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54年12月23日人民日报 第3版

第3版()
专栏:

乡人民代表大会工作中的几个问题
——河北省定县于沿士乡的调查
中流、鉴远
基层选举以后,如何在乡级普遍推行并巩固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使其适应国家过渡时期总任务对于基层政权的要求,是一个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现在把河北省定县于沿士乡的情况介绍出来,供各地参考。
去年七月,于沿士乡(包括七个自然村,即于沿士村、崔沿士村、王沿士村、赵家洼村、沟里村、齐家佐村、康庄子村)作为河北省试办重点乡举行了普选,对全乡群众和干部进行了一次民主教育,增强了群众的主人翁感,也增强了人民代表和干部的责任感。经过普选,群众懂得了“代表是给人民办事的,是人民的勤务员。应该谨慎小心地选代表”。群众称赞已选出的代表说:“人民代表是经过四十多天一个个挑出来的!”“好样的!”由于普选进行得严肃、认真和民主,“当代表光荣”成了全乡人民共同的感觉。代表们也感到:“人民代表责任很大,要好好为群众办事情。”在中心工作中,许多代表都积极带头,并能起团结群众和教育群众的作用。去年购粮工作时,赵家洼村代表赵贵霞除动员自己父母卖了七百斤余粮外,还打通赵洛盛家的思想,也卖了三百斤。其他代表也有不少这类事例。有的代表在进行自己所担任的政府工作中,经常注意了解群众的要求。代表崔洛益是乡文教主任,当他到各村检查各小学工作时,除了解到各村小学毕业生的数目等以外,并了解学生们的希望和学生家长的意见。去年召开第三次乡人民代表大会时,他便在大会上提出了设立高级小学校的提案。女代表特别关心妇女们的问题。一般妇女群众有问题,也多找女代表帮助解决。崔沿士村代表崔洛歧,除了积极负起民政委员的工作以外,曾经创造了说故事宣传政府政策的办法,广泛地联系了群众。
经过普选,开始建立了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为进一步加强人民民主专政打下了基础。但从普选后一年多的实践看,于沿士乡在贯彻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方面还存在不少问题。
乡第一次人民代表大会会议是去年八月三日召开的。当时由于有普选工作组的领导和帮助,作了较周到的准备工作。开会前,以自然村为单位召开了代表座谈会,研究了发动群众提提案的方法。以后又召开选民小组会征求意见。乡人民政府特成立了提案审查小组,除由专人对提案作整理外,并研究了提案处理原则:凡是有根据或有明文规定解决办法的(如政府指示)按规定解决;凡能马上和有关部门联系协商解决的,在会前和有关部门联系解决(有的通过政府研究解决);凡不能马上用以上两种办法解决的,呈报上级政府转给有关部门,待答复后,再告知代表和群众。因为这一次会议的主要内容之一是选举乡人民政府委员和正副乡长,所以会前还进行了乡人民政府委员和正副乡长候选人的酝酿、讨论。
由于有普选工作组的具体领导和帮助,会议也进行得比较认真。开会那天下雨,但除了三个女代表因为行走困难没有到会以外,其余代表都冒雨参加会议。会议首先由原副乡长报告乡人民政府的工作。报告的中心是乡人民政府领导农业生产的情况。同时也检讨了乡干部没有具体深入领导互助合作组织的问题。报告后一般代表认为满意,说:“乡干部的检讨很虚心,这样工作才会有进步。”代表们对乡人民政府的工作也提出了一些批评,如代表刘铜锤说:“乡干部领导工作不深入,没有到各村进行检查,了解各村情况不够。划乡后有些工作不如以前。”代表王来胜说:“乡人民政府的部门工作还没有很好树立,比如卫生工作根本没有活动,夏征还是各自然村自己做的。”会议的第二个内容是选举乡人民政府委员和正副乡长。选举结果,刘砚池当选为乡长,并选举了四个副乡长和十一个乡人民政府委员,乡长刘砚池、乡人民政府委员张文治等都表示:“保证执行人民代表大会决议,接受群众批评,作好乡人民政府一切工作。”会议的第三个内容是讨论当前的工作问题。决议:积极号召群众压绿肥,为种麦打下良好基础;作好护秋和秋收工作,发动群众抓紧刨玉米、割谷,迅速种上荞麦和小麦;加强对互助组和农业生产合作社的领导;在秋收中注意作好代耕工作。
会上,代表们提出了提案三十多件,集中地反映了当时群众生产和生活上的问题。生产上的贷牲口、贷肥料、打井、修理农具等问题,都根据实际情况作了交代。关于生活上的问题,如供销社对日用品供应不及时和干部态度不好等,供销社干部崔喜绿表示接受批评,并保证改正。其他如粮食公司和油脂公司的供应和干部作风等问题,可以解释的作了解释,须呈报上级政府的,向上呈报。所有的提案,基本上作到了案案有交代。代表们都满意。齐家佐村李造玉说:“我一定把县、区尊重群众意见和各部门虚心检讨的情形,一件件传达给群众。”
