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56年9月29日人民日报 第7版

第7版()
专栏:

积极做好优抚、复员安置和救济工作
内务部部长 谢觉哉同志的发言
我完全同意中央委员会的政治报告、修改党章的报告和发展国民经济的第二个五年计划的建议的报告。我想就优抚、复员安置和救济工作发表一点意见。
党和政府对于烈属、军属、残废军人、复员军人是十分关怀的,对于因为各种原因而生活困难的人民也是很关怀的。建国七年来,国家在优抚、复员安置和救济工作上做了很多有成效的工作,用在这方面的经费将近二十七亿元(不包括复员军人的生产资助金);同时组织群众帮助烈属、军属、残废军人代耕土地,对于复员军人进行安置,帮助老弱孤寡残疾的人们解决生活困难,使他们的生活都基本上得到了保障,各得其所。但是,因为专管这项工作的内务部和地方各级民政部门,工作缺乏深入细致,了解情况不够,关心应该受到优抚、救济的人们的痛痒不够,工作还有很多缺点。
社会主义建设和社会主义改造事业的胜利进展,特别是农业合作化的高潮,我们看到了它给优抚、复员安置和救济工作带来了有利的条件,这是对的。但同时也给这些工作带来了一些新的问题。我们对这些新问题注意不够,以致有些地方至今尚未得到很好的解决或解决得很不及时。
妥善解决优抚工作中的新问题
除国家进行优抚工作外,还应该保持和发扬“拥军优属”的优良传统;各地应该因地制宜地建立由代耕转到优待劳动日的一系列的办法。
是一些什么问题呢?烈属、军属、残废军人过去一般都分有较好的土地,农业合作化以后,土地集体耕种,取消了土地报酬;合作社按劳取酬,而靠代耕优待的烈属、军属、残废军人都是劳动力不足或没有劳动力的人。虽然农业生产合作社示范章程上规定可以把应得的代耕的劳动日作为他们自己的劳动日;高级农业合作社章程规定合作社仍应按照国家规定的优待办法给以优待。但这毕竟是一件很大的变动,它不仅要各级工作人员特别是区乡工作人员懂得,而且要广大农民懂得。因为农村工作忙,我们也没有及时争取做好宣传布置,以致有些地方没有及时地把代耕改为优待劳动日,或是虽改为优待劳动日而改得不大恰当,影响到某些缺乏劳动力的烈属、军属、残废军人的一时的生活问题。比如,农业合作社生产增加,社员个人的收入随之增加,把代耕优待改为劳动日优待的烈属、军属、残废军人的收入也应随之增加,他们应该包括在百分之九十以上增加收入的社员之内。但是,这个意义直到八月一日人民日报的社论上才肯定下来,已经在夏收分配以后了。
有人说:烈属、军属、残废军人的生活困难,应该完全由国家包下来,不要再由群众负担一部分。我们说:随着国家经济的发展,国家在优抚工作上多花一些钱是可以的。但完全包下来,不仅要受到财力限制,而且离开群众的帮助和妥善的安排劳动生产,要把几百万的烈属、军属、残废军人生产、生活上各方面的困难解决得很好,是不可能的。而且“拥军优属”是广大人民保卫祖国、军民团结一致的优良传统。我们应该保持和发扬这个传统。自然,某些合作社烈属、军属、残废军人特多的,政府仍应在优抚费中给以补助;某些烈属、军属、残废军人受劳动日优待后,仍有困难的,原定的生活补助的制度仍应执行。
有的人说:优待劳动日是增加社的负担。我们说:这是由多年来实行的代耕办法转变来的,初级社把代耕日数转为优待劳动日,高级社把取消的土地报酬并到劳动日报酬之内,这并不是新增的负担。事实上,据很多地方调查,优待负担已比以前轻得多,而且还在逐年减轻。
随着农业合作社的发展,农村优抚工作好做得多了,但目前还不能把这件事完全推给合作社。还要政府帮助、指导、检查,建立由代耕转到优待劳动日的、因地制宜的一系列的作法。
进一步做好安置复员军人的工作
内务部和各地民政部门应该深入检查,提出办法,妥善解决安置复员军人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各级党委、各个工作部门应该欢迎、关心和教育复员建设军人,使他们各得其所,人尽其才。
