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56年10月31日人民日报 第3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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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栏:

云南边疆近千个农业社普遍增产
各社可以保证百分之九十社员增加收入
本报昆明29日电 云南省边疆地区的九百多个农业生产合作社,普遍获得增产,可保证90%的社员增加收入。根据初步试算分配结果,德宏傣族景颇族自治州、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红河哈尼族自治区、怒江傈僳族自治区、澜沧拉祜族自治区、江城哈尼族彝族自治县及临沧专区边沿各县的九百十一个社,有八百八十二个社获得增产,占96%以上;有二十七个社减产、两个社保产,共占3%强。增产社一般都增产三成到四成,最少的增产一成到两成,多的达到一、二倍。个别的如沧源县佤族农民组织的坝哈社,由于建社后新开水田较多,增产五倍以上。金平县今春试办的十个社,社社都增产。在合作社普遍增产的基础上,各地又将总收入的70%左右分给社员,保证了90%的社员增加收入。澜沧拉祜族自治区联合社的二十二户社员,有二十户增加收入,不增不减和减少收入的各有一户。金平县十个社的三百零四户社员中,除十三户外,其余二百九十一户均增加收入。该县马鹿塘乡的则召苗美社,三十户社员户户增加收入,一般比去年增加五成到一倍,最多的增加了两倍多。上述这些合作社在今年的生产中,一般都运用合作社的优越条件,改进了耕作技术,不同程度地利用了边疆的自然潜力。有的合作社开出水田和旱地,扩大了耕地面积;许多合作社都做到比建社前多犁多薅,多施肥料,选种换种。这些天,边疆合作社增加生产,社员增加收入的喜讯,大大鼓舞了当地各族农民的办社热情。各地没有入社的农民纷纷要求入社,很多互助组正在积极创造办社条件。潞西县轩岗坝的一个互助组已经把自留地留好,并选出社干部,要求政府批准办社。 (云南日报编辑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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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栏:

河北灾区农业生产合作社
积极领导农民向灾荒斗争
新华社保定30日电 河北省灾区的农业生产合作社在生产救灾中显示出无比的优越性,并且已成为领导农民向灾荒作斗争的核心。
根据调查统计,在灾后短短的两个月内,天津专区的两千四百八十二个农业生产合作社当中,就有两千零六十个社结合着排水种麦活动,开展起四十多种副业生产。灾情较重的邢台、保定专区,也适时播种小麦一千多万亩,组织一百一十万社员从事副业生产,增加了一千六百多万元的收入,并修盖了十五万间房屋。
由于农业社真正作到统一计划统一安排,就能解决排水种麦、副业生产、修盖房子等劳力调配不开的矛盾。宁晋县绝大部分耕地是“宁晋泊”积水区,已连续三年遭灾,今年又遇到几十年少见的洪水。但全县二百八十多个农业生产合作社,灾后立即作出生产度荒规划,农副业统一安排,很快地就排除了大部农田积水,超额完成播种小麦四十三万亩。同时各种生产自救活动的速度和规模,都大大超过了往年。任县岑南乡农业社,受灾后因为安排的好,社员家庭副业和社里的集体副业都得到了发展。
农业生产合作社的各种集体度荒活动,又给生产经验劳动技术的传播交流,创造了更加有利的条件。安新县马庄乡农业社只有一个人会编虾篓和用篓捕虾,灾后合作社开了一个训练班,让他向社员传授编篓和捕虾技术,使这个社的四百多社员学会了编篓和下篓捕虾,很快的开展起捕虾生产。文安县灾区农业社建立起一百多个技术指导委员会和技术小组,交流捕鱼技术,捕鱼劳力增加了一千人,每天的鱼产量,由五万多斤增到七万多斤。
农业社在生产度荒中还发挥了团结互助和同舟共济的精神。景县景新农业社遭受水灾后,受轻灾的生产队曾调运五万斤粮食支援重灾队的社员度荒,重灾队的社员则到轻灾队去帮助收割。隆尧县旧城农业社在组织社员个人纺织时,首先尽无劳力的孤寡户,并发给他们修房补助费,帮助他们解决生活困难。
由于农业社采取上述措施,不仅迅速的组织起生产自救活动,同时还进一步巩固了合作社组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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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栏:

不公平,就要调整
慧之
各地农业生产合作社在秋收分配中遇到了不少比较复杂的问题。一个社里各个生产队的收益的不合理的差异就是问题之一。产生这种不合理的差异的原因很多:有的农业社在包工包产的时候没有根据各个队的土质、水利、地的远近、荒净和作物种类和前茬作物的不同等情况,分别评定指标;有的社各个队各种条件大体相同,而包工包产数量却相差很远;结果,各队承包的产量同实产量、包工数同实际用工数相差悬殊。有的社工作定额不合理,有的社各队执行定额时有松有紧;结果,各队社员所得到的劳动日相差很多。此外,各生产队耕作精细程度、投资数量不同,结果,有些生产队虽然得到了超产奖励,按成本计算却还是吃亏。一些大型的联村社,各村(或队)经济基础不同,生产条件各异,即使包工包产、执行定额都没问题,原来基础较好收入较高的村
(或队)还会感到吃亏。
在这情况下,社员中产生了一些不满情绪。耕作细致收成好的生产队的社员说:我们队耕种时一点汗一点血地送粪除草,别的队白茬下种,少锄懒薅,现在一样分粮,我们的劳动不是白费了吗?基础好的村的社员觉得并社吃了亏,主张按村分配。收成差的队有的社员说:社会主义高级化,就是要好的带动差的,强的扶持弱的,穷村就得沾富村点光。
面对这种情况,有些干部产生了畏难的情绪。有人认为:今年没经验,包工包产没搞好,可以不执行了。有人认为:高级社家当大,只能马马虎虎,很难弄个清清白白。他们主张完全丢开原来的包工包产方案,采用按各队实际用工数目分配的方法。在各队评工标准很不一致的情况下,这样做显然是不行的。例如河北通县马头镇有一个农业社,第三生产队种地一千二百亩,用工一万三千多个,另一个生产队种同样多的地却用了二万二千多个工。这个社原来是实行包工包产的;现在却不管用工多少,也不查明原因何在,全社一律按每个劳动日九角三分来分配。这怎么能公平呢?队与队之间土地相同,用工数几乎差了一倍,这里能没有问题吗?很明显,这样做法抹煞了先进和落后的区别,违反了按劳取酬的原则,只会使群众更加不满,今后工作更加困难。
为了鼓舞和充分发挥群众的劳动积极性,已经实行包工包产的不应该完全放弃;但是,也不应该死抱着原定的指标一点也不许动。应该参照执行中的变化情况,调整不合理的包工包产计划,修正不公平的分配方案,按照按劳取酬的原则,切实做好这次分配工作。当然这也不是说一切都得从头做起,再定定额,再评产量,再算成本。那样便会拖延分配时间。应当根据具体情况,分别处理。包工包产比较准确,执行中也没多大问题,队和队差异不大的,可以基本不动按原计划分配。包工包产包得不准确,或各队执行中有差异的,就应该适当调整。包产过高,各队普遍达不到指标的,可以降低指标,免得各队都心灰意懒,失去信心。如果多数队包产指标基本准确,只有个别队包得不准或因自然灾害等客观原因影响而不能达到指标的,应根据实际情况个别调整。如果经过详细调查,群众评议确系因为这个队主观努力不够而减产的,就不调整。如果主观客观原因都有,也可以适当调整。包工也是这样,包得不准或因客观情况变化而增加或减少用工数的,应由社内统一评议调整;如果大家认为原包工数合理,只是各队在给社员评分中有松有紧,就应按原包工数分配给各队,不必更动。
至于没有包工包产的社,只要检查一下实际产量和实际用工数,如果各队出入不大,即可进行分配。如有悬殊,可以选出一个有代表性的队,通过民主协商,对工分掌握过紧记分少的队,适当增加工数,掌握过松记工多的队,适当减少工数,做到大体平衡。
没有包工包产的社也可以试行超产奖励。在增产很多队队都超过社里的计划产量的社里,或减产很多队队都达不到社里的计划产量的社里,也同样可以实行。在这些社里,各个生产队的成绩总是有差别的;如果不分青红皂白,便不能起鼓励增产和教育社员的作用。
对基础较好的村或队应当给以适当照顾,使各队的收益增加的速度大致平衡,在正常年景下,至少也要做到不使原来基础较好的村或队反而比过去减少收入。怎样照顾呢?这里有一个例子。山西屯留县胜利农业社是由六个村组成的,经济基础相差很大。庙儿脚村去年每人平均纯收入五十七元多,基础最差的东村每人才三十一元,相差二十六元多,按照这个基础来计算,今年收益的增加东村比庙儿脚要高两倍左右,这对全社的团结是不利的。但是胜利社对这个问题处理得较好,他们除平时及早注意发挥基础较好村的有利条件,让他们多做劳动日多搞家庭副业外,分配时又经民主讨论从总收入中抽出一部分现款对庙儿脚进行照顾,使各村增加收入比例基本平衡。由于互利政策的贯彻,这个社比以前更加团结和巩固。这样的照顾是完全必要的,是从全体社员的长远利益着眼的。因为各村有各村的潜力,各村有各村的有利条件,分散经营时都不能充分发挥,只有联合起来才能取长补短,更全面发展生产,促使各村共同提高。
只要不公平,就应该调整,不应该怕麻烦。调整队与队之间的收益的不合理的差异,不仅能使今年的分配工作做到公平合理,还可以从中吸取经验教训,为做好下一年的工作打下基础。回避这个问题而企图用简单化的办法来处理它,只可能带来更多的麻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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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栏:

南方紫皮甘蔗在天津生长良好
新华社天津29日电 一向生长在南方的紫皮甘蔗,今年在天津生长的很好,正在收获。
这种甘蔗种,是天津市红星农业生产合作社社员岳洪福去年从江苏带回来的。以后经农业社试种了一亩多地,收成很好。红星社根据试种的经验,今年又种植了十三亩多地,获得丰收,每亩可以收七、八千棵甘蔗。
据天津市农林水利局鉴定结果,生长在北方的这种甘蔗和南方产的比较,每棵的高度和每节的长度等方面都差不多。
明年,红星社计划把甘蔗的种植面积扩大到八十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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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栏:

千车万车卖余粮
新华社沈阳28日电 辽宁省各地农村近日来每天都有成千上万台大车满载着粮食,到国家粮站出售。
辽宁省今年粮谷作物总产量将达到八百万吨,比去年增产30%。获得丰收的农业生产合作社,除了留够社员一年食用和牲畜饲料以及必要的储备粮以外,都计划把更多更好的余粮卖给国家。过去连年受灾的海城县土台子乡,今年粮谷总产量比去年增产近两倍,全乡各农业社决定除按“三定”政策完成征购粮任务以外,还要把今年超额增产的二百五十万斤粮食,再卖给国家一百多万斤。凌源县各粮站从10月5日开始接收的新粮,质量大部分都是中上等的。三十家子区红大社送交的十万斤公粮,质量全部都是上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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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栏:

广西农民家庭副业获得恢复和发展
新华社南宁28日电 广西省各地农业社社员的家庭副业正在恢复和发展。据容县专区和桂西僮族自治州百色、来宾等十个县统计,到9月底止,社员们饲养的生猪比一两个月以前增加十多万头;百色等六个县农民增养的鸡、鸭有八万多只。藤县、宜山等十三个县农民在9月份一个月左右的时间中,家庭副业收入共达两百多万元。广西各地农业社社员的家庭副业,是在批判了领导上阻碍开展家庭副业的各种错误思想,农业社修订了全面发展生产规划和劳动规划的基础上开展起来的。各地农业社在安排全面生产的同时,都注意对社员家庭副业进行了安排,并且根据农事季节忙闲情况,推行了休假日制度,基本劳动日制和以小组(户)为单位按定额分段包工,使社员在完成社里生产计划的同时,还有足够的时间从事家庭副业活动。农业社还大量繁殖幼畜雏禽,供给社员饲养,并且适当地调整了社员的自留地,以种植红薯、萝卜等饲料作物。
各地农业社社员在开展家庭副业活动中,都先搞投资少,甚至不需要投资,而且收效快的副业,如上山采集药材、砍柴、烧炭等,然后再用这些副业的收入经营投资较大的养猪等副业。现在,一般农业社的社员家庭副业都有一二十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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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栏:

江西有些农业社不注意副业生产安全
本报南昌电 江西省部分农业社在开展副业生产中由于忽视安全,发生了不少伤亡事故。吉水县连续发生死亡、受伤事故四起(死一人,伤三人)。该县有一个名叫张维杰的社员,在砍树烧炭中,被树打死。姚家村姚兴德砍竹子,被穿破了肚子,已送医院诊治。安福县也因搞副业而引起死亡二人,重伤二人。该县洲湖乡新云农业社女社员欧阳浩英上树摘凉粉子跌死。宁冈县的大龙乡、新淦县的七琴乡,有二个社员在山上砍树被打断了脚。这些血的事实,向各地领导机关和农业社敲起了警钟:在副业生产中要加强对社员的安全生产的教育。 (本报驻江西记者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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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栏:

陕西湖北布置今冬明春农村工作
据新华社西安29日电 中共陕西省委召开的第二次区委书记会议在27日闭幕。这次会议传达了“八大”的决议,并总结了自去年9月全省第一次区委书记会议以来的农村工作,布置了今冬明春的工作。会议在肯定农业合作化和农业生产成绩的同时,认真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检查和分析了陕西省农村工作中的缺点和错误。
会议决定在秋收后到年底这一时期内,全省要完成高级农业合作化的历史任务,同时进行第三期整社工作和冬季生产、春耕准备等工作。在已经基本实现高级合作化的地区,要集中力量进行冬季生产和整社工作,同时吸收尚未入社的农民入社,适当并社,处理好地主、富农和已经放弃反动活动的反革命分子的入社问题。尚未实现高级合作化的地区,争取年内结合整社和生产进行初级社升级、扩社、并社等工作。受灾严重地区要结合各项工作做好救灾工作,特别要在多种经营和副业生产上做出成绩,以弥补受灾后的损失。
在今冬整社中,将领导全省农业社开展一次民主办社的大讨论,以全面总结办社经验。
会议要求各地大力开展冬季的多种经营和副业生产。
会议还批评了部分干部对今冬农业合作化运动的盲目乐观情绪。
会议号召各级党组织坚决贯彻党的第八次全国代表大会的精神,检查总结工作,学习群众路线的工作方法。要求各地委、县委在会后抽出大量干部到农村去进行调查研究,并且把这项工作定为制度。
据新华社武汉27日电 中共湖北省委员会最近召开了地委书记联席会议。会议决定今冬明春在农村工作中总结工作、整顿作风、修订规划、改进领导以争取更大的丰收。
会议宣布,湖北省今年已经超额完成国家拟订的1957年粮棉生产指标。会议规定明年粮食增产7%左右,棉花增产10%至15%,总收入连副业生产在内以县为单位增加15%至20%。
会议指出,农业技术改革运动在广大农村中得到了普遍发展,85%以上的社员增加了收入,所有的农业合作社都巩固下来了。会议同时检查和批评了干部思想上的主观主义,作风上的官僚主义和组织上的宗派主义。
会议指出,必须教育全党学会实事求是和群众路线的工作作风。解决这个问题的最好办法就是从总结工作经验入手来整顿党的作风,修订生产规划和改进领导。
会议认为,在修订生产规划中,既要反对冒进,也要反对保守,必须把规划放在全面、积极而又可靠的基础上。会议特别强调合作社要把开展多种经营和社员家庭副业放在规划之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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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栏:农业简讯

