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58年12月27日人民日报 第7版

第7版()
专栏:

论长寿
桂林栖
长寿,是人人希望,人人关心的问题。
人最宝贵的东西是生命,生命对于人们只有一次。人的寿命长短,不仅关系着每个人的生活与幸福,而且关系着社会生产力的发展,物质文明的创造,国家的强盛和民族的繁荣。
人能不能长寿,乍看起来,只是与卫生医药有关,与人的富贵贫贱有关,其实归根结底,还是决定于什么性质的社会制度。
旧社会:
千村薜苈人遗矢
万户萧疏鬼唱歌
正因为社会制度对人的寿命有着决定性的影响,所以在反动阶级统治的旧社会里,广大劳动人民虽然也有着长寿的愿望,可是这个愿望根本无法实现,即使有极少数人寿命比较长些,但绝大多数人的寿命是比较短的。根据统计资料,解放前,我国人民的平均寿命只有三十岁。那时,劳动人民终年挣扎在饥饿和死亡线上,过着“食不果腹”、“衣不蔽体”的极端贫困的生活,如果遇到严重的自然灾害,更是大批流离失所,死于饥寒交迫之中。同时,由于反动统治阶级根本不顾人民的死活,劳动人民缺乏起码的医药保健条件,每当疫病流行的时候,就有成千成万的劳动人民被“瘟神”和“病魔”夺去了宝贵的生命。1932年,我国各地流行霍乱,全国患者的死亡率竟达到三分之一以上。那一年安徽很多地方流行此病,群众称之为“大家瘟”。阜阳县城疫情严重时,每天要抬出一百多口棺材,全城共死去一千多人。有一个村庄死去五分之四的人口,有一家十口完全死光,有一家八口死了七口,剩下一个三岁娃娃无人过问。当时的凄惨情景,有人描写为“家家有僵尸之痛,室室有哭泣之哀,或阁门而殪,或举族而丧”。不仅疫病流行期间如此,即使在一般年代里,各种地方病对人民的身体健康也危害极大,死亡率很高。例如血吸虫病在安徽的沿江地区流行,曾经出现了许多“罗汉村”、“寡妇村”、“无人村”,真是“千村薜苈人遗矢,万户萧疏鬼唱歌。”在旧社会,我国婴儿的死亡率也是很高的,有的高达千分之二百以上。据解放初期在泗洪县的调查,一千三百一十三个妇女,共生育六千九百四十二个孩子,在周岁以内死亡的即达二千二百二十多个,这是一个多么惊人的数字!
资本主义国家:
富豪们荒淫无耻,不寿而终
劳动者苟延残喘,谈何长寿
今天的资本主义国家,和国民党反动派统治下的旧中国比较起来,并没有什么不同。一方面资产阶级的富豪们过着穷极奢侈、荒淫无耻的生活;一方面广大劳动群众却处在死亡的边缘,度着极其痛苦的岁月。在资产阶级的剥削和压迫之下,广大人民能够苟延残喘已经很不容易,更不用说什么长寿了。资产阶级口头也讲什么人道主义,似乎也希望人类能够益寿延年,但他们宁肯把小麦倒在大海里去,也不愿意让工农群众吃一餐饱饭;宁可用美酒佳肴来大宴禽兽,为叭儿狗大办保险公司,也不愿意让失业工人和贫苦农民能够维持最低限度的生活。尽管资本主义国家的科学文化比较发达,但这些东西和劳动人民根本无缘,正如马克思、恩格斯早已指出的那样:“资产阶级取消了以前认为可敬的、被诚惶诚恐地崇拜的一切行为底神圣的威严,它把医生、律师、诗人、科学家变成自己出钱雇佣的奴仆。”前些日子,报纸上曾经登载过这样一个例子:在美国的桑克他·安娜城内,有一个贫苦妇女曾经恳求三十四个医生给她的小孩治病,因为她没有钱,这三十四个医生都拒绝了。这个妇女无可奈何,眼睁睁地让病魔夺去了她的孩子的生命。这个活生生的例子,就是对资产阶级“文明”的真实写照。资产阶级所说的长寿,实际上只是他们一小撮人的长寿,他们的幸福是建立在广大劳动人民的饥饿和死亡的基础之上的;劳动人民不仅根本不能长寿,而且能不能活下去还是一个摆在面前的严重问题。
