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57年5月22日人民日报 第7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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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栏:

文化部负责人发表谈话
优秀影片评奖有严重缺点
片面强调影片的评奖,而对影片的质量和主要创作人员的艺术成就没有加以区别对待,以致出现了不公平现象,这是工作中的主观主义的表现。同时,对私营影片公司的出品评价过低,也反映出了缺乏全局观念的宗派主义思想。决定补行发给“乌鸦与麻雀”以一等奖。
新华社21日讯 今年3月间,文化部举行了一次全国性的1949—1955年的优秀影片评奖以后,各方面对这次评奖有着不同的看法。新华社记者为此访问文化部负责人。他就这个问题向记者发表了如下的谈话:
负责人说,为了进一步繁荣影片生产,使电影更好地为工农兵服务,为社会主义建设服务,用评奖的形式总结一下艺术的成就,鼓励电影工作者更好地发展创作,繁荣创作,这是正确的。但是,这次评奖工作有严重的缺点。
他说,这次评奖按照“影片被评得奖后应按得奖等级授予主要创作人员以奖章”的办法,片面地强调了影片的评奖,而对影片的质量和影片的主要创作人员的艺术成就没有加以区别对待。这样就出现了不公平,不合理的现象。例如某些创作人员虽然在长期劳动中有显著的成绩,但是由于近年来没有工作机会或者他所参加工作的影片未得奖,而本人也就未能得奖。一些有多年表演历史的电影艺术家,有很高的艺术创作水平,对于我国电影事业也有很多的贡献,他们历来塑造的艺术形象都活在广大观众的心目里,他们本人的名字,也由于历来的艺术创作,为广大观众所熟悉和尊敬,但是,因为他们参加演出的影片,没有获得一等奖,而是获得二等奖或三等奖,于是,他们也就随着影片而被评为二三等奖的获得者。另一方面,有一部分青年演员,他们的艺术成就还不很高,但是由于在影片中担任了主要演员,他们就和影片获得了同样的奖励。有人批评这种对电影演员的评奖是“嫁鸡随鸡”,可称一针见血。实际上,一个演员的艺术劳动,并不体现在一部或两部影片里。既然国家评奖是在一个比较长的时间里进行的,那就应该充分考虑到一个演员的长期的艺术劳动的成果,这才是公正合理的。文化部没有严肃认真地考虑到这些问题,没有对影片的主要创作者作个别的艺术评比,这明显地表现出了工作中的主观主义。今后电影评奖,应该改变这种不合理的办法,应该把优秀影片同创作人员的个人成就分别来评奖。
他说,这次评奖对私营影片公司的出品也不够公平和合理。私营厂在全国解放后摄制的影片,应该根据其具体摄制时期的历史条件来考虑影片的价值而给以恰当的评奖。这次对私营厂摄制的影片的评奖过低,这反映出了缺乏全局观念的宗派主义思想,是不妥当的。为此,文化部决定补行发给私营厂影片“乌鸦与麻雀”以一等奖。
负责人指出,这次评奖方式不完善,带有极大的片面性。这次评选,是由各制片厂提出初选影片,并注明评定意见,然后由文化部批准。这种评选方式,虽然也部分地反映了群众的意见,但是基本上仍然是行政方式的评定,缺乏群众基础。电影是最广泛的群众性的综合艺术,每一部影片都有它的成千成万的观众,他们是影片的最好的评奖人。国家的评奖应该和社会评奖结合起来进行,而且应该以长期的对每一部影片、每一个艺术创作者的社会品评,作为国家评奖的基础,这样才能比较准确地反映出电影艺术的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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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栏:

在北大“历史问题讲座”上
埃及考古学家主讲“埃及学”
