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56年8月4日人民日报 第7版

第7版()
专栏:

祖国的丰富的农学遗产
中国农业遗产研究室主任 万国鼎
我们祖国有丰富的农学遗产。但是,目前我国农业科学水平还是比较低下的。由于农业社会主义改造的发展,我国农业科学已经远远落后于实际的需要。并且,由于世界农业科学正在迅速前进,我国农业科学也不应该停滞不前。因此,为了建设社会主义,为了提高农业科学水平,我们就要向外国的、特别是苏联的先进农业科学学习。但是,农业是有地方性的,所以我们在学习中必须反对那种教条主义的倾向。我们应该注意本国特点。我国是世界古国之一,人口最多,又一向以勤劳著称,因此,历代以来,我国劳动人民在农业生产斗争中积累了非常辉煌的成就和经验。我国历代劳动人民在农业生产斗争中积累下的这些成就和经验,正是我们在理论结合实际中的宝贵指针。我们必须珍视这份遗产,认真加以整理、研究和发展。
早在战国时代,我们已经有专门的农书,可惜已经失传,现在只保存了一些鳞爪。但是,从这些鳞爪中,我们也可看出早在二千二百年前我国农学已经达到相当高的水平。例如在“吕氏春秋”“辨土篇”中,对于庄稼的播种,就已作了比较深刻的研究。又如“管子”“地员篇”详细辨别土壤种类,“禹贡”记载不同土壤在全国的分布概况,都能大体符合事实。
汉朝农书有十多种,其中“泛胜之书”最有名,距今约二千年。但是,汉朝农书都已失传,只有“泛胜之书”因被后人广泛引用,还能保存下来一部分的原文。在“泛胜之书”所说农业技术中,最突出的是区田法。这是泛氏总结群众经验而加以提高创造的一种成套的农田丰产技术。它的丰产目标达到“一亩常收百斛”“(合今一市亩收粟或小麦28.875市石)。因此,后世不断有人对它加以试验和推行。又如在重用基肥的基础上,还配合着采用粪种法。其方法是:锉骨粉煮汁渍附子,加羊粪搅和如稠粥状,溲附在种子上。这个方法类似今日所谓补肥或种肥,能使幼苗在其附近及时取得充足养料,生长旺盛。因为生活力强,所以较能抵抗虫害;因为生长旺盛的根系分布较广,所以也就较能耐旱。不过,附子有没有刺激生长的作用或帮助抗虫的作用,还待试验。又如把十株瓠蔓嫁接成一蔓,去掉初生三子,只留四五六三子,可以结出十倍大的大瓠(葫芦)。这些都是较突出的经验。
此外,“泛胜之书”所说栽培法中,还有不少宝贵经验。这里再举一个例子,泛氏十分强调在春冻初解时,抓紧时间,先耕垆土。这是很合理的。垆土是粘质土,在湿润适度的时候耕,可以产生土壤结构。春冻初解时,正是土壤湿润适度的时候。全解时可能过湿,不宜耕了。并且,北方春季多风,在全解时土中水分更有可能已经蒸发过多,也不宜耕。北方往往春旱,春冻初解以后也就不能保证再有适宜时机。因此,这种湿润适宜的时机是短促的,稍纵即去,所以必须抓紧。关于这个道理,比“泛胜之书”早二百年的“吕氏春秋”“辨土篇”里已经说过:“凡耕之道,必始于垆”。由此可见,泛氏已经承继和发扬前人的多年经验。这一经验,直到现在仍有价值。
我国现存最早的完整农书是“齐民要术”。这是我们古代伟大的农业科学家贾思勰在六世纪三十年代写成的,距今约一千四百二十多年。“齐民要术”后于“泛胜之书”五百多年。在这五百多年中,我国农业又有了很大的进步,“齐民要术”能比较全面地加以总结,所以无论是就农业技术的先进性和科学性来说,或者是就包括范围的广泛性来说,它都远远超过“泛胜之书”。而且“齐民要术”所记农业技术在当时国际间也是空前的,有些更比欧洲早了一千年以上。
作物轮栽是农业进步的一种标帜。虽则战国后期和两汉已有粟和麦轮栽、麦和粟或豆轮栽的记载,但是那些记载都没有明白谈到轮栽的好处。在“齐民要术”里,情况就大不同了。“齐民要术”指出哪些作物需要和别种作物轮栽,指出麻若连栽,“有点叶夭折之患,不任作布”。而且,指出非豆科作物的前作物,一般以豆科作物为佳。有时“齐民要术”还把豆科绿肥作物编排在轮栽制度里。总之,“齐民要术”对于轮栽的重要性和要点,已有颇为广泛而深入的认识。
