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联播 文字版 1956-02-12

1956-02-12新闻联播 文字版

图片

第1版()<br/>专栏:<br/><br/> 春节前夕,北京市宣武门小学校的中国少年先锋队队员们到军属江超之老先生家慰问,并送了春联和年画。

做好定息和财产清理工作

第1版()<br/>专栏:社论<br/><br/> 做好定息和财产清理工作<br/> 国务院“关于在公私合营企业中推行定息办法的规定”和“关于私营企业实行公私合营的时候对财产清理估价几项主要问题的规定”是国家进一步加强社会主义改造的一项重大措施。<br/> 实行定息办法,虽然还意味着要从工人所创造出来的价值中分一部分给资本家,但是,这比起“四马分肥”的办法又前进了一大步。因为定了息,资本家取得企业的利润既有了保证,又不至于没有限制。而定息的最大意义,还在于它可以促进企业按照社会主义的原则进行生产经营。这不仅会使工人的生产积极性大大提高,也为将来公私合营企业改变为全民所有制的企业创造了有利的条件。实行定息办法以后,公私合营企业的私股股东不论企业盈亏都能够按季得到稳定的股息,这也是对投资人很大的方便和照顾。私营工商业者应当正确地体会这种政策的用意,更加积极地接受社会主义改造,努力使自己最后改造成为自食其力的劳动者。<br/> 定息办法规定全国息率的幅度为1厘至6厘,这是适合我国私营工商业的具体情况的。我国私营工商业原来的盈亏情况不一样,定息起码1厘,为的是照顾过去获利在1厘以下的甚至经营有亏损的工商户;最高为6厘,为的是照顾对国计民生作用较大或有特殊技艺和贡献的利润高的工商户。为了照顾各地区、各行业、各企业的具体情况,规定各地区、各行业之间的息率可以相同,也可以不同;同一地区的行业内部可以规定同一的息率,但也可以规定几个不同的息率。上述的规定都是比较灵活的。认真地执行这些规定,我们就能够实事求是地作好定息工作,并且使各地区各行业间的息率适当平衡。<br/> 对于在解放以后汇款回国投资于国家经营的投资公司的华侨,规定他们投资的利息原则上不同于国内私营工商业。华侨原来在国家经营的投资公司中的投资,仍然应当按照年息8厘的规定发给股息,不作变更。<br/> 定息工作是一项相当细致的工作,我们必须进行调查研究,必须同私方进行协商。某些公私合营企业的私方如果还有顾虑或者由于其他原因不能立即实行定息的办法,也可以暂不定息,仍然按照“四马分肥”的原则分配企业利润。在私营工商业的社会主义改造的高潮中实行公私合营的企业,有不少是规模较小的,对于这种企业,如果仍然采用经销代销的办法,那就不应实行定息,可以按照过去的惯例分配企业的利润。在公私协商过程中,工商界的积极分子应当认真研究本行业、本企业的情况,提出意见,协助政府做好这项工作。各同业公会在这项工作中也要发挥积极作用。<br/> 对企业财产的清理估价,是私营企业实行公私合营的一个重要环节。我国为数众多的大、中、小企业,它们的财产关系是十分复杂的,处理这些复杂的财产关系的时候,对私营企业的生产资料和财产方面的主要问题必须作统一的规定,对其余的问题应该根据各个地区不同的情况,按照国务院处理主要问题的精神公平合理、实事求是地加以处理。<br/> 为了使资产阶级分子在企业已经实行公私合营以后,能够安心地接受改造和积极地做好生产管理工作,国家对私营企业实行公私合营时的财产处理,采取了“从宽处理”和“尽量了结”的方针。所谓“宽”,就是对财产清理估价有关公私关系方面的问题,如关于机器、设备、房屋、土地的估价和对私营企业公积金的处理,如对于家店(厂)不分的企业的生活资料的处理,和对于可能被合并或被迁移的小企业的财产估价等问题的处理,凡是可以从宽的就都从宽处理。所谓“了”,就是对企业原来的各种债务和财产关系,包括企业原有的债务、呆滞物资和其他财产关系等等,能够在公私合营的时候了结的,都尽量了结。这种做法不但符合目前资本家和其他工商业者的愿望,同时也符合于全国广大人民的利益。因此,各地党政领导机关必须在干部和工人群众中,深入解释党和国家的这个政策的精神,使他们在清产估价的工作中,能够掌握这种精神。

