田租、口赋、盐铁之利,二十倍于古,……汉兴,循而未改”的残酷压榨下,在“男子力耕不足粮饷,女子纺绩不足衣服”(汉书食货志)的战争捐税和高利贷的负担下,他们还是急剧破产,无法生活下去,有的甚至为了逃避战争重负和巨额租税,主动地放弃了土地,所谓“民愁亡聊,亡逃山林”。人民真是处于水深火热之中!广大农民与封建地主阶级的这种矛盾的日益尖锐和激化,造成了东汉帝国军事威力的衰落,帝国对属国的统治动摇了。而这种情况,反映在统治阶级集团内部,在中央则是士夫与外戚、宦官的斗争激烈展开,在地方则是刺史、太守等上层士族地主擅兵割据的条件也逐渐形成。连年混战给人民造成了莫大的灾难。
好了,现在就让我们看一看,在当时的具体历史条件下,“要使生产发展,首先需要什么条件呢”?是首先需要提高社会生产力呢?还是首先需要改变旧的生产关系?生产力的问题,自然是在任何时候都需要解决的,但是,在当时首先需要解决的主要问题,却是如何使利用这种已经成长起来的社会生产力成为可能、变为现实,即如何使农民能够进行正常生产,大批流民可以重归农业。因此,这就需要改变旧的生产关系,也只有改变旧的生产关系,才能使社会生产力获得活动的场所。让我再重复一遍,农民起义,就是因为生产力的发展受到了生产关系的严重阻碍。
这样看来,曹操当时实行的锄豪强、抑兼并、轻租赋(顺便说一句,当时有人称之为“百一之税”呢)、兴屯田,以及招回流亡人口,给以无主荒地,并贷以犁牛等等政策和措施,都在一定范围内和一定程度上改变了生产关系(请注意,这里不是说摧毁了旧的生产关系,因为那样要求是违反历史观点的)。因此,应该承认它是有利于发展生产的,是为当时生产发展所必需的。当年北中国社会生产发展的情况,就是明证。
曹操踏着黄巾农民铺平的道路,赢得了权势,但他也做了许多有利于人民生活的好事,推动了历史向前发展
当然,当时“封建统治者这样大量地消灭人民的劳动力……”,是血腥的反动行为。曹操参与镇压黄巾,也是反动的。但是,当时曹操扮演的角色,无论是从他所起的实际作用看,还是从与他后一阶段在政治舞台上的地位比较看,还只算得演“三花脸”的次要角色 同时,正如郭沫若同志指出的,还应该进一步看看“曹操打了黄巾后的后果如何”。
杨柄同志批评这点说:“应当由谁来把革命军严密地组织起来呢?这就是我们的分歧所在。我认为,应当由农民领袖严密地组织起来,歌颂曹操的同志们则认为要由镇压黄巾的曹操来担负这个任务”。但是,我却认为,这里的问题,不是应当不应当的问题,也不是人们的愿望问题,而是违反不违反历史现实的问题。如果同意杨柄同志的这种观点,那末中国古代社会历史,就只能是一笔糊涂账了,因为那种封建制度是应当被推翻的。
杨柄同志还指责说:“诱降和改编黄巾军”,是曹操“最大的阴险和权诈”;因为“屠杀黄巾军,革命力量有消,反革命力量无长;诱降和改编黄巾军,革命力量有消,反革命力量有长。”怪哉!难道在当时,在农民起义无法取得胜利的当时,要对失败的黄巾农民加以全部屠杀才好吗?这真是一种违反历史唯物主义观点的说法!