关于作物选种,“泛胜之书”已提出穗选法,但是在“齐民要术”里又有划时代的进步。例如“齐民要术”中说,不但要用穗选法在田间选取好穗纯色的留作种子,而且要把这样穗选得来的种子,先种在特设的留种田里;再用留种田生产出来的种子,播种在下一年的大田里。对于留种田,还要加意照顾。只有这样,才能生出饱满的种子。收获时还要先治别埋,以免和一般种子混杂。播种前还要用水选法剔去秕粒。
“齐民要术”不但注意种子纯洁的重要性,并且重视品种的区别,强调品种和环境的关系。它说,必须适合环境,才能“用力少而成功多”。贾氏还指出作物品种有它们的一定的适应区域。他说:“并州豌豆度井陉以东,山东谷子入壶关、上党,苗而无实”。他曾经把当时谷子的八十六种有名品种分为四大类。朱谷等十四种早熟,耐旱,免虫;今墮车等二十四种有芒,耐风,免雀暴;宝珠黄等三十八种中熟,大谷;竹叶青等十种晚熟,耐水,遇有虫灾就完了。对于其中个别品种,有的还有特殊描写,如说:“聒谷黄、辱稻粮二种味美”,“一晛黄一种易春”。贾氏所作的这种品种分类法是很合理的。
梨的嫁接法,在“齐民要术”中有了突出发展。砧木一般用杜或棠,这些是同属的植物;但是也可用枣、石榴或桑,这就和梨不同科了。所说嫁接技术,很是细致合理。而且善于利用高大的砧木,使嫁接上去的梨树迅速地长成大树。尤其值得注意的是,“齐民要术”明白指出,用梨的近根小枝接的,树形好看,五年方才结果子;用树梢鸠脚老枝接的,树形丑,三年就结果子。它对结果迟早的明说,是有一定的科学的价值的。而且近根小枝是发育枝,生长势强,容易整枝而培养成好的树形;鸠脚老枝是短果枝,生长慢,所以树形丑,这个说法也是合于规律的。
阔叶树育苗,在欧洲直到1673年才开始于德国。但是,在“齐民要术”里,这已经不是新鲜事物了。对有些树它还说明为什么要先在苗圃生长几年后才移栽。例如榆树苗,“初生即移者喜曲,故须丛林长之,三年乃移种”。槐树苗也种到第三年才移栽;而且还把麻子和槐子合种,麻熟刈去,第二年仍在槐苗下种麻,目的在使麻逼槐向上生长,“亭亭条直,千百若一;若随宜取栽,匪直长迟,树亦曲恶”。
“齐民要术”的内容很广博,这里只能略举数例,以见一斑。不过,为了结合其他古书,再举两点(畜牧兽医、酿造)来谈一谈。
“齐民要术”所说家畜部分,其中最突出的是相马法,占了不少篇幅。相传秦穆公时(公元前七世纪)伯乐善于相马。“隋书”“经籍志”载有“伯乐相马经”,当是托名的。但是“汉书”“艺文志”已载有“相六畜”38卷。而且汉武帝时善相马者东门京铸造铜马。东汉初马援又铸造铜马,他还叙说他的相马骨法的传授来源(详见“后汉书”“马援传”)。可见这种学说是很有来历的,“齐民要术”承继了这一传统。这些传统说法,基本上是和现代家畜外形学说符合的。
“齐民要术”记载了几十个治牛马羊疾病方,并且指出有的疾病需要隔离,以防传染。这也是很有来历的。“周礼”上已有专门的兽医。“隋书”“经籍志”已载有关于兽医的专书八种。至今中兽医仍在农村中起着很大的作用。“齐民要术”又说到羊和猪的去势。去势法也有很长的历史,“周礼”上已提到。我国对于雌猪的去势手术的稳妥迅速,至今世界上仍是极少见的。
用谷类做酒,需要先糖化,再酒化,酒曲中同时培养了糖化的霉菌和酒化的酵母菌,把两个步骤结合起来,这是我们祖先的伟大发明 ,大概始于商代。但是,现存关于作曲和用曲酿酒的详细记载,首推“齐民要术”。欧洲直到十九世纪末才从我国酒曲中找出主要霉菌,建立起酒精工业上的淀粉发酵法。“齐民要术”还载有做酱、醋、豉、葅、鮓、酪等多种方法,这些都和微生物的发酵作用有关系。“齐民要术”用了三卷的篇幅叙说酿造和食品的调制和贮藏。此外,我们还有多种食谱、酒经一类的专书,表现出祖国在这些方面的特色。
