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56年12月28日人民日报 第7版

第7版()
专栏:

联系中国实际来谈谈综合平衡理论和按比例发展规律
马寅初
社会主义经济建设的计划是建筑在按比例发展规律之上的(同时也利用价值规律),依据按比例发展规律并且可以作出一个全面的综合平衡工作。虽然在过渡时期因计划经验不足,调查不够深入,研究不够深刻,所作的平衡工作未必是全面的。但那是暂时的现象,日后经验积累一多,这些缺点不难逐步纠正。
我这篇文章是企图结合中国的实际情况,来谈谈综合平衡理论和按比例发展规律。由于计划经济包括了许多部门和许多环节,我研究的方法,是挑选几个主要环节,而后再一个接着一个地全面地综合地说清楚各个环节间的平衡关系,以物价政策开始,最后仍以物价政策终结。换句话说,我是用团团转的方法来说明全部平衡理论的。
一、稳定物价和物价政策
首先,计划经济一定要建筑在稳定的物价基础之上;没有稳定的物价,综合平衡无从着手。我们还要利用价值规律来进行经济核算,不可想像我们可以不用各种产品的客观价格来进行核算,也决不能用不切实际的核算来编制经济计划。因此我首先要谈一谈恢复时期的稳定工作和现在的物价政策。
解放初期,我国经过十二年的战争和长期的通货膨胀,人民日夜面临着物价波动的痛苦,不但人民生活不能安定,就是生产也无法恢复和发展。要发展生产,首先必须使各种动荡不定的物价在当时水平上稳定下来,然后在这个基础上,进一步作某些必要的调整。1950年3月物价开始趋于稳定。1952年以后,经济基本上恢复了,物价就稳定下来了。这个稳定为今日的计划经济(全面安排)创造了必要的条件。
但要发展生产,必须首先发展农业,尤其必须合理地调整粮食、棉花、烤烟、甘蔗等主要农产品的收购价格。因为这些农产品的商品量大约占农产品商品总量二百亿元左右的70%。如果这些农产品的价格规定得适当,就容易刺激农民发展农业生产。
在主要农产品的收购价格和相互间的比价基本上适当地规定之后,再把工农产品比价的差额逐步缩小。以1955年二十四个省区一百一十八个县城以下市场一百零七种产品的材料计算,工农产品比价的差额同1950年比较,缩小了17.25%。同时为反对私商的囤积居奇,逐步缩小了以至最后完全取消了季节差价,而这个差价是在全年最高价格或者接近全年最高价格的基础上取消的,这就在实际上提高了这些农产品的收购价格,增加了农民的收入。这就是说,农民除从土地改革、高利贷剥削的消灭,私商的少尺、短秤、掺假、掺杂等等的取消,获得许多利益之外,还从缩小工农产品比价的差价上、取消季节差价上获得不少利益。
我们不但在农业方面采取了上述措施,同时在资本主义工商业方面,也缩小了批零差价和地区差价,限制资本主义商业过多的不适当的利润,使批发商不能进行远地经营,大零售商不能过多地取得利润。结果,一方面全国物价更趋于稳定了,另方面也促使资本主义工商业进一步接受社会主义改造,这就为实行计划经济铺平道路。
现在,我国的经济情况和政治情况已经起了根本的变化,大中型的工业建设在全国范围内进行着。生产和流通增加了,交通和运输迅速发展了,农业合作化的高潮到来了,手工业和资本主义工商业的社会主义改造基本上实现了。在这种新的情况下,若干原来合理的价格和各种差价,现在不能适应实际情况的要求了。举生猪的收购价格为例:解放以来,猪价是逐年提高的,猪和粮食的比价一般高于战前10%左右。但在粮食统购统销和农业合作化以后,情况发生了变化。过去个体农民养猪,是利用半劳动力和空闲时间,利用剩余食品等作部分饲料的,那时米糠价钱也低,农民养猪是有利的。但是农业合作化以后,养猪的条件已经发生了变化。不论合作社养猪,或者农民自己养猪,人工和饲料都比较严格地计算成本,米糠价钱也涨了,社员养猪也要同参加集体劳动按劳取酬的条件作比较,这样原来合理的收购价格变为不合理了。此外部分地区的花生、芝麻、茶叶和蚕茧的收购价格也有偏低的情况,目前这些产品的产量许多许多没有达到战前的水平。至于桐油、菜油的收购价格同粮食价格比较,仍然低于战前的水平;油菜籽的收购价格,虽然大体上相当于战前同粮食的比价,但是几年来粮食的单位面积产量提高了,棉花的单位面积产量提高得更多,而菜籽的单位面积产量除个别地区以外,不但没有提高反而低于战前,农民种菜籽不如种粮棉有利。这不仅影响了经济作物的生产,而且影响了出口贸易和外汇,也间接地影响外国生产资料的进口和国内工业建设的发展。因此这些产品的收购价格同猪一样非提高不可。但我们觉得满意的是七年来主要农产品的收购价格是正确的,需要调整的只是一部分。
