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59年2月3日人民日报 第7版

第7版()
专栏:

关于资产阶级法权问题的讨论
编者按:1月3日发表侯明方同志的“资产阶级法权残余不是资产阶级法权”一文以后,截至27日止,共收到有关讨论这个问题的文章二百多篇。这些文章的论点归纳起来有以下六个方面:
(一)不同意侯明方同志否认资产阶级法权残余和资产阶级法权是部分和整体关系的论点,肯定两者是部分和整体的关系。从这一观点出发,又有两种不同的意见:一种意见认为,两者并没有性质上的不同,都是资产阶级意志的体现;一种意见认为,两者有性质上的区别,前者是无产阶级利用来为社会主义建设服务的,后者则是为资产阶级的统治服务的。
(二)资产阶级法权残余包括的范围很广,不但包括一些旧的规章制度,而且包括思想意识和作风(人们通常称为资产阶级法权思想)。因此,侯明方同志把资产阶级法权残余笼统地说成是无产阶级意志的体现,是社会主义的上层建筑,显然是错误的,因为资产阶级法权思想任何时候都不能成为无产阶级意志的体现。
(三)资产阶级法权与资产阶级法权残余是整体和残余的关系,而所谓“残余”又指的是形式上与资产阶级法权相同而本质上不同的不平等。资产阶级法权的不平等是敌我矛盾,资产阶级法权残余的不平等则是人民内部矛盾。两者有本质的区别,但又有非本质的联系;既不是绝缘,又不是相等。因此,不同意侯明方同志把资产阶级法权残余说成是无产阶级的法权。
(四)在社会主义阶段,由于经济政治条件的限制,在无产阶级法权中保留的资产阶级法权残余,是无产阶级自觉地利用来为社会主义服务的,这类资产阶级法权残余已经不是资产阶级法权,而是无产阶级法权。因此,基本上同意侯明方文章的观点,但觉得侯明方的文章在某些地方说得不够确切,不够清楚,容易使人产生误解。
(五)认为按劳分配的性质基本上是无产阶级意志的体现,是无产阶级法权,只就“等价交换”这一点说,才保留了资产阶级法权残余。因此,不同意侯明方同志把按劳分配说成是资产阶级法权残余的观点。
(六)对资产阶级赎买的四马分肥、定息等政策,也有两种意见,一种意见认为这些只是无产阶级改造资产阶级的办法,因此不同意侯明方同志把它归入无产阶级法权的观点。一种意见认为就改造资产阶级这一方面来看,可以说是无产阶级法权;但就保留剥削来看,又是无产阶级对资产阶级的一种让步。
现在我们选择几篇论点比较鲜明、论述也比较充分的文章陆续发表,希望读者对这一问题继续进行讨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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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栏:

被利用的资产阶级法权残余才是无产阶级法权
蔡中杰
最近,读了侯明方同志写的“资产阶级法权残余不是资产阶级法权”一文,我同意他的一些论点,但觉得他没有把问题说清楚,因此写了这篇文章参加有关这个问题的讨论。
法权随着经济基础的变化而变化要用历史的观点看待法权问题
法权是上层建筑的一部分,是在一定的经济基础上产生的,体现了统治阶级的意志,为统治阶级的利益服务。资产阶级法权是在生产资料的资本家所有制基础上产生的,它为资产阶级服务。无产阶级法权则是在生产资料社会主义公有制基础上产生的,它为无产阶级服务。法权既然是上层建筑的一部分,它就会随基础的变化而变化,不但在一个社会代替另一个社会时,法权的性质要发生根本的变化,而且在同一个社会内,随着经济基础的成长,法权也在其根本性质以内发生一定的变化;这种变化正好是反映了经济基础成熟的不同程度。因此,要用历史的眼光看待法权问题。例如资产阶级法权,是用形式上的自由平等来掩盖实际上的经济和社会的不平等,维护资本主义的私有制。但在不同的时期,资产阶级法权的某些原则也起了变化。在资本主义初期,由于资本主义秩序尚未确立,资产阶级就用血腥立法来强制工人到工厂劳动,以巩固资本主义的劳动纪律,对无产阶级连形式上的平等也谈不到。以后,随着资本主义秩序的确立,资产阶级国会才颁布了工厂法,以便在自由平等的幌子下欺骗工人阶级,榨取更多的剩余价值。而随着资本主义总危机的到来,资产阶级就把民主、自由、平等的旗帜收敛起来,对工人阶级和各阶层人民公开地实行法西斯专政。虽然有这些变化,但万变不离其宗,资产阶级法权丝毫也没有离开它为资本主义经济基础服务的根本性质,仍然是资产阶级意志的体现。
