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56年6月30日人民日报 第2版

第2版()
专栏:

第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预算委员会
关于1955年国家决算和1956年国家预算的审查报告
(1956年6月28日第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预算委员会通过)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预算委员会主任委员 刘澜涛
第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预算委员会,听了国务院副总理兼财政部长李先念
“关于1955年国家决算和1956年国家预算的报告”,研究了大会代表们对于1955年国家决算和1956年国家预算的意见,审查了1955年国家决算和1956年国家预算。
在审查1955年国家决算和1956年国家预算的过程中,预算委员会曾根据大会代表提出的意见,向政府提出了咨询,并进行了讨论。现在,我代表预算委员会将审查的结果,归纳为几个问题说明如下:
一、关于1955年决算收入和
1956年预算收入的问题
在1955年国家决算中,工商税收和商业收入都没有完成原批准的预算;少收的原因,除同意李先念副总理兼财政部长在“关于1955年国家决算和1956年国家预算的报告”中所作的分析外,预算委员会认为,还应该指出商业工作上的缺点。1955年国营商业的收入计划没有完成,除了同市场情况的变化和任务规定的过大有关外,商业部门本身工作的缺点也是重要的原因。例如,城乡商业网还组织得不好,商品供应不及时,往往这里积压、那里脱销;商品保管调运中的损失浪费仍然不少;等等。对于这些缺点,商业部门应该努力加以克服。
1956年国家预算规定,公私合营企业以本年收入抵补本年支出以后,还要完成向国家上缴2亿元的任务。在讨论中,有的代表提出,公私合营企业本身需要发展,目前给国家预算担负上缴任务,是否适宜?关于这个问题,预算委员会向政府提出咨询后,经过研究认为以公私合营企业本身的收入抵拨投资后,给国家预算担负2亿元的上缴任务是有可能的。
二、关于基本建设方面厉行节
约的问题
1955年在基本建设中厉行节约、反对浪费的成绩是很大的。由于在基本建设中厉行节约的结果,国家节约了资金达10亿元以上,并且在1955年利用节约下来的资金,增办了限额以上的工程60多个。1955年厉行节约的另一个显著成绩,就是克服了当时相当普遍存在的铺张浮华、讲求排场的不良风气。但是,应该指出,在贯彻节约措施中,也发生了一些偏差。主要是在削减基本建设投资的时候,缺乏全面的安排,以致有些工程中途停工,造成了窝工浪费的现象;过多地削减了某些非生产性建设投资,对于职工住宅和为工业基地服务的辅助性建筑注意得不够;在降低建筑造价方面,也有某些不合理的地方,因而使得有些建筑物标准过低,不合实用,有些工程质量很坏。例如,有些医院的建筑造价降得过低,不能符合医院的需要。又如,北京清河制呢厂新建厂房的屋顶太薄,不能防寒,去年冬天就已经淋水;这个厂子去年新建的职工宿舍,也因为造价降得过低和施工中有缺点,墙壁已经裂缝,屋顶已经漏雨。关于这些方面的缺点,大会代表们提出了不少的批评,预算委员会认为这些批评是正确的。
预算委员会认为,节约是社会主义资金积累的一种重要方法,今后在基本建设方面必须继续加以贯彻实施。但是,在实施节约的过程中,应当同时注意防止可能发生的片面追求节约,忽视工程质量等偏向,否则,对国家的建设事业同样会带来损害。因此,在基本建设中必须认真执行“适用、经济、可能的条件下讲求美观”的方针。对于职工住宅及其他辅助性的建筑,应当积极地有步骤地加以解决;凡建筑标准降低得不合理的,应当加以修改。除此以外,有的代表还提出了城市建设规划和沿海城市的市政建设问题。预算委员会认为,今后城市建设应当有统一的规划,机关、学校、工厂和市内的公用建筑都必须作合理的安排,如果布局不当,将来同样会造成损失。沿海城市有许多是我国原有的工业基地,应该充分加以利用,对这些城市的市政建设投资,也应当给以适当的照顾。
三、关于社会文教费方面的问

在社会文教费方面,大会代表们提出的问题主要有两个:一是1955年社会文教费结余较多的问题;一是有关卫生经费方面的问题。