复员军人已经成为工业、农业和其他事业建设中的积极因素,许多农村的政府、合作社的工作,都有复员军人参加,成为工作中的骨干;工业及其他事业中出现了许多复员军人的模范事迹。需要安置的复员军人,因为社会主义事业的发展,劳动就业的门路增多,安置比较容易。但有不少地方常常满足于百分之九十几的、大多数人得到安置,而忽视那些百分之几的不易于妥善安置的少数;少数地方和部门还存在着排斥、打击复员军人的现象。对已经安置的,在分配工作、确定待遇以及其他方面也还存在不少问题。对于这些问题,内务部和各地民政部门要深入检查,提出妥善办法。同时,这一工作又必须各级党委、各个工作部门坚决执行国务院关于安置复员建设军人工作的决议,欢迎他们、关心他们、教育他们,使他们各得其所、人尽其才,使他们在社会主义建设事业中发挥积极作用,不允许有任何忽视或歧视的现象。
社会救济工作不能放松
在农业合作社还没有能力完全实行“五保”的情况下,应该把国家的力量和群众的力量结合起来,解决缺乏劳动力的老弱鳏寡残疾者的生活问题。
“老有所终,幼有所长,壮有所用,鳏寡孤独废疾者皆有所养”,这是我国古先哲人的理想;全国农业发展纲要(草案)上规定的保吃、保穿、保烧、保教、保葬等五保,是上述理想的实现。我党历来很注意此项工作,“解放区没有讨乞的”,久已传为美谈,今后定会做得更好。目前应注意的是在不少农业生产合作社力量还薄弱、公益金不多,还不能够完满地解决缺乏劳动力的老弱鳏寡残疾的人们的生活困难。我们不能忽视这种情况,以为一合作化,什么问题都解决了,放松政府的社会救济工作,以致这些人的生活困难问题得不到解决。在合作社还没有完全实行“五保”能力的情况下,必须用国家拨付的社会救济费予以补助,使国家的力量和群众的力量结合起来,解决这些人的生活问题。
加强对民政工作的领导
全国有烈属一百多万户,残废军人六十七万多人,复员军人五百多万人,还有军官和义务兵的家属,还有工作人员的退休待遇、工作人员死亡及其遗属的待遇,城乡贫困人民的救济,失业的救济,聋、盲、残废、疾病和一时遭遇不幸者的救济。总之,民政部门在这些方面事情还很多,并且伸入到社会的每一个角落。这些工作是社会主义建设中的重要部分,它虽然不能直接生产钢铁或粮食等等,但是却能够生产出巨大的政治鼓舞力量,能够提高广大群众建设社会主义和保卫社会主义的积极性。做好优抚、复员安置和救济工作,不仅进一步鼓励人民军队保卫祖国和平建设的意志和青年一代随时应征入伍的热情,而且使人民感到在我们的社会里,工作、生活都有保障,提高其忘我地献身于社会主义建设事业的情绪。
指出这点之所以必要,是因为有些同志对这一点的认识不够。他们认为随着社会主义改造的胜利和社会主义建设的迅速开展,民政工作没什么可做了,做民政工作的人员没有前途了,有的要求转业。我们的答复是否定的。民政部门还有很多事,而且是很重要的事要做(除上述工作外,还有如救济灾荒、移民和其他工作),而且要有较多的能力强的而又善于动脑筋、掌握政策和深入群众的干部来做。
有的地方忙于其他工作,民政工作常常排不到党政工作的议事日程上去;或者以为民政经费可以减少,常常不适当挪用或压缩,加以民政部门编制小、干部少,致使一些做民政工作的同志感到苦闷。对于这些问题,我们希望各级党政予以注意,并应加强对这个工作的领导。民政经费有的可以减少,有的则还要增加,因为项目增多,标准提高,在国家预算的比例上无疑是在下降,但绝对数则不仅不应减少,而且需要增加。民政工作人员的编制也需要适当的调整。
以上意见如有不妥,请指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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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栏:

山东发展农业生产上的主要问题
中共山东省委员会书记 谭启龙同志的发言
