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57年5月19日人民日报 第2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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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栏:

能立即改进的就立即改进
本报评论员
北京大学党委会17日下午邀请校内各民主党派负责人等座谈,会上,该校党委负责人江隆基,对整风以来大家提出的批评和意见分别作了解答。他本着一面整风一面改进工作的精神,他宣布,对在肃反运动中曾经被错斗的几个教授,决定在同样的会议上向他们道歉,恢复他们的名誉。对于一些可以马上改进的意见,他也表示马上解决。
化学工业部党组和党委在邀请部里民主党派的同志座谈会上,化工部党组负责同志彭涛也向大家表示,凡是可以立即改进的事情就立即改进。如民盟的同志批评共产党组织没有替民主党派的活动创设条件,在会议结束的时候,副部长梁膺庸就表示行政方面将立即研究办法给予支持。有的同志批评部里的介绍信都印好了“党员”“团员”的字样,如果外出的同志不是党团员,就划掉另加“群众”二字。这种作法使非党同志很不愉快。16日,化工部就取消了这种介绍信。
这种作法很好。现在,许多领导机关和高等学校都在举行各种座谈会听取党外同志以及下级单位的意见。大量的批评和建议摆在了各级领导者的面前。应该怎样对待这些意见呢?这些意见绝大部分是正确的,应该被采纳的。当然,其中有些问题比较复杂,不是马上能够解决的,或者不是马上能够完全解决的。对于这类问题自然需要经过仔细研究以后逐步解决。但是,有些问题是非非常明显,情况也不复杂,解决起来并不困难,像这样的问题最好是像北京大学和化工部这样立即予以解决。就目前各方面已经提出的意见看,像这样的问题是不少的,比如应该向那些在肃反运动中受到委曲的同志当众道歉的而没有当众道歉,应该看的文件不给非党同志看,应该参加的会议不让非党同志参加,该向非党同志请示报告的事情不请示报告,等等,这些都是应该马上接受批评马上改进的。
不是党内外都有一些同志害怕整风运动不解决问题吗?能改进的立即改进、能解决的立即解决,这就是消除顾虑的最有效的办法。能够立即解决的问题不立即着手解决,难免会挫伤一些同志的积极性,会使人怀疑领导者改正缺点的决心。如果领导者一边表示要消除官僚主义现象,号召大家揭发批判官僚主义现象,一边却眼看着某些明显的可以立即纠正的官僚主义现象继续存在,可以设想这种情况是不会有利于整风运动的进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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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栏:

漫谈党和知识分子的关系
北京师范大学校长 陈垣
自从毛主席最近两次报告后,对于如何正确地处理人民内部矛盾的问题,大家都进行了热烈的讨论,尤其在知识分子中间更广泛的掀起了热潮,感到心目开朗,思想活跃起来。最近我见到几位朋友,都深深感到党的政策的正确。有人说:我多年没说的话,今天都畅快的谈了出来。很多人反映与党的关系比以前更加亲密了。这就是党的思想领导的正确的表现,这就无疑的会使我们科学文化教育事业更迅速的发展和繁荣。
谈到人民内部的矛盾,很自然的就会谈到党和知识分子的关系。党和五百万知识分子的关系是其中极其重要的问题,也是我们决不容忽视、必须很好解决的一个问题。
很多朋友都谈到领导和群众之间、党和知识分子之间有一堵墙。因为有墙,就形成了隔阂,有话不能谈,有意见不愿接受,墙的两边都怕隔墙有耳,彼此猜疑,于是不能尽情倾吐,关系只是若即若离,那末工作怎能作好?既然有墙存在,而过去大家又都不敢说出,墙就会越加越厚,以至两侧人群,越离越远,甚至貌合神离。如今大家都讲了出来,并决心要拆掉它,那末“拆墙有日”,自然是极令人兴奋的事情。
我想既然有墙,原因恐怕是两方面的,责任也应该由两方面来负,
因此想要解决问题,也应当从两方面着手。一方面就是纠正某些单位党员对非党知识分子的不正确的估计,认真贯彻中央的政策,改进工作中存在的缺点,这是主要的一方面。另一方面也就是知识分子本身自我改造的问题。
党从来就是十分重视知识分子工作的,知识分子在党的指导和帮