预算委员会曾对1955年社会文教费结余进行了审查。社会文教费所以结余较多,主要有以下几个原因:(1)1955年基本建设削减项目,降低造价,基本建设任务没有完成计划,一部分向国外订购的设备也没有按时到达,共结余经费28,200多万元;(2)削减了招生计划,结余经费10,300多万元;(3)农业丰收,传染病减少,救济费和防疫费减少了支出,共结余经费9,500多万元。此外,文教卫生部门在执行1955年预算过程中,厉行了节约,也节省了一部分资金。预算委员会认为,1955年文教卫生经费结余较多,主要是因为基本建设未能按计划完成,这虽然是和去年在厉行节约中对基本建设缺乏全面的安排有关,但是从文教卫生部门历年的基本建设来看,还由于有“当年设计,当年施工,排队在后”等等原因,都是完成得比较差的,这也是必须加以解决的一个问题。为了改变这种状况,今后文教卫生部门的基本建设,应当由负责设计、施工的部门和物资供应部门作更妥善的安排。其次,削减招生计划,也是造成经费结余较多的一个原因,而其中某些削减则是不够妥当的。
关于卫生经费方面的问题,预算委员会也进行了研究。在1955年卫生经费的管理上,确有不少缺点。一方面,卫生经费结余较多,仅病床补助费就有1,800万元没有花出去;另一方面,医疗事业单位的收费标准却又偏高。产生这种情况的原因,主要是经费管理制度对事业单位限制过严,在执行中缺乏灵活性,医院的收费标准缺乏控制,并且有不正确的营利观点。预算委员会认为,卫生经费的管理制度今后必须改进;医院的收费标准应该适当降低,严格加以控制;并且应该进一步改善医院的管理,克服各种浪费现象。收费标准降低后,医院本身收入减少,国家预算应该增加一些补助。
四、关于农民负担和乡村小学
经费的问题
1956年国家预算中规定,随同农业税附征的地方自筹收入,由原来不超过农业税正税的12%提高到最多不超过22%。增加的收入,用来解决一部分乡村小学经费。在讨论过程中,有些代表提出,地方自筹收入增加,农民负担是否过重?预算委员会根据政府提供的材料来看,目前农民负担是不算重的。在1953至1955年三年中国家对农民实行了稳定负担的政策,把农业税的税额稳定在1952年的水平上,这个政策对于促进农民增加生产、改善生活,已经收到了良好的效果。1956年把地方自筹占农业税正税的比例,从不超过12%提高到最多不超过22%,在农业生产发展的基础上,农民负担仍然没有超过1952年的负担水平。农业税正税和地方自筹收入占农业产量的百分比,1952年为13.2%,1953年为12.12%,1954年为12.94%,1955年为11.54%,而1956年预计为11.4%。这说明今年增加一部分地方自筹收入是可行的。但是,用于解决乡村小学经费的地方自筹收入,应该按照国务院的规定,由省市人民委员会掌握分配,统一调剂使用,不应该交给农业生产合作社去自筹办理。有的农业生产合作社自己愿意而又有力量自办的可以例外。至于今后乡村小学教育经费是否列入地方预算,可以留待国务院在研究解决事业管理体制和财政管理体制的时候,统一加以考虑。
五、有关财政管理制度方面的
问题
关于财政管理制度问题,预算委员会同意李先念副总理兼财政部长在“关于1955年国家决算和1956年国家预算的报告”中所指出的缺点。预算委员会认为,国家财政管理制度既要保证国家财政的统一计划和统一领导,也要充分发挥各级各部门的积极性。随着国家建设事业的发展和情况的变化,财政管理制度也应当作相应的修改,以便更好地体现这一原则。目前在财政管理制度上的主要问题是中央财政和地方财政的职权范围不够明确,财政部门和各企业、事业部门的财务管理职权也不够明确,中央财政对地方财政管得过细、过严,在制度上也缺乏某些灵活性的规定。因此,在国家预算执行过程中,一方面有些项目有钱花不出去,另一方面,有些应该解决的问题又未能解决,在资金分配和使用上造成了某些不合理现象。这种情况的存在,已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某些事业的发展,也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各级各部门的积极性。预算委员会认为,在研究财政体制的时候,应该妥善地解决这些问题。
以上就是预算委员会对1955年国家决算和1956年国家预算中若干问题的审查意见。预算委员会认为,大会代表们对国家预算提出的许多问题,都是应该解决的。当然,在解决这些问题的时候,还应该根据国家的财力,在保证重点建设的原则下,分别轻重缓急,逐步地求得解决,而并不是要求,同时也不可能一下子全部解决。