中华人民共和国外交部 关于中国政府建议中日两国政府就促进中日关系正常化问题进行谈判的公报

第1版()<br/>专栏:<br/><br/> 中华人民共和国外交部<br/> 关于中国政府建议中日两国政府就促进中日关系正常化问题进行谈判的公报<br/> 新华社11日讯 中华人民共和国外交部在1956年2月11日发表了关于中国政府建议中日两国政府就促进中日关系正常化问题进行谈判的公报。全文如下:<br/> 1956年1月30日周恩来总理在向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二届全国委员会第二次全体会议所作的政治报告中再次建议,中日两国政府就促进中日关系正常化的问题进行商谈。报告中还提到,中国政府曾经在1955年8月17日和11月4日两次向日本政府建议由两国政府对这个问题进行商谈,而没有得到日本政府的答复。但是,根据日本共同社东京2月3日电,日本外务相重光竟然否认日本政府曾经接到中国政府的任何这样的建议,这是令人不能理解的。为了说明事实真相,中华人民共和国外交部特公布自1955年7月15日以来中日两国政府关于这个问题的全部来往文件如下:<br/> (一)1955年7月15日日本驻<br/> 日内瓦总领事田付景一致中华人<br/> 民共和国驻日内瓦总领事沈平函先生:<br/> 依照我的政府的指示我荣幸地请求你将我的政府对下述遣返日本国民的要求转达你的政府:<br/> (1)由于中国红十字会的帮助,日本国民从中国大陆的遣返曾进行到很可观的程度,然而自从今年3月以来这种遣返工作被中止了。<br/> (2)根据1954年11月访问日本的以李德全夫人为首的一组中国红十字会官员所给的消息,有1,069名日本人被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作为战犯拘留着及约有8,000名日本人仍留在中国大陆,此后有2,297人分为3批遣返,因此,目前应约有6,000人仍在中国大陆,这个数字是吻合于日本政府所做的调查结果的,然而仍有其他4万人很显然地曾在中国大陆,但是他们的下落或死亡从未得到证实。<br/> (3)现在战争结束已有10年了,被拘留的人很自然地强烈要求回家,同时从那些未被拘留者的来信看,他们中很多人也希望回去。另外,这些生死下落不明人的家属也极其希望得知有关他们命运的任何消息。<br/> (4)日本政府最迫切的希望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把这种情况作为人道上的事来考虑,并采取措施释放及遣返被拘留者,告诉日本政府有关未被遣返者的姓名及最后情况,帮助那些要想回来的人回来,尽力查明那些下落不明人的情况,即使他们之中有些已经死了的话,将其遗体送回,俾便其家属能得到及时的通知。日本政府准备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合作,提供可以采用的材料或任何可能的方法,借以促进各个困难的解决。<br/> (5)日本政府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之间没有外交关系存在,然而不管有无外交关系,日本政府希望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在这一事情上将尽其所能,因这纯粹是一人道的事情。先生,我很荣幸地做你的忠诚的仆人。<br/> 日本总领馆 田付景一<br/> (二)1955年8月17日中华<br/> 人民共和国驻日内瓦总领事 沈平<br/> 复日本驻日内瓦总领事田付景<br/> 一函田付景一先生:<br/> 你在7月15日交来的信件,我已经转达本国政府。<br/> 7月16日日本外务省又发表了一项公报,在这项公报中包括了来信所提的各项问题。<br/> 对于你交来的信件和日本外务省的上述公报,中华人民共和国外交部发言人已于8月16日发表了声明。现将该声明的抄本一份附上,请你转达贵国政府。<br/> 为了促进中日两国关系的正常化,并有助于国际局势的继续和缓,中国政府认为中日两国政府有必要就两国贸易问题、双方侨民问题、两国人民互相来往问题和其他有关两国人民利益的重大问题进行商谈。如果日本政府抱有同样愿望的话,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欢迎同日本政府派遣的代表团在北京举行会谈。