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59年5月22日人民日报 第7版

第7版()
专栏:

黄巾起义的作用和曹操的历史地位
袁良义
曹操的一生活动,是不能离开黄巾起义前后的社会形势,黄巾起义的巨大历史作用,以及他对黄巾军的态度等问题来谈的。许多评论曹操的文章,都曾着重地论及曹操与黄巾军的关系问题,并且产生了若干意见上的分歧。本文也打算从以下几方面,对这个问题作一些简单的叙述和分析。
汉末和三国的形势,黄巾起义是这一时期推进社会发展的基本动力
郭老在文章中曾这样说:曹操之所以值得肯定,不仅是因为他在历史上有许多重大的贡献,而且是因为就以他那件“最不光彩”的攻打黄巾军的事情来说,他虽然打了黄巾,但是他并没有违背黄巾起义的目的,并且继续完成了黄巾起义的事业。这种论点引起了杨柄同志和其他一些同志强烈的反对。在他们看来,曹操既打了黄巾,那就违背了黄巾起义的目的,也就谈不上继续完成了黄巾起义的事业。为了解决这种争端,我们有必要进一步去探讨黄巾起义在历史上的作用和曹操对待黄巾军的态度;而探讨这些问题,又必须首先弄清黄巾起义前后的社会形势。
黄巾起义是汉末的事情,三国时各地还有很多残余的黄巾军在活动。什么是黄巾起义前后汉末和三国的基本形势呢?根据目前多数历史工作者的意见,中国封建社会从它的早期战国到秦汉阶段过渡到中期(魏晋南北朝)阶段,汉末和三国正处在过渡时期。在两汉时代,中国封建社会里还保存着大量的奴隶制的残余。东汉不同于西汉的地方主要是奴婢用于生产上的人数已经不多。至于自由小农,在西汉和东汉都是普遍存在的,西汉时尤多。这些向国家交纳租赋和耕种豪民之田的自由小农和佃农,虽然与国家和封建地主没有结成很强的人身依附关系,而在实际上他们的处境却是很不自由的。繁重的国家差役和商业资本的高利贷剥削无时无刻不在追逼着他们,使他们濒于破产和逃亡;很多逃亡农民,后来不是被迫当了豪势之家的奴隶,就是逐渐依附于豪强地主,成为东汉时的所谓部曲和客。随这些现象而来的是生产停滞,市井萧条。封建社会的进一步向前发展,要求逐步排除奴隶制的残余,结束自由小农的狼狈困苦的境遇,把他们转化为国家或封建地主控制下具有较强的人身依附关系的农民或农奴。这样,他们在身分上虽然没有像汉代自由小农那样自由,但是他们却减轻了封建负担和多少免除了破产和逃亡之苦,社会生产力也就在生产关系得到改进情况下进一步提高起来。这种封建生产关系的变化在东汉后期已现端倪。据荀悦汉纪所载,当时“豪强占田逾多,浮客输大半之赋”。所谓“浮客”就是一些为逃避官役而依附豪强地主作佃的农民。许多新兴的世家大族在兼并自由小农过程中,逐渐形成了他们与其部曲、宾客和佃农之间的一整套的封建依附关系。这些豪强大族不仅以此“武断乡曲”,形成地方割据势力。到了两晋南北朝时期,世家大族在政治上建立了门阀统治,当时无论是荫附于大族下面的农民或农奴(包括大族地主控制下的宗族、部曲、宾客和佃农),还是被国家在屯田制后用占田和均田等方式带有强制性的编制在土地上的农民或农奴,他们与封建国家和封建地主的人身依附关系都格外强固了。
这种转变是通过一个很长时期,特别是汉末和三国的一系列的阶级斗争来实现的,其中最主要的是黄巾大起义。在黄巾起义以前,这种新旧的生产关系的矛盾曾反映在地主阶级内部的世族地主和宦官集团的斗争中。世族地主为了发展新的生产关系而反对政治上贪暴无能的宦官集团,这是具有一定的进步意义的,虽然世族地主这时也开始腐化。由地主阶级内部斗争来达到变革社会的目的是很少能成功的。世族地主及其支持者中下层非世族地主不仅没有能战胜宦官集团,反而造成了损失惨重的“党锢之祸”。在这种情况下,真正能变革汉末社会,推进封建制度发展的只有是,也只能是大规模的农民战争——黄巾起义。