云南棉花已能自给
本报昆明27日电 云南省棉花超额25%完成增产任务。全省平均每亩收皮棉二十五斤多。重要产地宾川,平均每亩收到五十二斤,个别地方还有收到一百多斤的。云南本是个棉花不能自给的省份。由于扩大棉田和提高单位面积产量上都超额完成了任务,今年云南省的棉花已能自给自足,并且还有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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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栏:农业简讯

吐鲁番县棉花丰收
本报讯 新疆吐鲁番县的十万四千多亩棉花,今年虽然遭受热风、暴雨的侵袭,但仍然获得大面积丰收。据初步测定,平均每亩可产籽棉二百九十斤左右,比去年亩产二百七十一斤提高了十九斤左右,总产量可达到三千万斤。其中参加国际竞赛的五星农业社的一千八百亩棉花,每亩可收籽棉四百斤以上;进步农业社的六亩高产棉田,每亩可收籽棉一千二百斤左右。(蒲怀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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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栏:农业简讯

木棉新品种育成
本报讯 “友爱”草棉和“开离”木棉杂交而成的优良的木棉新品种,在云南开远木棉试验站培育成功。普通木棉要到冬季才成熟,产量和推广都受到限制。这个新品种,成熟期提早一个月左右,生长也较快。普通木棉要到第三年才有好的收成,这个新品种第一年每亩就可收皮棉三十斤以上。而且品质也好。开远木棉试验站三年来在各种不同的条件下试种,证实了它是一种优良的新品种木棉。 (章皆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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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栏:读者来信

计算社员收入,不要弄虚作假
压低往年收入
有些农业社在制定秋收分配方案当中,为了凑90%甚至100%的社员增加收入的数字,就采取了一条妙计——对那些今年比往年减少收入的社员,把他们往年的总收入压低,把今年的总收入夸大。而有些领导干部就被这种假象所迷惑,把这样社当成增产增收社,不检查也不过问。山西忻县城关乡灯塔农业社就是这样的。他们的分配方案上写的是95%以上社员增加收入,经过仔细的考察算账后,真正增加收入的是85%稍多一点。为什么会这样呢?社里给他们计算去年总收入的时候,粮食作物只计算正茬不计算回茬;只算大秋作物不算小杂粮;只算粮食不算蔬菜、马铃薯;只算大副业生产不算家庭副业生产。但是在计算今年收入时,把秸草等都算在总收入中了。社员王书梅单干时一亩实产粮一石二斗,农业社是按一石计算的;最近她外甥给了她十元钱也被计算在今年的收入里了,说她是增收二成的户,实际上这户社员比去年还减少一成多。
郭富生
少算今年开支
中共河北省河间县委在领导农业社制定秋收分配方案工作中,为了显示农业社的优越性,把社员投进社里的肥料不计算在开支数内。这样就相对的显出开支少,收益多,扣留比数合乎原则,社员分的东西多。实际不然,拿留古寺火焰农业社来说吧,这个社总收入三十七万多元,扣留十二万多元,占总收入的33.7%,但社员投入肥料的价值四万多元,占总收入的11%,却未计算在开支数内,若加上这项开支就占总收入的44.7%了。由此可见花钱本来不少,但硬说开支不多,以显示收益多,社员增加收入。试想,这能叫做优越性吗?当然不是。我希望还是以实事求是的精神,对待这个问题,增产就是增产、减产就来检查原因,接受教训,不要弄虚作假。 段明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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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栏:

把粮食合理地分配给社员
陈泊微
农业生产合作社的粮食应当怎样分配给社员?这是每一个社员都十分关心的一件大事。
农业社的粮食分配跟国家的粮食统购统销有着密切的关系,因此,国务院在关于农业生产合作社粮食统购统销的规定中,对于合作社内部的粮食分配,也作了原则的规定。这就是:合作社在保证完成国家粮食征购任务以及全体社员的必需用粮以后,如果还有多余的粮食,可以由农业社自己决定卖给国家,或者根据社员的劳动情况,分配给社员。各地合作社在研究粮食分配问题的时候,可以根据具体情况和社员的意见,采取多种多样的具体办法;但是,不论采取哪种办法,都应当使粮食的分配符合上面的原则。
为什么一定要保证全体社员的必需用粮呢?
关于这个问题,在今年夏收分配和制定秋收分配方案的过程中,是有过争论的。反对这样做的人认为:合作社的一切产品,包括粮食在内,都应当按劳分配,多劳多得,否则,就是平均主义。这种看法是不全面、不正确的。
农业生产合作社(高级社)的分配原则是按劳取酬,多劳多得。这是没有疑问的。但是,首先保证全体社员都能分得他们所必需的基本用粮,同时在其他收入的分配上加以抽补平衡,这样的做法同按劳取酬的原则并不矛盾,因此也不应当说是平均主义。
按劳取酬的原则是不是实现了,应当从总的方面,也就是从合作社的全部收入(包括实物和现金)的分配上,而不应当单从某一种实物的分配上去衡量。
在合作化基本实现以后,国家规定在农村中以社为单位进行粮食统购统销,这是完全必要的。如果合作社不在社内统一平衡粮食的余缺,保证全体社员的必需用粮,而是完全按社员所做劳动日的多少来分配粮食,结果就很可能使一个本来有余粮的社变成一个“缺粮社”。试想:一方面社内有大量余粮,一方面却要国家向社内供应粮食。这能说是合理的吗?再从合作社本身来说,如果完全按劳动日来分配粮食,就会使各个社员所分得的粮食数量相差悬殊,一些人分得的粮食吃不了;另一些人分得的粮食不够吃,不得不经常向政府和社干部要求供应粮食。在这样的合作社里,社员之间、社员和干部之间能够团结得好吗?缺粮社员的生产积极性能够不受影响吗?只有保证全体社员都得到他们所必需的粮食,才能既有利于国家粮食统购统销政策的贯彻执行,又有利于合作社内部的团结和发展生产。
既要保证社员的必需用粮,又要保证多劳动者多得粮
保证全体社员都能得到必需的粮食,并不就是平均分配。在夏收分配的时候,有些合作社不管粮食多少,采取了完全按人口平均分配的做法,因而曾经引起多做了劳动日的社员们的不满。这种不问粮食多少,一律平均分配的办法,是不好的。在目前的一般的情况下,很多农民把粮食看得比钱重要,宁愿多要一些粮食少要一些钱。这种心理是可以理解的。在分配粮食的时候,应当照顾到这一点。因此,余粮社和部分粮食自足社(有些合作社按粮食“三定”数字计算是自足社,但由于增产不增购,实际上它可能有些余粮),应当在保证全体社员必需用粮的原则下,把多余的粮食分给那些多做了劳动日的社员。在这方面,各地在制定秋收分配方案中提出了许多具体办法,这里归纳出以下几种,并提出几点意见,希望大家研究。
第一种办法是:首先把粮食完全按劳动日分配,然后再采取调剂的方式,动员一部分余粮社员调剂出一部分余粮给缺粮社员。我认为,如果一个社的社员所做的劳动日数量相差不太大、按劳动日分配粮食后稍加调剂就可以保证全体社员得到必需用粮的话,采取这种办法,未尝不可。但是,如果不是这种情况,采取这个办法是不大妥当的。因为完全按劳动日分配粮食以后,每个人可以自由处理自己分到的粮食,调剂起来就有很多麻烦,缺粮社员所必需的粮食不一定确有保证。即使完全保证了缺粮社员必需的粮食,如果缺粮社员一时拿不出现钱,那些被动员调剂出粮食的社员又可能不满意。因此,与其按劳动日分配以后再花费很大力气去组织调剂,还不如预先扣出全体社员的必需粮食然后再分配。
第二种办法是:先扣出全体社员的必需用粮,剩下的粮食由全体社员按劳动日的多少进行分配。这样,每户社员除了分得一份必需用粮以外,还可能或多或少地分得一部分粮食。结果,一部分所做劳动日总值少于必需用粮价值的社员,就可能相对地多分得一部分粮食,从而相对地减少了那些劳动日较多的社员分得的粮食。因此,有些社员对这种办法可能不满意。