在阶级社会里,不仅劳动人民不能长寿,就是剥削者本身和统治者本身所希望的“寿比南山”也是不能实现的。反动统治阶级虽然由于他们剥削和强占了劳动人民的大量劳动果实,可以过着养尊处优的生活,同时又享受着极为优越的医药条件,但是由于他们终日不事劳动,思想空虚,精神颓废,生活糜烂,因而他们中间很多人都是不寿而终。
新中国:
人增寿,地增粮,
男女老少喜洋洋
在劳动人民自己当家作主的时代,情况完全不同了。在我们新中国,已经消灭了阶级压迫和阶级剥削,人民生活的贫困已经逐渐成为历史陈迹,社会生产力不断向前发展,人民的生活不断得到提高。特别是在今年社会主义全面大跃进和全国农村普遍实现人民公社化以后,很多地方已经实行了吃饭不要钱的粮食供给制,广大人民的生活更有了进一步的改善。我们党中央和毛主席从来都是关心人民生活、关心人民健康的,近几年来,曾先后提出了除四害讲卫生、消灭地方病等伟大号召。在党和毛主席的号召下,除害灭病工作形成了全民性的运动,城乡卫生状况起了根本性的变化,医疗卫生事业一日千里地向前发展。以安徽来说,解放初期仅仅接收了五所破破烂烂的医院、十二所县卫生院和卫生所、一百九十张病床和二百一十一个医务人员,在短短的几年中,就发展到九十八所综合医院和专科医院,二千零六所乡村医院,一万二千四百所保健室和妇产院,共有病床六万三千四百多张。在这一情况下,无论城镇或农村,到处呈现着生气勃勃,人寿年丰的新气象。疫病大流行的严重现象,已经基本上没有了;各种传染病的发病率愈来愈小,近年来全省根本没有发现天花、霍乱、回归热等传染病例,伤寒、痢疾、乙型脑炎等各种疾病率普遍下降;黑热病在全省范围内已基本被消灭,血吸虫病患者仅两年来已治好的即达三十余万人,并有十五个县基本上消灭了血吸虫病,其他如血丝虫病、钩虫病、头癣、梅毒和甲状腺肿等疾病的防治工作都取得了很大的成效;桐城县晓棚乡是一个血吸虫病流行十分严重的乡,解放以来,逐步消灭了血吸虫病,人口的出生率由千分之二增加到千分之五十以上,死亡率由千分之十二点五降低到千分之五,四年来新增加的人口计一千二百八十三人,粮食生产比解放前增加了四倍以上,由此,全乡的经济面貌和广大人民的精神面貌都起了根本的变化,出现了“人增寿,地增粮,男女老少喜洋洋”的欣欣向荣的新气象。
我国解放前后的不同情况、我们与资本主义国家的不同情况,形成了一个极其强烈的对比,从这里,人们不难得出一个结论:人们的长寿问题,固然是医药卫生条件问题,但是最根本的还是社会制度的问题。只有在社会主义国家,长寿问题才真正有了解决的可能,事实上,在我们的社会主义国家里,人们也确实比过去生活得更长,而且生活得更加健康,更加美满。在目前,我国人民的物质文化生活水平虽然还不够高,但是我们完全有充分理由这样说,在社会主义新中国,已经为广大劳动人民创造了实现长寿的先决条件。
掌握生命的客观规律
长寿永年为社会造福
在我们今天讨论长寿问题的时候,除了必须首先明确认识长寿的根本关键在于社会制度以外,还必须彻底肃清剥削阶级在长寿问题上的各种错误观点。
首先,我们所理解的长寿,和一切剥削
阶级的唯心主义观点是根本不同的。剥削