本报讯 5月20日下午,北大历史系举办的历史问题讲座第五讲,由埃及著名考古学家艾米尔讲演了埃及学。虽然在热烈整风运动中,到会听众仍十分踊跃,并且有很多老先生参加,龙云先生也以很大的兴趣参加了听讲。
艾米尔教授说:埃及学包括埃及的历史、考古及古代语言文字、文学艺术及法律等广泛的各方面的学问,它正如汉学一样,应该成为世界学术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其次,艾米尔教授简单介绍了自1798年拿破仑派遣第一个考古队到埃及起直到现在的埃及学的发展经过。他说,埃及也正如中国一样,过去由于殖民主义和帝国主义的压迫,在研究自己的传统文化上受到了损害,但是现在这个时代已经过去了。
艾米尔教授然后讲了考古发掘的目的和方法。他认为,在埃及的考古发掘,有着三个主要的目的:(一)考证埃及自己的历史;(二)考查古代时受埃及影响的西亚各国的历史;(三)考查埃及文化和近代欧洲文明的关系。他并且建议中国的考古发掘,也应以这三点——中国的历史,中国近邻诸国的历史,中西关系——为目的。
在艾米尔教授的第三部分讲演中,首先说明了古代埃及历史的简单过程。他认为埃及的历史由公元前三三零零年到公元前三三二年,是主动(积极)时期,这是埃及人自己管理自己的时期。由公元前三三二年马其顿亚历山大征服埃及起直到公元1952年,是被动(消极)时期,是受外国人统治的时期。但从1952年起,埃及的历史又走上了主动时期。艾米尔教授在下面并且介绍了古埃及的艺术、文学、法律、科学等各方面的成就。用丰富生动的例子,全面地描绘了古代埃及对人类文化的光辉贡献。
在讲演的最后,艾米尔教授又回答了听众所提出的问题,对中国的历史分期问题表示了自己的看法,引起听众很大的兴趣。艾米尔教授还说,中埃两国的文化交流,过去由于一些人为的原因,受到了阻碍,他相信今后在两国政府的领导下这种交流会大大地加强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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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栏:

法国汉学家代表团到京
新华社21日讯 法国汉学家代表团一行五人,在埃提昂勃耳教授率领下,今天下午乘飞机到达北京。
代表团是应中国人民对外文化协会邀请来中国参观访问的。
中国人民对外文化协会副秘书长朱伯琛曾到机场迎接代表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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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栏:

北京高等学校负责人在座谈会上
向高等教育部提出批评和建议
本报讯 高等教育部在昨天下午邀请了北京部分高等学校校院长举行座谈会,请大家针对高等教育部的工作提出批评和意见,帮助高等教育部党组织进行整风。
会上,高等教育部杨秀峰部长要求大家毫无顾虑地给高等教育部的领导提意见,特别是对党员负责同志提意见。他恳切地说,高等教育部这次绝不能关起门来整风,一定要大家来批评,要依靠各高等学校帮助我们进行整风。同时,高等教育部要边整风,边解决问题。
北京政法学院院长钱端升说,我基本上是同意钱伟长教授关于高等工业学校培养目标的意见的。一个大学生受了四五年的高等教育,国家究竟把他们培养成怎样的人?这个问题部里应该虚心地研究一下,多吸取老教授的意见。由于各种专业性质不同,教授的方法也是不同的,有的教授是使学生在学校里就打下坚固基础,一出学校,就能独立工作。有的则是让学生在学校学到一定的东西,将来到工作岗位上锻炼。这种不同的方法究竟哪种好应很好研究。
关于费孝通教授提到在大学中,要恢复政治系和社会系的问题,我认为这两个系有些课可以放在一定的专业里,倒不一定要另成立系,摊子摆多了并不好。对于教科书问题,我认为要放手,大胆出书,减少教师、学生在教学中的困难。
我还建议学校的机关化作风要冲淡些,学校也称什么首长不好。
