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58年11月13日人民日报 第7版

第7版()
专栏:

从供给制说起
胡绳
解放后认为供给制必须废除是“攻其一点不及其余”
过去,我们在革命根据地,在干部和部队中实行了供给制,那时当然还不可能把供给制推行到全民中去。全国解放以后,立刻在全民中实行供给制,当然也还是不可能的。
那么解放以后,在原来实行供给制的干部和部队中,不改行工资制,继续实行供给制,并且按照情况,逐步扩大实行这种制度的范围,这是否可能呢?应该说是可以做到的。过去的供给制是在战争和农村的环境中实行的,这种制度在一个新的环境中间应该有所改变,否则实行起来就有困难,这种困难曾经导致了人们不赞成这个制度,认为必须加以废除。可以说这也是一种“攻其一点不及其余”。
解放后,如果鉴于某些实际困难,在供给制的干部中暂
时改行工资制并不是不容许,但把工资制绝对化是错误的
在这里,更重要的问题是,当实行从供给制改为工资制的时候,人们并不是把这种改变看做是由于某些技术上的困难暂时地实行一种妥协,而认为这种改变是完全合理的。人们为了说明和辩护这种改变的必要,就认为供给制完全是落后的,是“农村作风”、“游击习气”;认为供给制这种制度只适合于战争环境,不适合解放以后的形势,全国胜利了,这种制度就应该让位,就应当一去而不复返。按照这种看法,似乎在和平时期,在建设时期,人们的积极性要靠物质刺激,只有物质奖励才能使人们好好劳动;如果不实行工资制谁都不会积极起来,大家都会变成懒汉。这样的思想在供给制改为工资制之后,实际上是发展起来了。这样,供给制就被一笔抹煞,而工资制则被绝对化了。
如果肯定供给制的优越性而不把工资制绝对化,只是鉴于某些实际困难,暂时在本来实行供给制的干部中也改行适当的工资制,这并不是不能容许的。但是如果这个改变滋长了一种思想,把工资制,把“按劳取酬”原则绝对化,凝固化了,而把供给制度看成是一种落后的东西,这种思想则是完全错误的。
社会主义的“按劳取酬”虽有革命性,但实际
上也承认了资本主义制度下的某些原则
有人说,按劳取酬不是社会主义制度下的分配原则吗?多劳多得,少劳少得,不劳就不得,这是最公平合理的,不应该有任何怀疑。社会主义的按劳取酬制度在一方面说来的确是革命性的。在资本主义社会中,劳动者吃不饱,而剥削阶级则不劳而获。社会主义的按劳取酬制是消灭剥削阶级和剥削制度的结果,所以是有重大的革命性的。
但是就另一方面说来,按劳取酬制远不是最公平合理的办法。在实践中,人们可以看到,从按劳取酬制中出现了许多矛盾和困难。各种各样的劳动,究竟应该怎样计算取酬的大小呢?例如说,在课堂里教一个小时的书和在车床旁做一个小时的工,究竟有多大差别呢?我想,任何经济学家也很难作出精确的计算。应该承认,在实行按劳取酬时,事实上是承认了资本主义制度下的某些原则:例如熟练劳动要比不熟练劳动得到较多的报酬,脑力劳动要比体力劳动得到较多的报酬,受了较高教育的人的劳动要比受教育较少的人得到较多的报酬等等。
为什么说这些原则其实是资本主义制度下的原则呢?在资本主义制度下,人们之所以能够成为熟练的劳动,之所以能够受到较多的教育,完全是个人的事情。在资本主义社会中,一个人由小学到大学毕业,是一种个人的“投资”,投了那么多的资本,然后才能大学毕业。资本主义社会的规律就是投资愈大,将来收到的“利息”愈多。如果大学毕业后所得到的“利息”和小学毕业后一样,那么有钱的人就会觉得不上算,就宁愿做别的投资了。所以照资本主义的规律说来,学会了熟练劳动的人,受了较高的教育的人得到较高的报酬是合理的事。
社会和国家对一个人培养的结果,反映在分
配制度上,却成了个人的东西,这就是资产阶级法权的残余
但是在社会主义社会中,完全是另外一回事了。社会和国家按照客观需要而组织和分配人们的劳动,社会和国家培养某些人成为熟练劳动者和受过高等教育的人。社会和国家对一个人的培养的结果,反映在分配制度上,却成了个人的东西,这里难道不是存在着一种矛盾么?