我请你将我国政府的上述建议转达日本政府。<br/> 中国政府等候着日本政府的答复。<br/> 中华人民共和国<br/> 驻日内瓦总领事 沈平<br/> 1955年8月17日<br/> 附:中华人民共和国外<br/> 交部发言人声明<br/> 1955年7月15日日本驻日内瓦总领事代表日本政府就所谓“遣返日本国民的要求”,交给中华人民共和国驻日内瓦总领事照会一件。7月16日日本外务省又就所谓“撤退留在中国大陆的日本人问题”发表了一项公报。在照会和公报中,日本政府提出了毫无根据的指责和片面的无理的要求。对此,外交部发言人发表声明如下:<br/> 首先说到侨民问题。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对愿意回国的在华日本侨民一向是给予各种便利的。到1955年3月底为止,经过中国红十字会同日本红十字会、日本中国友好协会、日本和平联络会的共同努力,在原有总数约35,000名日侨中,已有约29,000名愿意回国的日侨返回日本。现在仍然居留中国的有6,000多名日侨,他们表示愿意长期或暂时侨居中国。如果他们中间有人改变意图,申请回国,中国政府仍将给予各种便利,中国红十字会亦将尽力协助。这一点当中国红十字会代表团访问日本时,曾经同日本红十字会等团体达成协议。现在日本政府竟提出所谓“撤侨问题再没有进展”的指责,这是毫无根据的。相反的,中国在日本有数万侨民,他们的正当权益并未得到应有的照顾。他们同祖国和家庭的联系还受着阻挠,他们更没有回国的便利。可见在中日两国侨民问题上,应该谈判解决的并不是日本侨民问题,倒是中国侨民问题。<br/> 关于日本战犯问题。我们早已说过准备按照宽大政策进行处理。在1954年8月,我们已经将417名在日本侵华战争中和在中国人民解放战争中犯有各种罪行的前日本军人免予惩处,送回日本。以后,中国红十字会又将1,069人的战犯名单和情况通知了日本红十字会。对于这些战犯,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将按照中国的法律程序进行处理,这是属于中国主权的事情,日本政府无权过问。<br/> 除了上述的日本侨民和日本战犯外,我们这里并没有什么情况不明的日本人。但是,日本政府竟然提出所谓情况不明的4万人问题,这是不能不令人诧异的。日本军国主义者曾经驱使大批日本人参加侵略中国的战争,在这个战争中死亡在中国的日本人很多,其中有些人的死亡确息或者日本政府至今尚未通知其亲属。他们的亲属关怀他们的下落是很自然的,值得同情。中国红十字会根据人道原则,曾经就调查个别日本人的下落问题同日本红十字会等团体达成一项协议,即如果日本红十字会能提出具体材料,中国红十字会愿意尽可能地予以调查。但应指出,这是中国人民对日本人民友好的表现,同日本政府硬说在中国大陆上还有所谓情况不明的4万人的问题毫无关系。更重要的是日本军国主义者在侵略中国的战争期间,曾经使千万以上的中国人民遭受屠杀,数百万万美元的中国公私财产遭受损失,并曾经将成千成万的中国人掳到日本去,加以奴役和杀害。日本政府应该了解,中国人民对于他们遭受的巨大损失,有权要求赔偿。现在日本政府不仅对于这些情况没有做过任何交代,而且无中生有地要求中国交代所谓4万人的问题,这不能不令人怀疑日本政府提出这个问题的动机。<br/> 在平等互利、互相尊重独立和主权的基础上,促进中日两国关系的正常化,以实现中日两国的和平友好,是中日两国人民的共同愿望。两年多以来,中国政府已经一再采取了促进中日关系正常化的步骤,日本政府至今不但没有作出相应的努力,反而想利用日本侨民回国的问题,转移舆论的注意,以掩盖它对促进中日两国关系正常化的消极。其实,日本侨民回国问题早已经由中日两国人民团体妥善地解决了。在这个问题上,即使还有需要继续处理的事项,那也只能是事务性的问题。而今天在中日两国之间倒确实存在着许多有关两国人民利益的重大问题。例如,发展中日两国的正常贸易,促进中日两国人民的互相往来,妥善处理中日两国侨民的正当权益,这些都是需要中日两国政府来解决的问题。如果日本政府真正具有诚意来寻求中日两国关系正常化的途径,就应该从这些问题着手。中国政府是准备就这些问题同日本政府进行谈判的。