在对曹操作全面评价时,必须看到后一阶段是他一生中的主要活动时期,而前一阶段则相对地是次要的 就以曹操镇压黄巾和统一北方的工作这两件事来说,无论是从曹操在其中所起的作用,还是从它们为时的长短来看,后者都不是前者所可比拟的。在曹操积极活动、苦心经营下所造成的北方统一局面,不仅符合人民的愿望,而且反映了生产发展的要求;而他在统一过程中所实施的压抑豪强和恢复生产的各项积极政策,不仅包含有对农民让步的意义,而且大大地促进了农业生产的发展,促进了统一事业。这些,对后来西晋的统一全国都具有直接的重大的积极作用。
总的说来,曹操踏着黄巾农民所铺平的道路,赢得了地位和权势。而他也充分地利用了自己的这种地位和权势,做了许多有利于社会生产和人民生活的好事,推动了当时历史向前发展。因此,曹操是应当被肯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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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栏:学术动态

  关于曹操问题讨论中的争论
自3月23日本报发表了郭沫若的“替曹操翻案”之后,关于如何评价曹操的问题,引起了更为普遍和深入的讨论。在这段时间中,除光明日报继续进行了这个讨论外,上海文汇报、广州羊城晚报也参加了这个讨论,上海解放日报、山东大众日报、天津日报等也都发表了探讨的文章,上海复旦大学、华东师范大学、华南师范学院、安徽省哲学社会科学学会、江苏师范学院、天津师范大学、北京大学等院校和科学研究单位还召开了讨论会,展开了热烈的争论。从3月下旬到5月上旬,在报刊上发表的文章和报道,约有六十余篇。在讨论中,大家对于曹操在我国历史上的功绩,曹操应该是一个正面人物,应该为曹操翻案,一般没有争论。至于这个案翻到什么程度,对曹操的某些行为和措施的评价、对某些史料的解释,却有许多不同的意见。争论的主要问题有:(一)黄巾农民起义的目的问题;(二)曹操的屯田政策问题;(三)曹操是不是民族英雄的问题;(四)如何评价历史人物的问题。
曹操打了黄巾,是否没有违背黄巾起义的目的
这个问题,已为目前争论的焦点。很多人对郭沫若提出的“曹操虽然打了黄巾,但没有违背黄巾起义的目的”,“把黄巾进行了组织化”的主张,表示不能同意。例如,罗耀九认为“农民起义的目的是希望有属于自己的一小块土地”,而曹操并没有满足其这个要求,而“把被迫投降的黄巾军改编一部分作为他的部属即所谓青州兵,而将大多数农民起义队伍解除武装,重新拿起耕具成为他的农奴。这就是屯田户。”谭其骧认为“农民的基本要求是土地,是耕者有其田,是轻徭薄赋,但曹操的措施是把农民编置在国有土地之上,在农官直接控制下进行农奴式的生产”怎么能说没有违背黄巾起义的目的?按照郭沫若的说法,“好像大官僚大地主出身的曹操竟代替黄巾军做到了他们自己未能达到的目的,竟成了农民军的领袖,农民阶级的代表人物。”式毅认为,“以后曹操所采取的许多向农民让步的措施,实际上是‘党人’的政治主张的贯彻和发展。如果说,曹操继承了汉末社会改良派的传统,是比较正确的。但黄巾起义军,则具有完全不同的性质。”从当时社会发展情况,黄巾活动以及张鲁政权在汉中措施的某些记载来看,农民要求的还是土地,并从空想社会主义观点出发,要求一个人人有饭吃的社会。曹操在反对豪强的斗争中,在一定时期一定程度上,同农民确处于同盟军的地位,但曹操所代表的政治势力,不是革命派,起义的黄巾则是彻底的革命派,因此,曹操根本无法继承作为地主阶级的敌人的黄巾的革命传统。