无产阶级的意志是实现共产主义,一切为了共产主义,就是无产阶级的法权。但共产主义社会是逐步成熟的,不可能一下子就建立起来。在服从于共产主义这个总的原则下,无产阶级法权在各个时期的具体表现形式也不同。如在分配制度方面,在共产主义的第一阶段——社会主义社会中,实行按劳分配,而在共产主义的高级阶段,则实行按需分配。同时在社会主义阶段,由于经济条件的不同,无产阶级法权的某些原则也有所不同。如从依法保护生产资料的私有制到消灭私有制,从“劳资两利”到“四马分肥”,又到定息政策,这些都正确地反映了当时的客观经济政治条件,符合于无产阶级和共产主义的利益,因而它们是无产阶级意志的体现,是无产阶级法权的组成部分。
在无产阶级法权中保留的资产阶级法权残余,是无产阶级意志的体现共产主义是空前伟大艰巨的事业,通向共产主义的路总得一步一步地走,不能一蹴而就。无产阶级法权和其他任何法权一样,不能超越社会经济制度,以及由此经济制度所决定的社会文化发展程度。因此,在社会主义阶段以至共产主义初期,由于客观经济政治条件的限制,人们之间事实上的不平等是不可避免的,资产阶级法权残余的存在是不可避免的。马克思主义者有高度的革命热情,同时也有高度的实事求是的科学精神,处理任何问题都以客观经济政治条件为依据。如果只凭热情,不顾客观经济条件,一个命令就宣布废除资产阶级法权残余,这看来好像很革命,实际上是不利于无产阶级,有碍于革命的。如,在分配原则上,如果立即实行按需分配,就必然导致小资产阶级的平均主义,阻碍社会经济的发展和共产主义的早日实现。而实行按劳分配的原则,从形式上看,好像是对资产阶级法权的让步,革命不那么彻底,实际上在目前时期它是最革命的,最符合于无产阶级利益的。因为它切合当前社会的经济政治条件,便于反对资本主义剥削,巩固劳动纪律,鼓励人们的劳动情绪,因而它最不利于资产阶级和资本主义,最有利于无产阶级和共产主义。由此可见,由于客观经济条件的需要,在无产阶级法权中保留的资产阶级法权残余,是无产阶级自觉地利用它来为社会主义和共产主义事业服务的,是无产阶级意志的体现,是无产阶级法权,而不是资产阶级法权。
资产阶级法权残余同资产阶级法权只有形式上的同一性却有实质上的根本差别
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们,从来都是用辩证唯物主义的观点对待资产阶级法权残余,一方面看到它与资产阶级法权的同一性,另一方面又着重地看到它们之间的根本差别。他们认为按劳分配“在原则上仍然是资产阶级法权”,因为“它像一切权利一样是一种不平等的权利”,“仍然受资产阶级范围的限制”。同时他们又着重指出,这种资产阶级式的法权,“原则和实践在这里已不再互相矛盾”,说明“不劳动者不得食”这个社会主义原则已经实现了,“按等量劳动领取等量产品这个社会主义原则也已经实现了”。因为按劳分配中的“等价交换”和事实上的不平等,不是像资本主义社会那样通过“等价交换”夺取剩余价值,造成阶级剥削的不平等,而是通过等价交换的形式,平等地按劳动的数量和质量分配产品,达到反对资本主义剥削、巩固社会主义劳动纪律的目的。因此就主要方面来说,这种法权同资产阶级法权只有形式上的同一性,而在内容上、实质上则根本不同。我们保留资产阶级法权残余,就像保留没有资产阶级的国家一样,虽然无产阶级国家仍然承认事实上的不平等,但没有人能丝毫怀疑无产阶级国家是社会主义性质的。