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57年4月28日人民日报 第4版

第4版()
专栏:

从小到大 从无到有 从旧到新
——内蒙古教育事业在飞跃前进
内蒙古自治区人民委员会副主席 哈丰阿
十年来的大发展
蒙古民族是拥有丰富文化遗产的民族,曾同各兄弟民族共同创造了我国的历史和文化。但自从被清朝统治以来,在过去三百多年间,备受民族压迫,丧失了民族统一和主权,社会生产力陷于停顿,人民生活雕弊,民族文化长期停滞在落后阶段,使蒙古民族成为文化上的落后民族,因而造成了民族文化的黑暗时期。
内蒙古人民在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之下,经过了民族解放的艰苦斗争,在1947年5月1日建立了内蒙古自治区,实现了三百多年来民族统一解放的愿望。十年来,随着人民政权的建设和巩固,人民经济的恢复和发展,人民的文化教育事业也得到了空前的发展。
1946年全区只有小学一千六百二十七所,学生十三万七千六百七十二人,其中蒙古族学生一万零二十九人;现在有小学九千三百四十五所,学生八十六万零八百四十人,其中蒙古族学生十万零八千四百人,其他少数民族学生一万三千九百四十七人。1946年中等学校只有二十二所,学生四千零三十人,其中蒙古族学生四百五十九人;现在有中等学校(中学和师范)八十七所,学生六万零一百七十五人,其中蒙古族学生一万一千一百三十一人,其他少数民族学生二千四百七十九人。解放前没有一所正规的中等专业学校,更谈不上高等学校了;现在有中等专业学校十八所,学生九千六百二十八人,其中蒙古族学生五百四十二人,其他少数民族学生四百零五人。现在有高等学校三所,学生二千三百四十八人,其中蒙古族学生五百六十六人,其他少数民族学生九十五人。解放前85%以上的劳动人民都是文盲,而在1956年参加业余学习的职工、干部、农民、牧民、市民有七十九万七千八百六十七人,其中蒙古族十二万九千五百六十七人。
十年来,蒙古族学生有了很大的增长,小学生增长了约十倍,中等学校学生增长了约二十六倍,中小学生已由解放前占人口总数1%左右增长到占人口10%以上。这在绝对数字上或者在增长速度上都是内蒙古历史上前所未有的。并且由于贯彻执行了学校教育向工、农、牧劳动人民开门的方针,学生的绝大部分都是劳动人民子弟,解放前的学校只为少数人服务的现象,已经永远结束了。
除了数量上的发展以外,质量也起了根本的变化。我们废除了封建的、法西斯奴化教育的制度和方法,建立了以社会主义教育为内容的制度和方法,十年来我们的教育已经走上了社会主义教育的轨道。
这样,内蒙古教育在数量上从小到大(如中小学),从无到有(如高等学校),在质量上从旧到新,而呈现了内蒙古历史上空前的繁荣景象,这就使蒙古民族在历史上遗留下来的文化落后面貌开始起着重大变化,民族文化发展的广阔远景已经呈现在我们面前了。
几点体会
内蒙古自治区教育事业得到飞跃发展的原因在哪里呢?我们有以下几点体会:
第一,中国共产党伟大民族政策的贯彻,内蒙古自治区的建立,是内蒙古教育事业发展的最基本的保证,也是最大的推动力。我们知道在察哈尔林丹汗死后不久,于1636年漠南蒙古十六部四十九封建领主召开大会,决议承认满洲皇帝皇太极(太宗)继承蒙古可汗的大统,于是漠南蒙古完全成为满洲皇帝统治下的内蒙古,而开始了民族被分割统治的黑暗历史。自1636年至1947年整整经过了三百一十年。在这漫长时间里,内蒙古人民经历了清朝、国民党大汉族主义者和日本帝国主义的残酷统治。