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56年6月27日人民日报 第3版

第3版()
专栏:

一年来人民法院的审判工作
——最高人民法院院长董必武的发言
我完全同意国务院提出的1955年国家决算和1956年国家预算和高级农业生产合作社示范章程。从第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到现在,只不过十个多月的时间,我国农业、手工业和资本主义工商业的社会主义改造,已经取得了决定性的胜利,国家经济建设的各个方面出现了巨大的高涨。我相信大会批准1956年国家预算,通过高级农业生产合作社示范章程后,将会推动我国社会主义建设在稳固可靠的基础上更加发展,我国第一个五年经济计划一定能够提前和超额完成。各级人民法院受理案件
的数目有下降的趋势
一年来,我国政治、经济上的巨大变化和发展,在人民法院的审判工作上也有某种程度的反映。去年全国各级人民法院受理案件的数目,总的来看有下降的趋势。根据全国绝大多数地区人民法院的材料统计:1955年地方各级人民法院受理的第一审刑事、民事案件,同1954年比较下降了4%到5%。在各类案件中,如土地、山林、水利纠纷案件下降50%以上,不法资本家经济犯罪案件下降60%以上,公私纠纷案件下降30%以上,债务、婚姻、继承等各类案件也趋于下降。随着人民民主专政的日益巩固,社会主义建设和社会主义改造事业的日益进展,社会秩序的日益安定,人民群众的组织程度和觉悟程度的日益提高,有些类型的案件,定会减少的,如土地纠纷案件、婚姻、家庭纠纷案件、偷窃案件、反革命案件,是一定会日趋减少的。
反革命分子的蠢动,总是在我们社会变革比较急剧的时期就更加活跃。去年上半年我国正处在社会主义革命高潮的前夜,我国农业和资本主义工商业的社会主义改造正要进入紧要关头,残余反革命分子以为有机可乘,他们的破坏活动又一度比较猖狂起来了。残余反革命分子针对我们国家的社会主义建设和社会主义改造的各项措施,制造谣言,煽惑人心,甚至纵火、凶杀、组织暴乱。残余反革命分子还利用我们工作上的空隙,钻入国家机关、部队、企业内部进行暗害破坏活动。为了保护人民的生命财产,保障我国社会主义建设和社会主义改造事业的顺利进行,就必须采取坚决的态度,再给残余反革命分子一次应有的打击。
在第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上,很多代表的发言和提案,都要求严惩残余反革命分子。大会还在关于发展国民经济第一个五年计划的决议中,规定了:“各级国家机关和全国人民必须充分地提高革命的警惕性,肃清一切公开的和暗藏的反革命分子,粉碎国内国外敌人对我国社会主义建设和社会主义改造事业的破坏活动”。从人民法院的审判工作这个角度来看,我认为第二次会议有关肃清反革命分子的决议和代表们关于这个问题的发言和提案,是完全符合当时的实际情况和全国人民的普遍愿望的。去年在全国范围内开展的肃清反革命分子的斗争,是完全正确和必要的。
我们人民法院的审判工作,主要的锋芒也是针对着反革命,我们已取得了一些经验。按照镇压与宽大相结合的政策处理反革命案件
首先,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国家有关处理反革命分子的政策、法律、法令的问题。大家知道,我们国家对反革命分子的政策,从来就是镇压与宽大相结合的政策。人民法院就是按照这个政策处理反革命案件的。人民法院对于依法应该惩处的反革命分子,除其中极少数罪大恶极、怙恶不悛、严重危害国家、人民利益和民愤很大的反革命分子依法判处了死刑外,其余绝大多数判处了徒刑,实行劳动改造。这是因为反革命分子中的绝大多数是可以改造的,而且我们也有力量改造他们。这样做的结果,就可以把绝大多数反革命分子挽救过来,使他们在劳动中彻底改造成为自食其力,成为对社会有用的新人。
关于死刑的适用,我们国家历来就是采取十分慎重的方针。在这次肃清反革命分子斗争中,人民法院依法判处死刑的反革命分子仍是极少数。我们国家对罪犯适用死刑的范围是尽可能缩小的。大家知道,早在1951年镇压反革命运动时期,我们就对某些罪该处死、但其罪行对国家利益的损害尚未达到最严重程度的反革命分子,实行了“判处死刑、缓期两年、强迫劳动、以观后效”的政策。这个政策执行的结果,实际上已使得许多负有死罪的反革命分子获得了宽赦。