我国古代农书很多,在这篇短文里,不能一一介绍。现在仅把古代农业文献综合起来谈一谈。除“泛胜之书”和“齐民要术”外,现存总论农业的古书中,比较普通而为一般人所习知的有宋朝的“陈旉农书”,元朝的“农桑辑要”和“王祯农书”,明朝的“农政全书”和“群芳谱”,清朝的“授时通考”和“致富全书”等。“农政全书”和“授时通考”的篇幅相当大,都在一百万字左右,包括范围很广。有些篇幅虽然不大,但是内容也都很切实际,如“沈氏农书”、张履祥的“补农书”、蒲松龄的“农蚕经”、祁?藻的“马首农言”等,都记载了不少当地的经验。此外,还有不少专论一门的著述,如马书、牛书、兽医、蚕书、治蝗、竹谱、茶谱、橘录、荔枝谱、牡丹谱、兰谱、菊谱、圃史、花经之类。这类书籍数量很多,单是茶书一类,就在一百种以上。
古代农书和医书不单在科目上有所不同,在写作范围、性质上也有很大区别。掌握和不断改进农业技术的是劳动农民,他们不能著书立说,不像医生那样能说能写。因此,产生如下两种情况:
一是医生人数虽然远不如农民多,但是写成很多医书,而且这些医书能够得到师徒相承,继续发展。虽则古代医书也不免有散失,但是因为有专业的医生维护,保存下来比较地多。反之,农书作者既然不是农民,而是知识分子中留心研究农业的人,人数究竟不多,因此一般农书(即茶谱、花谱等以外总论农业技术的书),其数量若与医书比较起来,就相形见绌了,何况农书也无师徒相传而获继续发挥。并且,农书很少受到一般文人和藏书家的重视,很易失传。不但汉以前的农书失传,唐朝的几种重要的农书也都没有一种保存下来。如“农桑辑要”等所引的“种莳直说”、“务本新书”、“务本直言”和“士农必用”等书,连作者姓名和写作年代都查不出来,也不见于各家书目(我们已查阅过在南京所能看到700多种目录类的书)。甚至有些农书不能找到出版机会,即使能够印出的也流传极少。但是另一方面,农业为一般人所习见,而且关系绝大多数人的生活,因此,其他各种书籍中有关农业的资料是非常多的。
二是古代农书作者既然限于少数留心研究农业的知识分子,农业先进知识和经验失去了随时随地被总结记录的机会。而且有些农事操作虽有重要价值,但在当时流传并不普遍,引不起农书作者的注意,这是不少重要的农业技术没有被记载下来的原因。所以农民的宝贵经验能被总结而记录下来的只有一小部分,而大部分只是世代流传在农民的实践中。
因此,我们现在整理祖国农业遗产,一方面固然必须充分掌握古农书和其他书籍上的有关资料(有时还须兼及考古学上的发现),同时必须广泛而深入地调查研究那些世代流传在农民实践中的经验和实践所获得的成就。
农民实践中的先进经验是说不尽的,但是,我们往往习见而不以为奇,而在国际友人看来却很宝贵。例如,1953年保加利亚科学院植物栽培研究所所长达斯卡洛夫院士来我国考察,看到我国各地不同气候和地形下的井窖贮藏,可使甘薯保持经年不坏。各种不同井窖在保温通风等方面,都有轻而易举的方法。他认为这是十分可贵的经验。又如,他在大连后牧村驿看到农民把白菜和韭菜间作,防止白菜根腐病,认为这很合于科学原理。并且介绍苏联学者托金的研究,证明洋葱、蒜等的根部分泌一种植物杀菌素,有杀菌作用。因此,有些国际友人向我们建议,整理总结我们几千年来的农业经验。并且认为,这样必将有助于国际农业科学的进步。
总之,我们祖国的农业遗产是很丰富的,可以提供给我们不少试验研究的材料,在帮助提高农业科学水平上,有重要作用。我们必须予以重视。不过,我国农业遗产由于时代的限制,自然不免夹杂着一些糟粕。我们在接受这份遗产时,需要采取批判态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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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栏:

在第一届全国音乐周开幕式上的讲话(摘要)
文化部副部长 刘芝明
1949年新中国建立以来,音乐事业迅速向前发展,有了很大成绩。