内蒙古人民为了争取民族解放,曾经进行不屈不挠的长期斗争,而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之下,终于在1945年得到解放,并在1947年建立了内蒙古自治区。过去历代的反动统治者削弱内蒙古的毒辣政策的共同点就是“分而治之”,而中国共产党伟大的民族政策是“区域自治”。这一伟大的民族政策的优越性是如何呢?过去反动统治者为了分割内蒙古而设的四个省制被取消了,其中绥远省完全合并于内蒙古,热河、察哈尔和宁夏三省的绝大部分地区划归了内蒙古,辽宁和黑龙江省内的主要蒙古族居住地区也都划归了内蒙古,就这样,拥有一百四十万平方公里面积,八百七十万多人口的内蒙古自治区在二十世纪四十年代诞生了。蒙古民族人民在内蒙古自治区内实现了三百年来的大统一,实行了当家作主的自治权利,而和区内的汉族及其他兄弟民族亲密团结,进行着自治区的建设。
内蒙古自治区的建立,大大地恢复了内蒙古人民的民族自尊心,提高了民族自信心,鼓舞了政治、经济和文化建设的积极性。有了民族的统一政权,民族的统一经济市场的开始形成,民族的统一教育事业也才有了发展的可能。
第二,在中央统一方针政策的指导下,在人民生活改善的基础上,有计划有步骤地发展了教育事业。内蒙古教育事业也是祖国教育事业的一部分,它有着全国的统一性,也有着民族地方的特殊性。因此,只有在中央统一方针政策的指导下,才能在重大问题上不致迷失方向,这是一方面;另一方面,必须充分照顾民族特点和地区特点,使中央统一的方针政策和民族地区的具体情况结合起来,这样,才能避免一般化的领导。
我们针对蒙古及其它少数民族由于长期受压迫,教育落后的特点,贯彻了中央“学校教育向工、农、牧劳动人民开门”和“学校教育为少数民族开门”的方针,采取了鼓励蒙古族及其他少数民族学生入学学习的具体措施,在学校设置、升学录取标准、助学金待遇、日常生活和假期等方面都照顾了地区特点和少数民族学生。如:在开始时,纯牧区小学完全公办,并有绝大部分学生享受人民助学金待遇。在鄂伦春、雅库特等少数民族地区的小学,则实行全部公费待遇。并根据需要与可能,开始有计划地分布了学校网,逐步扩建了中小学,增加了学校设备。因而在学校分布上,区内许多历史上从来没有过学校的牧区、山区、林区以及边远地区都有了学校,半农半牧区每个乡平均约有四所小学,牧区大部分苏木也都有了小学。中等学校(中学、师范、中等专业学校)如全区平均则每个旗都能有一所以上,而哲里木盟各旗、县实际上都有了一所或者一所以上的中等学校。
内蒙古自治区在发展教育事业方面,不但在统一方针政策方面得到了中央的领导,在具体问题上也同样得到了中央有关部门多方面的照顾和帮助。在这方面我们奉行的原则有两个:首先是,应自办而且能自办的事业,尽量逐步自办,不过分强调自治区的特殊性,而单纯地依赖中央。比如中小学和自治区迫切需要的某些中等专业学校就是这样逐步办起来的。其次是,迫切需要办但暂时不能自办的事业,那就必须一方面积,极准备条件,一方面依靠中央来办,既不能过分强调自治区的落后性,又不能怕麻烦中央而妨碍了事业的发展。内蒙古师范学院就是这样办起来的。至于内蒙古畜牧兽医学院和内蒙古医学院是中央有关部门根据党在内蒙古自治区执行“人畜两旺”政策的需要而主动办起来的,在这方面也可看出中央对内蒙古的照顾和帮助是何等之大。
由于历代反动统治者对蒙古民族实行愚民政策的结果,一直到清朝末叶,内蒙古各蒙旗没有一所正规学校。现在我们已经拥有了从学前教育一直到高等教育的现代的社会主义的教育体系,并且已经开始供应着大批的民族干部。根据初步统计,十年来在各级各类学校毕业的蒙古族学生有:高等学校三百六十八人,中等学校(不包括专业学校)五千一百零三人,小学十二万二千一百四十一人。在各种短期训练班和在区外各级各类学校毕业的学生都未包括在内。