助、信任与支持下,在各种建设事业上作出了不少贡献。去年知识分子问题会议以后,知识分子工作,就更得到进一步的改善。但是也不可否认,工作中还存有缺点。就拿高等学校的工作来说,某些负责同志沾染了旧的作风,高高在上,不善于倾听群众意见;某些党员以“权威”自居,不许别人批评自己,不进行自我批评;或只听党团员的反映,不去了解老教授意见等等。尤其是对一些老教授,了解不足,对其进步估计过低,有一定程度的宗派情绪,因此对他们重视不够,使用不当,未能发挥其积极作用。如果再加上有些年轻党员,不能体谅老教师心情,态度有些生硬,则更容易造成新老之间感情上的隔阂。日子一久,墙就在有意无意之间形成了。在党员来说,从他所接受的党的政策以及他自己的感情上,大多是主观上并没有存心想筑出这道墙的。曾有一个年轻的党员告诉我说:“我兢兢业业的注意党群关系、新老关系,只怕自己行动有背党的政策,而偏偏就在新老关系上出了问题。”我想把问题提出来研究研究,到底是由于什么原因会构成这个矛盾,是十分必要的。古人说:“爱人不亲反其仁,治人不治反其智,礼人不答反其敬,行有不得者,皆反求诸己。”这就是说:你明明对他好意,而对方反以为是坏意,其中自有原因在,那就要追究一下自己,看看工作中还有哪些问题。凡是有行不通的事情,都要反问一下自己,这样就会自己也健康起来,并且也会使人心服。现在党已决定进行一次新的整风,新的自我批判,检查思想,纠正错误,克服缺点,并且指出要经常自己批判自己,自己教育自己,才能为新的胜利准备条件,这也就是反求诸己的道理。我想为了新的胜利,为了我们社会主义事业的巩固和发展,我们知识分子欢迎这次新的整风,而且也应当在整风运动里,积极帮助党检查工作。
毛主席说:“党和知识分子中间还有不正常的状态,这不能怪知识分子,应当首先要求党。”我想矛盾总是有两个对立面,在这个问题上,共产党要检查自己,我们极端拥护,但是我们作为知识分子,恐怕也要很好的考虑一下,主观主义等等缺点,知识分子也是有的,是否也应当学习党的精神,采用反求诸己的态度,来认清自己呢?
这次整风运动,党提出了新的
自我批判。我想整者正也,党就是用“先正己而后正人”的精神,就是用严格要求自己的态度,力求今后在工作中不犯错误或少犯错误。这是十分使人感动而且令人尊敬的态度。这样的态度,对知识分子来说,特别是对年纪较大、旧社会习惯较多的知识分子来说,就不是很容易的事情,真正做到就要有很深的修养。有时还不是正己正人的问题,而是自己很难看出自己的缺点和错误,往往对别人的缺点和错误就看得很清楚。当然看出以后而且提出来得到改正,自然是非常好的;最怕动不动就把错误和缺点都推给别人,责人者多,责己者少,不善于替别人着想,而习惯于为自己考虑得很周到。
二千多年前,孔子在了解到当时的社会人士、知识分子的思想情况时,曾告诫他们说:“君子求诸己,小人求诸人”,要反躬自问,要“躬自厚而薄责于人”,不要整天只瞒怨别人。自己先检查一下,看看有什么错误,如果有了错误,也应当“过则勿惮改”。谁都不能不犯错误,犯了错误如果能纠正,对工作还是有利的,所以说“过而能改,善莫大焉”。但是他后来终于失望的长叹一声,说:“巳矣乎!吾未见能见其过而内自讼者也。”大概别人指出错误,可以作到不怕改正,已经很不容易,而自己能正确的认识自己,改正错误,当时恐怕是不多见的。
今天当然情况大有不同,但是我们知识分子,往往自以为有点学问,认为别人是“不学无术”,自己是“有学有术”,因而很自负,自命不凡,甚至妄自尊大,自以为天下第一,不习惯于接受别人领导或批评。实际上平心静气一想,我们自己还不是懂得有限,至少我们很多人对马克思主义就还不是很熟悉的。这样看来,某些人认为自己“有学有术”,岂不是也并非全面看法呢?
谈到关于墙的问题时,党的领导同志说:“党和非党之间不应当有墙。但是党和非党之间应当有一条线,那就是:党员应该工作得更多些,态度更谦逊些,而不应当有什么党员优越感。”我看作为党要求党员应当吃苦在前,得利在后,当然是必要的。但是如果这条线,只限于是工作多少,态度谦逊与否的一条线,那末,我想我们知识分子不是也很应当要求自己工作作得更多些,态度更谦逊些,不应当有什么知识分子特别是高级知识分子优越感吗?如果这条线只是包括这个内容,那么就由我们知识分子主动的争取逐渐把它给擦了去,不是也很好吗?
“教育人的人先要受教育”,这是很重要的事情,自己教育别人,而自己却又不虚心先受教育,不认真改造,将会影响别人,甚至遗患后代,这岂不很危险?我看我们知识分子既然并不一定都是“有学有术”,而且很多人都是教育人的人,那末,一定先要受教育,积极进行自我改造。学习和改造对我们知识分子来说是长期的,尤其处在这社会大变动时期。为了搞好党和知识分子的关系,为了使这一关系面貌一新,我们五百万知识分子也是负着很大责任的,我想这也是在新的形势下知识分子的新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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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栏:

听一听青年团干部对党委领导的意见和要求
本报邀请参加青年团第三次全国代表大会部分代表座谈党团关系问题
本报讯 本报编辑部在5月14日邀请参加青年团第三次全国代表大会的部分代表座谈党团关系问题。
到会的有省委、地委、县委级团的负责干部共二十二人。许多代表认为几年来,各级党委领导青年团工作的成绩是基本的。但他们同时指出,各级党委对青年团工作领导方面缺点还不少,这些缺点比较集中地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管不管这个“助手”?
