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58年11月1日人民日报 第7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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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栏:在理论刊物上

向资产阶级法权观念宣战
用共产主义思想武装公社社员
“用共产主义思想武装公社社员”,这是今天出版的广东省委的理论刊物“上游”第四期上发表的社论的题目。社论说,广东全省在不到一个月的时间中,实现了人民公社化。人民公社化运动是一场深刻的社会变革,不能不在人们的思想中得到反映。人们的思想意识往往落后于客观实际,这样就向我们提出了“用共产主义思想武装公社社员”的重大任务。社论分析说,一部分上中农对人民公社是有抵触情绪的,他们一怕“归公”二怕“拉平”。归根到底是幻想继续走资本主义的道路。广大贫农和下中农是坚决拥护公社的。但是,一部分人也存在着个人主义思想,主要是舍不得将自己的一部分生产资料无代价归公社;另一部分劳动力较多较强的人则生怕实行半供给半工资的分配制度后自己吃亏。目前比较突出的是一部分干部中的本位主义。这种思想主要表现为富社不愿和穷社并,大社不愿和小社并,积累多的社不愿和积累少的社并。社论认为,所有这些与共产主义相对立的错误思想都是资产阶级法权观念的表现。因此,要树立起鲜明的共产主义思想和共产主义风格,就必须彻底破除资产阶级法权观念。社论说,资产阶级法权观念,就是在私有制基础上建立起来的私有观念在资本主义社会里的合法化,就是私有财产的“神圣不可侵犯”,就是人与人间不平等地位的合法化。这种资产阶级法权观念,在我国受到社会主义、共产主义洪流的冲击,已基本上被冲垮了,但是还有残余,这种残余在人民公社化运动中主要表现为对个人利益、家庭利益和小社利益的留恋,而忽视公共利益和整体利益。我们必须加以破除。
比“各尽所能”不比“按劳取酬”
今天出版的中共山东省委主办的理论刊物“新论语”第四期发表了一篇题为“论‘各尽所能,按劳取酬’”的社论。社论说:现在有两种倾向值得注意。一种倾向是看不到人民公社化、教育同生产劳动相结合、多面手运动、共产主义的劳动态度和协作精神、供给制等等是客观形势发展的必然趋势,不承认它们是共产主义萌芽,反而认为这一切做法是“冒进”,是“胡闹”,是理论上的“错误”,于是怀疑,反感,抵触,企图把历史拉向后退。另一种倾向是认为一实现人民公社化,一实现生活集体化,一普及小学教育和办起各种红专学校,一实行供给制,就是共产主义了。这种错误倾向是把共产主义的高级阶段和低级阶段混为一谈,把共产主义萌芽和共产主义制度等同起来。
在社会主义阶段,“各尽所能”和“按劳取酬”是缺一不可的。但是,这两个方面是有轻有重的。对轻重的看法,有两种态度。一种是强调“按劳取酬”,强调用物质利益原则去刺激人的劳动生产的积极性。另一种是强调“各尽所能”,强调政治挂帅和提高人民的共产主义觉悟,去促进生产的发展。社会生产发展速度,人民群众共产主义思想觉悟提高的速度,由于持第一种态度则比较慢,由于持第二种态度则比较快。
“各尽所能”包含着一个劳动态度,一个劳动力。这两者到了共产主义也仍然是不断提高的,而“按劳取酬”则相反。它在社会主义阶段有其一定作用,但它是资产阶级法权残余。不断大力发展和提高“各尽所能”,同时利用“按劳取酬”的作用,但又采取逐步缩小其作用的方针,这样最能加速社会主义建设和逐步过渡到共产主义。比“各尽所能”是无止境的,愈比人们的进步愈快,觉悟愈高,能力愈强。“按劳取酬”不可能有一个公认的绝对合理的报酬标准。愈比劳动报酬的高低,则私有制观念残余愈巩固,低级趣味愈多,人与人间的矛盾愈大,从而影响到社会生产的发展和精神面貌的改变。
不要把物质利益原则绝对化
“学术月刊”1958年第十期发表了一篇金若弼的文章,题目是“略谈目前工厂企业劳动报酬制度方面的几个问题”。作者指出,我们必须正确处理政治思想工作和物质鼓励作用的相互关系。作者批判了那种认为工人群众积极性和创造性的高度发挥主要是“个人物质利