现在,死刑的适用不仅在范围上缩小,而且,国家还从法律上规定得很严格。人民法院组织法第十一条第五款规定的死刑复核程序,保证了对死刑严肃、慎重的适用。
在这次肃清反革命分子的斗争中,人民法院对于真诚悔过、自首坦白的反革命分子依法给予了宽大处理,对其中许多人还依法判决免予刑事处分。人民对于一切愿意悔过自新的反革命分子是欢迎的,国家对于他们的处理是宽大的。现在,随着我国政治形势发生了根本变化,反革命残余势力内部也就出现了进一步分化瓦解的现象。反革命残余势力发生的这种变化,在中共中央关于一九五六年到一九六七年全国农业发展纲要(草案)公布以后,就更加明显了。这个纲要(草案)第五条的规定给反革命分子指出了一条弃暗投明、重新做人的道路。反革命分子中间的许多人,已经开始认识到反革命的路越走越窄了,开始懂得把自己的命运和我们全国人民的辉煌前途结合起来考虑了,越来越多地出来投案自首了。因此,我们对反革命分子的处理,已有必要和可能比较过去一个时候,采取更为宽大的精神。这就是说,除了那些有现行破坏活动或是历史上有严重罪行、民愤很大而又拒不坦白的坚决反革命分子,仍然需要依法严惩以外,对于一切坦白悔罪的分子,不论他们是有严重的历史罪恶或者有现行的反革命活动,都一律依法给以宽大处理:凡是罪恶很重依法应该判处重刑的,可以免处重刑;凡是坦白悔罪而又有立功表现的,譬如检举了其他反革命分子,经过查证属实,就可以将功折罪;如果协助政府破获了重要的反革命案件,捕获了重要的反革命分子,就算立了大功,对这种人不但可以将功折罪,而且可以根据具体情况给以适当的奖励。这就十分明显地给一切反革命分子指出了两条道路:或者是选择坦白悔罪、重新做人的道路,其结果是受到人民政府的宽大处理;或者是选择拒不悔改、继续与人民为敌的道路,其结果是受到国法的制裁。我们希望那些到现在还没有悔悟过来的反革命分子,能够当机立断,为自己,也为自己的子女着想,迅速地选择弃暗投明、重新做人的光明道路,求得人民的宽恕,和全国人民一道,共同为建设祖国作出有益的贡献。
认真执行国家的法律制度是正确审判案件
最重要的保证之一
其次,关于人民法院在肃清反革命分子斗争中执行法律制度的问题。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人民法院组织法的公布施行,向人民法院提出了严格遵守国家法制的要求。人民法院认真地执行国家的法律制度,是正确审判案件最重要的保证之一。
在这次肃清反革命分子斗争中,各级人民法院比较严格地执行了审判和侦查、起诉分工的法律程序,发挥了人民法院和人民公安、检察机关互相配合而又互相制约的积极作用。人民法院所受理的反革命案件,都是经人民检察院起诉的。对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反革命案件,人民法院在开庭前进行审查:对案情清楚、证据材料完备的,即予受理;主要情节清楚、证据充分,而次要情节不清的,受理后要求人民检察院查明、补充材料;主要情节不清、证据不足的,退回人民检察院补充侦查;不能构成犯罪的,就作出驳回起诉的裁定或者由人民检察院撤回起诉。同时,人民检察院发现人民法院判处不当或错判案件,也按照上诉程序和审判监督程序向人民法院提出抗议,人民法院经提审或再审后如发现确有错误便进行改判。一九五五年全国各级人民检察院向人民法院起诉的全部刑事案件中,经过人民法院裁定不交付审判或发还补充侦查,或经人民法院宣判无罪的案件约有百分之三。另据河北、山东、山西、湖北、湖南、广东、浙江、黑龙江、陕西、甘肃、江西、四川、上海、北京等十四个省、市和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的材料,一九五五年内检察机关按照上诉程序和审判监督程序对法院判决提出抗议的案件,其中有百分之八十以上已由人民法院改判纠正。