在地区差价方面,虽然已经在不同程度上作了一些调整(缩小),但在新的情况下,这些调整,显得不够合理。有些地区如西南、西北,由于交通不便,各项资源不能充分加以利用。据四川省委第一书记李井泉同志在“八大”发言,四川省边远山区农、畜产品的价格是愈远愈偏低,工业品的价格是愈远愈偏高,影响着山区和兄弟民族地区人民生产的发展和生活的改善。现在铁路修通了,条件改变了,过去的地区差额仍然显得不合理,因而从边区运输出来的某些产品,国家要给以运输费的补贴。在畜牧业和渔业方面也有同样的情形。牲畜的收购价格过低,使农民觉得养牲畜无利可图。有些群众甚至反映说:“活牛不如死牛值钱。”压等、压秤、压价的现象很严重。但为什么牲畜的价格这么低呢?主要原因,就是收购、推销、宰杀部门的流转环节太多,费用太大。毛利虽达100%以上而纯利只达16%,税率也比较高些。因此要发展畜牧业,还必须解决牲畜的收购价格和税率问题。至于渔业,我国水产在解放前的最高年产量是1936年的一百五十万吨,至1955年已经达到二百五十万吨。过去水产部门往往偏重发展国营渔业,忽视占生产量91%以上的群众渔业;他们偏重海洋生产,忽视淡水渔业;对渔业的供销、价格和税收,也有过很多的缺点和错误。供销工作人员有单纯的赢利观点,购销计划虽不能完成,却超额完成了利润计划。一般的情况,是鱼货收购价格偏低,而渔民生产资料的供应价格却偏高。在税收方面,有些地区还保存不合理的渔税,凡此对渔民的生产积极性都有不同程度的影响。所以,鱼货的收购价格也应提高,税率也应减低。
二、经济和财政的平衡
总的说来,无论是一部分农产品收购价格的提高,远道运输费的补贴,工业品销售价格的减少,税率和利润的降低,都是导致农民收入的增加(经济)和国家财政收入的减少(财政)。因为一方面是要国家多花钱(如提高农产品、畜产品等等的收购价格,发给远道运输费),另一方面是要国家少收钱(如降低税率、减少利润、减低若干工业品销售价格)。多花钱,少收钱,做法不同,结果则一——这就是国家财政收入的减少。据财政部长李先念先生的估计,每年少则减少十亿元,多则要达到二十亿元。但这样做,不仅可以改善人民的生活,亦可以促进农业畜牧业等等生产的发展。国民经济收入的增加,和财政收入的减少,其间必须有一个平衡,就是经济和财政的平衡。财政收入减少得太多,势必影响国家在工业建设上的投资;太少,亦必影响农业畜牧业等等生产的发展。
在这里可以看出我们如何利用物价政策(价值规律)来为社会主义经济建设服务。虽然我们在收购粮食棉花等几种大量的农产品的时候,我们大大地缩小了它们的自由买卖的市场,从而也大大地限制了价值规律的作用;但仍然要利用价值规律来进行计划经济。我们提高了粮食、棉花、油类等等的收购价格,调整了农业品和工业品的比价关系,为的是要提高农民的积极性,鼓励他们发展生产,增加工业用的资料并为国家积累资金。但是,财政收入减少了,财政支出亦必相应地减少,以求得财政收支平衡。
三、财政收支平衡