这是代表们对一些党委提出的一个问题。许多代表说,许多县级党委不了解青年团的性质、任务和作用,不了解青年工作的特点,甚至根本不关心青年团的工作。山东省代表说,在他们那里,许多党的县委长期不讨论团的工作。譬如,1953年10月中央发出关于加强青年团工作的指示后,不少县委就不研究,不执行。青年团省代表大会后,省的党委批转了这个大会的报告,可是莱阳地区十五个县,只有四个县的党委讨论了这个报告,其他各县都没有讨论。现在大部分团县委书记不是党的县委会的委员,而党的县委会开会时也没有让他们列席,这样就很难及时了解党委的意图,也很难根据党委的意图来布置自己的工作。浙江代表说,县的党委不但不考虑青年团的特点,甚至多方面限制青年团的独立活动。譬如精简会议,首先就精简青年团的会议,不管应开不应开,党委不批准他们就不能开。有些地区有一种奇怪的现象:积极作团的工作的党员不是受到党组织的鼓励,而是常受到党组织的批评。广东乐昌县团县委工作比较主动,县的党委就说他们“自作聪明”。浙江湖州丝厂一个预备党员担任团分支书记,有一次党支部书记对他说:“你的工作很好,只是对团的工作太关心了!”这个预备党员以后就担心是否会因为多做了团的工作而不能转正。上海代表说,上海有些企业中,一些热心团的工作的同志常被扣上“闹独立性”“本位主义”“先锋主义”等帽子。
少数党委负责干部甚至认为青年团组织可有可无。中共河南获嘉县县委书记对团县委书记当面就这样说:“青年团有没有都可以。”
“呼之即来,挥之即去”
代表们用这两句话概括有些党委对青年团的领导方式,这种领导方式和上面一些对青年团的错误认识是分不开的。许多代表说,完全不要青年团,这种情况还不多,一般的情况是只使用,不教育;只批评,不帮助。要用你时抓一把,不用你时就搁在一边。乡、社中的团干部感到很苦闷,他们比喻自己是“打短工的”,没有经常工作。浙江代表估计,乡社团干部中约有70%到80%不安心工作。这种思想的产生有各种原因,而团的工作得不到党组织的重视、支持和帮助也是重要原因之一。许多代表说,在乡、社中,青年团的工作总是放在最后来考虑。
党委对青年团工作批评和指责过多,也影响团干部的工作积极性。有的代表说,过去有一个时期,党委很重视青年,看到青年的优点多,但目前有些变了,有些党委负责干部好挑青年毛病,不加分析地认为青年缺点多,不好管,因而对青年的活动不信任,不支持。山东代表举了一个例子:去秋海阳县准备开展青储饲料工作,县党委开始同意,说每个社可以搞一个地窖来作储藏饲料用,但接着又说每个乡搞一个够了;最后则又根本推翻,说不搞了,甚至连已经储好的饲料也给挖掉了。什么理由呢?就是不相信青年团员能把青储饲料的工作搞好,实际上莱阳专区去年储藏玉米秆子三千多万斤,坏了的只有二万多斤。对青年农业生产队的看法也有些片面,只批评缺点,而不看到成绩。河南获嘉县青年团去年想开展搞玉米授粉工作,党县委反对,并且批评青年团“闹独立性”。
“拆机器,用零件”
抓团干部,不抓团组织;任意调动团干部,抽调团干部去做别的工作。这种情况去年秋天以来比较严重而普遍。有些代表比喻这种做法叫作“拆机器,用零件”,这样做的结果使得不少团组织陷于瘫痪的境地,不能开展工作,有的团组织被弄得名存实亡。江西代表说,去年11月份后,南昌专区十七个县,原有团干部一百七十八名,去年抽调后,只剩下团干部三十二人(包括有病的、妇女干部产假的),后来竟把有些县的团干部全部抽完了,如铜鼓县、宜丰县团委机关没有人,只好把大门关上。有人转团的关系,到党县委组织部去转,收发工作则由妇联代办。这种现象其他省也有。
团干部调动频繁,严重地影响了团的工作的开展。现在不少党委经常把团的骨干分子调走,用一些“生手”来代替,结果就使许多地区的团的工作大大削弱。江西萍乡县在一年另八个月时间内,团的基层干部几乎是全部换了一班人马。
希望和要求
到会的代表对各级党委提出了下列要求和希望:
一、团干部的缺点是质量低,年青,缺乏经验。目前形势发展快,团的工作跟不上,因此希望各级党委能够对团的工作多作具体指导,党委最好定期讨论青年团的工作,而不要把责任推给一个专管团的工作的负责同志。
二、希望党委负责同志经常和团干部接触,谈谈心,听听团干部的呼声,这对团干部是莫大的鼓励。过去党委负责同志和团干部只在会议上见面,思想上、生活上接触是很少的。
三、希望上级党委在训练基层党员干部时能够向他们讲解一下青年团的性质、任务和作用,使他们对青年团工作有所认识,引起重视。
四、有些代表提出,关于团干部的管理、调配和使用问题,最好能由同级党委和上级团委共同负责,改变目前有些党委不与上级团委商量就随便调走同级团委的负责干部的情况。
五、团组织目前经费过少,有时开会都感到困难,有的地方印刷入团志愿书都没有钱,这对团的工作有一定影响,希望能够给团组织增加一些必要的经费。