增产粮食一直是山东党组织面临的重大问题之一。我们要在今年秋冬完成全省农业的社会主义合作化;认真解决水利和肥料问题,提高单位面积产量;妥善安排粮食和经济作物种植面积的比例。
我完全同意刘少奇、周恩来、邓小平同志代表中央委员会向大会所作的报告。现在我仅就山东发展农业生产的主要问题发表一些意见。
几年来,山东在恢复和发展农业生产上,和全国一样已取得了很大的成绩。一九五五年粮食产量已经达到二百七十亿斤,棉花产量已经达到四百二十万担。但现在全省每人每年平均仍只有五百二十斤粮食(其中尚有薯类折粮一百二十斤在内),除去种子、饲料,每人口粮仅有三百六十斤左右,低于全国平均水平。所以增产粮食一直是山东党面临的重大问题之一。同时近年来为了支援国家工业化建设,保证工业原料的充分供应,大力发展了棉花、油料、烟叶等经济作物,相对地缩小了粮食作物的播种面积。因此,在山东实现党中央委员会所提出的发展农业生产的任务,就显得特别艰巨。为了解决这个突出的问题,我们根据已有经验,准备从下列几个方面继续努力。
第一,进一步完成农业合作化,办好合作社。目前全省参加合作社的农户已占总农户的百分之九十三,其中参加完全社会主义性质的合作社的农户占总农户的百分之六十六。由于合作化的迅速发展,从根本上解放了农村的生产力,农业增产的速度已经较前加快,据一九五五年四十四个县三三、一五八个初级社的统计,粮食产量比一九五四年增加了百分之三十。今年全省小麦单位面积产量比去年增长了百分之十八。秋季作物虽然有近千万亩受到风涝等灾害,但预计全省粮食产量仍可能达到三百亿斤,较去年增产三十亿斤;棉花可能达到五百万担,较去年增产八十万担。粮棉都可超过五年计划规定的一九五七年的增产指标。但是,在这一方面我们还存有不少缺点和错误,主要是一九五五年秋前犯有右倾保守思想,今年在农业增产的某些措施上又要求过高过急,造成人力物力的很大浪费和损失;并一度忽视了副业生产的领导,影响了社员收入的增加;同时,全省尚有百分之十五左右的合作社还办得不好,不能保证增产。因此,我们除了按照预定计划,在今年秋冬完成全省完全社会主义的合作化以外,还必须切实加强对合作社的领导,提高合作社的质量,特别注意整顿那些还办得不好的合作社,使全省所有的合作社都能达到增加生产和增加社员收入的要求。
第二,提高单位面积产量。山东全省粮食每亩的单位面积产量一九四九年是一百二十四斤,一九五五年已提高到二百四十一斤,但这个产量仍然是很低的,增产的潜力还是很大的。当前提高单位面积产量,除了一般的农业技术改革以外,主要的关键是解决水利和肥料问题。已有的经验证明,凡是解决了这两个问题的,都获得了显著的增产,如一九五五年黄县全县粮食每亩单位面积产量已达五百斤,莒南山区厉家寨乡全乡已达五百四十九斤,曲阜县陈家庄合作社已达四百五十斤。目前全省水浇地虽然已从去年的八百万亩增加到三千三百万亩,但不到全省耕地面积的百分之三十。全省毛猪虽然已从去年的二百九十万头增加到四百七十二万头,但是平均二十九亩地才有一头猪。这就不能不影响农业生产的进一步发展。为了解决这两个问题,我们除大力推广上述各先进单位的增产经验,发动群众继续兴修农田水利,扩大水浇面积,全面规划治理卫运河、涧河、沭河、万福河等主要河流,解决涝灾;大力推广宋长生合作社养猪积肥经验,扩大肥源以外,同时希望中央水利部门对治理以上几条主要河流有关省与省间的统盘规划,以及在技术、投资等问题上给我们以支援。在肥料方面,我们认为,在确定粮食收购任务时,应予适当照顾,以解决养猪饲料的困难。并建议适当提高生猪收购价格(现在毛猪每斤为零点二八元,太低),使农民有利可得。
第三,妥善地安排粮食作物和经济作物的种植面积的比例,以解决扩大经济作物与增产粮食的矛盾。我们认为,目前不宜过多过猛地扩大经济作物的种植面积,而应积极从提高单位面积产量着手。在这方面,过去我们掌握的是不够好的。事实证明,农田单位面积产量是可以提高的,潜力还是很大的。一九五五年有不少社的大豆每亩产量二百余斤,为全省平均产量的一倍,而个别社有高达六百斤的。高密县的棉花,在受到虫旱灾害的情况下,每亩仍达五十斤,超过全省平均产量(三十七斤)。因此,希望中央有关部门在规定种植计划时,不要限制过死,使我们能够根据国家需要与当地的具体情况,进行合理的安排。
