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56年8月14日人民日报 第7版

第7版()
专栏:

关于少数民族社会性质的研究
费孝通 林耀华
关于各少数民族的社会性质的研究是我国民族学当前的重要任务,也是今后一段时期中的中心工作。目前各少数民族正在或即将进行社会主义改造,而在社会主义改造的问题上,如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序言中所规定的,将充分注意各民族发展的特点。各民族社会性质的研究的目的就在明确他们发展上的特点,因此,这项研究是密切和当前民族工作相结合的。
这项研究也将丰富我们对于社会发展史的知识,充实历史唯物主义的内容。而且现在我们所有社会发展史的教材大多依靠翻译,如原始社会引用摩尔根的调查,奴隶社会举希腊、罗马为例等。这些材料固然极为重要,但是对于我国的一般读者是比较生疏的,因此限制了这门科学知识的传播。事实上我国在这方面却有着丰富的材料。我国少数民族在进行民主改革和社会主义改造以前,许多还没有进入资本主义的阶段,所以还在不同程度上保有前资本主义时期各种社会形态的面貌或残余。对于各少数民族社会性质的调查就将为我们记录和搜集有关各种社会形态的材料,这些也正是社会发展史的生动教材。
必须指出,由于各少数民族正在或即将迅速地进行社会主义改造,我们如果不及时把他们在改造之前的面貌记录下来,很快就会丧失直接观察的机会了。因此,这项研究也应该看成是一项急迫的任务。
现在我们可以根据已经有的,但不够系统和深入的材料,举例说一下我国少数民族在进行民主改革和社会主义改造以前存在着那些不同的社会形态:
(一)带有原始社会形态的类型
东北兴安岭森林中的鄂伦春人是这种形态的一个例子。他们主要依靠狩猎为生,生产工具很简单。很早以前,他们用自制的弓箭进行狩猎。约在1920年以后,大量使用了各种枪支。在季节性围猎的间隙,他们也进行捕鱼。生活游移不定。
他们的生产关系基本上是土地氏族公有,共同劳动,平均分配。他们的鱼场和猎场只许自己氏族的人使用。他们人人参加劳动。迄今仍保持着集体劳动的习惯,每次出猎都是三、五人或七、八人自愿组成临时小组。这种习惯还带着比较浓厚的原始性质。他们最主要的目的,并不是为了提高与发展生产,而是由于人多了,深入密林后可以互相照顾,免被野兽伤害。他们男女之间也保持着自然的分工,男子专司狩猎,妇女从事家务劳动。
猎获物的分配基本上实行平均分配的制度。打猎完毕,参加的人每人都分得一份。那些鳏寡孤独和困难户,也都分得一些兽皮和肉类以维持生活。
他们的财产基本上都属于氏族公有,但是作为基本生产工具的枪支、马匹、猎犬以及房屋已归各家族私有;实际上,个人或家族的用具和储藏的东西,遇有需要亦可为其他家族使用。
随着枪支的应用,生产力提高了,生产品有了剩余;又与农业社会相接触,发生了商业,鄂伦春的原始氏族社会开始逐渐发生变化。在和外族进行交换中,兽皮成了重要的商品,于是也逐渐成了私有财产。现在他们猎得野兽以后,兽肉还是大家平均分食,但是兽皮却属于猎获者所私有。氏族内部发生了贫富之分。贫富的标志是占有马匹的多寡。应该指出,尽管鄂伦春人已经出现了贫富之分,但是阶级分化还不明显,他们并不利用私有的马匹、枪支、猎犬或兽皮来剥削别人。
在氏族或部落内部,他们一般都还保持着民主决定问题的习惯。每有重大问题,照例都由氏族或部落首领邀请老年人和有关人员共同研究解决。在婚姻上,他们实行氏族外婚制。
除了鄂伦春人以外,云南的卡瓦人,海南岛的黎人,和台湾的高山人也多少保留着一些原始社会的形态。如卡瓦人的狩猎还保持集体劳动,平均分配的原则。大卡瓦地区土地还属于全部落公有,有的还以部落为单位集体生产,同一部落的人共同在一块土地上耕种,到收获时按各家所出劳动力计算分配。又如黎人的“合亩制”和高山人的“蕃社”组成内部的共同劳动、平均分配的制度,也都具有这样的性质。
