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联播 文字版 1954-09-30

1954-09-30新闻联播 文字版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

第2版()<br/>专栏:<br/><br/>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br/> 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委员会组织法已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于一九五四年九月二十一日通过,现予公布。<br/>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 毛泽东<br/> 一九五四年九月二十八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委员会组织法

第2版()<br/>专栏:<br/><br/> 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委员会组织法<br/> (一九五四年九月二十一日第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通过)<br/> 第一章 总 则<br/> 第一条 省、直辖市、县、市、市辖区、乡、民族乡、镇设立人民代表大会和人民委员会。<br/> 第二条 自治区、自治州、自治县的自治机关的组织和工作,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二章第五节的规定。<br/> 第二章 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br/> 第三条 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都是地方国家权力机关。<br/> 第四条 省、直辖市、县、设区的市的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由下一级的人民代表大会选举;不设区的市、市辖区、乡、民族乡、镇的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由选民直接选举。<br/> 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名额和代表产生办法由选举法规定。各行政区域内的少数民族在本行政区域的人民代表大会中应当有适当的代表名额。<br/> 第五条 省人民代表大会每届任期四年。直辖市、县、市、市辖区、乡、民族乡、镇的人民代表大会每届任期两年。<br/> 第六条 县级以上的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在本行政区域内行使下列职权:<br/> (一)保证法律、法令和上级人民代表大会决议的遵守和执行;<br/> (二)在职权范围内通过和发布决议;<br/> (三)规划经济建设、文化建设、公共事业、优抚工作和救济工作;<br/> (四)审查和批准预算和决算;<br/> (五)选举本级人民委员会的组成人员;<br/> (六)选举本级人民法院院长,省、直辖市的人民代表大会并且选举中级人民法院院长;<br/> (七)选举上一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br/> (八)听取和审查本级人民委员会和人民法院的工作报告;<br/> (九)改变或者撤销本级人民委员会的不适当的决议和命令;<br/> (十)改变或者撤销下一级人民代表大会的不适当的决议和下一级人民委员会的不适当的决议和命令;<br/> (十一)保护公共财产,维护公共秩序,保障公民权利;<br/> (十二)保障少数民族的平等权利。<br/> 第七条 乡、民族乡、镇人民代表大会在本行政区域内行使下列职权:<br/> (一)保证法律、法令和上级人民代表大会决议的遵守和执行;<br/> (二)在职权范围内通过和发布决议;<br/> (三)批准农业、手工业的生产计划,决定互助合作事业和其他经济工作的具体计划;<br/> (四)规划公共事业;<br/> (五)决定文化、教育、卫生、优抚和救济工作的实施计划;<br/> (六)审查财政收支;<br/> (七)选举本级人民委员会的组成人员;<br/> (八)选举上一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br/> (九)听取和审查本级人民委员会的工作报告;<br/> (十)改变或者撤销本级人民委员会的不适当的决议和命令;<br/> (十一)保护公共财产,维护公共秩序,保障公民权利;<br/> (十二)保障少数民族的平等权利。