又如定息政策,从表面上看是承认资本主义剥削的部分存在,有利于资产阶级,但从实质上看却是通过“定息”赎买资产阶级,达到消灭资产阶级的目的,因而它有利于无产阶级,而不利于资产阶级。因此,定息政策是无产阶级要消灭资产阶级的意志的体现,而不是资产阶级意志的体现,是无产阶级法权而不是资产阶级法权。这就说明,按劳分配原则和定息政策的产生,不是无产阶级受了资产阶级法权的影响,或者迫于资产阶级法权的压力,而是坚定地站在无产阶级立场上,清醒地估计了客观的经济政治条件,认识到它们的存在是“刚从资本主义腹内脱胎出来的社会里在经济上和政治上不可避免的东西”,自觉地利用它们为无产阶级服务。虽然如此,我们仍有必要把它们称为资产阶级法权残余,这一方面是便于我们克服急性病,集中力量发展生产力,以加速社会主义建设;另一方面使我们心中有数,头脑经常处于清醒状态,自觉地利用它们为无产阶级服务,而利用它们是为了更快地消灭它们。这样,我们就不致于作了资产阶级法权残余的俘虏。
人们头脑中的资产阶级法权残余思想,是十足的资产阶级法权残余
资产阶级法权残余更大量地存在于人们的头脑中,不仅在资产阶级分子和资产阶级知识分子中是这样,就是在劳动人民中这种情况也比较普遍。如资本家念念不忘定息和剥削,资产阶级知识分子以学位学衔为资本,有些劳动者还有劳动私有的观念,一些落后群众中还流行着按酬付劳的观点。这些资产阶级法权残余,同体现在无产阶级法权中的按劳分配原则等资产阶级法权残余有原则的区别,后者是我们自觉地利用它来为无产阶级服务,体现了无产阶级的意志;而前者则是资本主义上层建筑的残余在人们头脑中的反映,它的存在有利于资产阶级,无论从形式和内容上看都是资本主义性质的,是十足的资产阶级法权残余。
有人或许会认为这是玩弄辩证法把戏的奇谈怪论。实际并不如此。只有正确地区分这两种资产阶级法权残余的不同性质,才能正确地理解当前为什么一方面要加强共产主义教育,大破资产阶级法权思想;另一方面又强调要尊重客观经济规律,承认资产阶级法权残余的不可避免性,在分配上仍然以按劳分配原则为基础。这二者是矛盾的统一,不管大破资产阶级法权残余思想也好,承认资产阶级法权残余的不可避免性也好,根本目的都是促进社会主义经济的发展,为彻底消灭资产阶级法权残余创造客观的经济条件和政治条件。如果把两种不同性质的东西混同起来,就会犯原则的错误。一概认为资产阶级法权残余都是资本主义性质的,就会歪曲社会主义革命的实践,歪曲无产阶级法权的性质。一概否认资产阶级法权残余的资本主义性质,就会否认政治思想战线上社会主义革命和共产主义教育的客观必然性,因而都不利于无产阶级革命事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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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栏:

地球以外存在生命吗?
 双鱼
我们的地球是个繁殖生命的天体,宇宙间存在着无数个天体,在其他的天体上是不是也有生命存在呢?这是天文学家一直在探索的问题,也是人们一直在关心的问题。特别是苏联发射宇宙火箭的成功,使人类实现星际航行的理想接近实现,这就更引起了人们对这个问题的兴趣。
远在十六世纪,伟大的意大利科学家和思想家布鲁诺就曾经指出,生命不单存在于地球上面,也存在于那些离我们遥远的星星上。
要生命生存、发展,最低限度必需三个条件:要有适宜的温度;要有水;要有空气。现在让我们根据这三个条件来谈谈别的星球上有没有生命的问题。
在地球的卫星月亮上
月亮是我们地球的卫星。月亮上几乎没有大气和水分。由于没有空气,月亮上的温度变化很大。在月球上,白天的温度可以达到摄氏一百度到一百三十五度,而晚上的温度却可以降到摄氏零下一百六十度。在没有空气、水分而温度变化这样厉害的情况下,应该说生命是不能存在的。但是,后来在月亮的山坡上和山谷中发现了一些有特殊构造的黑斑,有时那些黑斑又呈现绿的颜色。因此,有的天文学家就认为那是一些类似青苔和地衣的植物,也有的天文学家认为那是大量的微生物。可是,这样来解释黑斑的存在是不合理的,因为月球上的物理条件是不适合于生命存在的。有的天文学家认为,黑斑是月球上由于漫长之夜的寒冷作用而形成的微“霜”。
