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57年5月21日人民日报 第4版

第4版()
专栏:

群众自己的事依靠群众自己解决
武钢工地职工自建宿舍的办法值得推广
本报讯 武钢工地出现了一批由职工自己出钱建筑的职工宿舍。武汉钢铁建筑总公司第二工程公司一工地电工组长严迎春同志也是参加自建的一个。他利用1955年和1956年上半年得到的四十元奖金,借星期天休假的时间,同其他几位工人同志换工,修盖了一间二十多平方公尺的草房。这个自建的草房,一旁还搭了个小厨房,一家七口人住得满舒服。他说:我的房子冬暖夏凉,每年修补一次,保险能住七、八年。他说:他盖的房子还不是顶便宜的,有的人一间只用了三十元。
租用农民房屋的工人听到这个消息,都觉得是个好门路。有的工人说:“这个办法好,住十个月就赚回来了。”很多工人表示,只要领导上能帮助解决水电安装,划拨地皮、统一购料等问题,都愿意自建房屋。
职工住房问题是个很难解决的问题。去年,武汉钢铁公司工地修建了一批简易职工宿舍,每个房间十三平方公尺,造价约一百三十元。由于国家投资的限制,所建宿舍不能解决全体职工的住房问题。“自建公助”本来是解决职工住房的一个好办法,可是大家都怕花钱太多,说:花一百多元盖房子,不知道那年才能还清。因此都不愿意走这条路。于是,有一部分职工在工地附近租住农民的房屋,每月交四、五元的租金,房间面积只有十平方公尺。不住吧,又找不到更合适更便宜的房子。于是他们先住下去,然后又向公家申请住房,房子问题仍然紧张。有些企业的职工住房原是“自建公助”的,实际上是由公家出钱先建好房子,然后再由住房职工逐月偿还建房成本。可是有许多职工在住进房子以后,往往不能如数偿还,甚至有的干脆拒绝交款。结果形式上是“自建公助”,实际上成了“公建自住”。
(梅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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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栏:

一幢房子不到二百元
本报讯 为解决职工宿舍问题,云南一平浪煤矿今年准备采用自建公助的办法,建造二百六十户住宅。第一批九十户5月以前竣工。甲种住宅每户二十九点六平方公尺,造价一百九十二元五角;乙种住宅二十六点五平方公尺,造价一百七十二元。因为造价低廉,群众很满意。
建房的资金,统由行政方面向建设银行贷款,然后再分别贷给自建户个人,同时规定每户最低限度要预缴五十元。交不出的人,可以用业余时间承包自建工作来抵偿一部分预交资金。贷款期限,一般不超过三年,由行政上按月扣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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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栏:

树枝制香料
浙江黄门海岩化工厂最近找到了三种新原料。春天和夏天,利用农民砍下来的松树枝苗,炼制松针油。秋季利用野生植物山苍树籽提炼柠檬香精,冬季利用桔皮榨桔皮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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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栏:

内脏罐头
四川省万县食品罐头厂,把生产肉类罐头剩下的猪肚、肝、心肠和头,试制成“蒜苗回锅肉”、红烧大肠等罐头,很受消费者欢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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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栏:少花钱 多办事