有些人兼职过多,反而工作做不好,我一人就兼了十四职,有些工作是挂名的,很容易造成脱离群众,养成官僚主义作风。
对于学校工作的安排,依靠非党员的学校负责人等问题,钱端升院长也发表了意见。
北京大学副校长周培源说,我这里不说成绩,光谈缺点。这几年高等教育部领导高等学校进行教学改革工作,缺点究竟在哪里?我认为这几年我们是有目标的盲目性很大。学习苏联进行教学改革,这总目标我们很清楚,也是肯定正确的。但是如何达到这目标,教学改革中学习苏联的这条路如何走?我觉得这问题高等教育部和高等学校都不太清楚,而最感盲目的就是这点。一大套学习苏联的东西如教学计划、教学大纲等都发到学校里去了,许多教师虽然都拥护学习苏联,但因为在业务上的具体方针步骤不明确,使许多教授都有些意见。我认为在学习苏联进行教学改革中,高等教育部依靠老教师不够,对教学业务的研究重视也不够。因此产生了老教师“人心向院”的情况。当然,科学院条件好、设备好,也是造成“人心向院”的一个原因。而等到高等学校要开展科学研究工作了,老教授才成了宝贝,但旗帜都已插到科学院中去了。因此,我说,作为领导教学改革工作的高等教育部,是缺乏预见性的。
清华大学副校长钱伟长说,我认为办什么事都有规律,如果连规律还摸不透,事情是办不好的。几年来,高等教育部对怎样办好学校的规律是摸得不够的。一个学校怎样才能办好,怎样就办不好;什么叫好,什么叫不好,部里是不太清楚的。我认为如果部里能及早注意这个问题,还是可以摸出些规律的,至少可以知道什么条件下的学校应怎么办才好。部里虽然也注意交流这方面的经验,但常常是要我们两三个月内就搞出经验,经验怎么可能在两三个月内就搞出来呢?学校没办法,只好上面要什么经验,就汇报什么,其实这个学校的经验不一定适合那个学校,因为各校的条件不一样。部里总想把一个经验在全国统一,这种强求统一有时会出问题。
培养教师是个细致、长期的工作,不能简单对待,但是部里在这方面是做得比较简单的。每年各校要来一大批助教,其实其中有些助教的质量很低,是不适合做教师的。我认为,要培养师资,就应送质量最好的人来培养,不能好坏搭配,要想把高等教育搞好,不坚持这一条是不行的。记得我在1952年就提过这个问题,并且还算了个账,要求领导上研究高等教育的师资来源问题,但并未引起重视,他们关心的却是数量问题。从一个大学生到一个能独当一面工作的教师,这中间要经过一个长期艰苦的努力过程。目前进修教师很多,但是他们进修得怎样,也没人检查过。我认为,要想把一个学校办好,就要切实依靠校内有经验的教师,如果教师的来源得不到保证,学校是办不好的。
我认为部里对办一个学校、成立一个实验室的艰难性是体会不深的。例如对依靠老教师办好学校重视不够,学校里的教师常被调动,有些教师调到科学院从事科学研究工作,有些教师也不知道哪天会调走,结果就造成“人心向院”,不安心于高等学校工作。有些本来很好的研究机构由于人调走了而垮台。
会上,北京地质勘探学院副院长张席禔、北京邮电学院院长助理刘宜伦和北京农业大学副校长施平等,针对高等教育部的领导作风以及对师资的培养提高工作、开展科学研究工作和保证培养人才的任务和条件等,提出了批评和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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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栏:

如何教好高等学校政治理论课
高教部邀请政治理论课教师座谈
本报讯 高等教育部在21日,邀请高等学校政治理论课教师座谈改进政治理论课的问题。座谈会由刘子载副部长主持。
许多政治理论课教师说,政治理论课在高等学校里没有受到应有的重视,从学校领导直到学生,普遍存在着轻视政治理论课的现象。太原工学院徐舟说,政治理论课教师什么文件看不到,报告也听不到。内蒙师范学院斯荣说,别说什么文件看不到,报告也听不到,连一份人民日报,学校领导上还不给订。这个问题直到今天还未解决。广西师范学院王拓说,政治理论教师听不到报告,这怎能不断提高自己的思想政治水平呢?