财政收入减少了,财政支出也必须相应地减少。这惟有出于减少支出的一途。但问题是哪些支出可以减少。我国1956年的预算保证物质生活和文化生活的提高,用在经济建设和文化教育事业的支出,占1956年预算支出总数的64.96%,其中经济支出为一百六十亿多元,占预算支出的52.22%,比1955年经济建设支出决算数增长17.04%。社会文教事业支出为三十九亿多元,占预算支出的12.74%,同1955年比较增长18.36%。可知我国的预算以三分之二的收入用于经济建设事业和文化建设事业,为的是要保证物质生活和文化生活的继续提高。因此这两项的支出是不能减少的,要减少就只能从国防费用和行政费用两项来打主意。1956年国家预算规定国防费支出为六十一亿四千一百三十九万一千元,比上年国防费决算数减少了5.52%。我国的国防费在1956年国家支出预算中所占的比重为19.98%,比1955年国防费在支出决算中所占的比重还下降了2.17%。1956年国家预算规定行政经费支出和公安、司法、检察经费支出共为二十四亿一千零九十三万五千元,只占本年预算支出的7.84%。周恩来先生在第二个五年计划的建议报告中说:“在第二个五年计划期间,我们有必要和可能适当地降低国家预算中的国防和行政费用的比重。……第一个五年国防和行政的费用,约占财政支出的百分之三十二左右,第二个五年应该争取降低到百分之二十左右。这样,经济和文化教育支出所占的比重,就有可能由第一个五年的百分之五十六左右,提高到百分之六十到七十”。不过我国的领土台湾还没有解放,我们还受着美帝国主义的威胁,不能草率地把国防费用削减得很多。因此,一面固要节约财政开支,一面还要克勤克俭,努力建设。正如李先念先生在“八大”所说:“财政收入减少了,财政支出也必须相应地减少。根据财政收支平衡的原则,除了增加生产厉行节约之外,别的出路是不多的。这就必然要在工业同农业、重工业同轻工业、国家建设同人民消费之间的比例上引来若干影响。国家提高农产品的收购价格,在这一方面的钱用多了,农民的收入增加了,购买力提高了,除开供应生产资料、引导农民扩大生产之外,需要有更多的消费资料来供应农民提高了的消费需要。这样,也就不能不增加一些轻工业投资的比例,适当改变一些重工业投资的比例和其它方面支出的比例。在保证我国工业较高的发展速度的条件下,适应情况的变化,作一些必要的调整。”李先念先生在1956年国家预算报告中又说:“在1956年内,国民经济各部门增加的新工人将达到八十四万人,全国职工的平均工资将提高14.5%。”全国职工的购买力也加大了,更需要使他们能够买到更多的价廉物美的东西。这就是农民的收入和职工的工资都增加了,不能不增加一些轻工业投资比例的道理。俟轻工业更加发展之后,转过头来,又会促进农业的发展。因为轻工业既能满足农民对轻工业产品的需要,当然可以及时换回农民的粮食和农业经济作物,这样就会提高农民生产的积极性,使整个国民经济益加协调,人民生活益加改善,工农联盟益加巩固,国家积累愈益增加,最后重工业的发展速度愈益加快。
四、重工业和轻工业的平衡
我们在上面已经说过,1956年的国家预算用在经济建设方面的为一百六十亿多元,占预算支出的52.22%。现在要把轻工业投资比例提高一些,则重工业投资比例必须降低一些,这就需要一个新的重工业和轻工业的平衡。第一个五年计划原定重工业和轻工业的投资比例为88.8%比11.2%,约等于八比一。现在在1956年的预算中就改为87.5%比12.5%,约等于七比一。这样一个新平衡,好像对于重工业不利,其实不然。因为轻工业的特点是投资少,建设易,获利多而且快,可以更有效地积累资金,用来更多更快地发展重工业,据纺织工业部钱之光先生在“八大”的发言,在第一个五年计划期间,全国纺织工业为国家积累了将近一百亿元(包括工业利润和税收),相当于国家第一个五年计划工业投资总额的38%左右。现在新建一个十万纱锭、三千五百台布机的棉纺织厂,共需投资三千五百万元。在正式投入生产以后,只要一年的时间,就可收回全部投资(包括工业,商业利润和税收)。印染、毛纺织厂等,收回的时间还要快一些。因此这个重工业和轻工业间七比一的新平衡,正如刘少奇先生在“八大”的政治报告中所指出的,不仅不会影响重工业的建设,而且有利于重工业的发展。等到重工业发展以后,又回过头来帮助发展轻工业。因为轻工业也有不少原材料须依靠重工业供应,特别是高级染料、塑料、人造皮革、马口铁等,以及一些数量少产值小的零星原材料,如制医疗器械的合金钢,不锈钢,制钟表的弹簧钢等等。至于轻工业所需之各式各样的机器和设备有待于重工业的源源供应,是尤为显著的事。