益原则”作用的结果的说法。他说,这里起决定性作用的是群众的共产主义觉悟,是党的政治思想工作,而不是物质鼓励作用。在我国过渡到共产主义已不是遥远将来的今天,物质鼓励作用的范围,势将逐渐缩小,直至完全消失。
作者强调指出,那些持着“使工作者从物质利益上关心自己的劳动成果是不可动摇的原则”的人,没有看到“各取所需”和“按劳取酬”的转换,是在前者从萌芽到发展和后者从发展到消失的交叉状态中逐渐代替,而不是在社会主义社会建成后向共产主义社会过渡的时候突然改变的。认为物质鼓励原则永远是有效的思想,正是维护资产阶级法权观念的反映,也是实际工作中有右倾保守主义的思想根源。
发展人与人的平等关系
“破除资产阶级法权观念,正确对待劳动者的相互关系”,这是中共云南省委主办的“创造”杂志第三期所载王甸的一篇文章的题目。作者指出,在我们社会主义的国家,资产阶级法权虽然在生产资料所有制的范围内是彻底地被破除了。但是在分配上和其他某些方面,在社会主义阶段还不能不保存着若干残余,因而还存在着一些不平等的现象。
作者指出,资产阶级法权观念与无产阶级的共产主义思想,是两种宇宙观的对立。我党在长期的革命斗争中与群众打成一片的传统作风,就是共产主义思想的体现。但是,资产阶级却把我党的马克思主义风格和共产主义意识形态,贬称为“农村作风”和“游击习气”,我们有些同志正是自觉或不自觉地受到资产阶级法权观念的影响,逐渐放弃了“农村作风”和“游击习气”,使我们与人民群众密切联系的传统作风遭受了一定程度的损害。
作者指出,整风运动以来,我们恢复和发扬了“农村作风”和“游击习气”,恢复和发扬了我党传统的共产主义风格,因而大破资产阶级法权观念,使劳动者之间的相互关系进一步地得到了改善。在这里,有决定意义的是干部参加劳动。这就引起了社会风气的大改变,人们不要什么“加班费”,不靠什么“物质刺激”,在为早日建成社会主义和过渡到共产主义而奋斗。这正是破除资产阶级法权观念的胜利,马克思主义作风的胜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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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栏:

供给制与“各取所需”
骆耕漠
刘少奇同志9月间在郑州、开封视察工作时,曾指出:“现在实行供给制同抗日战争时候不一样,那时是在物资缺乏的时候实行的,现在是在物资逐渐丰富的时候实行的,有很大不同。”所以,同抗日战争时期的供给制相比,我们可以称现在试行的供给制为新供给制。新老供给制在以下三点上是共同的:(一)按人口分配一定量的必需品,主要是衣、食两项;(二)分配的数量和质量相同,或者只有很小的差别;(三)它不同于社会主义的按劳分配原则,而具有共产主义的平等精神。现在有些县(如河北徐水、河南修武等县)实行供给制,还有以下两个特殊原因:第一,工农商学兵等五位一体的公社组织,有由乡社迅速发展为县联社或一县一社的趋势,县级国家工作人员和县级国营企业人员亦同为公社社员,他们在生活制度上应与现在的乡社社员一致起来;第二,国家机关现行的工资制中有不合理的成分。如主要是体现了按劳分配原则,特别是工资级差过大,形成领导人员和干部、干部和群众之间在生活上的距离大了一些,不利于从社会主义分配制度逐渐提高为共产主义分配制度。因此有局部改行供给制的必要,以便干部与农民的生活比较接近。
供给制与工资制不同。后者是按劳动的数量和质量分配,多劳动者多得,少劳动者少得。现在各公社和有些县的党政机关所实行的新供给制中,在分配标准上也部分地有某些差别,其中有的并带有按劳计酬的性质,如有些领导干部吃略高的中灶,一般干部吃略低的大灶。但是有的并非按劳计酬,如幸福院的伙食略高于一般社员的伙食,特别是供给制中的大部分标准是人人平等的。现行新供给制的发展规律,将是社会生产越逐渐丰富,供给制标准就越逐渐提高,从而像前述大中灶等差别就会逐渐消灭。