可以少建修理车间
本报记者 顾雷
最近,记者在中共兰州市委的帮助下,约了几个工厂的修理车间的同志,座谈建设修理车间的问题。参加座谈的有兰州炼油厂的周钟明、兰州肥料厂的严振常、兰州自来水厂的赵志勤、西崮热电站的王志耕。会上,他们都说修理车间盖大了,造成了很大的浪费。
各厂修理车间的规模是这样的:
肥料厂:建筑面积四千五百平方公尺;投资四百八十余万元;职工一百三十九人;机械加工能力九百八十五吨、铆焊能力九百五十吨、铸造能力四百四十五吨。
炼油厂:建筑面积五千平方公尺;投资五百九十六万元;职工五百二十九人;加工能力九千五百吨(包括被修理部件的重量在内)。
自来水厂:建筑面积三千四百平方公尺;投资一百二十万元;职工一百五十人;可以修理电动机、水表,而且可以大量生产水表外销。
西崮热电站:建筑面积一千二百五十平方公尺;投资二十五万一千元;职工约二十人;加工能力刚能够满足修理工作的需要。
此外,据了解,兰州石油机械厂的修理车间,建筑面积有一千三百五十三平方公尺;投资二百八十三万元;职工有二百二十六人。炼油化工设备厂的修理车间建筑面积一千八百三十四平方公尺;投资一百二十八万元;职工有一百十五人。这两个车间的加工能力都有二百多吨。
上述这些工厂,除了有修理车间外,各生产车间里也都装上几台机器,随时修理些零活。
这些工厂为什么要建设这样大的有完整加工能力的车间呢?据参加座谈的同志们说,主要根据有两个:一个是按照本厂生产设备每年磨损的情况,计算出百分比来,确定修理车间的加工能力;另一个是把设备的大修、中修、小修的工作量,特别是把大修时的工作量,当作确定修理车间最高加工能力的依据。至于思想上的根源,则不外乎这样几个:愿意正规、全套、完整;希望“万事不求人”;缺乏节约观念,等等。
不管责任应当由谁来负,但是,这种做法所造成的浪费是很大的。
第一个浪费:新工厂装的是新设备,不可能在一两年内磨损得很严重,不需要马上进行大修。这就是说,在开始生产的两三年内,修理车间的修理能力不可能充分发挥。而且,在两三年后,设备需要大修了,也不可能月月、季季大修,修理车间的任务仍然排不满。
第二个浪费:各个修理车间“麻雀虽小,五脏俱全”,什么样的设备都有,而有些设备是经常没有活干的。例如,肥料厂修理车间有一台大滚床,可以压三十公厘厚、三公尺宽的铁板,实际上在一年里面这样的活很少,机器不得不时常闲置起来。这个车间还有七百五十公斤和三百公斤的汽锤各一台,一年也用不了几次。炼油厂修理车间有许多精密的机床,也是一年里开动不了几回。
第三个浪费:各厂虽然准备了大修的能力,实际上在进行大修的时候,又有许多活是自己不能干的。如肥料厂的修理车间比较大,设备也较好,大修时仍然不能做大压缩机的汽缸、汽缸套、大牙轮、大的铸件,仍然要请外厂帮助。既然修理车间是按照大修的需要准备的,又不能把大修的活全部包下来,这自然不能算作经济的做法。
第四个浪费:各厂都建立自己的修理车间,在使用土地、配置管理人员、技术人员和工人方面,当然同样的不经济。
参加座谈的同志们也提出了避免这种浪费的意见。
一个意见是:任何一个大工厂,有一个修理车间是完全必要的。它可以及时检修设备,随时排除设备事故,保证顺利进行生产。但是,这个修理车间的规模要很小,生产能力要大大压缩,设备要简化,无论如何不宜依照大修时的工作量进行建筑。修理车间的生产能力,起码要控制在中修能力之下。而计算中修的能力时,还应当充分估计到可能送到外厂加工的活。
另一个意见是:在一个工业区的中心,建立一个相当规模的中心机械修理厂,担任这个地区各个工厂的大修或中修所需要的设备加工任务。这个中心机械修理厂在满足各厂大修理所需要的产品之后,还可以用富余的生产能力,生产地区性的或全国性的标准件或外销产品。
再一个意见是:现在已经建起了较大的修理车间的工厂,应当在能力有剩余的时候,到外厂揽一部分活做。更好的办法是请求国家分配给一定的生产任务,生产某一种较简单的产品。多数人都更赞成后一种做法。
座谈中,大家对建立中心机械修理厂可能遇到的困难也估计了一下,大概有这样几个:一个工业区有各个部的工厂,这个中心机械修理厂由谁来设计、建设?各个工厂的性质不一样,要求也各不相同,设计这样的工厂应当怎样?中心机械修理厂建成以后,如何通过计划,满足各厂的需要,而且保证不影响生产?中心修理厂要为各种类型的企业服务,它应当拥有怎样的设备同技术力量?因为大家都没有经验,只是把问题提出来了。但是,大家都相信:这是一个能够大量节省建设资金的做法,只要有关部门重视这件事,这些问题是可以解决的,困难是可以克服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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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栏:市场巡礼