在普选工作组的领导和帮助下,于沿士乡新的乡人民政府为贯彻这一次会议的决议,紧接着召开了第一次乡人民政府委员会,根据会议决议,以生产为中心,作出了八、九月份(去年)的工作计划。代表们回到各村,对大会决议和提案处理情况也都进行了传达。其中赵家洼村召开了全村的“解答会”,对群众所提问题已经有了确实结果的给以解答,还在继续处理的也作了说明。别村则在贯彻其他工作的群众大会上作了传达。
但在普选工作组走后,于沿士乡第二次到第八次人民代表大会会议召开的情况就和第一次不一样了。
首先,几次会议的准备工作都作得不够。代表们知道要开会多半是在开会的头一天或当天。即使有时间,也没有像第一次会议前那样进行搜集提案的活动,乡领导干部除了在通知上说一句“随带提案前来参加会议”以外,实际有没有提案,是自流的。第二、三次会议,有的代表提了少量提案;第四次会议,没有提案;第五次会议,代表们在小组讨论会上临时想出了一些提案。第六次会议有少量提案;第七次会议没提案;第八次会议,又是代表们在小组讨论会上临时想出了几个提案。通知代表开会这件事也作的潦草,代表到会的情况是:第二次会议有十二个代表没到;第三次会议有十四个代表没到,超过了代表总数的三分之一,而其中齐家佐村的六个代表全部没到。第五次会议,事前忘了通知,赵家洼村代表临开会时才找人,结果八个代表只来了三个(两人去区里办事)。第六次和第七次会议,代表们也到的很不齐。第八次会议有的村又是临开会了才通知代表,有的就没通知到,结果十二个代表没到会。
第二、三、五、六、八次会议上,也都由乡长就乡人民政府过去一段时期的工作作了报告,但代表们没提什么意见或提意见很少。第四次会议是专为贯彻粮食统购统销工作召开的,没有政府工作报告。第七次会议是专为选县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召开的,也没有政府工作报告。另外,第二次会议上曾经讨论并通过了乡人民政府各部门干部的人选,讨论了各村小学校和民校问题,人民代表的权利问题以及人民代表不遵守法令如何处理等问题;并通过取消张进发(男)和刘贵雪(女)的人民代表资格
(因为他们抗拒执行婚姻法)。(编者按:代表的撤换应当由原选区选民讨论决定,该村采用由人民代表大会会议作决定的办法是不对的。)第三次会议上则讨论了乡里建立私立高级小学校和邻乡寨西店村高级小学校迁移到赵家洼村的问题,烈属、军属实物补助的发放问题。这次会议的又一内容是布置秋耕,号召增加收入,多耕山药地。第四次会议是去年学习国家在过渡时期的总任务之后,贯彻统购统销工作开始时召开的。会上就统购统销的意义和如何完成进行了讨论,最后由各村代表估计一下售粮数字。这以后,直到今年三月二十四日于沿士乡才举行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会议主要内容是贯彻当前中心工作,即准备春耕生产、扩大棉田和油料作物面积,以及认购一九五四年国家经济建设公债。另外讨论了设立高级小学校的问题,就校舍、师资等问题作了决议;还讨论了于沿士村地主张晋华改变成份的问题。第六次会议是今年六月底召开的,就小麦的随征带购工作进行了讨论。第七次会议是七月四日召开的。又直到十一月十六日才召开了第八次会议,主要内容是贯彻秋征、统购统销、互助合作等工作。从这几次大会进行的情况看,会议中民主协商的精神还不充分。贯彻一件中心工作或处理一个问题,常常是一个人报告报告,大家发表不出什么意见,就通过了。如第五次会议上提出了于沿士村地主张晋华改变成份的问题让代表们讨论决定,代表们不了解具体情况,要求详细报告。大会主席刘砚池告诉大家:“于沿士村已经作过讨论,没问题。”代表们就这样马虎通过了改变张晋华的成份。提案提出以后,也不首先经过代表们共同讨论研究,把能解决的作成决议。代表们是提出提案就算“完成任务”,只听大会主席刘砚池解释一番,或说明应向上级反映,就算过去了。第八次会议进行的也很草率,如关于统购统销的评议委员会人选的确定,有的村只是由到会代表临时说出几个人就算了。
第二次到第八次乡人民代表大会会议决议的贯彻,都陷于自流状态。乡人民政府委员会也不像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之后那样,认真地讨论如何贯彻决议。第三、四、五、七、八次会议之后,乡人民政府委员会都没有开过会。在每次会议上,虽然曾经号召代表们“好好向群众传达贯彻”,实际上大家并不明确其重要性,领导上也从来没有进行过督促检查。作得稍好的赵家洼村,每次也都是在村群众大会上附带说一下;沟里村也是如此。其他村,遇到了村里开群众大会则附带说一下,遇不到便算了,只是由代表个别地自流地“说说”。许多问题本来是大会上已经解决了的,但因没有传达,群众仍然会第二次向干部提出,并表示不满。仅以乡干部值班制度看,有些群众每天清晨很早就找到乡政府请求办事,值班干部还没来,于是就不满意地说:“乡里没人。”第五次会议上对这问题作了规定:乡干部值班每天从吃过早饭开始。有的村因为没传达,群众还不知道,有事又早饭前来了,一找没人,又是不满意。其他问题也有同样情况。
于沿士乡人民在普选后主人翁感增强了,但是它并没有充分地变为物质力量;乡人民代表大会的制度已经建立起来了,但它也没有在领导和推动生产中起到应有的作用。
问题何在呢?