政治理论课教学质量不高,这是许多高等学校普遍存在的问题。在教学当中脱离当前的实际斗争,脱离学生的思想水平,有的甚至照本宣读,搬弄教条。到会许多教师就这个问题提出了意见。四川大学倪受禧说,建议调配一批具有一定理论水平、又有实际斗争经验的干部,充实各个学校政治理论课教研室的领导骨干和教学力量,培养提高现有的教师水平。许多教师都同意倪受禧的意见。他们说,学校领导同志,也可担负一部分教学任务,既可密切联系群众,又可充实教学的力量。为了更好地提高现有政治理论课教师的教学质量,许多教师建议组织在职教师进修,组织他们参加社会政治工作,加强他们与学生的联系,组织他们到农村、工厂、矿山参加实际锻炼,供给他们在教学上必用的资料。教师们建议高等教育部编写结合中国实际的教学大纲和政治理论教科书,以及尽快解决教学内容上重复和分量过重的问题。
许多教师对高等教育部不深入下层的官僚主义作风提出了批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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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栏:学术动态

北京法学界讨论法律、法学的阶级性和继承性
中国政治法律学会曾就法律、法律科学的阶级性和继承性问题组织了学术讨论会。自3月份以来,举行了三次大会讨论,又组织了三个分组会的讨论,目前已基本上告一段落。
参加这次讨论的有北京各政法院校和政法机关的法学家共六十余人。在三次大会讨论中,先后发言的有二十余人。
对“继承”的概念有不同的理解
多数人认为:所谓继承,不是原封不动地搬用,而是“经过了改造、选择,有批判地接受”。但对“继承”这一概念的含义,在具体理解上还是有所不同的。如李祖荫认为:“继承的意义,有广有狭:广义是不加分别,好的坏的全部继承,作为研究批判的对象;狭义的继承,不是全部继承,而是加以选择、变更或补充的继承。”李琪说:“继承是历史发展的联系,其中包括了肯定也包括了否定。”沈宗灵对以上两种看法提出了不同的意见,他认为不能把继承这一概念作不适当的扩大的了解。并说:对于无产阶级的法与剥削阶级的法之间的关系来讲,“我们说‘继承’是指在根本否定的基础上批判地吸收,也就是继承其中某些因素。是否定包括了继承,不是继承包括了肯定与否定。”吴传颐说:“有某些人直接或间接地主张法的继承就是大体上原封不动的搬套。这类情形是极少的,而且只限于同一类型社会的不同时代。另一些人以为继承就是新法参考旧法或者从旧法中获得某种启发。例如有人主张我们是从‘私有制神圣不可侵犯’的拿破仑法典的原则中,找到了‘公有制神圣不可侵犯’的命题。其实这一命题是生产资料私有制变更为公有制的法律结果。”他又说:“据某些人看来,在法的领域中,以统治阶级之道还治统治阶级之身,这也是一种继承。如果贯彻这一说法,那么必然要得出这样的结论:镇压反革命条例继承了蒋介石的‘危害民国紧急治罪法’。这一看法不仅具有启发论的一切缺点,同时还模糊了新旧法的一切界线。”
对于继承的概念有不同的理解,这是使法的继承性问题认识分歧的原因之一。
新旧法之间有没有继承性?
