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56年11月23日人民日报 第4版

第4版()
专栏:

甘孜、阿坝、凉山三个少数民族地区
大批民族干部走上领导工作岗位
今年提拔的区级以上干部接近过去几年的总和
新华社成都22日电 四川省甘孜、阿坝两个藏族自治州和凉山彝族自治州,今年又有四百六十多名藏、彝、羌等族干部,被提拔到区以上机关和群众团体中参加领导工作。这个数字接近过去几年提拔的区级以上民族干部的总和。
甘孜藏族自治州各县的中共县委委员中,民族干部占一半以上的有八个县;凉山彝族自治州十二个县,除三个县外,每个县都有一两个彝族干部任中共县委委员。
现在各自治州的各个部门,共有民族干部六千二百多人。过去,他们绝大多数都是普通的农民、牧民或劳动妇女。几年来,他们在党和人民政府为他们专门开办的许多民族干部学校和干部训练班中,学习了民族政策、国内外时事以及本民族文化知识。他们毕业后,在工作中得到汉族干部的帮助,工作能力提高很快。解放前在甘孜藏族自治州巴塘县当皮鞋工人的曾却扎(藏),现在是这个州的中共地委委员和藏民团副团长。甘孜藏族自治州道孚县副县长昂翁茨列(藏),贸易公司副经理向秀珍(藏、女),阿坝藏族自治州汶川县副县长陈宗彬(羌)等,过去都是一字不识的农民。
在最近举行的一次民族工作会议上中共四川省委员会要求以上各自治州的中共组织普遍地再进行一次反对大汉族主义思想的教育,把培养民族干部的工作当成检查各级党委和每个汉族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工作好坏的主要内容之一;对于民族干部中的领导骨干,应该有相当的汉族领导干部分工负责帮助,积极采取措施,提高民族干部的政策,业务和文化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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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栏:

公民权利不容侵犯
广州市体委干部李卓儒侵犯人身自由受到法律制裁
新华社广州讯 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17日审判国家机关干部李卓儒逾越职权侵犯公民权利案。审判结果,判处李卓儒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执行。
被告李卓儒现任广州市体育运动委员会办公室主任,曾经兼任广州市体育运动委员会二少头工地筹建办公室主任。今年1月25日下午,办公室总务黎玉琼丢了膳费二十元零八角和粮票十斤。李卓儒知道这件事后,既没有向公安机关报案,又不听工作人员梁广德和廖和珍的劝阻,非法擅自决定对易煦煦进行人身和住宅搜查,他的理由是丢款人黎玉琼点款时易煦煦曾在场。从易煦煦身上搜出二十三元六角七分后,李卓儒便认定易煦煦是偷钱的人,找易煦煦个别谈话,要易煦煦在第二天的全体干部大会上检讨。会上,有些人怀疑以前失窃的东西也是易煦煦偷的,以致会议发展成对易煦煦追逼、斗争。易煦煦被迫承认以前有偷窃行为。会末,李卓儒根据有人提议,决定给易煦煦两天的时间进行反省,并限制易煦煦的行动自由。会后,李卓儒还对另一工作人员王真说:“以后易煦煦有信件或有人来访要通过组织。”最后,李卓儒看到易煦煦寄给她的爱人的一封表示要自杀的绝笔信的时候,还无理地指责易煦煦是“想用自杀来威胁组织”,并且又同她作个别谈话,对她提出批评。1月27日早晨,易煦煦终于自杀身死。
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在审理这个案件时,认为被告李卓儒发现公款失窃以后不向公安、检察机关报告,竟逾越职权非法作出对所属工作人员进行搜查、扣查信件、限制人身自由等一系列的决定,侵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所赋予公民的权利;在大会上有人发言向易煦煦进行追逼、斗争的时候,李卓儒又没有加以纠正。所有这些违法和错误行为,促使易煦煦自杀死亡,造成严重的恶果。被告李卓儒这种行为,已经构成过失犯罪。但由于被告尚能坦白认罪,有真诚悔改的表现,法院决定从轻判处李卓儒徒刑一年,缓刑一年执行。
18日,广州日报曾就此事发表了评论,批评有些人认为李卓儒工作一贯积极,处理易煦煦事又并无不良动机,因此可以免予法律处分的错误看法。报纸认为,宪法的尊严是不能够随意破坏的。评论强调说,国家工作人员应从李卓儒违法事件中吸取教训,加强法制观念,消灭违法现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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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栏:

福建前线部队的做饭能手
十个月节约大米八十二万多斤木柴一百八十万斤
新华社福建前线22日电 中国人民解放军驻福建前线部队在今年头十个月中,已经节省大米八十二万八千多斤,木柴一百八十二万一千多斤。
福建前线各部队的炊事兵们,根据部队特点,总结出一些节省大米和木柴的做饭方法。被官兵们称为“做饭能手”的“大陈岛连”炊事兵胡炳元,他做过两千多锅饭,没有发生一次夹生或烧焦的现象,而且出饭多,不长锅巴。采用他的方法做饭的部队,每人每天平均用米量比标准降低二两到四两,某部六连每人每天节省到六两。
各部队还在后勤部门统一领导下,改建了费柴火的炉灶,同时指定专人烧火,作到了加柴均匀,木柴烧透,使木柴消耗量大大减少。胡炳元煮一锅四十斤米的饭,只烧四斤木柴,比过去减少了十来斤。某团六连烧柴量比标准降低了60%。
各部队为了推广先进经验,今年入春以来分别召开了多次“炊事工作座谈会”和“伙食展览会”。福建前线部队领导机关的后勤部门还出版了一本四万字的“伙食改善经验选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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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栏:

青年团山东省第二次代表大会闭幕
会议根据“八大”精神讨论了今后山东团组织的工作任务
据新华社讯 青年团山东省第二次代表大会7日到15日在济南市举行。出席这次大会的代表共七百人,他们代表着全省一百六十四万名团员。
大会审查批准了前届青年团山东省委员会作的工作报告。大会认为,从第一次代表大会以后的四年当中,山东省的青年团组织在组织和动员广大青年进行社会主义改造和社会主义建设方面,取得了很大成就。全省团员人数已从1952年的六十八万名增加到一百六十四万名。有九万多个团支部分布在全省的工厂、农村、学校、机关等各个方面。全省的七万多个农业生产合作社中都已经有了团员,并且绝大多数建立了团的组织。四年来,全省已有十四万多名优秀团员光荣参加了中国共产党。
大会还严肃地批评了前届团省委及一些团的领导组织中存在的主观主义、官僚主义和工作不深入等缺点。大会根据党的第八次全国代表大会的精神和本省具体情况,讨论了今后山东团组织的工作任务。大会强调指出:为了充分调动全省青年的积极性,更有力地组织青年参加社会主义建设,各级团组织应该建立和加强团的政治思想工作,采取各种方法教育广大青年,使他们正确认识和处理个人利益和集体利益的关系。同时要组织青年学习文化科学技术和关心他们的生活。
这次大会选举了青年团山东省第二届委员会,还选出了一百名出席团的第三次全国代表大会的代表。另外,大会还奖励了五十八名优秀团员和九个优秀的青年团基层组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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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栏:

齐齐哈尔兴建冰上运动场
新华社齐齐哈尔22日电 黑龙江省齐齐哈尔市兴建一座大型冰上运动场。这个运动场面积有三万五千平方公尺,场内建有宽阔的环形四百公尺冰面竞赛跑道。周围设有十五层阶梯式半圆形看台,可以容纳两万观众。场内有照明设备,夜间也能比赛。
这项工程估计到12月中旬可以全部完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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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栏:

党员的民主权利必须保护
宋琤
党的一切主张的实现要依靠全体党员和各级组织的努力。因此,党从来都主张给党员以充分的民主权利,以激发全体党员的政治积极性和责任心,使他们更广泛更积极地参与并且监督党的工作。新党章正是根据这种精神扩大了党员的民主权利。
对于共产党员来说,最高度的民主,莫过于允许他们对党的政策、党的工作以及有关本身的各种问题发表自己的看法。新党章正是在这方面最大限度地满足了党员的民主要求。根据新党章的规定,党员有权利在党的会议或者在党的报刊上参加关于党的政策的理论和实际问题的自由的切实的讨论;对党的工作提出建议,在工作中发挥创造性;在党的会议上批评党的任何组织和任何工作人员;对于党的决议,如果有不同的意见,除无条件地执行外,可以保留和向党的领导机关提出自己的意见;在党组织对自己作出处分或者鉴定性的决议的时候,党员要求亲自参加,而且允许党员向党的任何一级组织提出声明、申诉和控告。这就是说,党不但不用纪律去限制任何一个党员发表自己的意见,或者强制党员放弃自己的意见,而且用党的纪律来保证党员有陈述和保留自己意见的权利。
党给予党员充分发表意见和在工作中充分发挥创造性的权利,必将鼓舞起党员群众对党的事业的高度的独立负责和创造精神,使他们在执行党的任务时能够集中群众的智慧,大胆地创造出适合于当时当地具体情况的新方法新经验,创造性地解决工作中的问题。而且可以使那些惯于墨守陈规,只要下边机械服从,不重视党员群众的意见和创造性的领导人员,在党的纪律的约束下,不得不改变自己的作风。
党员有了充分发表意见的机会,就可以使党经常听到广大党员群众以及他们所联系的人民群众的各种意见和要求,使党在考虑和决定问题的时候,能有更充分的可靠的依据,使党的各方面的工作受到大家的监督和批评,及时防止工作中的偏差和错误。这是保证党的领导正确所必不可少的最基本的条件。
就在新党章通过以前,大多数的党组织对于党员的民主权利都是尊重和保护的。决定问题以前征求有关的党员的意见,组织党员讨论党的政策,在很多党组织中已经成为习惯。在很多党组织内开展了批评和自我批评并且注意保护自下而上的批评,和各种不支持批评、压制批评的现象进行坚决的斗争,对于个别对批评者施行打击报复的人,不管他们的功劳多大职位多高,党组织都严肃地执行党的纪律。大多数工矿企业的党组织,在最近一、二年来都普遍地定期召开党员大会,把党的工作和企业生产中的重大问题提交全体党员讨论。这是基层组织发扬民主,党员行使民主权利的一个重要典型。
但是,也应该看到,还有不少党组织没有充分发扬民主,常常不尊重甚至侵害党员的权利。经常不被尊重甚至受到侵犯的是党员批评领导工作或领导工作人员的权利。有一些党组织或者领导人员喜欢规定许多不必要的清规戒律,使自下而上的批评受到各种各样无理的限制,以致许多有意见的同志不能畅所欲言。有一些领导者还用“戴帽子”、“穿小鞋”等恶劣手段给批评者以变相的打击报复。当下边的同志对他们提出意见的时候,他们不是首先虚心地考虑别人的意见,而是去挑剔批评者的缺点,甚至无根据地用“高傲自大”、“不尊重领导”等大帽子去压人;或者是在工作中故意给这些同志出难题,抓人的“小辫子”,只要抓住别人一点缺点(这当然是很容易的),就乘机夸大渲染,以发泄自己的不满。这是在若干部门目前开展自下而上的批评的最大的障碍。应该把保护批评,特别是自上而下的批评,当做保护党员权利的一个重要问题。应该肯定,只要批评者是按照组织规定的手续提出意见的,不论他的意见是否正确,对他们这种敢于向领导提出批评的精神都应该表示欢迎,而且给予保护。任何人对别人的批评都很难是完全正确的,被批评者当然也只能接受其中正确的部分。有些同志的看法可能偏激、片面,所说的事实也可能有某些出入,党组织的任务就在于支持和接受其中正确的部分,对不合乎事实和不全面的意见和批评,应该进行解释,并且允许被批评者进行申辩和反批评。
党员向党组织陈述自己对党的政策、党的工作的意见的权利,在不少党组织中也常常得不到保护和尊重。有些党组织不注意给党员以发表意见的机会,就是在党的会议或工作会议上,也常常不注意听取党员群众的意见。尤其不好的是,一些党的领导机关和领导人员不愿意听和自己看法不同的意见,提出不同意见的同志常常受到无理的粗暴的斥责,以至使有些同志只敢随声附和,不敢讲和上面不同的意见,甚至因此连完成任务中的一些因地制宜的作法也不敢提出。这就大大削弱了党员群众的政治积极性和创造性。比如,今年春天制定农业增产计划的时候,各地党组织都集中力量反对右倾保守思想,这是完全正确完全必要的。但是,有些党组织因此就对一部分对增产指标提出不同意见的党员给予粗暴的斥责,甚至用党的纪律去威胁他们放弃自己的意见。这种作法就是不对的了。这些同志的意见可能大都是偏于保守的。党组织对保守的意见也必须进行批判。但是,在大家都在反对保守的时候,听一听反对方面的意见,使领导者在“一阵风”吹来的时候冷静一点,只有好处没有坏处。同时党组织对于党员提意见的这种积极性则应当采取明确的保护态度,也就是说,党组织只能说他们的意见是不对的,而不能说他们不应该提意见;如果他们坚持自己的意见,党组织还应当允许他们在执行决议的条件下保留或向领导机关申诉自己的意见。同时,这些意见中,也有一些的确是正确的,领导机关用简单粗暴的态度去对待他们,就使自己的错误不能及时纠正。
有些党组织常常不按党章所规定的原则和手续对党员执行党的纪律,处分党员时不考虑本人的意见,不允许本人参加会议,不允许受处分的同志申诉辩解,甚至毫无道理的对提出申诉的同志加重处分。这种作法的后果是非常不好的,它将严重地伤害党员的积极性、影响党的团结,削弱党的民主生活。
有些党组织或党的领导人员侵犯党员的民主权利,是因为他们骄傲自满,自以为是,因此,只能听和自己一样的意见,不愿听不同的意见;只许别人对他们奉承赞扬,不许别人揭发他们的缺点和错误。在他们看来,他们就是党的化身,谁“触犯”了他,就是“反党”。因此,他们也就很少考虑到尊重和保护党员权利的问题,甚至粗暴地侵害党员的权利。对于这样的人,党组织应该根据新党章的规定,给予应得的纪律处分。有些党组织或工作人员不尊重党员的民主权利,主要地是水平不高,缺少做党的工作的经验。他们既不真正懂得保护党员民主权利的重大意义,在实际生活中也分不清楚党员的那些活动是应该受到党的纪律的约束的,那些是应该受到保护的,有时他们就不自觉地侵害了党员的权利。对于这些同志应该进行帮助教育,使他们懂得,保护党员的权利,帮助党员行使权利,是党组织的基本任务之一。
党组织还要教育和指导党员正确地行使自己的权利。不论是对党的政策和党的工作提意见,或是开展批评,都应该严格地遵守党的有关的组织原则和纪律规定。比如,需要在党的会议上讲的,就不应该在其他不适当的场合讲;只可以在党内讲的,就不应该在党外随便乱讲;对党的决议提出不同意见的时候,应当按照党规定的手续提出来,不允许到处宣扬和党的决议精神相抵触的个人见解;当个人的意见被领导方面或多数同志否定后,虽然还可以保留个人的意见,但是,必须服从领导或多数人的决定,以保证党的行动的一致;对党的组织和工作人员提出批评,只能用同志式的治病救人的态度,而不允许用对敌人的态度对待组织和同志……。如果认为既然要扩大党员的民主权利,党员就可以随便采取自己所喜欢的方式和手段去进行党内斗争;如果认为要扩大民主,党员就可以不做切实的调查研究工作,就可以随便凭感情办事,随便乱发牢骚,或者强要党组织接受自己不正确的意见,强要党的报刊登载自己不正确的意见,这也是对扩大民主权利的误解;如果不按照党的原则而按照自己的意见自由行动,甚至用对待敌人的手段来对待组织和同志,这对党的事业对发挥党员的积极性当然是没有好处而且是十分有害处的。这只能在党内引起极端民主、组织纪律涣散、破坏党的统一团结的不良后果。还应该认识到,我们党内的缺点和错误,大多是由于缺少经验和思想作风上的缺点所造成的。因此,在一般情况下就应当用开展批评解决思想问题和总结工作经验的办法来克服缺点纠正错误,而不应该采取其他简单粗暴的办法。党组织要耐心地教育党员正确地认识这些问题。特别是对年纪较轻的新党员,党组织应该进行更多的教育,教导他们正确地运用自己的民主权利,因为,这些同志热情很高责任心很强,看到不合理的现象就要进行斗争,可是,他们缺少党的知识和党内斗争的经验,在开展批评或向党陈述自己的意见的时候,有时会不自觉地违反党的原则。同时,党组织也还应该注意到,有极少数品质恶劣或有个人野心的党员,为了不可告人的卑鄙的个人目的,他们会滥用党员的权利,假借发扬民主,进行各种非组织活动,甚至不惜破坏党的团结和威信。对于这样的人,党组织应该坚决地同他们进行斗争,严肃地执行党的纪律,决不能有任何姑息迁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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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栏:

不要破坏医院正常的制度
郑高
8月13日人民日报第四版发表的“三十块钱重要呢?一个人的生命重要呢?”一文,批评了河南省辉县人民医院机械执行病人入院必须缴费的制度以及某些工作人员不负责任以致造成病人死亡的严重事件。
辉县的党政领导同志和医院的工作人员对报纸的批评都很重视。县长席光华亲自到医院领导处理这一事件,责令有关失职人员作了公开检讨。全院工作人员对报纸的批评进行了一周的学习和讨论,并订出了改进工作的具体办法和必要制度。河南新乡专员公署卫生科也在全专区各县卫生科长、院长会议上对辉县医院事件作了重点讨论,并联系各县情况检查了卫生部门存在的资产阶级医疗作风,提出了改正的办法。
辉县人民医院和它的领导机关对待报纸的批评所持的态度和做法是正确的,是应该受到欢迎的。但是,报纸对辉县人民医院的批评在一部分人中却产生了不应有的错觉,这就是:有些人错误地认为辉县人民医院是因为向病人要钱受到批评的,因此今后看病就可以不花钱了。如辉县税务局一个干部的家属看完了病后不给钱,医院向他要钱的时候,却说:“还要钱呢?报上登(批评)的还轻?”而辉县人民医院的工作人员,由于受到了报纸对他们机械执行制度的批评,连正常的收费制度也不敢坚持了,以致在八、九两月外欠款就达五千六百元之多,影响了医院业务的开展。
在我们的日常工作和生活中不可避免地会有缺点和错误,因此就需要经常地进行批评和自我批评。报纸对典型的严重的缺点和错误要批评,对一般的缺点和错误也同样要批评,但是在我们某些工作人员中,却有这样一种不正确的看法:好像一被报纸批评了就再一无是处,就再也抬不起头来。辉县的某些人到医院看病不给钱,除去占公家的便宜的思想在作怪以外,也反映了对报纸批评的这种不正确的看法。辉县人民医院接受了报纸的批评,改进了工作制度,规定急重病人入院治疗暂时缴不出住院费的可以缓缴,先治病后缴费。我们应该欢迎辉县人民医院的这种改革,绝不应该因此破坏医院的正常的规章制度。


