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59年12月12日人民日报 第1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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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栏:

陈毅外长写信给印度尼西亚苏班德里约外长
严重抗议大规模的反华排华活动 提出三点建议全面解决华侨问题
一、两国政府立即交换关于双重国籍问题条约的批准书,同时讨论和规定实施这个条约的办法;二、切实保护自愿保留中国国籍或者选择印度尼西亚国籍而未获批准的华侨的正当权利和利益 三、对于流离失所或不愿继续留居的华侨,我国政府准备安排他们回国参加建设希望印度尼西亚政府分期分批遣送他们归国,并保证他们归国途中的安全
新华社11日讯 中华人民共和国外交部长陈毅在12月9日就两国通过外交谈判全盘解决在印度尼西亚的华侨问题,尤其是关于最近的排华事件的处理写信给印度尼西亚共和国外交部长苏班德里约博士。信件的全文如下:雅加达印度尼西亚共和国外交部长苏班德里约博士阁下阁下:
今年10月,在阁下访问中国的时候,我曾经荣幸地同阁下进行过友好的会谈。阁下谅必记得,在我们的会谈中,除了两国共同关心的国际问题和加强两国友好合作的问题以外,我们还特别就定居在印度尼西亚的华侨问题,交换了意见。接着我们在1959年10月11日发表的联合公报中,又根据两国友好的精神,提出了正确处理华侨问题的原则。不幸的是,在这以后,在印度尼西亚发生了严重损害华侨的正当权利和利益、极其不利于两国友谊的情况。这种情况不能不使中国政府感到关切和忧虑。因此,我认为有必要写信给你,提出中国政府关于改变这种情况和维护两国友好关系的意见。
不断地巩固和发展中国和印度尼西亚之间的友谊,是中国政府处理我们两国关系中一切问题的基本出发点。我们两国从来就是友好的,从万隆会议以来,我们的友好关系又有了新的、显著的发展。我们两国没有根本的利害冲突,却同样遭受着帝国主义的侵略和干涉,同样面临着发展经济、提高人民生活水平的巨大任务。因此,我们两国继续互相支持,加强友好合作,正是两国人民根本利益的所在,也是维护亚洲和世界和平的重要因素。
华侨问题是由于长期历史的发展而遗留下来的问题。中国政府一贯努力争取同印度尼西亚政府合理解决这个问题。1955年4月22日,我们两国政府签订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和印度尼西亚共和国关于双重国籍问题的条约”。接着,两国总理在1955年6月3日就这个条约的实施办法进行了换文。两个月以前,两国外长又发表联合公报,对于如何使华侨的经济力量继续发挥有益于印度尼西亚经济发展的作用,提出了明确的原则。在此以前,苏加诺总统阁下在1959年8月17日的政治宣言中也宣布:“已经在印度尼西亚安顿下来、同意而且还准备帮助实行工作内阁的纲领的非本国的力量和资金,在我们增加工农业生产的活动中都将得到适当的地位和机会。”他还说:“为实现这个打算,需要有一个有利于合作的气氛。因此,每个有关的人都应当避免采取任何可能损害这种合作气氛的行动。”如果双方早已协议的各项原则和办法以及苏加诺总统阁下明确宣布的政策得到切实的执行和遵守,华侨问题本来可以逐步求得合理的解决,两国的友好关系也可以进一步发展。但是,实际的情况却并不是这样。最近一个时期以来,在印度尼西亚掀起了大规模反华和排华的浪潮。力图破坏我们两国友谊的势力,利用印度尼西亚禁止外国小零售商在一级和二级自治区和州首府以外的地区经商的法令,集中打击华侨,甚至比这个法令更进一步,强迫华侨迁出上述的地区,使华侨的正当权利和利益遭到损害,使华侨的人身安全受到侵犯,结果大批华侨丧失生计,流离失所。在迫迁的过程中,还竟然使用了武力,造成流血事件。中国一贯对印度尼西亚友好,在印度尼西亚遇到困难的时候,总是尽力给予支援。但是,现在华侨在印度尼西亚却被当作是敌对国家的侨民,受到极其粗暴的待遇。为了配合对华侨的种种迫害,印度尼西亚的某些报刊更发表了大量敌视中国的言论,甚至污辱中国人民敬爱的领袖。印度尼西亚的一部分有影响的势力在苏加诺总统阁下和印度尼西亚政府一再宣布对中国友好的政策以后,竟敢于这样猖狂地进行破坏我们两国友谊的活动,这决不是偶然的。对于这种令人不能容忍的情况,中国政府提出严重的抗议。在中国政府一再提请印度尼西亚政府注意以后,反华和排华的趋势不仅没有制止,反而继续扩大,中国政府不能不感到极大的遗憾。
