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57年4月13日人民日报 第7版

第7版()
专栏:

对于当前离婚问题的分析和意见
幽桐
近来有些人对于法院审理离婚案件的工作提出了批评和意见。这对于审判人员纠正错误、改进工作是有益的,但是在离婚问题的分析和处理意见上,还有几点值得商讨。即:一、婚姻纠纷案件是增加还是减少;二、当前离婚的主要原因是什么;三、怎样认识和对待离婚问题;四、法院应当怎样处理离婚案件。
婚姻纠纷案件是增加还是减少
首先,婚姻纠纷案件是增加还是减少。有些人根据法院受理的民事案件中婚姻纠纷案件(主要是离婚案件)的比重大和比重上升的情况,认为离婚案件增加得很历害,批评法院判决离婚多,助长了增加的趋势。其实离婚案件不是逐渐增加而是逐渐减少了。在民事案件中所占比重的增大,不等于婚姻纠纷案件本身的增加,比重大小对于说明婚姻纠纷案件的增减情况是没有意义的。民事案件包括土地、债务、房屋等纠纷。1953年以后这些案件的总数普遍地逐年下降,1953年全国民事案件有一百八十五万多件,其中婚姻纠纷案件有一百一十七万多件,占总数的63.2%;1954年民事案件总数下降到一百二十多万件,婚姻纠纷案件下降到七十一万多件,占总数的58.84%;1955年民事案件总数下降到九十五万多件,婚姻纠纷案件下降到六十一万多件,占总数的63.73%;1956年民事案件总数下降到七十三万多件,婚姻案件下降到五十一万多件,占总数的69.7%。从这里,可以看出婚姻纠纷案件的绝对数字是逐年减少的。但是,以1953年和1956年相比,在婚姻案件的绝对数字上,前者比后者多一倍以上,而婚姻案件在民事案件中所占的比重,则后者大于前者。因此,根据比重大小和比重的变化来判断婚姻纠纷案件是否增加,是毫无意义的。在民事案件总数大大下降的情况下,土地、债务等案件下降得很快,婚姻纠纷案件虽也减少,但由于它和土地、债务等问题具有不同的性质,不可能以同样速度下降,自然所占的比重就大了。如果根据统计材料来分析婚姻纠纷案件是否增长,应当拿它的前后绝对数字来比较。前面所举1953年到1956年的情况,充分证明离婚案件的绝对数字是逐年减少,而不是增加,没有什么惊惶的必要。
当前离婚的主要原因是什么
其次,当前离婚的主要原因是什么。有些人认为封建婚姻很少了,而现在提出离婚的又大多数是青年妇女,所以就认为当前离婚的主要原因是:农业合作化高潮发生以后,特别是初级社转入高级社后,妇女经济独立了,“稍不如意,则要离婚”;也有些人认为离婚的主要原因是由于资产阶级思想作祟。这些看法是不符合实际情况的。我认为当前离婚现象的产生有各种原因,但就全国范围来说,主要的仍然是封建婚姻关系和封建残余。
从贯彻婚姻法运动以来,婚姻、家庭关系在社会主义革命与社会主义建设的基础上发生了巨大的变化。由完全的家长包办婚姻关系转变为绝大部分的自主或半自主的婚姻关系,由父权、夫权统治的家庭关系转变为大多数平等、和睦、积极生产的新家庭关系:这是目前婚姻家庭关系的主要方面。这种巨大的转变证明着新婚姻制度的优越性,也证明着这种制度的经济基础的优越性。但是,过去封建婚姻制度所形成的老的封建婚姻关系,在婚姻法颁布后,并不是都已经改善成了和睦的家庭关系,过去存在着的纳妾、童养媳等问题,也并不是都已得到合理的解决,而在婚姻法颁布后,也还有不少新的封建婚姻关系继续发生。特别是有些落后地区,封建包办婚姻还占70%左右。而半自主婚,甚至有些自主婚,也还没有摆脱封建婚姻制度的影响,还包含着封建残余的因素。因此,封建婚姻关系和封建残余还是婚姻纠纷的主要原因。根据各地1956年上半年不完全的调查,农村里属于封建包办婚姻而提出离婚的,一般地说占离婚案件总数的50%左右。安徽省巢县、淮南等十三个法院平均占53.5%,江西省临川县法院占53%,云南省晋宁、楚雄二个县法院平均占60%,陕西省铜川、醴泉等十七个法院平均占64%。湖北省随县占63%,福建省闽侯县占73%,青海省民和、乐都等九个法院平均占52.7%,贵州省绥阳、桐梓等六个县法院平均占48.78%,吉林省怀德等十一个县法院平均占41.3%,浙江省丽水等三个法院1955年7月至1956年6月平均占49%。特别值得指出的是安徽省肥东县法院从1955年到1956年3月处理的五百三十五件离婚案件中,竟有一百七十九件(占33.4%)是婚姻法公布后的封建包办婚姻。至于“妾”和童养媳提出离婚的也不少。例如上海市高级法院检查了四个区法院的四百件离婚案件中,“妾”提出离婚的占16%,江西省信丰县法院1956年1月至10月受理的离婚案件中,童养媳提出离婚的占23.9%。
