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56年12月6日人民日报 第7版

第7版()
专栏:

汉代政权严重打击奴隶主
——古代史分期争论中的又一关键性问题——
郭沫渃
我国的古代社会,发展到了汉代,依然局部地在使用奴隶从事生产,主要在冶铁、煮盐、工艺制作等工商业经营方面,这是有不少的事例可以引证的。
在这里便发生着一个问题。那就是汉代是不是还是奴隶社会?
苏联和中国的一部分学者,对于这个问题的答案是肯定的。他们认为西汉和东汉都还是奴隶社会,而且主张得相当坚决。
对于这种看法,我在“奴隶制时代”中曾经提出过不同的见解。我认为,两汉已经不是奴隶社会。在那篇文章里面我曾经叙述到汉代的奴隶是不能擅自杀戮的,杀死了奴隶就是王侯将相都要坐罪;更曾经从意识形态上提出过这样一个质问:
“汉武帝尊重儒家,在地主经济的基础之上,把封建道德的上层建筑牢固地建立了起来,奠定了两千多年来的标准的封建格局。西汉奴隶制说者在这里不自觉地碰着了一个无法解决的矛盾。他们承认孔子和儒家学说是封建理论,而却主张西汉的生产关系还在奴隶制的阶段,这岂不等于说:在奴隶制的社会基础之上树立了封建制的上层建筑吗?”(“奴隶制时代”57页)
这个质问提出之后已经快要满五年了,我一直还没有得到一个可以满意的回答。
现在我想再提出一个新的质问,请教于主张两汉是奴隶制的中外学者。
两汉的工商业者的确还在使用奴隶从事生产,而且有时还是相当大量的使用。假使根据这些资料而断定两汉是奴隶制,那吗两汉的政权应该是保护奴隶主的。然而恰恰相反,两汉的政权从一开始就打击工商业者,一直没有间断,而且有时打击得十分沉重,可以说是致命的打击。这应该作怎样的解释呢?
史记·平准书上说:“天下已平,高祖乃令贾人不得衣丝乘车,重租税以困辱之。孝惠、高后时,为天下初定,复弛商贾之律,然市井之子孙亦不得仕宦为吏。”这就是汉代政权一开始就打击工商业者的例证。
汉武帝元鼎三年(元前114年)征收富商大贾的财产税,以“缗钱”(一串钱的意思)为单位,采取自报的办法,征收一定的税额。富商大贾有隐匿不报或报而不实的,允许人民告发,政府便处以严刑,并没收他们的财产。结果是“杨可告缗遍天下,中家以上大抵皆遇告。”又“分遣御史、廷尉、正监分曹,往往即治郡国缗钱,得民财物以亿计,奴婢以千万数,田大县数百顷,小县百余顷,宅亦如之,于是商贾中家以上大抵破。”(见史记·平准书和汉书·食货志。)这就是有时打击得十分沉重的例证。
像这样的事例还有不少,我不想一一举出了。但我要重复我在上面提出的新质问:如果汉代是奴隶制,两汉的政府为什么那样严厉地打击使用奴隶从事生产的工商业者?