为了维护我们两国的友好关系,使那些敌视我们两国友谊的势力无隙可乘,中国政府认为,两国政府应当立即采取措施,全面解决存在于我们两国之间的华侨问题。中国政府根据在华侨问题上的一贯立场,提出下列建议:
第一、中国政府一向认为,华侨具有双重国籍是不合理的。许多华侨世世代代居留在印度尼西亚,他们在社会经济生活中,已经同印度尼西亚人民融合在一起。中国政府愿意看到这些华侨能够根据自愿的原则选择印度尼西亚国籍。他们一旦取得印度尼西亚的国籍,当然效忠于印度尼西亚,同时也当然享受这个国家的公民权利,而不受任何歧视。华侨加入侨居国的国籍,对于他们自己和对于侨居国来说,都是有利的。因此,中国政府一直希望,我们两国签订的关于双重国籍问题的条约能够早日生效和付诸实施。早在1957年12月30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就已经决定批准这个条约。现在,中国政府建议,两国政府立即交换“中华人民共和国和印度尼西亚共和国关于双重国籍问题的条约”的批准书,同时根据两国总理在1955年6月3日的换文,派出代表组成联合委员会,讨论和规定有关实施这个条约的办法。
第二、在印度尼西亚居留的华侨中,会有一部分人自愿保留中国国籍,也会有一部分人选择印度尼西亚国籍而未获批准。中国政府希望,印度尼西亚政府按照两国签订的关于双重国籍问题的条约的第十一条和两国外交部长的联合公报,切实保护这些华侨的正当权利和利益,制止对他们的一切歧视和迫害。中国政府将继续勉励这些华侨尊重印度尼西亚政府的法令,不参加当地的政治活动,对印度尼西亚的经济和文化发展努力作出贡献,同印度尼西亚人民友好相处。当然,中国政府希望印度尼西亚政府的法令将对所有外侨一视同仁,而不使友好国家的侨民反而受到歧视,或者甚至被用来作为迫害华侨的工具。
第三、对于那些流离失所、无法谋生或者不愿意继续居留在印度尼西亚的华侨,中国政府准备根据他们的回国的志愿,安排他们在国内生活,使他们有机会参加祖国的社会主义建设。中国政府希望,印度尼西亚政府在遣送这些华侨回国的时候,也尊重他们的自愿,不采取强制的办法,允许他们变卖自己的产业并且带回所得的资金,保证他们在归国途中的安全。为了便于中国政府有秩序地安置这些归国华侨,中国政府还希望印度尼西亚政府采取分期分批遣送他们回国的办法。
上述建议清楚地表明,中国政府愿意彻底解决存在于我们两国之间的华侨问题,愿意尽一切努力使我们两国的友好关系不被破坏。中国政府建议,两国政府立即指派代表对中国政府的上述建议和印度尼西亚政府为了同样的目的可能提出的任何建议,进行商谈。我迫切地等待着阁下的答复。
顺致最崇高的敬意。
中华人民共和国外交部长 陈 毅
1959年12月9日于北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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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栏:社论

全面解决存在于中国和印度尼西亚两国之间的华侨问题
我国陈毅外长12月9日写信给印度尼西亚外长苏班德里约,代表我国政府提出了全面解决存在于中国和印度尼西亚两国之间的华侨问题的建议,主张两国立即交换关于双重国籍问题的条约的批准书,使这个条约能够早日生效和付诸实施,以便在印度尼西亚具有双重国籍的华侨能够根据自愿的原则选择印度尼西亚国籍而成为印度尼西亚的公民,要求印度尼西亚政府切实保护那些自愿保留中国国籍或者由于选择印度尼西亚国籍而未获批准的华侨的正当权利和利益。至于那些流离失所、无法谋生或者不愿继续居留在印度尼西亚的华侨,我国政府准备根据他们的志愿,安排他们回国参加祖国的建设,并且希望印度尼西亚政府按照公平合理的原则,分期分批地遣送这些华侨回国。当着印度尼西亚发生了严重损害华侨正当权益、极其不利于两国友谊的情况的时候,我国陈外长提出这样的建议,充分表明我国政府从维护中国和印度尼西亚两国的友好愿望出发,为彻底解决存在于两国之间的华侨问题,又一次作出了重大的努力。中国人民对陈外长提出的建议表示坚决拥护和完全支持。