这种矛盾的存在就表现着,在社会主义的按劳取酬制度中间实际上还保留着某些资产阶级法权。
在社会主义公有制的社会刚从旧社会过来不久的时候,在社会的生产力水平还不是很高的时候,在还不能使所有人都能学会熟练劳动,都能受到较高教育的时候,在人们的思想还不能完全摆脱从旧社会来的旧思想残余的时候,保留某些资产阶级法权是不可避免的事。但是必须看到资产阶级法权的残余和社会主义生产力,和社会主义公有制的进一步的发展是必然要发生矛盾的。看不见这种矛盾,而把按劳取酬制看成天经地义,是错误的。
在实行按劳取酬的工资制度时,发生了矛盾和许多困难,并不是什么可怕的事。我们的任务正在于揭露这种矛盾,使分配制度进一步地发展,从而更促进社会主义公有制向前发展。
可以利用某些资产阶级法权,但不应该把它绝对化和凝固化
资产阶级法权本来是资产阶级的上层建筑,是为了巩固资产阶级的经济基础的。在社会主义革命中,我们消灭了资本主义的生产关系,消灭了资产阶级剥削制度,同时也就消灭了资产阶级的国家制度。所以我们不能说,在社会主义革命中对资产阶级的法权似乎完全没有动过。恰恰相反,资产阶级法权中很大一部分是在社会主义革命中被摧毁了。在社会主义制度下还保留着资产阶级法权的残余,这当然已经远不是在资本主义国家中的完整的资产阶级法权了。现在所说的资产阶级法权是没有资产阶级的资产阶级法权。保留这种资产阶级法权当然不是为了保持和巩固资产阶级的统治和资本主义制度。如果不是有利于社会主义,那么一分钟也不能保留任何资产阶级法权残余。
可是如果把社会主义初期暂时加以利用的资产阶级法权绝对化,那就是认为资产阶级法权在任何程度上和在任何时候都有利于社会主义,那当然是不对的。社会主义制度在一定情况下,利用某些资产阶级法权,正是为了创造条件,逐步削弱资产阶级法权,以至在客观条件具备的时期,完全消灭资产阶级法权。
人们也曾经这样说,既然在共产主义的初级阶段还不能不保留资产阶级法权,那么我们就坐在那里等吧,到了共产主义高级阶段到来的时候再一下子把资产阶级法权消灭,在此以前不能、也不应当有任何作为。这种看法是不对的。如果这样做,实际上就是使资产阶级法权凝固化、绝对化,就是使得下一步消灭资产阶级法权成为很困难的事,也就是阻碍了共产主义的初级阶段向高级阶段的过渡。我们必须在暂时还要保留某些资产阶级法权的时候,不断地削弱它、限制它,不断地扩大我们社会主义共产主义的东西,用社会主义共产主义的东西来代替资产阶级法权。这样才能有利于从社会主义到共产主义的过渡。
解放后在干部中保持供给制,从长远的发展来看有好处
由此可见,在全国解放以后,虽然一时还说不到全民实行供给制,但是因为在人民群众的先进部队中,有着供给制的传统,所以保持这个传统,加以适当的改变和调整我看是比较有利的。因为这样做,从长远的整个时代的历史发展来看,是有好处的。这样做,固然要遇到些麻烦,这种麻烦无非是在一切国家工作人员中存在着两种不同的制度,一种是供给制,一种是工资制,可是如果从我们长远的任务正是在于削弱资产阶级法权,逐步地用社会主义共产主义的东西代替资产阶级法权这个观点来看的话,那么,一时忍受这种麻烦也是值得的。
供给制冲破了在劳动中斤斤计较多劳多得少劳少得的庸人习气,势必大大发扬共产主义精神
实行了供给制,就是实现共产主义吗?那还不能这样说。现在农村里有许多人民公社已经实现了吃饭不要钱,以至“三包”、“五包”、“七包”等等。如果说这就是共产主义是不恰当的。但是应该说,其中包含着共产主义的因素。在生产的东西还不是那么丰富的时候,当然还不能实现共产主义的“各取所需”。所谓共产主义因素,是指大家比较一致,打破了“按劳取酬”的框框。在供给制下面,人们不再斤斤计较“多劳多得”、“少劳少得”,这将有利于人们养成不是斤斤计较报酬而从事劳动的习惯。过去在革命根据地和部队内实行供给制时,大家的待遇差不多,虽然吃的穿的条件很差,可是都是意气风发地闹革命,并没有人斤斤计较酬劳。这种精神就叫共产主义精神。