讨论中比较一致的意见,认为在剥削阶级类型的法之间,无疑是有继承性的。因此,争论集中在社会主义类型的法与剥削阶级类型的法之间有没有继承性的问题上。
庞荩青说:“从理论上讲,法有继承性。否认继承等于否认历史。在实际方面,依个人参加法制工作七年来的体会,有些东西是可以批判地吸收而加以改造利用的。”曾炳钧说:“社会生活是不能斩断的,不论那一个阶级当政,今天的社会关系和昨天的社会关系不会完全两样。婚姻中尽管制度不同,总是有配偶关系。只要这一事实存在,旧法中就提供了不少材料可以批判吸收。”
芮沐认为:“法作为统治阶级的意志,在敌对阶级之间,是不能继承的。但是法作为文化知识现象,而成为文化遗产的一部分时,是可以考虑接受的。”有些人认为:将法分为统治阶级意志和文化现象两方面,不一定恰当。
对于我国新旧法之间有无继承性问题,也展开了争论。张鑫说:“说在我国旧法和新法之间有继承性,是与废除‘六法’的事实及司法改革运动的精神不符的。”他认为:“有继承性并不等于任何一个国家都要继承。我国对旧法就没有继承,因为:(1)国民党的法律是极端反动的;(2)我们根据地发展起来的法制可以适应建国初期的需要。”孙国华不同意这一意见,认为:“不能单从创制规范的两种形式——制定和认可,来看新旧法之间有无继承性,对旧法律规范的认可固然是继承的一种表现,就是在制定规范时候我们也不能说立法者不受旧法律形式的影响。”
许多人谈到,国民党政府的“六法全书”是极为反动的,并且是抄袭了资本主义国家和中国封建时期的法律,拼凑而成的,将它彻底废除是完全正确的。有些人谈到,废除旧法与法有继承性并不矛盾,是适合于中国情况的。
法的阶级性与继承性的关系
关于法的阶级性与继承性的关系问题,比较一致的认识是二者并不是绝对排斥的。张映南说:“法是有阶级性的,也是有继承性的,法的阶级性并不排斥继承性。”王珉也认为:“强调法的阶级性否认法的继承性的说法是片面的。而强调法的继承性,抹杀法的阶级性,则又是超阶级的观点。”
对于如何认识法在社会意识形态中的特殊性问题有些争论。李琪说:“有的人过分强调了法律的特殊性。法律是有阶级性的,一定时期的法律反映着一定时期的统治阶级的意志,否认这点是不对的。但是过分强调法律的阶级性,脱离社会文化思想发展的一般规律,把特殊从一般中割裂开来,也是不对的。”沈宗灵认为:“旧法作为一个文化现象来说,不能因法的特殊性而脱离了社会文化思想发展的一般规律。但我也认为法的特殊性应充分强调。要考虑到以下两点:第一,法一方面是作为统治阶级的意志,由国家强制力保证执行的行为规则,另一方面,它又是一个文化现象,我们这里谈继承时,对象不是指作为国家强制力保证的行为规则的法,而是作为文化现象或文化遗产的法。第二,法的阶级性比其它文化现象更强。”
在讨论中,有些发言还提到:苏联在1917年11月关于法院的第一号命令和1918年3月关于法院的第二号命令中,根据当时具体的历史情况都曾规定在审理民事案方面,可以沿用未经废除的、与社会主义法律意识不相抵触的旧法律。在波兰、民主德国也曾经沿用了某些作过补充修改的革命前的法典。有些人认为:这是法的阶级性与继承性在事实中的表现。但也有人认为这不过是废除旧法的不同的具体形式。
讨论中大家感到法的阶级性与继承性的关系问题是一个十分复杂的问题,需要作具体的研究分析。
继承什么?