现行的新供给制是按人口分配的,在这一点上,它与共产主义的按人口和按需要分配有共同之处。但是我们不能因此就将现行的新供给制同共产主义的“各取所需”的分配制度混为一谈。因为供给制虽按人口分配,但有定额限制,这就不是“各取所需”。为了说明这个问题,我们应先澄清人们对共产主义的“各取所需”的分配制度所常发生的三种误解:第一,他们错误地认为,未来共产主义社会实行各取所需,人们就可以任意地各取所需,毫不受社会的计划管理。这不是共产主义而是无政府主义;第二,他们错误地认为,“各取所需”的分配制度,是在生产力极高度发展等条件完全具备以后的某一个早晨一下子实行的,而不是在社会主义建设时期,以逐渐的量变和各种局部质变的过程积累而成的,因而把它看成是遥远的并与当前社会主义建设截然分开的事情,这是一种形而上学的观点;第三,他们错误地认为,在进到共产主义社会以后,生活上所需的一切东西,人们可以一样地无限取用和享受。这种观点是违反事物发展的辩证规律的,它把未来共产主义社会的生产以及从属于生产的消费或需要,看成停滞不变的东西。其实,共产主义的分配制度(各取所需),将是这样形成起来和这样发展下去的:(一)在社会主义阶段,随着生产力的大大发展,当某一种生活资料已经到达充分丰富的程度,它就可以先开始逐渐按“各取所需”的原则来供应,从低价供应变为免费供应,并且没有限额,但是应受社会计划管理。所以从社会主义的“按劳分配”到共产主义的“各取所需”的变革,是逐步实现的。(二)在进入社会主义社会以后,虽然原有的各种生活资料都已丰富到了可以实行“各取所需”的程度,但是生产的发展是无限的,它会不断引起人们新的消费需要。人的需要又反过来会促进生产的发展,例如,生产出了电视机,我们就想有电视机;将来火箭等科学生产技术的发展能使人们向月球、火星作星际旅行时,人们就会在生活节目单上列上星际旅行的要求。不难了解,新产品在开始时是不能一下子就同老产品一样丰富的,这部分产品开始就不能无限额供应,甚至开始时只能让社会的劳动模范和先进人物去享受,以后新产品丰富起来了,它就可以同其他生活用品一样由社会开放为“各取所需”的新增项目。
根据以上所述,即可看出目前人民公社实行的新供给制,是在按人口和在基本上人人平等这一方面与共产主义的分配制度有共同之点,但是它还不是共产主义的“各取所需”的分配制度。有些人以前述共产主义的“各取所需”是逐渐实现的,它在社会主义阶段即可开始出现,以及它在未来共产主义阶段也有某些限制等两个理由为根据,认为人民公社目前所实行的有限额的粮食、伙食或基本生活资料供给制,就是共产主义“各取所需”制度的开始,这自然是不对的或不恰切的。因为“各取所需”的分配制度,虽然在社会主义的一定发展阶段上即可从某些个别的生活资料开始,但是各取所需的特点是既按人口,又无限额,不像人民公社所实行的供给制,虽按人口,但有限额。至于未来共产主义社会实行“各取所需”时,仍有个别新产品要暂时限额供给,其性质和情况同人民公社目前实行粮食、伙食或基本生活资料的定额供给不能混为一谈。但是忽视或否认供给制中的共产主义因素或萌芽,那也是不对的。前一种人的看法,是过于美化供给制,而将共产主义的分配制度简易化,它会影响人们为实现共产主义而不断奋斗。后一种人的看法,是对社会主义的“按劳分配”和共产主义的“各取所需”均有迷信,看不出我国过去和现在所实行的供给制的优越性,以及现在所开始的新供给制可以加速向共产主义过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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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栏:

供给制的红旗不该收起
兼谈改供给制要考虑的五项原则
一鸣
解放以后,由于革命队伍的迅速扩大,出现了供给制、工资制并存的局面,这在当时的历史条件下是不可避免的。后来将原来实行供给制的工作人员改为工资制,这却不是不可避免的。这是因为这两部分工作人员的具体条件有所不同:享受供给制待遇的,一般都是从老解放区来的,具有实行供给制待遇的光荣传统和习惯,具有较高的政治觉悟和共产主义思想;另外一些享受供给制待遇的新参加工作的青年知识分子一般都很年轻,没有或少有家庭负担,思想要求进步,许多都以享受供给制为荣,不愿实行工资制。根据这些具体情况,我认为如果能够及时地总结过去实行供给制的经验,解放后继续坚持实行供给制待遇,并把供给制当作一面红旗树立起来,有计划、有步骤地扩大供给制的范围,使之逐步代替工资制,也并非是绝对不可能的。事实上,供给制在全国解放后坚持了六年之久。试问,过去六年可以实行供给制,为什么以后三年就不可以实行供给制了呢?从这个意义上说,把这一部分人改为工资制待遇,实际上就是对资产阶级法权思想的妥协和让步,也可以说是倒退了一步。