预算委员会认为,1955年国家决算的总收入为30,357,976,000元,总支出为29,346,938,000元,年终结余为1,011,038,000元,是大体适当的,1955年国家决算的情况基本上是良好的,建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批准这个决算。1956年国家预算的总收入30,742,770,000元,其中本年收入29,731,732,000元,上年结转收入1,011,038,000元;总支出30,742,770,000元,收支平衡。预算委员会认为,1956年国家预算总收入和总支出作这样的安排是适当的。鉴于国家预算涉及到国民经济活动的各个方面,情况复杂,某些变化事前很难预计,为了更好地执行1956年国家预算,预算委员会认为,如果在国家预算执行过程中,情况有了变化,国务院可以根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批准的预算方针作某些必要的调整,并且在一定时期,向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报告。
1956年国家预算收支的安排是积极的,是比较可靠的。1956年国家预算的胜利完成,就可以加快我国社会主义建设的速度。1956年国家预算的特点是收入和支出都增长得很快。在收入方面,来自国营企业的收入,包括企业上缴的利润和交纳的税款在内,占本年收入的74.34%;在支出方面,基本建设投资额将达到140亿元,超过了以往任何一年的投资数额。这说明要完成1956年国家预算,必须作一番巨大的努力。继续坚持增产节约的努力,是实现1956年国家预算的基本保证。为此目的,工业部门必须对生产企业进一步加强领导,保证在产品的数量、质量、品种、成本和利润等方面,全面完成国家规定的计划。商业部门必须改善商品销售的组织工作,努力扩大社会商品流转额,降低商品流转费用,保证完成国家规定的商品销售计划和利润上缴计划。工商关系应当作适当的调整。物资分配和供应工作,应当积极加以改进。基本建设部门必须进一步改善设计和施工工作,并且要在保证工程质量的前提下努力节约建筑材料,又多、又快、又好、又省地完成国家规定的基本建设任务。
1956年国家预算是争取提前完成和超额完成我国发展国民经济的第一个五年计划的保证,是继续提高人民物质和文化生活水平的保证,也是增强我国国防力量的保证。它反映了我国各族人民建设社会主义的共同意志,反映了我国人民和平建设祖国的深切愿望。预算委员会建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批准这个预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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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栏:

第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法案委员会
关于高级农业生产合作社示范章程(草案)的审查报告
(1956年6月29日第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法案委员会全体会议通过)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法案委员会副主任委员 武新宇
第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法案委员会对国务院向第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提出的高级农业生产合作社示范章程(草案),在听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长廖鲁言向大会所作的说明以后,先后共召开了四次会议,进行了审查,认为:高级农业生产合作社示范章程(草案)是适合于我国当前农业合作化运动和农业生产发展的迫切需要的,它总结了农业合作化运动由初级阶段向高级阶段发展中的新的经验,反映了全国农民坚决走社会主义道路的要求和愿望,是进一步有计划地大规模地发展农业生产、提高农民物质和文化生活水平、彻底完成对农业的社会主义改造的重要保证。
法案委员会综合研究了各位代表在小组讨论中所提出的修改意见,除对草案中写得不够确切或者不够具体的一些条文,作了文字上的修改和某些次序上的调整以外,在内容方面的补充修改,需要加以说明的,有以下几点:
一、为了照顾完全丧失劳动力、历来靠土地维持生活的社员,在第十四条中增加了以下的规定:“应该用公益金维持他们的生活,在必要的时候,也可以暂时给以适当的土地报酬。”在高级农业生产合作社实行土地归集体所有,取消了土地报酬以后,对于完全丧失劳动力而又需要给以照顾的社员,本来应该用合作社的公益金来维持他们的生活,但是考虑到高级合作社建立不久,公益金还不多,如果都从公益金中开支,就可能影响社内的其他公益事业,或者仍然解决不了丧失劳动力的社员的困难,所以作了特殊的比较灵活的规定,