(二)带有奴隶制度的形态
大家熟知的是彝族具有较显著的奴隶制度的形态。但是,彝族的社会发展也是不平衡的,不同地区就具有不同的社会性质。云南、贵州的彝族地区早已进入封建社会的阶段,而四川大凉山中心地区的彝族社会迄今仍带有显著的奴隶制。
大凉山中心地区的彝人经营初期农业,部分耕种水田,有以畜牧为副业;也有纺织、铁工、建筑等手工业。这些手工业还没有完全从农牧业中分离出来。分工与交换不发达,市场与商人阶级还没有形成。
这个地区的彝人有黑彝和白彝之别,大体说来,黑彝是奴隶主,白彝是奴隶,他们的区别基本上是阶级的区分。黑彝约占大凉山彝人总数的15%,他们占有全部可耕地的80%左右,全部牛羊牧畜半数以上,以及大部分生产工具和房屋;同时占有可以买卖的奴隶。他们有权杀戮奴隶。他们几乎完全不从事生产劳动,主要靠剥削奴隶的剩余劳动,收地租,放高利贷为生。他们轻视劳动,认为劳动是可耻的。
白彝约占大凉山彝人总数的85%。依据他们在生产中所处的地位,可以分为三个阶层:“噶示噶洛”——即“锅庄娃子”,单身的奴隶,完全属于主人所有,使用主人的生产工具和资料,被迫进行生产劳动和家务劳动。他们得到主人的信任以后,可以结婚成家,这就成了“安家”娃子。“安家”娃子从主人处可以租到一小块土地,按期交纳地租。他们不能随意迁移,必须在主人住处的一旁另筑小屋居住,以备主人的随时召唤。这些娃子给主人一定身价可以获得较大的人身自由,对自己的财产具有完全的所有权,对其子女也具有亲权。他们称作“曲诺”。
“曲诺”仍须依附原来的主人以求得保护,否则仍有被别人掳为奴隶的危险。所以严格说来,他们并没有完全的人身自由。但是“曲诺”和“安家”却又都可以占有奴隶,奴隶的奴隶又可以占有奴隶,甚至有“七道娃子”之说。
尽管白彝阶层的分化很复杂,但是,黑彝和白彝的界限却是十分严格的。如严禁黑白彝通婚,黑彝可以出卖、转让、掠夺、屠杀、刑罚白彝。黑彝在任何情况下都不改变他们的社会地位。白彝中的三个阶层在一定条件下可以互相升降,但白彝在任何情况下都不能上升为黑彝。彝族内部的阶级矛盾是很明显的。奴隶们对奴隶主的反抗,毁坏生产工具,逃亡的事情是经常发生的;但是由于白彝内部存在不同的阶层,利益有差别,而且因为地域阻隔,很难形成统一的力量。由于奴隶主轻视劳动,并强迫奴隶劳动,加以血族复仇的事连绵不绝,和解放以前残酷的民族压迫,彝族的社会生产力是很低的。这些是彝族社会长期贫困、落后的主要原因。
除了大凉山中心地区的彝人以外,云南西部江心坡及胡康河谷、迈里开江以西的萨纳山地的景颇人也有蓄奴制,但不像彝族奴隶制那样显著和普遍。蓄奴者多系山官,奴隶多系抢来或转卖的幼童。奴隶长大了,他们的主人为他们婚嫁,他们所生的子女仍是奴隶。但奴隶可以赎身,奴隶主与奴隶同样劳动,生活差异也不很大。这可能还是在奴隶社会初期的情形。
(三)封建社会的各种形态
属于这类型的少数民族,为数较多,而且还各有各的特点,现分别举例如下:
(1)新疆维吾尔族:
新疆的维吾尔族在土地改革以前就具备了封建时期的若干不同发展阶段。南部的墨玉县维族的统治阶级被称为“和加”(贵族之意),他们占有大量土地。他们把土地分为两部分:一部分是自有庄园,依靠农奴的无偿劳役来耕作,另一部分是给予农奴的份地。农奴需要承担一系列的无偿劳役,这是最主要的剥削方式,代表着封建初期的形态。“和加”可以夺取农奴财产,自立法庭和监狱,可以对农奴任意刑讯以至拷打至死,也可把他们变卖转让。农奴被剥夺了人身的自由。他们在人身的隶属性上具有程度上的不同,所以也可分出不同的阶层。
以上的那种封建初期的农奴制在维族的农村中还是比较少的,比较多的是无偿劳役和对分制同时并存的剥削方式。这种剥削方式又有多种多样,地主阶级看那样有利,就采取那种方式。这些剥削方式都是属于封建中期的形态。