<br/> 1955年8月16日<br/> (三)1955年8月29日日本驻<br/> 日内瓦总领事田付景一致中华人<br/> 民共和国驻日内瓦总领事沈平函亲爱的总领事先生:<br/> 我愿通知你,你于1955年8月17日交给我的信已照转我国政府,我现奉我国政府之命,请惠予转达贵政府如下:<br/> 一、日本政府直接请求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予以合作,以解决在战争结束十年后,仍有人不能回家的情况。如前所述,日本政府认为这纯是一个人道问题。<br/> 二、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外交部发言人8月16日声明中的某几点,日本政府的立场如下:<br/> (1)日本政府对于声明中所说仍在大陆上的6,000名左右日侨中,如有申请回日本者,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将予以便利,中国红十字会亦将尽力予以协助一事表示感谢。它希望这个声明将能实现,因为其中已有人要求回国。其中某些人的名单一份已由日本红十字会转交中国红十字会,并已交给中华人民共和国驻日内瓦总领事。兹请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对他们以及今后日本政府可能通知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的其他人给予便利。<br/> (2)关于情况不明的约4万名日侨。根据日本政府进行的调查,这些人的记载表明,他们或于战争结束之际或于1949年中曾在中国大陆,其后日本政府就不明其下落。已返国者,已被送去苏联者,以及已知悉死亡者,都不包括在内,其中有些人也许已死亡,有些人也许在边远交通不便的地方,无论如何既然他们的家属等待着关于他们的情况的任何消息,故日本政府亟欲得到关于他们的消息,如果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有任何消息的话。日本政府并亟愿中国政府调查他们的情况。如前所述,日本政府准备提供它所保有的任何材料,并对此种调查予以合作。<br/> (3)关于战犯问题,日本政府亦望知道他们是以什么罪名被拘留的。然而日本政府希望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能以人道主义的精神来考虑这件事情,尽快将他们释放,并送回。关于这一方面可提及有些国家已经释放了第二次世界大战中的所有战犯;有些国家则把他们交回在他们的本国服刑。<br/> (4)中华人民共和国外交部发言人的声明也提到侨居日本的中国平民问题,可指出,在日本中国侨民和其他任何外侨一样,没有遭到歧视,他们并享有回国的充分自由,如果他们愿意回国的话。我们的遣送船只曾运送中国侨民回国,这是不需要说的。<br/> 三、日本政府认为日本政府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之间应首先解决日侨包括战犯在内的回国问题。由于这个问题纯粹是一个人道问题,两国政府间之缺乏外交关系不应在共同从事解决此问题中造成困难。兹诚恳地请求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能对日本政府关于此问题的立场予以有利的反应。谢谢你的转达。<br/> 日本总领事田付景一谨上<br/> 1955年8月29日于日内瓦<br/> (四)1955年10月20日日本驻<br/> 日内瓦总领事田付景一致中华人<br/> 民共和国驻日内瓦总领事沈平函亲爱的总领事先生:<br/> 我得悉1955年9月28日在日内瓦举行之红十字会协会执行委员会的会议上,中华人民共和国红十字会代表宣布约200名日本侨民之遣返工作在准备之中。并据悉,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委员会主席毛泽东先生关于“战犯”的遣返问题,最近向访问中华人民共和国之一些日本国会议员宣称所有患病者、年老者或判处轻刑者将于本年底被送回国。于此,我现奉我国政府之命,请求你证实是否有此种遣返计划。并声明,如此种计划在进行中,则我国政府准备亲自或委托日本红十字会接收这些被遣返者,如我前信(1955年8月29日)所述,我要补充说,日本政府对遣返日侨事有强烈的兴趣,并希望通过我们之间的直接接触,以加速此事。因此诚恳地希望你能以最短的延搁答复此信与前信。