除这些要求外,有些代表还希望党中央能够有机会听取团干部对各级党委的意见,他们希望党中央也能够举行这样一个座谈会。有的代表希望党中央在最近能够检查一次1953年发的关于加强青年团工作给各级党委的指示的执行情况,并且根据目前的新形势,再发一个补充指示,这样对进一步改善党对团的领导会产生极大的推动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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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栏:

首都新闻工作者座谈会结束
提出许多新闻理论和实际工作中的问题
本报讯 首都新闻工作者座谈会已经在昨天闭幕。这三天的会议,一天比一天更热烈,到会的人一天比一天多。
在最后一天的座谈会上,邓季惺主张多办同仁报纸。她说,应该把同仁报纸变成报纸的民主党派,这样可以和党报竞赛,可以减少报道中的主观片面性。
邓季惺对党报和非党报的待遇不同很有意见。她说,有人说党报是亲儿子,非党报是义子,这话是有根据的。不但记者采访时候受到不同的待遇,就是纸张的分配也有区别。听说分配给人民日报的纸张就超过了实际的需要。非党报的纸张不够用,纸的质量也不好。机器也是这样,党报有高速轮转机,非党报一直用着旧机器。她说,最可笑的是,各报给邮局的发行费一样,都是25%,而邮局只给人民日报捆报,不给大公报捆报。
老报人毛健吾认为,大公报的记者到处碰钉子,到处受到宗派主义的打击。对这种事情,记者协会一直没有表示过态度。
毛健吾提出建议说:有些精通编辑业务的老报人,解放以后都改了行,现在是不是可以考虑叫他们归队呢?
毛健吾主张新闻部门的领导干部要脱鞋下田,要自己写消息发文章,不要整天开会,忙于领导。
北京大学新闻专业助教陈诗经对学校新闻系的教学工作提出尖锐的批评。他认为现在存在着“新闻教学的危机。”“新闻理论贫乏,教条主义严重。”“新闻教学的危机,实际是新闻理论的危机。”“在教学中,有‘五性一统’,把党性、群众性、思想性、战斗性和指导性统到党性底下,这样一来,把什么生动、活泼的东西都统光了。”因此,学生认为,“与其听教条主义,不如听唯心主义。”
光明日报记者巴波在会上谈到他对报纸的看法。他说,“报纸是教科书”,这在过去是正确的。现在再这样提,就不一定正确了。虽然这样,可是,现在报纸怎么说,下面还是怎么作。
人民日报总编辑邓拓认为这个座谈会表示了新闻界“争鸣”的开始。他说,从两三天的发言情况来看,大家的讨论集中在两类问题上。一类是新闻理论问题。比如,新闻的阶级性、商品性、指导性、趣味性和新闻自由、新闻价值等等,各有各的看法,应该深入研究、继续争鸣。还有一类是实际工作问题,应该分析情况,对症下药,采取有效措施,逐步加以解决。
邓拓说,我国社会的阶级斗争基本结束以后,社会关系发生根本的变化,怎样正确地处理人民内部矛盾,是一个新的课题,我们没有经验,跟不上客观形势的发展。这是许多问题发生的根本原因。
邓拓说,人民日报编辑部的人员对于自己编辑的报纸并不满意,我们觉得其他各报都有值得我们学习的优点,我们要向别的报纸虚心学习,改进我们的工作。邓拓认为,报馆机关化、官僚化的现象应该改变;许多业务干部应该亲自动手,参加编写工作。邓拓还说,全国记者协会将筹办“新闻学研究”的刊物,作为新闻界争鸣的园地。
新华社社长吴冷西希望大家多给新华社提意见,帮助新华社的同志们整风。他说,现在新闻界有个很突出的矛盾,就是通讯社和报馆、广播电台的矛盾。 “每个报纸都应该有自己的特点和风格。可是,通讯社、报馆和广播电台还应该分工合作,以免对消和浪费力量。”
吴冷西说,通讯社本来是应报纸、广播电台的需要而产生的。新华社和报馆、广播电台是合作关系,不是商业关系。过去统一发布某些新闻,是为了适应当时的需要,可是,由于统得过紧、过严、过死,对报纸的不同需要考虑不够,就产生了一些毛病。现在,新华社愿意更好地为报馆和广播电台服务,除了继续发播各个报纸、广播电台有共同兴趣的新闻以外,还打算供给部分专稿,满足它们的特殊需要。
昨天在会上发言的还有:解放军报胡疵、人民公路报王舜华、新华社北京分社雷鹏、少年报裴毓荪、北京大学张步洲、工人日报黄是云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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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栏:

关于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章程(草案)的报告
罗毅同志们:
讨论和通过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的章程,是我们这次大会的一个重要议程。提交大会讨论的新的团章(草案),是以现行团章为基础、吸取了几年来团的建设的经验、根据新的形势所提出来的新的任务和新的要求而拟定的。这个草案在提交大会之前,曾经发给全国县级以上团委和部分团的基层组织进行了讨论,并且吸收了各地同志所提出的许多好的意见。现在,我受第二届团中央委员会的委托,对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章程(草案)作以下说明。 (一)
新的团章(草案)总则部分,比起现行团章在内容上有了不少的扩充和一些重要的修改。
新的团章(草案)和现行团章第一个重要的区别,就是团的名称的改变,即把中国新民主主义青年团改为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正像大家所了解的,我们现在所面临的形势和任务,不仅和1949年开始建团的时候有了根本的不同,而且也和团的第二次全国代表大会的时候有了巨大的变化。1949年当我们青年团开始建立的时候,我国人民正在伟大的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下,同国民党反动派进行着最后的决战,中华人民共和国还没有成立,当时,团章上规定的青年团的任务是“为彻底推翻帝国主义、封建主义与官僚资本主义在中国的统治,为独立、和平、民主、富强、统一的中华人民民主共和国的建设与新民主主义的彻底胜利而奋斗”。那时,把我们团的名称定为中国新民主主义青年团,是合乎当时的斗争任务和广大青年的觉悟水平的。到1953年举行团的第二次全国代表大会的时候,我国民主改革已经完成,党向全国人民提出了社会主义改造和社会主义建设的任务。由于形势的变化,修改了团章,规定青年团的任务是 “为逐步实现国家工业化和逐步过渡到社会主义社会而奋斗”。现在,我们可以自豪地说:我国青年和我国人民一道,已经取得了社会主义革命的决定性的胜利。人类历史上最进步的社会制度——社会主义制度在我国已经建立起来了。在短短的八年中,我国青年在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下,经过了两次革命斗争的锻炼,精神面貌已经有了显著的变化,社会主义觉悟大大地提高了。我国青年正在为把我们伟大的祖国建设成为一个社会主义的工业强国而辛勤地劳动着,并且把进一步实现共产主义当作自己的崇高的理想。中国新民主主义青年团已经完成了自己的历史任务。很显然,在这种情况下,再把我们团的名称继续叫作中国新民主主义青年团,已经不合适了。我们应当根据广大团员和青年的热烈愿望,把团的名称改为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
改变团的名称,标志着中国青年运动已经进入一个新的历史时期。正如邓小平同志代表党中央向大会作指示时所说的那样,它“不只是给全体青年团员带来了巨大的光荣,而且,也在中国青年的肩上放上了更为繁重的任务”,党和人民对于青年团的要求比过去是更高了。今后我们的奋斗目标,就是新的团章(草案)所规定的,要为“建成社会主义和在将来实现共产主义而奋斗”;而“劳动、学习、团结”就是我们的行动口号。这些都在新的团章(草案)中有了充分的反映。新的团章(草案)明确地规定了青年团“是学习共产主义的学校”,特别强调了青年团要以共产主义精神教育青年,帮助他们不断地提高思想觉悟,继承和发扬我国人民的革命传统,使我国青年一代成为热爱祖国、忠于人民、有知识、守纪律、体魄健壮、勤劳勇敢、朝气蓬勃、不怕任何困难的社会主义的建设者;强调了青年团要在广大青年中进行劳动教育,教育青年热爱劳动,尊重劳动人民,积极参加工业、农业的生产和各项建设事业,努力学习建设祖国的劳动技能和文化、科学知识,反对轻视劳动特别是轻视体力劳动的错误观点;强调了要加强同全国各民族青年的友爱和团结,要善于同各个青年组织密切合作,互相学习,共同进步,经常警惕和克服骄傲自满、脱离群众的宗派主义倾向;强调了要在一切工作中坚持群众路线,开展有益于社会主义建设和促进青年健康成长的独立活动。以上这些,在胡耀邦同志代表二届中央委员会向大会所作的工作报告中已经有了详细的阐述,我在这里就不再作更多的说明了。