最近一个时期以来,在印度尼西亚国内,一部分敌视中国和印度尼西亚友好的有影响的势力,利用印度尼西亚禁止外国小零售商在一级和二级自治区和州的首府以外地区经商的法令,肆意侵犯华侨的正当权益,强迫他们迁移,断绝他们的生计。当地华侨曾经一再向当地政府发出呼吁,要求保护,反对逼迁;我国政府曾经一再提请印度尼西亚政府注意,我国驻印度尼西亚使领馆也一再经过交涉和抗议,要求印度尼西亚政府采取有效措施,保护华侨的正当权益。但是,这股排华逆流不仅没有被制止,反而变本加厉,愈演愈凶。在迫迁当中,甚至出动军队,鸣枪射击,发生了流血事件。华侨财产遭到了巨大的损失,人身安全受到了严重的侵害,大批华侨丧失生计,流离失所,甚至受到惨无人道的拘禁虐待。与此同时,印度尼西亚的某些报刊,为了在印度尼西亚人民中间煽动反华的情绪,以配合其排华活动,大量散布攻击和污蔑我国的言论,甚而公然侮辱中国人民敬爱的领袖。中国人民对于遭到无端迫害的印度尼西亚华侨表示衷心的同情和慰问,对于在印度尼西亚发生的对我国极不友好的行为,不能不感到严重关切和十分愤慨。
正如陈毅外长给印度尼西亚外长苏班德里约的信中所指出的:“我们两国从来就是友好的,从万隆会议以来,我们的友好关系又有了新的、显著的发展。我们两国没有根本的利害冲突,却同样遭受着帝国主义的侵略和干涉,同样面临着发展经济、提高人民生活水平的巨大任务。因此,我们两国继续互相支持,加强友好合作,正是两国人民根本利益的所在,也是维护亚洲和世界和平的重要因素。”这个道理除了别有用心的势力之外,是任何人也不能加以否认的。因此,只要双方共同遵守万隆会议的十项原则,从不断维护和发展两国的友谊出发,在中国和印度尼西亚之间,是没有什么问题不能通过友好协商求得解决的。即以华侨问题而论,我们两国政府早就达到一致的认识,共同认为这是一个由于长期历史发展遗留下来的问题。在我们两国相继取得独立并且结成友好关系的新的情况下,这个问题的合理解决就具备了空前有利的条件。因此,对待华侨问题,同样应该本着友好的原则,求得对于双方都是公平合理的解决,决不容许采取片面和粗暴的行动,从而损害两国之间的友好关系。
事实上,从新中国成立以后,我国政府一贯本着上述的原则,努力争取同印度尼西亚政府合理解决华侨问题。我国政府一向劝勉居住在印度尼西亚的华侨尊重侨居国的法令和习惯,不参加当地的政治活动,努力帮助当地人民发展经济和文化事业,同当地人民友好相处。鉴于许多华侨世世代代居留在印度尼西亚,他们在经济生活中,已经同当地人民融合在一起。中国政府愿意看到,这些华侨能够根据自愿的原则选择印度尼西亚国籍。他们一旦取得印度尼西亚的国籍,就当然应效忠于印度尼西亚,同时也当然应享受这个国家的公民权利,而不受任何歧视。因此,华侨加入侨居国的国籍,不论对于他们自己或者对于侨居国来说,都是有利的。为了消除华侨具有双重国籍的不合理现象,我国和印度尼西亚政府早在1955年4月就签订了有关的条约。接着,两国总理在1955年6月3日就这个条约的实施办法进行了换文。两个月以前,两国外长又发表联合公报,对于如何使华侨的经济力量继续发挥有益于印度尼西亚经济发展的作用,提出了明确的原则。如果双方早已协议的各项原则和办法得到切实的执行和遵守,华侨问题本来可以逐步求得合理的解决,两国的友好关系也可以进一步发展。
但是,实际情况并不是这样。最近在印度尼西亚方面不仅出现了排华行动,而且反过来却诋毁中国政府为了保护华侨的正当权益所采取的步骤是干涉印度尼西亚的内政,这显然是站不住脚的。谁都知道,中国一贯对印度尼西亚友好,尊重印度尼西亚的主权和独立,并且在印度尼西亚遇到困难的时候,总是尽力给以支援。但是,现在华侨在印度尼西亚却被当作是敌对国家的侨民,受到极其粗暴和不人道的待遇。试问,这是友好国家在解决相互间的问题时应该采取的态度吗?这是合乎万隆会议原则的吗?