第三,通过民族形式,进行社会主义内容的教育,是内蒙古教育事业发展的重要关键。内蒙古自治区建立后就开始编印各种蒙文教材,采取了语文课教材自编,其他教材则译用全国统一教材的方针,十年来,出版蒙文中、小学教科书一百一十五种,四百五十万五千八百五十四册,这样基本上解决了教材问题。民族语文教材的解决,不但便利了以民族语文进行教学,保证了民族教育的顺利发展,并且解决民族语文教材的过程,也就是初步对民族学校进行教学改革的过程,保证了能以正确的思想观点向学生进行政治思想和科学知识的教育,这个意义是很大的。
通过民族形式进行社会主义教育,必须有大批的民族师资,在培养民族师资方面,主要是贯彻党的知识分子政策,团结教育各族知识分子担任教员,开始时不能要求过高,但必须注意训练提高;另一方面,开办短期训练班,训练新的教员,注入新的血液,并逐渐由短期训练班过渡到正规师范训练教员。同时,以逐级提拔的办法,大胆提拔小学教师教初中,提拔初中教师教高中,提拔高中教师当师范学院教师,解决了一些中等和高等学校非常缺少民族师资的困难。据初步统计,现在各级各类学校中蒙古族的教师已有:高等学校五十七人,中等学校四百六十人,小学四千二百零五人。
第四,民族团结教育是内蒙古学校进行政治思想教育的主要内容。内蒙古自治区除蒙古民族外,还有汉族和其他少数民族。由于过去长期受反动统治阶级的挑拨离间,民族关系是不够融洽的。因之,在内蒙古地区改善民族关系,是开展一切工作的前提条件之一,教育工作也不能例外,同时,教育工作应当成为改善民族关系的重要工具。内蒙古教育一开始就注意到了这一点,通过课堂教学,特别是结合着国际主义和爱国主义教育进行了民族政策教育,并通过参加土地改革、抗美援朝等各种社会运动,各族教员及学生深深体会到各族劳动人民利害的一致,开始克服了大民族主义及地方民族主义的思想倾向。随着内蒙古自治区新的民族团结关系的建立和巩固,各级学校中的民族团结关系也得到进一步改善,各族教员间,各族教员与学生间,各族学生间,一般地表现着亲密友爱,而这种关系推动着互相尊重、互相学习,推动汉族干部安心于内蒙古工作,同时推动蒙古及其他少数民族学生很好地学习着汉族的先进文化。这样,新的民族关系的发展,大批汉族干部的积极参加内蒙古教育建设工作,推动了内蒙古教育的发展。
第五,学习先进经验,吸收先进文化,是内蒙古教育事业发展的重要条件。这个工作不但促进教育事业的发展,而且也是丰富和提高民族文化的必不可少的工作。在这方面我们主要学习的是汉族和其他兄弟民族的先进经验和文化,并注意学习了苏联和蒙古人民共和国的先进经验。在学习先进经验方面,我们既反对了故步自封的保守思想,也反对了生搬硬套的急躁情绪,而注意使先进经验与民族特点相结合起来。比如:学习汉语文是学习汉族先进经验和吸收先进文化的重要手段,但我们在执行上有过混乱,这就是在农区从小学低年级就开始学习两种文字,结果造成了两种文字都学不好的现象,影响了民族语文教育打好基础的工作,另一方面在牧区则完全未学规定的汉文课程,而影响了学生知识眼界的扩展。这些现象经过了研究之后,规定了小学高年级不分农牧区一律添设汉文课程,要求在打好民族语文学习的基础上,学会规定的汉文课程,这样才切合实际。又如:利用蒙古人民共和国的教材,能使我们节省很多的翻译时间,但必须使它某些实例联系中国实际。
新阶段新任务
正当伟大祖国社会主义建设第一个五年计划开始时,内蒙古自治区也由推行区域自治阶段进到了建设自治区阶段,这也就是标志着自治区已经进入社会主义建设的新阶段,并且在1956年取得了社会主义改造的伟大胜利。面临着这个伟大的社会主义新阶段,内蒙古人民应该如何发展成为现代的社会主义民族呢?内蒙古教育工作的新任务是什么呢?