在这次肃清反革命分子斗争的审判工作中,各级人民法院都是遵照宪法和人民法院组织法所规定的审理程序进行的。人民法院组织法所规定的公开审理、陪审、合议、辩护、回避等项审判制度,已成为各级人民法院审理刑事案件的通常制度;从审查起诉、开庭审理、合议到宣判的全部审判过程,是在群众监督和被告人获得辩护的情况下进行的。刑事案件(包括反革命案件)在人民法院审理前经过公安机关的侦查、人民检察院的批准逮捕、侦查、起诉,在人民法院再经过调查研究,弄清事实分析案情,并经过辩论,才进行判决,判决后准许上诉;法律还规定了审判监督程序和死刑复核程序;这样,就保证了人民法院办案不错或少错。
照法定的程序和制度办事,手续虽较繁复,但人民法院办案还比较及时,一般没有积案。根据一九五五年下半年全国各级人民法院第一审反革命案件和其他刑事案件的统计,案件的收结已接近平衡,结案数字占收案的95%以上。今年二月份,我们从全国许多地区人民法院材料中看,基本上已作到案件收结平衡。
审判工作监督制度
的重要作用
第三,关于审判监督问题。在这次肃清反革命分子的斗争中,各级人民法院大大加强了对审判工作的监督活动。这种对审判工作的监督活动,就人民法院系统来说,表现在各级人民法院院长对本院审判工作的监督、最高人民法院对全国各级人民法院审判工作的监督和上级人民法院对下级人民法院审判工作的监督。人民法院组织法规定的审判工作监督制度,对于保证办案妥当,或者及时发现和纠正错判案件,有着极为重要的意义。全国各地区高级和中级人民法院今年第一季度审理的上诉、抗议的反革命案件中,发回更审的不下于40%,改判减刑的在20%以上,改判无罪的占3%左右。
上级人民法院除了依照审判监督程序对下级人民法院实行监督以外,还相当广泛地采用了抽查案件总结经验的办法,以总结的经验来指导下级人民法院的审判工作;同时,在抽查的案件中,如发现有错判的案件也及时按照法律程序进行改判。河北省高级人民法院在一九五五年十一月,抽查了正定、涿县等基层人民法院判决的反革命案件和其他刑事案件,经过研究,作出经验总结。该省各级人民法院参考这个总结,对已经判决的反革命案件和其他刑事案件,进行了检查,把查出来的错判案件,依法进行了改判。这样作,不仅及时地发现和纠正了错误,而且提高了审判工作人员的政策思想水平和法律科学知识,对进一步提高办案质量,有着积极的作用。
人民法院的审判工作还受到来自广大人民群众的监督。在几年以前,各级人民法院就建立了处理人民来信和接见人民来访的工作。这是我们审判工作群众路线的一个重要的方面。在这次肃清反革命分子的斗争中,人民群众积极地协助人民法院核对证据事实,还对某些判处不当的案件提出意见,这就使人民法院有可能在更大的程度上,避免和减少错案的发生。
审判工作成绩是主要的,但是还有许多缺点和错误
各级人民法院对肃清反革命分子斗争的胜利,曾经起了一定的作用,审判工作也取得了一定的成绩,这是主要的方面。另一方面,我们的审判工作还存在有许多缺点和错误,主要的是某些人民法院处理反革命案件,在量刑上有畸轻畸重的毛病,也有的对犯罪事实没有完全查对清楚就草率结案,甚至还有个别的错判案件;同时,有的人民法院没有和公安、检察机关按职责分工,有的人民法院没有切实执行审判制度,甚至限制和剥夺被告人的辩护、上诉权利。产生这些缺点和错误的主要原因是,从去年下半年以来,国家的政治形势发展很快,有些审判人员的思想认识跟不上客观形势的发展,他们在处理案件的时候,还不善于依据国家政治形势的变化来贯彻执行国家的政策,掌握依法从宽和依法从严的界限。同时,某些审判人员执行人民法院组织法规定的审判制度,不够认真,也影响了办案的质量。加以国家的法律还不很完备,某些司法制度(例如律师制度)还没有来得及普遍建立起来,也给审判工作带来一定的困难。某些人民法院在这个时期的审判工作中所发生的缺点和错误,尽管是局部的、个别的,但是它所引起的不良后果是不容忽视的。最高人民法院曾会同司法部陆续派出工作组到部分省、市、自治区检查当地人民法院的审判工作;从去年十一月起,对全国各级人民法院在这次肃清反革命分子斗争中的审判工作经验,作了比较系统的研究和总结。这个总结是在今年二月召开的第三届全国司法工作会议上讨论和通过的。最高人民法院和司法部已责成各级人民法院把肃清反革命分子斗争以来审理终结的反革命案件进行一次检查和总结。我们虽然采取了这些措施,但总的来说,我们的工作是作得不够深透,不够及时的,因此对某些人民法院在工作中发生的这些缺点,最高人民法院是负有责任的。现在各地人民法院正在依照第三届全国司法工作会议的精神,进行检查、总结工作,对检查出来的错判案件,正依法进行改判。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以前,不少的代表曾经到各地视察了人民法院的工作,对这方面的情况已经有所了解,并提出了宝贵的意见,我们当郑重地加以研究来改进法院的工作。我在这里谨致感谢!人民法院的当前任务