有人曾经说过,那是战争时期,只好如此,现在和平建设,再这样,就叫做“农村作风”、“游击习气”了,现在要靠物质刺激,只能按劳取酬才能使人努力工作。如果按照这个“理论”,供给制必须垮台。可是现在大跃进的形势,完全把这一套“理论”打垮了。实践打垮了这一套陈腐的理论。从去年冬天以来,农村几千万人搞水利,上山挖煤,开矿,并没有人讲要“按劳取酬”,许多农民还带了自己的粮食去干。在城市中,参加义务劳动也成为普遍的风气。由于这样一个风气,生产大大跃进了。没有工人说,我今天多劳动了就该多得一点工资,相反,生产大跃进中,工人们自动取消了计件工资制,取消了加班加点的工资。由于取消了计件工资和不合理的奖励制度,有的工人的工资甚至还减少了一点。现在人们不是一天工作八小时,而是自愿地进行十小时十二小时工作,必要的时候突击通宵。在大跃进中间,这种自愿地、不指望报酬地从事劳动的精神到处出现。人们不是为了增加一点个人所得,而是为全民的、长远的利益而从事劳动。在这种情况下,势必要冲破资产阶级法权的框框,冲破按劳取酬制度,冲破在劳动中斤斤计较多劳多得少劳少得的庸人习气,势必大大发扬共产主义精神。所以,在今天逐步实现供给制已经不是在一部分干部中间的问题,从农民的实行部分供给制情况中就可以看出整个社会的分配制度将有很大的改变。
资产阶级法权的残余,已经在很大程度上妨碍着社会生产力的发展,应该进一步给予冲击
由此可见,目前提出资产阶级法权的问题,大家来认真讨论一下,是十分必要的,是适合时宜的。我们应当进一步给资产阶级法权一种冲击,就因为它已经在很大程度内起着妨碍社会生产力发展的作用。它当然还不会在一次冲击下就全部彻底消灭。随着社会生产力的更加发展,人们的共产主义觉悟的更加提高,随着工农差别、城市和农村的差别、体力劳动和脑力劳动的差别的逐步消失,残余的资产阶级法权必将被彻底消灭。资产阶级法权残余在社会主义条件下,如果没有到消灭的时候就去消灭它,那是错误的,到了应该消灭的时候却不去消灭,同样也是错误。 〔此文原载“学术月刊”第十一期,文内插题是本报编者加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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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栏:

共产主义劳动中锻炼自己
吴传启
在全民大办钢铁的高潮中,我们从北京来到了武汉。在这一千多公里的铁路两侧,只见一条条的火龙,一片片的火海,真是热火朝天,轰轰烈烈。推而广之,在其他铁路两侧、公路两旁、江河两岸,特别是矿山工厂,真不知有多少万人为钢铁元帅升帐而愉快地劳动着。
“炼钢炼铁又炼人,铁水沸腾人也红”。这是武汉市人民大办钢铁的口号。人们的思想也的确同铁水一道沸腾着。一进武汉市,在马路两旁、人行道、地下室、里弄口,只见一堆堆的铁砂、焦炭和观音土,一群群的劳动着的人们,男女老少,都“各尽所能”地捶铁砂,做坩埚,运材料,看炉火;规模之大,动员之深,特别是群众的共产主义劳动精神,真是令人振奋。
同其他城市一样,武汉的大中学校的学生和小学的高年级学生,都参加了炼钢运动。有一个学生问老师什么时候回课堂上课,老师回答说:这就是课堂,这就是上课。回答的很好!这确实是最好的一课,是伟大的共产主义劳动之课。他们参加这种劳动是义务劳动,不是为了工资和报酬,只是为了叫钢铁元帅早些升帐,加速建设社会主义,提前向共产主义过渡。
今天在全国范围内,在各个战线上,日益开展着的这种伟大的共产主义劳动,在资产阶级看来,当然是不可想像的。他们总是用他们自己的思想、所谓“人是自私的动物”、“人为财死,鸟为食亡”来衡量人,于是他们就不能不认为人们的劳动除了“自私自利”的目的以外,就不能有更高尚的目的。
资产阶级曾经进一步发挥他们这个观点,来替资本主义制度辩护。他们说,如果消灭了资本主义私有制,人们就会变成懒汉。“共产党宣言”就指出过:“有人反驳说,私有制一旦消灭,一切活动都会停止,懒惰之风就会代之而兴。”“宣言”有力地驳斥说:“这样说来,资产阶级社会应该是早早就因为懒惰而灭亡了,因为在这个社会里是劳者不获,获者不劳的。所有这一切顾虑,都归结为这样一句同义反复语:一旦没有了资本,也就不会再有雇佣劳动了。”应该说,在资本主义社会里,倒注定要出一批懒汉,这就是那些借着占有生产资料而发财致富的“不劳而获”的人们。