我们认为,只要采取这些措施,中央规定的农业生产的任务,是完全能够完成的;山东的粮食问题,也是完全可以解决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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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栏:

全面满足国家对矿产资源的需要
地质部副部长 何长工同志的发言
现在我就地质工作发表一些意见。
第一个五年计划可以提前和超额完成
地质工作的进展和成就,关系着我国生产力的合理分布以及工业建设的速度和规模。我国地质工作的基础薄弱和资源情况不明,曾是建设中的主要困难之一。建国以来,党和国家对地质工作极为重视,从第一个五年计划开始,就把它纳入了国家计划,并采取了大发展的方针,使地质工作出现了一个新的面貌。几年来,从事地质勘察事业的职工,从万余人发展到十七万人,其中具有高等学校毕业程度的地质人员,从二百余人发展到六千余人;开动的钻机从三百余部增加到三千余部;地质勘探队伍的技术装备,不断地得到充实与改善;地质科学技术水平,也有所提高。
地质工作的第一个五年计划,预计可以提前和超额完成。国家要求地质部门在第一个五年计划期间,探明十几种矿产储量,而实际已经探明了铁矿三十一亿吨,煤二百一十亿吨,还有其他金属和非金属等三十几种矿产储量。基本上保证了煤炭、黑色冶金、有色冶金等工业建设的需要。石油资源也有了巨大的新发现。经过几年来的工作,进一步证明了我国拥有丰富的矿产资源,足以保证我国社会主义工业化的需要。
我们工作中的缺点
可是,目前我国地质工作发展还不全面、不平衡,力量使用不尽合理;探明的矿种还不够多,对矿产的综合研究不够;没有注意矿山开采的监督和矿产资源的保护。这些缺陷,固然由于我们经验不足,但主要的还是由于我们思想上的片面性和领导作风上的官僚主义所造成的。
在矿产资源的勘察方面,我们注意了内地各个新的工业基地的需要,但对近海地区工业的需要注意不够;注意了满足国家大型企业的需要,但对地方企业的需要照顾不够;注意了国家对若干主要的矿种(如铁、煤、铜、铅、锌等)的需要,但对国家急需的矿产如镍、铬等,没有采取更积极有效的措施,加以解决。对稀有金属、贵重金属和分散元素所作的工作还很少,在工业区和工业城市用水及大型水力工程地质方面,作了不少的工作,但对农垦区、牧畜区的水文地质工作,则作得很少。因而全面满足国家建设所需要的矿物原料和地质勘察工作,还必须作更大的努力。
为了使我国地质工作摆脱落后与被动的状态,能够适应社会主义建设的全面要求,必须按照确保重点与统筹兼顾的原则,把广泛的普查和有重点的进行勘探密切的结合起来,进行全面规划,全面发展。我们认为,在第二个五年计划期间,仍然应该以主要力量,继续为建立和扩大西北、西南、华北、内蒙、新疆等工业区的黑色金属
(应特别注意富铁矿)、有色金属、炼焦煤和动力用煤等矿物原料基地而努力。加强西藏地质工作,为发展西藏地区的工业准备资源条件。同时应该注意解决东北地区和近海地区工业的需要。加速进行石油及国家急需的矿产(如镍、铬)的普查和勘探。加强放射性元素的勘察工作,并积极提供稀有金属、贵重金属的产地。注意对矿产中分散元素的综合研究。在保证国家重点建设的同时,还必须注意照顾地方工业和农业所需要的铁矿、煤矿和磷灰石。围绕新的工业区和农垦区,进行区域水文地质工作,并保证重要的水力枢纽的工程地质资料。
今后应当解决三个问题
为了完成上述任务,满足第二个五年工业生产水平所需要的矿产资源,并为第三个五年计划作准备,我认为须要解决以下三个问题:
第一,在继续抓紧矿产勘探的同时,必须大大加强区域地质测量、矿产普查和科学研究,进一步研究矿产的生成和分布规律,为勘探开辟道路,以保持各种矿产储量的持续增长。几年来由于新的建设项目要求设计储量极为迫切,而当时又有前人的调查资料可以利用,所以我们集中力量进行重点勘探是正确的,因而勘探力量也有了较大的发展。可是我们没有依据必要和可能与勘探相适应地加强其他各个环节,则是很大的缺陷。因而后备产地缺乏,所勘探的矿床,没有进行认真的研究总结,从而得出科学的结论以指导今后工作;同时由于忽视地层古生物及岩石、矿物的分析鉴定工作,严重地影响了普查和区域地质测量的顺利进行,影响了各种矿产有用成分的综合利用的研究。在第二个五年计划期间,勘探工作,仍应抓住重点,迅速探明国家急需的矿产储量。同时针对各个工业区的需要,广泛地展开区域地质测量和普查,应该提高这项工作量的比重,并配备较强的技术力量,采用新的技术方法。在作此项工作时,应充分注意在一地区各种矿床的综合调查,和一个矿床多种有用矿物的综合研究。密切结合生产,组织科学研究的队伍,针对目前的生产急需和照顾缺门有计划有重点地进行研究工作。目前应着重对矿床,地层古生物,及岩石、矿物的研究,对地球物理及地球化学探矿的理论和方法,应该足够重视,并进行新的勘探技术和方法的研究。在进行研究工作时,一方面应当不断地总结我们自己的经验,同时大力学习和吸收苏联及各国的科学技术的新成就,以指导大量的生产活动。防止脱离实际的倾向和不注意提高基本理论的倾向。
第二,应当加强开采勘探和矿山地质工作,指导和监督矿物原料的开采和利用。几年来,因为新建厂矿的设计要求很迫切,我们集中注意了新厂设计储量的勘探,而对开采勘探和矿山地质未予以应有的注意。今后随着新建厂矿的陆续建成,这就要求我们不失时机的进行开采勘探。应该指出,只靠建厂设计的储量,还是不能够正确的布置开采的。要开采,必须陆续地把设计储量勘探为高级储量,并进一步把地层、构造弄清楚,才能适应近代化的大规模的生产。这项工作的工作量,比设计储量的勘探还要大。有些已经生产的矿山,矿产资源的保证年限已经很短了,这就要求我们迅速的进行“探边摸底”,“就矿找矿”的工作,尽量延长矿山的寿命。比如湖南水口山又在矿区找到了新的矿体,就是很好的范例。有些矿山,未进行或者很少进行矿山地质工作,所造成的盲目开采,贪吃富矿,不吃贫矿,丢失共生的有用矿物等等浪费资源的现象非常严重,应引起我们高度的注意。不论新的和老的矿山,都应该进行稀有或分散元素的分析研究,提供综合利用的地质资料。总之,现在凡是已经能够保证企业建设需要的矿量,则应转移力量到这方面来。
第三,应该在统一规划、加强领导的原则下,发挥各方面的积极性。用老部支援新部、中央支援地方的办法,建立和逐步充实有关各部和各省的地质机构。明确规定各个地质部门的基本任务和发展方向。积极培养干部和科学技术人才,合理地分配力量。建立必要的管理制度(包括地质勘察登记、储量审查、统一生产定额、矿山保护和监察等等)。根据我国的资源条件和技术条件,合理地规定矿石利用标准。从各部门的基本任务和发展方向来说,我认为地质部应该逐步地把全国的区域测量、普查和矿区勘探工作担当起来,并负责全国地质工作的技术指导。各工业部门的地质机构,应逐步把工作重心转向开采勘探、矿山地质和矿区外围勘探方面来。地质科学研究工作,各部应与科学院适当分工,密切合作。这样,才能够克服任务不明、分工不清、某些工作重复、浪费和某些环节薄弱的状况,才能使地质工作得到全面地均衡地发展和提高。
党的全国第八次代表大会,是全国人民政治生活中有伟大历史意义的事件。大会交给了地质部门以非常光荣的任务。地质部门的共产党员,一定要团结全体职工,在党中央及地方党委的领导下,兢兢业业,不骄不躁,不断地揭露祖国地下资源的秘密,充分地满足我国社会主义建设对矿产资源的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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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栏:

当前基本建设中的三个问题