引起黄巾起义的直接原因是“党锢之祸”以后,社会情况更加恶化。掌握中央政权的宦官集团益发“虐遍天下,民不堪命”。在宦官集团以外的世家大族、豪强地主和奴主自然也是一样地在继续兼并和压榨农民,迫害和奴役大量的奴婢。而这些原因的最后根据仍然是落后的社会基础阻碍了生产力的发展,以致使社会生产不能正常进行,这种落后的社会基础必须借助于农民战争来加以变革。
由于历史条件的限制,黄巾起义和历史上许多次农民战争一样,都不可能推翻封建地主阶级的统治,建立一个无剥削的农民政权。但是,作为社会发展的动力的农民战争——黄巾起义,在改进旧有的生产关系,发展社会生产力,推动封建制度进一步发展上,却显示了它的巨大威力。这种威力可以从两方面去估计。
第一,黄巾军起义以后,“所在燔烧官府,劫略聚邑,州郡失据,长吏多逃亡,旬日之间,天下响应,京师震动”(后汉书皇甫嵩传)。他们最直接的成果是搞垮了宦官集团所依据的汉朝政府。比这种最直接的成果更重要的是黄巾起义摧毁了存在于汉末旧社会中的最落后的奴隶制的残余。拥有“奴婢千群”的豪贵之家和大商贾因遭到起义军的致命打击而逐渐消失了。原来就在各地聚结宗族和宾客以“武断乡曲”的豪强地主和世家大族,乘汉朝政府宣告垮台之际,或为割据一方,或为图谋自保,就进一步加强了部曲、宾客和佃农对自己的封建依附关系。黄巾起义后出现的分裂割据局面是对保存汉末落后的社会基础的统一的汉朝政府的一种否定,是曹操统一北方的必然过渡阶段。这种变革的基础是黄巾起义造成的。
第二,在黄巾起义时,国内的阶级状况处在剧烈变化之中。黄巾起义一方面摧毁了汉末存在于旧社会中的奴隶制的残余,打垮了统一的汉朝政府和宦官集团,在世族豪强的纷争下,形成了当时的分裂局面;但是另一方面,它又为出现在北方和全国的统一创立了必要的新的前提条件。这是因为,当时代表各地割据势力的世家大族和豪强地主虽在分裂之际发展了自己的封建经济力量,但他们在黄巾起义时也受到各种不同的打击,其中特别是世族地主所受打击最大,只有一部分基础比较雄厚的世族地主如袁绍等能在黄巾起义后扩大自己的势力,专据一方。这就使一些在汉末不仅受宦官集团压抑,同时受世族地主压抑的中下层非世族地主能乘机而起,拥戴曹操在北方建立一个统一的魏政权。这种情况反映了中国封建制度发展中的一种特点,就是在封建制度进入魏晋南北朝时期,当世族豪强通过兼并来扩大和加强自己与农民或农奴之间的封建依附关系时,专制主义国家政权始终是存在的,在曹魏时还相当强。世族豪强在两晋时建立了自己的门阀统治,大大削弱了专制主义国家的权力和作用,但在南北朝时期,专制主义国家政权又在寒族或庶族,非世族地主的支持之下发展起来了。专制主义国家政权要求造成一个统一的局面,并限制世族豪强的任意擅恣和割据,以利于封建经济的进一步发展。黄巾起义为进入魏晋南北朝的中国封建制度更高的发展开辟了道路。
在分析了汉末、三国的形势和黄巾起义的巨大历史作用之后,我们就需要回过头来,看看曹操在黄巾起义前后的一系列事变中是怎样表现的,从而论定曹操的历史地位。
黄巾军起义的目的和曹操对待黄巾军的态度
在汉末到三国一系列的事变中,曹操的政治态度前后是有所变化的,而这种变化与黄巾起义有深刻关联。在汉灵帝中平元年黄巾起义以前,出身于宦官家庭的曹操,目击当时宦官集团的昏暴和黑暗,因而断绝了与宦官集团的关系,转而依附于世族地主袁绍等以反对宦官。这是曹操一生中进步活动的开始,虽然这些活动并没有逾越通过改革来稳定封建政权的目的。但是,黄巾起义以后,当农民军威胁整个地主阶级时,曹操就立刻与宦官和世族名士一道去镇压黄巾军。这件事必须说是反动的。黄巾起义失败以后,国内形势发生很大变化。曹操根据黄巾起义造成的客观情况,最初反对董卓,后来反对世族名士的代表袁绍等,代表中下层非世族地主,建立了一个在当时的北方还能控制相当数量的农民的专制主义国家政权。他这条一天天在发展着的进步道路完全是黄巾起义铺平的。