至于谈到华侨问题的经济方面,大家都知道,目前在印度尼西亚的排华活动,是在所谓“发展民族经济”的借口下进行的。华侨小商贩被诬蔑为“殖民主义经济残余”,被攻击为妨碍印度尼西亚民族经济的发展,甚至被毒骂得“比殖民者还穷凶极恶”。这种指责显然是不符合于历史事实和现实情况的。我国侨民旅居印度尼西亚已经有一千五百年以上的历史。从十七世纪初到十八世纪中叶,荷兰侵占印度尼西亚以后,又有大批华工被荷兰殖民者拐骗去为它开拓殖民地。近一百多年来,我国因为内忧外患,农村破产,更多穷苦的农民为了谋求生计,不惜离乡背井,飘泊海外,因而形成印度尼西亚华侨人口众多的情况。这些华侨当中绝大部分都是劳动人民,他们长期和印度尼西亚人民一起受着殖民主义者的压榨。他们世世代代的辛勤劳动,给印度尼西亚的经济和文化发展作出了不可抹杀的贡献。就说现在遭受迫害的小商贩,他们的劳动和小本经营对于供应当地人民需要、活跃当地商品流通也起着积极的作用。试问这和所谓“殖民主义经济”有何共同之处?事实上华侨经济是随同印度尼西亚民族经济的发展而形成的,它已经成为印度尼西亚经济的一个组成部分,对印度尼西亚民族经济的发展是有益的。这一点,印度尼西亚外长苏班德里约也是承认的。在两国外长联合公报中曾经明确地提到,“华侨的经济力量将仍然对于印度尼西亚的经济发展起有益作用”。苏加诺总统在8月17日的政治宣言中也曾宣布:“已经在印度尼西亚安顿下来、同意而且还准备帮助实行工作内阁的纲领的非本国的力量和资金,在我们增加工农业生产的活动中都将得到适当的地位和机会。”因之,不难理解,目前印度尼西亚的排华措施,既直接破坏了两国外长的联合公报,也违反了苏加诺总统的政治宣言。今天真正威胁着印度尼西亚民族经济发展的是帝国主义的垄断资本,并不是华侨经济,对前者不敢触动而集中力量打击华侨小商贩,难道这会给印度尼西亚的经济发展带来任何好处吗?
