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56年7月16日人民日报 第5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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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栏:

苏埃签订和平利用原子能合作协定
新华社15日讯 据塔斯社报道:莫斯科在七月十四日发表了苏联和埃及关于在和平利用原子能方面进行合作的协定的公报,这个协定是七月十二日在开罗签订的。
按照这个协定,两国政府将通过建立装置和实验室、提供设备和仪器、交换专家、派遣埃及专家到苏联进修和进行共同研究,在核子物理研究和和平利用原子能方面进行合作。
上述各项目的将通过双方另订的贸易合同来实现。
缔结这个协定,是为了促进自从签订关于在开罗修建一个装有能量达三百万电子伏特的基本粒子加速器的核子物理实验所的合同以来就存在于两国之间的这方面的合作。
现在正在动工修建一个有两千瓩的实验性的原子反应堆,它将设有科学实验室。
关于进行原子能研究和它的和平用途的主要装置的建设工程,将在1958年年中完成,这些装置将是中东最大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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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栏:

西哈努克和西罗基会谈
讨论进一步发展柬捷两国密切合作的问题
据新华社布拉格14日电 柬埔寨西哈努克亲王和捷克斯洛伐克总理西罗基十四日在布拉格举行了会谈,讨论进一步发展两国之间的相互关系和密切合作的问题。
西哈努克和随行人员自十一日到达布拉格后,受到了捷克斯洛伐克总统萨波托斯基的接见;他们还访问了西罗基。西哈努克的随行人员柬埔寨国民会议议长翁谦山受到了捷克斯洛伐克国民议会主席费林格的接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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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栏:

意总理复信给布尔加宁
他认为缓和局势是普遍裁军的先决条件
新华社15日讯 罗马消息:意大利政府在十四日发表了意大利总理塞尼就裁军问题写给布尔加宁的复信。布尔加宁曾在六月间写给塞尼的信里建议,各国以裁减自己的军备的实际措施来促进国际裁军。
塞尼在复信中重复西方的论点,强调应当达成一项规定“有效的监督”的国际裁军协定。塞尼把一些国际政治问题的解决同裁军问题联系起来,在这方面,他特别提到“德国统一问题”。塞尼同时在信里指出,缓和国际紧张局势是达成普遍裁军协议的先决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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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栏:

在联合国裁军委员会十三日的会议上
苏印南三国主张停止核子武器试验
西方国家代表继续为进行试验狡辩
新华社15日讯 据塔斯社纽约讯:联合国裁军委员会七月十三日继续举行会议。
南斯拉夫代表布里列伊对南斯拉夫代表团七月十日提出的决议草案作了解释,这个决议草案要求就裁减常规军备和武装部队、停止核子武器的试验性爆炸和裁减军费问题的实际措施达成协议。
南斯拉夫代表说,苏联同意美国提出的武装部队水平,以及葛罗米柯七月十二日的发言中所包括的其他建设性建议,大大地有助于大家在裁军问题上的看法的接近。他说,苏联所采取的立场证明了就裁军的初步措施达成协议的可能性。
布里列伊还指出印度驻联合国代表梅农就停止核子武器的试验爆炸的问题所作的发言的重大意义。
美国、英国和加拿大的代表以及法国代表反对印度提出的关于停止试验核子武器的建议。为了掩饰自己拒绝印度建议的做法,他们提出了“限制”核子武器试验的建议,然而西方国家的代表又使这种“限制”取决于政治问题的解决,而且他们还主张把对核子武器试验的限制放到较后的裁军阶段。
