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54年9月30日人民日报 第6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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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栏:

编者按:过去五年中,我国人民司法机关和公安机关依靠广大人民的积极支持,逐步地建立和健全了自己的组织和各种工作制度,沉重地打击了残余的反革命分子,依法制裁了其他的违法犯罪分子,保护了革命的社会秩序和人民的民主权利,保障了我国国民经济的迅速恢复和发展。现在国家已经进入大规模的有计划的经济建设时期,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已经公布,各级人民司法机关和公安机关应该根据宪法的规定,进一步健全和运用人民民主法制,继续坚决地和一切反革命分子及其他违法犯罪分子作斗争,更加巩固我国的人民民主专政,保障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一切法律的顺利实施,保障国家社会主义经济建设和社会主义改造事业的顺利进行。
五年来西北人民司法工作的成就
马锡五
西北地区的人民司法工作有着长期的历史。早在一九三三年陕甘宁边区革命委员会成立后,就有了人民司法工作。一九三五年,党中央到达陕北以后,西北地区的人民司法工作有了进一步的发展,配合着各个革命战争时期的中心工作,展开了广泛的审判活动,在巩固人民民主政权、维护群众利益上起了重大的作用。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五年以来,由于各级党、政机关的正确领导,依靠广大人民的积极支持与监督,和有关机关的密切配合,西北地区的人民司法工作获得了更大的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院暂行组织条例”的规定,西北地区已先后成立了各级人民法院三百四十六个,在其中工作的有经过长期革命斗争锻炼的老干部,有近几年训练的青年知识分子,也有从各种人民法庭工作中吸收的积极分子。在少数民族地区,还培养了一定数量的少数民族司法干部。几年来,西北地区各级人民法院有力地配合了各项社会民主改革运动,处理了各种类型的刑事民事案件七十四万余件,从司法方面保护了人民的民主权利,保障了各项运动的顺利完成。一九五○年西北汉族地区开始进行改革土地制度的斗争时,各级人民法院组成和派出了一百五十七个县、市土地改革人民法庭和二百零一个区分庭,及时处理了特务、土匪、恶霸及不法地主等破坏改革土地制度斗争等的刑事案件一万零四百六十五件,严厉地镇压了反革命分子的破坏活动,惩办了恶霸和不法地主,有效地支持了农民反对封建主义的正义斗争,提高了广大劳动人民的阶级觉悟和生产热情,巩固了农民群众的胜利果实。在镇压反革命运动中,人民法院又与公安机关通力合作,组成人民法庭,依靠广大人民的有力支持,处理了大批的反革命案件三万八千一百九十八件,提高了人民群众的政治警惕性,安定了社会秩序。在“三反”、“五反”运动中,西北地区各级人民法院也组织了人民法庭一百二十五个和区分庭八个,根据惩治贪污条例的精神,严重地打击了不法资产阶级分子的进攻,教育干部划清了工人阶级与资产阶级的思想界限,树立了革命的廉洁朴素的作风和社会主义的新道德。自国家进入有计划的经济建设时期,党中央明确地提出国家在过渡时期的总任务以后,西北地区的各级司法组织正在积极为总任务服务。