棉布供应中出现的新问题
第二期布票对折使用后,各地棉布市场出现了一些不正常的现象。
首先是申请临时用布的人增加。如哈尔滨市最近请求结婚、生育、死亡用布突然增多,该市南岗区4月15日申请生育用布的有五十一份,22日已增至一百零九份;道里区24日一天申请结婚用布就达六、七千尺,有十几户没等人死就要申请死亡用布。重庆市罗江区有两个干部已生孩子八个月,现在也来补充申请生育用布。江苏省发现以前发出的临时用布证,最近都拿出买布,一般是实买很少,多要求将下余数量找回前期布票,如南京市丽华布店收回一百八十四尺临时布证中,就找出布票一百零六尺。
其次是发现有买卖布票的情况。湖北省黄陂、孝感等县有人以每丈三分收购布票,贩到汉阳县即提价至三角出售。上海市东昌区有南汇县的一个农业社员,持江苏省的整张布票三十七张,计一千零三十六尺,每尺索价二分五厘兜售。
第三,有人将布票涂改冒用。武汉市最近陆续发现有将第二期布票加盖红色、蓝色的“军用”二字,企图不打折扣使用。西安市有一个干部在一张1955年废布票上用号码机将使用年限改为1957年冒用;沈阳市有人将颜色近似的山东后期布票冒顶辽宁前期布票使用。
以上情况值得引起各地棉布供应部门的注意,同时要对群众广泛地进行节约用布的教育。
·杨棣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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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栏:

北京夏令商品基本上可以满足需要
最近,北京市商业局对所属百货、针棉织品、服装鞋帽、医药和五金机械等公司的货源情况进行了一次检查。从检查结果来看,今年第二季度准备的货源一般都比去年同期要充分的多,可以基本上满足需要。如汗衫增加142%、背心增加94%、毛巾被增加34%、衬衣增加45%、单服增加150%,其它如皮鞋、便鞋、胶鞋、肥皂等商品,也都有增加。在夏令药品方面,市医药和药材公司,接受了去年的教训,今年提前准备了大量的暑药。民用五金如元钉、木螺丝和铁锅等,也可以基本上满足需要。
但是,也有些商品在个别品种规格上,还不够充足(如女白袜套、棉毛背心、浅灰制服、女花衬衣、短袖衬衣、皮凉鞋、白力士鞋等);有的商品如汗衫、背心等的尺码也还不够齐全。对此,有关公司正在与工业部门研究增加生产或增加调进,尽可能做到满足需要。至于那些货源不足或原料短缺的极少数的日用商品,做到充分供应还有困难,也由各公司根据货源和需要情况,作到合理供应。
·晏振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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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栏:

橱窗里的新凉鞋
夏天来了,北京市皮鞋商店的橱窗里各式凉鞋吸引着行人。到现在为止,北京市皮革公司的设计师们,已经试制出几十种凉鞋和夹鞋。因为今年皮革供应不足,有些皮底凉鞋面是用大丝绸、尼龙做的,有些则用碎皮条拼成,色泽调和,美观大方,也很结实。尤其是穿浅色衣服的女同志,如果配上一对半高跟的米色地镶着褐色边的凉鞋,一定显得很潇洒。(附图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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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栏:

河北、山西两省商业厅经过协商后
商品跨区供应中的矛盾已初步解决
每年可节省运费两万多元减少群众负担六万多元
据新华社讯 河北、山西两省毗邻地区商品跨区供应中的矛盾,经过两省商业厅协商,已经得到初步解决。据估算,实行跨区供应以后,大约每年可以节省运费两万多元,因工业品价格降低还可以减少群众负担六万多元。
河北、山西两省南北相接有千余里,毗邻地区在地理、历史、经济等方面都有着密切的联系。按照商品流转规律和历史条件,一般是京、津、沪、汉等地的工业品由河北供应山西,而农副产品由山西流入河北。同时毗邻区群众之间也保持着自由串换和相互购买商品的习惯。但是过去两省商业部门对跨区供应工作的重要性认识不足,工作中产生不少问题。特别是从1953年以来,国家对粮、棉、油料实行统购统销,以及对一些不足的工业产品采取掌握销售的措施,问题就更显得突出。加上两省某些单位往往只从本单位的业务出发,很少考虑对方的困难和群众的需要,在物资充裕时,便不顾商品的合理流向互相竞销,在物资不足时,又不顾商品的合理流向互相封锁。同时,这样做也违反了商品的合理流向,增大费用开支;更重要的是人为地分割了群众间的经济联系,加重了群众负担。虽然国家采取补贴运费的办法缩小购销差价,但是两省毗邻地区的购销价格仍有一定距离。
河北、山西两省的商业厅认为,如果不适当解决跨区供应的问题,就会造成政府与人民群众之间的矛盾。因此,最近两省商业厅通过协商的方式,来解决这个矛盾。
在这次协商中,规定了凡是由本行政区供应方便而且符合经济核算的地区,应该由本行政区供应。有条件由产地直调的,尽量直调,减少环节;凡是无条件从一级站直调的,可以在邻省设立转远机构自行中转。不能采取以上两种办法解决的地区,不论整个县或部分基层供销社,都可以采用跨区供应的方法。对已经确定跨区供应的地区,凡是本行政区生产的在供应上又符合经济核算的商品,以及由本行政区供应符合经济核算的外地产品,仍然可以由本行政区继续供应。
两省商业厅一致认为,解决跨区供应问题,必须坚持“一视同仁”的原则。供应单位必须将跨入地区当作自己的业务区。
根据双方协商确定下来的数字,今年下半年要由河北省的张家口批发站和六个县供应山西两个整县和五个县的二十六个基层社的工业品总值为二百九十六万元。对副食品的供应,也基本上得到解决。
这些问题是在6日到10日两省商业厅召开的毗邻地区跨区供应会议上解决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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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栏:

怎样对待错误?怎样对待批评?
编者按 本报3月29日发表了益农同志写的“吸取去年的经验更好地推行农业增产措施”一文,其中谈到去年在湖北、湖南推广“青森五号”粳稻中发生的错误。益农同志认为:这件事同别的许多事情的失败一样是“在新生事物中难以避免的”,“但是,也受到了过多的批评和指责,伤害了干部和农民群众的情绪。”这篇文章发表后,我们收到直言同志寄来的一篇文章,对益农同志文中谈到的这一点表示了不同的意见,以“怎样看待‘青森五号’事件呢”为题发表在4月14日第三版的“读报杂感”栏。益农同志又写了一篇“对直言同志意见的意见”,本报已在4月18日发表。直言同志和别的一些同志认为益农同志这篇“意见”仍有一些不正确的地方。现在我们把直言等同志的意见发表在这里。
批评会不会伤害干部的积极性
“……加上农村工作和农业工作领导干部水平也还不够高,还存在着主观主义和官僚主义。因之,在农业增产措施的推广中,遭受一点失败(也包括推广“青森五号”在内),是可以理解的,也是难以避免的。”——这是益农同志“对直言同志意见的意见”(见4月18日人民日报)中的两句话。不知道别的同志读了这两句话如何理解,我读了觉得实在难以理解。
由于客观情况的复杂和干部经验的缺乏,在推行增产措施的工作中偶有错误,的确是难免的。可是,能够说每一项具体的错误都是难以避免的吗?把难以避免的原因说成是领导干部还有官僚主义和主观主义,这是不是说领导干部的官僚主义和主观主义也都是难以避免的呢?如果说领导干部的官僚主义和主观主义的确是难以避免的,那么,我们岂不是应该对这些官僚主义和主观主义加以原谅吗?对于官僚主义和主观主义,又岂可原谅?
推广“青森五号”粳稻使湖南许多地方水稻减产,这一项具体的错误,显然并不是难以避免的错误。
现在来谈这件事,主要的不是为了“青森五号”事件本身,更重要的是究竟应该“怎样对待缺点和错误”。益农同志的意见中有比较长的一段专谈了这个问题,我也认为这个问题值得提出来讨论。农业领导部门对“青森五号”已经表示了什么态度,是不是应该再作检查和讨论,可以另作别论。这里要谈的是益农同志对于“怎样对待缺点和错误”的一些看法。
益农同志也认为“对于做坏了的事情和犯有错误的人,给予适当的批评是任何人也不应该反对的”;“犯了错误是不容许抱原谅态度,更不容许掩盖的”。可是,他紧接着又说:“同时,也应该力求避免过多的批评指责。”什么叫做“过多的批评指责”呢?这问题值得研究一下。对于推广“青森五号”造成的错误,是不是已经有了“过多的批评指责”呢?我只看到过去年10月12日人民日报上发表过农业部和监察部检查这个事件的报道,在人民日报同一天发表的社论中对“青森五号”事件也只是提了一下,也没有专就此事“过多指责”。在别的报纸上,也没有看到对这件事有“过多的批评和指责”。在湖南、湖北两省的农民群众当中,对这件事可能不断发出批评和指责,可是,能够教训为此受了损失的农民群众,说他们不该有“过多的批评和指责”吗?人民日报读者直言同志写了一则“读报杂感”,又谈到了“青森五号”事件,在人民日报上发表了。过去报上已经谈过了“青森五号”,时隔数月又来谈这件事,这似乎有点像是“过多的批评和指责”。可是,在直言同志写这个杂感之前,益农同志就已经宣称对去年推广“青森五号”的错误的批评“过多”了。实际上,直言同志批评的已经不是去年推广“青森五号”这件事,而是益农同志对待错误、对待批评的意见。
还有一个批评的时机问题。我同意,批评应该选择一定的时机。因为批评的目的原是为了加强团结,为了改进工作,如果在某种情况下提出批评对工作和团结反而不利,那就应该等待一个适当的时机。可是,能不能说,在一般情况下,在实际工作中较多地出现了右倾保守的情况的时候,即使有出现了盲目冒进的情况也不必提出批评呢?那恐怕也不是实事求是的吧?我认为,报纸上过去的宣传正有这个毛病,反对“左”倾的时候满版都是反对“左”倾,即使实际工作中有了某些右的倾向也不加理睬。右的倾向发展成了优势,就又一味反对右倾,即使实际工作中仍有某些“左”的倾向也不指出。这样做,恐怕对工作也未必十分有利吧?益农同志说:目前在许多地区农村中,“由于过去在推广增产措施中有些缺点,产生了某些消极情绪,对贯彻增产措施缩手缩脚。在这种情况下,倘若继续批评急躁冒进,恐怕对工作没有多少好处吧?”在报纸上,我并没有看到在这种情况下仍然用很多篇幅“继续批评急躁冒进”。如果实际工作中的确仍然有旧的急躁冒进现象或者出现了新的急躁冒进现象,那末,作为一个读者,我认为即使在这种情况下(许多地区出现了缩手缩脚现象的情况下),报纸也应该把急躁冒进现象反映出来,加以批评。在一般情况下,这样做,会对工作有好处。如果现在有些干部仍然在用官僚主义、主观主义的作法强行推广某些不切实际的“增产措施”,群众把情况反映到报纸的编辑部,而编辑部却置之不理,我认为这将是编辑部工作上的一个错误。当然,这些都是假设。目前并没有发生这样的情形。在实际工作中没有急躁冒进的现象的时候,自然不必批评急躁冒进;可是,如果有人在报纸上发表意见说急躁冒进之中的每一项具体错误都是难以避免的,那末,我认为任何时候都应该允许别人表示反对。