这个问题,在我看来,对于两汉奴隶制说可能又是一个无法解决的矛盾。
但如果承认汉代已经是封建制,那吗这个问题就可以迎刃而解了。
那就是还在使用奴隶从事生产的汉代工商业只是前一阶段的奴隶制的残余。这和建立在封建所有制的基础上的政权是有着不能调和的矛盾。政权的任务之一也就是要消灭这些不合法度的残余。
汉代的政权是不是建立在封建所有制的基础之上的呢?在我看来,这是不成问题的。不仅汉代,更远自春秋中叶以还,古代中国的生产主流——农业,早就逐步走上了封建所有制的阶段。
单就秦汉两代来说吧。汉书·食货志所载董仲舒的话是很好的证据:
“秦……用商鞅之法,改帝王之制,除井田,民得卖买。富者田连仟佰,贫者无立锥之地。……
或耕豪民之田,见税什伍。……
汉兴循而未改。”
这明白地表示着秦汉两代的土地是封建所有制,有地主阶级和贫苦雇农的对立,地主阶级的土地已有大量的集中。秦汉的政权就是建立在这种基础之上的。
秦始皇帝琅邪台刻石辞里面有这样的几句话:
“皇帝之功,勤劳本事。
上农除末,黔首是富”。
(见史记·秦始皇本纪)
“本事”就是农,“末”就是工商业。这种以农为本、以商为末的思想是周秦诸子中主要学派的主导思想。农家可不用说(注一)。法家的重耕战,斥末作(注二);儒家的足食足兵,先义后利(注三),都是生产关系在意识形态上的反映。
秦代“除末”倒并不是一句空话。秦始皇二十六年统一天下之后,即“徙天下豪富于咸阳十二万户”(史记·秦始皇本纪)。这样使“豪富”离开了自己的产业,事实上就等于充军。在这之外也还有被迁徙到咸阳以外的边远地区的“豪富”,请看史记·货殖列传的下列几项吧。
(1)“蜀·卓氏之先,赵人也。用铁冶富;秦破 赵,迁卓氏,……致之临邛。”
(2)“程郑,山东迁虏也,亦冶铸。……富埒卓 氏,俱居临印。”
(3)“宛·孔氏之先,梁人也,用铁冶为业。秦 伐魏,迁孔氏南阳”。
卓氏、程郑、孔氏,在汉代都还是一些使用奴隶从事铁冶的工商业家,可以想见他们在秦以前的家业也一定是采取着同样的生产方式的。秦代的迁徙他们,倒不单纯是因为亡了国,实际上是表明着秦代政权在打击奴隶所有主,也就是在摧毁奴隶制的残余。
汉代的政权在体制上是承袭着秦代的,在保护农民、打击奴隶主工商业家的政策上秦汉两代也是蝉联着的,而且有时候汉代比秦代执行得更要彻底。
主张两汉是奴隶制的学者们,他们不同意汉代的农业生产已经扬弃了使用奴隶的阶段,而是认为汉代依然在使用奴隶从事农业生产。零星的一些证据是有的,如王褒的“僮约”里面也就提到僮仆要从事耕作。但这样的例证为数极少。此外,有两项每被引用而是误解了的例子,我现在把它们引在下边,加以说明。
(1)上举杨可告缗的结果,“得民财物以亿计,奴婢以千万数,田大县数百顷,小县百余顷,宅亦如之。”
(2)仲长统昌言·理乱篇:“汉兴以来,……豪人之室,连栋数百,膏田满野;奴婢千群,徒附万计。”(见后汉书·仲长统传)
这两例因为在叙述次第上“奴婢”偶然和“田”相连,于是两汉奴隶制说者便以为“奴婢”是耕田的奴隶,用以证明两汉仍然在使用奴隶耕作。这是不正确的。
请看下列二例,“奴婢”与“田”的叙述次第便并不相连。
(1)汉书·董仲舒传“身宠而载高位,家温而食厚禄,……众其奴婢,多其牛羊,广其田宅,博其产业,畜其积委。”
(2)居延汉简中之一例:
“候长·觻得·广昌里公乘·礼忠年卅:
小奴二人,直(值)三万;
大婢一人,二万;
轺车一乘,直万;
用马五匹,直二万;
牛车二两(辆)直四千;
服牛二,六千;
宅一区,万;
田五顷,五万。
凡赀,直十五万。”(注四)
(见劳榦:“居延汉简考释”455页)由此可见,“奴婢”与“田”相连并无一定的必然性。至于“昌言”里面的“奴婢千群”(以千为群之意)是和“连栋数百”相应,“徒附万计”是和“膏田满野”相应的。奴婢是家内奴役,徒附就是隶农。在这里是不应该混淆的。
照我的了解,汉代的“奴婢”一般并不从事生产。官家奴婢是这样,大官大吏的私家奴婢也是这样。
汉书·贡禹传:“诸官奴婢十万余人,戏游无事,税良民以给之“岁费五六钜万。”
这样“戏游无事”的倒还是好的,有的奴婢更倚仗官势或主势,豪强霸道,无恶不作。大将军霍光的家奴就是最好的例证。汉书·霍光传纪载着这样的事件。霍光的家奴和御史大夫魏相的家奴在路上相遇,互不相让,于是便争斗起来。“霍氏奴入御史府,欲躢大夫门,御史为叩头谢(注五),乃去。”请看,这是多么凶猛的气焰!汉朝的官制,大将军、丞相、御史大夫是平等的。御史府的御史竟要向大将军的家奴叩头谢罪!大将军的家奴是这样,御史大夫或其他官吏的家奴遇到势力不对等的必然也会是同样。