“在必要的时候,也可以暂时给以适当的土地报酬。”某些高级合作社在初建时期,在某些方面采取一种过渡的办法,就是说,基本上实现集体所有制,取消生产资料的报酬,而在个别问题上暂时沿用初级社的办法,这正是反映了我国农业社会主义改造事业逐步过渡的客观实际,这是必要的,应该允许的。除了章程草案第十四条中的上述规定以外,章程原草案第十八条和第十九条对于大量的成片的经济林、用材林和成群的牧畜也作了较灵活的规定:
“在合作社初建的时候,可以暂时仍属社员私有,由合作社统一经营。”我们认为这些都是必要的。
二、对于军人家属、烈士家属和残废军人的照顾,原草案中已经作了一般规定。不少代表认为应该有具体的规定。我们考虑到国务院正在拟定关于军人家属、烈士家属和残废军人的新的优待办法,所以在第十四条中增加了以下一款:“对于军人家属、烈士家属和残废军人的社员,合作社还应该按照国家规定的优待办法给以优待。”
三、为了照顾家居乡村、劳动力外出、家中无人参加劳动的人,在章程草案第十五条中作了补充,使这种人同从事城市的职业、全家居住城市的人一样,得到同样的照顾。有了这样的规定,既能够照顾这些人的生活困难,又可以使这些人的私有的土地不致荒芜,还可以避免强迫这些人入社的毛病。
四、对于归国华侨和侨眷的照顾,章程草案第十四条和第十五条关于照顾完全丧失劳动力的社员和照顾从事城市的职业、全家居住城市的人或者家居乡村、劳动力外出、家中无人参加劳动的人的规定,以及在劳动中必须照顾女社员的各条规定,都同样适用于归国华侨和侨眷。此外,在第四十九条、五十八条和六十一条中,还补充了以下的规定:“在有归国华侨和侨眷的地区,合作社要特别注意团结归国华侨和侨眷办好合作社。”(第四十九条)
“……在有归国华侨、侨眷的地区,……归国华侨、侨眷社员也应该在代表的名额里面占有适当的比例。”(第五十八条)“如果合作社内有相当数量的归国华侨和侨眷,他们在领导人员和工作人员里面也要占有适当的名额。”(第六十一条)
五、还增加了一章附则,共有三条。第六十二条规定:“供初级合作社采用的农业生产合作社示范章程的规定,如果同本章程不相抵触又为高级合作社所需要的,高级合作社可以采用。”有了这条规定,就使高级农业生产合作社示范章程(草案)可以写得简单一点,不必重复供初级合作社采用的示范章程中已经详尽规定了的东西。同时,为了适应各省、市的具体情况,第六十三条规定:“各省、市依照当地的情况和需要,可以对于本章程没有规定或者没有具体规定的事情,作出补充规定。”为了适应各民族自治地方的特点,第六十四条规定:“民族自治地方,依照当地民族的特点和实际的需要,可以对于本章程没有规定或者没有具体规定的事情,作出补充的规定,也可以根据本章程基本原则制定出适用于当地合作社的示范章程。”
此外,有些代表在小组讨论中还提出了许多有关农业生产合作社工作方面好的意见,因为不是属于合作社章程规定范围内的事情,所以没有写进去。
法案委员会建议第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对高级农业生产合作社示范章程修正草案,全案予以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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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栏:

朝保两国决定广泛发展经济和文化合作
并深信和平统一朝鲜将对世界和平事业作出重大贡献
新华社29日讯 据保加利亚通讯社报道:朝鲜和保加利亚两国政府在一项联合公报中说,两国政府认为,在两国之间已经建立起来的友好合作关系完全符合两国人民的利益,决定尽一切必要的努力来进一步发展这种关系和更加广泛地扩大两国之间的经济和文化合作。
保加利亚政府重申支持朝鲜人民要求和平统一祖国的愿望。它支持朝鲜民主主义人民共和国提出的、目的在于根据民主原则、根据朝鲜人民自己的意志和利益来解决朝鲜问题的建议。
这项联合公报是六月二十八日在索非亚发表的。公报总结了朝鲜政府代表团在访问期间同保加利亚政府的领导人会谈的结果。
公报说,两国政府代表在会谈中讨论了进一步发展两国之间的友好关系的各项问题,并且就具有国际性质的一些问题交换了意见。
他们同意在最近开始举行关于签订科学技术合作协定的谈判以及准备在1957年签订长期贸易协定。关于发展两国之间文化交流和合作的措施已经拟定完毕。保加利亚政府表示愿意以商品和各种物资无代价地援助朝鲜,在这一方面已经签订了一项特别协定。