黄巾起义前的一段时期,曹操上书反对宦官等活动具有一定的进步意义,几乎是大家所共认的。至于黄巾起义时期和黄巾起义失败以后相当长的时期内,曹操的各种活动和表现,却是我们需要继续加以探究和讨论的。这一节的讨论主要集中在曹操在黄巾起义时期攻打黄巾军以及黄巾起义失败曹操击降和改编青州等黄巾军的问题上。
郭老在文章中正确地指出:曹操打黄巾是一件“不光彩的事情”。但是,他又说曹操这样做“并不违背黄巾起义的目的”,并且通过把失败后残余的黄巾军加以“组织化”,曹操还继续完成了黄巾起义的事业。由于后面的一些论点遭到杨柄同志和其他一些同志的反对,它们正好可以作为我们分析这些问题的起点。
在这里,首先要解决的问题是:黄巾起义的目的和它的事业究竟是什么?根据一些历史记载,我们知道黄巾起义的目的,是要直接推翻汉朝的封建地主阶级的统治,建立农民自己的政权。后汉书皇甫嵩传有一段关于黄巾军企图武装夺取汉朝政权的记载,说明汉末张角等在十余年间,组织了包括“八州之人”的几十万信徒,提出“苍天(指汉室——作者注)已死,黄天当立”的口号,并且决定在某月某日于长安内外同时起义。其目的很明显地是要推翻腐朽的汉朝统治,建立以张角为首的革命政权。郭老在文章中认为黄巾起义的目的只是“要粮食,要土地,要活下去”,未免低估了这一次全国性的农民战争的意义。
革命的基本问题是政权问题。如果当时张角等起义成功,他们会建立怎样一个代表农民利益的政权呢?实施怎样一种社会制度呢?张角的太平道(三国志张鲁传注引典略)教义是从太平经或太平清领书(后汉书襄楷传)里来的;现从道藏中保存的残本太平经看来,张角等奉行的这种原始道教的政治思想基本上是一种小农的平均主义思想。太平经卷六十七中说:
“财物乃天地中和,所有以共养人也。此家但遇得其聚处,比若仓中之鼠,常独足食,此大仓之粟本非独鼠有也。少内之钱财本非独以给一人也。其不足者悉当从其取也。愚人无知,以为终古独当有之,不知乃万尸之委输,皆当得衣食于是也。爱之反常怒喜,不肯力以周穷救急,令使万家之绝,春无以种,秋无以收。其冤结悉仰呼天,天为之感,地为之动。不助君子周穷救急,为天地之间大不仁。人人可求以祭祀,尚不给与,百神恶之”。
在共财之外,太平经还主张壮有所用,老有所养,以及反对虐待妇女等。至于如何实现这种政治理想呢?太平经提出从上而下以周济形式来达到平均分配的目的,太平经六十七卷中说:
“夫人畜金银珍物多财之家或亿万种以上,畜积腐涂,如贤知以行施予贫家,乐名仁而已助地养形,助帝王存良谨之民,夫亿万之家可周万户,予陈收新,毋疾利之心,德洽天地,闻于远方,尚可得常新物而腐涂者除去也。其中大贤者乃日奏上其功于帝王,其中小贤日举之于乡里,其中大愚人不偿报恩者十有两三耳,安能使人大贫哉”。
在封建社会里,用周济办法来达到共财的目的,当然是空想。当时与张角的太平教很接近的五斗米道,在汉中曾由张鲁试用了一种“义舍”,“义米肉”,“犯法者三原,然后乃行刑”,“不置长吏,皆以祭酒为治”的社会政策和政治制度。由于这时汉中处在比较特殊情况下,这一套办法曾暂时取得一定的成效。但是,它们究竟无法推广到全国各地,也不能长期存在;等到曹操进兵汉中以后,这一套设施立刻就像昙花一现地被破坏了。共财共用的政治制度在当时的生产水平和地主与农民的阶级对立情况下始终是一种无法实现的理想。
因此,黄巾起义的目的,无论是说它是夺取政权,还是说它是用夺取政权为手段来实现共财共用的政治理想,都是没有和不可能达到的。这说明历史上的农民战争为什么都带有悲剧性质。