还有一个问题:批评会不会打击干部的积极性?益农同志也认为“肯定成绩,批评缺点,保护干部积极性”的方针是十分正确的。可是,他实际上只承认肯定成绩才能保护干部的积极性,而把批评缺点和保护干部积极性对立了起来。去年下半年,有一个时期,我在报纸上看到,对于推行农业增产措施,的确是发表了一些来自群众的批评意见。我也听到,在有些地方,做农业技术推广工作的同志和一般的领导农村工作的同志,在那个时期情绪有些消沉。这情绪的消沉和报纸上的以及其他方面的批评的关系究竟如何,恐怕还很难判断。不过可以肯定地说:一方面,不完全是由于批评;另方面与批评也不是完全无关。我认为当时报纸对这个问题的宣传是有缺点的。当时报纸上的宣传的缺点不在于批评了工作中的缺点,也不在于“过多的批评和指责”,而在于在肯定成绩方面做得不够。其实,从实际情况看来,报纸上的批评,也不见得就做得很够了,更不能说“过多”;只是因为有一个时期肯定成绩做得不够,就相对地显得那一个时期批评“过多”了。实事求是的批评,在任何时候也不会打击忠诚于人民利益的干部的积极性,而只会有利于消除不利于人民的那些消极因素。对干部的积极性是一定要保护的;可是,决不可把“保护积极性”理解为“做错了事也不批评”。做错了事,承认错误,接受批评,改进工作,正可以消除干部身上的消极性而大大发扬积极性;这对于发扬群众的积极性是更为有利的。 欧海滨
既然犯了错误就该允许批评
4月18日在人民日报发表的益农同志写的“对直言同志意见的意见”一文,提供了一些推广“青森五号”粳稻的材料,再一次表示了他对这件事情的看法。我认为他的看法仍然有一些是不正确的。
监察部、农业部和湖南省监察厅、农业厅的联合检查材料(见1956年10月12日人民日报)中说,在湖南推广“青森五号”三百零一万多斤种子,共约减产四千五百万斤。群众意见很大,他们说:“不应该大面积推广没有经过试种的种子”,“种子来的远,无谷又无管(禾秆短小);事先没试种,害人真不浅。”“搞这样多的种子,小干部没有那么大的胆量,一定是大干部搞的。”这些意见,应该说是正确的,应该让他们说出来。
农村工作干部的工作任务和目的之一是引导农民走向富裕,他们绝大多数和农民有相同的感情。农业生产受了损失,也就是他们的工作任务受了损失,他们就会不高兴。工作没做好,以致减产了,批评他们,可以帮助他们检查错误的根源,避免再犯,他们是不会反对的;即使农民的某些批评尖刻了一些,他们也会理解的。一般说来,广大干部对待批评都有“有则改之,无则加勉”的精神,并不害怕批评。至于看到自己工作失败、农民受到损失,仍心安理得,无动于衷,受到批评就消极起来的干部,并不是多数。“青森五号”是省农业厅决定,农业部批准推广的,农村工作干部只有奉令执行。执行的结果损失很大,他们能满意上级这种决定而抱怨农民群众的批评吗?
我们不难看出,在“青森五号”事件中,表现出了农民群众和政府、基层干部和上级领导部门之间的矛盾。益农同志似乎没有注意这些;在他写的“吸取去年的经验,更好地推行农业增产措施”(见3月29日人民日报)中涉及“青森五号”事件的时候说:“……也受到了过多的批评和指责,伤害了干部和农民群众的情绪。”我在“怎样看待青森五号事件呢?”一文中已经说过:这是用扣“伤害了干部和农民群众的情绪”的帽子的办法反对批评的论调。伤害干部和农民情绪的,并不是什么批评和指责,而是盲目推广“青森五号”这件事本身。请问:农民奉令种植,直接受损失的是农民,谁还去批评农民?对这件事的批评又怎么会伤害农民的情绪呢?至于干部,也只有同益农同志抱同样态度的人,才有可能被批评伤害了情绪。益农同志在这次“意见”里说:“一个人生活一辈子,做一辈子工作,经常有成绩,也犯错误,犯了错误是不容许抱原谅态度,更不容许掩盖的。同时,也应该力求避免过多的批评指责”。什么叫“过多的批评指责”?“过多”的尺度是什么?人们提意见的时候又怎么能十分确切地知道是不是“过多”的?这种要求岂不是让很多人不要提出意见,或者提出批评意见的时候不要“知无不言,言无不尽”,而要保留一部分意见吗?这种坚持不想让人家提意见或少提点意见的反对批评的论调,对“青森五号”事件中表现出来的矛盾的解决是没有好处的。不让人们畅所欲言,就不可能把批评的根据和原因弄清楚,也就不可能彻底改正缺点,解决矛盾。
推广“青森五号”的失败,虽是推广良种工作中的一个事例,但是它和限于科学水平、遵守国家规定的情况下造成的失败并不相同。讨论这个问题的时候,应该就事论事,不应该和其他事件混为一谈。不然,就会模糊“青森五号”事件的实质,就会使人把一些真正难免的失败看成和这一事件一样。这对今后的农业技术改革是没有丝毫好处的。
直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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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栏:

岷江大桥
正在修建的内昆铁路岷江大桥,全长三百五十一公尺,共由两个平台和八个桥墩组成,其中有三个桥墩建在深水急流的江心。这是岷江大桥的工地。
新华社记者 孙忠靖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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