<br/> 民族乡的人民代表大会在行使职权的时候,可以采取适合民族特点的具体措施。<br/> 第八条 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有权罢免本级人民委员会的组成人员和由它选出的人民法院院长。<br/> 第九条 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会议由本级人民委员会召集。<br/> 第十条 省、直辖市、县、市、市辖区的人民代表大会会议每年举行两次,交通不便的省可以每年举行一次;乡、民族乡、镇的人民代表大会会议每三个月举行一次。<br/> 地方各级人民委员会如果认为必要或者有五分之一的代表提议,可以临时召集本级人民代表大会会议。<br/> 第十一条 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举行会议的时候,选举主席团主持会议。<br/> 县级以上的人民代表大会会议设秘书长一人,副秘书长若干人。秘书长的人选由主席团提名,由人民代表大会会议通过;副秘书长的人选由主席团决定。<br/> 第十二条 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举行会议的时候,可以设立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议案审查委员会和其他需要设立的委员会,在主席团领导下进行工作。<br/> 第十三条 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举行会议的时候,代表和主席团,本级人民委员会,都可以提出议案。<br/> 向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会议提出的议案,由主席团提请人民代表大会会议讨论,或者交付议案审查委员会审查后提请人民代表大会会议讨论。<br/> 第十四条 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的决议,以全体代表的过半数通过。<br/> 第十五条 地方各级人民委员会组成人员和人民法院院长的人选,由本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联合提名或者单独提名。<br/> 县级以上的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本级人民委员会组成人员和人民法院院长,采用无记名投票方式;乡、民族乡、镇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本级人民委员会组成人员,可以采用举手方式。<br/> 第十六条 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举行会议的时候,本级人民委员会所属各工作部门负责人员和人民法院院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可以列席。<br/> 第十七条 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举行会议的时候,代表向本级人民委员会或者本级人民委员会所属各工作部门提出的质问,经过主席团提交受质问的机关。受质问的机关必须在会议中负责答复。<br/> 第十八条 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在出席人民代表大会会议的期间,非经主席团同意不受逮捕或者审判,如果因为是现行犯被拘留,执行拘留的机关必须立即报请主席团批准。<br/> 第十九条 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在出席人民代表大会会议的期间,国家根据需要给以往返的旅费和必要的物质上的便利。<br/> 第二十条 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应当和原选举单位或者选民保持密切联系,宣传法律、法令和政策,协助本级人民委员会推行工作,并且向人民代表大会和人民委员会反映群众的意见和要求。<br/> 县级以上的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可以列席原选举单位的人民代表大会会议。