霍光家奴的头子(“监奴”)是有名的冯子都。霍光传上说他为霍光所“爱幸”,常常靠着他想方设计。后来这位“监奴”又和霍光夫人私通。他“数犯法”,竟闹到汉宣帝也出来说话的地步,可见他的“犯法”到了怎样严重的程度。汉乐府
“羽林郎”就是以这冯子都为题材的:“昔有霍家奴,姓冯名子都,依倚将军势,调笑酒家胡”。这样调戏民间少女、侮辱兄弟民族,想来更会是家常茶饭的了。乐府中用“娉婷”两字来形容子都,可见这位家奴的确美貌(注六)。“银鞍”、“翠盖”、“丝绳玉壶”、“金盘”、“青铜镜”,用具都是相当煊赫的,简直像一个豪华公子。我相信,作乐府的辛延年即使有些夸张,但也不会是毫无根据的。
这些就是汉代官私奴婢的标本。当然也有例外存在,和霍光同时的张安世的家奴就是一个显著的例外。
“安世尊为公侯,食邑万户,然身衣弋绨(注七),夫人自纺绩,家童七百人皆有手技作事;内治产业,累积纤维;是以能殖其货,富于大将军光”。(汉书·张安世传)
这是说张安世采取了市井商贾的办法,以“家僮”从事手工艺品的生产。但是,这些“有手技作事”的家僮,我们要知道,就和继霍光之后而为大将军的张安世居然“身衣弋绨”,大将军夫人居然“自纺绩”一样,完全是作为例外事而被叙述着的。(请注意引文中的一个“然”字。)汉代的勤俭高官只有这么一个张安世,那吗,“有手技作事”的高官家僮可能也就只有这些张安世的家僮。我们不能把这样的例外事作为常例看待。
以上我把问题提出了,我的见解和解释可能不妥当。但如果“奴婢”确实是和田地相关联,汉代的农业确实是在使用奴隶从事生产,我觉得那情形就更为严重。因为,那样是表明汉代政权一贯地严重打击整个奴隶所有主。如果是那样,这个政权到底是建立在什么基础之上的呢?它是原始公社制的残余吗?那吗,汉代政权被推翻了之后,在中国历史上就应该出现一个鼎盛的奴隶制政权。然而中国的历史发展不是那样。主张两汉是奴隶制的中外学者专家们也说在汉代以后,中国社会就转变为封建社会了。这,在我看来,实在是很不容易理解的。
1956年12月2日
(注一)先秦农家者言绝大部分已经丧失,仅仅在“吕氏春秋”和“管子”里面保留着一些残余。“吕氏春秋”的“上农”、“任地”、“辨土”、“审时”四篇是值得特别重视的,对于农业知识有很深刻的了解,而且把它用韵文叙述了出来,足见当时学者们联系实际的治学精神。“上农”篇一开始就说“古先圣王之所以导其民者,先务于农”。
(注二)例如韩非子“诡使”篇;“仓廪之所以实者耕农之本务也,而綦组锦绣刻画为末作者富”,他认为这就是错误。又“显学”篇:“今商官技艺之士亦不垦而食,是地不垦,与磐石一贯也”。此类例证甚多,不备举。
(注三)孔子主张足食足兵(见“论语”),孟子主张先义后利(见“孟子”)。又“论语”里面也有“君子喻于义,小人喻于利”的话。这些主张都表示着社会生产的反映,不单纯是伦理问题。
(注四)这是一条值得重视的汉代财产登记。“候长”是斥候之长,觻得·广昌里是地名,公乘是身份,礼忠是人名。下列八项财产,加上一项合计,共九项,在原简中是分成三排横列的。请注意,人的价值是高于马牛了。
(注五)御史大夫的下属中有若干“御史”,这儿叩头谢罪的“御史”应该不是御史大夫。但朝廷的命官要向上级官的“家奴”叩头,那些奴才的身价也就可以想见了。
(注六)“子都”是古时候的一个美男子。诗·郑风·山有扶苏“不见子都,乃见狂且”,毛传“子都”,“世之美好者也”。孟子·告子篇“至于子都,天下莫不知其姣也”。冯子都取名“子都”,可能是一个绰号。
(注七)颜师古注:“弋、黑色也。绨、厚缯也”。可以译为黑色的厚茧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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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栏:

  安徽开展防治血吸虫病运动