此致最崇高敬意。 日本总领事田付景一谨上<br/> 1955年10月20日<br/> (五)1955年11月4日中华人民共和国驻日内瓦总领事沈平复日本驻日内瓦总领事田付景一函田付景一先生:<br/> 你8月29日和10月20日的来信,我已经转达我国政府。现奉我国政府之命对两次来信答复如下,请你转达日本政府。<br/> 一、中日两国关系正常化是两国人民的共同愿望,因此也是两国政府需要解决的首要问题。我曾经在8月17日的信中通知你,中国政府建议,由中日两国政府为了促进两国关系正常化而就各项有关的重大问题进行商谈。你8月29日和10月20日的来信对此未作答复,不能不令人感到遗憾。<br/> 二、正如8月16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外交部发言人的声明所指出的,由于中国红十字会同日本红十字会、日本中国友好协会、日本和平联络会的共同努力,愿意回国的日侨返回日本的问题已经解决。现在仍然居留在中国的日侨中如果有人申请回国,中国红十字会同日本红十字会等3团体将会按照协议继续作出妥善的安排;而且据我们所知,对于最近提出申请回国的日侨,中国红十字会正在进行协助他们回国的准备工作。<br/> 中国政府注意到日本政府所作的关于在日本的中国侨民没有遭到歧视并且享有回国的充分自由的声明,但是不能不指出,这个声明同实际情况并不相符。东京华侨总会9月1日的声明书用具体的事实说明了,在日华侨的正当权益没有得到应有的照顾,他们同祖国和家庭的联系还受着阻挠,他们更没有回国的便利。最近在日本中国友好协会的第五次大会上,更揭露了日本法务省入国管理局滨松收容所对被收容的中国人施行非人道待遇的事实。这不能不引起中国人民的关怀和愤慨。中国政府希望,在日华侨的这种处境能够得到改变,他们的正当权益能够得到保护,他们回国的自由能够不受到阻挠和剥夺。<br/> 中国政府认为,在中日两国邦交没有恢复以前,两国侨民回国或者来往本国的问题,只能暂时委托两国的人民团体进行安排。这当然是很不便当的。所以,单是这个问题就足以说明促进中日两国关系正常化的迫切性。<br/> 三、关于中国政府如何处理在中国的日本战犯的问题,8月16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外交部发言人的声明已经充分说明了中国政府的立场。处理在中国的日本战犯是属于中国主权的事,中国政府将在最近期间把处理战犯的结果公布。<br/> 四、正如8月16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外交部发言人的声明所指出的,被驱使参加侵略中国的战争而下落不明的日本人的问题,是应该由日本政府向日本人民交代的问题。除了已经回国的约29,000名日侨和已经免予惩处、送回日本的417名犯有轻微罪行的前日本军人以外,现在在中国的只有6,000多名日侨和1,000多名日本战犯,根本没有什么情况不明的日本人。但是,根据人道的原则,中国红十字会仍然愿意对个别日本人的下落问题尽可能地予以调查,只要日本红十字会等三团体能提出具体的材料。中国人民对日本人民的这种友好表现,丝毫不能使日本政府有任何根据提出所谓情况不明的4万名日本人问题来同中国政府纠缠。相反的,日本政府一再提出的这个问题是无中生有的,是根本不能成立的。另一方面,中国人民和中国政府却没有忘记,对于成千成万的中国人被掳到日本去被奴役和杀害的问题,日本政府至今还没有作出交代。<br/> 五、中日两国之间有许多有关两国人民利益的重大问题需要解决,例如发展中日两国正常贸易问题、促进中日两国人民的互相来往问题和妥善处理中日两国侨民的正当权益问题等等。但是,很显然,中日两国关系正常化是最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因为,如果不解除中日两国之间的战争状态,如果不恢复中日两国的邦交,上述各项问题的解决必然会受到阻碍。中国政府认为,中日两国政府就促进两国关系正常化的问题进行商谈的时机已经成熟,并且相信,如果日本政府也具有同样的愿望,实现两国关系正常化的途径是可以找到的。为此,中国政府愿意进一步提出建议,欢迎同日本政府派遣的代表团在北京就促进中日两国关系正常化的问题进行商谈。中国政府等待着日本政府的答复。<br/> 中华人民共和国驻日内瓦总领事<br/> 沈平<br/> 1955年11月4日于日内瓦