首先,是音乐创作的内容、题材、形式、风格等方面,比过去丰富多样了,不但在大合唱、管弦乐曲、民族管弦乐曲、独唱、独奏方面产生很多作品,而且在电影音乐、歌剧、舞蹈音乐、戏曲音乐的改编、创作上也有了一定的进步。许多老作曲家、青年作曲家都贡献出不少优秀的、新颖可喜的作品。
现在全国发表音乐作品的定期刊物在十种以上。每月约有一百五十首以上的新的音乐作品被介绍出来。这些刊物每期的销售数共约六十万份。
专业的音乐演出单位,也有了很大的发展。单是文化部系统所属的歌舞团、歌剧院(歌剧团)及乐团、合唱团等便有五十七个,其中音乐工作者在四千人左右。另外,中国人民解放军总政治部所属的音乐单位、各工会系统的和中央各部的文工团、队,以及戏曲团体中的音乐工作者。这些专业团体近年来在加强艺术实践,满足人民要求的总的方针的指导下,演出活动大大加强了,到农村、工厂和各城市巡回演出的活动显著地增加了,在一些大城市音乐活动开始经常化了。
我们在发掘古典音乐及搜集、整理民族、民间音乐方面也获得了一定的成绩。古典乐曲“广陵散”,失散了已经有一千多年,历代文人已经做了“再也找不到了”的结论。但是,经过音乐家的努力,到底还是找到了。著名的古典乐谱“幽兰琴谱”在过去也是被认为无法整理,不可辨认的古董了,可是经过我们音乐家的苦心钻研,现在已整理出一些头绪。这些应当认为是很可珍贵的成绩。在古典音乐、民间及各少数民族音乐的出版方面,据不完全统计,自1949年以来,已出版了各种专集一百七十多种。
群众音乐运动也在蓬勃地开展。工矿、学校、农村的业余合唱团、业余乐队,近年来的发展十分旺盛。
近几年来,我国艺术团体到国外的演出是愈来愈频繁了,其中音乐节目的演出占有很大的比重。出国演出团体所表演的那些具有强烈的中国色彩、中国气派的民族、民间和古典音乐节目,曾得到外国朋友很高的评价。我们有许多年轻的、优秀的歌唱家、演奏家,在参加国际音乐竞赛当中光荣地获奖。
在音乐教育事业方面,已经拥有五个高等音乐院、校和一些艺术专科学校与师范学院的音乐系,在高等音乐院、校里附设有音乐中学、小学,还有业余音乐小学,这样,就使得我们音乐界的后备力量有了有力的保证。
近几年,在苏联音乐专家的帮助下还举办了一些高级的专业训练班,使一部分已有一定修养的音乐家获得了进修的机会。
我国的音乐事业,虽已有了很大的发展,取得了重要的成绩,但是距离广大人民日益增长的文化要求还是很远的。我们不能不承认在音乐创作上,题材的狭窄,形式与风格的不够多样以及技巧贫乏的现象,还是相当严重存在的,普遍感到创作数量很大,质量不够高,长期在人民当中盛行不衰的优秀创作还不够多。音乐界“百花”还没有完全开放出来,特别是对于民族音乐传统的继承和发扬,对于民族音乐遗产的整理和研究,对于民间音乐节目的发掘和整理,作得十分不够。我们对于动员和团结音乐界的各方面的力量,也做得不够,音乐界还有大量的人才,他们的力量没有得到充分发挥。
音乐理论工作过去更是十分薄弱,对于中外古今各种学派的音乐理论缺乏研究。在理论研究和音乐批评工作中,缺乏自由讨论的空气,存在着简单化和粗暴的现象。这就使得我们对于一些主要的音乐理论问题,长期得不到很好的解决。这不能不影响到音乐事业的进一步的发展。
这次大会将演出我国古代和现代的各个时期,各种题材,各种风格的音乐作品,这将是百花齐放的大会,同时也应该是百家争鸣的大会,希望大家对演出的各种节目和有关问题,畅所欲言,进行充分的、自由的讨论。我们欢迎大家“争鸣”,只有真正做到“百家争鸣”,“百花”才能真正“齐放”。同时,我们的缺点也是不少的,也只有经过争论才能有效地加以克服。
我们相信,音乐界在“百花齐放,百家争鸣”的方针下,在为人民服务的总目标下,在进一步建立社会主义的音乐文化的大前题下,一定可以各尽所能,各竭所长,掀起一个新的创造性的社会主义音乐创作的高潮来,使音乐艺术的各种花朵,开得更加灿烂,更加芬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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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栏:

高等教育部、司法部联合开会
审订法律专业教学大纲
据新华社2日讯 高等教育部和司法部在七月二十日到八月一日联合召开法律专业教学大纲审订会议,根据“百家争鸣”的方针,审订了“国家与法的理论”、“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法”、“民法”、“刑法”和“刑事诉讼”五门课程的教学大纲。
在讨论到教学大纲的体系结构和各章节具体内容时,会议一致认为在学习苏联先进经验方面应当防止生搬硬套。对民法和刑法教学大纲,会议决定分出其中苏联部分的内容,把它放在专门化或选修课程中去研究。有些参加刑事诉讼讨论的人认为,刑事诉讼应该以讲授中国部分为主,对苏联理论的运用也应从中国实际出发加以讲授。参加国家与法的理论讨论的人对于是否着重讲授中国的关于国家与法的理论问题,发生了争论。经过争论以后,大家认为应该着重讲中国的内容,教导学生运用这些理论,总结中国国家与法的发展规律来解决中国的实际问题。
参加讨论的人对于理论联系实际还提出不少应注意的问题和见解。会议还讨论了教学计划、教学方法和编写教材等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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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栏:

一批青田石刻运往苏联
据新华社杭州2日电 二千四百多件青田石刻最近从浙江省青田县直接运往苏联。这些石刻都是经过艺人们精心雕刻的大型山水、花瓶和烟缸等精巧的美术工艺品,是今年苏联向我国订购的一万五千件青田石刻的一部分。
青田石刻是我国著名的民间美术工艺品。这种石刻工艺已有七百多年的历史,不少优秀作品,曾经参加过国际和国内展览会,在国内外享有盛誉。
从事石刻的艺人为了保证出国石刻的质量和增加新品种,在他们所在的每个手工业生产合作社组织了研究组和检验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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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栏:

苏联初步总结关于产品成本这一社会主义经济范畴的讨论
孙耀君
本报以前介绍的苏联经济学界关于产品成本这一社会主义经济范畴的讨论(见1956年6月12日本报第三版)已经由莫·沙科夫在苏联“经济问题”杂志上著文予以初步总结。现在我们就上次所讲的几个问题,简单介绍一下这个初步总结。
第一,产品成本的经济本质是什么?产品成本同生产产品的社会必要消耗量的关系是怎样的?
关于这个问题,莫·沙科夫同意第一种意见,即认为产品成本按其经济本质来讲,是由生产产品的社会必要消耗量来决定的,它的基础是产品的价值即社会必要消耗。他指出:“在产品的再生产过程中,经常要以社会基金的形式提出一部分产品来补偿已消耗的生产资料和生产工作人员的生活资料,这是每个新的生产周期周而复始的必要条件。这个客观过程就是把价值的前两部分(已消耗的生产资料的价值和为自己的产品的价值)提出来列为成本的基础。”而“价值是体现在产品中的社会劳动(过去的劳动和活劳动)消耗量的一般表现形式。”
可是,他又认为产品成本不是完全只取决于生产产品的社会必要消耗量,并且也取决于某些不属于社会必要消耗的产品生产和流通时实际发生的耗费。关于这个问题,他在下面有较详细的阐述。
第二、产品成本包括些什么?产品成本是否包括非生产性的耗费?