关于这个问题,刘少奇同志在“八大”的政治报告中明确指出:“各少数民族要发展成为现代民族,除进行社会改革以外,根本的关键是要在他们的地区发展现代工业。”同时,“八大”政治决议中规定了切实注意民族自治机关的民族化和培养少数民族自己的工人阶级和工业干部的任务。根据这些指示和决议,我们应该深刻认识要实现自治区的工业化和自治区机关的民族化,那就要作最大努力来培养民族的工人阶级和民族的科学技术干部。
包头工业基地和其他中央国营工业的在我区建设,是自治区工业化的优越条件,这是从根本上改变自治区落后面貌的关键所在,内蒙古人民以最大的感激心情迎接这些建设,并且要用一切可能条件来加以支援。
因此,今后内蒙古教育工作的中心任务再明白也没有了,那就是,提高各族人民文化水平,形成民族的工人阶级,并大力培养民族的科学技术干部,积极参加祖国和自治区的社会主义建设,使蒙古及其他少数民族逐步发展成为现代的社会主义民族。(附图片)
呼伦贝尔幼儿园里,有一百五十七名各族幼儿,其中有六十八名是蒙古族。为了发展本民族文字和语言,特为他们设了蒙古族班,由蒙古族教养员来负责教育他们。图为蒙古族教养员菱花,在蒙古族班里给孩子们讲故事。 新华社记者 袁汝逊摄


第4版()
专栏:

草原新生牛羊遍野
内蒙古自治区十年来的畜牧业
内蒙古自治区人民委员会畜牧厅厅长 都固尔扎布
全区牲畜总数 十年增加两倍
畜牧业经济在内蒙古自治区占有很重要的地位,全区一百四十万平方公里的土地上,一半以上是牧区,在牧区从事畜牧业生产的有三十五万蒙古族牧民和一部分达呼尔、索伦、通古斯族牧民。农业区和半农半牧区,畜牧业也有很大的比重。内蒙古自治区的畜牧业,从1947年内蒙古自治区建立到现在的十年间有了很大的发展。1947年全自治区有大小牲畜八百二十八万头,到1956年已发展到二千四百三十五万头,增加了两倍以上;连同猪,全自治区1956年牲畜总头数达到二千六百万头。
畜牧业生产技术已经有了提高。全区已有打搂草机一千三百三十套,1956年打草五十亿斤,人工种植的饲料作物,农牧区共达一百一十万亩。棚圈已建了二十一万座。水井、水车,都有增加。牲畜疫病中的牛瘟已经消灭,炭疽、气肿疽、口蹄疫已经可以有效的控制。对各种灾害的防御力量,已经比过去提高。
牧区畜牧业的社会主义改造,已取得很大成就。到1956年终,全区已经办了五百五十一个牧业生产合作社,参加牧业合作社的牧户,占总牧户的23%以上,连同参加互助组的牧户,组织起来的牧户已经占总牧户的83%。对牧主(巴音)经济的社会主义改造,也已经开始试办。全区现已试办公私合营牧场十三个,吸收了十九户牧主参加合作社。
国营牧场已经发展到三十九个,其中五个牧场有机械设备,有一百一十七标准台拖拉机,畜牧兽医工作站已建立二百五十处。有机械设备的草原工作站已经建成一处。为了提高牲畜质量,已经设立羊配种站二百五十二处,牛配种站四处,马配种站四十七处。
为了进行畜牧兽医科学研究和培养干部,已经建立畜牧兽医科学研究所一所,畜牧兽医学院一所,初、中级畜牧兽医学校三所。
畜牧业发展的结果,广大的牧民生活有很大改善,牧区每一个牧民平均占有的牲畜头数,已由1946年的十三点八头,上升到1956年的三十七点二头。这样就使广大牧民摆脱了历史上的贫困状态。畜牧业生产发展的结果,对农业生产有很大支援。自治区输出区外的五十二万头牛、马中有相当数量是作为农业耕畜的。畜牧业发展的结果,对供应城市肉食和工业原料方面,也有很大贡献。据1950年到1956年的材料,仅国营商业输出区外的牛、马、羊、猪达二百一十万头,冻肉三万八千吨,各种皮张七百一十三万张,羊毛、羊绒、驼毛四万五千吨。
贯彻各项政策 反对错误倾向
内蒙古自治区畜牧业发展的过程,是根据中央的方针政策和内蒙的实际情况制订政策,贯彻执行各项政策和反对不正确倾向的过程。