努力推广普通话

第1版()<br/>专栏:<br/><br/> 努力推广普通话<br/> 国务院发布了在全国汉族人民中大力推广普通话的指示,并且决定了设立推广普通话工作委员会,作为这一工作的统一领导机关。这是一个加强我国在政治、经济、国防、文化各方面统一和发展的重要步骤。<br/> 我国有90%以上的人民说汉语。汉语是世界上使用人数最多的语言,同时也是世界上最发达的语言之一。但是由于历史的原因,汉语今天还没有达到完全统一。汉语中有严重的方言分歧,特别表现在语音上。不仅是这个地区和那个地区之间,甚至在同一个省的这个县和那个县之间,人们的语言都有很大分歧。这种分歧和混乱的现象,不仅削弱了汉语作为交际工具的作用,阻碍了汉语本身的顺利发展,而且对于社会主义的建设事业和我国文字的进一步改革也都不利。因此,必须推广以北京语音为标准音、以北方话为基础方言、以典范的现代白话文著作为语法规范的普通话,并且在文化、教育、新闻、出版系统中加强汉语规范化的工作。<br/> 推广普通话的任务能否在全国范围内迅速地、有效地完成,关键在于各级党政组织和各个有关部门对于这一工作是否充分重视,对于本地区和本部门应该做的工作能否作出全面的具体规划,并且加强领导和检查。<br/> 各级学校是推广普通话最重要的基地。教育部已经决定从1956年秋季起,在全国小学中学和师范学校开始教学普通话。全国小学一年级和初中一年级的语文教师和师范学校的语文教师,在1956年暑假以前,都要受到普通话的语音训练。其他需要集中受训的教师,应该在1958年受训完毕。现在距离秋季开学只有半年的时间,各地必须抓紧进行这一工作。全国中等学校和高等学校1956年的应届毕业生,如果还不会说普通话,应该进行短期的补课。各省教育厅应该在1956年内,根据本省方言的特点,编出指导本省人学习普通话的小册子。各级学校的汉语教学和高等学校语文系的课程也应该有相应的改进和加强。在不久的将来,每一个中等学校毕业生都应该能够说很好的普通话,写出通顺的文章;每一个高等学校毕业生都应该对汉语(首先是现代汉语)具有丰富的知识,而其中语文系的毕业生应该能够在语文教学、文字编辑、语言研究等工作岗位上负责促进汉语的规范化。<br/> 文化部门对于推广普通话和促进汉语规范化也负有重大责任。广播、电影和戏剧拥有广大的听众和观众,它们应该成为传播普通话的最有力的工具。至于书面语言的规范化,首先应该是全国新闻出版机构的责任。必须做到,无论是广播中的语言,银幕上的语言,舞台上的语言或者出版物上的语言都是健康的,合乎规范的。<br/> 人民解放军是推广普通话的另一个重要基地。实行兵役法以后,部队生活本身要求有统一的语言。在部队中推广普通话,有助于发挥人民解放军高度集中统一的战斗力量,对于国防现代化的建设有重要意义。每一批服役期满的兵员退役,回到各个地方,也就把普通话带到了全国各个地方。<br/> 全国的青年团员应该成为学习和推广普通话的突击力量。青年团的各地支部,应该配合团的各项活动,以适当方式在青年中间推广普通话。<br/> 在大规模的工厂和工地的职工中,在全国铁路、交通、邮电、卫生、公安、司法、新闻等等系统的工作人员中,都应该积极提倡学习普通话。<br/> 为了做好推广普通话和促进汉语规范化的工作,必须大力加强对于汉语的科学研究工作。中国科学院语言研究所应该组织全国语言学家的力量,大力开展汉语的科学研究工作。应该在1956年内编好普通话的正音词典和正音基础知识的教材,并且在1957年以前,会同全国各地师范学院和综合大学语文系的力量完成全国每个县的方言的初步调查工作。还应该迅速着手研究现代汉语词汇的说法、写法、用法等问题,根据研究的结果编成各种词典和教材。这是我国全体语言学家的光荣责任。<br/> 为了有效地进行普通话的教学,必须有一套科学的拼音字母。中国文字改革委员会经过长期的研究,拟定了一套汉语拼音方案草案,提交社会各界人士讨论。这一套拼音字母在确定以后,就可以用来给汉字注音,可以用来拼写普通话,编印各种普通话的拼音读物,来帮助教学普通话和扩大它的传播。这个拼音方案还不就是拼音文字,但是有了它就可以用来进行拼音文字的各项试验,以便解决汉字拼音化过程中的若干困难问题。这个方案还可以用来作为我国少数民族制定拼音文字的基础和学习汉语的工具。因此,经过讨论和修正,迅速地确定这个方案,是必要的。<br/> 只要全国说汉语的人民共同努力来推广普通话,我们相信,一定可以使我国语言文字的发展在一个不太长的期间得到伟大的成效。