阶级不懂事物发展规律的客观性,他们认为人的生死是上帝的意旨,是命中注定,“阎王要你三更死,谁敢拖延到五更”,要长寿永年,就必须靠天,靠菩萨,靠基督的保佑。这种荒谬的思想,是与科学根本不相容的。与剥削阶级相反,我们认为,人的生命和世界上一切事物一样,也是一个发生、发展和消亡的过程,是不以人们意志为转移的。但是,当我们认识到人的生理规律和疾病发生的规律以后,却可以运用这些规律,防止疾病,保护和促进健康,使人们的寿命活得比现在更长。据科学研究,动物的生命期与生长期有一定的关系,生命期约为生长期的五倍至六倍。人一般要到二十五岁才能发育成熟,因此人的寿命一般应有一百二十五岁至一百五十岁左右。而目前世界上一般人的寿命远没有达到这个标准。从这里我们可以断定,人虽然有生有死,每个人的生命迟早总要结束,但人类的寿命,却是可以延长的。我们应该充分发挥社会主义制度的优越条件,使广大人民普遍地达到健康和长寿。
第二,在长寿的目的问题上,我们与剥削阶级的观点根本不同。剥削阶级认为人生的目的,就是一切为了个人享乐,他们的人生哲学,就是“人不为己,天诛地灭”,所以他们一切都是为了贪得无厌的追求个人目的,一切行径都是环绕着金钱、权力和地位,残酷地压迫和剥削劳动人民,甚至利用最新的科学技术成就来作为压迫、剥削与侵略别人的工具。与剥削阶级相反,我们认为,人不仅要活得长,活得愉快,而且要活得有意义。我们是集体主义者,“一切为了集体”,这就是我们的人生目的,也是我们每个人处理问题的一项根本原则。我们生活在世界上,就为了有益于社会,有益于人类,有益于我们的后代子孙,对社会主义、共产主义事业有所贡献。正因为我们具有如此崇高的人生目的,所以许多革命先烈虽然知道人的生命是宝贵的,但为了全人类的解放,为了子孙万代的幸福,根本不惜牺牲个人的生命,无论在战场上或在敌人的法庭上和刑场上都能视死如归,这种高尚的品德,是一切剥削阶级所根本不能理解的。
参加体力劳动锻炼
药罐子变成铁蛋子
第三,在实现长寿的方法上,我们和剥削阶级也是根本不同的。历来的剥削阶级都是鄙视劳动的,他们把劳动看成“下贱”的事情。他们以为饱食终日,不事劳动,就能够延年益寿,并且把食物营养和滋补药品当作长寿的根本手段。与剥削阶级相反,我们认为,劳动创造了世界,也创造了人类本身。我们姑且撇开鄙视劳动这种思想在政治上的反动性,就是单纯从健康长寿的角度来说,也是完全错误的。正常的体力劳动不仅能够增进大脑皮层对刺激的分析判断能力,加强大脑皮层对肌肉和各种内脏器官的控制能力,而且还能够促进血液循环,促进全身的新陈代谢,这对于人们的身体健康具有莫大的好处。列宁曾经指出,“劳动是健康的身体的自然需要。”在我国,随着革命和建设事业的发展,人民群众觉悟的提高,热爱劳动已经成为新社会的风尚。经过整风运动以后,广大干部和知识分子热烈参加体力劳动,在劳动的洪炉中,许多人不仅仅锻炼了思想,学到了生产知识,而且也锻炼了体格。蚌埠三中的师生,在普遍参加体力劳动以后,体质大大增强,疾病的发病率迅速下降,有些原来号称“药罐子”的人,现在变成了“铁蛋子”。这些事实,也都说明了劳动对于身体健康的作用。自然,我们并不忽略营养的作用,我们正在尽最大努力改善营养条件,但是比较起来,劳动锻炼和体育活动无疑是更为重要的方面。
普及提高相结合
发动群众讲卫生
第四,在医药卫生事业普及与提高的问题上,我们与资产阶级专家之间存在着原则的分歧。在资产阶级专家看来,医药卫生事业只需要提高,不需要普及,只能走专家路线,不能走群众路线。因此他们对党所提倡的为大多数劳动人民解决危害最大的疾病防治问题,如除四害讲卫生、消灭地方病运动,普及乡村医疗网等等重大措施,都抱着抵触情绪。与资产阶级专家相反,我们认为,普及与提高是不能分开的,医药卫生工作必须是一面普及,一面提高,只有迅速地普及,才能解决群众的医疗卫生条件问题,才能为医学的提高打下广泛的基础。另一方面,医药卫生的普及,也必须在提高的指导下进行,只有这样,才能不断提高医药卫生工作的水平,取得更大的成就。