中国政府和人民,对于目前印度尼西亚华侨的处境,不能不表示万分关切。谁都知道,在旧中国的时代,绝大多数飘泊海外的华侨都是为生计所迫,不得不寄人篱下,在侨居国往往受尽帝国主义和当地反动势力的歧视、虐待和凌辱,有苦难诉,有国难归,只得忍气吞声。但是,这种悲惨情况,从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以后,已经一去不复返了。如果还有谁仍用老眼光来看问题,以为华侨还像过去一样,无依无靠,除了在侨居国谋求生活以外,就别无出路,以为中国政府和六亿五千万中国人民,还会坐视侨胞在海外遭受无端的歧视和迫害,那就大错特错了。我国陈毅外长向印度尼西亚苏班德里约外长所提出的三项建议,都是合情合理的。愿意选择印度尼西亚国籍的华侨,应该根据两国关于双重国籍问题的条约取得印度尼西亚国籍;不愿或不能取得印度尼西亚国籍的华侨,应该受到应有的保护;在印度尼西亚无法生存或者自愿回国的华侨,应该分批分期地得到遣送回国。我们希望印度尼西亚政府能够立即制止对华侨的武力迫迁,并且能够就陈毅外长的建议迅速同我国政府达成协议。我国人民本着同印度尼西亚人民的友谊,热望在印度尼西亚的华侨问题能够按照陈毅外长所提出的前两项建议获得圆满解决,同时对于要求回国的华侨也表示热烈的欢迎。今天的中国,六亿五千万人民正在以无比沸腾的热情开发着祖国无穷无尽的资源,建设着我们美丽富饶的家园。我们要建设一个具有现代工业、现代农业和现代科学文化的伟大的社会主义国家,我们虽有六亿五千万人口,也还感觉劳动力不足。我们建国十年以来,已经先后有三十万侨胞回到祖国,参加了祖国的社会主义建设事业。他们在回国以后,受到了祖国人民的热情欢迎,在生活和工作上都得到了妥善的安排和照顾。他们之中有许多人已经成为社会主义建设中的劳动模范和英雄,为自己的祖国和后代子孙建树了光荣的功勋。因此,在祖国欣欣向荣的新时代,一切侨居国外的同胞遇到困难或由于其他原因愿意回来的,祖国随时都向他们敞开着温暖的怀抱。
现在,正当印度尼西亚的华侨处于被无端歧视和迫害的情况下,我国陈外长在致印度尼西亚外长苏班德里约的信中已经正式提出,对于那些流离失所、无法谋生或者不愿意继续留居在印度尼西亚的华侨,中国政府准备根据他们的回国的志愿,安排他们在国内生活,使他们有机会参加祖国的社会主义建设。这种建议是完全符合于印度尼西亚华侨的愿望的,也是任何友好国家政府没有理由拒绝的。同时我们欢迎华侨回国参加社会主义建设,也充分表明了中国人民从来并且永远不打算利用华侨去损害任何国家,或者要利用所谓“过多”的人口向外“扩张”。这就从根本上粉碎了帝国主义和外国反动派所散布的所谓华侨是中国进行颠覆活动的“第五纵队”、以及所谓中国人口的增长将成为亚洲邻国的“威胁”的谰言。
当然,大批华侨归国还是一桩复杂的工作,只有得到了印度尼西亚政府和人民的友好协助和合作,才能使得这些自愿回国的华侨能够平安、顺利地归来。我国陈外长在给苏班德里约外长的信中具体提到了几点希望,这也是完全合乎情理的。首先,回国的华侨应当出于自愿,中国愿意接受华侨回国,决不能被利用为排华的借口,不能够有任何强制的情况。对于那些自愿回国的华侨,也应当尊重他们的志愿,不要加以阻拦。好来好往,才不至于伤害两国人民的友好感情。其次,这些华侨在印度尼西亚世代居留,当然置下了产业,这是他们多年辛劳所获。他们为印度尼西亚流了不少血汗,创造了不少财富,在他们要离开印度尼西亚的时候,个人仅有的一点财产,自然应该被允许变卖,并且带回所得的资金。再其次,他们归国途中的安全应当得到保证。特别是在目前印度尼西亚国内,正在刮着一片排华反华之风,华侨的生命毫无保障,提出这样一点是特别重要的。最后,为了便于我国政府有秩序地安置这些归侨,还希望印度尼西亚政府分批遣送他们回国。这样做,对于组织船只,有计划地进行遣送和接待,都两得其便。同时也是印度尼西亚政府很容易办得到的。日本是战败的侵略国,中日两国至今尚未订立和约,建立邦交,但是中国政府对于遣送在华日侨,尚且竭尽心力,作了最周到的安排。我们相信,印度尼西亚政府不论是从两国友好关系出发,从人道和正义的原则出发,都不应该对我国政府的这些合理要求表示异议。