中央推广普通话工作委员会成立

第1版()<br/>专栏:<br/><br/> 中央推广普通话工作委员会成立<br/> 新华社10日讯 中央推广普通话工作委员会已经国务院批准成立,国务院并且任命了它的组成人员:主任:陈毅副主任:郭沫若 康生 吴玉章 陆定一 林枫 张奚若 舒舍予委员:丁西林 丁声树 王力 王芸生 叶恭绰 叶圣陶 叶籁士<br/> 朱学范 吕叔湘 刘春 沈雁冰 吴冷西 邵力子 周有光 周建人<br/> 周扬 周新武 罗常培 林汉达 胡乔木 胡愈之 胡绳 胡耀邦<br/> 范长江 夏衍 韦悫 陈克寒 曾昭抡 梅益 梅兰芳 黄松龄<br/> 董纯才 邓拓 蔡畅 黎锦熙 赖若愚 钱俊瑞 戴白韬 萧三<br/> 萧华 谢觉哉 萨空了 魏建功

中国文字改革委员会 发表汉语拼音方案(草案)

第1版()<br/>专栏:<br/><br/> 中国文字改革委员会<br/> 发表汉语拼音方案(草案)<br/> 新华社10日讯 中国文字改革委员会9日发表了“汉语拼音方案(草案)”和“关于拟订汉语拼音方案(草案)的几点说明”。这个汉语拼音方案(草案),现在已经国务院同意由中国文字改革委员会送请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全国委员会和各省、市、自治区政治协商委员会从2月到3月分别组织座谈讨论。中国文字改革委员会将根据讨论中各方面所提的意见,对这个草案作必要的修改,然后提请国务院公布。<br/> 4年多来,中国文字改革委员会对于汉语拼音方案进行了多方面的有系统的研究,并且先后收到全国各省、市、自治区和国外寄来的600多种拼音方案。1955年2月,中国文字改革委员会设立了拼音方案委员会,由丁西林、王力、叶籁士、吴玉章、周有光、罗常培、林汉达、胡愈之、倪海曙、韦悫、陆志韦、黎锦熙组成,专门从事拼音方案的讨论和拟订工作。到1955年年底,汉语拼音方案(草案)拟订完成。今年1月,这个草案经中国文字改革委员会全体会议修正通过。

本溪矿工李庆振改进采矿方法 提高采矿效率5倍,降低成本76%以上

第1版()<br/>专栏:<br/><br/> 本溪矿工李庆振改进采矿方法<br/> 提高采矿效率5倍,降低成本76%以上<br/> 本报本溪11日电 本溪钢铁公司南芬露天铁矿采矿工人李庆振连续改进采矿方法,使采矿效率提高5倍,每吨矿石的成本降低76.04%。<br/> 李庆振在去年8月间,曾向矿的领导方面提出过改进采矿劳动组织的建议,把过去三班打眼放炮的方法,改为一个班一台凿机包一个掌子的作业方法,这样就可以充分发挥每班的工作效能,使每班采矿效率由30吨提高到90吨。最近他又提出了进一步改进采矿方法的建议。他建议延长打眼距离,加深打眼的深度,以便增加矿石的爆破量。1月份李庆振用这种采矿方法,平均每日采矿179吨,比他自己创造的新定额90吨又提高了将近一倍,他还曾创造每日采矿300吨的最高纪录。现在南芬露天铁矿正在大力准备在全矿推广这种先进的采矿方法。

汽车厂职工在竞赛中不断突破定额

第1版()<br/>专栏:<br/><br/> 汽车厂职工在竞赛中不断突破定额<br/> 本报讯 第一汽车制造厂职工为了提前出产汽车正在积极展开劳动竞赛。现在参加竞赛的职工已占全厂职工总数的90%以上。<br/> 各车间、各处和各工种之间互相提出挑战。变速箱车间职工向全厂13个基本生产车间提出挑战,保证提前9个月完成五年计划所规定的任务。绝大部分工程技术人员和行政管理人员也都参加了竞赛。<br/> 据新华社长春10日电 第一汽车制造厂职工在社会主义竞赛中不断突破定额。<br/> 有色修铸车间的李广达小组,改进了炼钢方法,现在炼一炉钢的时间缩短到3小时零5分,比过去少用40分钟。工具一车间的钳工潘文荣在1月下旬创造了一种下料剪刀,生产样板比定额提高了42.5倍。冶金处化验室技术员周孔照和咎环在最近时期经过20多次反复试验,改进了热处理车间气体渗炭炉煤油裂化气体的分析方法,提高了效率,分析一次的时间由一小时半缩短到45分钟。