在估计国际局势以及对解决国际争执问题的途径和进一步缓和国际紧张局势方面,两国政府表示了完全一致的意见。
两国政府满意地指出,由于苏联、中华人民共和国、印度和其他爱好和平的国家的努力,最近国际紧张局势有了一定的缓和,这为和平解决争执问题创造更有利的情况。
两国政府认为,国际争执问题应该由有关国家经过谈判来解决。两国政府代表主张发展社会制度不同的国家之间的经济和文化合作。
两国政府深信,和平统一朝鲜将对缓和国际紧张局势和巩固远东和平的事业作出重大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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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栏:

朝鲜代表团去阿尔巴尼亚
新华社29日电 据塔斯社索非亚讯:以金日成为首的朝鲜民主主义人民共和国政府代表团,在六月二十九日离开索非亚前往阿尔巴尼亚。前往机场送行的有保加利亚国民议会主席团主席达米扬诺夫、部长会议主席于哥夫等人。
朝鲜政府代表团是六月二十五日到保加利亚访问的。在访问期间,他们参观和访问了索非亚、普罗夫迪夫、季米特洛夫格拉德等城市的工业企业、建筑工程和文化机构以及一些农业生产合作社等。朝鲜政府代表团到处都受到了保加利亚劳动人民的亲切接待和欢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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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栏:

进一步发展友好关系,为和平利益保持合作
苏联和黎巴嫩发表会谈联合公报
新华社29日讯 据塔斯社莫斯科二十八日讯:苏联外交部长谢皮洛夫在贝鲁特同黎巴嫩总理雅非举行会谈后,发表了苏联—黎巴嫩会谈联合公报。公报说,双方对苏联和黎巴嫩的关系问题以及一些重要国际问题,其中包括苏联和黎巴嫩所关心的阿拉伯地区的问题,广泛而坦率地交换了意见。双方认为,彼此对所讨论的问题的观点是一致的。
公报说,为了进一步加强和发展苏联和黎巴嫩之间令人满意的友好关系,双方同意把苏联驻黎巴嫩的公使馆和黎巴嫩驻苏联的公使馆升格为大使馆。
双方表示愿意进一步发展苏联和黎巴嫩之间的经济和文化合作。
双方再次指出,苏联和黎巴嫩之间的友好关系的基础是苏联和黎巴嫩两国政府所遵循的联合国宪章的原则和万隆会议所通过的原则。它们重申决心为和平的利益而保持合作,因为它们相信,它们的努力以及怀着争取和平的意志的其他国家的努力将有助于进一步缓和国际紧张局势和巩固普遍和平。
公报宣布,谢皮洛夫代表苏联最高苏维埃主席团主席伏罗希洛夫邀请黎巴嫩总统加米耶·夏蒙在他方便的时候作为苏联最高苏维埃主席团的贵宾访问苏联。夏蒙总统已经接受了这个邀请。
谢皮洛夫在贝鲁特作了三天访问后已经在六月二十八日晨乘飞机前往希腊访问。
新华社据塔斯社贝鲁特27日讯 黎巴嫩共和国总统加米耶·夏蒙六月二十六日晚设宴招待苏联外交部长谢皮洛夫。
加米耶·夏蒙在宴会上致词欢迎来自同黎巴嫩友好的国家的贵宾。
谢皮洛夫在答词中首先感谢黎巴嫩政府对他的邀请。他说,他高兴地看到,苏黎两国人民之间的友谊正在加强和发展,而大大小小国家人民的自由和独立,不同社会制度的国家和平共处、互相尊重领土完整和主权、互不侵犯和互不干涉内政这些伟大的原则以及完全平等互利的原则就是这种加强和发展的牢靠的基础。
谢皮洛夫说,苏联政府同情黎巴嫩争取国家独立的斗争,并且在联合国里支持黎巴嫩关于要外国军队撤出黎巴嫩领土的正义要求。
谢皮洛夫希望,他的访问黎巴嫩以及黎巴嫩国家领导人和社会人士的即将访问苏联,会产生有利于两国友谊的进一步发展和巩固的良好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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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栏:

谢皮洛夫到达雅典并同希政府会谈
希政府发言人说苏希会谈非常重要
新华社29日讯 雅典消息:苏联外交部长谢皮洛夫在结束对黎巴嫩的访问以后,昨天到达雅典。
谢皮洛夫在雅典机场发表谈话说,他希望他这次对希腊的访问,“将有助于建立和发展我们两国关系中的必要的相互谅解、信任和诚意,将有利于巩固和平和加强国际事务合作”。