第一,去年到于沿士乡领导普选的工作组没把执行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工作方法踏实地教给乡干部,在普选试验过程中,有些工作他们包办了。于沿士乡召开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时,会前准备工作,会议的进行和决议的贯彻都比较周到。但各阶段的工作,普选工作组没有放手让乡里干部和代表自己多试验;会后,也没有很好地帮助乡里干部和代表自己总结工作经验。以致工作组走后,于沿士乡的人民代表大会会议不是一次比一次开得圆满,干部、代表的觉悟和能力不是一次比一次提高。
第二,乡干部思想上对人民代表大会制度还存在着若干模糊观念,也障碍了这一制度的认真贯彻。于沿士乡几次人民代表大会会议的召开,正像党总支书记兼乡长刘砚池所说“是例行国家制度”。实际上乡干部并没有把乡人民代表大会当作是全乡人民行使民主权利的机关,有重大问题就开会解决。刘砚池说:“中心工作一来,各部门工作就都顾不得了。”显然,他们并没有把人民代表大会看作权力机关和动员群众贯彻国家各项任务的中心环节,而是把它看作“部门工作”。最近我们和刘砚池谈起人民代表大会时,他说:“会议很多,一件工作大家都知道了就算了,何必走那形式?”把开人民代表大会会议也作为一种形式,并和中心工作对立起来了。这种思想,当然要阻碍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认真贯彻。关于人民代表大会的作用,于沿士乡的某些干部甚至乡的主要干部都认为:“人民代表大会会议和干部会重复”,所以“不带劲”,“不顶事”。的确,大部分人民代表都是党员、团员,作干部的更多。全乡人民代表三十五人,不是干部的仅四人,党员二十六人,团员三人。于沿士乡贯彻一件中心工作时,是在召开了党总支会议(或党总支扩大会议)之后,就召开乡干部扩大会议,或召开党团员大会。开了乡干部扩大会,三十五个人民代表中就只有四个没参加过了;开了党团员大会,也就只有六个不是党团员的代表没参加过了。所以再要开人民代表大会会议,某些干部便认为是“重复”,因而不重视。这里反映着一个重要的问题,就是基层组织中的同志们把国家权力机关会议和执行机关会议的性质任务混淆起来,分不清楚。国家权力机关的会议,即人民代表大会会议,是在一定时期来审查政府工作,讨论和决定重大问题的。它的决定,交与政府执行,人民代表也向人民传达决议,并带头执行决议。政府(即执行机关)的工作,则是根据国家权力机关的决定来进行。有临时性重要任务,当然也可以先采取一定措施,完成任务,但在人民代表大会开会时必须作报告,由人民代表大会审查批准。工作中有缺点错误,大会会议可开展批评,并作出相应的决定。至于党内的会议,那是为了统一党员行动,保证贯彻党的政策的,更不能和其他会议混淆。
第三,县、区对乡人民代表大会缺乏经常领导。于沿士乡在全县全区是最早进行了普选的乡,县、区对这乡的领导,应该重视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贯彻。但事实不是这样。普选后,县里干部很少来过这个乡,在很长的时期,县里对这个乡普选后的情况也了解很少,当然谈不到针对普选后的各种情况给以具体领导了。有时来了干部或工作组,也只为了某一件单纯的工作或某一中心工作,任务完了便走了,也不过问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执行。最近为了贯彻统购统销等工作而来的工作组也就没注意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执行。区对于沿士乡的领导也同于一般乡。当我们问区里对于沿士乡的人民代表大会是怎么领导的,区委书记柴福社说:“平时没工夫管,中心工作来了,就从党、团系统贯彻,要成绩。”人民代表大会正应该成为贯彻中心工作的中心环节,怎么能把人民代表大会和中心工作对立起来呢?再以人民代表的日常活动来看,总的情况也是自流的。在各种工作中,不少人民代表已经不同程度的起了一些作用,但这仅仅是作为个体的活动,领导上对他们没有进行过领导。如果领导上能够注意对人民代表的领导,加强对他们的教育,并具体教给他们一些工作方法,绝大部分人民代表都会积极起来,发挥应有的作用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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