至于黄巾起义的事业,它就与黄巾起义的目的不完全一样了。黄巾起义的目的只是一种主观愿望,而黄巾起义的事业则应看作是黄巾军为实现这种目的所造成的全部客观效果。起义的全部客观效果中有一部分是与黄巾军的主观目的相一致的,如武装夺取政权等,这一部分效果是失败的;而另外一部分更重要的效果是黄巾军在武装夺取政权过程中,摧毁了旧有的社会基础,大大发展了封建制度,这种效果是黄巾军始料所不及,至少不是黄巾军事先能清楚地意识到的,它与黄巾军原来的目的并不相同,因为黄巾军在主观上决不是为了使一部分地主代替另一部分地主而举行起义的。
曹操在黄巾起义时期和黄巾起义失败以后各地还有很多残余的黄巾军在活动的时际,是曾几次攻打过黄巾军,他有没有违背上述黄巾起义的目的呢?应该承认,杨柄同志反对郭沫若同志关于曹操并没有违背黄巾起义的目的的看法是正确的。在黄巾军刚起义时,曹操“拜骑都尉,讨颍川贼(黄巾军)”。难道站在地主阶级立场的曹操在参加屠杀黄巾军的血腥罪行时,也是为了实现黄巾军推翻封建统治的目的吗?黄巾起义失败以后,曹操还继续攻打过几次黄巾军,其中最重要的一次是击降和改编青州黄巾军一事,这一次他有没有违背黄巾军的目的呢?应该说也是违背的。这是因为,这一支黄巾军在这时还是相信“汉行已尽,黄家当立”的,而且“兵皆精悍”,并非“乌合之众”。曹操最初也还打了败仗,弄得“举军皆惧”;不是后来曹操用尽办法把他们打得走头无路,这一支且战且走的黄巾军是不会投降曹操和接受改编的。改编后的青州兵,正如杨柄同志所说的,一下就“从农民军变成封建军”了。
当然,曹操几次攻打黄巾军,前后情况是有所不同的,所起的作用也应加区别。当曹操进攻颍川黄巾军时,国内的主要矛盾是农民与地主阶级之间你死我活的阶级斗争。农民战争进行得愈彻底,就愈能摧毁旧有的社会基础,愈能推进社会发展,对人民也愈加有利。这时曹操站在封建地主阶级立场,镇压黄巾起义,显然是违反人民利益的一项罪状。黄巾起义失败以后,社会形势和阶级状况完全变化,封建制度正在黄巾起义造成的客观基础上通过从分裂到统一的曲折道路向前发展,社会的主要矛盾是围绕着承受黄巾起义的成果,消灭分裂和完成统一以促进封建制度向前发展等问题所展开的地主阶级内部各个阶层和各个集团之间的斗争。各地残余的黄巾军这时不仅没有重整旗鼓去推翻封建地主阶级统治的力量,而且也失去了过去变革社会的巨大历史作用。正是在这个时候,黄巾军在地主武装的围攻之下,才有一部分发生动摇和变质的现象(青州黄巾军在被曹操击降之前并没有动摇和变质)。曹操击降和改编了青州黄巾军,把他们用之于适应当时社会发展需要的统一北方和恢复生产等工作,这件事一方面固然违背了黄巾军推翻封建统治的目的,而另一方面却有发展封建经济的积极意义。我们不能笼统地把这件事也看作是曹操的一项严重的罪过。
我们肯定了曹操在黄巾起义以前反对宦官的活动,否定了他在黄巾起义时期镇压黄巾的行径,对于他在黄巾起义失败后几次攻打各地残余的黄巾军的情况也作了若干说明,剩下的就是黄巾起义失败后曹操的若干活动了。而这一个时期,对于曹操来说,是最主要的时期,应该作为我们评论曹操的历史地位的基础,因为这段时期里曹操的若干重要活动无论是从它们在历史上所起的作用还是从它们历时的长久来看,都是前两个时期所不能相比的。
曹操承受了黄巾起义的成果,完成了黄巾起义变革汉末社会、推进封建制度发展的巨大事业
在述说曹操在黄巾起义失败后的若干重要活动时,我们应该首先肯定郭老关于曹操继续完成了黄巾起义的事业的看法,虽然郭老在文章里还没有联系当时社会的实际情况把它加以发挥。我们同意这种看法是因为,黄巾起义的事业如上所述,主要的并在实际生活中起作用的是它变革了汉末的社会,推进了封建制度的发展,而曹操正是继续完成了这样一种事业。
为什么封建地主阶级的代表人物曹操能够承受反对封建地主阶级的黄巾军的成果,完成黄巾起义的事业呢?其原因是:
第一,地主阶级内部也包含不同阶层之间的矛盾。其中有最反动的阶层如宦官集团等是力图保存汉末落后的社会基础,阻挠封建制度的发展的,而比较进步的阶层如世族地主和中下层非世族地主却要求打破汉末落后的社会基础,铲除宦官集团,在新的社会基础上建立国家政权或实行世族门阀统治。这种要求基本上是符合于黄巾起义所造成的客观形势的。由于它们的阶层利益与这时封建制度发展的方向相一致,它们中间的代表人物就有可能为促进这种封建制度的发展而提出若干新的政治措施和社会改革的政策来。再将世族地主与非世族地主比较一下,前者任意兼并擅恣,与农民的矛盾较大,而后者却反对任意兼并擅恣,主张对农民作一定程度的让步,因此,非世族地主也就更能符合这一时期封建经济发展的要求,能够承受和完成黄巾起义的成果和事业,虽然这个阶层与农民也存在着根本性质的阶级矛盾。曹操就是非世族地主的代表人物。
第二,黄巾起义变革汉末社会,推进封建制度的成果和事业,不仅能够通过以曹操为代表的地主阶级中进步阶层来承受和完成,而且也只有通过他们去完成。这是因为,黄巾起义失败以后,农民军没有政权,不能用自己的手来建立一套制度,去巩固和发展起义的成果和事业。农民军只能利用地主阶级中进步阶层的利益与自己上述起义事业的一致性,通过这一个阶层的代表人物曹操等,从各方面用制度把黄巾起义的成果巩固下来,继续完成黄巾起义的事业。
曹操能够承受和完成黄巾起义的成果和事业,说明在汉末和三国复杂的阶级斗争中,农民与作为封建地主阶级的曹操之间有主要的对立的一面,而在摧毁旧有的社会基础,发展封建制度的一定条件下,却又存在着黄巾军对曹操的深刻影响和两者相互联系相互依赖的一面。杨柄同志在文章中说:“黄巾等农民革命军是推动历史发展的革命派,曹操等封建统治者是阻碍历史发展的反动派”。这种论点只简单片面地强调黄巾等农民军与曹操等封建统治者的相互对立的一面,而看不到“因一定条件”,两者“互相渗透、互相贯通、互相依赖、互相联结”(毛主席:“矛盾论”)的地方。这种论点错误地全盘否定了曹操等封建统治者在历史上的任何进步作用。本来社会历史是在非常矛盾和曲折的道路上前进的。以黄巾军和曹操的关系而论,曹操攻打了黄巾军,而黄巾军却反而为曹操崛起中原和统一北方开辟了道路;曹操违背了黄巾起义的目的,而他却有可能继续完成黄巾起义变革汉末社会,推进封建制度的事业。但是,杨柄同志却企图把这种复杂、矛盾和曲折的社会现象简单地还原为一次方程式。
下面我们再谈一下曹操是怎样承受了黄巾起义的成果和事业的。黄巾起义的历史作用包含着两方面,前一节已加分析,这里不再重复。曹操承受和完成黄巾起义的成果和事业也是从这两方面进行的。
第一方面。曹操在黄巾起义的基础上建立了魏政权,这一个政权不再恢复汉代在生产上或非生产性劳动中使用大量的官私奴婢情况,只有一些谋反犯罪的人仍被黥面为奴。汉朝政府经常赏赐勋贵之家很多的奴婢,而曹操政权赏赐时则以客代奴(见晋书外戚王恂传)。三国时客的身分高于奴婢,低于自由农民,是一种类似农奴性质的人。客比奴婢毕竟略胜一筹。更重要的是曹操利用屯田等办法把大量的自耕小农和兵士转化为国家控制下的田兵或屯田客。屯田客的田租比起汉代“三十税一”的田租似乎增加了很多,但是屯田客免除了汉代自由小农所担负的苛繁差役和高利贷的剥削,免除了他们因破产而逃亡失据。屯田制的剥削率实际上还是比汉代为低。曹操加强了屯田客的人身依附关系,但是改善和安定了他们的生活,因此才有“施行以来,众心安之”的结果。自然在某些地区也还出现过“民不乐,多逃亡”的现象,但是就总的情况来说,这种措施于屯田客本身于国家充实军资都是有利的。对于豪强地主控制下的部曲和客,曹魏政权虽然仍要他们服差役,但是他们与豪强地主之间正在发展和强化的封建依附关系,曹魏政权是一向默认的。这种情况说明:曹魏政权的确承受和完成了黄巾起义的成果和事业,逐步排除了过去在封建社会中保存的大量奴隶制残余,并把无数自由小农转化为国家或封建地主控制下成为具有较强的封建依附关系的农民和农奴,促进了封建制度的发展。