目前各地都在研究怎样把现行的工资制改为供给制待遇问题。我以为在制定干部供给标准的时候,应当考虑到以下一些原则或方法。
第一,现时因为工农、城乡、体力与脑力劳动之间还有差别,物质条件也并不是十分丰富,所以干部的待遇不能完全根据“各取所需”的原则确定,“按劳取酬”的因素还需占有适当比重。为此,改行供给制待遇应该采取“半供给半工资”的办法,即除了属于生活中人人必需而现在又有条件供给的项目予以供给之外,应该另发一部分津贴费由个人支配。今后随着生产的发展,在逐渐减少“按劳取酬”因素的同时,增加“各取所需”部分,以便“由低级到高级”,最后完全达到“各取所需”的原则。第二,考虑供给标准时,应该从六亿人口出发,同时适当照顾到目前广大中下层工作人员的实际生活水平。干部和人民群众之间仍可保有一定的距离,但不应该太大,以利于社会主义生产和人民内部的团结。第三,在考虑干部津贴标准的时候,上下级之间的款数差别应该小一些,大大减少级别数目,并大大缩小现行最高工资与最低工资间相差的倍数,以利于工作人员之间的团结和共产主义化。第四,目前全国各地的经济发展还不平衡,因而供给的标准暂可不必强求统一,以在不超过现有工资总额的前题下由各地因地制宜为好。各地在考虑供给标准的时候,应从当地人民群众的生活水平出发,即在生活水平高的地区标准可以高一些,在生活水平低的地区标准应该相应地低一些。当然,地区之间的差别也不宜太大。第五,改行供给制是在分配制度上所进行的共产主义革命,它关系到每个人的切身利益,应该广泛运用群众路线的工作方法。建议领导部门制定出原则和方案以后交由群众用大鸣、大放、大字报的方式开展一次大争大辩。这样,不仅可以集中群众智慧使改制的原则和方案更加完善,更重要的是对人们进行一场生动的共产主义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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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栏:

只能独创 不能模仿
谈大面积丰产形势下的农业机械化研究工作
陶鼎来
一年来,各种农作物高额丰产“卫星”不断出现,这是我国农业生产和农业科学发展中具有革命性的重大事件。
农业的丰产,特别是“卫星”田的成就,肯定了一系列丰产的农业技术措施,归纳起来,就是“水、肥、土、种、密”五项。过去许多人认为提高作物的产量很困难,很难掌握其中规律,现在经过我国亿万农民创造性的劳动,证明提高产量的办法并不神秘,无论什么作物,无论在什么地区,只要做到了这五项措施,就都可以得到丰产。中央在深耕和改良土壤的指示中,更指出深耕是这五项措施的中心。
但是,在大面积上推广这些措施,首先就遇到劳力不足的困难。因此农业丰产迫切要求实现农业机械化和电气化。目前在农业机械化电气化方面所存在的问题是什么呢?最突出的是许多我们过去所惯用的,而且也认为是比较好的农具,现在由于要求深耕密植变为不适用的了;过去认为很好的拖拉机,因为不能深耕,就不再受欢迎了。诚然经过工具改革运动,一年来我们创造了许多有价值的农业机具,加上改装原有的机具,可以解决一些问题。但总的说来,农业机械化与电气化方面的进展,还赶不上丰产农业的要求。这个矛盾在今后要求更大规模的大面积丰产的时候,就会更加明显地表现出来。下面举几个实际例子说明。