美国、英国和加拿大的代表不厌其烦地企图证明,目前试验原子武器的规模和速度似乎对人的健康和生命没有什么危险。
美国代表华兹沃斯说,在没有就裁军问题达成总的协议以前,美国要继续试验核子武器。他硬说,不试验核子武器就不能“维持安全”。他说,美国所以“不得不”发展核子武器和试验核子武器,是由于苏联在这方面有巨大的成绩。美国代表所列举的理由实质上是为扩充原子军备作辩解。
英国代表纳丁和加拿大代表马丁的发言同意华尔沃斯的意见。
苏联代表葛罗米柯发言支持印度建议。他说,苏联对待印度政府建议的肯定态度是从苏联政府直到现在在这一问题上所采取的立场出发的。他说,苏联政府曾经多次建议就禁止这种武器试验举行谈判,而且立即达成这种协议,不要以关于其他任何问题的协议作为这项协议的先决条件。
葛罗米柯接着驳斥了西方国家,特别是美国对禁止试验核子武器的建议所采取的极端否定的态度。
葛罗米柯说,我们已经提请西方国家的代表们注意这一点:苏联对解决这个问题并不比其他国家更在意。我们之所以就这个问题提出相应的建议和支持其他国家的类似的建议,是因为我们相信,积极解决这个问题,是符合要求停止军备竞赛和消除毁灭性的原子战争的威胁的各国人民的共同利益的。葛罗米柯说,如果在这一问题上达不成协议,如果西方国家今后仍然要堵塞这一问题的解决,那么,核子武器试验还要继续下去,其中也包括苏联的核子武器试验。
葛罗米柯接着谈到,在现在的科学技术条件下,要进行原子弹和氢弹爆炸而又要使这些爆炸不被别人发现是不可能的。这意味着对相应的国际协定进行任何破坏都是会被大家知道的。因此,为了发现这种破坏,不需要在裁军问题讨论中谈得那么多的专门的国际监督。这种情况有助于在这一问题上达成协议,只要对这一方面具有诚意,只要真正愿意在裁军问题的解决上有所进展。
委员会下次会议将在七月十六日举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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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栏:

西哈努克说
人民中国在联合国中应有合法地位
据新华社布拉格15日电 柬埔寨的西哈努克亲王七月十四日下午在布拉格举行的记者招待会上说,“我们认为为了和平的利益,人民中国应当在联合国组织中有合法的地位,这也是一个正义的问题。”他说,“从和平观点来看,我们认为不承认一个有六亿人口的国家是一个非常严重的问题。”
在谈到柬埔寨对越南民主共和国的态度的时候,西哈努克亲王说:柬埔寨已经同南越就互派人员的问题达成协议,这种人员不是外交代表也不是经济代表,而是我们两国派出的作为我们两国政府间的一种联络机关的代表。如果北越对我们的关系友好的话,如果北越尊重我们的中立的话,我们将愿意同它“建立关系”、特别是贸易关系。
西哈努克在答复记者提出的关于遵守日内瓦协定的问题的时候说:“我们希望所有的国际协定,特别是日内瓦协定得到遵守和实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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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栏:

苏联和民主德国将会谈裁军等问题
据新华社柏林15日电 据德意志民主共和国总理新闻处宣布,德意志民主共和国政府代表团将在七月十六日从柏林启程去莫斯科举行会谈。代表团将由总理格罗提渥率领,团员包括第一副总理乌布利希,副总理斯多夫、赛尔布曼、努舍克、洛赫、绍尔茨、博尔茨和德意志民主共和国驻苏大使柯尼希。
定在莫斯科举行的会谈将讨论裁军问题,建立欧洲安全和为达成一个爱好和平的、独立的和民主的德国的统一将作出的贡献的问题。此外还要讨论有助于达到民主德国的第二个五年计划的目标、特别是在进一步提高人民的生活水平和实行第二个五年计划中规定的社会福利措施方面的目标等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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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栏:

印法报纸欢迎苏联裁军建议
主张西方国家给予同样的回答
新华社新德里14日电 今天的“印度斯坦时报”在社论中写道,苏联代表葛罗米柯在联合国裁军委员会会议上发表准备接受西方建议的武装部队水平的声明,“对裁减军备提供了最大的鼓舞力量”。社论说:“这个行动将大大有助于打破裁军委员会里的僵局。”
“印度快报”欢迎苏联的声明,认为这是“可贵的贡献”。这家报纸说:“既然俄国已经接受了西方提出的关于常规军备的限制,现在应该由后者来接受关于禁止核子试验和核子弹的建议了。”
“印度时报”认为:“苏联的这个行动反映“各地人民越来越明确地希望获得关于热核子和军备监督的即使是部分的协议”。
新华社据塔斯社巴黎14日讯巴黎报纸以显著地位报道苏联出席联合国裁军委员会会议的代表葛罗米柯在十二日会议上的发言。
“解放报”认为,苏联向西方国家的建议又靠近了一步,西方国家也应该给予同样的回答。
“解放报”写道,“越是等待,裁军越加变成难以解决的问题,……公众不会同意这种情况:当已经提出的建议可以实现的时候,又放弃它。公众不会同意,提出像恢复德国统一之类的“先决条件”作为借口,来规避谈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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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栏:

苏维埃人的顽强意志
失去双腿的人当了副博士
不久前,在莫斯科航空技术学院的一次学术论文答辩会上,学院的学术委员会一致通过了克留恰列夫为技术科学副博士。最后,院长宣读论文作者的自传。当他读到“……1944年失去了双腿……”的时候,大厅里哄起来了。不知道的人谁也没有想到面前的这个健壮的人是没有腿的。
……克留恰列夫在1939年离开了良赞市去参军的时候,才十八岁。两年后,反法西斯战争开始了,他随着部队驻守在祖国的边境。起初他是炮兵,在作战中曾两次受伤。后来他一度当过英勇的哥萨克部队的骑兵,在第三次负伤后他又改当步兵。无论是当炮兵、骑兵或步兵克留恰列夫从来没在困难面前低过头。他是个诙谐家、唱歌的能手。1944年,克留恰列夫所在的部队把敌人从明斯克赶到边境维尔纽斯,就在这里他受了重伤。
克留恰列夫苏醒过来的时候是在医院里。这时他发现自己缺少了两条腿,一条在膝盖上割断了,另一条在膝盖下割断了……。还在医院里,克留恰列夫就下定决心用假腿像好人一样地走路,并献身于科学。
克留恰列夫出院以后到莫斯科进了莫斯科航空工艺学院,并且在这里入了党。在学校里,他担任工会主席,热心为大家组织各种晚会、舞会,而且自己也跳舞。同志们有时叫他“海军上将”,原因是,有一次克留恰列夫领导划船旅行,途中人们发现他是个游泳家。在家庭生活中,他也不落后,常常跑到商店里去给家里买东西,必要时也做饭,甚至洗尿布。
克留恰列夫因优良成绩成为研究生。在结业时,他为了作论文常常跑到郊外去实习,有时必须步行好几里地,而接着还要在机器旁边干一天。当他的副博士论文在答辩会上被通过的时候,参加答辩会的所有的人都热烈欢迎这位失去双腿的科学界的钢铁战士。
在病床上成长的青年诗人
在苏联库尔干州波罗文村里,一个年青人库里科夫躺在一张床上,手里拿着一个小镜子,从镜子里观看周围的东西,因为他不但起不了床,转不了身,而且头也不能转动一下。十五年前,库里科夫患了关节强硬症,任何医疗也无济于事。医生们都为他难过,但库里科夫仍然很乐观,他给医生写了一首诗,诗中写道:
“……像被钉子钉住的小甲虫。
……但甲虫的情绪一点也不低落,
在这样的时刻,
我还要吟诗作乐……”
在卫国战争期间,他和母亲一起从列宁格勒迁到库尔干州波罗文村。库里科夫就在自己家中的一张床上完成了十年制的函授学习,并开始走上创作的道路,成了诗人。他和村子里的孩子们有密切的联系,为他们写诗和童话。他最近出版的书“为什么刺猬有那么多的刺”很受孩子们的欢迎。村里小学生们在晚会上常常朗读他的作品。在全苏青年作家大会上,人们对这个青年诗人作品中的人民性、热情和幽默备加赞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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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栏:

法国、南越、越南国际委员会和越南民主共和国
给日内瓦会议两位主席的复信
新华社15日讯 法国政府、南越政府、越南国际委员会和越南民主共和国政府最近已经先后答复了日内瓦会议两位主席苏联和英国1956年5月8日给它们的信。越南民主共和国政府给两位主席的复信中还附有它五月十一日给南越政府的信的副本。中华人民共和国外交部已经收到两位主席所分发的所有上述复信及其附件的副本。根据两位主席的决定,这些文件在七月十五日予以公布。
日内瓦会议的两位主席在五月八日的信件中强调各有关方面应该尽一切努力来实现关于越南的日内瓦协议,防止今后对日内瓦协议的军事条款的任何违反,并且保证履行日内瓦会议最后宣言中关于组织并举行越南全国自由选举以恢复越南统一的规定。法国政府、南越府政、越南国际委员会和越南民主共和国政府的先后答复全文如下:法国外交部1956年5月14日给日内瓦会议两位主席的复信
法国政府荣幸地收到有关印度支那的日内瓦会议的两位主席1956年5月9日给法国政府的信。
正是由于遵照法国1954年在日内瓦所承担的义务,法国政府才应越南政府的请求着手将远征军撤离印度支那。
现在已经完成的这一撤退本身就造成了法兰西联邦军最高司令部的解散,并且造成了一种新的局势。
从四月二十八日起,法国对于履行1954年的协议已经不再负有特别的责任。但是,它仍然对维护东南亚的和平极为关切,因而不会不尽自己的可能来维护这个协议。因此,法国准备如同两位主席所要求的那样来进行斡旋,同南越政府讨论所发生的问题。
应当指出,对于共同努力所作出的这种贡献将附有下述各项保留条件:
1.法国政府不能单独承担新的,对它说来是特殊的责任。
2.它的斡旋是在同南越政府进行有效合作的范围之内的。一旦这种合作被破坏,那么,这种斡旋将告中断。
至于目前的任务已微不足道的联合委员会,法国政府只能在北越当局阐明它的立场后确定自己的立场。无论如何,如果它偶而参加联合委员会的工作,只能是作为有关各方之间的中介人,而它的责任不受任何名义的约束。
在最近的将来,在两位主席所期望的安排尚未被采纳前,法国政府打算暂时维持现状。南越外交部长武文牡1956年5月22日给英国外交大臣劳埃德的复信
我荣幸地接到里丁勋爵和葛罗米柯先生代表联合王国及苏联外交部长在伦敦会议结束后于五月九日致越南共和国政府的信。
越南共和国政府忠于它的声明,特别是今年四月六日的声明,重申它维持和平的意愿。它过去曾经多次表明它是爱好和平的。越南共和国虽然不受日内瓦协议的约束,但是它认为有必要寻求该协议对越南所提出的问题的实际解决办法,只要这些解决办法符合于越南共和国的和平政策和主权的要求。
越南共和国政府将不诉诸于暴力的解决办法,也不设法侵犯由目前的既成局面所产生的分界线和非军事区。
因此,对和平的任何威胁不可能来自越南共和国方面。它自1954年7月以来已大大缩减了它的军队,并已使远征军全部撤出。
在同样的和平政策下,越南共和国政府认为国际监督和监察委员会的贡献应该得到有效的合作。它打算在将来更加强这一合作。
另一方面,它认为真正自由的大选是达成国家的重新统一的民主的方法。但是,由于北越没有各种自由,在目前实际上谈不到准备选举和进行选举的问题。
越南共和国政府对这个问题非常注意,而且将把它的观点随时通知女王政府。越南国际监督和监察委员会1956年5月29日给日内瓦会议两位主席的复信
越南国际监督和监察委员会谨告知已收到日内瓦会议两位主席1956年5月8日的来信和两位主席给越南民主共和国政府、越南共和国政府和法国政府的信件的副本。
2.委员会注意到两位主席已收到委员会1956年5月2日的信件和同一天本委员会加拿大委员单独发出的信件。
3.国际监督和监察委员会感谢两位主席对委员会工作的高度评价。
4.越南国际监督和监察委员会注意到两位主席给委员会的信中的下列字句并将其载入记录:“在举行全国自由选举以恢复越南统一以前,两位主席十分重视在越南国际委员会的继续监督下维持停战局面。他们认识到法兰西联邦总司令部的解散增加了越南国际监督和监察委员会在执行日内瓦协议所规定的职务中的困难,而日内瓦协议是委员会活动的根据。他们并且认识到这些困难必须加以克服。两位主席相信越南两部分的当局都会表现出有效的合作,而这些困难将在实践中得到消除。”
5.越南国际监督和监察委员会注意到以下字句并将其载入记录:“两位主席本着根据关于越南的日内瓦协议的原则和条款来加强印度支那和平的愿望,强烈地敦促越南民主共和国当局和越南共和国当局尽一切努力来实现关于越南的日内瓦协议,防止今后对日内瓦协议的军事条款的任何违反,并且保证履行日内瓦会议最后宣言中所载的政治条款和原则。”