由于能够密切结合各个时期国家的中心工作,西北地区的司法工作的发展是很迅速的。在我们国家建立的初期,司法工作的任务很繁重,来不及从各方面加以整顿,所以当时人民司法机关的思想作风上、组织上不同程度的不纯情况是存在的。我们除了加强干部的日常学习外,在中央的统一布置和领导下,从一九五二年起到一九五三年春季止,西北各级人民法院进行了一次群众性的司法改革运动,从组织上思想上整顿和纯洁了各级人民法院。全区在这一运动中,坚决地处理了混入法院的坏分子;同时也大胆放手地选拔了在各种群众运动中涌现出来的大批工农优秀分子,充实了各级人民法院。经过这次运动,使所有司法工作人员都受到了一次最深刻、最实际的阶级教育和群众性的考验。对于司法改革中发现的错押、错判案件,公开进行了改判和纠正,负有错判责任的司法工作人员公开向群众做了检讨,或受到应得的处分。对于一切旧法观点给予了严厉的批判,澄清了司法干部中的许多糊涂观念,使他们基本上划清了新旧法律的界限,认识了反动旧法观点与旧司法作风对于国家和人民的危害性,改变了若干司法人员脱离实际的单纯坐堂问案、主观臆断和照例判案的审判作风,更懂得了吸引人民群众参加司法建设工作的重要性。据陕西、甘肃两省和西安市的统计,积极参加这次司法改革的群众约六百六十五万人,受到教育的人更多。广大群众对于法院虚心征求他们的意见,认真负责地处理他们提出的问题,公开改判错判的案件,表示十分满意和衷诚拥护,认为“这真是毛主席领导下的人民法院”,大大提高了人民群众参加监督司法工作的积极性。
在司法改革运动胜利的基础上,各基层人民法院为了进一步组织人民诉讼和更加有效地解决纠纷,逐步地建立了联系群众的组织和人民陪审制度。
首先是有计划地组成和派出了巡回法庭。巡回法庭,这是人民司法工作在长期实际斗争中一个很重要的创造。远在抗日战争时期,陕甘宁边区就已经有了巡回就审的活动方式。一九五三年四月第二届全国司法会议把巡回法庭确定为人民司法工作的一种制度之后,西北各地的县级法院积极地进行了这项司法建设工作。据统计,目前西北地区已建立了三百二十七个巡回法庭。巡回法庭深入农村办案,不但便利人民诉讼,而且能够更有效地为中心工作服务。根据甘肃省武威专区各县的十七个巡回法庭的统计,他们半年来所受理的刑民案件中,有百分之三十都是直接有关农业生产和互助合作的案件。各地巡回法庭都能首先抓住有关当地中心工作的案件,及时予以处理。如古浪县二区流氓分子张生海勾结地主和其他坏分子,企图搞垮该区定宁寨农业生产合作社,他们偷着将水渠挖开,反诬赖说是农业生产合作社的人干的,企图引起社员与非社员之间的纠纷。经过古浪县法院巡回法庭调查审讯,揭穿了这一阴谋,将张生海等逮捕法办,大大地加强了社员们办社的信心,但巡回法庭的缺点是流动性太大,还有不利于人民诉讼的一面,还必须予以提高。
第二,建立了人民接待室一百六十九个。人民接待室除为群众解答疑难问题,为诉讼当事人代写诉状,代录口诉外,一般都重视处理人民来信和接见人民来访的工作,因而目前西北地区法院的人民来信来访日益增加。陕西省人民法院一九五三年的人民来信比一九五二年增加了三倍以上。这些来信对法院的工作提出了许多建议和批评,对于改进和提高法院的工作起了良好的作用。在群众中,经常有由于不明政策或因口角之争而引起的纠纷,经过人民接待室耐心讲解政策、进行说服教育以后,不少当事人提高了思想认识,就自动和解和撤销案件。一九五三年九月到十二月,经过陕西南郑县人民法院接待室的说服解释,当事人自动和解或撤销的纠纷就有二百六十六件,占同期法院总收案数的百分之四十八。这样就使法院能够集中力量处理重大案件。
第三,普遍建立和健全了人民调解委员会。早在陕甘宁边区时期,我们就开始重视和建立了人民调解委员会,目前仅陕西、甘肃两省的八十七个县、市,就有调解组织九千零七十三个,由群众选出的调解人员达四万三千六百五十四人。多年来的事实证明,这种运用群众力量解决群众内部纠纷的办法,有很多好处,不但使纠纷得到及时正确的处理,大大地便利了群众;而且由于纠纷是群众自己调解解决的,因而更加能够增强人民内部的团结,提高人民群众的政治觉悟和生产积极性,预防和减少纠纷的发生。陕西蓝田县陈家沟在修水渠灌田时,因所修水渠太宽,多占了一部分群众的耕地面积,引起了打架纠纷。当地调解委员会在向群众反复地讲解了互助友爱团结生产的道理和人民政府的水利政策后,带头发动群众把渠堰修高,把渠道挖深,扩大了水渠的容量,缩小了渠道所占的耕地,平息了群众纠纷,群众很受感动,编了一首歌颂调解委员的歌子。歌词是:“调解委员真能干,为着人民把事办,不讲面子不耍私情,公公道道调解案件。”陕西临潼县一区六乡代河堡村,由于调解工作做的好,纠纷一天比一天减少。一九五一年冬,这个村子共发生了二十一件纠纷,到一九五二年就减少为十九件,而在一九五三年一至八月间只发生了三件。