第二方面。曹操根据黄巾起义后的社会形势和阶级状况,在发展封建制度的过程中,完成了北方的统一,建立了一个专制主义的国家政权。这个政权是以国家控制的屯田客和自耕小农为基础,代表中下层非世族地主的利益的。北方由于实现了统一,破坏生产的长期分裂割据局面就宣告结束。在分裂混战之际,“民之欲安,甚至倒悬”(三国志魏志袁涣传),现在人民可以安居乐业,进行恢复和发展生产工作。在统一的局面下,国家集中了人力物力,就有可能举办一些大规模的水利工程事业。统一还能使国家拥有比较雄厚的军力,去防御北方少数民族乌丸和鲜卑等南下侵扰。与统一北方同时进行的工作是:曹操实行了打击豪强,限制兼并的政策。当时的世族豪强在加强封建化的过程中表现了一些消极因素。例如,袁绍统治下的冀并四州,“豪强擅恣,亲戚兼并,下民贫弱,代出租赋,衒鬻家财不足应命”。荆州刚被曹操打下时,当地的世族豪强“多不奉法,郡主簿刘节旧族豪侠,宾客千余家,出为盗贼,入乱吏治”。这种情况不仅不利于统一,成为世族豪强割据地方的力量的来源,而且妨碍生产的恢复,不利于封建经济的发展。曹操平袁绍后,立刻就下了一道抑制兼并令,并减轻了在袁绍统治下农民的封建负担。司马芝被曹操派到荆州做营长,他也立刻惩处了刘节,恢复了当时的社会秩序。曹操这种打击豪强,限制兼并的政策,在一定程度上是制止了这些消极因素,对北方封建制度的发展起了积极作用的。在这个基础上,司马氏建立的西晋才进一步完成了全国的统一。
以司马氏为代表的世族豪强在西晋时建立了门阀统治,完全改变代表非世族地主的曹魏政权的性质,但是曹魏政权,特别是在曹操时代,对当时封建社会的发展所起的促进作用是完全应该肯定的。
简单的结论
从黄巾军与曹操的关系里,我们不仅可以看出黄巾起义推进封建社会发展的巨大作用及其对曹操的影响,曹操的历史地位和贡献,而且能够更好地去理解汉末和三国这一段历史。当时如果没有黄巾起义这一场全国性的农民战争,那末一个“本非岩穴知名之士”的曹操,是不会留下那样一些值得肯定的“英雄”事迹的。反过来,如果没有曹操的一些“英雄”事迹,那末这一场轰轰烈烈的黄巾大起义虽然仍会产生很大的客观效果,但是这种效果就会因得不到较好的巩固而为之减色,黄巾起义的作用一定会缩小。封建制度在这时不管怎样都是要发生阶段性的变化的,但它前进的步伐就可能要曲折和缓慢一些。自然这不是说,当时没有曹操,便不会有别人来代替他;但是从这时的实际情况来看,能够与曹操抗衡和代替曹操的不过袁绍和刘备数人而已,而这几个人如果代替曹操的位置可以断言是比不上曹操的。曹操个人的作用正表现他代表当时地主阶级比较进步的阶层,在不违反地主阶级的根本利益的原则下,出色地完成了巩固黄巾起义的成果,进一步地推动了封建制度的发展。
有人企图用曹操镇压黄巾一事来否定他的历史地位,这显然是很不妥当的。这是因为,从汉末到三国一系列的事变中,曹操基本上是一贯地站在地主阶级中的进步阶层方面的。镇压黄巾虽然是其“不光彩”的污点和罪状,反映了他的地主阶级本质和他一切活动的阶级局限性,但是他在黄巾起义失败以后,能够巩固和完成黄巾起义的成果和事业,是起了很大的进步作用的。并且,曹操打颍川黄巾军时,不过是一名偏将,一名帮凶,对全局完全不起决定作用,而黄巾起义失败以后,如果不是曹操在那里继续完成黄巾起义变革汉末社会,推进封建制度的事业,统一了北方和恢复了北方的生产,整个局面就会改观。因此,曹操在历史上所起的进步作用是主要的,而镇压黄巾的反动活动是次要的。我们应该根据他的主要活动来肯定曹操的历史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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