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56年12月11日人民日报 第8版

第8版()
专栏:

告警和毖后
唐弢
读了长工同志“不会治疮就不能告警吗?”(11月30日人民日报八版)一文,我举起双手赞成。我认为这样来理解批评,特别是用杂文形式所写的批评,是正确的。因为杂文一般都比较短小,我们可以要求作者对所提问题作全面的考虑,却不可能要求作者在文章里写得面面俱到。根据我们过去的传统,杂文往往只是提出问题,却不必像“买一送一”一样,同时奉赠解决问题的办法,它的作用只在于长工同志所说的:告警。
不能看轻的是这告警的意义。
从这一意义出发,我还想补充两点:第一,一篇批评的出现,固在于给被批评者看,更重要的是给大家看,这才使批评有普遍的意义;第二,一篇批评的作用,固在于使可以改正的立刻改正,更重要的是给今后工作做参考,这才使批评有深远的作用。至于什么应该立即改变,什么应该留待以后工作中修正,那就要靠被批评者权衡问题的轻重,作适当的处理。如果认为只有立刻发生实际效果的批评才算批评,那就不仅缩小了批评的意义,实际上也是在歪曲批评,或者根本取消批评。
不幸在现实生活里竟还有这样的事实,谓予不信,可以12月2日上海“解放日报”发表的苏列群同志“读‘死’有感”为证,下面是最精彩的一段:
“……就是对纪念鲁迅,有人的想法也违背了鲁迅的意志,总想为鲁迅的坟墓多争一点地盘,好像不这样就不足以纪念鲁迅似的。我以为,人们忆念鲁迅,开纪念会、迁墓、设纪念馆,这些出于由衷的崇敬,对于鲁迅要求的‘不要做任何关于纪念的事情’,是应该像收受‘老朋友的’钱一样,‘不在此例’的;但如果以为必须把虹口体育场挤掉,才算纪念,就同鲁迅的遗嘱相违背了。——鲁迅是从来没有不让别人快乐而图自己安逸的(例如不乐意别人在自己同朋友把臂促膝谈心时踢足球之类),把花了一笔不小的钱在几年前早就建立起来的体育场拆掉,损害广大爱好体育的群众的利益,如果鲁迅在天有灵,想来决不会同意……”如果人们读过我的“不必要的‘门当户对’”(11月13日人民日报八版),就会知道,这是专对我的文章而发的;如果人们不用苏列群同志那样的眼睛来看我的文字,也一定会知道,我所提出的是一个安排问题,同时说明谁应该对这个问题负责。近年来我国体育运动的突飞猛进,我是看到的,拥护的,我认为这是人民生活中的一件大事情,所以在短文里一再声明,我不是主张“偃武修文”。苏列群同志毫不考虑别人的意见,故意扭转笔头,将我形容成为过去上海滩上的“二房东”,在那里闹“赶搬家”的把戏,不仅赶,而且还要“挤”,还要“拆”,给我画上一个恶霸的脸谱。我很尊敬鲁迅先生,也自知不足以知鲁迅先生于万一,但我的确没有想到:鲁迅先生也像军阀一样需要“地盘”,而自己又还有责任替他去争“地盘”,我佩服苏列群同志有说出这样话来的勇气!
“不让别人快乐而图自己安逸”,的确是一件可耻的事情,对“把臂促膝谈心”者如此,对“踢足球”者也如此,这就是我主张应该有适当安排的原因。我不知道苏列群同志说这句话的时候,自己是站在什么立场上?我没有主张“拆”,也没有主张“挤”,因为我确切知道,这是国家的财产,人民的血汗。幸亏运动场可“拆”可“挤”,给了苏列群同志任意加罪于人的方便。倘使换了别一场合,譬如前一时候,由于饲养不当,上海死了一大批鸡鸭,如果我批评了这件事,难道也能够说我是横蛮地在主张把死了的鸡鸭一齐都弄活过来吗?
让我再说一遍:批评的最大目的在于告警,在于毖后。目前能够改变的,当然也应该看条件求其改变。譬如文化俱乐部前面,就可以拍网球,打篮球,踢足球(我前文指的并不是“踢足球”,可以复按),成为一个名副其实的锻炼场,而不必在那里开运动会,放大喇叭。这就是一个适当的处置。为什么一定要歪曲别人的意思,栽进“挤”或“拆”去呢,敢问?
我们的批评空气太稀薄了;我拥护苏列群同志这句话:不要“听不得别人的批评,见不得别人的异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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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栏:

杏树为什么能在初冬开花?
黄宗甄
10月31日光明日报的第一版刊载了“一棵杏树在初冬开花”的新闻,开花的地点在辽宁省绥中县。新闻里说:“如果能由这棵杏树的启发,研究、培植出一种果树一年能结两次果子,那会给国家人民带来多少利益呵!”
不是吗?米丘林曾经说过:“我们不能等待自然的恩赐;我们的任务是向自然索取。”在隆冬里,我们能够吃到番茄和黄瓜,这是园艺家的贡献,我们应该感谢不已。对于苹果、梨、桃以及杏子,我们自然也希望一年四季能得到供应,而这就需要我们研究。
果树在一年里开花两次,其实不是新奇的事情。气候温暖地区的果树,在严冬来临以前,它们就已生出花芽的雏型,这些花芽经过冬天的寒冷的考验,到了第二年的春天,才能正常地开放花朵。有时这些花芽在当年的寒冷季节到临之前,就反常地提早开花了。像这样的第二次开花的现象,我们可以时常听到和看到。我自己所住的院子里,有几棵苹果树和杏树,经常地发生虫害,这几年也没有很好地施肥和灌溉,害虫很多,营养也失调,每年在秋冬之间,有些果树就开出少数的花朵。
不错,这种现象是反常的。果树的花芽并没度过寒冷的阶段,有时碰到了干旱、水涝、骤寒、雹灾,在夏天过分地修剪了树枝而树枝受到伤害,偶然施用过量的矿物质肥料,大批害虫的侵袭,叶子受到过多的药害,还有植物受到煤气和二氧化硫等毒气的熏害等等,都能引起果树在当年第二次开花的现象。也可以说,外界环境的突然变化,能刺激花芽的提早开花。也有人认为这种现象是“返祖现象”,因为显花植物的祖先,它在原始的时候,在原来的花芽发育周期内,恐是没有通过寒冷的低温阶段的。
也有些果树,在春末夏初的时候,发生继续开花或延迟开花的事情,这和上面说的当年第二次开花的情形有些不同。这可能是头一年的冬天,寒冷来得较晚,或者冬天并不太冷,或是冬天的气候变化多端,或者当地的地形不同和气候条件有所变化,到了第二年春天,花开得很不整齐,有的先开,有的迟开,这些花朵开过之后,一般也可以结出果实。可是这样的花芽仍是去年所形成起来的,到了第二年才开放,和辽宁绥中所看到当年初冬就开花,有所不同。
既然说,当年初冬或秋冬之间的第二次开花,是反常的事情,所以即使开了花,也不一定很好地传授花粉而结出果实;即使结了果实,在严冬里,也可能会冻坏。
一棵杏树在当年第二次开花的现象,正是果树碰到了灾害的缘故。
在目前,在很多果园里,经常有“隔年结果”的苦恼事情,就是果树开满了美丽的花朵,今年丰收,第二年却会减产。“花而不实”诚然是一个问题。在正常的状况下,开了花还要为能否结出肥硕的果实而发愁。这个科学问题,正在逐步克服中。至于反常的当年第二次开花现象是不是合于自然规律呢?这值得进一步的研究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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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栏:

论赠书
 黄栉风
如今一方面是读者嚷着书贵,出版部门嚷纸张缺乏,但另一方面,出版社赠送的新出书籍却也为数不少。不是说书刊不能赠送,但赠送得太“滥”了,就是一种浪费。不久前出版的价格相当贵的画册,就是一例。我很怀疑,出版社是否在慷国家之慨!
不久前读到许广平先生写的“鲁迅的日常生活”一文(见10月9日文汇报),其中提到鲁迅先生为了编“中国文学史”需要买一部“四部丛刊”之类的书来参考,“但是一听说需要花几百块钱的时候,鲁迅就曾经踌躇过很久,后来还是我劝他说:我们在其他方面可以节省一些,参考书籍还是去买吧!他才发了狠心买了下来。”收到赠书的人,有的在业务上也许同出版有关系,有的也许没有。有关系的,也许对某一些书并无特别研究的必要,但是出版社却凡出书必送一本。
如果按地位就可以得到赠书,那么久而久之,即便公家再拨给他十间房子,恐怕也会容纳不下这些赠品的。
书,今后大概也还是要赠的,也需要赠的。但我以为,多少应该与该书的编务有点关系。或对编纂该书出过主意,或代为校勘,或审改过稿子,或需请他批评介绍之类。总之,是为该书付出过一定的劳动或准备要付出一定劳动的。正如10月11日人民日报载胡仲持同志记1938年在上海搞“鲁迅全集”的出版工作时,后来便“领到了我的一部”,这就是完全合理的了。
如今的出版社、刊物编辑部,都要赠书、赠刊物,我建议他们按节约原则把书刊内容、赠送的对象,分别具体考虑一下,使这项工作有一些改进。滥赠的结果,会增加书刊的成本,也就是说,会不必要地增加读者的负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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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栏:

在遥远的海岸上
秦牧
中国有一千二百万华侨散布在世界各地,这一千二百万人和国内人民的思想感情的脉搏是一同跳动着的。在这方面,我常常想起无数动人的事件,使自己像喝过醇酒似地进入一种感情微醺的境界。虽然我离开海外回到国内来已经很久很久了。
波兰古典作家显克微支有一个短篇小说叫做“灯塔看守人”。里面讲的是十九世纪流浪异国的一个波兰老人的故事。这老人因为反抗压迫,在国外流浪了大半生,到他衰朽的暮年,异常困倦地渴望获得一个安定的位置度过他的余生。在意外的机会中他找到了一个看守灯塔的职业。这工作是异常寂寞孤独的。整天和潮汐海鸥为伍,在偏僻的岩礁上,连人影也不见一个。唯一的工作就是每天按时燃着灯火,使来往的船只不致失事。这工作很轻便,但绝对不容许误事。只要有一次的错失,他就得失掉位置,重新去作无所归依的流浪了。老人是很喜欢这工作的,他按时点燃灯塔,从不误事。但有一次他收到了一个邮包,有人寄给他一本波兰诗人的诗集。他翻读着书籍,和祖国的千丝万缕的感情使他沉浸于一种如醉如痴的境界,他回忆、沉思、激动、神往,像喝醉了酒似地一连躺了好几个钟头,终于忘记燃点灯火。于是,他被撤职了。
许许多多华侨眷念祖国的故事,那情景,是和这个小说中的波兰老人有很多相似之处的。
宋庆龄先生访问印度尼西亚,回来叙述过她在峇厘岛上见到的一桩事情道:“我们国内已不易看到的铜钱,在峇厘岛上家家都能找到,这种铜钱被停止流通还是不久的事情。现在人们把铜钱结成一串一串的吊起来,当做宗教仪式上不可缺少的神器。在一家银器店里我们发现一串串的铜钱中有开元年号的,有万历年号的,也有清朝各种年号的……。”这种表面上看起来很细小的事象,里面蕴藏着的人们眷念祖国的感情却是多么的强烈啊。
和这种事象相仿佛,我记起了华侨许多保持祖国古老的风俗习惯的事情。这种情形意味的决不是普通意义的“保守”。他们正是以这来寄托他们永不忘本的家国之思的。正像波兰的作曲家萧邦,到西欧去流浪时,永远带着一撮祖国的泥土那样,具有深远的寓意。
“红楼梦”七十二回,从王熙凤向贾琏发脾气的谈话中讲到一个词儿:“衔口垫背”。那是一种古老的迷信的风俗,在死人嘴里放一颗珍珠或一些米叫做“衔口”;入殓时在装殓的褥下放一些钱叫做“垫背”。这风俗在国内,即使在解放前也已经不容易见到了。但在南洋华侨当中还相当地流传着,我的母亲入殓时就采用了这种仪式。在福建,清初时候,许多反清复明的志士和他们所影响的人们,入殓时习惯在脸部盖上一块白布。那意义是:“反清复明事业未成,羞见先人于地下”。这习俗,也同样随着一部分福建侨民带到海外去。
对古代祖国英雄豪杰的怀念,是无数华侨共有的感情。在热带的雨夜,家人父子围在一起谈郭子仪、薛仁贵,岳飞……,是许多华侨家庭常有的事。在南洋一带,人们又十分推崇曾经踏上那边土地的三保太监郑和。亲戚朋友们在灯下聚谈的时候,话题常常很自然地拉到这个太监身上去。这位在五百多年前曾经出使七次,航程十六万海里的三保太监,在许多华侨口中仿佛变成了一个无所不能的异人。南洋有些成人遇到困难,有时还会喃喃祈祷道:“三宝公保佑,三宝公保佑!”南洋侨胞对郑和的尊崇,是渲染上许多神话色彩的。他们所以这样做,严肃追究起来,实际上藏着一些颇为辛酸的理由。从前,当华侨没有一个强盛的祖国,还处在“海外孤儿”的境地的时候,他们不得不怀念和神化当年扬眉吐气的先人,不得不通过“三保太监”来寄托他们备受损害的民族自尊心。
对于光荣先人的追念,对于风俗习惯的保持,在这些现象里面,闪耀着强烈的爱国主义感情。从美洲到欧洲,从非洲到南洋,众多的华侨坚持着吃中国饭,穿土布衣服,着广东木履,吃从遥远的家乡运来、或者自制的腐乳、咸鱼、霉菜、凉茶;继续过我们的清明、端午、中秋、冬至,祖孙累代数百年如一日地坚持着。为什么有些风俗在国内已经逐渐改变或者丧失了,在海外却那么牢固地保存着,从这里是可以找到很好的答案的。
(未完,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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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栏:

一个团支部书记的工作
冯凡
他整天粘在办公桌上,
工作从四面八方向他袭来!
“王书记,这是三支部的工作总结。”
他眼睛一扫,笔杆一摇,
批了个“上交”。
“王书记,这是团委的工作指示。”
他眼睛一扫,笔杆一摇,
批了个“下达”。
电话铃响成一片——
“噢,团委吗,什么……
三支部的总结不全面?”
听筒刚放下,又拿起——
“王书记,团委指示对我们七支部的具体情况不适宜。”
他熟练地压一下机子,
又抓起来叫话:
“喂,三支部吗?
你们的总结要补充一下。”
再压一下,再拿起——
“喂,团委吗?
指示对七支部不适宜,
你们给补充补充吧!”
一张嘴两层皮,
外加一架电话机,
风刮不着,雨淋不着,
工作进行得像流水作业般顺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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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栏:

三毛日记
刚穿上的新衣
  张乐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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