谢皮洛夫谈到两国人民间传统的友好关系。他说,苏联同希腊的关系是建立在和平共处和事务合作、相互尊重领土和主权的完整、完全平等和互不干涉内政这些著名原则的基础上的。
谢皮洛夫说:“在进一步发展我们两国之间的善邻关系方面,还有很多没有利用的可能性。苏联政府主张广泛利用这些可能性。苏联和希腊两国的经济和文化联系的进一步发展将有利于我们两国人民。”
希腊政府官员,一些中东和东欧国家外交使节以及许多雅典居民在机场上欢迎谢皮洛夫。在雅典的近郊和市内的道路旁,居民们成群结队地热烈欢迎苏联外交部长。
二十八日下午,谢皮洛夫同希腊外交大臣阿维罗夫举行了第一次的正式会谈。会谈以后,阿维罗夫对新闻记者说,他对这次会谈感到“非常满意”。
谢皮洛夫还要同希腊首相卡拉曼利斯举行会谈。
希腊政府的一位发言人曾经说,谢皮洛夫同希腊政府首脑们的会谈将是“非常重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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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栏:

中国的援助出自善意和友谊
柬埔寨首相欢迎中柬经济援助协定
新华社29日讯 曼谷消息:柬埔寨王国首相钦·迪二十四日在曼谷向泰国报界发表谈话说,按照最近在北京签订的中柬经济援助协定,柬埔寨将从中华人民共和国获得八百万英镑的援助。这些援助是完全没有附带任何条件的。中国对柬埔寨的援助是出自善意和友谊的。柬埔寨政府深信中国政府这次的援助,是完全为了要帮助柬埔寨经济获得良好发展,柬埔寨政府深向中国政府表示谢意。
钦·迪还透露,西哈努克亲王上次访问中国的时候,由于时间仓促,未能普遍参观中国各地的建设。西哈努克亲王已经决定再一次访问中国,访问日期未定。
钦·迪是在前往巴黎途中路过曼谷的。他将到那里和西哈努克亲王会合,一同访问苏联及其他国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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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栏:

帝国主义特务和暗藏反动分子在波兹南制造严重骚乱
波兰政府和党号召人民警惕敌人阴谋
城市秩序次日已恢复,肇事者将受到法律惩处
新华社华沙29日电 在破坏分子的操纵和唆使下,六月二十八日在波兰的波兹南发生了以反对人民政权为目的的严重罢工和骚乱,事件是由该市斯大林工厂的经济问题引起的。
这次挑衅性的骚动的结果,有三十八人死亡,二百七十人受了伤。在死亡和受伤者当中,有士兵和公安人员,他们是在保护公共建筑物时被破坏者枪杀的。
到六月二十九日七时为止,在罢工的工厂中,绝大多数罢工者已经开始工作。波兹南市已经完全恢复常态,市内和市外的交通已经完全恢复。
工人们对破坏分子表示非常的愤怒。这些破坏分子用挑拨和诽谤搧动被欺骗的群众,进行反对人民政权的行为,因而发生了流血事件。
对被逮捕的破坏分子和凶手的预审表明,他们是同隐藏的反动组织有联系的。
新华社华沙29日电 波兰通讯社六月二十八日发表关于波兹南事件的公报如下:
六月二十八日,在波兹南发生了严重的骚动。
一些时候以来,帝国主义特务和隐藏的反动分子一直在企图利用波兹南某些工业企业中的经济困难和不满来挑起反对人民政权的骚动。敌人正好在国际博览会在波兹南举行的时候选择波兹南作为挑衅的地点,这不是偶然的。这是为了使人民波兰的良好名声受到玷污和阻挠我们的国际和平合作的发展。
敌人的特务今天做到了挑起街头的骚乱。某些公共建筑物受到了袭击,这造成了伤亡。
当局依靠工人阶级中有觉悟的那部分工人,控制住了局势,并且恢复了这个城市的秩序。
以部长会议主席西伦凯维兹为首的政府和波兰统一工人党中央委员会的代表们,已经前往发生骚动的地点。
这次骚动具有一种大规模的和经过仔细准备的挑衅行动和破坏行动的性质,肇事者将受到最严厉的法律惩处。
鉴于波兹南事件,波兰全体劳动人民和一切爱国力量需要保持特别的警惕,以对付人民波兰的敌人所煽动的反国家骚动的任何阴谋。
波兹南的挑衅是我国的敌人在党和政府正以极大的关心来消除劳动人民的不满和使我国民主化的时候制造的。应该使波兰的每一个正直的人,每一个爱国者都了解到这一事实。