我国陈外长提出的建议已经为全面解决存在于中国和印度尼西亚之间的华侨问题提供了合理的基础。华侨问题只能通过友好协商来解决。任何片面和粗暴的做法都只会给问题的解决增加困难。目前在印度尼西亚被煽起的排华和反华活动,也已引起了印度尼西亚的善良人民和公正人士的不安和不满。雅加达“黎明日报”11月20日的社论说得好:对于由于在印度尼西亚发生排华运动而导致的局面,“只有那些在一开始就希望印度尼西亚陷入混乱的人才感到高兴”。它大声疾呼:“回到万隆会议的道路上来”!我们衷心希望印度尼西亚政府以中国和印度尼西亚两国的友谊为重,以亚非国家的团结为重,慎重考虑我国陈外长的建议,早日举行谈判;同时迅速制止继续未已的排华和反华活动,以创造有利于谈判的气氛。我们坚信,只要双方都怀着维护两国友好关系的愿望,经过友好协商,存在于两国之间的华侨问题是不难可以获得合理底解决的。而华侨问题的合理解决,将会驱散暂时的乌云,使中国和印度尼西亚两国之间的友谊,得到更进一步的发展,使帝国主义和它的代理人挑拨中国和印度尼西亚友谊的阴谋不能得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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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栏:

规模超过往年 人力增加三倍 完工两万多处
浙江高速度治山治水
黑龙江积极兴建新工程扩大旧渠系
新华社杭州11日电 浙江省水利冬修运动进入高潮。目前各地参加水利施工的劳力达到去年同期的四倍,全省已经完工的各种水利工程有二万四千八百一十一处。
今冬浙江省水利建设的规模,超过了以往任何一年,动工的时间也比往年提早一个多月。在冬修中,各地结合当地具体情况,贯彻了蓄泄兼顾、以蓄为主,治山治水相结合、以治山为主,大中小型结合、以小型为主,灌溉发电航运相结合、以灌溉为主,群众自办和国家必要的扶助相结合、以群众自办为主,新建与维修相结合、以新建为主等一系列两条腿走路的方针。在山区、半山区大搞蓄水引水工程,向逐步建成完整的灌溉网,实现灌溉自流化进军;在平原地区,大力开展打坝并圩,整理、开辟河网,降低地下水位,发展机械排灌,实现排灌机械化,并积极发展电力灌溉。位于杭嘉湖大平原的吴兴县抽调八万多人,经过十天苦干巧干,已完成打坝并圩任务,目前正在进行渠道定线,测量放样;全长四千七百公里的干、支、毛三级渠道的开挖任务已经落实到生产小队,并已开挖渠道一百一十公里。在滨海沿江的舟山、温州等地区,正在大修海塘和江堤,提高防台抗洪能力。瑞安县三万多民工,正在东海之滨修建一条长六十公里、底宽三十米的海堤。
为了加快施工进度,各水利工地都发动群众大搞工具改革,开展高工效竞赛。据不完全统计,全省已推广各种新式治水工具二十八万二千多件,使工效成倍地提高。金华专区开展了工具改革运动后,有二百二十处较大的水库工地实现了车子化,消灭了肩挑。兰溪县推广各种新式工具四十三种共七万多件,有三十三处水利工地实现了运输车子化、夯土滚筒化、取土爆破化,大大加快了工程进度。全县在11月底就完成土石方五百二十八万立方米,比去年同期增加六倍多。义乌县岩口水库随着土坝越做越高,运土上坝的困难也愈来愈大,经过民工们想办法动脑筋,创造了“神仙”滑轮、绳索绞盘、土卷扬机等上坝工具以后,工效迅速提高。
各地在解决水利施工所需要的器材物料中,都根据自力更生为主的原则,发挥公社社办工厂的作用,就地取材,就地制造,就地使用。金华专区已办了工具工厂、石灰厂、瓦管厂、炸药厂、炮钎厂等工厂二百三十二个,生产了大批水利器材。临海县在全县商业、工业等部门仓库中清理出旧钢板、扁钢、角钢、铅丝、洋锹等大批物资用作水利器材。海游公社用清理仓库的办法解决了水利工程所需物资的90%以上。
新华社哈尔滨11日电 黑龙江省水利冬修工程全面展开。各地民工正在冒着严寒,扩建现有水利工程的渠系和积极兴建新工程,使水利工程迅速成套为明年农业生产继续跃进创造良好条件。
黑龙江省从1958年大跃进以来兴建了许多水利工程,其中包括引用嫩江水灌溉的运河,蓄水量达五亿立方米以上的中型水库等中型骨干工程七十多项,小型水库六千多个,渠道一万多条,以及许多机井、水上保持工程等,能灌溉水旱地一千五百多万亩。