关于这个问题,莫·沙科夫认为非生产性的耗费是包括在产品成本之中的,这样就使产品成本的作用更大了。他认为这一点同前述的产品成本的基础是价值即社会必要消耗的说法并没有矛盾。因为产品成本是价值的货币形式,所以可能背离其价值基础。他指出:“列入完全成本中的流通费用的各项要素,也像其他一些生产以外的开支(各种罚款、产品短缺和损坏等)一样,不属于产品的价值形成过程,但它们同所有的生产开支一样,是由价值来补偿的。有人要问:这是不是同上面所说的成本是价值的一部分的定义相符合呢?是的,是符合的。正如前面所指出的,成本并不单纯是价值的一部分,而是它的货币形式,这个货币额在经营管理的具体条件不同的情况下,可能脱离其价值基础。”
他批评那些认为产品成本中不包括非生产性耗费的人说:“有些经济学家认为,既然成本是价值的一部分,那成本中就应该只包括纯生产开支。这种见解不是从实际生活出发的,而是从不正确地解释理论公式出发的。即使完全正确的理论公式也只能够反映各种现象的实质,并不能包括复杂多端的全部具体现象。生活实践比任何理论公式都丰富得多。因此,生活实践对成本的具体内容所带来的变化不能因为不合乎理论公式而抛掉”。
第三,部门平均成本(社会成本)是否存在?应该从什么角度来考察产品成本问题?
莫·沙科夫认为部门平均成本(社会成本)是存在的。他认为不应该只从企业的角度来看,而是要从社会的角度来考察产品成本问题,产品成本之所以采取各个企业的生产费的形式,只是由于经济核算制的缘故。他说:“成本不是私营企业的生产费,而是社会主义企业(公有财产)的生产费。因此,它是用货币额表明社会生产产品花费了多少钱,但因为社会主义企业是根据经济核算原则经营的,所以成本要采取各该企业的生产费的形式。”
他又指出不能把产品成本看作一个国民经济部门范围内的范畴;而要当作“国民经济范畴”。他说:“显然,说成本只同某一个国民经济部门例如只同工业有关,那是完全错误的。这是同事实根本矛盾的,也是没有理论根据的。作为国民经济范畴的成本是实际存在的。除了工业产品成本之外,还有农业(集体农庄和国营农场的成本)的产品成本、机器拖拉机站的拖拉机工作成本、运输成本、建筑安装工程成本等。”
第四,产品的成本是怎样确定的?在成本的确定中,社会主义国家起着怎样的作用?
莫·沙科夫认为产品成本的客观基础是产品的价值即社会必要消耗,但社会主义国家可加以调节和计划,并且有时在实际成本计划中还往往有缺乏经济根据的情形。他认为“价格、成本和社会净收入(通过货币表现的)是在实践中,即社会主义计划管理中所运用的具体价值形式。社会主义国家在它们之间规定一定比例关系,借以利用价值形式从经济上调节生产、积累和消费、供应和需求等。”可是,“我们的实际成本计划工作往往是缺乏经济根据的。个别部和总管理局往往是在自己的企业之间机械地分配降低成本的限额和任务。很少注意从经济上合理地在各企业之间分配定货的问题,很少注意改进生产协作、物资技术供应、缩短运程等问题。结果,大大降低个别企业的较高的个别成本和进一步降低许多种产品成本总水平(部门平均成本)的巨大可能性没有被利用起来。”
第五,产品成本和产品价值之间的相互关系是怎样的?它们之间除了量的差别外,有没有质的差别?
在这个问题上,莫·沙科夫既反对勒·康特尔把产品成本和产品价值对立起来、认为产品成本根本不是价值范畴的说法,又反对另一些人认为产品成本和产品价值只有量的差别的说法。他指出:“作为社会主义经济范畴的成本首先是产品价值的一部分。在上面提到的勒·康特尔的文章中,是脱离成本的基础——价值去研究成本的,对勒·康特尔的文章发表意见的同志几乎都指出了这个重大错误。但在谈论成本是产品价值的一部分时,认为它们之间只有数量上的差别当然是不对的。如果赞成这种观点,就是要根本取消作为独立经济范畴的成本。因此,我们不同意勒·康特尔意见的,并不是由于他认为价值和成本之间有差别,而是在于他使成本脱离了价值,说成本根本不是价值范畴。货币是价值形式。成本是生产费的货币形式这一事实已经说明成本是价值范畴。”
在讲到产品成本和产品价值这两个经济范畴之间的关系和区别时他指出:“价值和成本这两个有独立意义的经济范畴的直接区别,在于它们是社会生产费(反映社会必要消耗)的两个定义。价值反映着体现在产品中的社会劳动(过去劳动和活劳动)的消耗,而成本则是用货币表现的所使用的生产资料和生产工作人员劳动报酬的社会消耗。当然,这并不排除而是要求每个产品既有自己的个别成本又有自己的个别价值,这个个别价值反映着它的具体生产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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