首先是深耕农具问题。自从肯定了深耕是丰产的重要措施以后,我们原有的拖拉机和机耕犁不能满足要求的情况就暴露出来了。过去我们曾经有机耕增产的经验,但增产的幅度一般不过百分之几十,远不能与今年“卫星田”增产几倍、几十倍相比。原有的机耕犁耕深不过二十二至二十五公分,现在,丰产田都要求耕深二尺(六十六公分多)以上。为了适应新的要求,全国各地已经在普遍改装深耕农具,主要的办法是在犁铧后加松土铲,来增加总的耕深。这样的改装有许多优点,如能利用现有农具,便于迅速推广,能使下层生土不上翻,基本上满足了农业要求等等。但到现在为止,经过这样改装所得到的耕深,还很少能达到五十公分,下层碎土一般不良,不便于向深层施用大量肥料。更重要的是用这样的犁来深耕,阻力很大,为使拖拉机能够牵引,不得不大大减少耕幅,如须把五铧犁改为三铧或二铧,三铧犁改为单铧等,而减小耕幅又造成拖拉机偏牵引的困难,不能正常工作。因此用这些改装方法,还不能完善地达到要求。
收获问题,也很突出。我们曾从外国引进许多种型号的谷物联合收割机,并且当作是比较先进的农业机械。但是它们只适用于亩产五六百斤以下的谷物。在更高产量的田里工作,就会发生堵塞和加大损失,不能使用。
对作业机械的要求,必然影响到作业动力的形式。不久前研究成功的机力和电力绳索牵引机,在我国农业机械发展史上有着重要的意义。绳索牵引特别适用于深耕。与绳索牵引所具备的许多优点相比,拖拉机作为实现农业机械化的唯一方向,目前至少在我国南方的水田地区,是已经动摇了。即令在北方平原地区,如果拖拉机不能解决深耕问题,不能降低金属用量,那么是否还能作为农村动力的主要形式,也是值得怀疑的(当然与农村运输综合利用,拖拉机还可以做许多工作)。目前我们正在大力推广各种型式的绳索牵引机,对完成深耕任务,有决定性的作用。但是应用在绳索牵引机上的作业机械还不多,绳索牵引的犁也还不能适应比较深的耕作。设计制造成套的绳索牵引机具,使能在各种作业上实现综合利用,是我们现在面临的迫切任务。
我国农业经济的发展,人民公社化的成就,以及工业方面的跃进,特别是电力、燃料、钢铁等重要产品的跃进,将为农业机械化电气化准备了极为有利的条件。全国各地在今年的前八个月内,就试制成拖拉机二百三十多种。这种形势,是我国过去从来没有的,也是世界其它国家所没有的。现在的问题是:农业方面有需要,工业方面能制造,应当尽快地决定制造什么。这一问题不很快解决,肯定将严重地影响我国农业机械化电气化的进展。
要创造我们自己的农业机具,就必须摆脱在农业机械科学方面的教条主义和迷信外国的观点。过去很多人认为我国要实现农业机械化和电气化,只有向外国学习,走人家走过的道路。在推广新式农具与机械农具方面,主要的是引进和仿制(虽然也作某些改进)。在研究工作上,一般的也不能大胆破除外国理论的束缚。这在知识分子研究人员中,尤为明显。今年全国农具展览会上展出了我国劳动人民创造的农具三千多种,其中由科学研究机关独立创造的极少,充分说明了我们脱离本国生产实际,受到国外设计思想束缚的严重程度。
为什么以现有的犁,耕深很难超过五十公分,是耐人寻思的问题。经验告诉我们,如果用人工挖掘,深翻三尺至五尺,并不十分困难(用工多少是另一问题)。因此只要改变深耕工具的设计、动力是可以用来达到深耕要求的。现有的犁(及松土铲)进入土壤的情况,在某种程度上与向地下打的桩相似。我们知道桩子很难在土壤中移动,因为它将挤压土壤,而土壤可以承受很高的挤压力。用锹来切削土壤的情况,就完全不同。我们是否可以利用锹的原理或其它更有效的切削土壤的方法来设计深耕机械呢?完全可能。
收割问题也是这样。为了收获谷粒,原有的谷物联合收割机消耗了很大的功率在打击谷物稿秆和在稿秆中清选出谷粒上。应当说这是很不合理的方法。一机部农业机械研究所试制成功的简易收割机证明我们完全有可能不让作物稿秆通过脱粒滚筒,从而减少脱粒滚筒的负荷,提高工作效率,使收割机适应亩产二千斤左右的谷物。这已经比国外的收割机械提高了一步。对绳索牵引的机具来说,更有必要依靠我们自己来发展有关的设计理论。
为了创造我国独有的农业机械,还必须发动和依靠广大的工人、农民参加试验研究工作。知识分子则必须深入实际生产,学习农民的经验。河南省长葛县马同义同志创造的深翻土壤的方法,就是设计深耕农具的最好根据。其他如对沼气,内燃水泵,各种绳索牵引机等的研究,也是如此。我们相信为作物丰产所需要的深耕、密植、灌溉、施肥、收获等一系列机械,必然也会很快解决。
(作者是中国农业科学院农业机械化研究所工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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