有些人则反对这种说法,例如,戎笙认为,黄巾起义是中国封建社会早期的农民运动,社会革命还没有提到日程上来,“耕者有其田”只有在一定历史条件下才有可能提出来,在一千多年以前的农民起义,是不可能提出这样的要求的。农民要求土地,并不等于要求“耕者有其田”。当时农民对土地的要求在于“耕”而不在于“有”。他说,有些人一方面承认曹操的措施符合了人民的要求,一方面又说它违背了黄巾起义的目的。为什么符合了人民利益的事,却违背了黄巾的目的?黄巾的目的和人民的要求是一致的,既然说符合了人民的要求,也就不好说违背了黄巾的目的。我们说曹操没有违背黄巾起义的目的,是就其主要方面来说的,而不是说他的一切方面。曹操攻打黄巾这件事的本身,当然违背了黄巾的目的,这是不言而喻的。我们说曹操没有违背黄巾的目的,是就其客观作用来说的,并不是说,曹操为实现黄巾起义的目的而奋斗,也不是说曹操就是农民起义的领袖。周良霄则认为,封建社会早期的农民起义由于历史的局限,没有明确的要求,但我们分析农民起义正是要由它本能的阶级要求出发,事实上这些起义所表明的客观效果,也都是明显的、彻底的打击了封建制度的。周一良说,打败黄巾后,确是如郭沫若所说,曹操把黄巾“组织化”了,但是决不能因此而加以肯定,说他虽镇压黄巾而没有违背黄巾起义的目的。他说:“我同意杨柄同志的意见,如果说曹操把黄巾‘组织化’了,那就得问,‘组织化’以后为谁服务?但是我认为,从评价曹操这样一个统治阶级人物看来,镇压黄巾在他一生几十年政治活动中,还不能算主流”。同时他也不同意杨柄把曹操一生活动都概括为战争、他的一切政策和措施全都服务于战争的观点。支水山认为,农民起义的目的是要发展生产,新兴的封建统治者的目的是要建立自己的王朝,二者的出发点是对立的。但后者接受历史教训,不得不对农民作某些让步,恢复一些生产,只不过是手段。恢复生产在这时已成为建立和巩固新王朝的必要条件,而决不能把它当成是农民战争的继续,不过,它却是农民战争促成的。是农民有恩德于新兴统治者,新兴统治者只是在农民逼迫下,做了点好事,起了进步作用。
如何估计曹操的屯田政策
谭其骧认为,曹操摧抑豪强兴办屯田诚然对人民有利,但所谓屯田制,实际上是一种军事手段强制束缚军民在土地上进行官六私四或对半分的高度剥削,使军和民都走上了农奴化的道路。所以“民不乐,多逃亡”,“在军之士”,因为不受奴役,也时有逃亡。曹操为防止逃亡,立了重刑。这就是曹操对待人民的态度,所以在他统一了黄河流域后不多几年内,就不断爆发了多次农民起义。当然,在曹操时代由于他锄抑了豪强,禁断了地方长吏的额外“兴发”,农民的生活应该要比东汉桓灵以来好一些,但也好得极有限。式毅认为,开国君主总要在不同程度上对农民作某些让步,刘邦、刘秀、李世民、朱元璋等人都是这样做的。曹操在这方面起的作用并不特别大。以屯田而论,屯田农民,实际上是一种农奴。这在当时生产严重破坏的情况下,不失为一个行之有效的办法,但情况稍一转变,就暴露了这种制度的落后性,以至到了晋初,它已成为发展生产的障碍,而不得不废除而仍恢复租佃制。罗耀九认为,逃亡的屯田户即被曹操击败后强制屯田的黄巾群众,他们以逃亡的方式来反抗曹操的剥削,郭沫若说,屯田政策得到黄巾农民的支持,是值得商榷的。方明、谭其骧等人,也有同样看法。柳春藩、刘东海、尚钺、戎笙、郑天挺等人,则都认为曹操的屯田,剥削不能说不重,但在当时的历史条件下,这是一种进步的措施。而且比之汉初和西晋来甚至还算是轻的。例如戎笙说,曹操时的封建剥削与汉晋两代相比,总算是宽了一些。作为地主阶级政治代表的曹操,能够相对地减轻农民的负担,给人民以喘息的机会,总算是历史上的一大功绩,说这是曹操的大罪之一,是不公允的。刘东海说,史载,实行屯田后,“关中百姓,流入荆州者十余万家,及闻本土安宁,皆企望思归”,可见这项措施,农民是欢迎的。实行屯田对政府也是有利的,“征伐四方,无运粮之劳,遂兼灭群贼,克平天下”,经过屯田到曹芳时,“人相食啖、白骨盈积,残骸余肉,臭秽道路”的惨景,已变为“农官兵田,鸡犬之声,阡陌相属”的昌盛景象,遭到严重破坏的黄河流域,又恢复发展起来,给司马氏统一中国,奠定了物质基础,这不能不说是曹操的功劳。尚钺说,屯田制的生产关系基本上适合于从两汉发展起来的生产力的性质。