此外,封建婚姻制度残余的早婚和索要财物的习俗,现在在农村中还比较普遍地存在着。早婚中甚至不到法定年龄结婚的仍然不少,湖南省新宁县法院1956年5月至11月受理的十九件离婚案件中,即有十六件是不够法定年龄的早婚。一般也是刚到法定年龄就结婚。在封建婚姻制度下,不管年龄大小都由父母包办婚姻,本人无权过问,因而也就不发生本人有没有选择能力的问题;但是实行婚姻自主,如果结婚早,就必然产生轻率结婚并因而离婚的现象和后果。因为年龄小对于怎样选择自己的配偶没有足够的辨别能力,对于外力的干涉特别是对于封建习俗没有抵抗的勇气,因而草率结婚;结婚后,发现对方不好,就又要求离婚。女方家长或本人向男方要“财物”的封建习俗虽然比过去在程度上、名义上有所改变,而实质上还是存在着。有些父母仍然抱着“不能白白养活姑娘”的思想,用
“奶金”、“奶水钱”等名义,向男方索要财物。根据黑龙江省调查,该省宝清县保安村近两年来二十六对结婚中,即有二十四对是由父母包办借婚姻关系索要所谓“奶金”的。陕西省咸阳县1955年因财物由父母强迫结婚,同年即提出离婚的占全年离婚案10%。有些女方为了“报父母恩”,找到能给财礼的人,订了婚,得到财礼,结婚后就提出离婚。
从上述情况可以看出,虽然封建婚姻制度已经不再作为一个制度而存在,自主婚、半自主婚已经成为新的婚姻关系中的主流,但是不能因此就认为当前离婚问题的主要原因不是封建婚姻关系和封建残余。
提出离婚的人,绝大多数是青年妇女这一事实,并不是在农业合作化运动高潮以后才发生的,而是从贯彻婚姻法运动以来反封建婚姻斗争中就一直存在着的。在农业合作化高潮后,男女同为社员,同工同酬,妇女进一步取得了经济独立,这给妇女的婚姻自主创造了更有利的条件。即能够摆脱金钱物质条件的影响而决定自己的婚姻问题。也就是不再由于经济生活的依赖性,决定结婚或者离婚,而是由于爱情关系决定结婚,或者决定离婚。在妇女经济独立后,真正以爱情为基础的婚姻关系就更多了,真正平等、和睦、团结、互助的夫妻关系也就更多了,由于经济困难,造成家庭纠纷,夫妻感情破裂因而提出离婚的也将更少了(事实上,这已经是现在离婚案件减少的原因之一)。妇女在经济独立后提出离婚的,是由于她们夫妻关系本身有问题,或者婚姻本身不合理,或者家庭生活有缺陷,而不是由于妇女经济独立。如果把妇女经济独立,当作发生离婚的原因,甚至当作根本原因,岂不就会引出这样的结论:为了预防离婚,就要反对妇女经济独立。这就给封建思想残余制造借口,对妇女们已经获得的经济、政治权利发生有害的影响。
至于资产阶级思想作祟固然是某些离婚问题发生的原因,但就全国范围内总的离婚情况来看,它绝不是主要原因。有些青年男女自主结婚,婚后不久,又提出离婚,这不能不说是一种缺陷。但这是刚从封建制度的束缚下解放出来的青年男女特别是妇女很难完全避免的事情。因为他们虽然都反对封建婚姻,要求婚姻自由,但是由于过去生活在封建婚姻制度长期支配的社会里,一旦获得了婚姻自由,很多人还不善于处理自己的婚姻,还不善于选择自己的配偶,天真的心理,热烈的感情,容易使他们失掉辨别能力和控制力量,而发生所谓轻易结婚的情况。结婚后,发现对方不是自己满意的人,势不能不要求离婚。应该说这些缺陷的产生是有社会历史根源的,也正是反封建婚姻制度的过程中必然会产生的现象,不能简单地认为资产阶级思想作祟。也有些妇女由于在经济上存在着依赖男方思想,因而从对方经济、物质条件出发来决定结婚、离婚问题,这自然是应当反对的;但是这种依赖思想对于长期受封建制度压迫,经济上不能独立的妇女,特别是农村妇女来说,仍然主要是过去封建制度的反映,是封建思想残余作祟。在干部离婚问题中,有些的确是由于资产阶级思想作祟,他们在婚姻关系上没有共产主义道德,没有真实的持久的爱情,结了离,离了结,换来换去,把婚姻当作儿戏。