第四,进一步建立和健全了人民陪审制度,吸引了广大人民群众参加国家审判工作。西北各地人民法院结合基层选举工作,选出了固定人民陪审员二万零七百四十五人。必须指出,我们人民法院所实行的陪审制,是和资本主义国家的虚伪的所谓陪审制有着根本不同的,我们的人民陪审制建立在真正民主的基础之上,它是人民参加国家管理工作的一项重大措施;而我们的人民陪审员也是真正代表人民的意见的。各地法院在审判案件中,都十分尊重人民陪审员的权力,并在实际工作中帮助他们不断地提高自己的政策、业务水平。通过人民陪审员参加审判案件,不仅监督法院正确地处理案件,而且提高了人民对国家的责任心和主人翁感。今年
一月到三月西安市第四区法院有陪审员参加审理的六十八件案件中,上诉的只有一件。临潼县陪审员王鸿恩,在陪审一件房屋租赁案件的过程中,主动地深入群众调查对证材料,提出充分理由,批驳了被告的无理狡辩,使案件迅速得到正确的处理。
西北地区的司法工作虽已获得上述成绩,但是也还存在一些缺点。部分县人民法院至今还没有抓紧处理有关危害和破坏国家经济建设的案件,对于建立正规的革命法制的重要性认识不足,没有认真地实行人民陪审制,有些人民调解委员会流于形式,不起作用。今后必须加强对干部的政治、理论和业务教育,系统地总结各项工作经验,以克服工作中的各种缺点,为建立更加完善的正规的司法制度而努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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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栏:

人民公安机关积极保卫国家经济建设
应麟
最近几年来,各级人民公安机关密切结合厂矿企业的各种民主改革运动,依靠广大职工群众的积极协助,沉重地打击了混入和潜伏在厂矿企业中的敌人特务反革命分子,保护了国家经济的恢复和建设事业的顺利进行。
在全国解放的初期,潜伏在厂矿企业中的残余反革命分子极为猖獗。他们在美国帝国主义者及其走狗蒋介石卖国集团的特务机关的指挥之下,一方面依托厂矿企业中的封建把头,疯狂地反抗人民政府的接管,阻挠和破坏恢复生产的工作;另一方面还和社会上残存的反革命分子里勾外连,阴谋制造武装暴乱,从内部颠覆我人民民主政权。当时烧毁工厂、破坏铁路、杀害干部和群众积极分子的事件各地都有发生。一九五○年十月二日,在广州、上海、蚌埠等地的车站上,淮河桥上和京汉路的列车上,发现反革命分子埋下的炮弹和炸药等物就有六次之多。针对着这种严重的情况,我人民公安机关密切配合接管工作,积极搜捕潜伏在企业部门中的各种反革命分子,举办反动党团骨干分子的登记;同时还逐步有重点地加强了要害保卫工作,初步建立了一些安全组织和安全制度。这些措施在打击反革命分子的嚣张气焰,保护接管工作和恢复生产工作的顺利进行上是起了一定作用的。
但是由于当时对于残余反革命分子的打击不够坚决彻底,特别是没有充分发动群众,因而仍然有相当大量的反革命分子潜伏在企业部门中继续作恶。因此随着全国大张旗鼓的镇压反革命运动的开展,经济保卫部门也在厂矿企业中发动职工群众,捕获和清除了大量的反革命分子,依据国家的法律和他们所犯罪行的轻重,由有关国家机关分别作了不同的处理。经过这样一个群众性的镇压反革命运动,一方面是给了残余的反革命分子以沉重的打击,基本上纯洁了厂矿企业的组织,安定了生产秩序;另一方面是有效地教育和锻炼了干部和群众,普遍建立和健全了经济保卫组织和各种安全组织与安全制度,使少数漏网的反革命分子也继续为我捕获,防止了各种破坏事故的发生。仅据北京、天津、上海、沈阳、哈尔滨、广州和重庆等十大城市财经贸易机关和企业部门的不完全统计,五年来在施工、生产、设计等方面事先防止的各种事故就有七千二百七十八件,查清的各种事故两千零三十九件,破获的纵火、破坏机器、盗窃公共财物和其他有组织的反革命活动案件一千七百七十件,捕获罪犯一千二百零九人。