<br/> 乡、民族乡、镇、市辖区和不设区的市的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分工联系选民,有代表三人以上的居民地区或者生产单位可以组织代表小组,协助本级人民委员会推行工作。<br/> 第二十一条 省、直辖市、县、设区的市的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受原选举单位的监督;不设区的市、市辖区、乡、民族乡、镇的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受选民的监督。<br/> 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选举单位和选民有权随时撤换自己选出的代表。代表的撤换必须由原选举单位以全体代表的过半数通过,或者由原选区选民大会以出席选民的过半数通过。<br/> 第二十二条 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因故不能担任代表职务的时候,由原选举单位或者由原选区选民补选。<br/> 第三章 地方各级人民委员会<br/> 第二十三条 地方各级人民委员会,即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是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的执行机关,是地方各级国家行政机关。<br/> 第二十四条 地方各级人民委员会都对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和上一级国家行政机关负责并报告工作。<br/> 全国地方各级人民委员会都是国务院统一领导下的国家行政机关,都服从国务院。<br/> 第二十五条 地方各级人民委员会分别由本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省长、市长、县长、区长、乡长、镇长各一人,副省长、副市长、副县长、副区长、副乡长、副镇长各若干人和委员各若干人组成。<br/> 地方各级人民委员会组成人员的名额:<br/> (一)省、直辖市二十五人至五十五人;<br/> (二)市九人至二十五人,人口特多的市至多不超过四十五人;<br/> (三)县九人至二十一人,人口和乡、镇特多的县至多不超过三十一人;<br/> (四)市辖区九人至二十一人;<br/> (五)乡、民族乡、镇三人至十三人。<br/> 第二十六条 省人民委员会每届任期四年。直辖市、县、市、市辖区、乡、民族乡、镇的人民委员会每届任期两年。<br/> 地方各级人民委员会的组成人员因故不能担任职务的时候,由本级人民代表大会补选。<br/> 第二十七条 县级以上的人民委员会在本行政区域内行使下列职权:<br/> (一)根据法律、法令、本级人民代表大会的决议和上级国家行政机关的决议和命令,规定行政措施,发布决议和命令,并且审查这些决议和命令的实施情况;<br/> (二)主持本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选举;<br/> (三)召集本级人民代表大会会议,向本级人民代表大会提出议案;<br/> (四)领导所属各工作部门和下级人民委员会的工作;<br/> (五)停止下一级人民代表大会的不适当的决议的执行;<br/> (六)改变或者撤销所属各工作部门的不适当的命令和指示和下级人民委员会的不适当的决议和命令;<br/> (七)依照法律的规定任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br/> (八)执行经济计划,执行预算;<br/> (九)管理市场,管理地方国营工商业,领导资本主义工商业的社会主义改造;<br/> (十)领导农业、手工业生产和互助合作事业;<br/> (十一)管理税收工作;<br/> (十二)管理交通和公共事业;<br/> (十三)管理文化、教育、卫生、优抚、救济和社会福利工作;<br/> (十四)管理兵役工作;<br/> (十五)保护公共财产,维护公共秩序,保障公民权利;<br/> (十六)保障少数民族的平等权利,省人民委员会并且帮助本省各少数民族聚居的地方实行区域自治,帮助各少数民族发展政治、经济和文化的建设事业;<br/> (十七)办理上级国家行政机关交办的其他事项。<br/> 第二十八条 乡、民族乡、镇人民委员会在本行政区域内行使下列职权:<br/> (一)根据法律、法令、本级人民代表大会的决议和上级国家行政机关的决议和命令,发布决议和命令;<br/> (二)主持本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选举;<br/> (三)召集本级人民代表大会会议,向本级人民代表大会提出议案;<br/> (四)管理财政;<br/> (五)领导农业、手工业生产,领导互助合作事业和其他经济工作;<br/> (六)管理公共事业;<br/> (七)管理文化、教育、卫生、优抚和救济工作;<br/> (八)管理兵役工作;<br/> (九)保护公共财产,维护公共秩序,保障公民权利;<br/> (十)保障少数民族的平等权利;<br/> (十一)办理上级人民委员会交办的其他事项。