有的人在合法婚姻的掩护下,进行非法活动,有的人为达到离婚目的竟采取欺骗违法等恶劣手段。作为一个工人阶级领导的国家的干部而表现着这样腐朽的思想和行为,应当认为是严重的问题,应当受到批评教育或裁判,但是这样的人究竟是极少数。根据几个地区法院的统计,干部要求离婚的案件在离婚案件的总数中,还不到10%,其中还有的是由于长期感情不好,发展到感情破裂而提出离婚的,也有的是由于原来就是没有建筑在爱情基础上的包办婚姻而提出离婚的。因此,不能够认为干部提出离婚都是资产阶级思想作祟,更不能把资产阶级思想作祟作为一般提出离婚的主要原因。资产阶级思想是必须反对的,但目前在婚姻问题上主要还是应当反对封建思想残余。如果把反对资产阶级思想作为主要的,就会给封建婚姻关系和封建思想残余作了镖师,对广大青年男女,特别是妇女的婚姻自由是不利的。事实上,看不惯婚姻自由,看不惯男女平等,借口反对资产阶级思想,实际上受封建意识支配,为封建婚姻制度保镖的,就大有人在。
怎样认识和对待离婚问题
第三、怎样认识和对待离婚问题。婚姻是以爱情为基础的,封建婚姻关系不是建立在爱情基础上的,因而是不稳固的,它本身就包含着分离的因素。目前社会上既然还大量存在着老的新的封建婚姻关系和包含着封建因素的婚姻关系,而又不可能都改善得好,那么封建婚姻和封建残余成为当前离婚的主要原因是并不奇怪的。今后随着封建婚姻关系的减少和消灭,由于封建婚姻产生的离婚现象也将相应地减少,直到消灭。但是由于爱情变化而发生的其他离婚现象还不能够消灭,它将是长期存在着的现象。有些人根本不承认婚姻应当以爱情为基础,也不承认爱情是可能有变化的。在他们看来,婚姻无所谓爱情,把婚姻上的爱情当作资产阶级思想来反对,对于正当的青年男女的恋爱加以干涉,对于爱情已经完全破裂了的也不许离婚。有些人虽然也承认婚姻上的爱情,但认为有没有爱情和爱情能不能维持不是决定于男女双方本身,而是可以由外力强制决定的。其实剥削阶级的婚姻关系,不论封建阶级或资产阶级,不论父母包办或“自由恋爱”,都不能摆脱财产和地位等条件的支配,都不是建立在爱情的基础上,所以是不合理的,不稳固的。无产阶级所主张的婚姻关系是建立在不以财产、地位为条件的爱情上面的,无产阶级从来就反对剥削阶级不以爱情而以财产、地位为基础的婚姻关系,因此在他们反抗剥削阶级的革命斗争中同时就反抗剥削阶级的婚姻制度和婚姻观点。应该说,具有真正爱情的婚姻正是无产阶级所主张和实行的。如果否认婚姻上的爱情,那么,摧毁封建婚姻制度、反对资产阶级婚姻观点就没有意义了。
无产阶级婚姻上的爱情是从反对剥削、压迫的共同斗争中,从同甘苦共患难的生活中产生出来的,是建立在阶级意识、政治思想、共同事业、共同劳动的一致性上面。因此这种爱情是可贵的,也是有持久性的。珍贵爱情,保持爱情的持久性,正是无产阶级所重视的道德。这种道德在我们的社会中已经成为公认的标准。但是人的感情不是绝对没有变化的,即使是这样巩固的爱情,也可能因某些主观、客观条件的变化而引起变化。例如,在日常生活中发生矛盾,解决得不及时或解决得不好,以致发展到不能互相容忍,感情破裂。不承认这种变化的可能性是不实际的。因此,这种现象不仅现在必然存在,将来也还会继续存在。有些人想“控制离婚面”或消灭离婚现象,不过是主观的愿望。当然我们并不提倡离婚而是提倡改善夫妻关系,建立平等、和睦、团结、生产的家庭关系。但是离婚是事实上不可能消灭的,也不是在任何情况下都应当反对的。当着夫妻感情完全破裂不能继续共同生活下去的时候,这种夫妻关系便是名存实亡,勉强维持这种名义上的夫妻关系,对双方、对子女、对整个家庭都是痛苦的。痛苦的家庭作为社会上组成的细胞来说,就是不健康的细胞,也就成了社会生产上的消极因素。这对于社会主义革命和社会主义建设事业都是不利的。为了使家庭成为社会上健全的细胞,成为社会主义革命与社会主义建设事业上的积极因素,对于感情完全破裂,不能继续共同生活下去的夫妻,准许离婚以解除这种痛苦的关系便成为必要。这种离婚对于社会并无害处。大家都知道恩格斯曾说过:“要是感情已经消失……,那么离婚,无论对于双方或对于社会就都成为幸事了。”如果夫妻双方或一方由于一时气愤或者由于外部影响,没有真正发生感情变化或者感情变化没有发展到完全破裂,而提出离婚,这才是对离婚采取轻率态度,应当反对,因为这种夫妻关系还有改善或巩固的可能。因此,对于离婚不应当一律反对,或一律支持,有应当离的,有不应当离的,其决定关键在于夫妻关系本身的变化程度。