曹操能不能被称为民族英雄
有些人认为,把曹操称为民族英雄是不适当的。理由是:曹操镇压过黄巾起义,在他一生中杀人多而又残酷;他所处的历史年代不是民族矛盾为主要矛盾的时代;乌桓不是当时头等重要的敌人,曹操平定乌桓的作用不算大,他的平定乌桓主观动机不是为了解救汉族人民,而是为了巩固他的统治。丘可贞说,我不同意说曹操是民族英雄,因为曹操杀人很多而且残酷;乌桓在当时是比较驯服的外族,不如匈奴那么凶恶。支水山说,三国是农民战争和内战的时代,而不是民族战争时代。曹操一生的军事活动,主要也是打内战,对外战争只不过是一二个插曲,把他叫做民族英雄是勉强的。有些人则认为称曹操为民族英雄是恰如其分的,所持理由是:曹操对当时经济、政治、文化都有杰出的贡献。他统一了北方,恢复北中国的经济,并为统一全国奠定了物质基础,是符合社会发展规律和广大人民要求的;特别是他在反抗乌桓入侵的正义战争中,平定了强大的外敌,解救了被夺去的汉族人民和在乌桓奴隶主奴役下的乌桓人民,因此,曹操征乌桓对汉族和乌桓人民都有利,曹操对民族发展的贡献是很大的。
应该如何评价历史人物
在讨论中也自然地涉及到了如何评价历史人物的问题。刘凤翥等认为,杨柄评定历史人物的标准是:凡是封建统治者都是反动派。因此他对曹操的评价基本上是不正确的。束世?同意郭沫若提出的原则,即:评价一个历史人物,应该从全面来看问题,从其大节上来权其轻重,特别要看他对于当时的人民有无贡献,对于整个的民族发展、文化发展有无贡献。应该以他所处的历史时代为背景,从他对历史发展所起的作用为标准,来加以全面分析。他并补充说,评论人物需要深入历史实际,进行阶级分析,才能明确他在历史上所起的作用。尚钺认为,历史人物只有在他们正确了解他们所碰到的现成条件的时候,只有在他们了解如何改变这些条件并利用和掌握这些条件的规律的时候,他们才能创造历史。因此,在讨论曹操时,首先应该研究曹操所碰到的现成条件是什么,以及他如何了解和改变这些条件,掌握和利用这些条件的规律,然后才能判断他的主要政治政策是功还是过,亦即对当时社会发展,起的是什么作用。对曹操的评价的总的看法和谭其骧一致的陈守实认为,评价历史人物,不是对某一个人的看法问题,而是对这个历史人物所处历史时期的整个社会关系总和的看法。因此不能脱离历史人物所处的社会阶段来评价历史人物;否则就会犯主观、片面的错误。他认为历史上有三种人,一是“天王圣明,臣罪当诛”,一是“天变不足畏,祖宗不足法,人言不足信”;一是“吾疾贫富不均,今为汝均之”。对于这三种人,应该分清何者反动,何者进步,何者革命,从而决定如何给他评价,该不该给他翻案。许立群认为,评价一个历史人物主要看他是不是促进了历史的发展;不能以我们今天的要求来对待历史人物。我们的历史观就是:还历史以本来的面貌。该翻的一定要翻,不该翻的就不能翻,翻了也站不住脚。翻,要以事实做根据。是马克思主义的科学态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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