在社会主义制度下,“自为的劳动”代替了“雇佣劳动”,“即用在全国的(在相当程度上也是在国际的,在世界的)巨大范围内有计划有组织的劳动来代替奴役劳动” (列宁:“怎样组织比赛?”)。
但是在一定时期内,由于生产不够发展,群众的觉悟程度还不高,在分配关系上也就不得不暂时实行“按劳取酬”的原则。而那些惯于按资产阶级观点看问题的人们,却把这个原则绝对化。他们认为,如果动摇了这个原则,在条件具备的时候走向更高的原则,比如说要实行供给制的话,“懒惰之风就会代之而兴”。这种看法,仍然是把人只看成是“自私的动物”,而没有摆脱劳动只是为了个人的资产阶级观点。
我们的看法则完全相反。我们认为“懒惰之风”,只能是资产阶级的不劳而获、自私自利和好逸恶劳的产物。至于在条件具备的时候逐步冲破“按劳取酬”的界线,则只能兴共产主义之风,培植共产主义的劳动态度。今天我们所普遍开展的共产主义的义务劳动,不正好说明了这个问题吗?
自私观念是人类几千年来的私有社会的产物。社会主义革命的胜利,在经济领域内实现了生产资料的公有制,但是要实现观念形态上的根本变革,却是一个极深刻的过程。然而在我们今天的社会里,这种思想变革已经在广大人民群众中开始了。这种变化首先就表现在人们的共产主义式的劳动态度上。
因此,广大人民群众参加义务劳动、大炼钢铁的伟大意义就在于:这不仅会创造向共产主义过渡的物质基础;而且会炼出共产主义的思想基础,炼出共产主义的劳动态度和共产主义的新人。列宁指出过:“我们要努力消灭‘人人为自己,上帝为大家’这个可诅咒的常规,克服那种认为劳动只是一种负担,而凡是劳动都应当付给一定报酬的习惯。我们要努力把‘人人为我,我为人人’和‘各尽所能,各取所需’的原则灌输到群众的思想中去,变成他们的习惯,变成他们的生活常规,我们要逐步地坚持不懈地实行共产主义纪律,推行共产主义劳动。”我们正在坚定地朝着列宁所指出的方向前进。实际生活已经不断冲破着资产阶级法权思想的狭隘界线,共产主义的劳动已经一天天地发扬光大,正在变成劳动人民的“习惯”和“生活常规”。奉劝那些对“按劳取酬”原则有不正确认识的人们,以及那些“按酬付劳”和“为酬而劳”的人们,最好到劳动群众中来参加共产主义劳动的实际锻炼,学习劳动者的干劲和他们的伟大的共产主义风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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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栏:在理论刊物上

在理论刊物上
冲破劳动要报酬的传统观念
“解放”杂志第九期发表了一篇题为“大大提倡共产主义的劳动态度”的文章。文章说:工农业生产的大跃进,实际上也是我国广大劳动人民共产主义思想的大跃进。最突出的表现,就是他们愈来愈用共产主义精神来对待劳动。上海的工人也同全国其他地区的工人一样,正在以一种新的崇高的共产主义精神来对待劳动,这就是自觉的忘我的不计报酬的劳动态度。
有一些人觉得,我国工人阶级这种忘我的不计报酬的劳动态度是不能理解的。严肃的事实就是这样:上海的许多工厂在取消了计件工资以后,生产不但不下降,反而翻了几番。证明所谓“物质刺激论”并不是那么神圣不可侵犯的。为什么我们有些同志念念不忘那个“物质刺激论”或者叫做“物质利益原则”呢?因为他们总喜欢用老眼光来看事看人。世界变了,他们总觉得变也变不到哪里。他们看不到解放了的工人是国家的主人,看不到工人的共产主义觉悟的提高,已经构成我们时代的特征之一。
从长远打算,为理想而工作,不是为几个钱而工作,正是工人阶级从资产阶级法权思想影响下解放了自己的标志。他们冲破了把个人或一家的衣食,只看成私人的事情的传统观念。人是生产力最重要的因素,人的思想变了,怎么会不大大影响生产力的发展呢?因此,那种只讲经济利益,不讲政治挂帅,只见物,不见人,更不见解放了的工人阶级日益增长的共产主义觉悟的观点,其实并不是真的马克思主义,只不过是一种庸俗的唯物论。