在现行团章里写着青年团是党的助手和后备军,而新的团章(草案)则只写着青年团是党的助手。这是因为,助手作用实际上也包括了后备军的作用。所谓助手作用,指的是,青年团要拥护党的纲领,在我们国家社会主义建设的各个方面都要成为党的政策和决议的积极宣传者和执行者;指的是,在发展生产、改进工作、揭露和消除工作中的缺点和错误的斗争中,青年团要给党以有力的帮助;指的是,青年团要协助党以共产主义精神教育青年,把广大青年更紧密地团结在党的周围,使我国青年一代能够更好地成为我们党所领导的革命事业的接班人,并且使一部分团员和青年能够逐步地达到党员的觉悟水平,被接收到党的队伍中去。由于这些,同时也为了避免写上团是党的后备军,有可能被误解为所有的团员都要加入党,而事实上,青年团员要全部入党是不可能的,所以在新的团章(草案)中就没有再写上团是党的后备军了。 (二)
新的团章(草案)对于团员的一章有了不少重要的修改和补充。
第一,在什么人可以入团的条文中,删去了现行团章中关于青年工人、青年农民、青年军人、知识青年及其他劳动青年的提法,明确地规定只有劳动青年才能加入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这是因为,由于社会主义改造的伟大胜利,我国的阶级关系已经发生根本变化,现在我国青年几乎全部已经参加劳动或者正在学校中学习准备参加劳动。而且,过去几年,我们在发展团员的时候,对于上述几种青年的入团手续,事实上并没有什么不同的要求。同时,这样的提法可以更显著地表明团员和争取入团的青年必须从思想上坚决地划清劳动和剥削之间的界限,共产主义青年团不能容许剥削分子或者有剥削行为的人参加自己的队伍。
新的团章(草案)把接收青年入团的最低年龄由十四周岁改为十五周岁。这是因为,就十四周岁少年的年龄、要求、兴趣和爱好来说,少先队的活动内容和教育方法,对他们是比较更适合些。而且,建团以来,十四周岁的少年加入青年团的事实上也是很少的。
第二,新的团章(草案)取消了中国共产党党员和中国少年先锋队中队委员会作青年入团的介绍人的规定。这主要是由于在全国范围内已经普遍建立了团的组织,凡是有党组织和少先队组织的地方,也都有了团的组织,青年入团的介绍人已经完全可以由团员来担任。当然,必须指出,过去那样的规定,对于发展团的组织、建设团的队伍是起过积极的、重要的作用的。在建团初期,许多地方还没有青年团的组织,发展团员首先就是依靠党组织派了一些党员去进行的。至于说到少先队组织,由于它在广大少年中进行了许多工作的结果,它为青年团的组织的发展创造了或者说增加了有利的条件。但是,经验证明,如果由少先队组织做队员入团的介绍人,并不是适宜的。
第三,新的团章(草案)规定:“团员年满二十五周岁,没有被选入团的领导机关,或者没有担任团内的专门职务,就不再保留团籍;如果他们要求继续留在团内,可以保留团籍到二十八周岁。”这个规定比起现行团章来,它的不同之点是:⒈“团员年满二十五周岁,没有被选入团的领导机关,或者没有担任团内的专门职务,就不再保留团籍”;而过去只规定:“超过二十五周岁的团员,凡愿退团者,得向支部委员会声明退团。”⒉超龄团员“如果他们要求继续留在团内,可以保留团籍到二十八周岁”;而过去则没有最高年龄的限制。为什么要作出这样的改变呢?这是因为,青年团是一个有年龄限制的组织,如果超龄团员都长期留在团内,那末若干年以后,青年团就可能变成不是一个青年组织,或者不完全是一个青年组织了。同时,团组织的一切活动、教育主要是面向青年群众,是按照青年的特点进行的,而就超龄团员来说,当他进入成年时期,他的要求、兴趣和爱好就会逐渐地和青年人有所不同,这样,团的活动也就会不大适合于他的要求了。根据团中央组织部所掌握的材料,目前全国已经有超龄团员二百八十万左右,其中超过二十八周岁的约有一百万人。这是一个很不小的数字,而且今后每年超龄的团员比过去还会有更多的增加。这些超龄团员经过团的培养教育,在思想上、政治上和工作能力上一般的都有了不少提高,他们在团内外各项工作中都做出了不少成绩。今后他们在社会上和国家生活中还将会发生更大的积极作用。当他们离开青年团组织的时候,团的组织应该指出他们在团组织内的进步和成绩,虚心听取他们的批评和建议,提出对他们今后的希望,并且耐心地帮助他们解除思想上的一些顾虑。同时,由于他们对团的组织已经有了很深的感情,对团的工作比较熟悉,