在地球的外邻居火星上
火星是我们地球的邻居,它比别的行星更像地球。因此,人们对它特别感到兴趣。火星上有无生命,这是人们已经争论了一百五十年以上的问题。
火星比地球小得多,但是它自转一周的时间是二十四时三十七分二十三秒,和地球的一天差不多。火星上也有四季的变化,不过每一季的日子比地球上的一季约长一倍。火星到太阳的平均距离是二亿七千八百万公里,比地球离太阳的一亿五千万公里要远得多,因此它得到的太阳光和热比地球得到的也少得多,平均约少30%到50%。可以测出,在火星赤道上正午前后的温度是摄氏五度到三十度,夜间则下降,到黎明时会降低到摄氏零下四十五度;在它的两极附近,夏天的温度约为摄氏六度。火星上不仅昼夜的温度差有七十度之多,一年间的温差也很大,它的冬季会降到摄氏零下八十度。因此,一般说来,火星上的气候比地球上要冷得多。
火星上也有大气。并且,在火星的光谱线中,可以找到水汽和氧的光谱线。但是,根据计算,火星每单位表面上氧的含量只有地球大气里氧的正常含量的15%,水汽只有地球上的5%。此外,火星上有比地球上多一倍的二氧化碳。火星表面上的大气密度很小,只相当于地球海平面上十五公里高处的大气密度。
用望远镜可以看到,火星两极附近有着白色帽子状的东西,科学家们把它叫做“极冠”。极冠是随季节的变化而变化的。到了火星极地冬季它就变大,到了夏季它又缩小。可以设想,极冠主要是冰块组成的。从极冠的存在,我们可以知道,火星上不仅大气中有水分,它的表面上也有水分。
根据上述物理条件,火星是可以孕育生命的。苏联天文学家吉霍夫和巴拉巴雪夫经过多年的研究都证明,火星上的确有生命存在的。
从望远镜里可以看到,火星大部分是橙黄色的,那就是复盖着氧化铁的沙漠;另外有一部分呈青蓝色的斑点,科学家们把它叫做火星上的“海”。那些斑点的颜色同极冠一样,也是随着火星上的季节而变化,夏季它们放出绿色的光彩,到了秋季它们就变成褐色。这是不是火星上的植物随着表面上的条件的变化而变化的情景呢?
火星上比地球上冷得多,如果我们研究了地球上高寒地带的植物,就可以推知火星上的植物的情况。吉霍夫和他的学生们用光谱分析法研究了许多生长在地球高山上和北极地区的植物的性质,然后把它们同火星上关于斑点的光谱观测资料比较,结果证实上述火星上的“海”的确是被植物复盖着的比较潮湿的地区。吉霍夫认为,生命对于环境是有着极强的适应能力的,火星上的植物也应该具有缺少水和空气而且严寒的条件下保持其生命的能力。
有植物的地方,也可能有动物,所以火星上是可能有动物的。当然,火星上的动物界也应该像我们地球上的动物界一样,要有几千万年才能适应火星上的物理条件。
虽然这样,火星上有生命的论断,至今还不能肯定,因为有的科学家又提出了相反的意见。
在地球的内邻居金星上
金星离太阳平均一亿零八百万公里,比地球离太阳近。它得到的太阳光和热,约等于地球得到的两倍,所以它表面的温度比地球上要高得多。白天约为摄氏一百度,夜里可以降到摄氏零下二十五度。金星的周围也有一层浓厚的大气,可是其中碳酸气特别多,而氧和水分的含量极微。有人认为,金星上的物理情况相当于远古时代——石炭初纪的地球的情况。不过,关于金星的大气成分,我们所看到的只是它的最上层的,而不是金星表面的。金星上也可能有着生命所必需的氧和水。并且吉霍夫认为,根据目前已知的金星的物理条件,金星上是可能有植物存在的。他还推断,金星上的植物是黄色、橙色或红色的。但是,究竟金星上有无生命,能不能把它看成远古时代的地球,这要等待以后证明。
在太阳系其他行星上
离太阳最近的水星,它自转一周的时间等于它围绕太阳走一圈的时候,所以它总是一面朝太阳,温度高达摄氏四百十二度;而另一面则永远是阴冷的漫漫长夜,最低温度到摄氏零下二百度。水星比地球小得多,它表面的重力只约等于地球的39%,所以它不能保持容易被我们看见的大气。从这些物理情况来看,水星上是不可能有生命存在的。