法院应当怎样处理离婚案件
最后,法院应当怎样处理离婚案件。几年来,全国各级法院在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思想反对封建思想和资产阶级思想的斗争中,在人民群众的监督下,根据婚姻法处理了几百万离婚案件,解决了广大男女间的婚姻纠纷。其中有一部分是夫妻关系还有和好可能的,经过法院认真地调解、帮助,不但没有离婚而且改善了夫妻关系,还有相当大的一部分,虽然经过法院多次调解,但因为他们夫妻关系已经完全破裂,不可能继续共同生活的,最后判决了离婚,使双方解除了痛苦的夫妻关系,再建立新的夫妻关系。对这两种不同情况所采取的不同作法都是为了使夫妻、家庭关系成为平等、和睦、团结生产的新家庭关系,成为社会主义革命与社会主义建设上的积极因素,同时对于一些在婚姻关系上,有不道德、违法、犯罪行为的,分别给予了批评、教育和应有的处分。这是在调整社会婚姻家庭关系上起了积极作用的。当然对有些案件的审理也存在着缺点和错误。
法院对于每个离婚案件判离或不判离是根据夫妻关系本身有无和好的可能,双方感情是否完全破裂而定的,从实质上说离与不离决定于夫妻关系本身,而不决定于法院的主观愿望。马克思曾经说过:“司法上的离婚,只能是婚姻内部崩溃的记录。”法院并不愿意人们离婚,在处理离婚案件时首先进行调解,尽可能促成和好,但是当夫妻关系内部已经“崩溃”,调解绝无效果的时候,只能判离。法院不能简单地根据封建婚姻或自主婚姻而判离或不判离,也不能为了反对当事人思想意识不纯或在男女问题上犯了错误而判决不离,正像医生对于盲肠炎患者动手术一样,不能因为得盲肠炎的原因在于病人吃饭太快太饱而不给他动手术。事实证明,不论是封建婚姻或自由婚姻,也不论当事人是否思想不纯或犯了错误,提出离婚后,只要夫妻关系没有发展到完全破裂的程度,都有和好的可能,经过法院调解改善了夫妻关系因而撤销离婚要求的并不少。相反地,不管由于什么原因造成,在双方感情已经完全破裂,不可能继续共同生活下去的时候,法院不准离婚的判决便成了无用的废纸。在这种情况下,长期不判决离婚,或判决不离婚的后果,双方关系不是得到改善,而是更加恶化,甚至演成一方或双方违法、犯罪、受处分、坐监狱的恶果。从法律上说,准离和不准离的判决只能用作决定夫妻间权利义务的存在或消灭的手段,而不应当用作制裁错误思想或行为的手段。对于错误思想或行为,应当按照它的性质、情节等另行处理,给以批评、教育、处分、制裁。当然,在判决离婚的时候,对女方和子女的经济利益应特别给予照顾。
也有些案件虽然一时调解无效,但从各方面观察,夫妻关系还有和好的可能,判决不离是正确的。也有一些案件一时还不能断定夫妻关系是否已经完全破裂,为了给双方有充分考虑的时间,不判决离婚也是对的。在这些情况下,不判决离婚是当作促进双方和好的手段而运用的,这和那种已经知道不可能和好而仍不判离的作法,或因提出离婚的一方有错误思想或行为而把不判离婚作为制裁手段的作法,在性质上是完全不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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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栏:对本报批评的反应

重新安排了翻译人员的工作
(一)
我们看到人民日报1月11日刊载的“重视翻译工作”一文后,当即召开翻译同志座谈会,对于翻译工作中所存在的问题进行了全面了解,并且请翻译同志对今后有关翻译工作方面提出一些改进意见。我们对于工资待遇、使用不当等进行了部分调整,但也有些问题还未得到及时解决,如赶工突击、专业不好固定等。由于过去翻译工作量较大、时间性较强和各专业又不平衡,因此专业不易固定。现在我们对翻译的培养和专业问题均进行了研究,并逐步设法解决。有些问题已经由第二机械工业部进行了检查,并在1月23日召开了部务会议,专门讨论翻译问题,并作出一些改进的决议。
第二机械工业部第二设计院