目前,在广大劳动人民中间不断涌现的义务劳动和他们的共产主义的劳动态度,是我们进行共产主义思想教育的活榜样。我们不是要大讲共产主义道德么?劳动不是为了自己,劳动不计钱多钱少,甚至给钱也不要,这不就是最高尚的共产主义道德?有钱才劳动,岂不渺小得很!让我们更高地举起共产主义的大红旗,大力歌颂和推动我们工人和农民中的新的共产主义劳动态度。
自觉地改造自己和改造世界的开端
“新建设”第十一期刊登了“高举共产主义劳动的红旗前进”的文章。作者叙述了义务劳动已经在全国形成群众性的热潮之后说:这种义务劳动,实质上是一种共产主义的义务劳动。人们参加义务劳动不是为了个人利益,而是为了社会的公共利益,不是为了工资报酬,而是为了社会的集体福利。这种劳动不是由于物质利益的刺激,而是由于集体主义精神和共产主义精神的鼓舞。作者接着说:在社会主义阶段,由于刚从资本主义社会脱离开来,所以资产阶级的法权思想,在社会中的影响还是很深的。为了适应社会主义阶段的生产水平和人们的思想水平,必须实行“按劳分配”的原则。在这种情况下,我们要怎样才能动员人们的劳动自觉性呢?经验证明,不能迷信物质利益的刺激,而必须加强对人们的共产主义思想教育,人们参加义务劳动,就是自觉地意识到是为了大家,为了人类未来的幸福。在劳动中就能自觉地遵守劳动纪律,千方百计的提高劳动生产率。从这里,我们可以看出,共产主义思想一掌握了群众,就将产生多么高尚的行动,产生多么巨大的物质力量。
作者在谈到参加义务劳动的政治意义时指出:毛泽东同志曾经说:“世界到了全人类都自觉地改造自己和改造世界的时候,那就是世界的共产主义时代。”义务劳动就是人们自觉地改造自己和改造世界的一个开端。作者认为参加义务劳动,不仅可以打破几千年来轻视劳动的陈腐观念,不仅可以改变社会风尚。而且还是根治个人主义思想的最好办法,因为面对着祖国的社会主义建设和共产主义建设,个人显得多么渺小。面对着六亿人民的劳动队伍,个人作用显得多么微不足道。面对着全国的共产主义精神的昂扬,斤斤计较个人利益,显得多么可耻。劳动热情把个人主义思想冲得无影无踪。作者指出:义务劳动标志着我们社会的生活方式、思想意识、道德习惯的根本改变,标志着共产主义的精神面貌已经在我们生活中出现了。这是我们过渡到共产主义社会必备的精神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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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栏:

语录
自然,社会如不把每个人解放,它自己也是不能得到解放的。所以旧的生产方式,应该彻底地被改变,特别是旧的分工应该消灭。代之而起的,应该是这样的生产组织,它使得一方面谁都不能把自己在生产劳动(人类生存的自然条件)中所应参加的部分,推到别人身上,另一方面,生产劳动供给每人以全面发展并运用自己一切体力智力的可能,它(生产劳动——译者)不再是奴役人的手段,而是解放人的手段,因此,生产劳动从一种重负,变成为一种快乐。
恩格斯:“反杜林论”
共产主义劳动,从比较狭窄和比较严格的意义上说,是一种为社会造福的无报酬的劳动,这种劳动不是为了履行一定的义务、不是为了享有取得某种产品的权利、不是按照事先规定的法定定额进行的劳动,而是自愿的劳动,是无定额的劳动,是不指望报酬、没有报酬条件的劳动,是根据为公共利益劳动的习惯、根据必须为公共利益劳动的自觉要求(这已成为习惯)来进行的劳动,这种劳动是健康的身体的自然需要。
列宁:“从破坏历来的旧制度到创造新制度”
要实现共产主义,绝对需要在全国范围内把劳动最高度地最严格地集中起来,这就要首先克服工人在职业上和地区上的散漫性和分散性,因为这种散漫性和分散性是资本有力量和劳动没有力量的根源之一。
列宁:“俄共(布)党纲草案”
社会主义需要的不是好逸恶劳,而是所有的人都诚实地劳动,不是为别人劳动,不是为富豪和剥削者劳动,而是为自己、为社会劳动。
斯大林:“在全苏集体农庄突击队员第一次代表大会上的演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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