普及与提高二者相辅相成,不可偏废。我们既要开展对于广大人民危害最大的疾病的防治,又要研究医学上的尖端科学,而研究尖端也是为了广大群众,不是像资产阶级专家那样只是为了少数富豪或统治者。那种只要提高,不要普及的观点,实质上是对于大多数人的健康长寿漠不关心,是缺乏群众观点的表现。至于医药卫生的工作方法,和党的其他事业一样,不仅可以走群众路线,而且必须走群众路线。不但除四害讲卫生要大搞群众运动,就是医学研究工作也可以大搞群众运动。只有使每个医务工作者能够结合本身的业务,投身于群众运动之中,积极参加疾病的防治和科学研究工作,才能收到更好的效果。这个道理,已经为无数事实所证明,任何怀疑都是没有根据的。
中医西医互相学习
创造中国的新医学
第五,在中医中药和医药科学发展道路的问题上,我们与资产阶级医药“权威”之间也是有根本分歧的。资产阶级的医药“权威”认为,中医中药是“不科学”的,认为中医看病是“碰”的,好比“鸡叫也天亮,鸡不叫也天亮”,他们完全否定了中医中药的作用。与资产阶级“权威”相反,我们认为,中医中药对于我们伟大民族的发展和繁荣,作出了极其光辉的贡献,在当前医药卫生工作中,它也担负着极其重大的责任。不可能设想,没有广大中医中药工作者的共同努力,我国的卫生事业能够有今天这样巨大的成就。事实证明,中医中药的作用是非常明显的,它是关系到全国人民的健康和长寿的大事,决不可“等闲视之”。这正如党中央最近一次指示中所指出的:“中医中药学是我国人民几千年来同疾病作斗争的经验总结。它包含着中国人民同疾病作斗争的丰富经验和理论知识,它是一个伟大的宝库,必须继续努力发掘,加以提高。”因此,我们必须有计划地组织西医学习中医,广泛地组织中医带徒弟,使中医的学术经验能够完整地传授下来,使祖国的医学大放光彩。自然,我们主张发扬祖国医学遗产,并不意味着否定西医的成就,也不意味着西医不能发展,更不是说中医就完整无缺,而是主张中西医互相结合起来,互相学习,取长补短,做到中西医合流,形成中国的新医学,从而使我国的医学迅速地赶上和超过世界上最先进的水平,在保证人民健康、长寿上做出巨大的贡献。
我们的祖国正处在“一天等于二十年”的伟大时代,全国人民正在鼓足干劲,力争上游,加速进行社会主义建设,并且为逐步过渡到共产主义创造条件。可以设想,在不久的将来,随着生产的更大发展和人民生活的进一步改善,随着医药卫生事业的普及和提高,一切危害人民身体健康的疾病将绝迹或者受到限制,我们祖国将成为青春长在的长寿之国。“人生七十古来稀”的说法将为“人活百岁不稀奇”所代替,广大劳动人民的长寿愿望将普遍实现。这不是浪漫主义的幻想,历史将证明这会是人间的现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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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栏:名词解释

关于全民所有制和集体所有制
静秋
社会主义制度下存在着两种生产资料公有制的形式,即全民所有制形式和集体所有制形式。全民所有制是社会主义公有制的高级形式,在国民经济中起着领导的作用。属于这种所有制的,是完全以国家财产为基础的企业,即国营的工厂、矿山、铁路和农场等。属于集体所有制的,是同合作社所有制形式相联系的企业,如公社化以前的农业生产合作社、手工业生产合作社和消费合作社等,目前的人民公社,基本上也是集体所有制的经济形式。