(二)
1月11日人民日报第七版发表的读者来信——“我们要求有工作”,其中所反映的情况属实。
我局在1952年就有译翻组,翻译人员(包括组长)约四十人。几年来人员配备和翻译工作任务基本上是平衡的。1955年末,我局不仅增加了很多设计项目,而且要请大批外国专家,所以没有考虑调出翻译人员。后来由于设计项目的减少,因此在1956年第二季度末开始窝工。为了克服窝工现象,为了解决人力浪费问题,我们在1956年第四季度采取了如下措施:一方面请求上级调出将近一半的翻译人员,另一方面安排他们翻译一些设计上必需的外文资料。同时组织他们利用空时间有计划的进行学习,并请他们帮助技术人员提高俄文水平。最近派一部分同志出差工作(约四至六个月)。
第一机械工业部设计总局第三设计分局
(三)
1月11日,你报发表了“我们要求有工作”的读者来信,其中所反映的事实是有的。我厂是苏联帮助建设的,工厂的设计图纸和产品图纸大部分是国外供给的,需要翻译。1955年3月以后,搞笔译的有七十余人。设土建翻译组和机械组。有一个时期翻译工作还相当紧张。去年10月间,因基建图纸绝大部分已经翻译完,所以把土建翻译组撤销;最近因机械方面翻译任务不大,人员也减少将近一半,我们对这些翻译人员都另行分配工作。造成这种情况,在我们主观上是有一定责任的,例如:对图纸数量估计不准确,翻译人员多了一些。由于事前对这种情况估计不足,因此,对他们的工作安排考虑得不够周到。但是在客观上也确是有一些困难的,由于图纸是国外供给的,很难得到一个正确数字,同时集中在短时期内尽快翻译,翻译完了就没有别的可翻译,因此,翻译人员只有调动或转业。我们在另行安排翻译人员工作之前,先同主管局和武汉市其他单位多次联系,它们也无法分配他们搞翻译工作,因此,我们采取如下办法:适合搞技术工作的,分配到技术科室作为技术人员培养,或作为专业人员(计划员)培养;少数一部分人,经征得本人同意分配担任一般行政工作。同时不因调动工作而降低工资。  武汉重型机床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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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栏:

重视外国语教学工作
柏生
外国语教学工作是我国教育事业中的一个重要的组成部分,它的重要性是不容置疑的。今天,无论是在开展科学研究工作,向科学进军的道路上,或是在国际政治文化经济的交往上,外国语都是很重要的工具。尤其在目前,国际和平力量日益增长,我国人民同世界各国爱好和平的人民往来日益频繁,外国语人才的需要更十分迫切。
目前,我国综合大学、外国语学院和师范学院,都培养了一些外国语人才。在现有的外国语专业中,除了英、德、法语在旧中国的大学中还有一些基础外,其余的都是解放后建立起来的,其中俄语教学有了很大的发展。
现有的外国语师资和翻译人才数量还不够,各种外国语课程不能全部开出。尤其在中学方面,因外国语师资缺乏,过去几年曾暂时停开了初级中学的外国语课程。这种情况应该立即设法改变,早日恢复初级中学的外国语课程,使外国语学习的基础打好。
目前,有不少大学生因外国语水平低,毕业后不能直接利用外国的文献资料从事研究工作。很多资料和书籍没有人翻译,或者翻译的质量很低。因此,提高外国语教学的质量是全国外语院、系的重要任务。而外国语教学质量的提高,关键又在于师资质量的提高。
解放以来,由于国家迫切需要大量的俄语翻译人才,俄语人才的培养工作得到了比较好的发展条件。但是对其他外国语人才的培养却注意得很不够,现在这方面的人才非常缺乏。今后,各高等学校对其它外国语专业的招生名额,也应当根据实际需要,酌量增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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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栏:小统计

高等学校教那些外国语?