由此观之,虽然我们的建设方针是优先发展重工业,虽然重工业的比重应大于轻工业的比重,但为了满足工农和国家不断增长的需要,必须同时积极发展轻工业,使轻重工业之间的距离不致相差过大,以免形成脱节。不然的话,轻工业品的生产必落后于人民购买力的增长,不仅影响工农联盟,亦且妨碍资金的积累。因此,在资金、原料足够的条件下,把轻重工业间的比重稍为改变,适当地发展轻工业(而不是盲目地、片面地发展轻工业),不仅可以适应人民购买力的增长,而且可以帮助促进重工业的发展。
但是提高轻工业的比重,必须在资金和原料足够的条件下进行。因此在这里有必要谈一谈轻工业和农业的平衡。
五、轻工业和农业的平衡
轻工业的原材料绝大部分来自农业、如棉、丝、蚕茧、麦子、麻、大豆、甘蔗等等,都是轻工业的原材料。以纺织工业为例:纺织工业的发展速度,取决于农业发展速度的快慢,而且原料质量的好坏,也关系到纺织品质量的高低,例如1953年是工业增长速度最高的一年,工业总产值比1952年增加31.7%,主要的原因是1952年的农业获得丰收,给1953年的工业带来了足够的原料。又如1955年是工业增长速度最慢的一年,工业总产值比上年只增加了8%,但其中生产资料的生产仍增加了17%,而消费资料的生产只增加了1%。主要原因是1953年、1954年两年的农业生产遇到歉收,1954年的棉花产量比1952年还少18.3%,这样就使得工业因农业供应的原料不够,不能够按预定速度前进。1955年棉花丰收,1956年国家预算有关纺织工业投资金额即较1955年增加了132.14%。这说明了要发展轻工业,必须先解决原料问题。如果原料充裕,国家对人民生活需要的轻工业和纺织工业,就增加投资扩大生产。由此可见,为了提高轻工业的比重,必须积极地发展农业,使工农业之间有个新平衡。
我国有不少地区的气候和土壤都适宜种植棉花。按照国家计划,我国到第三个五年计划的最后一年即1967年,棉花每亩平均年产量(皮棉)按照各地情况,由1955年的三十五斤(全国平均数)分别增加到六十斤、八十斤、一百斤。因此,我们必须逐步地扩建和新建纺织工厂,以适应棉纺织工业的需要,以求工业和农业的平衡。同时,有关部门还应该扩建和新建印染厂和大力培养纺织、印染和国际贸易等各方面的人材,以求配合纺织工业的发展。这样有计划的发展,将来可以年有价值一、二十亿元的纱布,向外交换我国需要进口的物资,来发展重工业和轻工业。岂不大大地增加国家财富吗?
六、为什么在轻重工业间,工农业间要保持正确的平衡
综上所述,为了正确地保持工农业之间的关系,以促进工农业的共同高涨,我们必须加强对计划经济的全面领导。为此,就必须使重工业和轻工业、工业和农业的发展保持正确的比例。过去某些部门的领导者对于这一点,在道理上都有所了解,但在实际工作中却缺乏认真的调查研究,因而常常是心中无数。有些经济部门,当1955年中央提出节约的时候,曾片面地强调了各个经济部门之间的相互制约作用,而产生了右的保守主义的偏向。相反,1956年上半年,当中央提出了反对右倾保守思想之后,有些部门的领导者又曾片面地强调了各个经济部门之间的相互促进的作用,没有注意到重工业、轻工业和农业之间的发展比例,而且也没有注意到这个比例包含着局部和整体、中央和地方、城市和乡村、近海地区和内地等一系列的复杂关系,以致在工业生产中,特别是在基本建设工作中,又产生了盲目冒进的偏向。结果上下左右四邻之间形成了人为的紧张状态,终于不得不在中途变更计划。中央各部门由此感到在生产建设事业中,为了避免时而保守时而冒进两种偏向,必须在全国范围和地方范围内都根据国民经济按比例发展的要求来加强计划工作。
七、工农业和商业的平衡
由于轻工业的原材料大部分来自农业,所以工业品与农产品之间一定有一个交换的过程,经过交换,二者之间的矛盾就可以暴露出来。过去若干农产品的收购价格不合理为什么没有及时暴露出来?现在要讲清楚。