城区附近的一些农村,如喀什、阿克苏附近的农村,由于这些地区商品经济比较发达,剥削方式主要是高额的实物地租和雇佣劳动。地主阶级也经营一些城乡间的商业。这是封建后期的一种形态,在维族社会中还不很发达。
(2)云南西双版纳的傣族
据现有的调查,傣族过去的封建制度是在原始公社的废墟上建立起来的。在封建领主经济中,依旧保存了原始公社的形式。他们的封建领主(土司)窃取了村社所有权。形式上存在着几种土地所有制(村公有、领主所有、农民私有),但占统治地位的只是一种所有制,就是封建领主所有制。村社平分土地的陈规,已变成平均分配对封建领主的负担——封建剥削,村社变成领主剥削农奴劳役的劳动编组,村社变成了负担单位。农村公社已完全变质,原有的公社议事会也仅存形式,原始民主的内容已不存在了。这很可能是原始农村公社在发展过程中,被封建王朝加上了一套封建统治的制度——土司制度,从而使原始农村公社变成了封建领主统治下的农村公社了。他们的社会形式在一定程度上还保存了原始的公社,但是实质上已是封建社会了。
(3)西藏地方的藏族
西藏藏族封建社会的特点就是政教合一制度。在这种制度下政治和宗教密切结合起来,维护巩固它的封建的社会经济基础。西藏全境的土地大部分都属于喇嘛寺院、贵族和地方政府。寺院拥有大量的土地,贵族有自己的庄园,参加地方政府工作的官员都有一定的封建采邑。农民与牧民是被剥削的阶级,他们要为寺院、贵族和地方政府承担一系列的义务,包括租税和无偿劳役。
除了上述的三种类型的封建形态以外,还有许多少数民族地区是同过去汉族地区封建性质相差不多,他们也是受着封建官吏和地主们的压迫和剥削,如贵州及其以东的比较接近汉人或与汉人杂居的少数民族地区在历史上虽然也有过土司的封建统治,但大多在清代即已改土归流,建立了流官的统治。他们的社会性质与附近汉族农村相差不多,不过少数民族的人民所受到的压迫剥削更加多一层,因为除了地主的剥削外,还加上大民族主义封建王朝的压迫剥削。☆
从上面简略介绍中,我们可以看到我国少数民族在社会性质的问题上存在着下面这些特点:
1.我国少数民族社会发展是不平衡的。除了那些大体和汉族的社会性质相同的民族外,许多在进行民主改革和社会主义改造以前还处于前资本主义时期或资本主义萌芽时期的社会发展阶段。其中有一些还保持相当浓厚的原始公社的残余,有不少基本上还是奴隶社会和初期封建社会。
2.各少数民族的社会性质是复杂的。我们很难找到某一个社会发展阶段的典型例子。常常在一个社会中存在着多种社会经济成份,比如以一般认为是奴隶社会的大凉山中心区的彝族来说,黑彝的身分并不是单纯的奴隶主,他们同时可能具有封建主的性质。因为他们在蓄奴以外,又出租土地,以赋役和实物地租的形式占有土地承租者的剩余劳动。白彝中的安家娃子的阶级地位也是值得深入分析的,因为有人说他们已经开始从奴隶身分向农奴过渡。“曲诺”的性质更是复杂,因为他们可以占有土地和蓄奴,进行剥削,但同时并没有摆脱奴隶的身分。各少数民族的社会性质固然是复杂的,但在多种经济成分中,有些是旧的残余,有些是新的萌芽,和有些是当时占主要地位的成分,这些都是可以也应当区别出来的。
3.同一少数民族中还可以发生显著的地域上的差异。这种差异程度有时可以很大,甚至属于不同的社会发展阶段。彝族在大凉山中心地区,奴隶经济成分占着主要的地位,但是在边区封建经济成分已经很显著;贵州、云南的彝族已有相当长的时期发展了封建主义,有些甚至已超过了初期封建的形态。新疆维吾尔族在不同地区就有封建初期、中期、晚期三种形态。黎族的中心地区还实行着具有原始共耕经济的合亩制,但是外围靠近汉族的地区已经是封建性的个体小农经济了。
4.在相同的社会发展阶段上的各族,他们的社会性质虽则基本上具有共同特点,但是在形式上还是各有各的特点。以封建社会来说,上面所举的例子就可以看到各民族所有的特点是很显著的。新疆维吾尔“和加”的庄园、西藏政教合一制、傣族的土司等所采取的剥削方式都不是一样的。各种形式的比较研究,可以大大丰富我们对于社会形态学说的知识。