6.国际委员会也注意到并接受以下的话:“为此,特请越南两部分的当局尽速共同或分别地把它们的意见告诉两位主席:需要多少时间才能就组织越南全国选举的问题开始协商以及需要多少时间才能举行作为达成越南统一的方法的上述选举。”
7.国际委员会并感谢地注意到以下的话:“两位主席强烈地敦促越南两部分当局今后在委员会执行关于越南的日内瓦协议中所规定的职务时给予一切可能的协助。”
8.国际委员会希望越南两部分的当局将完全响应两位主席的紧急呼吁。
9.越南国际监督和监察委员会注意到两位主席已经通知法国政府如下:“他们认识到法兰西联邦总司令部的解散对国际监督和监察委员会产生了需要予以严重注意的问题”,并且请法国政府“同南越当局讨论这一问题,以便就促进国际监督和监察委员会和越南联合委员会执行其任务的措施作出安排。”两位主席并且要求:“在上述措施得到实施以前,法国政府应维持现状。”
10.正如两位主席所要求的那样,越南国际监督和监察委员会今后仍将“进行努力,以在履行关于越南的日内瓦协议的基础上维护和巩固和平,以期通过在一个国际委员会的监督下举行的越南全国自由选举来恢复越南的统一。”
11.越南国际监督和监察委员会感谢地注意到以下的话:“但是如果委员会遇到不能就地解决的障碍或困难时,希望将情况通知两位主席,以便他们考虑是否需要采取进一步的措施来便利委员会的工作的问题,两位主席对此将很感激。”
12.越南国际监督和监察委员会同时已经把这份信件的副本转交给在越南的法国当局,以及越南民主共和国和越南共和国当局,并将按照现状继续同有关各方打交道,直到两位主席给法国政府的信中所提到的“就促进国际监督和监察委员会和联合委员会执行其任务的措施”被付诸实施为止。越南民主共和国总理兼外长范文同1956年6月4日给日内瓦会议两位主席的复信
我谨通知收到两位主席1956年5月8日给越南民主共和国政府和越南共和国政府关于执行日内瓦协议问题的来信。我也看到了两位主席1956年5月8日给法国政府和越南国际监督和监察委员会的信。
2.在上述信件中,两位主席强调下列各点:
(1)日内瓦协议必须得到完全的尊重并且应该继续执行。
(2)北越南越双方政府应该继续履行有关停火的各项条款以巩固和平,并且应该开始举行协商会议来考虑日内瓦协议所规定的通过自由普选方式以统一越南的问题。
(3)国际监督和监察委员会应该在日内瓦协议的基础上继续进行活动,同时有关各方也应该负起协助该委员会执行任务的责任。
3.两位主席特别重视目的在于通过全国自由普选方式来统一越南的日内瓦协议政治条款的实施。
4.从过去和现在一贯尊重和彻底履行日内瓦协议并且要求各有关方面也应该坚决和彻底执行这一协议的基本政治路线出发,越南民主共和国政府欢迎两位主席的这些决定。
5.越南民主共和国政府同意两位主席的决定,即为了维护停战和巩固和平,必须保障国际监督和监察委员会和联合委员会在日内瓦协议的基础上继续进行正常活动。两位主席已建议法国政府和南越当局讨论它们对国际委员会和联合委员会的责任的问题,并且在这个问题获得解决以前,维持现状。这是符合日内瓦协议第27条的规定的。
6.越南民主共和国政府同意两位主席关于双方政府在继续履行日内瓦协议上的责任的意见。越南民主共和国政府一贯认为,不论根据法律的或实际的观点和南越当局自己的行为,南越当局都是受日内瓦协议的约束的。南越当局不应该只限于发表简单的声明赞成和平和统一。南越当局和越南民主共和国政府有责任在日内瓦协议的基础上来巩固和平和统一全国。南越当局不应该只限于发表简单的声明赞成通过普选方式来达到统一,而拒绝和越南民主共和国政府举行协商会议来讨论旨在实现全国统一的自由普选问题。在统一了的越南,和平才能持久和巩固。
7.根据两位主席的决议的精神,越南民主共和国政府在1956年5月11日曾经写信给南越当局,建议召开协商会议,讨论全国自由普选的问题。在这封信中曾经清楚地指出:“普选的基本原则是:全国人口都参加的、平等、直接和秘密投票的全国范围内的自由普选。”
8.根据两位主席的决定,越南民主共和国政府准备同南越当局一起答复两位主席关于协商会议和普选的时间,但是南越当局至今还没有答复越南民主共和国政府1956年5月11日的信件。越南民主共和国政府方面准备在六月上半月中任何南越当局认为方便的日子开始协商。举行统一全国的自由普选的日期在日内瓦协议中已有明确规定。现在全体越南人民要求南越当局正确执行两位主席的决定,和越南民主共和国政府一起召开协商会议,讨论举行自由普选以统一全国的问题。