第三种办法是:合作社把应该分配给社员的粮食,全部以一定的比例按照人口和劳动日分配给社员(例如把70%的粮食按人口分配,30%的粮食按劳动日分配)。这种比例的确定,一般以保证劳动日最少的社员分得的粮食不少于他的必需用粮为准。这样的分配办法的缺点是:这也可能使一部分社员得到的粮食超过他的劳动日总值,而使那些多做了劳动日的社员得不到更多的粮食。不过,在有些余粮很多的合作社里,如果劳动日多的社员不斤斤计较的话,这个办法或第二种办法也是可以采用的。
第四种办法是:先扣出全体社员的必需用粮,剩下的粮食由劳动日总值超过必需用粮的那部分社员按所做劳动日的多少进行分配。这样,既保证了劳动日少的社员可以分得必需用粮,又保证了劳动日多的社员可以分得更多的粮食。所以,这个办法比起上面三种办法更合理些,更能鼓励社员的劳动积极性。
社员的必需用粮数量应当怎样确定?
这也是许多社员很关心的问题。各地有两种做法:有的社不论大人小孩只规定一个口粮数量;有的社根据大人小孩的食量的差别分别规定口粮数量。据了解,在余粮很多的合作社中,社员们并不计较大人小孩的口粮数量;而在余粮不多的合作社中,许多社员都要求按“大口小口”来分别规定口粮数量,以便剩下一部分粮食好按劳动日分配。因此,这个问题也应当根据具体情况和社员群众的意见去解决。
有些社员由于种种原因做的劳动日很少,他们的劳动日总值可能不够抵偿自己应得的必需用粮的价值。这些社员就得向社补交粮食价款。有些合作社对于一时交现款有困难的社员,采取适当的办法加以照顾,这是必要的。比如在出工上适当地安排,有意识地使这部分社员多做些劳动日以增加收入;预支一部分劳动日报酬;提前偿还一部分个人投资;等等,这些都是帮助他们克服困难的办法。另外,如果有些人的收入不能换取合作社应该分给他们的必需用粮的话,也可以把他们需要今后陆续购买的一部分粮食由合作社把这部分粮食当做周转粮卖给国家粮店,将来由他们凭周转证向国家粮店购回。至于“五保户”和有特殊严重困难的个别社员,分给他们的必需用粮,他们无力付款的,可以用公益金、救济款和贷款来抵补。总之,这个问题应当采取各种办法妥善解决,不要因为这件事影响社员之间的团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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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恩施县五峰山上的红茶很著名。这是灯塔集体农庄的庄员们正在采秋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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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宣恩县大山区生长很多棕树。这种棕树的皮可制成坚固耐用的绳子。山区的农民每年依靠它增加部分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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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栏:

漆是鄂西大山区的特产,也是山区农民的副业生产之一。 新华社稿 贾惠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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