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关于授权常务委员会制定单行法规的决议 (一九五五年七月三十日第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通过)
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关于撤销热河省西康省并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委员会组织法第二十五条第二款第一项规定的决议
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关于撤销燃料工业部设立煤炭工业部电力工业部石油工业部农产品采购部并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组织法第二条第一款条文的决议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关于专区、县公安部队改编为人民武装警察的命令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举行会议 决定组成人民代表团参加各国议会联盟
关于成立中华人民共和国参加各国议会联盟的人民代表团的决议(一九五五年七月三十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参加各国议会联盟的人民代表团全体会议通过)
中华人民共和国参加各国议会联盟的人民代表团章程(一九五五年七月三十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参加各国议会联盟的人民代表团全体会议通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