柬埔寨首相秘书处就西哈努克访问中国发表公报

第1版()<br/>专栏:<br/><br/> 柬埔寨首相秘书处就西哈努克访问中国发表公报<br/> 新华社河内11日电 据金边电台11日晨广播,柬埔寨首相西哈努克的秘书处发表公报说,西哈努克已经决定访问中国。这次访问是由中华人民共和国总理周恩来邀请的。公报说,这次的访问表示了柬埔寨的中立政策和想同各国尤其是亚洲国家建立关系的愿望。这次的访问是西哈努克在各国的访问的继续。这次访问也将密切柬埔寨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两国之间的关系,并且将加强两国原有的友谊。<br/> 新华社河内11日电 据路透社金边消息,柬埔寨首相西哈努克亲王2月10日宣布他应中国总理周恩来的邀请将率领一个柬埔寨代表团离金边去北京访问。<br/> 西哈努克亲王说,这次访问的目的是加强两国之间悠久的友好联系,协助减轻国际不信任空气和加强和平。

毛主席任命乔晓光为我国驻朝鲜大使

第1版()<br/>专栏:<br/><br/> 毛主席任命乔晓光为我国驻朝鲜大使<br/> 新华社11日讯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毛泽东任命乔晓光为中华人民共和国驻朝鲜民主主义人民共和国特命全权大使。<br/>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毛泽东免去潘自力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驻朝鲜民主主义人民共和国特命全权大使的职务。

周总理宴请泰国人民促进友好访华团

第1版()<br/>专栏:<br/><br/> 周总理宴请泰国人民促进友好访华团<br/> 新华社11日讯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总理周恩来在11日中午设宴招待泰国人民促进友好访华团团长乃贴·触的努七、副团长乃琛·蒲里博和10位团员。<br/> 出席作陪的,有国务院副总理陈毅,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副委员长彭真,对外贸易部部长叶季壮,外交部部长助理陈家康,中国人民外交学会会长张奚若、秘书长吴茂荪,中国佛教协会副会长赵朴初。<br/> 宴会在友好的空气中进行,宾主在席间一再举杯祝中泰友好。

波波维奇为南新闻工作者访华代表团举行酒会

第1版()<br/>专栏:<br/><br/> 波波维奇为南新闻工作者访华代表团举行酒会<br/> 新华社11日讯 南斯拉夫驻华大使波波维奇为正在中国访问的南斯拉夫新闻工作者访华代表团,在11日下午5时举行酒会。<br/> 以皮尔皮奇为首的南斯拉夫新闻工作者访华代表团全体人员出席了今日的酒会。<br/> 应邀出席的,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副总理陈毅,外交部副部长姬鹏飞,中国新闻工作者联谊会会长邓拓,副会长吴冷西、梅益、王芸生,外交部新闻司副司长徐晃,北京各报刊的负责人和中外记者,以及各国驻华使馆外交官员等100多人。<br/> 酒会在友好和热烈的空气中进行。

农工民主党中央全会(扩大)在京举行

第1版()<br/>专栏:<br/><br/> 农工民主党中央全会(扩大)在京举行<br/> 据新华社11日讯 中国农工民主党第六届中央委员会第二次全体会议(扩大)9日到11日在北京举行。<br/> 中国农工民主党中央执行局秘书长黄琪翔在会上作了政协全国委员会第二次全体会议的传达报告,副秘书长李伯球代表中央执行局作了四年来的工作报告,杨逸棠作了从1956年到1957年两年工作规划草案的说明。全体出席和列席人员对这些报告进行了讨论,明确了今后工作的方针、任务和组织工作的重点,一致通过了相应的决议。<br/> 会上有30多位在科学技术、文化教育和医务卫生部门工作的高级知识分子作了发言。他们一致表示中国共产党和政府对知识分子的重视和深切关怀使他们深为感动,对于争取在12年内使我国最急需的科学部门接近世界先进水平的伟大号召感到无比兴奋。他们表示要不断地提高政治觉悟和业务水平,争取做一个红色专家,为社会主义事业贡献出自己的才能。<br/> 会议期间,国务院副总理陈毅曾到会讲了话。中国农工民主党主席章伯钧在会上作了指示。他要求全党积极响应毛主席的号召,大力开展团结中上层知识分子的工作,帮助他们进行自我教育和自我改造,全心全意为社会主义服务。<br/> 会议最后一致通过了向毛主席致敬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