政府和波兰统一工人党中央委员会相信,想挑起反对人民政权的骚乱和暴动的一切阴谋,将遭到全体劳动人民和一切珍视国家利益的公民的正当反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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奥工商界代表团到京
据新华社讯 奥地利工商界代表团第一批十七人在团长、奥地利工业家协会中国委员会主席、奥地利东西贸易协会副主席哈斯林格率领下,二十八日下午乘飞机到达北京。前往机场欢迎的有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和中国进出口各专业公司的负责人。
奥地利工商界代表团是由奥地利工业家协会和奥地利东西贸易协会联合组织的,全团共二十五人,第二批八人将在日内到北京。代表团中有奥地利工业家协会和奥地利东西贸易协会的负责人和奥地利一些国营工厂的代表。
又讯 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副主席雷任民在二十九日晚间设宴欢迎以哈斯林格为首的奥地利工商界代表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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印度等七国新闻工作者到京
据新华社29日讯 来自亚洲的印度、叙利亚、伊朗和来自拉丁美洲的墨西哥、巴西、玻利维亚、秘鲁等七个国家的新闻工作者二十二人,在今天下午乘火车到达北京。他们是参加在赫尔辛基举行的国际新闻工作者会见以后,应中国新闻工作者联谊会的邀请前来中国进行访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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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栏:

被释放的日本战争犯罪分子从塘沽乘船回日本
他们表示要为和平、为中日两国人民的友好团结而奋斗
新华社塘沽28日电 335名被释放的日本战争犯罪分子已经在今天下午三时三十五分乘日本轮船“兴安丸”回日本。
他们是在今天上午十一时由天津乘汽车到塘沽上船的。
随船送回日本的还有七具在押期间死亡的日本战争犯罪分子的骨灰和在云南省发现的无名日本军人的骨灰和遗物。
在“兴安丸”缓缓驶离码头时,这些被释放的日本战争犯罪分子都聚集在甲板上,在自己乐队的伴奏下一个接一个唱着中国和日本的歌曲,直到岸上中国红十字会的人员离开为止。有许多人还流着泪向岸上的人道别。
他们在临行前还集会通过一份“告别词”,交给中国红十字会请求转达他们对中国人民的感激心情。
“告别词”全文如下:
各位先生:终于到了要告别的时候了。
长期间来,我们受到亲母般的照顾,实在感谢。
我们决不忘记我们在中国度过的愉快的生活和你们所表示的仁慈。我们离开你们是很难过的事情,但是我们不会总是感到难过,因为我们现在满怀着向新的人生路途进军的喜悦和感激之情,我们的心里充满着美好的希望。
我们回到祖国以后,一定向怀念着我们的父母和关怀过我们的同胞们传达中国的真实情况和你们的友谊,一同携起手来,为和平、为中日两国人民的友好和团结而奋斗。
今后在我们面前,将有很大困难,也会刮来许多风暴,然而我们决不害怕困难。
伟大的新中国和爱好和平的日本人民之间的友谊是牢不可破的,它们必将获得胜利,我们的希望必将实现。我们将怀着勇气和坚定的信心向前挺进。
最后,我们从心眼里祝福正在为社会主义争取辉煌胜利的各位先生,身体健康、幸福。
令人怀恋的各位先生、中国红十字会的各位先生!再见罢!
第一批获释的全体日本战争犯罪分子
1956年6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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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栏:

日本红十字会等三团体代表回国
据新华社天津28日电 前来中国和中国红十字会会谈的日本红十字会、日中友好协会、日本和平联络会三团体代表井上益太郎、长野重右卫门、阿部行藏等十人,在会谈结束后,已经在今天下午乘“兴安丸”回日本。
二十三日乘“兴安丸”护送旅日华侨归国的东京华侨总会代表乌勒吉等五人,今天也同船回日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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