本报讯 安徽省血吸虫病防治工作,今年已获得显著成绩。数百万群众参加了灭螺运动和综合性的防治工作。据今年9月底的统计,粪便管理的户数已达到流行区应管理户的60%多。灭螺面积达二百多万平方公尺,治疗的病人达三万八千多人。从今年7月起,全省组织了大批力量,调查血吸虫病的流行范围,对流行区及流行区毗连的沟、塘、河、田进行清查,结果新发现了七十五个血吸虫病流行乡。至此,全省血吸虫病的流行范围已基本摸清。在血吸虫病流行区内,还对二百多万人进行了皮内反应试验,对三十多万人进行了粪便检查,共普查了七百多个乡。这项工作,为今后有计划地防治血吸虫病打下基础。在治疗方面,中、西医都发挥了很大力量,中医贡献出的治疗方剂,达数百种。其中“半边莲”、“乌桕树根皮”、“猪耳草”、“三矾杀虫丸”等方剂,对消除病人腹水、减轻肝脾肿大,恢复病人劳动力有显著效果。
现在,中共安徽省委,已决定在今冬明春,再继续开展一个大规模的综合防治血吸虫病运动,这一运动即将全面展开。除了要求全面管理粪便,消灭村庄周围和人民生产生活常接触地方的钉螺,注意水源管理和个人防护,进一步试验水田改旱地外,并要求在今年年底前完成全年治疗八万病人的任务。
(于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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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栏:

上海第二医学院教授邝安堃等
  研究实验找到治疗癫痫病的有效中药
新华社上海5日电 上海第二医学院邝安堃教授和吴云瑞、陈家伦医师在研究实验性癫痫病中,发现了一种具有重要意义的病理生理学现象。他们并且找到了治疗这种疾病很有效果的中药——天麻。
他们的研究是在豚鼠身上进行的。实验中先把豚鼠截断一只后腿,经过约一个半月以后,豚鼠即发生一种特殊的病理状态,如果刺激它断腿同侧面的面颈部的皮肤,就会癫痫发作。医学上曾经有人做过同样的实验,认为这种疾病是由于豚鼠的断腿不能抓到面颈部的大量虱子而引起的,但是并不明了这种疾病发生的机理。
邝安堃在二十多年前就从事这项研究工作。最近他们根据巴甫洛夫、维金斯基的学说重新进行豚鼠断腿的研究,并且对豚鼠进行一种反复的节律性的较轻的刺激(在豚鼠的颈部剪毛),结果竟使这些动物在短短几分钟内发生休克状态,以至死亡。
他们从剪毛发生的现象理解到虱子汇集的痛痒感对豚鼠也是一种长期持续的刺激,在豚鼠的神经中枢造成了高度兴奋,现在又遇到剪毛的刺激,使它兴奋到达极点,突然移行到深沉的麻醉性阻抑状态,因此突然死亡。他们认为这种新发现的现象不仅有助于了解这种疾病发病的机理,而且对研究病理生理学上目前还不能理解的一些突然现象(如暴死)具有重要意义。现在他们正在对此作进一步的研究。
邝安堃等在研究中,同时用中药天麻为患实验性癫痫病的豚鼠作治疗实验,实验证明,天麻的疗效达到百分之百,停止用药以后的效能比目前治疗人类癫痫最有效的“苯妥英钠”还要持久四、五倍。他们不久将在临床上观察天麻对人类的治疗效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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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栏:

广西省民族教育会议决定
  采取各种方式培养民族教师
  新华社南宁5日电 广西省第二次民族教育会议决定采取多种多样的方式来培养教师。
今年,广西省民族中学由七十七所增加到一百七十五所,民族师范由七所增加到八所,民族小学据初步统计共有一万五千六百五十四所。全省民族教育事业在数量上有了很大的发展,但是在质量的提高上还赶不上客观形势的要求。这主要是由于师资培养不够。会议认为今后除了加强师范学校的领导以外,对教师的在职学习、抽调轮训、举办函授、组织参观和举行专科会议等工作,都要进行具体的安排。会议决定在边远山区举办教师业余进修学校,配备专职的巡回辅导员,以提高教师的业务水平。
代表们认为在少数民族地区的小学校里,需要用当地民族语言教学。大苗山苗族自治县和靖西等县有些汉族和僮族的小学教师,耐心学习民族语言,用汉字或注音符号来纪录苗族和瑶族的语言、词汇,编成手册,逐步用于课堂教学,收到了良好效果。这些经验在会议上都作了详细的介绍。
这次会议在3日闭幕,共开了八天。广西省教育厅副厅长赵乐群(僮族)向出席会议的代表传达了全国第二次民族教育会议的精神,并作了全省民族教育工作的报告。