从生产资料的所有制来看,国营企业中的生产资料、产品和职工的劳动,在整个社会范围内是公有的。因此,在国营企业中,社会主义生产关系以最成熟的最彻底的形式占着统治地位。列宁曾在著名的
“论合作制”一文中指出:无论是生产资料还是建筑企业用的土地以及整个企业都属于国家的企业,是彻底的社会主义类型的企业。
社会主义制度下的集体所有制形式的企业,也是社会主义类型的企业。以人民公社为例,它的主要的生产资料是集体的财产,在这里没有占有生产资料的阶级和被剥夺了生产资料的阶级。此外,还有一部分集体的公共建筑物和生产资金等。此外,人民公社社员也在公有经济中共同劳动,但是,人民公社的所有制,毕竟还不同于全民所有制的企业。这种差别主要表现在国营企业是全民的财产,而人民公社的生产资料,大部分仍然属于劳动者的集体的财产。
从两种所有制经济形式的产品来看,全民所有制企业的主要标志是企业的全部生产资料和产品可以直接由代表全体人民的国家按照整个国民经济需要作统一的合理的分配。而农村人民公社的产品,只有小部分以农业税等形式归国家直接支配,绝大部分仍然由公社自己支配。国家同农村人民公社之间、公社同公社之间,仍然按照商品流通的规律来实现产品的相互交换。
此外,国营企业的全部产品是全民的财产,纳入全国的统一的资金,因此,工人和职员的劳动报酬由全国的统一资金中支付,而人民公社的全部产品和收入则是本公社的财产,社员的收入是从本公社的总收入中取得的。
国营企业作为彻底的社会主义类型的企业而直接隶属于国家,国家通过自己委任的工作人员来领导它们。国家计划这些企业的生产活动,规定这些企业工作的基本原则。而人民公社则基本上仍是一种集体经济,社内公共经济的一切重大问题都由社员大会或社的管理委员会决定。
在社会主义建设的过程中,两种所有制将逐步发展到单一的全民所有制,以为建立共产主义所特有的经济关系的最高度的统一准备条件。目前农村的人民公社,已经具有了某些全民所有制的成分。
由集体所有制过渡到全民所有制,关键在于生产力的发展和群众觉悟水平的提高。在目前,这些条件还没有具备。因为目前我国整个经济水平还相当低,工业还不够发达,人民公社的商品经济也不够发达,各地区的经济发展情况又有很大差异,农民的收入也很不一致。因此,为了实现由集体所有制向全民所有制的过渡,就必须加紧发展社会主义经济,同时加强对群众的社会主义和共产主义教育。按照关于人民公社若干问题的决议,农村人民公社应该进一步发展商品生产,这将不仅可以使整个社会经济得到更迅速的发展,而且可以使公社换回更大量的机器设备、消费物资和现金,大大促进公社生产力的发展和社员生活水平的提高。同时,各地应该普遍建立县联社的组织,逐步增加公社的全民所有制成分,促进整个地区经济水平的提高,同时扩大社员对公有经济关心的范围。只有在这个基础上,采取适当步骤,逐步增加公社的全民所有制的成分,逐步增加公社的产品由国家统一支配的份额,才能在条件成熟的时候把集体所有制转变为全民所有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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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栏:学术动态

迅速贯彻六中全会文件的精神
北京各出版社
即将出版一批新书
为了帮助广大读者更好地学习中共八届六中全会的文件,人民出版社、通俗读物出版社和中国青年出版社,现正集中力量,突击出版一批阐述六中全会文件的读物。