这些被我逮捕法办的敌人特务反革命分子,有的是在大陆解放前夕有计划地埋伏下来的,有的是美国侵略者及其走狗蒋介石卖国集团陆续派遣进来的,有的是混进厂矿企业的敌对阶级分子和地痞流氓等坏分子。他们中有不少人是在帝国主义和蒋介石卖国集团的直接或间接操纵和指挥之下,一贯地在我厂矿企业中制造和散布谣言,扰乱生产秩序,刺探窃取我重要的经济和国防建设的情报,有计划地盗窃和破坏机器以及其他公共财物,煽动部分落后工人怠工和罢工,甚至阴谋暗害我厂矿企业的重要干部和群众积极分子。例如黑龙江省公安厅所破获的“中国国民党沈阳地下执行小组”特务案,该案的主犯李春元在解放前夕就潜伏在沈阳市某工厂。他表面上伪装积极工作,企图骗得信任,以便站稳脚跟。实际上他积极搜集我军工工厂和首脑机关的各种情报,偷听台湾的反动广播,有计划地造谣中伤和挑拨离间、破坏我们党和技术人员之间的关系,甚至阴谋杀害我高级干部,寻觅散乱匪徒特务的枪枝组织地下武装,妄图配合美国侵略者及其走狗蒋介石卖国集团“反攻”大陆。但是不管敌人的用心是多么毒辣,他们活动的方式是多么巧妙,都无法逃出广大职工群众和我公安人员的眼睛,终于为我捕获了。
人民公安机关所以在保卫经济建设上取得上述重大的成绩,是由于中央和地方各级党政机关的正确领导,是由于人民公安人员的积极努力;而广大职工群众的积极参加和协助更是起了很大的作用。全国解放以后,广大的职工群众不再被压迫被奴役,真正变成了国家的主人,因而有不少人自动检举和告发反革命分子。特别是经过大张旗鼓的镇压反革命运动的实际教育,广大职工群众普遍提高了阶级觉悟和政治警惕性,认识到“不仅要努力生产,而且要时刻警惕地保卫自己的生产成就”。许多工厂、矿山和其他企业部门的职工群众,都把积极参加反奸细防特务斗争列为自己的爱国公约的主要项目之一,在党和行政部门的领导之下,普遍组织了群众治安保卫委员会、安全小组等,积极地防奸护厂,使各种破坏事故大大地减少。山东青岛市的工厂企业,由于群众的检举揭发,曾经防止了较大的事故九十二起。几年来,各工矿企业出现了许多防奸护厂的模范单位和模范人物。沈阳市各工厂企业涌现了防奸护厂的模范车间、小组五百一十六个和模范人物一千六百六十名。沈阳机械厂的王同伦同志英勇护厂抓特务,曾经身负重伤,另一工厂的祝文秀同志也因英勇护厂被特务打伤,均已成为全市人民公认的功臣。沈阳机械二厂的王文举同志协助公安机关破获了蒋匪情报大队长王毅刚反革命案,并检举了九名反革命分子,其中四名经证实为罪大恶极的罪犯,已由人民政府逮捕法办。山西省阳泉煤矿的职工积极配合民主改革运动,检举了隐瞒罪恶的反革命分子二十名。
上述事实说明,几年来人民公安机关在保卫国家经济建设上取得的成就是很大的。但是也必须看到,已经受到打击的一般都是比较暴露的敌人,而那些潜伏较深的和新派遣来的特务间谍及其他反革命分子并没有完全肃清。某些厂矿企业单位的政治破坏事故至今也还不断发生,给我国经济建设造成了严重的损失。因此厂矿企业中的全体职工和各级人民公安机关决不应以既有的成绩为满足,而必须继续提高政治警惕性,以保卫国家的经济建设和国防建设为重点,在进一步开展群众性的防奸细反特务工作的基础上,大力加强对于隐蔽敌人的侦查工作,保障国家社会主义建设事业的顺利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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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栏:

北京市的人民警察
群立
五年的时间并不算长。今天正享受着自由而安静生活的北京人民,是不会忘记五年前匪徒和特务横行的苦难日子的。解放以前,整个北京城是混乱的,街上国民党匪帮的官兵横行霸道,大批的特务、土匪、恶霸、小偷以及反动党团骨干分子、反动封建会道门头子肆无忌惮地到处骚扰破坏,抢劫杀人,盗窃拐骗,敲诈勒索,无所不为。有时,一天竟发生抢劫案十多起,甚至打死人、打伤人。社会毫无秩序,人民的生命财产受到了巨大的损失。
但是,为什么仅仅五年的光景,这些混乱现象已逐步消除,社会秩序已空前安定了呢?