5.少数民族在社会发展的历史过程中并不都是循序渐进的,就是说,不一定都是经过原始到奴隶、到封建这些阶段的。跨越阶段的飞跃过渡的情形在历史上也发生过,比如傣族社会,以现有材料来看,就是直接从原始社会过渡得封建社会,中间越过了奴隶社会这个阶段。有人认为蒙古族、维族和满族也可能曾发生过类似情况。发生这种情况的历史条件是复杂的。但这种情况也提示了我们应当特别注意各少数民族在历史上和汉族的关系,因为这种情况常常是比较落后的共同体和比较先进的汉族相接触的结果。
6.在多民族杂居的地区还发生一种情况,就是不同民族成分虽则已经进入了同一的阶级结构中,但是各自还保存了不同社会性质的特点。比如贵州西部过去有些苗人受着彝族的统治和剥削,彝族当时已经是奴隶社会或初期封建社会,但是那些被统治的苗人却在一定程度上还保留原始公社的残余。在汉族封建势力进入少数民族地区,对少数民族进行统治和剥削的过程中,也可能发生过这种情况。
7.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以来,各少数民族,不论他们原来的社会是什么性质,在先进民族的帮助下,跨越了若干社会发展的阶段,向社会主义社会过渡,因此引起了一系列的重要变化。他们所经过的变化也是各有各的特点。比如上面所述的鄂伦春人正在从他们原始社会的基础进行社会主义改造,发展狩猎合作社。他们遇到的矛盾和奴隶社会或封建社会在改造中所遇到的矛盾是不同的。他们在实行按劳分配的原则时就和原有平均分配的原则相抵触,因此,在改造的措施上不能不采取特有的方式。这些也是我们研究社会性质时所应当注意的问题。
在对少数民族进行社会性质的分析时,应当注意上述的这些特点。
关于少数民族社会性质的研究并不是现在才开始的。在民族工作的实践中不能不经常注意各民族发展上的特点。中国共产党在老解放区已经开始了这方面的研究,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更有了发展。过去民族学者也搜集过一些有关这个问题的资料。但是过去占有的资料还不够全面和深入,研究工作也大多不够系统,我们对各少数民族社会性质虽则有一些初步的认识,但是还很不充分。因此,我们应当重视这项研究,作为今后一段时期的民族学研究的中心工作。
在进行这项研究工作时,我们应当注意避免以下几种可能发生的偏向:
1、过去民族学者在少数民族中进行社会调查时,往往缺乏明确的要求,调查者单凭个人兴趣或是没有目的地纪录一些零星见闻,忽略搜集有关社会性质的关键性的材料。即使注意到了这些问题,也很少深入调查和反复核对,以致在进一步分析时常常感到材料不够了。这是调查工作缺乏理论指导的结果。
2、也有些民族学者在还没有充分占有事实材料以前,急于想对某些民族的社会性质作出结论。他们往往用一些经典著作上的引语来代替深入的观察,满足于挑选一些零星的例子来证明一般规律的正确性。这种教条主义对于我们的研究工作并无一点好处。我们必须实事求是,理论与实际相结合,通过逐步深入的系统调查研究,才能对各少数民族社会性质得到正确的认识。
3、由于各少数民族社会性质的复杂性,他们常常具有不同性质的经济成分,他们又有很显著的地域上的差异等等,研究工作者如果主观上具有成见,很容易被片面的或局部的事实所迷惑,而作出不正确的结论。因此在进行这项研究工作时应当着重全面深入搜集有关材料,以反复调查的方法来核校从已有材料中得出特别的结论,草率和急躁的偏向是必须克服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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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栏:

发展我国科学事业、开发西北自然资源
十一个科学考察队在西北地区工作
新华社兰州11日电 中国科学院及其所属各个研究机构和各业务单位联合或单独组织的共十一个考察队,正在陕西、甘肃、青海和新疆等地进行考察。这种考察工作预定今年十月完成,它对发展我国科学事业和开发西北自然资源,将提供充分的资料和有利条件。
这十一个队有地质考察队、古脊椎动物考察队、牧草调查队、黄河中游水土保持综合考察队、河西农业考察队和秦岭生物地理考察队等。目前,牧草调查队已结束了在甘肃天水地区的考察工作,于八月初转赴永登地区进行考察。地质考察队在苏联专家的参加和指导下,正在柴达木盆地和祁连山一带进行考察。黄河中游水土保持综合考察队结束了在陕北和陇东等地进行的水土保持考察工作,现已转至甘肃会宁地区进行考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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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国画展览会全部作品在上海展出
新华社上海11日电 第二届全国国画展览会的全部作品,十日在同时开放的上海美术馆开始展出。
这次在上海展出的是全国各地七百六十多个作者创作的九百四十四件作品。这个数字将近第一届全国国画展览会展品数字的四倍。这些作品中的一部分七月间曾在北京展出。
著名老画家,青年画家以及兄弟民族、归国华侨和工人业余作者这次都有作品参加展出。其中如老画家陈半丁的“欣欣向荣”,运用民族绘画传统的技巧,表现了百花竞开时的美丽图景。僮族青年作者农世英的“塘角鱼”,只是淡淡几笔,就把鱼儿活跃的姿态表现出来了。叶浅予的“波罗尔舞”,抓住了印度舞蹈家表演时一刹那的动态,画出了美妙动人的舞姿。黄胄的“约会”,描写一对农村青年会面的情景,人物表情靦覥羞涩,成功地表达了这幅画的主题。反映工农业建设和描绘祖国壮丽河山的作品,也不少。如杨建侯的“长江沉排工程”,描绘了1954年长江洪水冲击南京港堤岸时,广大工人奋勇同洪水作斗争的雄伟场面。
在展览会开幕前,国务院副总理、上海市市长陈毅向一百多个画家讲了话。他希望国画家中的各种派别要互相合作;国画家们要积极参加政治活动,学习外国优秀的绘画艺术,为繁荣中国绘画而努力。
展览会预计到八月底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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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栏:

苏联乌克兰国家舞蹈团
在武汉上海等地受到热烈欢迎
本报讯 应中华人民共和国文化部邀请来我国参加在武汉举行的苏联经济及文化建设成就展览会闭幕式、并到各地访问演出的苏联乌克兰国家舞蹈团,从七月五日在武汉举行开幕演出到现在,已经在我国进行了一个多月的访问活动。在此期间,舞蹈团访问了武汉、广州、杭州、上海和无锡等五个城市,按照预定计划,还将到郑州和西安,最后到北京进行访问演出。
乌克兰国家舞蹈团是一个成立刚刚五年的专业舞蹈团体,可是它的节目却是十分成熟和美妙的。舞蹈团的艺术指导是俄罗斯苏维埃联邦社会主义共和国功勋艺术家、乌克兰苏维埃社会主义共和国功勋演员,斯大林奖金获得者巴维尔·维尔斯基,团长彼什缅内,乐队指挥伊果尔·伊瓦什琴柯。