关于继承什么的问题,陈盛清说:“新法中也包含有旧法中的积极成分,如(1)新旧法律现象方面具有共性的东西,如由于父母子女和夫妻而产生的血亲、姻亲及计算亲等的方法等。(2)资产阶级革命时期所提出的民主、自由、平等等口号,具有人民性。我们的民主吸收了资产阶级民主制中的一些积极东西,才发展成为最高类型的民主。”程筱鹤认为应当继承的东西是:“(1)在某些旧法中有一点民主的进步的因素。(2)在旧法中某些思想材料可以批判地吸收来为新法服务。(3)旧法中某些概念、推理、判断,是过去长期法制工作的经验积累,其中包含着或多或少的科学成分,可以批判地吸收。”
对于应当继承什么具体内容,李浩培认为:“以拿破仑法典为例,它有三个基本原则:(1)契约自由、契约必须履行的原则。这是对资产阶级有利的。但就契约必须履行这点来讲,苏联已经继承了。(2)私有财产神圣的原则。这是反动的。但去掉私有,关于所有权的概念,财产神圣的原则,在社会主义公有制下是可以继承的。(3)公民民事权利平等的原则。这是资产阶级用来欺骗人民的。但平等是无产阶级也要的。”有的发言认为把继承的概念过分扩大了是不正确的。
继承旧法的形式还是内容?有人认为,法的内容是所谓“阶级内容”,因此只可能继承法的形式方面。而另外有些意见认为形式与内容是不能割裂的,新旧法在内容与形式上都有继承性。争论中,反映出对法的形式这一概念也有不同的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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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栏:

吸收群众意见 做好体育工作
国家体委邀请首都体育界人士座谈
本报讯 中共国家体委党组昨日邀请了首都高等学校的部分体育教授、讲师举行座谈会。会上,大家对国家体委的官僚主义、主观主义和宗派主义提出了批评,帮助国家体委党组进行整风。
北京石油学院李志强副教授批评了国家体委高高在上,脱离群众的官僚主义。他说:在刚解放不久,体委的领导干部很接近我们,看见我们有说有笑,可是现在成了“首长”以后,看见我们头也不点一下,扬长而去。在工作中也是如此。
很多人感到国家体委对体育工作者是使用多,关怀少。北京地质勘探学院刘冠军副教授说,我们这些体育工作者将国家体委看成第二个家,可是在这个家里得不到一点温暖。国家体委对我们只有各种要求,但是关怀、培养却很少。北京工业学院周春鸿先生指出,体委常发出紧急通知,要我们马上报到担任裁判,可是来得匆匆,走也匆匆,从没有总结经验,以致在这场比赛中发生的问题,下一次还是发生。像这样做法怎能提高裁判水平呢?在国家队出国时,也是如此,除了篮球队回来作些传达报告、在报上发表一些文章外,举重、体操、游泳等队都关了门在家里总结,在小圈子内传达。
对国家体委工作中的主观主义方面,很多人也提出了批评。北京师范大学刘世亮先生指出,国家体委在制订劳卫制项目中闭门造车,不考虑国内的情况,像铅球等项目在农村中能否推广?如在劳卫制项目中加入一些简单而不用花钱的民族形式的项目,这样便可以吸引更多的人来参加。
北京政法学院金德耀先生说,国家体委在学习外国先进经验,训练运动员方面常是从教条和主观出发。在篮球运动中,中国运动员的特点是灵敏,但国家队在国外比赛时遇到了外国队高大的中锋,回国后在发掘和培养运动员方面便只注意了身材的高大,而不注意发扬我们原有的优点。
对国家体委忽视群众性体育运动,偏重竞赛,北京体育学院宋君复教授提出了批评。他说,国家体委忽视群众性的体育运动。在全国范围内建立体育协会时,国家体委不考虑当时的具体情况,雷厉风行地布置下去,要在几天内达到多少数字,下面汇报上来的材料、数字看来也完成了任务,可是实际上起作用的体委没有几个,体协的问题堆成了堆。
有些人在发言中批评了国家体委存在的宗派主义现象。
北京体育学院宋君复教授说,国家体委觉得老的体育工作者不中用,当工作需要时把我们请来后,又对我们十分轻视。在各个运动会中,裁判员也总是由指挥部来领导,比赛中途如裁判员的工作不合指挥部的口味,就被当场撤掉,使得我们做裁判的缩手缩脚、顾虑重重、紧张万分。在每次代表队出国时,也是首先挑选党、团员,不管业务水平是否够得上,而那些业务水平较高的群众想为祖国多出点力也无可奈何。
北京石油学院副教授李志强说,有一次体委要调四名优秀的滑冰运动员去哈尔滨向捷克斯洛伐克专家学习花样滑冰,去的四个人中有两个连外刃滑也不会,就因为他们是党团员,所以被派了去。
北京地质勘探学院副教授刘冠军说,工作需要时找我们当裁判,不当裁判时连体育馆的门也不能进去,更谈不上看什么比赛了。
最后,体委副主任蔡树藩对大家所提的意见表示欢迎。国家体委党组将在27日举行第二次座谈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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