李先念先生把农产品和工业品的价格归纳为三种情况:(一)主要商品的价格过去是适当的,现在看来还是适当的;(二)一部分商品的价格过去是适当的,现在不适当了;(三)少数商品的价格,过去就是不适当的,现在还没有调整。这些不适当的,或者已经不适当了的价格,所以没有能够及时发现和调整,一个重要的原因,就是因为一般地没有来自其它方面的价格竞争,使得问题不容易暴露。这是因为在实施市场管理办法以后,农产品、农副产品实际上成为由当地供销合作社或国营商业独家采购,没有其它采购单位的竞争,而供销合作社和国营商业没有随着市场情况的变化灵活地掌握物价政策,及时地调整某些不合理的收购价格,以致直接影响到农产品、农副产品的生产,并影响到人民的消费和国家的积累。我们今日要提高收购价格,就是为此。这些缺点,在自由市场存在的条件下,是会很敏感地反映到商品流通过程中来的。
在部分农产品收购价格提高之后,农民的收入增加了;职工的工资增加之后,职工的收入也增加了。但仅仅增加收入还不行,还必须使他们能够买到价廉物美并能够满足他们需要的东西。这固然要依靠轻工业比重的提高,尤其需要依靠商业工作做得好,使工农业和商业趋于协调。近几年来我们的商业工作虽在主要日用工业品的生产和分配方面,尚能满足人民的需要,保证物价的稳定,使人民对商业部门觉得满意;但是,在一般日用工业品的生产和分配过程中,仍有某些缺点存在着。正如商业部长曾山先生所说:“有部分产品的品种减少,若干产品的质量下降、质次价高;某些产品供应不及时,花色品种不对路,这里积压,那里脱销,不能适应人民日益增长的需要;在这方面,人民对我们提出了不少的意见和批评。这是商业工作中一个严重问题”。为什么会产生这种情况呢?主要原因是在过去几年中对资本主义工业实行加工订货统购包销的办法之后,结果产生了一部分工厂不像自销时候那样关心产品在市场上的销路,因而也不热心于提高产品质量和不断提高适应人民需要的新的花色品种。另外,国营批发公司上下之间,大部分实行自上而下的派货也是一个重要原因。向工厂定货的工作集中于少数批发公司,基层商店不能根据消费者的需要,直接向工厂进货,批发公司不了解人民的实际需要,向工厂所定货物的品种规格减少了。这样,发到各地的商品的品种和数量,就难免发生一些不合当地需要的情况,因而造成这里积压、那里脱销的现象。这样一来,原来多色多种的花色品种,由于加工包销而简单化了,变成大路货,不能适应城乡人民各种不同的需要。
但话又要说过来。当解放初期,资本主义工商业在我国占绝对优势的时候,对资本主义工业实行加工订货、统购包销的办法有极大的好处。一方面使国家掌握了全部工业商品的货源,一方面把资本主义工业的原料和产品销售两头切断。从另一角度看,这种措施又可以割断资本主义工商业和农村之间的联系,割断它们和自由市场的联系,从而也就把资本主义工商间的业务联系割断,使资本主义商业只能向国营商业进货,只能根据国家规定的价格出售商品。这样就可以把资本主义工商业的一切活动包括生产和经营纳入国家计划的轨道,这就给它们的全行业公私合营创造了有利条件,同时奠定了对它们全面实行社会主义改造的基础。在实行加工订货、统购包销的同时,实行自上而下的派货和严格的市场管理办法,进一步限制了和堵塞了资本主义工商业的投机捣把、扰乱市场的破坏作用,同时使我们的物价亦能经常保持稳定。这许多措施,在当时是适合时宜的,也是完全必要的。但现在情况不同了,社会主义改造已经基本完成,统一社会主义市场已经形成,继续实行严格的市场管理办法,不但是不必要的,而且会发生副作用,影响商品流转,使物资交流不能更加活跃。事实也已经证明:市场上的“分疆割据”,造成了物资交流的堵塞现象。不但不能很好地满足人民的需要,反而造成产品的脱销和积压,工业和商业脱节,物资不能调剂,生产也会受到阻碍。群众对这种情况意见很多。现在已经到了必须迅速地加以改变的时候了。