因此即使在他们离开团以后,团的组织还应该经常注意保持和他们的联系;如果他们还愿意参加团的一些活动,参加团的会议,听团举办的报告等,团的组织都应该欢迎他们,尽可能地满足他们的要求。有的同志问,新的团章(草案)公布以后,是不是所有超过二十八周岁的团员都要立即离开团的组织呢?不是的,不能够作这样的理解。正确的做法应该是,把对超龄团员的规定先在团内作普遍的、深入的传达解释,使所有的超龄团员和一般团员都能够对它有一个正确的了解,使超龄团员同志经过充分考虑,真正从思想上赞同这个规定,而决不可简单从事,操之过急,伤害他们对团组织的感情。也有的同志提出,在超龄团员离开团的时候发给他们共产主义青年团纪念证。我们认为这个意见是重要的,建议三届中央委员会予以认真考虑。
另外,新的团章(草案)在有关超龄团员的条文中,没有再就他们在团内生活中的权利作出单独的规定。这意味着什么呢?这意味着,超过二十五周岁的团员,在没有离开团的组织以前,不管有没有被选入团的领导机关,仍然和一般团员一样,不仅要履行团员应尽的义务,同时享有团员应享有的权利,不仅有被选举权,而且有选举权和表决权。这比起现行团章的规定要更合理些,对于充分发挥超龄团员的积极性,是有好处的。
第四,新的团章(草案)规定了“团员在被接收入党并且转为正式党员以后,如果没有在团内担任领导工作和专门职务,就不再保留团籍。”这主要是因为,这些团员在入了党以后,在党内可以受到比团内更为充分的教育;他们已经在过着党的组织生活,再继续过团的组织生活,就会变成一种不大必要的重复了。至于被接收为预备党员的团员,如果他们在预备期间,还愿意保留团籍,团的组织可以允许他们保留。
第五,新的团章(草案)取消了对于团组织的处分的规定,取消了对团员的劝告处分。这是因为,⒈对于组织的处分完全可以由对于团员和团的干部的处分来代替。⒉对于犯有轻微错误的团员的批评教育,实际上就是一种劝告,把劝告当作对团员的一种处分是不适当的。
新的团章(草案)虽然规定了关于处分的条文,但是我们应该了解,处分并不是我们的目的,而只是在不得已时才采用的,对于犯错误的团员进行教育的一种手段。青年人正处在成长时期,要他们不犯错误是不可能的。而且在一般的情况下,他们犯错误也多是由于知识不足、缺乏经验,由于认识上的偏差所引起的。因此,对于犯有错误的团员的正确态度应该是,既要严肃认真地帮助他们纠正错误,又要保护他们对革命事业的积极性不受伤害;只要他们能够认识和愿意改正错误,就不应该轻易地处分他们。即使对那些错误情节严重,应该给予处分的同志,在给予处分的时候,也要注意充分听取他们的意见,保障他们为自己申辩的正当权利。这样做不仅可以避免在处分中发生错误,而且可以使受处分的同志得到更多的教育。对于已经受了处分的同志,在处分之后,也要经常注意帮助他们,给他们以必要的鼓励,欢迎他们的每一个进步,即使是微小的进步也应该欢迎。(三)
民主集中制是团的基本的组织原则。民主和集中是不可分割的,但是,对青年团来说,应该更多地强调发扬民主。这是因为,青年团是青年的群众组织,青年团组织的主人是全体青年团员,只有充分地发扬民主,才能更好地发挥每一个团员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提高他们在团的生活中的主人翁的责任感。只有充分发扬民主,才能更好地集中群众的智慧,使团的领导机关的工作更加符合实际情况,才能够充分地反映广大青年的要求和愿望,才能够更好地密切上下级的联系,密切团的组织同广大团员和青年群众的联系。同时也只有充分发扬民主,才能够更好地达到教育团员的目的,并且使他们在民主生活中逐渐养成遇事能够独立思考的能力和民主的作风。
应该说,我们大多数团的组织是注意发扬团内民主的,我们团内的民主生活一般是正常的。但是,这并不是说,我们团内的民主生活已经没有什么问题了,我们在这方面还有许多缺点,违反民主、破坏民主原则的现象也并不是很个别的。首先在团中央的领导上就存在许多缺点。团的第三次全国代表大会迟开了一年,中央委员会的全体会议也开得少了。在这个期间,虽然团中央也曾召开过许多次工作会议,讨论和研究了团的工作中不少重要的问题,但是,这些会议毕竟不能代替中央委员会全体会议的作用。团中央常委会的集体领导也是不健全的。对于来自下面的一些意见和要求缺乏应有的重视和认真的研究,有些问题的决定还显得草率,缺乏充分的酝酿、讨论。对于有些事情的要求也显得过死,没有充分照顾到各个地方的不同情况。应该说,类似的情况在省、市以下不少团的组织中也是程度不同地存在着的。有不少团的县委和区委,常常长时间开不起会来,这固然一方面是由于客观上存在一些困难,但是主观上对加强团的集体领导注意不够,也还是一个很重要的原因。另外,还有些团的组织,只要求团员尽义务,而不大重视保障团员和下级组织的民主权利,选举中不大注意充分发扬民主;对来自下面的申诉、批评和建议,也缺乏认真的处理。也还有个别团的领导干部,对于持有和自己不同意见或者是对领导上提出批评的人,粗暴地采取压制和打击报复的办法。很显然,这些态度和作法都是很错误的,必须引起足够的警惕和认真地加以克服。