会议闭幕这天,广西省省长韦国清(僮族)就少数民族学校发展数量和提高质量问题作了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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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栏:学术动态

  对“魏晋南北朝史论丛”的评论
最近出版的一期“历史研究”(1956年第十一期),发表了贺昌群的“关于宗族、宗部的商榷”一文,对唐长孺的“魏晋南北朝史论丛”一书提出批评意见。
书评论为,“魏晋南北朝史论丛”一书的长处在于占有较丰富的材料,对这些材料作了较详细的考证。它的缺点在于烦琐的考据多于问题的分析,没有说明问题的实质。
这本书的第一篇论文是谈汉末三国时代江南的宗族、宗部等问题的。书评认为,研究两汉魏晋的宗族的社会性质,对于研究两汉魏晋这一段的历史是有重大的意义的。但是,作者在这篇论文中,对于这个问题的说明,只是一些关于宗族、宗部、宗伍等名称的表面现象,而不是它的历史内容。基本原因就是作者忽视了对当时这种宗族的社会阶级性质的分析,而把这种宗族同西汉末东汉初兴起的封建家族、门阀混淆起来。这样,他就既不能触及,更不能说明下列一些最重要的问题。例如,两汉魏晋这种宗族的社会性质是什么?这种宗族的武装组织(宗部)是怎样产生的?宗族、封建政权同农民三者之间的矛盾如何分析?等等。
在对这本书提出批评的同时,书评还提出了自己对这个问题的看法。书评中说,两汉魏晋史籍所显示的“宗族”,是指战国以来以血缘关系和地域关系构成的氏族公社的遗留。一个宗族的聚居,包含着剥削者和被剥削者。因此,一个宗族的存在就必有如下一些主要条件:宗族的家长豪强表面上以土地为共同体,实际上这只是家长豪强垄断一个宗族所以聚族而居的物质基础;有一个共同的祖先祭祀,作为对宗族成员的精神感召;要具有经济的调剂措施,以掩盖宗族内部的阶级矛盾,等等。
书评还说,战国以来的强宗大族——氏族公社残余,虽经汉武帝以后百年间绝对君权的重大打击,但是宗族的旧势力到东汉和汉末三国还是很强大的。它是当时封建生产关系发展上一种落后的旧集团,每一个宗族集团就是一个小小的
“王国”,它同封建专制主义的中央集权是不能相容的。因此,汉魏时代的封建政权,必须一面摧挫氏族公社残余的联系,不断打击这种强宗大族,一面又不断同他们拉拢妥协。
关于孙吴和曹魏的建国,书中写道,这是代表若干宗族联盟对于其敌对宗族联盟的胜利。但是,书评认为这个说法是不符合历史事实的。书评中说,曹操和孙氏父子,以其各方面的措施来看,他们都不应被认为是氏族公社残余的旧势力的代表,而应被认为是地主阶级中当时所谓“名士”和“英雄”。他们要求结束战争状态,建立一个统一的中央政权的封建势力。
最后,书评还对两汉以来宗族的分化过程作了探讨。它说,在两汉时,自然经济虽然仍占主要地位,但是由于货币和高利贷的发达,这就促使了农村的阶级分化,从而分化了宗族的组织,引起了新的家庭的出现。秦汉后的新兴家族虽然也称“家族”,但是它的历史内容已不同于西汉和汉末三国时代的宗族了。这种新的家族是由直系家属构成的,而非仅仅由于血缘和地域的关系。到了宋代,这种家族开始有义庄、祭田、宗祠和族谱等的组织,这些组织也有和缓家族内部阶级矛盾的作用,但是它的社会性质已经不同于氏族公社残余的宗族,而是更严密的封建家族组织了。  (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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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栏:学术动态

  捷学者热心研究东方问题
近年来捷克斯洛伐克学者热心研究东方问题。捷克斯洛伐克科学院的东方研究所,是东方学的研究中心,它拥有许多知名的深受科学界重视的东方学者,设有四大学部。最大的一部是远东学部,包括汉学、日本学、朝鲜研究、蒙古和越南研究。另一学部包括近东地区的研究工作,第三学部是印度学,第四学部包括阿拉伯、土耳其和伊朗地区的研究。另外还有一个“吉普赛研究委员会”。在研究所内还未设立埃及学部,但在捷克斯洛伐克的大学内则拥有埃及学的研究者。