<br/> 第二十九条 县级以上的人民委员会会议每月举行一次,乡、民族乡、镇人民委员会会议每半月举行一次,在必要的时候都可以临时举行。<br/> 地方各级人民委员会举行会议的时候,可以邀请有关人员列席。<br/> 县级以上的人民委员会举行会议的时候,本级人民法院院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可以列席。<br/> 第三十条 省长、市长、县长、区长、乡长、镇长分别主持地方各级人民委员会会议和人民委员会的工作。<br/> 副省长、副市长、副县长、副区长、副乡长、副镇长分别协助省长、市长、县长、区长、乡长、镇长工作。<br/> 省长、市长、县长、区长为处理日常工作,可以召开行政会议。<br/> 第三十一条 省人民委员会按照需要可以设立民政、公安、司法、监察、计划、财政、粮食、工业、商业、交通、农林、水利、劳动、文化、教育、卫生、体育运动等厅、局、处或者委员会,并且可以设立办公厅。民族事务较多的省按照需要可以设立民族事务委员会。华侨事务较多的省按照需要可以设立管理华侨事务的机构。<br/> 第三十二条 直辖市和设区的市的人民委员会按照需要可以设立民政、公安、司法、监察、计划、财政、粮食、税务、工业、商业、劳动、文化、教育、卫生、体育运动、各项市政建设和公用事业等局、处或者委员会,并且可以设立办公厅。民族事务较多的直辖市和设区的市按照需要可以设立民族事务委员会。华侨事务较多的直辖市和设区的市按照需要可以设立管理华侨事务的机构。<br/> 不设区的市的人民委员会按照需要可以设立民政、公安、财政、粮食、税务、工商、建设、劳动、文化教育、卫生等科或者局,并且可以设立办公室。<br/> 第三十三条 县人民委员会按照需要可以设立民政、公安、财政、粮食、税务、工商、农林、交通、文化教育、卫生等科或者局,并且可以设立办公室。<br/> 第三十四条 市辖区人民委员会按照需要可以设立民政、生产合作、工商管理、建设、劳动、文化教育、卫生等科或者股,并且可以设立办公室。直辖市、市人民委员会的公安、税务等局可以在市辖区设立分局。<br/> 第三十五条 乡、民族乡、镇人民委员会按照需要可以设立民政、治安、武装、生产合作、财粮、文化教育、调解等工作委员会,吸收本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和其他适当的人员参加。<br/> 乡、民族乡、镇人民委员会在需要的时候,可以设文书一人。<br/> 人口和工商业较多的镇的人民委员会,经县人民委员会批准,可以参照本法第三十四条的规定设立工作部门。<br/> 第三十六条 省、直辖市人民委员会的工作部门的设立、增加、减少或者合并,由人民委员会报请国务院批准。<br/> 县、市、市辖区、乡、民族乡、镇人民委员会的工作部门的设立、增加、减少或者合并,由人民委员会报请上一级人民委员会批准。<br/> 第三十七条 各厅、局、处、科、股分别设厅长、局长、处长、科长、股长,在必要的时候可以设副职。<br/> 办公厅、办公室设主任,在必要的时候可以设副主任。<br/> 省、直辖市、设区的市的人民委员会各设秘书长一人,副秘书长若干人。<br/> 第三十八条 省、直辖市、设区的市的人民委员会按照需要可以设立若干办公机构,协助省长、市长分别掌管人民委员会所属各工作部门的工作。<br/> 第三十九条 省、直辖市人民委员会的各工作部门受人民委员会的统一领导,并且受国务院主管部门的领导。<br/> 县、市、市辖区人民委员会的各工作部门受人民委员会的统一领导,并且受上级人民委员会主管部门的领导。<br/> 第四十条 省、直辖市、设区的市的人民委员会的各工作部门在本部门的业务范围内,根据法律和法令,人民委员会的决议和命令,上级国家行政机关主管部门的命令和指示,可以向下级人民委员会主管部门发布命令和指示。<br/> 第四十一条 省、直辖市、县、市、市辖区人民委员会应当协助设立在本行政区域内不属于自己管理的国家机关、国营企业和公私合营企业进行工作,并且监督它们遵守和执行法律、法令和政策,但是无权干涉它们的业务。<br/> 第四十二条 省人民委员会在必要的时候,经国务院批准,可以设立若干专员公署,作为它的派出机关。<br/> 县人民委员会在必要的时候,经省人民委员会批准,可以设立若干区公所,作为它的派出机关。<br/> 市辖区、不设区的市的人民委员会在必要的时候,经上一级人民委员会批准,可以设立若干街道办事处,作为它的派出机关。