各位代表!我们大会即将批准的1956年国家预算和即将通过的高级农业生产合作社示范章程,是我国更向社会主义迈进一大步的标志。我国人民将以无限的热情和毅力为达到这一标志而奋斗。我国人民将团结得更好,劳动生产得更愉快。我国人民对建设自己美好幸福的生活和对建设社会主义的祖国充满了信心。
现在,反革命残余势力显然已经极大地削弱了,而且还会继续地削弱下去,但是这并不等于反革命残余势力已经彻底地被肃清了。事实上,反革命残余势力仍然存在,斗争仍有它的复杂性和尖锐性。因之,人民法院继续保持警惕,运用审判职能,依法惩治反革命分子的破坏活动,仍然是一个重要任务,这是一方面。另一方面,人民法院为了保障我国社会主义建设的顺利进行,保护公民的权利和合法利益,还必须继续努力同一切阻碍社会主义建设的违法和犯罪的行为进行斗争;同时由于我国社会主义革命的伟大胜利,在城市和农村,生产关系正在迅速地变革,在工农关系,城乡关系和工农业之间的关系上出现了不少的新的变化,随着这种变化,也必然会出现一些新的纠纷和讼争,人民法院必须通过审判活动,调整它们之间的法律关系,以利于生产和团结。这是人民法院当前另一个重要的任务。完成上述任务的关键在于加强法制建设,提高审判工作质量,保证办案的妥当,以适应社会主义建设日益蓬勃发展的需要。我们人民法院的全体干部,自应加倍努力,作好审判工作。在这里我诚恳地希望各位代表继续加强对人民法院的批评和监督,我想各位代表一定会满足我的要求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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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栏:

我们一定要做好计量工作
——李承干代表的发言
从去年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以来,虽然还不到一年,我们的国家,在共产党和毛主席的正确领导下,已经发生了伟大的变化。从去年下半年起,农业合作化进入高潮;资本主义工商业和手工业的社会主义改造亦以排山倒海的声势开展起来;国家对知识分子亦作了适当的安排,期望他们发挥力量,建设祖国;今年,国务院又成立了科学规划委员会,邀集全国科学家作了十二年科学发展的规划。这一切都说明了新中国在社会主义的大道上高速地迈进。在这次会议上,李先念副总理关于1955年国家决算和1956年国家预算的报告,廖鲁言部长关于高级农业生产合作社示范章程(草案)的说明以及彭真副委员长关于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的工作报告,都充分表明了我们国家的伟大进步。我对于这些报告都作了研究,特别由于我参加人代会预算委员会,对1955年国家决算和1956年国家预算更作了具体的研究并参加了反复的讨论。我认为这些报告充分说明了我国经济、财政基础的健全和稳定,也证明了社会主义的优越。我完全同意并拥护这三个报告。
在政府里,我的工作岗位是在国家计量局,现在我把这一方面的工作简略地向大会报告。
国家计量局,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发展国民经济的第一个五年计划”的指示,以统一全国度量衡,建立计量基准,和建立统一的量具、计器检校制度为它的任务的。我在这里先谈统一全国度量衡的工作,因为这是展开计量工作的第一步。这个工作,从中央人民政府成立后不久,就准备着。用什么计量制度来统一呢?从科学和我国实际情况来说,用国际米突制作为统一我国度量衡的计量制度,是必然的,而且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时已有一些代表提议过的,我想也是大家所赞同的。