现在对于有关国计民生和规格简单的产品,如棉纱、棉布、煤炭、食糖等等,依然需要实行统购统销。以便保证供应,稳定市场。但对品种繁多的日用百货,可以逐步停止统购包销,而改用选购办法。凡属选购的商品,商业部门有权优先选购,没有选购或选剩的商品可以由工厂自销或委托商业部门代销。商业部门供工厂原料的时候,不能采取好坏搭配的办法,除某些供不应求的原料可由国家分配以外,其它原料由工厂自由选购(由加工定货改为工厂购进原料,销售产品以后,工业品中收价低了的部分,也将得到调整)。过去,上级批发公司自上而下分配商品,常常使基层单位不能根据人民需要来组织货源,限制了他们的积极性,因而商品调剂不及时,花色品种不对路。现在规定上级批发公司不准向下级派货,下设商店可以向全国任何批发机构自由选购,也可以向工厂直接选购。这样做,可以使工厂关心产品的销路而提高质量,也可以使商品适应顾客的需要,增加商品的花色品种。这种选购办法,同样适合于许多手工业产品。实行优质优价、次质次价的原则,可以鼓励生产者提高产品质量。应该明白,质量下降是变相的涨价。本来应当使用十年的手表,如果因为质量不好而只能使用五年,实际上它的价格就涨了一倍。
现在还要在国营商业统一领导下,建立起新型的农村初级市场,活跃农民间互通有无的贸易,允许县城里的公私合营商业人员和小商小贩下乡进行又购又销的商业活动,对一部分小土产允许自由收购,自由贩运,改变了地区间的封锁现象,取消了硬性搭配商品的作法,打破供销合作社分割和独占农村市场的局面;有步骤地实行由下而上的选购和要货制度,允许县营和手工业生产合作社对于自己的产品,除开商业部门收购的以外都有自销的权利;在不提高出售价的前提下,适当提高某些农产品的收购价,贯彻了按质论价的原则,如优质得不到优价,不能鼓励产品质量的提高,只能助长产品质量的下降,但可适当降低某些质量较差的产品的价格。以上种种措施,受到了城乡群众的热烈欢迎,初步扭转了过去国营、合作社营商业“只此一家,别无分店”的“官字号”作风,以及过去商业人员只注意为完成上级所给的卖钱额和收购量的任务,而不注意调查市场和人民需要的主观主义作风。自从实行这种商业体制改革以来,农副产品上市的品种和小商贩经营的品种都增加了,商品流转扩大了。城乡各种商业的经营额都迅速地增长了,国家的利润和税收也随着增加了。而最重要的收获,还在于这样做既满足了城乡群众的需要,又有效地促进着县营工业、手工业和农副业的发展,使生产者的积极性大大地提高,既为人民增加收入,又为国家积累资金。
当然这样的转变,不可能没有一点波动。但这个自由市场的性质和资本主义的自由市场完全不同。它是在国家领导下的自由市场。它的商品流转额只等于全国全年商品流转总额的四分之一,允许自由采购自由贩运的小土产的全部产值不过四十亿元,采取选购办法的日用百货不过四十亿元,手工业品的选购和自销部分也不过四十亿元。所有这一百二十亿元左右的商品不过占今年全国商品零售总额四百六十亿元的四分之一强,几乎四分之三的重要商品掌握在国家手里,由国家收购和销售。况且,在自由市场上买卖的商品,不过是一些品种复杂的零星的日用百货和一部分小土产,决不会出什么乱子。这些小土产和日用百货,在1954年前极大部分是由私商经营的。这些手工业产品直到1956年春季手工业合作化以前,历来是由手工业自由销售的。1954年前就已经能够稳定物价,不出乱子了,难道在资本主义工商业全部实行了公私合营,手工业和小商贩绝大部分实行了合作化,社会主义经济力量大大加强以后,反而不能稳定物价吗?
但是,自由市场开放后的确也发生了一些问题,例如,某些供不应求的农副产品价格的暴涨,市价高于牌价,部分农民不愿把产品卖给国家,甚至推翻原订的预购订购合同,退还预购款等等。农民经商的现象,也已出现。发生这些问题的原因,主要是有关部门对已经开放的自由市场缺乏领导,宣传工作落后于实际工作的发展,许多干部和群众不了解开放自由市场的意义和范围。只要迅速地改变目前对自由市场放任自流的状态,广泛地宣传政策,划清界限,市场状况定会逐渐上轨道的。 (未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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