9.有鉴于此,越南民主共和国政府要求两位主席采取必要措施,使双方政府进行协商,以便在日内瓦协议的基础上,并根据两位主席的决定,来讨论有关巩固和平、实现全国统一的问题。如果南越当局继续采取拒绝协商和普选的态度,越南民主共和国政府将要求两位主席重新召开日内瓦会议来讨论在越南执行日内瓦协议的问题。越南民主共和国总理范文同1956年5月11日给南越总统吴庭艳的信
在我们的人民英勇抗战了八、九年以后,日内瓦协议在承认越南人民民族权利的基础上恢复了越南的和平。关于越南的统一问题,日内瓦会议最后宣言中第七款曾作了这样的规定:“关于越南,在尊重独立、统一和领土完整的原则的基础上对各项政治问题的解决,应使越南人民享有经由秘密投票的自由普选而建立的民主机构所保证的基本自由,为使和平的恢复得到足够的进展,并为使自由表现民族意志的一切必要条件得以具备,将在1956年7月内,在停止敌对行动协定中所规定的国际监督和监察委员会成员国代表所组成的国际委员会的监督下举行普选。自1955年7月20日起,双方地区有代表性的负责当局,应就此项问题进行协商。”
在上述的日内瓦协议的条款的基础上,我曾经在1955年7月19日给你的信中建议召开协商会议,以便讨论旨在统一越南的全国自由普选的问题。这封信还没有得到答复,而协商会议一直到现在还没有召开。
最近,日内瓦会议两位主席曾经聚会讨论了关于越南的日内瓦协议的实施问题,并且在1956年5月8日写信给越南民主共和国政府和越南共和国政府。信中着重指出:“两位主席本着根据关于越南的日内瓦协议的原则和条款来加强印度支那和平的愿望,强烈地敦促越南民主共和国当局和越南共和国当局尽一切努力来实现关于越南的日内瓦协议,防止今后对日内瓦协议的军事条款的任何违反,并且保证履行日内瓦会议最后宣言中所载的政治条款和原则。”
根据日内瓦协议和两位主席的呼吁以及全体越南人民的深切愿望,我写这封信给你,向越南共和国政府建议:在越南领土上互相同意的一个地点,由双方地区政府的代表举行协商会议,来讨论日内瓦协议所规定的由全国自由普选来统一越南的问题。
这些普选将在全国各地同时举行以便选出一个单一的国会。这个单一的国会将指定单一的全国性的联合政府。普选的基本原则是以普遍、平等、直接和秘密的投票来进行的全国自由普选。
所有有关普选的组织和监督问题都将由双方互相同意而决定。
越南共和国政府曾经多次宣布,它主张通过和平方式和自由普选来达到国家的统一。因此,在这个基本问题上我们有着共同的观点。虽然我们有着某些明显的分歧,然而我们有可能也一定要为了我们祖国的最高利益而尽最大的努力来以谅解和和解的精神一同协商和讨论,以便就通过全国自由普选来达到全国统一的步骤达成协议。在举行全国自由普选来达到国家的统一以前,双方地区的政府应继续实施日内瓦协议所规定的有关停战的条款,以便巩固和平并且为举行普选创造有利条件。
有必要使国际监督和监察委员会能如两位主席给该国际委员会的信中所明白指出的那样继续行使其职权。那封信中说:“两位主席希望越南国际监督和监察委员会今后仍将进行努力,以便在履行关于越南的日内瓦协议的基础上维护和巩固和平,以期通过在一个国际委员会的监督下举行的越南全国自由选举来恢复越南的统一。”
有必要使作为负责实施日内瓦协议的执行机构的联合委员会得到有关双方的保证,以便使它能继续工作。越南是一个统一的国家,越南人民是统一的人民,北方和南方属于同一个家庭,他们属于同一个血统,他们是不可分离的。只有越南的统一才能使和平坚固和持久地巩固下来。
现在,我们的祖国是在一种统一还没有达成和和平还没有巩固的情况中。不论是在北方或是在南方,在国内或是在国外的我们的全体同胞的最深切的愿望,就是通过全国自由选举来达到我们祖国的统一。
无疑地,每个越南的爱国者都会赞成越南民主共和国政府的立场,这种立场和我们的理性和感情都是一致的。我希望越南共和国政府将考虑我们的同胞的愿望和日内瓦会议两位主席的呼吁,立即指定代表和越南民主共和国的代表进行协商,以便讨论经由全国自由普选来达成越南统一的问题。
同时,为了给全国统一的实现创造有利条件,回答我们在北方和南方的同胞们的最迫切的愿望,我重申我前不久的建议,即有必要恢复和发展双方地区间各方面的正常关系。
我希望得到越南共和国政府的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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