目前全国已设有外国语学院八所:北京俄语学院、北京外国语学院、哈尔滨外国语学院、上海外国语学院、西南俄语专科学校、西北俄语专科学校、沈阳俄语专科学校、新疆语文学院。在八所综合大学(北京大学、南开大学、复旦大学、南京大学、厦门大学、武汉大学、中山大学、山东大学)中,还设有外语专业。
全国各外语学院和综合大学外语专业所教学的外国文字共有十七种:俄语、英语、德语、法语、捷克斯洛伐克语、罗马尼亚语、波兰语、西班牙语、蒙古语、朝鲜语、日本语、越南语、暹罗语、缅甸语、印地语、印度尼西亚语、阿拉伯语。
目前学习这些外国语的在校学生约有一万二千多人。
(惠 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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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栏:

波兰留学生在北京大学
春风吹绿了未名湖岸,湖畔的桃花绽破蓓蕾开放了。这里,是北京大学的同学散步谈心的地方,时常,你也会遇见来自波兰的同学。
他们现在在北京大学学习的一共有十五人。大都是学习中国语言文学和历史的。和各国留学生一起,他们住在风景最优美的地方,附近有南北阁楼、假岩、草地、小径、高大的槐树和低矮的紫萝等。他们住的各院有阅览室,有俱乐部。学校为留学生安排了许多活动,如进城看戏、参观、假期旅行等。他们享受公费医疗和免费休养的权利。
欧洲人的生活习惯和我们是有不同的,学校对这方面加以尽可能的照顾。在北京大学,有留学生西餐部,工作人员经常征求他们的意见,根据他们的喜好来改进伙食。
波兰同学的学习很好。1956—1957年的第一学期,他们全部成绩都是优良。为了使他们能更好的学习,许多中国同学担负了辅导员的工作,不少的夜晚在同一盏灯的照耀下和他们亲爱的国际朋友在一起温习功课。中国同学王大鹏就是个例子,他时常和在中文系学习的波兰留学生李昂一块儿朗读曹禺的剧本“北京人”。
正如许多留学生一样,波兰同学对中国的东西也很感兴趣。史比高是来自华沙大学的研究生,他研究元曲,翻译我国的著作,而且,他还学习中国象棋、围棋,爱好中国的字画。他和中国同学任肇鼎是形影不离的好朋友,在一起谈音乐,度过假日,研究古代汉语。李昂,他也在兴致勃勃地学写毛笔字。
波兰留学生将是中波两国文化的沟通者,我们相信通过他们,波兰人民会更加了解我国,中波两国的友谊会更加发展。(戈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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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栏:

小观众的福音
中国福利会儿童艺术剧院,已于4月10日在上海正式成立,并于晚上在长江剧场举行了建院大会。
儿童艺术剧院的前身是“中国福利会儿童剧团”,系宋庆龄先生于1947年在上海创办的。解放后几年来,它在党和人民政府的关怀下,各方面都成长得很快。十年来,这个剧团曾在北京、上海和朝鲜等地,演出戏剧、音乐和舞蹈达八百六十四场,接待了观众一百二十一万人。
新成立的儿童艺术剧院今后将专门演出适合青少年心理的话剧、童话剧和音乐话剧。上海市文化局已决定将上海延安电影院作为剧院的基本剧场,供它经常向青少年们演出优秀的剧目。
在10日晚上的建院大会上,中国福利会秘书长宣读了宋庆龄先生给儿童艺术剧院的祝贺信。上海市人民委员会、中共上海市委等部门的负责人都讲了话,对儿童艺术剧院的建立表示庆贺。并号召上海文艺界多为儿童们创作。中共中央宣传部部长陆定一、中共上海市委书记处书记魏文伯、作家巴金等也都应邀参加了这个大会。
会后,剧院演出了歌舞童话剧“海石花”。 (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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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栏:

三环套月
1月15日晚上,武清县(在北京到天津的中间)天气严寒。从北京探空记录来看,在九千公尺高空的空气温度非常低,达到摄氏零下五十度以下。空中水汽直接冻结成许多细小的冰晶。这些小冰晶聚集起来,飘浮在天空,形成像轻纱一样薄的乳白色的云层,叫卷层云。那天晚上,北京、天津一带也普遍出现了这种云。