但是米突制的度、量、衡各单位的中文译名,过去在我国应用上有好几种,国民党政府统治时期虽然公布了一种所谓法定的名称,但因它的译名方法不善,遭到许多人反对,不仅没有成为全国一致推行的名称,而且从那时起,就形成了两套名称的争论。一种是国民党所公布的以“公”字为系统的名称。即是沿用我国旧有的度、量、衡、单位的名称,一律在前面加上一个“公”字,例如长度的公尺、公寸、公分,质量的公斤、公两、公钱、公分,容量的公升、公合、公勺等。另一种是保持米突制原来的命名精神,以米、克、升、作为长度、质量、容量的单位,再以分、厘、毫、微和十、百、千、兆等作为进退的词冠,附加在这些单位名称之前作为大小单位名称。前一种译名,已应用于一部分工商业,后一种译名,已应用于中等教育、高等教育和科学研究上,二十多年来,各用各的,造成许多混乱和争论。中央人民政府成立后,重视这一方面的统一工作,从1950年起,政务院、财经委员会、中央工商行政管理局都曾召集各方面人士开过好几次座谈会,征求过各省、市、各部门的意见;国家计量局成立后,又邀集了各方面人士座谈好多次;政协全国委员会科学技术组也开过两次座谈会;最近,国务院秘书厅又开过有关部门的座谈会几次。大多数人士认为前一种译名,长度和质量的单位,都有“公分”“公厘”“公毫”等名称,异物同名,容易混淆,在科学上使用不便;又每个单位,有一个名称,既不能表示进退关系,而且不能适用于其他物理量。现在已大致得到结论,即确认后一种译法简单而有系统合乎米突制的精神,表示进退的分、厘、毫、微和十、百、千、兆等词冠,也不违中国的习惯而且可以应用到其他物理量上去。只有“千”字用起来可能不便(例如千米这个量的一千倍势必成为一千千米),拟用贯字代替。也就是说:“公斤”改为“贯克”,“公尺”改为“米”,“公里”改为“贯米”;这样常用各单位,长度的就为贯米、米、分米、厘米、毫米、微米;质量的,就为贯克、克、毫克;容量的就为升、毫升等;应用到其他物理量,就如电气的常用单位,功率为贯瓦、瓦;电流为安、毫安;电压为贯伏、伏、毫伏等。这也就是现在大学教育、中等教育和科学界所通用而只修改一个“贯”字的。这个方案,已提请国务院审核。这个译名法,在推行之初,可能有不习惯的地方,但常用之后也可不奇怪了。
这个不大为人注意的名词问题,看起来很简单,但它的不确定,直接影响了推行米突制所需新的量具计器的供应(若干大城市已组织了这些新器具的生产,但因名称未定,不敢制造),间接就影响推行米突制工作。
其次我要谈建立计量基准工作和建立统一的量具计器检校制度的问题。这问题是随着米突制的推行立刻就要发生的,因为没有计量基准和统一的量具计器检校制度的建立,度、量、衡是谈不到真正统一的。但建立基准是高度的科学工作,它需要高度精密的基准器和相应的设备,需要特殊的建筑,尤需要大量的科学技术人材,特别是高级的科学技术专家。目前我国的计量科学几乎还是一个空白,基准设备还没有,人材很缺乏,这就影响了我们整个工作的开始,因为没有计量基准,亦谈不到建立统一的量具计器检校制度。
为了迅速建立我国的计量科学工作,最重要的,是须有大批科学技术人员,但今天我局干部极缺,希望国家调配一些高级科学技术人员和必要的大专毕业学生。至于仪器设备,因为所需精度极高,很多不是普通大量生产的商品,向国外订购,不是短期间可以得到,现在得到苏联有关部门答应帮助,正在准备具体进行中,但要很快得到我们所需的人材和设备还是很难的。
我局成立虽已过一年,但一切都无成绩可言,对各企业部门和科学研究机构所期望我们解决的计量问题无法答复,这实在是我局所抱歉的,也是我引为惭愧的。但我们一定要搞好这一工作,希望各位代表和有关部门的同志们从一切方面帮助我们,指示我们,尤希望对我们的工作给以严格的批评。我局所聘请的苏联顾问快要到来,在国务院的领导下,有苏联友人无私的帮助,只要我们加倍努力,计量工作是会建立起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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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栏:

向上海人民告别