拥护新的国家领导工作人员

第2版()<br/>专栏:<br/><br/> 拥护新的国家领导工作人员<br/> 武 汉<br/> 武汉全市人民热烈拥护国家新的领导工作人员。二十七日下午五点多钟,当扩音器传出中国人民伟大的领袖毛泽东同志当选为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朱德同志当选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副主席的消息后,许多起游行的队伍抬着毛主席巨像欢呼前进。街道上的锣鼓声、欢呼声、鼓掌声与北京怀仁堂传出来欢呼的声音融成一片。<br/> 在武昌第一纱厂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朱早弟所在的生产小组的女工们,听到这个兴奋的消息,立刻举行一个座谈会。副组长程玉珍高兴地说:“朱早弟同志没有辜负我们的嘱托,她代表我们选举了毛主席。”全组工人通过了一项决议:写信向毛主席祝贺。<br/> 在武汉市郊区的农民,都表示要更加努力开展互助合作运动,多种蔬菜和棉花,多喂鸡鸭、养好猪,保证城市供应、支援工业建设。武汉市人民代表、胜利乡乡长胡自炳说:“我衷心拥护毛主席,我们农民一定要在毛主席领导下走社会主义的路。”<br/> 十时半,扩音器继续传来了振奋人心的喜讯。人们再次热烈欢庆刘少奇同志当选为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长,欢庆周恩来同志被任命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总理,以及其他新的国家领导工作人员的当选。<br/> 四 川<br/> 四川省广大工人、农民热烈拥护第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选出和决定的新的国家领导工作人员。<br/> 这一喜讯,鼓舞了成都人民的劳动热情。在二十七日这天,很多工厂工人创造了新纪录。公私合营裕华纺织厂织布女工李应清超额二十五码完成当天织布任务。摇纱女工吴巧荣创造了两小时半摇十三车纱的纪录。<br/> 四川省第一个农村有线广播站——灌县石羊乡广播站,通过五百六十个广播喇叭把毛泽东、朱德当选为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副主席的喜讯及时报告给全乡农民。正在田里生产的新生、新民等农业生产合作社社员们,都举臂高呼:我们心里想望的人选出来了!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张泗洲等所在乡的农民们,这一天也欢欣庆祝。在马鞍乡集会庆祝的有两百多人。张泗洲农业生产合作社的社员们都说:我们的社长完全代表了我们的心意。社员们收听广播后,一致决定把全部棉花卖给国家,超额完成原订出卖六万斤籽棉的计划。<br/> 山 西<br/> 山西省人民热烈欢呼毛主席和其他新的国家领导工作人员当选。在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全国工业劳动模范王贵英所在的太原钢铁厂,工人们当晚举行了盛大庆祝会。电炉炼钢部老工人靳云祥、连玉和等十多人连夜把他们创造的一部新锻钢机赶装起来,二十八日清晨即开始试验生产。大同煤矿刘安成回采组提出向全矿职工的挑战书,保证从当天起每天多产四十吨煤,提前四十天完成今年国家计划。<br/> 喜讯传到“爱国丰产金星奖章”获得者李顺达、郭玉恩的家乡——平顺县西沟乡和川底乡时,农民们在锣鼓喧天中高唱“东方红”。农民们都说:毛主席的名字就是幸福,毛主席领导咱翻了身,今后一定要跟着他走上社会主义社会的幸福道路。<br/> 云南边疆<br/> 当各族人民敬爱的领袖毛泽东主席和其他新的国家领导工作人员当选的消息传播到云南边疆的时候,各少数民族人民和各族机关干部,同声高呼“毛主席万岁!”二十七日下午,在云南省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区的允景洪、德宏傣族?颇族自治区的芒市、红河哈尼族自治区的新街,以及碧罗雪山上的怒江傈僳族自治区的首府知子罗等地,各族干部和当地群众都收听了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会议选举的实况广播。在允景洪大会场上的扩音器前,汇集了各族人民一千一百多人。傣族姑娘头上插着鲜花、青年们带着象脚鼓来收听喜讯。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副主席刀承宗、车罗,民兵英雄石大,工作模范刀应祥都在会上讲话,热烈庆祝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会议选出新的国家领导工作人员。