一个多月来,舞蹈团为我国劳动人民演出了二十场,观众十一万四千五百一十人。他们除了在剧场和广场演出以外,还在上海机床厂、杭州都锦生丝织厂、无锡申新纱厂为工人演出,也曾到过广州市郊文冲乡农业生产合作社为农民进行了演出。每一场演出都受到了观众的热烈欢迎,特别是舞蹈节目中的“绣花姑娘”、“哥巴克”、“哥萨克”、“春节”、“乌克兰组舞”、“春天组舞”、“雉鸠”、“特罗波强卡”、“喀山鞑靼人舞”、滑稽舞蹈“会见”和俄罗斯诙谐舞蹈“失恋者”更为精彩,几乎每场都在观众再三要求下作了重演,谢幕三次以上。
由于舞蹈团的热心排练,随团学习队——中国武汉市人民艺术剧院的二十个男女舞蹈演员在上海,无锡两地,曾轮流演了“特罗波强卡”舞四场,预计到北京前,还能增加一个合演节目。
在武汉和广州,舞蹈团的部分艺术家曾分别与当地文艺工作者就舞蹈编导,舞蹈音乐创作,乐器演奏等问题举行了专业座谈,并对中国一部分古典歌剧及某些歌舞节目发表了观感,给了我国文艺工作者许多有益的帮助和启发。
由于舞蹈团的共青团组织的建议,上海市文艺界的青年团员和舞蹈团的青年团员等曾举行过一次联欢晚会。
舞蹈团对我国的一切都怀着很大的关注和兴趣。到目前为止,他们参观了武汉长江大桥工地、上海机床厂、上海鲁迅纪念馆、广州市郊的高级农业生产合作社,农民运动讲习所旧址、杭州都锦生丝织厂、无锡的泥人石膏工艺美术品生产合作社以及各地的名胜古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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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栏:

广西雁山植物标本园
培植六百多种亚热带植物
新华社南宁12日电 放在水里会下沉的一种名叫“蚬骨”的树木,最近在广西省临桂县雁山的一所植物标本园里出现。这是一种珍贵的木材,质地细致坚实,使用价值很高。标本园的工作人员在广西省野外发现这种树木后,把它移植到园里来了。
这所植物标本园里,培植着六百多种适合于亚热带气候的广西省生长的植物。园里的一种“肥牛树”,是广西南部山区的常绿树,叶大而厚,一年四季都可以喂牛,现在在北部的临桂培植起来,对解决北部耕牛冬季的饲料问题提供了很好的条件。植物标本园里还种植着能治猪病的“水狗儿”和医牛病的“开口剑”;也有建筑用的“水杉”、“察树”和驰名世界的广西省特产——肉桂以及医治喉痛的“罗汉果”等。
园里所有的植物标本,都是在这里工作的人员到东北、海南岛和广西省内人迹罕到的林区、山区采集来的。
这座植物标本园由中国科学院华南植物研究所广西分所管理。几年来植物研究工作者,在这里观察和研究了适合广西省生长的植物的性能和生态;并把这些植物加以分类,为今后广西省发展植物种植工作提供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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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栏:

农村有线广播网
在同台风斗争中发挥了作用
据新华社杭州11日讯 浙江省农村有线广播网在同台风斗争中发挥了重大作用。
分布在全省农村中的一万六千只喇叭,使广大群众在台风到来三天前就得到了消息。装有喇叭的农业社都指定专人日夜收听广播,密切注意台风动向。汤溪县石埠头村农业社听到台风警报的广播以后,立即进行抢收,使两千多斤黄熟的稻谷免受损失;在台风侵袭最剧烈的时候,中共慈溪县委利用广播网指挥抢救海塘,保持了和各个农业社的联系。
台风的袭击,曾使有些广播线路受到了损失,现在许多县、市的广播站正在大力组织抢修,有的已恢复了正常播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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