本报记者 季音 习平
上海外滩海关大楼的时针已指向二点,二十六日的黎明已经到来了。但黄浦江畔还是电灯通明,无数人密密层层地通宵站立在江边上,最后地探望着停泊在江心里的苏联友好访华舰队。在三小时之后,它们就要满载着上海人们的情谊,越过一千多浬的海洋驶返苏联东方的海军基地海参崴。
一艘快艇载着一些记者,驶向“德米特里·波日阿尔斯基”号巡洋舰,去出席苏联太平洋舰队司令切库罗夫海军中将的记者招待会。
切库罗夫海军中将刚才在船舷梯边上一个个的握着手,送走了告别宴会的一大群客人,现在又热诚地接待了我们。他依然显得精神旺盛,毫无倦容。切库罗夫海军中将坐下后,好几个校级军官也走了过来,他们有的系着上海少先队员送他的红领巾,有的身上挂着上海人送给他的各种纪念章,学校的校徽,端午节的香袋。(这些别致的纪念品也出现在舰上许多官兵的身上)就在刚举行过宴会的桌上,我们开始了愉快的谈话。
“来中国访问,我们是知道一定会得到热情的招待的,但结果是,这样热情远远超过了我们的预料,上海人民对我们的热情使我们受到了极大的感动,”切库罗夫海军中将说,“我们收到了许多的信件和礼物,这些东西都说明着中国人民对我们的热爱,许多信件里写满着热情的语句。”
切库罗夫说,在访问中使他深切难忘的是中国人民对苏联人所表现的真诚友谊,所有接触到的人都是这样。他说,“当苏联舰队停泊在黄浦江边后,码头上就整天到晚挤满着热情的上海人民,只要我们的人走到码头上,许多双手就一齐伸过来,只想抓住我们的手,紧紧地握一下”。
苏联友好访华舰队的同志在参观上海工厂、学校、商店时,到处都受到同样真诚的接待,他说,“到什么地方,人们都是把什么都告诉他们,就像兄弟一般。”“我们不仅在上海受到这样的接待,在南京,在杭州,以及其他走过的地方,我们都受到这样兄弟般的接待。在北京时,我见到了周总理,彭德怀元帅,都谈得很好。”
切库罗夫特别说到二十三日巡洋舰上招待上海三百个少先队员的事,他说,这次热情真诚的集会使全船的人都受到了感动,“当水兵们一个个扶着孩子们离开巡洋舰的时候,虽然我们都已是有了年纪的人,但我们都流下了眼泪。”
“在上海,我们就好像在自己家里一样,今天舰队要离开了,全舰的人都感到离别的难受,几乎所有的水兵都要求能多留几天。”
说到在上海的活动,切库罗夫更活跃起来,他说,“我们的歌舞团在上海作了演出,我们的球队还进行了几次球赛。”他幽默地说,“当然这方面我们要检讨,我们的运动员不行,几乎都打输了。”
“不是几乎都打输,而是全部都打输了。”坐在边上的海军中校笑着插了一句,切库罗夫也笑了起来!
“对,全部都输了,不过我们输得很高兴,因为我们看见中国运动员的技术这样高明,身体也这样壮。我们的运动员回去以后一定要好好地来练习。”
外滩海关大楼的钟噹的敲了一下,时候已是两点半钟。凉意的风从黄浦江吹到甲板上。甲板上的许多水兵们还在继续地进行打扫工作。就在最近的五天中,这甲板上曾经印过了上海一万多参观者的脚迹,它给上海和苏联访华舰队的人们留下了难忘的记忆。切库罗夫一再抱歉地说,这五天中,他们虽然接触了将近二十万上海人民,一万多人参观了舰队,但非常遗憾的是,由于时间的限制,他们不能和更多的人握手,不能和更多的上海人民接触。他诚挚地说:“请转告上海人民,感谢他们的热诚招待,并祝他们工作得好,身体健康。”
“希望通过你们报纸,感谢给我们写信,送礼的同志,我再一次真诚地感谢他们,向他们表示崇高的敬意。愿我们在争取和平的斗争中,更好地团结在一起。”
我们对他说:我们一定做到这一点,将切库罗夫海军中将和苏联友好访华舰队全体同志的友谊,通过报纸告诉给人民。
“希望你们到海参崴来,海参崴的苏联人民一定将欢迎你们。”切库罗夫又一次伸出了他那有力的、暖热的手。
当小艇载着我们到达黄浦江西岸时,大钟的时针已指向三点。天在发白了。我们不断地回望着巡洋舰的雄姿,那里友人们似乎还立在船舷边了望着我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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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栏:

苏联舰队的官兵同上海人民建立了亲密的友谊