为了进一步发挥这些水利工程的灌溉潜力,今年冬季各地集中大批人马,在已经建立中型骨干工程的地区扩建渠系和平整土地,尽可能扩大灌溉面积。依安县出动七千民工在五个中型水库周围修建田间支渠和平整土地,五天就扩大了灌溉面积十五万亩。五常县今年改修老灌区渠道,增加了灌溉面积四万五千多亩。汤原县今冬将香芝灌区的拦河坝提高零点五米,就增加灌溉面积二万亩。
今冬新建的七十多个中型骨干工程,都建在和小型工程脉搏相通的松花江的支流上,便于控制较大水旱灾害。勃利县正在倭肯河上兴建一个水库,明年可使一半农田免受较大的水旱灾害的影响。对明年不能发挥全部效益的新建中型水利工程,各地采取了分段、分期成套施工的办法,使它们在明年能灌溉一部分农田和起防洪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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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总理电贺南非非洲人国民大会年会
支持南非人民反对种族歧视
新华社11日讯 南非非洲人国民大会将于1959年12月12日和13日在德班召开第四十七届年会。周恩来总理于6日打电报给南非非洲人国民大会秘书长诺克韦,表示祝贺。贺电全文如下:南非德班南非非洲人国民大会秘书长诺克韦先生阁下:
在南非非洲人国民大会召开第四十七届年会的时候,我谨代表中国人民向大会表示热烈的祝贺。南非人民反对种族歧视和争取基本人权的正义斗争,是觉醒了的非洲人民反对殖民主义、争取民族独立的伟大斗争的一部分。中国人民和世界上一切主持正义人民的同情和支持是在南非人民一边的。祝大会在领导南非人民的斗争中取得新的成就。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总理 周恩来 一九五九年十二月六日于北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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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郊区勤俭治水
新华社11日讯 北京郊区各人民公社在大兴水利中,坚决贯彻执行勤俭办水利的方针,节省了不少资金和材料。
自筹资金物料,尽量不伸手向国家要东西,是郊区今冬水利建设的一个特点。黄村公社孙村大队今年要开挖各种渠道七十一万五千多米,建干渠大闸十八座。开始时大队某些干部有畏难情绪,认为不依靠国家的资金和物料,很难完成这么大的水利建设任务。大队党委召开干部会,批判了这种消极等待思想,提出“自己事情自己办,不向国家喊困难”的口号。他们采取自力更生、就地取材的方法,现在已经准备好十万块砖,解决了建闸所需要的材料。昌平区王家园水库完全是南口人民公社用自筹为主的方法修建起来的。他们为了解决工具不足的困难,组织青壮年打荆条、编筐、砍镐把和抬扛,满足了施工的需要。
广泛使用代用品,以旧代新、以木代铁,是郊区今冬水利建设的另一个特点。大兴区在建筑拦河闸的工程中,按照设计需要水泥一千九百多吨,他们为了给国家节省水泥,批判了“建闸工程不可能用代用品”的说法,对受力较轻的混凝土工程,采取了浆砌浇筑块石的办法,不但节省了水泥,而且工程质量良好。昌平区青年水库工地派人上山打荆条,编成荆把代替搭工棚用的木材,然后用黄泥抹好,不仅节省了一万五千元的开支,而且还很保暖。
各人民公社在勤俭办水利中,发扬了互通有无的协作精神,大大节约了开支。南苑人民公社在建造人工湖时,由于得到附近公社槐房、大红门等大队的支援,花钱不多,就迅速安装了全套电力设备。(附图片)
浙江龙游县社阳港水库就地取材,架起一座长一百三十六米、高十四米的天桥,运土距离缩短二百米,提高工效十一倍。
新华社记者 吴元柳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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