在新街正在举行着的元阳县第四届二次各族各界人民代表会议上,代表们和当地干部、群众一千多人共同收听了广播。一千多各族人民并立即举行了热烈的庆祝游行。正在修筑碧罗雪山大道的民工,到了夜晚还赶到知子罗来听第二次的广播。<br/> 哈尔滨<br/> 哈尔滨市很多工厂都开了庆祝会。曾经跟毛主席一起参加过二万五千里长征的松江制药厂厂长薛顺荣听到这一喜讯时,万分高兴地说:“党和中国人民领袖毛主席,领导中国人民经过千辛万苦取得了中国革命的胜利,五年来又领导全国人民在发展我们国家的事业中取得了重大成就,今后在共产党和毛主席的英明领导下,中国人民有信心建成社会主义社会。”喜讯传到东北工程管理局第二工程公司第七工区时,工地上的青年突击队员们在五层楼的房盖上欢呼起来。他们相互鼓励说:“今天正好是我们提前四天完成挂瓦任务的最后一天,我们一定要在今天争取完成任务,庆祝毛主席当选。”结果他们终于在下工前提前完成了这项任务。<br/> 长 春<br/> 长春市人民听了这个喜讯后,纷纷互相传告。国营第八橡胶厂的职工们在鼓乐声中抬着用彩绸和鲜花点缀着的毛泽东画像,走进各生产车间向正在生产的工人们报喜讯。东北人民大学附设工农速成中学的教室里、走廊上,学生们都在欢呼、跳舞。党的好女儿赵桂兰向欢庆的人们说:“毛主席就好像在我眼前,选上他当主席,这是我们的幸福,以前他领导我们得到解放,今后他领导我们走到社会主义社会,我一定响应毛主席的号召,做到‘三好’。”<br/> 乌鲁木齐<br/> 新疆省乌鲁木齐市十三个民族的各界人民,以无比欢欣的心情,庆贺全国各族人民敬爱的领袖毛泽东主席以及其他新的国家领导工作人员的当选。<br/> 十月汽车修配厂的各民族职工听到怀仁堂选举实况的广播后,打起锣鼓,高呼:<br/> “我们敬爱的领袖毛泽东主席万岁!”劳动模范孙金水领导的引擎修理间这个月原订计划是装配九十部引擎,二十七日这天,他已完成了九十二部。孙金水说:“为了庆祝以毛主席为首的国家领导工作人员的选出,这个月要装配一百部以上。”喜讯传到少数民族聚居的南樑第三区,全区十三个民族的居民都表示竭诚拥护。许多白发苍苍的老人都发表了感想。<br/> 喜讯传到新疆最高学府——新疆民族学院时,全院十二个民族的一千四百多名师生狂喜地聚在一起,乐器奏出维吾尔族“快乐的心”的歌曲,大家跳起“欢乐舞”,从下午六时多一直到晚间十时。<br/> 中国伊斯兰教协会委员何加尼牙孜阿吉领导的寺坊,在二十八日早晨五时,升起了国旗,何加尼牙孜阿吉率领全寺的阿訇和教民们为各族人民伟大的领袖毛主席万寿无疆、为祖国繁荣富强举行了祈祷。<br/> 西 宁<br/> 二十七日晚上的西宁市,有成千上万的人,几十个腰鼓队和秧歌队,高举着毛主席的画像,拿着火把,举行了盛大的游行和庆祝晚会。在民族公学的广场上,学生、战士、农民们举行了一千多人的营火晚会。提前二十分钟完成生产任务的青海省人民毛纺织厂的日班工人们,听到这一喜讯后,忘记了疲劳,拿起锣鼓,和欢乐的人群一起,为毛主席的当选而尽情欢呼。<br/> 贵 阳<br/> 喜讯传到了远离北京的山城——贵阳市的时候,全市各族人民欢腾起来了。贵州省烟草公司的选叶、制叶、切丝、卷烟等车间的工人,二十七日都超额完成了生产任务。贵州省农业劳动模范、市郊新农蔬菜生产合作社主任杨玉清听到这个喜讯后说:虽然今年秋收比去年增产二成,但我们决不自满,为了表示对毛主席的拥护,我们一定要生产更多的秋冬蔬菜和油菜、小麦来供应城市人民和国家的需要。当喜讯传到贵州民族学院时,一千多各民族的学生高兴得跳起了籚笙舞、青年舞。<br/> 雅 安<br/> 西康省雅安市二十七日有成千上万的人在街上举行庆祝游行。二十八日,各民主党派雅安市地方组织和雅安市各人民团体六百多人举行了热烈的庆祝会。在西康省藏族自治区首府康定,人们举行了火炬游行。二十八日,康定各族各界人民又举行了盛大的庆祝会。喜讯传到凉山彝族自治区首府昭觉时,到处响起热烈的欢呼声。第二天,昭觉举行了一千人的庆祝大会,昭觉县的八十多个彝族头人也参加了大会。<br/> 康藏公路工地上<br/> 当毛主席及其他国家领导工作人员选出的消息传到康藏公路工地上时,深山密林里欢腾起来。所有收音机都开放了。帐篷内外人们听了这个喜讯,立即奔走相告,他们跑遍驻地周围的帐篷,激动地说:“毛主席当选了!”康藏公路修建司令部当夜用电报、电话把消息传送到最远的工地上。修路部队某部当天晚上集会庆祝。二十八日早晨,康藏公路修建司令部的工作人员和战士、工人从四周打着锣鼓,带着各种乐器齐集到河岸广场上举行庆祝会。会上欢呼声,锣鼓声和各种乐器演奏声响成一片,人们高唱“东方红”,青年人就地围成圈子跳起青年舞。人们热情地谈论着,并表示一定努力工作,用保证今年把公路修到拉萨的实际行动,庆祝最敬爱的领袖当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