在这五年当中,忠实地保卫着北京人民幸福生活的人民警察们,曾经和这些反革命分子、刑事犯罪分子进行了英勇无情的斗争,沉重地打击了他们的犯罪活动。人民警察清楚地了解到:他们保卫着的北京是祖国的首都,是党中央、中央人民政府和毛主席的所在地,是全世界所注目的地方。因此,他们经常保持着高度的政治警惕性,像保护自己的眼珠一样,警惕地保卫着首都,不让敌人破坏和捣乱。企图炮轰天安门的美国间谍李安东等,就是人民警察发现可疑情况后,经过大力侦察,粉碎了他们的狂妄阴谋的。由于人民警察的辛勤努力,现在浮在社会上的各种反革命分子已基本肃清了。造谣惑众,敲诈人民,进行反革命活动的“一贯道”等反动会道门也被彻底摧毁了。压在人民头上横行霸道的封建恶霸势力被打倒了。小偷、流氓、野妓等旧社会遗留下来的渣滓,被大量地扫除了。曾经被“东霸天”“西霸天”压得连气都不敢出,走路也低着头的天桥地区的人们,现在已经直起腰来当家作主人了。他们说:“过去天桥是匪的世界,霸的世界,现在是我们的世界了!”
解放前,国民党的交通警对人民耍尽威风,一句话不投机,人民就得挨打、或被扣车,交通指挥棒动辄落在头上,有时还要被带到派出所。但是,这些现象现在只是人们记忆中的事情了。现在人们走上北京的街头,看见的是精神饱满的人民交通警,不管是风里雨里,黑夜白日,他们都机警、灵活地指挥着像穿梭一样来来往往的车辆,和蔼地教育三轮车工人、骑自行车的人和行人遵守交通规则。不少交通岗经过不断的钻研,改进了交通指挥方法,初步做到了“快车不停,慢车不堆”,既保障了交通安全,又便利了交通运输。西四丁字街交通岗创造了“连续放车法”,使车辆通行率提高到百分之二百以上,五个月没发生事故,违章抢行等现象也大大地减少了。不少的交通警还经常扶老携幼横过马路,甚至在危急情况下抢救行人。有一天,交通警郭兴正在指挥一辆电车,突然发现一个老大娘正低着头横过马路,他马上连呼:“站住!”但是年迈耳聋的老大娘没有听见,仍然往前走。这时电车已经离她很近,来不及停车,而她的左腿已经跨进了电车轨道。在这种危急的情况下,郭兴奋不顾身地飞奔过去,一下抱着老大娘,急把身子一扭,才把老大娘救了出来。事后老大娘感激地说:“你真是毛主席的好警察!”
解放前,一旦发生了火警,就是国民党的消防警发横财的好机会。他们乘机勒索,趁火打劫事主的财物。但是,这些危害人民的行为,已经随着北京的解放而绝了迹。现在,人民的消防警随时机警地准备着,不断地练习着消防技术。接到火警报告后的三分钟内,消防车就一定出动。他们的口号是:保证做到“三快”——出场快,出水快,扑灭快。消防第六中队的消防车,白天接到火警报告,出场时间平均只要三十五秒钟,夜间也只要一分钟左右。今年二月万寿路一个机关发生大火,当时风大火猛,延烧面积达两千平方公尺,英勇机警的翠微路消防中队从“出场”到“扑灭”大火,仅仅用了十分钟。去年五月,北京信托公司仓库起了大火,消防警张达等立即赶到了火场,熊熊的火焰已经封住了大门,屋里屋外充满了化学胶片燃烧后发出的毒气烟雾。张达听说屋里还有两个人,就立即用水管淋湿了衣服,带着几个民警一齐冲到屋里,把人抢救了出来。
人民警察热爱人民的故事,在北京四处传说着。今年八月九日,民警周肇刚冒着倾盆大雨出去检查居民的房屋。他发现东郊大望京二十四号土房的前后墙已经倒塌,七十多岁的王老头和王老太太正在发愁。他立即动员群众抢救,刚把两位老人和
一部分东西抱出来,三间土房就全部塌下来了。他把自己遮雨的油布披在王老太太身上,背着她走了一里多路,把她安置在一个小学校里。王老太太拉着周肇刚的手,激动地说:“没有你,我就砸死在里面了!”像这样动人的事情是很多的。在严寒的冬天,人民警察毫不犹豫地跃进刺骨的河水里,打捞滑冰不慎掉到河里的小孩。在人已睡熟的深夜里,人民警察听说有人掉到井里,便立即跑去,奋勇地下到又深又冷的井里搭救。在离城三四十里的郊区,人民警察连夜护送着重病人进城,帮助他们四处找寻医院,一直把病人送进病房才回去……人民警察就是这样地随时随地关心着群众的疾苦,想尽一切办法帮助群众解决危难。人们这样亲切地说:“过去的警察不打人就是好的,老百姓死活他那里会管!现在的人民警察可真好,像亲人一样!”