人民出版社决定把有关农村人民公社的宣传作为1959年的重要任务之一。目前,编辑部已拟定了一批有关经济方面的选题,其中有阐述中共中央“关于人民公社若干问题的决议”中重大理论问题的著作,也有介绍巩固和发展人民公社的典型经验的书籍。主要的题目是:人民公社的伟大历史意义、人民公社发展生产的方针与任务、人民公社的财政与贸易体制、人民公社工业化、人民公社的商品生产、人民公社的生产与分配、人民公社的积累与消费、论供给制与工资制相结合的分配制度、论农村人民公社向全民所有制过渡的途径、人民公社生活集体化和人民公社全面地组织人民的生产与生活问题等等。这些选题大都已经约到作者,将在最近开始陆续出书。
通俗读物出版社将出版一些通俗读物,如“人民公社方针政策通俗讲话”、“怎样巩固和发展人民公社”,如“人民公社的生产经营方针”、“按劳分配和按需分配”、“人民公社的集体福利事业”、“人民公社怎样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和“怎样做好人民公社的经营管理工作”等书稿,有的已经请作者突击编写,有的已经交稿。其中有些书籍争取于1959年1月份先后出版,其余书籍也将于1959年第一季度先后出版。
中国青年出版社将在明年第一季度,陆续出版一些帮助广大青年学习六中全会文件的书籍。主要的有:一、“社会主义和共产主义讲话”。二、“怎样在农村进行社会主义和共产主义教育”。
另外,他们还将编辑出版两本辅助青年学习六中全会文件和其他有关文件的读物。一本是学习马恩列斯关于共产主义理论的辅助读物,一本是学习我国社会主义建设中若干经济问题的辅助读物。
建筑科学研究院准备举行专门的学术讨论
建筑工程部建筑科学研究院的区域和城市规划等三个研究室的绝大部分研究人员和师大经济地理系的学生等近百人,在11月初组成十一个工作组分赴内蒙、东北、西南、广西、山东等地研究关于人民公社的规划、建筑和设计等问题。他们研究的人民公社规划方面的主要问题有:怎样适应“工农商学兵”和“农林牧副渔”的要求,既便利人民生产生活,又便于集中领导和民主管理;如何体现出消灭工农差别、城乡差别以及体力劳动和脑力劳动的差别,使农村逐渐城市化;关于农业机械化、工厂化和园林化的规划等问题。建筑设计方面的问题有:住宅设计如何适宜于每个家庭男女老幼的团聚和便于群众生活;公共食堂、幼儿园、敬老院、商店、医院等公共福利建筑设计的形式、标准及布局,如何便利人民的工作和生活等问题。现在,这十一个组的工作已告一段落,正在进行小结和评比设计方案,并准备在最近期间进行专门的学术会议进行学术讨论,以便正确地贯彻执行中共八届六中全会“关于人民公社若干问题的决议”的精神。
中国科学院法学研究所写出关于人民公社的论文
中国科学院法学研究所先后组织了四个公社问题调查组,分赴北京、河北徐水、河南郑州等地的人民公社进行了调查研究。
各调查组的调查研究工作结束后,各组的同志便分别确定选题撰写论文。这些论文的内容包括:关于公社的性质、任务、组织形式、规模体制、组织机构和它的工作方式方法;公社建立后的政治工作;公社化对我国国家制度、法律制度和社会制度的影响,公社的所有制和分配制度等问题。现在,这批论文的初稿都已写好,正在根据中共八届六中全会的精神进行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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