“智谋”和“启蒙”
本报上海25日电 今天下午,来上海作友好访问的苏联海军雷击舰“智谋号”和“启蒙号”舰长布罗夫京海军中校,哲列柯海军少校到上海广慈医院探望了一个名叫夏桂兰的产妇。夏桂兰在苏联友好访华舰队到达上海的第一天——本月二十日早晨一点钟一胎生了两个男孩子,身体都非常健康。年轻的爸爸和妈妈为了纪念这个可贵的日子,把大孩子取名叫“智谋”,小孩子取名叫“启蒙”。
今天下午,布罗夫京海军中校和哲列柯少校在病房里探望夏桂兰和她的两个婴儿的时候,询问了孩子妈妈奶水是否充足,并赠送给两个孩子各人一顶苏联海军军帽和许多婴儿衣服、鞋帽。年轻的爸爸王建国和妈妈夏桂兰感谢布罗夫京中校和哲列柯少校的慰问,并表示要把孩子教育成像苏联海军叔叔一样的坚强勇敢。
书信寄友情
据新华社上海26日电 “我们感到非常幸福,昨天我们已经亲眼看到了苏联海军同志们。今天,我们又站在黄浦江边眺望着,希望再看到你们一次,和你们在一起度过一个较长的时间,唱歌跳舞也好,谈话也好。”这是上海金陵东路的一群居民写给苏联访华舰队的一封信。
苏联舰队访问上海期间,接待苏联舰队官兵的和平饭店每天都收到寄送给苏联朋友们的大批信件。差不多每封信里都附着礼物:相片、纪念章、精美的书签、邮票、红领巾等等。许多封信的封面都留下这样的话:“邮递员同志,请你一定寄到”、“你尽可能尽速寄到”。
这些信件来自工厂、部队、机关、医院、学校、街道里弄和工人疗养院等。一位生病的女孩从医院里写了一封信来问候切库罗夫海军中将,一个业余篮球队的七号队员写信给苏联舰队篮球队七号队员,要求和他建立友谊。
一颗精致的象牙图章
新华社上海26日电 苏联太平洋舰队司令切库罗夫海军中将在二十五日晚上收到一颗非常精致的象牙图章。在不到一平方寸的象牙图章的侧面,刻着二千零四十七个中国字。这是苏联舰队到达上海时举行的欢迎仪式上切库罗夫海军中将的动人的演说全文,和上海市副市长许建国、中国东海舰队司令陶勇海军中将的欢迎词全文。这许多字组成了和平鸽、铁锚、中国和苏联的国旗和一个象征吉祥如意的?。只有在放大镜底下,才能看清楚字形。图章的底面刻着切库罗夫名字的中文和俄文。这是上海的手工艺工人李义达送给切库罗夫海军中将的礼物,是他花了五天四夜赶刻成的。
李义达在写给切库罗夫的信上说,中苏两国人民深厚的友谊,使他这个在旧社会中有过痛苦经历的手工艺人深深受到感动。这次苏联舰队的访问,全上海、全中国人民都会和他一样感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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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栏:

蔡树藩举行宴会
欢送法国劳联篮球队
据新华社25日讯 体育运动委员会副主任蔡树藩二十五日晚上设宴欢送法国劳动体育联合会男女篮球队全体人员。
蔡树藩在宴会上对法国劳联男女篮球队在增进中、法两国人民之间的友谊所作的贡献表示感谢。他说,法国劳联男女篮球队优秀的篮球技术和良好的体育道德作风已经给中国观众留下深刻的印象。
法国劳联男女篮球队领队卢梭在宴会上讲了话。他说,他们到达中国后的生活被安排得像在自己家里一样。他们在工厂、农村访问的时候,到处受到热烈的欢迎。他说,他们回国以后一定要把中国人民的深厚的友谊转达给法国人民。
宴会以后,荣高棠代表中华全国体育总会把包括劳联队在北京活动的新闻纪录片等礼物赠送给法国劳联队。卢梭代表法国劳联队也向主人们赠送了礼品。
据新华社26日讯 二十六日早晨,中国运动员在飞机场上冒雨送别了法国劳动体育联合会男女篮球队全体人员。
参加过1954年世界篮球锦标赛的法国劳联女子篮球队队员奥台特·罗格告诉新华社记者说,法国劳联女子篮球队和男子篮球队在中国期间,每天分别有一个人轮流记日记。他们准备回国以后把日记印出来,让更多的法国人看到它。他们还准备通过各种方式,把在中国所看到的和听到的情况告诉他们的朋友,帮助他们了解新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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