人民警察还经常向群众进行政策法令的宣传教育,组织和动员群众主动地起来和人民的敌人及各种自然灾害进行斗争。现在北京的街道和农村里已建立了上万的群众性治安保卫委员会,在维护城乡的社会治安上起了很大作用。仅一九五二年和一九五三年两年内,由群众检举和反映的反革命案件和刑事犯罪案件就达两万六千多件,绝大部分都经过调查证实了。东四区治安保卫委员吴助镇(女),知道一个有二十多条血债的反革命杀人犯以煤铺作掩护,但不知道是那一个煤铺,她就忍饥受冻地花了一个多月的时间,跑了一百多家煤铺,终于找到这个罪犯,把她知道的情况报告了政府,使这个罪犯受到国家法律的制裁。
北京市的人民警察,五年来经过多次的组织整顿和不断的思想教育,已经成为保卫首都社会秩序、维护人民利益的坚强有力的队伍。但是,由于对民警的领导和政治教育上都还存在着一些缺点,因而也还有个别民警的觉悟不高,关心人民利益不够,以及工作方法简单,对人民群众的态度生硬等缺点与错误。这是必须加以克服的。尤其是随着今后社会主义建设和社会主义改造事业的日益发展,隐蔽敌人的破坏活动必然日趋狡猾和毒辣,对流氓、诈骗、盗窃等各种刑事犯罪分子的破坏活动,亦不可丝毫放松注意。我们相信首都的人民警察必定会力戒骄傲自满,加倍提高警惕性,更好地依靠人民群众,从各方面改进和加强自己的工作,进一步巩固社会治安、保卫国家的经济建设和人民的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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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栏:

一个受人民拥护的人民法院接待室
何文
我在今年七月间参观过天津市八区人民法院的人民接待室。这个人民接待室设在法院的大门口。一进去就看见长椅上坐着一排等待谈话的群众,房间里放着四张接待桌,几个老百姓正在向接待室的干部诉说他们的来意和要求,干部耐心地听着,低头记录他们的谈话。
在这些人当中,最引人注目的是一位农民装束的老大爷,他对接待室的干部说,他是从山东恩县四区北营村来的,叫周天森。去年,他和同村几户农民合资向天津市杨家水铺后胡同丰泰栈买了二万斤麻酱饼(肥田用),当时把货款全部交清,可是商人只交了一万二千斤麻酱饼。政府宣布粮食统购统销以后,丰泰栈就不再交货,也没有退回余款。从今年三月到五月的三个月中间,北营村的这几户农民曾经多次派人来津要回这笔钱;但丰泰栈的商人欺骗他们说:“你们回去吧,我很快就把钱给你们汇去。”到了今年七月,商人还是不退钱,周天森只好到法院请求解决。说到这里,周老大爷对商人这种行为很气愤,他说:“同志,买饼是为了增加生产,他们要是早退钱,俺不是可以向合作社买吗?现在为这件事跑了四趟,地里的活都叫耽误啦!”接待室的干部听完了他的话,立刻就拿起电话筒通知丰泰栈的商人立即来一趟。
这个商人叫范兴琪,很狡猾,但是对老大爷所说的事实,却无法否认;他终于低下了头。这时,干部批评他说:这种行为在今天是不允许的,尤其是耽误农民的生产更不应该。在这种情况下,商人再无法抵赖,保证在第二天一定把钱退清;同时他还提出赔偿农民往返路费的损失。第二天,周老大爷动身回山东以前,又高高兴兴地来到法院的接待室,对接待室的干部说:“俺活了六十多岁,见的事可不少,旧社会哪一个法院不是认钱不认理!只有今天咱人民的法院才能办事这样公道。俺这回来,要不是法院办得麻利,连吃饭住店的钱都没有啦!”