建筑工程部部长 刘秀峰同志的发言
几年来,建筑工程部在中央和各地党委的领导和支持下,组成了一支相当大的建筑力量,完成和超额完成了国家交付的建筑安装任务,提高了设计和施工的技术水平,为完成第二个五年计划更大的工业建筑任务准备了条件。
我们在执行“好、快、省”方针上是不够全面的,对于工程进度抓得较紧,施工速度比较快,许多工程都提前竣工了;但是,对于节约却注意得不够,浪费很大;重点工程的质量一般是好的,但有些次要工程的质量较差,施工中的质量事故还是很多。在执行降低非生产性建筑标准的措施中,我们也曾经发生过矫枉过正的偏差,有些房屋标准降得过低,影响质量和适用。这些缺点,我们正在从各方面努力纠正。
现在,我仅就基本建设的计划平衡工作、建筑安装机构的设置和建筑工程承包方式等三个问题发表一些意见。
一、关于基本建设的计划平衡问题
保证国家基本建设计划顺利执行的关键,在于做好平衡工作。过去在编制基本建设计划时,偏重于考虑投资多少,建设什么工厂,什么时间建成,而对于设计、施工和物资技术供应等重要环节,则往往注意不够。由于各个环节的不协调,设计与施工衔接的不好,设备有时供应不及,曾给施工方面带来很多的困难。今年最突出的问题,是建筑材料供应不足,尤其是钢材缺乏,不但是数量不够,更严重的是品种、规格和供应时间不符合施工的需要。今年上半年建筑工程部开工的七十项重点工程中,在六月间曾有二十项陷于停工状态。最后,不得不把今年的建筑安装计划削减。这种严重的脱节现象,和我们反保守以后,在安排施工计划时又产生的冒进倾向有直接关系,而过去每年都要处理某些积压材料,也使我们忽略了物资平衡工作。
在建筑工程中,砖、瓦、灰、砂、石等地方材料,需要数量极大。今年一些大的工业建设地区,任务突增,而原来的生产能力只能供应百分之三十到百分之七十。年初各省市就提出投资建厂问题,但一直没有得到解决。因此,像西安、太原、大同等地的施工单位,就曾经到山东、河南大量买砖、买瓦。这不仅多花了运输、装卸费用,而且由于远距离运输和几次装卸倒运,损耗率也很大。有些地方还盖了不少的半截房子,不是少砖,墙砌不上去,就是少瓦,房子老张着口,大大损害了工程质量,拖迟了工程进度。
为了把国家基本建设计划建立在稳妥的基础上,我们认为,必须把基本建设计划的平衡工作,提高到重要的地位上来。在确定建设项目、投资额和建筑安装工作量时,必须同时进行建筑安装工作各个方面的平衡工作。首先是建筑材料的平衡。根据材料消耗定额,计划钢材、水泥、木材和地方材料的需要量,并且决定如何增建新厂,或扩大现有工厂的生产能力,以保证施工的需要。第二,根据工厂化施工水平和施工的需要,建立各种预制加工厂,进行建筑基地的规划;拨给必要的投资。第三,进行建筑机械的平衡。根据国家规定的机械化施工水平,计划机械的需要量。现在我国还没有一个专门制造建筑机械的工厂,加强机械的平衡工作,更有重要的意义。第四,是进行劳动力的平衡。确定劳动力的补充来源,组织新的建筑企业,组织技术干部和行政干部的补充工作,开办技术学校和技工学校。
二、关于建筑机构的设置问题
我国的工业建筑安装力量是在解放后分头发展起来的。目前,除了建筑工程部是专业的承包部,主要担负第一、二机械工业部、轻工业部的建筑和部分安装任务而外,中央其他各工业部门几乎都还有自己的建筑安装力量,采取自营或内包的方式,担负本部门的施工任务。在建设初期,施工力量比较薄弱、经验又很缺乏的情况下,建筑组织采取这样分头发展的办法是必要的。但是,随着国家建设规模的扩大,建筑安装力量的成长,已逐渐暴露出来现有建筑组织的设置情况是有缺点的,如在洛阳,现在一方面是建筑工程部洛阳工程局担负的拖拉机厂等工程的建筑任务接近完成,已有不少工人在窝工,大部施工力量将要外调;而另一方面,冶金工业部正在准备调去施工力量,承担有色金属加工厂的建厂工程;电力工业部为了承建洛阳热电站,也从东北调去施工力量。纺织工业部计划在洛阳建设纺织厂,又将调去其施工力量。今年春天前后,中央三个部在黑龙江一省内就共调出三个公司,调进两个公司。调动一个大型的公司,总有上万职工,加上家属就有二万人以上。每到一个新的施工地区,就得兴建一批附属企业和职工生活福利设施。而在同一建设地区,各部施工组织的这类附属企业和职工生活福利设施往往也是各搞一套。这样,不仅造成人力物力上许多浪费,而且使建筑职工在工作和生活上遭受很多困难,使建筑基地不能很好建立,对于培养生长建筑工人和干部,提高技术水平,都是很不利的。同时,也使地方党委和政府对建筑企业的领导和监督感到不便。