太阳系中一些巨大的行星——木星、土星、天王星和海王星,都是远离太阳的,所以它们的温度都很低,约在摄氏零下一百四十度到二百二十度之间。它们的大气层基本上是由氨、沼气和氢气组成的。沼气是从有机物质腐败而产生的,而引起有机物质腐败的是细菌的繁殖,因此,大行星上有沼气存在就证明有细菌的活动。根据观测,这些行星上的沼气的光谱确实同有机物质腐败时产生的沼气的光谱相同。氨气和沼气一样,也可以从各种有机体遗骸腐败的时候产生。可以设想,氨和沼气都是这些大行星的大气深处由于衰亡的微生物分解而成。因此,我们可以推测,在这些大行星上有细菌存在。
至于离太阳最远的冥王星,因为它很小,直径只五千八百七十公里,又离我们地球很远,所以我们对它的情况了解得很少,目前还无法判断它上面有无生命存在。
在别的恒星世界上
在每个晴朗的夜晚,天空闪耀着无数的星星。它们都像太阳一样,是自己发光发热的天体,那就是我们说的恒星。恒星有的成双成对,这叫做双星;有的三五成群,这叫做聚星。恒星、双星和聚星等,包括我们太阳系在内,都是属于银河系的。在银河系里,约有一千五百亿颗恒星。在银河系里,除我们太阳系外,还有别的行星系。到1953年初止,天文学家已经在十七颗恒星的周围发现了类似行星系的存在。在宇宙中,这种行星系是无数的。在无数的行星系中当然会有不少有生命存在的行星。
苏联科学家奥巴林和费森柯夫最近对银河系内有生命存在的行星的数量作了推论。他们认为有生命存在的行星的轨道应该是近于圆形的,因为如果行星的轨道是非常扁的椭圆形的,那末行星离“太阳”(行星系中的“主星”)就有时很远有时很近,气候变化就很厉害,这对生命的生存是不利的。由于星体间具有吸引力的关系,双星和聚星中的行星轨道不可能是圆形的。在银河系中有80%是双星和聚星,因此,在银河系中绝大部分星体是不可能存在生命的。在银河系中还有一些亮度经常变化的星体,这就是变星和新星。它们的亮度经常变化,这对生命的生存是有害的,因此,变星和新星的周围的行星上也不可能存在生命。从天体演化的角度来看,恒星(主星)的年龄应该大于行星的年龄,并且行星的年龄应该大于生命发展史上所需要的年龄;由于生命的发展一般需要是几十亿年(地球年龄约五十亿年),所以年轻的星体也不可能存在生命。有生命存在的行星的质量不应该太大,也不应该太小。这是因为质量太大,行星上的重力也大,这对有机体生存是不利的;质量太小,重力也小,行星上的空气就易跑掉,这也有碍于生命的生存。此外,有生命存在的行星不能离它的“太阳”太远,否则它就不可能保持适当的温度。奥巴林和费森柯夫考虑了这些因素,作了一些统计计算,认为银河系内恒星周围生命存在的最大的几率约十万分之一到百万分之一。这就是说,在十万颗到一百万颗恒星中,有一颗恒星的周围的行星可能有生命存在,即银河系中约有十五万颗到一百五十万颗行星可能有生命存在。
我们的银河系只是宇宙的一个小岛,像我们这样由千百亿颗恒星组成的银河系还有无数个。因此,我们可以肯定地说,生命不只存在于我们的地球上。在其他遥远的恒星周围的某些行星上,不仅有普通的生命存在,并且可能有理性的生物存在。
宇宙火箭与星球上生命问题
别的天体有无生命,这是一个现在还没有解决的问题,宇宙火箭发射成功,将帮助我们在解决这个问题方面迈进了一大步。例如,上面已经谈过,火星上的暗斑“海”,有人就认为它们不是植物。由于金星上有着一层浓厚的大气,我们对金星表面的情况根本不清楚。我们可以发射一个宇宙火箭经过火星区域,直接获取一些科学考察资料。我们也可以发射一个装有电视设备的火箭围绕火星运转,直接观察火星上的生命活动情况。将来,我们还可以坐上火箭到火星和金星上去进行实地探测。甚至我们还可以飞得更遥远,飞到别的行星系去作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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