我想也许因为这位农民老大爷是从外地来的,接待室的同志才办得这样快,其他的案件就不一定这样快吧?但是后来在接待室的张成玉同志介绍工作情况时,我才知道接待室收到的简易案件,一般都办理得很及时,上半年他们处理了一千多件简易案件,其中就有百分之六十是当天解决的,其余的也多没有超过七天。除了简易案件以外,接待室还免费替群众写了很多诉状,解答了不少有关诉讼和法律方面的询问,而且一般都是当场解决的。
张成玉同志对我说:“设立人民接待室主要就是为了便利人民,如果办事拖拖拉拉,怎么能便利人民呢?”他还告诉我,人民接待室的任务不仅是以上所说的那些,还有一项很重要的工作,那就是通过处理人民来信和接见来访的群众,接受人民的检举、建议和对法院工作的批评。八区人民法院的人民接待室是由院长亲自领导的,每天收到的人民来信,都由院长亲自拆阅、批示,然后交给接待室的干部办理。如果院长临时有事,由法院的秘书代看。对于来访群众所提的意见,也都由接待室负责记录下来,向院长汇报,据以改进法院的工作。他又对我谈了下面这样一件事:
有一个叫刘俊人的工人,住在八区沿河二大街罗家胡同,因为腾房问题和房东冯世全发生纠纷,房东告到法院。今年四月一日上午,承办这个案件的穆成贵同志用电话通知刘俊人来法院。当时刘因工厂生产任务很忙,不愿为了私事耽误生产,要求在五点钟下班以后来。穆同志不同意。刘俊人就叫他的儿媳谢书娥代表他来了。穆同志很不高兴,没有问话,就打发她回去,而且仍然坚持要刘俊人本人来,并且说:“如果他再不到,我们就下传票了。”谢书娥碰了这个钉子,回去把事情的经过告诉了她的丈夫刘景曜(也是工人)。刘景曜写了一封信给区人民法院,对穆同志的态度提出了批评。法院的领导同志看到信后,认为刘景曜的批评是正确的,要穆同志很好地检查,并且应该在今后的工作中注意克服。穆同志作了检讨以后,接待室的石润良同志还代表法院院长亲自到刘俊人家去道歉。刘俊人一家人对法院这种严肃认真的态度很满意。他们说:“为这点小事,还麻烦法院同志跑一趟,只有咱们人民法院才能这样!”
是的,像这样的事在旧社会是绝对没有过也决不会有的。随着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成立,已经出现了国家和人民之间的新的关系,这就是:人民和国家凝成了一体。人民法院是国家政权的重要组成部分之一,它处处为了我们人民,人民也热爱和关怀自己的法院。像我所看到的天津市八区人民法院人民接待室,只不过是全国许多人民法院人民接待室当中的一个,它的工作也只不过是人民司法工作当中的一部分;但是就从这个区人民法院的人民接待室的上述工作已经可以看出:在我们的国家里,人民是国家的主人,人民有责任监督自己的法院;而法院也必须经常保持和群众的密切联系,听取人民群众的意见,不断改进和提高自己的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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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栏:

人民群众参加了国家审判工作
林馨
人民是我们国家的主人。国家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人民庄严地选举了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管理国家大事,也选举了人民陪审员,参加了人民法院的审判工作,实行了人民陪审员制度。这一司法民主制度的建立,使人民有更多的机会参加和监督国家审判工作,也使人民法院能够更好地为人民服务,保护国家和人民的利益。我们对这一司法民主制度的实行,表示热烈的拥护和欢迎。
北京市市、区人民法院在审判案件时已实行了人民陪审员制度。在各区召开人民代表大会会议时,西单和宣武两个区的人民代表大会和南苑、东郊两个区的一部分乡人民代表大会,已按地区选举了人民陪审员,其他区也由人民团体选出人民陪审员。西单、宣武两个区的人民法院还实行了人民陪审员轮流到法院执行职务,每星期都有一定数量的人民陪审员在人民法院执行职务,每天有人民陪审员参加案件的审判。北京市人民法院和其他各区人民法院,除几种案件如简易轻微的案件等外,一般的刑事、民事案件都由人民陪审员参加审判,他们和审判员有同等的权力。