为了改善建筑组织的设置情况,我们认为:建筑组织的设置,第一、应当按照专业分工的原则,在适当时机,增设专业的承包部,把分属于中央各工业部的施工力量进行适当的归并,把性质相近的施工任务统一划归一定的承包部来承包。这样,既能使各工业部集中力量管理生产,又能使承包部更好的积累经验,提高技术。第二、应当按照区域设置的原则,将同一个建设地区的任务逐渐统一划归一个部来承包。这样,就可以统一的建设建筑基地,统一调度劳动力、材料和机械,建筑组织的流动性和窝工浪费现象也就可以大大减少。
三、关于基本建设的承包方式问题
现在,基本建设的承包方式,是当国家批准基本建设后,由甲乙双方共同确定具体计划,安排进度,甲方(建设单位)管理投资拨款,准备特殊材料,进行技术监督和验收,乙方(施工单位)只是按年度计划包工包料。甲方为了进行上述工作,用了很多干部,在筹建机构内设置了很多和乙方相应的管理施工的机构,仅在西安一地,各甲方担负这种工作的干部,总算起来即不下五千人,有的比当地乙方的干部数目还要多些。这些筹建机构,由于过多的把精力放在施工和技术监督方面,影响他们集中精力进行各项生产准备工作;而且甲乙双方都感到扯皮很多,许多问题不能及时解决,既费人、费钱,也影响施工的顺利进行。基本建设的工程价款,因为必需经过甲方审查签证,才能结算拨款,增加了很多表报和不必要的手续,审查凭证的时间拖得很长。加上在施工过程中,设计常有改变,工程量增减频繁,甲乙双方对工程更改的手续又不完备,记录不全,双方往往扯来扯去,争执不下,影响工程结算。今年第一季度,建筑工程部已经完工而不能结算的工程,即占同期完成工作量的百分之五十四。西安地区今年上半年就有十六个已经全部竣工的建设单位,拖延了验收使用时间。这样就使建筑企业的资金周转发生很大困难,影响施工的顺利进行,而且还必然影响到竣工工程的及时交付使用。在技术监督方面,由于甲乙双方的技术监督人员对于质量验收标准的认识不一,也往往争执很久,不能解决,有时甚至还造成施工的中断。乙方为了节约所采用的代用材料和推广的新技术等措施,虽然已经过科学实验证明,或专家鉴定,甲方还是恐怕影响工程质量,不准采用。常常因为甲乙双方认识不一致,影响了新技术的推广。
这种承包方式,在过去乙方缺乏施工管理经验,而且技术力量也很不足的时期,曾经对于保证建设进度和工程质量起了很大作用。但是,随着工作的发展,甲乙双方的扯皮现象越来越多,双方都感到工作被动。实践证明,这种承包方式,对于目前基本建设工作和甲乙双方都是不利的,需要适当地加以改变。我们认为,今后甲方除了负责选择厂址、委托设计、订购生产设备、审核设计预算以外,可以把基本建设计划中所有属于建筑安装工程的投资,全部划归乙方,由乙方负责如质如量全面的完成建筑安装任务,按进度交出整个工厂。在不影响建厂总进度,不推迟车间先后投入生产的日期的原则下,乙方可以按照施工的具体条件,合理地调整和平衡月季施工计划。技术监督工作也应该交给乙方建立独立的监督机构负责执行,隐蔽工程的监督和验收仍由甲方负责。或甲方派人参加乙方的监督机构,亦无不可。这样改变承包方式以后,就可以大大减少甲乙双方的扯皮关系和很多不必要的手续,使甲方在现场的机构人员大为减少,能够集中精力进行生产准备工作;同时,也能够充分发挥乙方工作的主动性。这个办法希望能够及早试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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