东方研究所的图书馆也起着重要的文化和科学作用。该馆收藏有关亚洲研究各方面的图书在两万册以上,今年向该馆借书的就有八千人。此外,还设立有“鲁迅图书馆”,藏书四万五千册;在中欧方面,这是最大的汉学图书馆。
东方研究所也是一个出版机关。它刊行了有名的“东方档案”和“新东方”月刊。
捷东方学者除了研究工作和教学活动之外,还正在合作编辑一部现代捷克语文词典,目的在于考证一些从东方语文中传过去的字源。汉学家布鲁西克以翻译中国新旧文学而成名,他在1953年出版了一本“解放后的中国文学”的著作,分析了1942至1950年这一时期的中国文学,并解释了它和传统中国文学的关系。另一种杰出的汉学著作,是克列布索娃的有关鲁迅的专门论文。这本书是1953年在法国出版的。著名学者铎尔教授的著作是在伊斯兰历史方面。他也做过一些翻译工作,去年捷科学院出版了他翻译的“天方夜谭”。波查博士是研究蒙古的第一个专家,去年他出版了“蒙古人秘密纪年史”的译文,并加以详细的注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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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栏:读者来信

  严重的浪费现象
我是筹备建立苏州市中医院的工作人员。9月18日我接到苏州市卫生局通知,要我去接管由江苏省卫生厅委托苏州市教育局代管的
“江苏省第一康复医院”在苏州市谢衙前二十三号的全部房屋,作为苏州市中医院建院之用。接管时双方只凭介绍信,我连一本移交册子都没有拿到。
我在接管该房屋时,看到一种严重浪费国家财产的现象:“江苏省第一康复医院”的几百只病床和医院的整个家具物品都由江苏省卫生厅调配给苏北、镇江、南京、苏州等地区有关单位,甚至连房子里的卫生设备、地下管子、院内园庭里的路灯线路、粪管子,以及一座高达四层楼的水泥钢筋水塔的自流井全部设备都属于调拨范围。当我正在接管时就有“苏州市国际旅行社”在拔地下管子,真是像拆房屋那样。房屋几个月无人照管,内部破漏的情况很严重,门窗都不能关闭。硬要把原来一个极完备的医院拆掉,是什么原因呢?现在不但房屋空关了几个月,内部已遭到了损坏,调拨运往各地的设备需要一笔巨大的运费,有的家具器械也可能有损坏。另一方面,筹建“苏州市中医院”需要十万元的开办费,而内部的设备也还不能达到医院的要求
(现在连一架爱克斯光机也办不起来),要恢复康复医院的原状也得二、三年之久的逐步装备才能办到。因此,我希望有关部门对这种损害和浪费国家财产的事情进行检查,同时希望今后类似这种情况能够得到及时的制止。 鲍增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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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栏:读者来信

  招考研究生的工作不应该马虎
我在沈阳参加了中国科学院招收研究生的考试。我认为这次考试的准备工作作的很差。
首先,考试地址临时变更,由科学院金属研究所移到科学院干部学校,给考生造成了许多不便。
考生已经到齐,但考卷在考试前一日还没有运到。于是,只得把考期推迟一天。有些报考其他高等学校的人,由于这么一来,时间上就冲突了,不得不放弃一边。
过去考试总规定好考试顺序,然而这次却没有按顺序。同时,公布考生参加的场次名单以后,忽然发现考某一课程的三人中,有二人上午考一人下午考。还有,一考生在名单中无号,然而试场上却有考卷。
其次,在考试进行当中发现考卷有差误。英文试卷错误不少,俄文试卷也有错误。这说明考卷的工作做的也是很马虎的。
第三,对考生在生活上的安排也不够好。如有时候吃冷饭,菜的卖价也比较贵。
我认为这些问题是值得引起科学院重视的。  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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