第4版()
专栏:

追匪记
原作 杨尚武
画 陈兴华
改编 缪波
9、但走了不多远,小姜又昏倒了。班长上去把他抱起来,班长咬着嘴唇心里想:这是我们的阶级弟兄,就是一具僵尸也要完整地抬回去。不一会小姜苏醒过来,他们又把小姜扶上了担架。
10、抬了不几步,班长和李玉根就再也抬不动了。他们拉着担架艰难地走着,头发昏心发呕,拉两步歇一歇。他俩有一个共同的信念:只有坚持才会有胜利,鹰飞不过狼不走的地方,解放军也要走过去。
11、李玉根忽然发现远处有一群鸟在天空盘旋,就喊起来:“班长你看,那里有鸟在找什么东西,我们有救了!”当他们快到跟前的时候,见野兽在吃着一匹死马。
12、太阳西沉在远处的沙漠里,夜降临了。他们用火烧起马肉。这时钟永胜盯着马头思索,最后异常兴奋地说:“你们看,这不就是金治中抢走牧民乃曼的黄马吗?他把马丢在这里,一定还没有走远!”于是连夜寻着匪首留下的足迹出发了。
13、第二天的早晨,他们发现有翻起了新砂的脚印,顺着这些脚印爬上砂梁,果然看见有一个像狗熊一样的东西在那里躺着。这就是“反共救国军”的土匪头子金治中。
14、他们逮住了金治中押着往回走。
15、走了几步,金治中趁大家不留神,企图逃走。但跑不多远,就被一颗子弹结束了他的性命。
16、他们三个怀着胜利的心情,但又异常疲惫地寻找着自己的部队,当他们看到远处一支红旗在闪动的时候,心里非常高兴。   
       (续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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