人民法院创造一切条件,便于人民陪审员执行其民主权力。他们不仅和人民陪审员站在同等的地位来审判案件,而且定期和人民陪审员一起举行学习会、座谈会,或者邀请人民陪审员观摩典型案件的审判,从各方面帮助人民陪审员提高政策思想和审判业务水平,使人民陪审员能够在审判工作中发挥更大的作用,做好人民陪审工作。人民陪审员韩素云说:“过去国民党反动派的法院,我们连门也不敢进;现在到人民法院就像回娘家一样的亲热,并且还同审判员一道问案子,这真正叫人民当家作主。”
人民陪审员在被群众选出后,也都十分珍视自己的民主权力。他们和审判员一起,本着大公无私和认真负责的精神处理案件,受到了群众的极大称赞。石景山区人民法院今年五月受理了一件离婚案,原告男的在十六岁时由父母包办和被告结婚,女的比男的大三岁。婚后夫妇感情长期不好,结婚到现在十二年间,夫妇两人没有说过一句知心话;彼此就像路人一样的冷淡,谁也不理谁。这个案子由人民陪审员李桂珍和褚志宏参加陪审。李桂珍找当事人的邻居了解情况。她怕白天去耽误人家的生产,就在晚上趁大家空闲纳凉的时候去,一直从晚上八点聊到十一点才回家休息。第二次又找被告女方了解了一下,摸清了底子。对于这个案子,审判员和陪审员的意见一致:认为必须离婚。因为不离婚,不但他们夫妇生活没有幸福,而且也影响生产。但要处理这个案件,却碰上一个困难问题:女方一提离婚就要寻死,说是要“坐着轿子进来,躺着棺材出去”,坚决不肯离婚。人民陪审员李桂珍和审判员研究案情时,很客观地分析了被告女方思想上的矛盾,并提出解决这种矛盾的方法。她认为:女方一方面有可能同意离婚,原因是他们夫妇之间的感情不好,精神极痛苦;但另一方面,又有严重的封建保守思想,这就使她没有同意离婚的勇气。李桂珍说:“只要我们很好地对被告女方进行思想教育,打破她的封建思想,并给她指出光明的前途,她是可以同意离婚的,也不会去寻死。”审判员和另一个陪审员褚志宏认为李桂珍的分析和工作方法是对的,他们便分头进行工作。法院的同志到当事人的住所了解他们家庭财产情况,研究离婚后如何照顾女方生活的问题;李桂珍自愿承担了对女方进行思想动员的工作。她十分耐心地给被告女方解释了封建遗毒对人们的害处,说明了祖国正在进行社会主义建设,每个人都有光明美丽的前途。当事人的邻居看见自己选举的陪审员这样热心地为人民解决问题,十分高兴,也主动帮助打通女方的思想。经过深入的思想教育,女方终于明白了道理,同意了离婚。女方深深地为陪审员的热诚耐心的工作作风所感动,她怀着感动的心情,亲切地握着李桂珍的手说:“人民选举你当区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和人民陪审员,真是没有选错啊!”在双方当事人到法院办手续时,审判员和人民陪审员又对他们离婚后家庭财产的处理和生活照顾等问题做了仔细的审查,才共同在调解书上署了名,发给男女双方当事人。以后,李桂珍还时常打听女方离婚后的生活情况。群众对她说:“挺好,喜笑颜开,也胖了许多。”她这才放下心来。不久,女方重新结了婚,组织了一个友爱和睦的幸福家庭。原告男方在工厂里工作、学习也加倍有劲。人民群众说:“人民政府真为人民办了好事。”
人民陪审员来自群众,和群众保持着紧密的联系,有他们参加案件的陪审,更加加强和提高了人民审判工作水平。丰台区人民法院曾经受理一件岳母控告女婿侯永禄虐待她女儿单淑琴的案子。在法庭上,男方不承认虐待过他妻子,女方也不说她丈夫有虐待行为。参加这个案件审判的人民陪审员李宗和,在农业生产合作社找社员们开了一个座谈会,听取了群众的反映,很快就把案情弄清楚了。虐待单淑琴的是她公公侯德山,不是她的丈夫侯永禄。侯德山不但一贯地折磨儿媳妇,而且挑拨他们夫妇之间的感情,教唆侯永禄打单淑琴。侯永禄为了听从父命,也打了妻子。打后又安慰她,而她也认为夫妇之间的感情很好,所以在法庭上都不肯陈述事实。法庭在弄清这些情况后,依法惩办了侯德山,并教育了侯永禄。
上述事实说明:在我们人民当家作主的国家里,人民陪审制是建立在真正民主的基础上的。而人民陪审员也认识到代表人民参加国家审判工作是非常光荣的事情,而且也是一种重大的责任,应该全心全意地为人民办事。京西矿区的工人许法增在当选为人民陪审员后,感动地说:“背了半辈子煤的‘黑煤子’,过去谁瞧得起;现在,我光荣地做了人民陪审员,我一定要把审判工作做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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