冰晶的结构,大多是六角柱体,顶面和底面是正六角形的。当月亮光线通过这些冰晶体的时候,便起到像三棱镜一样的折射作用。冰晶体在天空不断旋转飘浮,就有许多连续不断的折射光线,在太阳某一个一定距离的天空,照得很亮,这些光点,像电影一样一幕幕地出现在观察者的眼前,显现了月亮周围的光环。这种光环,颜色暗淡,略带彩色,人们常常叫它为“晕”。不过飘浮的冰晶,在天空排列的位置是各式各样的,有横列,有竖直,也有斜倒,因此光线折射的偏向最小,角度不会相同,出现的光环也不会一样。
那天晚上九、十点钟,月亮光线位置适中,武清县上空的卷层云比较高而薄,在这样的条件下,可能看到许多美丽的光环同时出现。
在偏北地区(高纬度)经常出现卷层云,只要月亮光线位置适中,出现美丽的晕珥光象机会很多。据甘肃东部一个气象站的统计,在1953年1至6月份,半年里就出现过六次。这种光象的发生,是高空有冰晶云的表现。·钟 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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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栏:

小学增加政治常识课
为加强对学生的思想政治教育,最近,江苏省泰州市各小学六年级新添了政治常识课程。由各校校长、教导主任担任政治常识教员,解决了师资问题。
为克服教材缺乏的困难,他们也因时因地地想出了许多办法,如他们第一课讲的题目是:把我们的祖国建设得更美丽。在开课前,全市二十个完全小学的校长、教导主任及部分班主任,分别在各学委区进行了集体备课,充实具体教材。他们在报章杂志上搜集了祖国建设成就、工农业战线上的英雄人物和本市往届高小毕业生参加劳动生产及自学的事迹,充实了“政治常识参考教材”的内容。为了丰富教学,各校还领导学生进行课外活动,有的组织学生成立工艺小组,制造工业机器模型;有的建立园艺小组,种植菜蔬;有的通过少先队的活动讲述英雄人物的故事,培养他们爱祖国、爱劳动的思想。
在当前,由于很多高级小学尚缺乏政治常识教师和完整的教材,新增加政治常识课程是有很多困难的。但是,只要学校领导方面,认识到加强对学生经常贯彻思想政治教育的重要意义,积极想办法,这些困难是可以克服的。泰州市各小学的做法提供了一个榜样。
(江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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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栏:

爱护仪器设备
大连工学院曾检查去年一年中仪器设备的浪费现象。该校化工系一年就损坏仪器六千多件,价值五千多元。其中较严重的是染料和有机两个试验室,去年共损坏三千九百多件仪器,约值二千二百多元。同时贵重仪器的破损情况也很严重。去年全院共破损仪器约值一万五千元以上。这样给国家带来了重大的经济损失。这种情况不是个别的,不少高等学校学生也有不爱护仪器的现象。各学校师生都应当爱护仪器设备,加强保养,遵守试验操作规程,尽量减少仪器的损坏情况,提高使用率。 (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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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栏:

湖北省农业社的民办小学
全国水稻丰产模范社——湖北省鄂城县华光第一农业社办了一所小学校,七、八十个儿童,在学校里受着良好的小学教育。每个学生,不用付出很多的学费,只要在每个学期拿出二十个工分的价值,作为对教师的酬劳。农业社担负起办学所需的行政费用。这种简易、有效的办学方式,受到了社员们的欢迎。图为华光第一农业社小学的小学生们在教室外的广场上作游戏。新华社记者 严震南摄(附图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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