“放牧自由”政策,是解放初期自治区党和人民政府在牧区的一项根本政策。这是针对当时牧区的草牧场为少数人所独占,和牧区还存在部分奴隶制度的情况下,经过与各方面代表人物的协商而制定的。“放牧自由”就是参照蒙古民族过去的习惯,宣布在内蒙古境内草牧场为蒙古民族所公有,牧民在各该行政区划内都有放牧的自由。实行“放牧自由”政策,废除了奴隶制度,解放了为封建制度所束缚的生产力,为畜牧业生产的发展开辟了广阔的道路。
不斗不分不划阶级和牧工、牧主两利政策,是解放初期党在牧区的又一重要政策。当时农业区正在进行土地改革,有一部分干部把农业区平分土地的办法搬到牧业区,提出所谓“耕者有其田、牧者有其畜”的错误口号,并且实际上在一部分牧业区分了牲畜,结果造成了牲畜的损失和死亡。发生这一问题的主要原因是有一部分人不了解牧业经济与农业经济有其不同的特点,同时牧主与地主也不相同,在牧区废除封建特权,实行“放牧自由”以后,牧主的剥削基本上是资本主义性质的,因之,保存牧主经济,实行牧工、牧主两利政策,并鼓励其发展生产的积极性,对发展牧区经济来说,不是有害而是有利的。执行这一政策的结果,动员了牧区各阶层人民都来发展生产,牲畜头数迅速增加。实践证明,这一政策是正确的。
在发展畜牧业中,在农业区、半农半牧区、牧业区都曾经批判和反对过“重农轻牧”与“牧业落后论”的错误思想倾向。持有这种错误思想的同志,忽视畜牧业生产,不重视农牧结合的重要性。他们机械地认为从历史上看游牧经济转变为农业经济是一种进步,因而就认为今天的畜牧业生产不改变为农业是没有前途的,这些同志不了解由于现在社会经济分工的更加细密和国家人民都迫切需要大量的牲畜和畜产品,因而畜牧业生产的前途,无论目前和将来,都是非常光明和远大的。因此在农业区必须实现农牧结合,在牧区必须在大力发展畜牧业的同时,注意逐步发展农业,以支持牧业的进一步发展。
牧业生产合作社 有着极大优越性
随着自治区政治、经济、文化的不断发展,和社会主义改造运动的巨大影响,牧业区已经提出了以互助合作为中心发展畜牧业生产的问题。因此在已有牧民间的生产互助的基础上,逐步地开展了畜牧业合作化运动。目前合作社已经有一定的规模,牧业生产合作社已初步显示了极大的优越性,这些优越性是:
第一,增加了生产,增加了社员的收入。许多合作社,牲畜的繁殖率、成活率和纯增殖率,都比互助组和个体牧民高,牲畜头数,年年增加。根据三百四十六个社的材料,增产的合作社有93%,增收的社员达到80%—90%,有的社并且做到了所有社员都增加收入。
第二,改进了经营管理,解决了劳动力不足的困难。合作社对畜群实行了有计划的合群、分群放牧,有计划地合理地使用了牧场,改进了饲养管理。许多合作社实行了劳动规划,合理调配了劳动力,发挥了劳动力的作用。
第三,有利于合作社的基本建设。例如:兴修水利,开辟新的牧场,培育和改良牧场,搭棚盖圈,购置新式畜牧生产工具等,合作社做到了许多个体牧民所难以做到的事情。
第四,为多种经营创造了良好条件。不少牧业社,在以牧为主的条件下,发展了农业,建立了饲料基地。不少牧业社不但解决了饲料问题,有些社并且达到粮食自给,不再依赖从农业区输入。副业生产,在统一计划下也有发展。
第五,推行了定居游牧,为牧区的人畜两旺创造了条件。许多合作社建社后都建设了定居地。有的种植了蔬菜和林木,有的修建了房屋改善了居住条件。有的社还开展了一些文化、卫生工作。
第六,改进了生产技术,进行了品种改良和兽疫防治工作。不少合作社在总结自己的经验和畜牧兽医工作站的帮助下,生产技术都有改进。品种改良也取得相当成绩。
由于显示了这些优越性,牧业生产合作社已为牧区人民所拥护,证明它是个体牧民过渡到社会主义的恰当形式。
为了使合作化能够健康地发展,我们曾经再三强调要按牧区的民族特点,畜牧经济的特点和牧民的觉悟水平办事:
第一,在方针、政策、步骤上,强调要在稳定发展生产的基础上进行改造,按照“稳、宽、长”的精神办事。就是政策要稳,办法要宽,步骤时间上允许因地制宜有所区别,允许以较长的时间来完成社会主义改造。在政策执行上,首要的原则是绝对遵守自愿互利的原则。入社或不入社,按照自愿,入了社退社也自由,退社再入社也欢迎;办合作社采取那种办法也按社员的意愿来决定;在照顾劳畜双方的利益上不但照顾多数人的利益,而且也要照顾少数人的利益。合作社的规模一般不宜大。
第二,在入社办法上,强调采用群众能够理解易于接受的办法,允许群众按自愿留够自己认为需要的自留牲畜,自留数量,不加限制。目前内蒙古牧业区大量采用的是
“基础母畜按头数入社,劳畜比例分益”的办法,这是一种群众比较习惯的办法,它可以把个人利益和集体利益紧密地结合起来,因而是可以大量推广的。“牲畜按等评分,以分入社,比例分益”的办法,也是采用较多的一种,也可以因地制宜的加以推广。还有一部分社是采取作价入社付给固定利息及其他办法。
第三,搞好生产,保证合作社的牲畜头数逐年增加,质量逐步提高,是办好合作社的重要标志。增产的关键是执行勤俭办社和民主办社的方针,改进经营管理。报酬制度采用简单易行的包工办法,实行多劳多得的原则;在生产上执行以牧为主、农牧结合、发展多种经营的方针。
第四,合作社的收益分配政策,必须起鼓励社内外牧民发展生产的积极作用,正确的规定劳畜分红比例。必须使牲畜多的牧户感觉到牲畜入社后,可以得到更快的发展和增加更多的收入;使劳动力多的牧户感觉到入社以后劳动力可以得到充分的发挥和得到更多的实际利益。在分配问题上,要反对降低牲畜报酬,割肥补瘦,使畜多户吃亏的偏向,也要反对不恰当的提高牲畜报酬,使畜少劳力多的户吃亏的偏向。
第五、与发展合作社相结合,推行定居游牧。国家在扶助定居游牧上给予了合作社以援助。
同牧主反复协商 着手改造牧主经济
牧业社会主义改造中另一个重要部分是对牧主经济的社会主义改造。在牧业区逐步合作化的形势下,牧主经济的继续发展已经产生困难,如劳力不足、雇工困难等,这些问题如果不加以解决,会妨碍生产的继续发展。同时在全国社会主义改造高潮的影响下,牧主也有走社会主义道路的要求。根据这种实际情况,我们遵照中央对牧主和平改造的方针,经与牧主反复协商,初步着手进行典型试办工作。
一年来对牧主经济的社会主义改造工作,我们有如下体会:
(甲)改造牧主经济可以采用多种形式,可以办合营牧场,可以参加合作社,可由合作社代放苏鲁克(苏鲁克,蒙古语,租放牲畜的意思),可以由国营牧场代牧,还可以采取其他有利于改造又易于为牧主所接受的办法。一个牧主愿意同时采用几种办法也是可以的。暂时还不愿接受改造的,仍然允许牧主继续雇工经营,雇工生产有困难,政府仍然给以帮助。
(乙)不论办合营牧场和参加合作社,均须根据需要和可能,根据牧主的自愿。牧主愿意改造,但国家还没有足够的人力、财力、物力支持时,可暂时不办。牧主不愿接受改造,可以暂时不改造。
(丙)在社会主义改造中,仍然应该继续执行不斗不分,不划阶级和牧工、牧主两利政策,对牧主经济仍然保护。
按照这些精神,我们在试办过程中注意解决了下列问题:对牧主给予适当安排,入场牧主大都担负了场长、副场长或其他适当职务;对放出的苏鲁克在合营时一般的不收回,仍由牧主自己继续分红;牲畜作价、分红、定息都协商决定,自留牲畜全按自愿;在生产上执行因陋就简勤俭经营在生产中求发展的方针。
在牧主参加合作社方面:允许牧主担任管理委员会的委员等职务,发挥他们经营生产的特长;在入股分红问题上切实做到互利;过去放出的苏鲁克仍允许分红;自留牲畜全按自愿。
试办的情况初步证明,试办合营牧场及个别吸收牧主参加合作社,都是牧主可以接受的办法,是有利于生产的。但由于对牧主的改造工作,尚处于摸索试办的阶段,经验和办法都十分缺乏,还有待于进一步在实践中总结经验,研究办法,以便更稳妥地进行对牧主经济的改造。(附图片)
喜悦的锡林郭勒牧场 桑吉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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