针对以上情况并且根据几年来团的建设的经验,新的团章(草案)就扩大团内民主增加了下列的一些规定:
第一,规定了团员“对于团的决议如果有不同意的地方,除了无条件地执行以外,可以保留或者向团的领导机关提出自己的意见”。规定了团员有权“参加团的组织通过对自己的处分决议的会议,并且可以申辩”。
第二,规定了“各级组织必须充分发扬民主,切实保障团员的民主权利,使他们能够自由、切实地讨论团的工作和团组织中的各种问题,充分发挥他们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各级领导机关应当经常听取和认真处理下级组织和团员的意见”;“各级组织必须经常用批评和自我批评的方法来揭露和消除工作中的缺点和错误。要鼓励自下而上的批评,特别是鼓励团员和青年对团的领导机关和工作人员提出坦率的批评和建议;反对任何压制批评的行为。”
第三,扩大了全国代表会议的权力,规定全国代表会议不仅有权讨论团内重大问题,而且还有权免除占总数七分之一的中央委员和候补中央委员的职务,并且有权补选占总数七分之一的候补中央委员。
第四,规定了“省、自治区、直辖市、自治州委员会的全体会议每年至少召开两次。县、自治县、市委员会的全体会议每年至少召开三次”。
第五,规定了“团的各级组织实行集体领导和个人负责相结合的制度”。
可以肯定,这些规定对于保障团员和下级团组织的民主权利,加强团的集体领导,健全和发展团内民主生活,必将带来很大的好处。同时它也将会有利于团内集中的加强。我们青年团是一支先进青年的战斗队伍,我们强调民主,也正是为了更有效地达到政治上、组织上的一致,从而加强团的战斗力。
在团章(草案)讨论过程中,有些同志提出,既然要扩大团内民主,为什么还要将全国代表大会由三年召开一次改为四年召开一次呢?有些同志提出为什么不在团内实行各级代表大会代表的常任制呢?
我们认为,把全国代表大会的召开由每三年一次改为四年一次,是为了使它可以和每二年召开一次的省、自治区、直辖市、自治州代表大会在时间上衔接起来,这样,不仅便利于选举出席全国代表大会代表的工作,而且对中央和地方上下之间工作的安排上,也有许多方便。同时,由于扩大了全国代表会议的权力,只要我们今后能够努力做到一年左右召开一次全国代表会议,那末,就总的情况来说,团内民主并不会因为把召开全国代表大会的时间延长一年而受到损害。
至于说到常任制,这对我们的党来说,它确实是扩大党内民主的一个很重要的措施。但是对于我们青年团来说,却有不同的情况,因为青年团的干部流动较快,同时也因为青年团是有年龄限制的组织,要求全国代表大会的代表能够全部或者大多数都能连任四年是很困难的。这样,如果在四年中间,有许多代表都已调离青年团的工作,或者由于“超龄”而离开了团的组织,那么所谓常任制不就是“有名无实”了吗?基于同样的理由,常任制对于地方各级代表大会来说,也是不很适宜的。有些同志提出,为什么要规定全国代表会议有权免除部分中央委员和候补中央委员的职务和补选部分候补中央委员呢?我们认为,这样做,除了可以加强全团对于团中央委员会的工作和每个中央委员的监督以外,还由于团的中央委员在四年任期中间也常常免不了有些人调离青年团的工作,而不能不另选别的同志来递补。
同志们,关于新的团章(草案),我要说明的就是这些。大家可以看得很清楚,它和现行团章比较起来,并没有涉及到团的根本性质的改变,就是说没有改变青年团是中国共产党领导下的先进青年的群众组织,是党的助手;没有改变它是以共产主义思想教育青年的学校;没有改变团的组织是按民主集中制的原则建立起来的。但是,它确有一些重大的带有原则性的修改。这些改变要求我们把团的建设提到一个更高的水平,以便更好地适应党和人民的要求,适应青年的要求,更好地发挥它在广大青年群众中和社会主义建设中的先锋作用和突击作用。
我们相信,有着中国共产党和毛主席的亲切领导,有着长一辈和社会上各方面的支持和帮助,有了这次大会所制定的工作方针、任务和团的章程,依靠全团努力,经过更艰苦、更深入、更细致的工作,今后,我们将一定会把团的队伍建设得更好,把我国各民族的青年更好地团结在党的周围,为祖国立功,为社会主义建设和人类最崇高的事业——共产主义事业,作出更大的贡献。
同志们,在结束我的报告的时候,我建议我们的大会通过提交大会讨论的团章(草案)作为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的章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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